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收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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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养制度

收养制度
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 和生父母权利义务关系可协商确定。
课堂讨论
2013年1月4日清晨8时许,河南兰考县一收 养孤儿和弃婴的私人场所发生火灾,目前 已造成7名孩童死亡。据悉,袁厉害多年来 一直在兰考县人民医院门口摆摊卖东西, 以收养弃婴和孤儿出名。然而袁妈妈收养 弃婴的义举却被地方政府相关部门认为不 合法,这不得不让人让人警醒与深思。请 谈谈你得看法?

当时之情况经查当为《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关于贯彻
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依《意见》第28条:亲友、群众公
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
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陆某与徐某夫妇生活长达13年,且陆某一直
称呼徐某为父母,应视为得到群众公认,认定形成事实收养关系。故,依
关系当事人可签订协议。签订协议属于当 事人自愿选择,而不是必经程序。 2、公证程序。 根据我国《收养法》第15条第4款规定,达 成书面协议后,是否办理收养公证,由当 事人协商。非必经程序。
第四节 收养成立的效力
一、收养成立的效力 根据《收养法》第23条、24条的规定发生
以下法律效力: (一)拟制效力 (二)解消效力
《意见》第28条,陆某与徐某夫妇形成收养关系。

陆某与徐某夫妇形成收养关系,徐某夫妇享有继承权。依《继承法》第5
条,在陆某无遗嘱的情况下,按法定继承办理。由于陆某于其丈夫黄某之前
死亡,依《继承法》第10条,陆某继承人为其夫黄某及其养父母徐某夫妇。
故,徐某夫妇可获得陆某之一半遗产。
1995年3月,原告李敏与被告张林达成协议,由被告收养 原告六岁的孩子李刚,原告为此而向被告一次性支付5万 元费用。合同中还规定,任何一方违反约定,应当承担违 约责任。该收养协议成立以后,在当地民政部门办理了登 记手续。一年后小孩上学,在校期间比较顽皮,经常与同 学打架,并将一同班同学眼睛打伤,被告为此向受害人支 付了医药费10万元。被告遂以该孩子顽皮为由提出解除收 养协议。原告拒不接受,后因考虑孩子已无法与被告共同 生活,故同意解除收养协议,但要求被告退还5万元费用, 并承担违约责任(原告要求被告一次性赔偿20万元)。被 告提出,其已经为小孩殴打他人支付了10万元,不能再向 原告返还财产。

【民法典·收养】

【民法典·收养】

【民法典·收养】案例:近⽇有当事⼈咨询其曾经收养⼀个⼥孩,现在⼥孩已经三⼗多岁了,却拒绝向其⽀付赡养费。

双⽅未办理收养⼿续,这种情况可以向法院主张要求其⽀付赡养费吗?⼀、关于双⽅是否存在收养关系的问题。

《民法典》第⼀千⼀百零五条第⼀款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登记之⽇起成⽴。

但是由于历史遗留的未办理收养登记的事实收养,应当按照收养关系建⽴当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规定办理。

第⼀种情形:1992年4⽉1⽇《收养法》实施前的事实收养这⼀时期对于收养关系的成⽴没有统⼀的法律规定,在实务中⼀般依据《最⾼⼈民法院关于贯彻执⾏民事政策法律若⼲问题的意见》进⾏认定,即“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母与养⼦⼥关系长期共同⽣活的,虽未办理合法⼿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

” 但该意见⾃2019年7⽉20⽇起不再适⽤。

第⼆种情形:1992年4⽉1⽇《收养法》实施后⾄1999年修正的《收养法》实施前的事实收根据1992年4⽉1⽇施⾏的《收养法》针对不同的被收养⼈分别规定了收养成⽴要件,收养查找不到⽣⽗母的弃婴、⼉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

除此之外,应当由收养⼈、送养⼈订⽴书⾯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或者送养⼈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三种情形:1999年4⽉1⽇修正的《收养法》实施后的事实收养1999年4⽉1⽇修正的《收养法》正式将收养登记作为各类收养⾏为统⼀的成⽴要件,未经登记,收养不能成⽴。

实务中对于1992年4⽉1⽇之前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争议不⼤,⼀般有收养的事实即承认收养关系。

1992年4⽉1⽇之后对事实收养关系的认定存在较多争议,部分法院从抚养的事实、群众的认可及户⼝登记情况等⽅⾯认定事实收养关系;部分法院严格根据《收养法》的规定否定了事实收养关系;也有部分法院在否定事实收养关系的情况下,从被抚养⼈的利益出发,要求收养⼈对被收养⼈履⾏抚养义务;另有部分法院从公平原则的⾓度考虑,均衡收养⼈与被收养⼈之间的利益。

《简爱》每一章节内容概括

《简爱》每一章节内容概括

《简爱》每一章节内容概括第一章:盖茨海德府的简爱简爱自幼父母双亡,被舅父里德先生收养。

在盖茨海德府,简爱受到舅母里德太太和她子女的歧视与虐待。

一次,简爱与表哥约翰发生冲突,里德太太将她关进红房子,简爱因此受到惊吓并生病。

第二章:初到洛伍德学校病愈后的简爱被送到了洛伍德慈善学校。

学校条件艰苦,校长布洛克赫斯特先生是个伪善的牧师。

简爱在学校结识了好友海伦·彭斯。

第三章:海伦·彭斯简爱与海伦成为亲密的朋友。

海伦性格温顺,总是默默忍受着学校的不公正待遇。

简爱无法理解海伦的逆来顺受。

第四章:布洛克赫斯特先生的来访布洛克赫斯特先生来到学校,当众指责简爱是个撒谎者,让她在全校师生面前蒙羞。

但海伦的安慰给了简爱力量。

第五章:谭波尔小姐谭波尔小姐的到来给简爱带来了温暖和公正。

在谭波尔小姐的帮助下,简爱的冤屈得以洗清。

第六章:海伦之死学校爆发了斑疹伤寒,海伦不幸染病去世。

简爱在失去好友的悲痛中继续生活。

第七章:简爱做了教师经过八年的学校生活,简爱留校做了教师。

但她渴望新的生活和挑战。

第八章:桑菲尔德府的新工作简爱登广告谋求家庭教师的职位,得到了桑菲尔德府的聘用。

她离开洛伍德,前往新的工作地点。

第九章:初遇罗切斯特先生简爱来到桑菲尔德府,初次见到了主人罗切斯特先生。

罗切斯特先生外表冷漠,但简爱并不畏惧他。

第十章:阿黛勒简爱开始教导罗切斯特先生收养的女孩阿黛勒。

她逐渐适应了新环境,并与仆人们建立了友好的关系。

第十一章:失火一天夜里,简爱醒来发现罗切斯特先生的房间着火了,她勇敢地叫醒了他并帮忙灭火。

第十二章: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交流灭火事件后,简爱与罗切斯特先生的交流增多,她逐渐发现了他内心的痛苦和秘密。

第十三章:神秘的笑声简爱在桑菲尔德府时常听到一阵神秘的笑声,这让她感到疑惑和不安。

第十四章:家庭聚会罗切斯特先生家来了一批客人,包括美丽的英格拉姆小姐。

简爱感到自己的地位卑微,但依然保持着自尊。

第十五章:吉普赛女人一个吉普赛女人来到府上为客人们算命,实际上是罗切斯特先生假扮的,他借此试探简爱的心意。

收养(送养)协议书格式

收养(送养)协议书格式

收养(送养)协议书格式合同目录第一章:前言1.1 协议目的1.2 协议适用范围1.3 术语定义第二章:收养人与送养人2.1 收养人资格与条件2.2 送养人资格与条件2.3 双方基本信息第三章:收养对象3.1 被收养人基本信息3.2 被收养人健康状况3.3 被收养人权益保障第四章:收养条件4.1 收养动机与目的4.2 收养条件与要求4.3 收养过程的法律程序第五章:权利与义务5.1 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5.2 送养人的权利与义务5.3 被收养人的权利与义务第六章:收养程序6.1 收养申请与审查6.2 收养协议的签订6.3 收养登记与公告第七章:经济条款7.1 收养费用7.2 经济支持与补偿7.3 财产与继承权第八章:保密与隐私8.1 保密义务8.2 隐私保护8.3 信息披露限制第九章:违约责任9.1 违约情形9.2 违约责任9.3 赔偿与补救措施第十章:争议解决10.1 争议解决方式10.2 争议解决程序10.3 法律适用第十一章:协议的变更与解除11.1 协议变更11.2 协议解除条件11.3 解除后的权利义务第十二章:附加条款12.1 特殊约定12.2 补充协议12.3 其他事项第十三章:签署13.1 签字栏13.2 签订时间13.3 签订地点第十四章:附则14.1 协议生效条件14.2 协议的解释权14.3 其他约定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前言1.1 协议目的本收养(送养)协议旨在明确收养人与送养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确保收养行为合法、自愿、诚信进行。

1.2 协议适用范围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收养行为。

1.3 术语定义本协议中使用的特定术语定义如下:第二章:收养人与送养人2.1 收养人资格与条件收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______。

2.2 送养人资格与条件送养人应具备以下条件:______。

2.3 双方基本信息2.3.1 收养人基本信息收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2.3.2 送养人基本信息送养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收养关系专题知识讲座

收养关系专题知识讲座

二、收养旳特征 1、收养是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收养是根据法定条件、法定程序方能成立旳法律行为。 2、收养是创设和变更亲属身份旳法律行为。 养父母子女间旳拟制直系血亲关系取代了生父母子女 间旳直系血亲关系。 3、收养是变更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旳法律行为。
4、收则 (一)有利于被收养旳未成年人旳抚养、成长原则 (二)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正当权益旳原则 (三)平等自愿原则 (四)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原则 (五)不得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原则
第四节 收养关系旳解除
一、解除收养关系旳法定情形 (一)收养关系依当事人旳协议而解除 《收养法》第26条第1款要求:“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 年此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 解除旳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旳,应征得本人同 意。” 第27条要求:“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 共同生活旳,能够协议解除收养关系。” 第28条要求:“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旳,应该到 民政部门办了解除收养关系旳登记。”
第七章 收养关系
第一节 收养旳概念和原则
一、收养旳概念 收养,是指公民根据法律要求旳条件和程序,
领养别人旳子女为自己旳子女,使之发生父母子女 关系旳民事法律行为。
◆养子女 ◆养父母 ◆送养人
在收养关系中,当事人是养子女与养父母,送 养人虽然以其行为促成了收养关系旳发生,但并非 收养关系中旳一方主体。
(二)收养关系依当事人一方旳要求而解除
《收养法》第26条第2款要求:“收养人不推行抚养义 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旳正当权益行为旳, 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旳收养关系。送养 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旳,能够向人民法 院起诉。”
第27条要求:“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 共同生活旳,能够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旳, 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

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集合

自考婚姻家庭法重点集合

第一章绪论必记内容:1.婚姻家庭的社会功能。

P5 (1、实现人口再生产的职能;2、组织经济生活的职能;3、教育职能。

)2.2001年《婚姻法》修正的相关内容。

P33第二章我国婚姻家庭法概述必记内容:1.婚姻家庭法的基本原则。

P46(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禁止借婚姻索。

禁止重婚。

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禁止家庭暴力。

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2.保障原则实施的禁止性条款。

P54第三章亲属关系原理必记内容:1.亲属P62 (亲属的含义有二:一是生物遗传学和社会学意义上的亲属。

它泛指由婚姻、血缘所连接的一切具有血缘同源性、姻缘相关性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二是法律意义的亲属,即得到法律确认、受到法律调整、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亲属。

)2.血亲P653.姻亲P664.亲等P70 (亲等,是计算亲属关系亲疏远近的基本单位。

亲等数小的,表示亲属关系亲近,亲等数大的,表示亲属关系疏远。

)大题可能是:亲属关系的法律效力(A亲属在婚姻家庭法上的效力:抚养效力、继承效力、共同财产效力、禁婚效力。

B亲属在民法上的效力:法定代理效力、监护效力、对失踪人、精神病人的申请宣告效力。

C亲属在刑法的效力:犯罪构成效力、告诉、和解效力。

D、亲属在诉讼法上的效力:回避效力、上诉、申诉效力、申请执行效力。

E、亲属在劳动法上的效力: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探亲权等。

F、亲属在国籍上的效力:一定的亲属关系是取得中国国籍的前提条件;一定的亲属关系是可以申请退出中国籍的前提条件。

)还有必要记住,有关婚姻法的《司法解释》一,二的相关规定。

有助于在案例题中的运用第四章婚姻的成立必记内容:1.结婚P79 (结婚的成立,亦称结婚,是指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

)2.聘娶婚P82 (始创于西周)3.婚约P94 (男女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而作的事先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全文(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1991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五十四号公布自1992年4月1日起施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变更监护人。

2024年度送、收养协议精选

2024年度送、收养协议精选

送、收养协议精选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术语1.1定义1.1.1“协议”指本送、收养协议精选,包括所有附件、附录和附录中的内容。

1.1.2“送养方”指甲方,即同意将孩子送养的当事人。

1.1.3“收养方”指乙方,即同意收养孩子的当事人。

1.1.4“孩子”指被送养并收养的未成年人。

1.1.5“法律”指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第二章目的与承诺2.1目的2.1.1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送养方与收养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1.2双方同意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式进行合作。

2.2承诺2.2.1送养方承诺将孩子送养给收养方,并放弃所有对孩子的监护权利。

2.2.2收养方承诺接受孩子,并承担起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责任。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3.1送养方的权利与义务3.1.1送养方有权了解收养方的家庭情况、教育背景和生活环境。

3.1.2送养方应向收养方提供孩子的真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健康状况、性格特点和教育需求。

3.2收养方的权利与义务3.2.1收养方有权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和教育权。

3.2.2收养方应提供适合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教育发展。

第四章收养程序4.1法律程序4.1.1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完成收养的法律程序。

4.1.2双方应共同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收养登记、户口迁移等。

4.2交接程序4.2.1双方应在收养登记完成后,进行孩子的交接。

4.2.2交接时应签订《孩子交接确认书》,明确交接的时间、地点和双方的责任。

第五章保密与违约5.1保密5.1.1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5.1.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与协议有关的信息。

5.2违约5.2.1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2.2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
(五)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增加收费项目或者不使用规定收费票据的;
第八章附则
第五十条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公告费,由收养人缴纳。
第五十一条收养登记当事人提交的居民与常住户口簿上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应当一致;不一致的,当事 人应当先到公安部门更正。
居民或者常住户口簿丢失,当事人应当先到公安户籍管理部门补办证件。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的,可提交有 效临时办理收养登记。当事人无法提交居民户口簿的,可提交公安部门或者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 户籍证明办理收养登记。
收养登记工作规范是2008年9月1日民政部为规范收养登记工作颁发的管理条例。
简介
为了规范收养登记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和《华侨以及居住在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的管辖以及 所需要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一章收养登记机关和登记员
第一条收养登记机关是依法履行收养登记行政职能的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收养登记机关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第二条收养登记机关的职责: (一)办理收养登记; (二)办理解除收养登记; (三)撤销收养登记; (四)补发收养登记证和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五)出具收养关系证明; (六)办理寻找弃婴(弃儿)生父母公告; (七)建立和保管收养登记档案; (八)宣传收养法律法规。
收养登记机关已将非法购制的收养证件颁发给收养当事人的,应当追回,并免费为当事人换发符合规定的收 养登记证、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报废的收养证件由收养登记机关登记造册,统一销毁。
收养登记机关发现收养证件有质量问题时,应当及时书面报告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婚姻法复习思考题

婚姻法复习思考题

婚姻法复习思考题第一章婚姻家庭制度与婚姻家庭法概述
.如何从法律意义上界定婚姻、家庭?
.如何理解婚姻家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当代婚姻家庭有哪些社会职能?
.试述婚姻家庭制度产生、演变的历史进程。

.如何理解中国近现代婚姻家庭法的历史进程?.修正后的《婚姻法》增设了哪些重要规定?.如何理解婚姻家庭法的调整对象?
.婚姻家庭法有何特点?
.如何理解婚姻自由原则?
.如何理解男女平等原则?
.如何认定和处理重婚问题?
第二章亲属关系
.如何理解亲属的含义?
.如何认定亲属关系的法律事实?
.亲属身份行为有哪些特点?
.亲属有哪些种类?
.如何确定亲系和亲等?
.各种亲属关系发生和终止的原因是什么?
第三章婚姻的成立
.简述婚姻成立的概念及其特征。

.试述结婚的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

.试述无效婚姻的概念及其法律后果。

.试述可撤销婚姻的概念及其法律后果。

.试述我国法律如何认定事实婚姻及其效力。

第四章婚姻的效力
.什么是婚姻的效力。

.配偶之间有哪些身份上的权利义务?
.什么是夫妻财产制?
.夫妻财产制有哪些类型?
.如何理解我国现行夫妻财产制?
.我国法律应否规定配偶身份权?
第五章婚姻的终止
.什么是婚姻终止?什么是离婚?
.婚姻终止的原因有哪些?
.登记离婚有哪些条件和程序?
.如何全面理解诉讼离婚的程序?
.离婚与婚姻无效、婚姻被撤销有何区别?.如何理解判决离婚的标准?
.离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哪些法律后果?.如何处理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
.如何处理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

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民政局•【公布日期】2021.11.29•【字号】•【施行日期】2021.11.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收养、寄养管理正文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各区民政局:现将《北京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民政局2021年11月29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评估内容第三章评估流程第四章评估方式第五章评估报告第六章收养后回访第七章评估监督和保障第八章附则北京市收养评估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收养登记管理工作,规范收养评估行为,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政部《收养评估办法(试行)》,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收养评估是指民政部门对收养申请人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等进行调查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

第三条除收养继子女外,内地居民在本市申请收养未成年人,应当依照本细则规定,配合完成收养评估工作。

第四条收养评估应当遵循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原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对收养申请人进行评估,依法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

第五条各区民政部门应组建收养评估小组,负责本区收养评估工作的具体实施。

收养评估小组由2-3名熟悉收养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区民政局在编人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选派的具有社会工作、医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或者从事相关工作2年以上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六条收养评估结果是各区民政部门办理收养登记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评估内容第七条收养评估内容包括收养申请人的以下情况:(一)基本情况。

包括年龄、户籍地和居住地、个人生活和工作经历、受教育程度、婚姻状况、兴趣爱好、人际交往、性格心理、民事行为能力等。

(二)收养动机。

收养申请人能否从最有利于被收养人的角度认识自身收养行为,对收养后自身权利义务了解,心理准备情况,是否承诺不遗弃、不虐待被收养人并积极配合收养评估工作。

《简爱》每章概括

《简爱》每章概括

《简爱》每章概括第一章:盖茨海德府的简爱简爱自幼父母双亡,被舅父里德先生收养。

在盖茨海德府,简爱受到舅妈里德太太和她的子女们的冷眼和虐待。

简爱反抗表哥约翰的欺负,却被舅妈关进了红房子,她在恐惧和孤独中度过了这段痛苦的时光。

第二章:初入洛伍德学校简爱被舅妈送到了洛伍德慈善学校,那里条件艰苦,校规严厉。

简爱结识了好友海伦·彭斯,她的善良和宽容给了简爱很大的安慰。

校长布罗克赫斯特先生是个冷酷的伪君子,对学生们非常苛刻。

第三章:海伦之死简爱在学校里继续忍受着艰苦的生活和精神上的压抑。

然而,海伦·彭斯却因为肺病去世,这让简爱感到无比的悲痛。

但海伦的坚强和宽容精神深深地影响了简爱。

第四章:简爱的成长简爱在洛伍德学校逐渐成长,经过六年的学习和两年的教师生涯,她积累了知识和经验,也变得更加坚强和独立。

第五章:桑菲尔德府的新工作简爱决定离开洛伍德学校,谋求新的工作。

她成功地获得了桑菲尔德府家庭教师的职位,准备开始新的生活。

第六章:初遇罗切斯特先生简爱来到桑菲尔德府,见到了庄园的主人罗切斯特先生。

罗切斯特先生外表冷漠,但简爱却能感受到他内心的复杂。

第七章:神秘的笑声简爱在桑菲尔德府的生活并不平静,她时常听到一阵神秘的笑声,这让她感到十分疑惑和不安。

第八章:梅森先生的来访一位名叫梅森的先生深夜来访桑菲尔德府,结果受伤。

简爱帮助照顾他,却对发生的事情一无所知。

第九章:火灾之夜桑菲尔德府发生了一场火灾,简爱勇敢地叫醒了罗切斯特先生,并帮助大家灭火。

在这个过程中,她与罗切斯特先生的关系更加亲近。

第十章:爱情的萌芽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之间的感情逐渐萌芽,他们开始相互欣赏和关心。

然而,简爱始终保持着自己的自尊和独立。

第十一章:试探与表白罗切斯特先生试图试探简爱的感情,而简爱也勇敢地表达了自己的爱意。

两人终于确认了彼此的心意。

第十二章:婚礼的变故简爱和罗切斯特先生准备举行婚礼,然而在婚礼上,有人揭露罗切斯特先生已有妻子,这让简爱陷入了痛苦的困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1.12.29•【文号】主席令第54号•【施行日期】1992.04.01•【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收养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1991年12月29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主席令第54号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维护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权利,制定本法。

第二条收养应当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遵循平等自愿的原则,并不得违背社会公德。

第三条收养不得违背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

第二章收养关系的成立第四条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五条下列公民、组织可以作送养人:(一)孤儿的监护人;(二)社会福利机构;(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六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年满三十五周岁。

第七条年满三十五周岁的无子女的公民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第八条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或者残疾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年满三十五周岁以及收养一名的限制。

第九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第十条生父母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第十一条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须双方自愿。

收养年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不得将其送养,但父母对该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除外。

第十三条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婚姻家庭法 (第三版)第八章 收养关系[3页]

婚姻家庭法 (第三版)第八章  收养关系[3页]

第八章收养关系一、单项选择题1.下列关于收养的表述,哪种是不正确的?(C)A.收养是一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B.收养不能发生在直系血亲之间C.收养是行政行为而非民事法律行为D.收养形成拟制血亲关系2.监护人送养未成年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

这里所说的“有抚养义务的人”是指哪种人?(A)A.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姐B.有负担能力的叔、伯、姑、舅、姨C.孤儿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D.父母生前所在单位3.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哪个部门?(B )A.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C.基层人民法院D.基层儿童福利机构4.已满47周岁的甲,妻子逝世后与两个未成年的儿子相依为命。

甲想收养一个女儿,下列哪种女童可以以被其收养?(C)A.儿童福利院抚养的10周岁残疾女童B.儿童福利院抚养的10周岁的丧失父母的女童C.儿童福利院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6周岁女童D.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6周岁女童5.甲临终托孤,请求好友乙夫妻在其死后抚养已满8周岁的儿子丙,乙夫妻表示同意。

乙夫妇依照约定,将丙抚养至成年。

关于乙夫妻与丙之间的关系,下列选项中哪种是正确的?(C )A.乙夫妻与丙之间依约定成立收养关系B.乙夫妻与丙之间可通过收养登记成立收养关系C.乙夫妻与丙之间依约定成立寄养关系D.乙夫妻与丙之间征得丙同意后成立收养关系6.甲与乙夫妇收养关系成立后,关于甲与生父母之间关系的表述,下列哪种是正确的?(A)A.权利义务关系消灭,自然血亲关系不消灭B.权利义务和自然血亲关系都不消灭C.权利义务和自然血亲关系都消灭D.权利义务关系不消灭,自然血亲关系消灭二、多项选择题1.收养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哪些?(AB)A.收养人B.被收养人C.送养人D.收养登记机关2.继父或继母经继子女的生父母同意,可以收养继子女。

此时,可以不受限制的收养条件有哪些?(BCD)A.被收养人未成年B.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养子女C.收养人须年满30周岁D.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下列哪些情形,甲可以收养未成年的乙?(BD)A.甲为乙的外祖父,乙的父母因事故双双死亡B.甲为乙的伯父,乙的父母因事故双双死亡C.甲夫妻(均为28周岁)无子女,欲收养某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乙D.甲(41周岁)丧妻,欲收养某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男童乙4.下列哪些情形,甲可以收养未成年的乙?(BCD)A.甲(41周岁)丧妻有一女,欲收养某儿童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乙(女童,3周岁)B.甲(26周岁,无业)与乙母(丧偶)结婚后,欲收养乙C.甲(42周岁)无配偶,为乙(女,4周岁)的伯父,欲收养生父母有稳定收入的乙D.甲夫妇有一女儿,生活富裕。

简爱第八章读后感300字(精选8篇)

简爱第八章读后感300字(精选8篇)

简爱第八章读后感300字(精选8篇)简爱第八章读后感300字【篇1】前些天我终于把我一直想读但是一直由于种种原因没有读的“简爱”一口气读完了。

当我读到主人公简爱在盖慈海德府被14的暴君欺负的时候,我义愤填膺;当我读到主人公简爱坚持自己的感受而流落街头时,我为她而骄傲;当简爱主人公简爱把舅舅给的巨款平均分配给姐姐哥哥时,我感到可贵;最可喜可贺的是简爱终于找寻到了自己的幸福时,我由衷的感到幸福。

我觉得这本书最可贵的地方在于让我们明白了:“即使一个人的社会地位再低,再贫穷,再弱小,他也有权利追求自己的幸福,因为每个人在人格上都是平等的,我们没有理由去歧视任何一个人。

”简爱成功的演绎了一个灰姑娘不放弃自己,为自己想得到的东西而奋斗的经历。

我们每个人都应该向他一样无论何时何地做自己,坚持自己,不放弃自己。

简爱第八章读后感300字【篇2】故事讲述的是19世纪中叶的英国乡村,一个女主人公简爱。

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养在舅母里德太太家里,常常被虐待,不得不被送到慈善学校。

而那里实行所谓惩罚肉体,拯救灵魂的残酷教育,使简爱继续受着精神和肉体上的折磨。

因为没有出路,在她长大以后,简爱在学校当了教师。

但她无时无刻不在想着逃离这种被束缚的生活,她用登广告的方法应聘到一家庄园当家庭教师。

简爱与庄主罗切斯特先生对很多事情的看法非常一致,情趣爱号都很相投。

彼此心生爱慕,决定结为夫妻。

介在学校举行婚礼时,有人揭发了罗切斯特在十五年前已经结过婚,疯癫的妻子一直关在他家的一间密室里。

于是简爱离开了桑菲尔德庄园,后来被里弗斯兄妹收留,担任了乡村小学教师。

简爱的叔父去世,她得到一笔遗产。

简爱的表兄了寻找到印度传教的助手,要与简爱结婚,她毅然拒绝了这个把感情献给上帝的人。

爱情的力量使简爱重新返回桑菲尔德庄园,却见昔日豪华府邸已经变成了焦黑的废墟。

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单手残疾,蛰居乡间。

最后简爱和罗切斯特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简爱第八章读后感300字【篇3】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由英国19世纪著名女作家夏洛帝·勃朗特的作品《简·爱》,这是一部写出自己人生经历的作品。

2024年度送、收养协议精选

2024年度送、收养协议精选

送、收养协议精选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术语1.1定义1.1.1“协议”指本送、收养协议精选,包括所有附件、附录和附录中的内容。

1.1.2“送养方”指甲方,即同意将孩子送养的当事人。

1.1.3“收养方”指乙方,即同意收养孩子的当事人。

1.1.4“孩子”指被送养并收养的未成年人。

1.1.5“法律”指适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相关司法解释。

第二章目的与承诺2.1目的2.1.1本协议的目的是明确送养方与收养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1.2双方同意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的方式进行合作。

2.2承诺2.2.1送养方承诺将孩子送养给收养方,并放弃所有对孩子的监护权利。

2.2.2收养方承诺接受孩子,并承担起抚养、教育、保护孩子的责任。

第三章权利与义务3.1送养方的权利与义务3.1.1送养方有权了解收养方的家庭情况、教育背景和生活环境。

3.1.2送养方应向收养方提供孩子的真实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健康状况、性格特点和教育需求。

3.2收养方的权利与义务3.2.1收养方有权获得孩子的抚养权和教育权。

3.2.2收养方应提供适合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确保孩子的身心健康和教育发展。

第四章收养程序4.1法律程序4.1.1双方同意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完成收养的法律程序。

4.1.2双方应共同配合,办理相关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收养登记、户口迁移等。

4.2交接程序4.2.1双方应在收养登记完成后,进行孩子的交接。

4.2.2交接时应签订《孩子交接确认书》,明确交接的时间、地点和双方的责任。

第五章保密与违约5.1保密5.1.1双方应对本协议的内容和履行过程中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5.1.2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与协议有关的信息。

5.2违约5.2.1如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5.2.2违约方应承担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精神损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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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 2.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 婴,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收养登记机 关办理收养登记.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 3.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 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 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 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 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 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登记的具体程序 收养登记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 个步骤
第八章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第五节
收养
本章重点
概 述 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 收养成立的形式要件 收养的效力 收养的解除 本章小结
本章重点 学习本章应掌握收养的概念和特征,理解收养 的基本原则,掌握收养成立和解除的法定条件及 法定程序.了解依法成立的收养在被收养人与收 养人及其近亲属之间,被收养人与亲生父母之间 所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后果.能够熟练地运用法律, 法规和相关的司法解释处理收养问题.
二,收养解除的程序 (一)通过行政程序解除收养 《收养法》第28条 收养法》 28条 1.收养当事人已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 1.收养当事人已自愿达成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 2.收养双方当事人须对财产和生活无争议,并在 2.收养双方当事人须对财产和生活无争议,并在 协议中对经 济问题作出妥善处理. 3.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具备合法有效的条件. 3.解除收养关系的协议具备合法有效的条件. (二)通过诉讼程序解除收养 三,收养解除的效力 (一)对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近亲属的后果 (二)对生活抚育费的追偿及后期给付的后果 (三)其他财产关系的处理
(二)被收养人的条件 1.被收养人应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1.被收养人应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被收养人应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 2.被收养人应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 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 力抚养的子女. 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 3.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 被收养人的同意. (三)送养人的条件 1.孤儿的监护人. 1.孤儿的监护人. 2.社会福利机构. 2.社会福利机构.
返回第一节 概述源自一,收养的概念及特征 (一)收养的概念 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本 属他人的子女作为自己的子女领养,从而使原本 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当事人产生父母子女权利义 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 (二)收养的特征 1.收养是一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1.收养是一种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2.收养是只能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行为. 2.收养是只能发生在特定主体之间的行为. 3.收养是变更法律上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 3.收养是变更法律上亲属身份和权利,义务关系 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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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小结
收养是指公民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将本属他人的子女作为 自己的子女领养,从而使原本没有父母子女关系的当事人产生父 母子女权利义务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收养法的基本原则包 括: (一)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原则; (二)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平等,自愿的原则; (四)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 (五)不得违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原则. 一般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包括: (一)收养人的条件:1.收养人须无子女.2.收养人应有抚养教 (一)收养人的条件:1.收养人须无子女.2.收养人应有抚养教 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 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 女的疾病.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5.收养人只 女的疾病.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5.收养人只 能收养1名子女.6.收养人须年满30周岁. 能收养1名子女.6.收养人须年满30周岁. (二)被收养人的条件:1.被收养人应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 (二)被收养人的条件:1.被收养人应是不满14周岁的未成 年人.2.被收养人应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 年人.2.被收养人应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或者查找不到生父母的 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3.收养年 弃婴和儿童,或是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3.收养年 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应当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二,我国收养法的基本原则 (一)有利于被收养的未成年人的抚养,成长的 原则 (二)保障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的原则 (三)平等,自愿的原则 (四)不得违背社会公德的原则 (五)不得违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原则 三,收养的意义 1.收养是妥善解决特定未成年人抚育问题的重要 1.收养是妥善解决特定未成年人抚育问题的重要 途径. 2.收养是完善家庭关系的重要手段. 2.收养是完善家庭关系的重要手段. 3.收养制度有助于弘扬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 3.收养制度有助于弘扬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
二,特殊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 (一)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 《收养法》第9条:"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 收养法》 条:"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二)我国公民或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 亲的子女 (三)继父(或继母)收养继子女 (四)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 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1)有配偶者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1)有配偶者送养子女,须双方共同送养. (2)如果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可以单方送 (2)如果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可以单方送 养. (3)如果被收养人的父母一方死亡,法律允许另一 (3)如果被收养人的父母一方死亡,法律允许另一 方单方送养,但死亡一方的父母有优先抚养的权 利. (4)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 (4)送养人不得以送养子女为理由违反计划生育的 规定再生育子女. (四)当事人的收养合意 1.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必须双方自愿. 1.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必须双方自愿. 2.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被收 2.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被收 养人的同意.
(三)送养人的条件: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 (三)送养人的条件:1.孤儿的监护人.2.社会福利机构.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四)当事人的收养合意:1.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必 (四)当事人的收养合意:1.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必 须双方自愿.2.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 须双方自愿.2.收养年满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还应征得 被收养人的同意. 特殊收养,如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我国公民或华侨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继父(或继母)收养 继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 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等,其成立有一些不同的实质 要件. 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收养登记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二,无效收养 (一)无效收养的概念和原因 无效收养,是指不具备收养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效要件,因而不能产生收养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 的行为,也就是不发生收养法律效力的收养行为. 1.收养当事人不合格. 1.收养当事人不合格. 2.收养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2.收养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 3.收养行为违反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收养行为违反了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二)确认收养无效的程序 1.诉讼程序. 1.诉讼程序. 2.行政程序. 2.行政程序. (三)无效收养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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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收养成立的形式要件
一,收养登记程序 《收养法》第15条第1款规定:"收养应当向 收养法》 15条第1款规定:" 县 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 之日起成立." 之日起成立." (一)办理收养登记的机关 根据我国《收养法》 根据我国《收养法》的规定,办理收养登记的 机关,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 1.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 1.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 弃婴,儿童的,在弃婴或儿童发现地收养登记机 关办理收养登记.
二,收养协议和收养公证 1.收养协议.收养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应当符合下列 1.收养协议.收养当事人之间订立的协议应当符合下列 要求:①订立协议的当事人均符合法定的条件和资格; ②法律规定需要征得被收养人或其他权利人同意的,应 征得他们的同意;③协议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收养人, 被收养人和送养人的基本情况,收养的目的,收养人不 虐待,遗弃被收养人和抚育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保证, 当事人要求签订的其他内容等;④协议的形式应为书面 协议;⑤收养协议自当事人正式签订之日起生效. 2.收养公证.收养公证,是根据收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 2.收养公证.收养公证,是根据收养当事人各方或一方 的要求由公证机关对其订立的收养协议依法作出的公证 证明.我国收养法允许依收养关系当事人的意愿,办理 收养公证,以示收养行为的庄重性.收养公证属于可选 择性的,非必经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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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
一,一般收养成立的实质要件 (一)收养人的条件 我国《收养法》 我国《收养法》第6条 1.收养人须无子女. 1.收养人须无子女. 2.收养人应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2.收养人应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 3.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 疾病. 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4.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 5.收养人只能收养1名子女. 5.收养人只能收养1 6.收养人须年满30周岁. 6.收养人须年满30周岁.
收养人收养与送养人送养,法律允许双方按照平等自愿 的原则自行订立书面收养协议.收养公证是根据收养当事 人各方或一方的要求由公证机关对其订立的收养协议依法 作出的公证证明. 收养的拟制效力,是指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发生的拟制 亲属关系及相应的权利义务的效力.收养的解消效力,是 指因收养的成立而终止原有的亲属关系及其权利义务的效 力. 无效收养,是指不具备收养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 因而不能产生收养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行为,也就是不 发生收养法律效力的收养行为. 收养的终止,即合法有效的收养关系因发生一定的法律 事实,无法继续亲子关系而使该收养关系归于消灭.引起 收养关系终止的法律事实有两种:①因收养关系一方当事 人死亡而终止;②因收养当事人依法办理了解除收养的手 续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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