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争议问题处理及应对(PPT 9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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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税发[2008]115号文规定,对个人取得相应股权价值高 于该资产原值的部分,应由被投资企业在个人取得股权时 就代扣代缴其“财产转让所得”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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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某企业注册资本150万元,某个人股东以原值10 万元、评估价值15万元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占 企业股份10%。一年后,该个人股东以20万元转 让其全部股权。原政策下,该个人股东投资时暂 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转让股权时应缴纳个人所 得税(20―10)×20%=2万元。而在新政策下, 该个人股东在投资和转让股权两个环节时就得分 别缴纳1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 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5]715号)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 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 得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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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例正确做法应为: • 借:应付职工薪酬 5500 •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5500 •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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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欠发职工工资一次性补发应当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 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含津贴、补 贴),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 所属月份与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 所得税。
• 1.企业会计账簿中有按月计提工资的记录,但确 实没有发放工资;2.发放时有分月的工资签收单。 如果通过银行发放的,在银行划拨凭证注明工资 的所属月份;3.按月计提的工资与实发工资完全 一致。否则,应合并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征收个人 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争议问题处理及应对(PPT 96页)
2.股权转换评估增值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 国税发[2008]115号 • 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时个人所得
税处理。 • 文件规定,个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
以企业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的部分,属于 企业对个人股东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款由企业在转增个人股本时代扣代缴。
•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5900
•
贷:应付职工薪酬5900
• 借: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 400
•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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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Baidu
• 做法错误有两处:
• (1)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个人所得 税的计税依据为含税收入,不能以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 计算应纳税额,应先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 即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上例正确计 算应为: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500-2000-125)/(115%)=3970.59(元),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3970.59×15%-125==470.59(元)。错误作法造成少 纳个人所得税70.59元(470.5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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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 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 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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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用车补贴收入 国税函[2006]2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 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 付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 人所得税。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 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转入了“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而资本公积是属于全 体股东共有的,因此对于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部分是不应该作为每位股东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的,即该企业个人股东缴纳的所得税应为
200×10%×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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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的个 人所得税处理。
• 国税函[2005]319号文《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中就明确,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 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 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 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 “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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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计算公式如下: 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 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 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x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但要注意的是: 应纳税所得额 =应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 积金-失业保险-2000
等)5500 • 贷:应付职工薪酬 5500 • 借:营业外支出 470.59 • 贷: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 470.59 • 借: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 470.59 •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4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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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发给职工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 讯费怎样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 通知》国税发[1999]58号
1.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 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 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 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 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 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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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某企业将“资本公积”中的资产评估增值500万元
转增资本200万元,某个人股东占公司股份10%,那么该
个人股东应缴纳500×10%×20%=10万元个人所得税,
还是应缴纳200×10%×20%=4万元个人所得税呢?
•
该企业在将500万元“资本公积”中的资产评估增值
转增资本时,只增加了实收资本200万元,另外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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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为职工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 某企业王某2010年3月工资、薪金收入为5500元,企业为其全额负担
个人所得税。
• 企业做法如下:
• 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5500-2000)×15%-125=400(元)。
• 借:应付职工薪酬 5900
• 贷:库存现金 5500
•
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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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某企业注册资本150万元,某个人股东以原值10 万元、评估价值15万元的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占 企业股份10%。一年后,该个人股东以20万元转 让其全部股权。原政策下,该个人股东投资时暂 不缴纳个人所得税,在转让股权时应缴纳个人所 得税(20―10)×20%=2万元。而在新政策下, 该个人股东在投资和转让股权两个环节时就得分 别缴纳1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 (2)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取得不含税全年一次 性奖金收入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 [2005]715号)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个人独资 和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为个人支付的个人所得税款,不 得在所得税前扣除,企业应记入“营业外支出”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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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例正确做法应为: • 借:应付职工薪酬 5500 • 贷:库存现金(或银行存款) 5500 •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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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单位欠发职工工资一次性补发应当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
• 对纳税人领取补发以往月份的工资(含津贴、补 贴),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把补发的工资分摊回 所属月份与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 所得税。
• 1.企业会计账簿中有按月计提工资的记录,但确 实没有发放工资;2.发放时有分月的工资签收单。 如果通过银行发放的,在银行划拨凭证注明工资 的所属月份;3.按月计提的工资与实发工资完全 一致。否则,应合并作为一个月的工资征收个人 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的争议问题处理及应对(PPT 96页)
2.股权转换评估增值是否征收个人所得税
• 国税发[2008]115号 • 关于企业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时个人所得
税处理。 • 文件规定,个人股东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
以企业资产评估增值转增个人股本的部分,属于 企业对个人股东股息、红利性质的分配,按照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税款由企业在转增个人股本时代扣代缴。
•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等) 5900
•
贷:应付职工薪酬5900
• 借: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 400
•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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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Baidu
• 做法错误有两处:
• (1)根据《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规定,个人所得 税的计税依据为含税收入,不能以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 计算应纳税额,应先将不含税收入换算成应纳税所得额, 即含税收入,然后再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上例正确计 算应为: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5500-2000-125)/(115%)=3970.59(元),应扣缴个人所得税= 3970.59×15%-125==470.59(元)。错误作法造成少 纳个人所得税70.59元(470.59-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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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费用的扣除标准,由省级地方税务局 根据纳税人公务交通、通讯费用的实际发 生情况调查测算,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后确定,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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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务用车补贴收入 国税函[2006]24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公 务用车制度改革取得补贴收入征收个人所得税问 题的通知》,以现金、报销等形式向职工个人支 付的收入,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 人所得税。具体计征方法,按《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 〔1999〕58号)第二条“关于个人取得公务交通、 通讯补贴收入征税问题”的有关规定执行。
转入了“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而资本公积是属于全 体股东共有的,因此对于转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部分是不应该作为每位股东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的,即该企业个人股东缴纳的所得税应为
200×10%×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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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个人以评估增值的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取得股权的个 人所得税处理。
• 国税函[2005]319号文《关于非货币性资产评估增值暂不 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批复》中就明确,对个人将非货币性资 产进行评估后投资于企业,其评估增值取得的所得在投资 取得企业股权时,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投资收回、转 让或清算股权时如有所得,再按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 “财产原值”为资产评估前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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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计算公式如下: 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 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 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额]x适用税率-速算 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额。
• 应纳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但要注意的是: 应纳税所得额 =应发工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 积金-失业保险-2000
等)5500 • 贷:应付职工薪酬 5500 • 借:营业外支出 470.59 • 贷: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 470.59 • 借: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 470.59 •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47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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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企业发给职工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办公通 讯费怎样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 通知》国税发[1999]58号
1.个人因公务用车和通讯制度改革而取得的公务 用车、通讯补贴收入,扣除一定标准的公务费用 后,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 税。按月发放的,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 计征个人所得税;不按月发放的,分解到所属月 份并与该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后计征个 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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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例:如某企业将“资本公积”中的资产评估增值500万元
转增资本200万元,某个人股东占公司股份10%,那么该
个人股东应缴纳500×10%×20%=10万元个人所得税,
还是应缴纳200×10%×20%=4万元个人所得税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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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企业在将500万元“资本公积”中的资产评估增值
转增资本时,只增加了实收资本200万元,另外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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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企业为职工个人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如何计征个人所得税
• 某企业王某2010年3月工资、薪金收入为5500元,企业为其全额负担
个人所得税。
• 企业做法如下:
• 计算应扣缴个人所得税=(5500-2000)×15%-125=400(元)。
• 借:应付职工薪酬 5900
• 贷:库存现金 5500
•
应交税费——代缴个人所得税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