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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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规范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开工审批内容、程序、流程。
2 适用范围
公司及所属单位。
3 编制依据
3.1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独资、控股、负责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PM-01-01,2011,公司。
4 释义
4.1 开工审批
指工程建设项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主体工程建设开工前,项目公司在满足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公司向总公司申请开工,获得批准后方可开工。
5 工作程序与内容
5.1 项目开工必须达到的基本条件
1) 项目已获得国家、总公司的立项批准;
2) 完成项目执行计划审批;
3) 完成初步设计工作。
5.2 开工审查的文件
1) 项目立项批准文件;
2) 项目初步设计及总预算批复文件;
3) 项目执行计划批准文件;
4) 组织机构及人员到位情况;
5) 总经理授权书/任命书;
6) 项目总进度计划批复文件;
7) 完成主要项目管理程序批复文件;
8) 项目主体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监理合同签订情况;
9) 政府部门出具的开工许可证明。
5.3 开工准备
项目建设开工前,项目公司/项目组应至少提前2周填写项目开工申请单,报工程建设部审批,同时报送以下资料:
1) 项目初步设计及总概算批复文件;
2) 项目资金落实情况;
3) 已签订的主体工程施工合同、监理合同;
4) 项目应已完成项目征地、拆迁和施工场地“四通一平”的相关资料;
5) 其他相关资料。
5.4 开工批复
对于满足开工条件的,由总公司工程建设部下文批复;不满足开工条件的,项目公司应在限定时间内完成补充、整改工作,完成后报总公司工程建设部,工程建设部将依据整改结果确认是否具备开工条件。
5.5 流程图
项目开工申请审批流程图见附件1。
6 附则
6.1 本细则由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组织解释。
6.2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正文结束】
附件1:项目开工申请审批流程图
附件2:内控活动列表
附件1
项目开工申请审批流程图
工程管理内控制度体系PM-01-01-01 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细则工程建设项目开工管理细则
附件2
内控活动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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