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电子版)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四、施工方法、劳动组织、机具使用和施工配合。 五、按工序编制施工进度图表。 六、保证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的措施。
七、施工临时设施。 八、职工生活安排。
第条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管理。 线路设备大修施工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各项施工作业标准,科学组织施工
七、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 八、补充、修理并刷新由工务管理的各种线路标志、信号标志、位移观测桩及备用轨架。
九、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
第条 成组更换道岔和岔枕主要内容: 一、铺设新道岔和岔枕;铺设无缝道岔时,含焊接钢轨、铺设胶接绝缘钢轨(接头)并按设计锁定轨温锁定道岔,埋设
位移观测桩。 二、更换道碴。 三、整修道岔及其前后线路,做好排水工作。 四、回收旧料,清理场地。
线路大修分为普通线路换轨大修和无缝线路换轨大修。无缝线路换轨大修按施工阶段可分为铺设无缝 线路前期工程和铺设无缝线路。
二、成段更换再用轨(整修轨)。
三、成组更换道岔和岔枕。 四、成段更换混凝土枕。
五、道口大修。 六、隔离栅栏大修。 七、其他大修(以上未涵盖的线路设备大修项目列其他大修)。
八、线路中修。
七、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 八、抬高因线路换轨大修需要抬高的道岔、桥梁,加高挡碴墙。
九、补充、修理并刷新由工务管理的各种线路标志、信号标志、位移观测桩及备用轨架。
十、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
第条 铺设无缝线路主要内容: 一、焊接、铺设新钢轨,更换联结零件、桥上钢轨伸缩调节器及不符合规定的护轨,铺设胶接绝缘钢轨(接头)并按设
二、校正、改善线路纵断面和平面。
三、更换I型混凝土枕、失效轨枕和严重伤损混凝土枕,补足轨枕配置根数,有计划地将术枕成段更换为混凝土枕(另列件名)。 四、全面更换新钢轨、桥上钢轨伸缩调节器、联结零件、绝缘接头及钢轨接续线,更换不符合规定的护轨。 五、成组更换新道岔和新岔枕(另列件名)。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课件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的PPT课件,旨在介绍铁路线路修理的重要性和目的。
背景介绍
铁路线路修理是保证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的关键环节。 了解铁路线路修理的重要性:确保列车运行平稳、减少事故风险。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的概述
铁路线路被分为不同的类型,根据不同类型的线路制定不同的修理规则。 铁路线路修理包括日常维护、定期检修和大修等多个方面。
铁路线路的检查与评估
铁路线路的检查流程包括巡视、监测和测试等环节。 评估方法可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以确定线路修理的优先路修理的步骤包括清理、修复和检测等工序。 修理需要合理安排时间,以最大程度减少对列车运行的影响。
铁路线路修理后的验收与监测
铁路线路修理完工后需要进行验收过程,确保修理质量符合标准。 监测方法可以使用传感器和监控系统,实时监测线路状况。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的实施效果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实施前的情况,包括事故频发和运行不稳定等问题。 实施后,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将提高铁路线路安全性和运行效率。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的未来展望
未来,随着科技的进步,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将更加智能化和精细化。 规则的更新和优化将进一步提升铁路线路维护和修理的效果。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线路工应知应会模块—基本规章—《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培训资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
第1.0.3条线路设备大修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和修理,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
线路设备维修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
第1.0.4条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
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的方针,并应采用无缝线路。
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1.0.5条线路设备大修应由大修设计和施工专业队伍承担,采用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安排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施工天窗。
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
第1.0.6条线路设备修理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施工作业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检测方法,推行信息化技术,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验收制度。
第1.0.7条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其修理办法须经铁道部批准。
第1.0.8条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和线路允许速度为200km/h及以下的线路。
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第一节工作分类第2.1.1条线路设备大修分类:一、线路大修。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线路工应知应会模块—基本规章—《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培训资料第一章总则第 1.0.1条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与维修。
第1.0.3条线路设备大修的基本任务就是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与修理,恢复与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
线路设备维修的基本任务就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与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与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
第1.0.4条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
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的方针,并应采用无缝线路。
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与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与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与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 1.0.5条线路设备大修应由大修设计与施工专业队伍承担,采用必要的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并安排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施工天窗。
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
第1.0.6条线路设备修理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与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与施工作业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检测方法,推行信息化技术,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与检查验收制度。
第1.0.7条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其修理办法须经铁道部批准。
第1.0.8条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与线路允许速度为200km/h及以下的线路。
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第一节工作分类第2.1.1条线路设备大修分类:一、线路大修。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减少废气排放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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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清洁能源:优先选择使用清洁能源,如电力、燃气等, 减少使用柴油等高污染能源。
优化燃烧过程:采用先进的燃烧技术,提高燃烧效率,减 少废气排放。
安全性,提高轨道结构的承载能力。
02 轨 道 结 构 加 强 的 方 法 : 采 用 钢 轨 扣 件 、 轨 枕 、 道 砟
等材料和设备,对轨道结构进行加固和稳定。
03 钢 轨 扣 件 的 要 求 : 选 用 高 质 量 的 扣 件 , 确 保 其 强 度 、
刚度和耐久性符合要求,能够有效地固定钢轨并防 止其松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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轨道结构加强的重要性:提高轨 道结构的强度和稳定性,确保列 车运行安全
轨道结构加强的注意事项:确保 加强措施与轨道结构的其他部分 协调一致,避免对列车运行造成 不良影响
轨道平顺度维护
轨道结构加固:对轨道结构 进行加固,提高轨道承载能 力
轨道几何尺寸调整:确保轨 道几何尺寸符合标准,提高 平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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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汇报人:
目录
01 02 03 04 05 06
铁路线路修理的基本原则 铁路线路修理的主要内容 铁路线路修理的程序和方法 铁路线路修理的技术要求 铁路线路修理的安全措施 铁路线路修理的环保要求
01
铁路线路修理的基本原则
安全性原则
确保铁路线路安全畅通 遵循国家和行业相关法规标准 采取科学合理的维修方法和手段 加强设备管理和人员培训,提高维修质量和效率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总则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总则第1.0.1条为贯彻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适应普速铁路运营要求,规范线路设备管理,提高线路设备修理和技术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科学合理和经济的维修策略,保持和恢复线路设备安全性、可靠性。
第1.0.3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
线路设备大修是为全面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固有可靠度而对线路进行的大规模修理。
线路设备维修是根据线路设备变化规律,维持列车以规定速度安全和不间断地运行而对线路进行的日常维护和小规模修理。
第 1.0.4条线路设备修理采用周期修与状态修相结合。
线路设备大修以周期修为主,日常维修以状态修为主。
第1.0.5条线路设备修理应贯彻“修理标准与线路等级匹配、投入产出经济合理”理念,实行线路分级管理。
第1.0.6条优化劳动组织,实行检、养、修分开,大力推进检测、修理专业化建设;积极推行工务、电务、供电等专业日常维修一体化管理,促进专业管理和综合管理融合。
第1.0.7条线路设备修理实行天窗修制度,铁路局集团公司应安排足够数量的天窗,以满足线路设备修理的需要。
大力推广“集中修”。
第1.0.8条积极推行机械化,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改善劳动条件,提高作业效率,保证作业质量。
第 1.0.9条积极利用现代检测监测技术加强线路检测,利用大数据提升智能化分析水平,实现对线路的智能分析,精准修理,完善生产信息管理系统,提升科学管理水平。
第1.0.10条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
铁路局集团公司应根据本规则制定实施细则。
第1.0.11条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和线路允许速度200km/h以下的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重载铁路除外)。
重载铁路暂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规定,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集团公司规定,并报中国铁路总公司备案。
本规则未涉及的内容按相关规定执行。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线路工应知应会模块—基本规章—《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培训资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
第1.0.3条线路设备大修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和修理,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
线路设备维修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
第1.0.4条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
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的方针,并应采用无缝线路。
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1.0.5条线路设备大修应由大修设计和施工专业队伍承担,采用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安排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施工天窗。
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
第1.0.6条线路设备修理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施工作业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检测方法,推行信息化技术,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验收制度。
第1.0.7条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其修理办法须经铁道部批准。
第1.0.8条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和线路允许速度为200km/h及以下的线路。
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容及工作组织第一节工作分类第2.1.1条线路设备大修分类:一、线路大修。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线路工应知应会模块—基本规章—《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培训资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
第1.0.3条线路设备大修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和修理,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
线路设备维修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
第1.0.4条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
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的方针,并应采用无缝线路。
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1.0.5条线路设备大修应由大修设计和施工专业队伍承担,采用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安排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施工天窗。
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
第1.0.6条线路设备修理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施工作业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检测方法,推行信息化技术,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验收制度。
第1.0.7条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其修理办法须经铁道部批准。
第1.0.8条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和线路允许速度为200km/h及以下的线路。
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第一节工作分类第2.1.1条线路设备大修分类:一、线路大修。
(完整版)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第2.2.1条 普通线路换轨大修主要内容: 一、清筛道床,补充道碴,改善道床断面,整治基床翻浆冒泥和超过15mm的冻害,石灰岩道碴
应结合大修有计划地更换为一级遭碴。 二、校正、改善线路纵断面和平面。 三、更换I型混凝土枕、失效轨枕和严重伤损混凝土枕,补足轨枕配置根数,有计划地将术枕成段
更换为混凝土枕(另列件名)。 四、全面更换新钢轨、桥上钢轨伸缩调节器、联结零件、绝缘接头及钢轨接续线,更换不符合规
定的护轨。 五、成组更换新道岔和新岔枕(另列件名)。 六、安装轨道加强设备。 七、整修路肩、路基面排水坡,清理侧沟,清除路堑边坡弃土。
八、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 九、抬高因线路换轨大修需要抬高的道岔、桥梁,加高挡碴墙。 十、补充、修理并刷新由工务管理的各种线路标志、信号标志、位移观测桩及备用轨架。 十一、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 第2.2.2条 铺设无缝线路前期工程主要内容: 一、清筛道床,补充道碴,改善道床断面,整治基床翻浆冒泥和超过15mm的冻害,石灰岩道碴应 结合大修有计划地更换为一级道碴。 二、校正、改善线路纵断面和平面。 三、更换I型混凝土枕、失效轨枕、严重伤损混凝土枕,补足轨枕配置根数,有计划地将木枕成 段更换为混凝土枕(另列件名)。 四、抽换轻伤有发展的钢轨,更换失效的联结零件。 五、均匀轨缝,螺栓涂油,锁定线路。 六、整修路肩、路基面排水坡,清理侧沟,清除路堑边坡弃土。 七、整修道口及其排水设备。 八、抬高因线路换轨大修需要抬高的道岔、桥梁,加高挡碴墙。 九、补充、修理并刷新由工务管理的各种线路标志、信号标志、位移观测桩及备用轨架。 十、回收旧料,清理场地,设置常备材料。 第2.2.3条 铺设无缝线路主要内容: 一、焊接、铺设新钢轨,更换联结零件、桥上钢轨伸缩调节器及不符合规定的护轨,铺设胶接绝 缘钢轨(接头)并按设计锁定轨温锁定线路,埋设位移观测桩。 二、整修线路,安装轨道加强设备。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线路工应知应会模块—基本规章—《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培训资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铁路运输得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与维修。
第1、0、3条线路设备大修得基本任务就是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与修理,恢复与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
线路设备维修得基本任务就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与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与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
第1、0、4条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
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得原则,坚持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得方针,并应采用无缝线路。
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得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得变化规律与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与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与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得技术经济效益。
第1、0、5条线路设备大修应由大修设计与施工专业队伍承担,采用必要得施工机械与运输车辆,并安排与施工项目相适应得施工天窗。
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开得管理体制。
第1、0、6条线路设备修理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与先进得施工作业方法,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与施工作业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检测方法,推行信息化技术,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与检查验收制度。
第1、0、7条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得,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其修理办法须经铁道部批准。
第1、0、8条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与线路允许速度为200km/h及以下得线路。
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第一节工作分类第2、1、1条线路设备大修分类:一、线路大修。
铁路线路维修规则
铁路线路维修规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线路维修工作的基本任务是经常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设备使用寿命。
第1.0.2条线路维修工作,必须掌握线路设备技术状态变化规律,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
在线路维修工作中,应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各种变化的不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1.0.3条线路维修工作要实行科学管理,开展标准化作业,改善检测手段,建立和健全责任制,严格执行检查验收制度。
要采用新技术,提高机械化作业程度,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改革作业方法和劳动组织,不断地提高线路维修工作水平。
第1.0.4条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铁路1435mm标准轨距铁路的线路维修。
凡铁路线路维修工作,均应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未做规定者,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在设计文件中应有设备标准和维修要求,并经铁道部(或铁路局)批准。
非标准轨距铁路的线路维修,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线路维修工作组织第一节维修工作内容第2.1.1条铁路线路维修分为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
综合维修是按周期有计划地对线路进行综合性修理。
通过综合维修,改善轨道弹性,调整轨道几何尺寸,整修和更换设备零部件,以恢复线路完好的技术状态。
经常保养是根据线路变化情况,在全年度和线路全长范围内,有计划有重点的养护,以保持线路质量经常处于均衡状态。
临时补修主要是及时整修超过临时补修容许误差限度的轨道几何尺寸及其他不良处所,以保证行车平稳和安全。
第2.1.2条正线线路综合维修周期的年数,由铁路局比照表2.1.2(略),结合线路大中修周期,根据各线(或按区段)的线路条件、运输条件、自然条件等具体情况适当规定。
道岔和站线的综合维修周期,由铁路局规定,其中正线、到发线岔的综合维修周期可与线路同步,但最长不宜超过两年。
(完整word版)2019版《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TG/GW102-2019中国铁路总公司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019年3月前言2006年铁道部发布的《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运〔2006〕146号)对指导线路修理,保证线路质量,确保铁路运输安全生产起到了重要作用。
十多年来,铁路管理体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工务“线桥结构现代化、施工作业机械化、企业管理科学化”取得了长足进步,工务维修体制改革收到了显著成效,现行《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已不适应铁路改革和运输发展的要求。
为贯彻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不断提高普速铁路线路维护管理水平,提升线路设备质量和设备修理效率效益,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组织对《铁路线路修理规则》进行了修订,并更名为《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本规则共分十一章和八个附录,主要规定了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线路设备标准和修理要求、线路设备修理主要作业要求、线路设备大修设计及预算、线路设备修理标准、线路质量评定、线路设备检查、道口看守、平面和高程控制网、附则等内容。
本规则体现了进一步深化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实行检养修分开、车间组织生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集中修、专业修、机械修”的精神,吸收了近年工务维修体制改革和相关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吸纳了各铁路局集团公司线路维护管理经验,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按照设备分级管理以及周期修与状态修相结合的原则,对设备修程修制、维护标准、检查评价等进行优化调整,以提高线路修理的科学性、经济性。
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及时将意见反馈给中国铁路总公司工电部(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王保国本规则主要起草人:赵文芳、曾宪海、郭战伟、吕关仁、吴细水、张晓阳、田新宇、杨飞、马战国、肖俊恒、王树国、蒋金洲、姜子清、田常海、胡玉堂。
本规则主要审查人:李育宏、牛道安、万坚、杨忠吉、姚冬、杨桉、孙晓南、贾跃军、冯文波、邱金帅、罗国伟、刘丙强、涂文靖、刘维帧、刘秀波、唐文龙、孟亮、江广坤、马生、闵国石、李明、雷重振、代永波、奚绍良、詹文华、陈福宾、许圣强、赵英超、谭丙磊、康庆涛、支洋、张启峰、魏刚、贾桂良。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2
第3.3.9条线路上轨枕的修理。 一、用削平、捆扎、腻缝或钉组钉板等方法修理木枕。 二、用环氧树脂修补局部破损的混凝土枕。 三、用锚固法修理松动或失效的螺旋道钉。螺旋道钉采用 硫磺锚固的用料与工艺见附录四。
第四节:钢轨
第3.4.1条线路上的钢轨类型应与运量、线路允许速度和 轴重相适应。允许速度大于120km/h的线路应采用60 Kg/m及以上钢轨,小半径曲线地段及重载线路应铺设全长 淬火轨。
第3.2.2条: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应符合表3.2.2 的规定。
道床顶面宽度及边坡坡度 表3.2.2
线路类别
顶面宽度 (M)
曲线外侧道床加宽 半径(M) 加宽(M)
碴肩堆高 边坡宽度
(M)
υmas>160Km/h
3.5
无缝线路
正线
υmas≤160Km/h
3.4
年通过总重不小于8Mt
3.1
普通线路
八、更换伤损钢轨,断轨焊复。 九、整修防沙、防雪设备,整治冻害。 十、整修道口,疏通排水设备,清除道床杂草和路肩大草。 十一、季节性工作、周期短于综合维修的其他单项工 作。 第2.2.12条线路、道岔临时补修主要内容: 一、整修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容许偏差管理值的 处所。 二、更换(或处理)折断、重伤钢轨及桥上、隧道内轻伤钢轨。
第3.1.3条:侧沟的深度不得小于0.6m (干旱少雨地区或硬质岩 石路重可减少至0.4m)底宽不得小于O.4m, 土质边坡为(l: 1) ~ (l: 1.5),沟底纵坡不得小于2‰ ,困难地段不得小于1‰。 横向盲沟应设于道床陷槽以下。 排水设备应经常进行整修和清理,保持设备完好,流水畅通。 清理或开挖出来的泥土等杂物应及时运走,不得弃置于沟边或 路墅边坡上。 第3.1.4条:在路基内埋设电缆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一、电缆应从路堤外或路童顶外通过。如遇过渡短经路从路肩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线路工应知应会模块—基本规章—《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培训资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
第1.0.3条线路设备大修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和修理,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
线路设备维修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
第1.0.4条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
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的方针,并应采用无缝线路。
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1.0.5条线路设备大修应由大修设计和施工专业队伍承担,采用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安排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施工天窗。
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
第1.0.6条线路设备修理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施工作业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检测方法,推行信息化技术,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验收制度。
第 1.0.7条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其修理办法须经铁道部批准。
第1.0.8条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和线路允许速度为200km/h及以下的线路。
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第一节工作分类第2.1.1条线路设备大修分类:一、线路大修。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线路工应知应会模块—基本规章—《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培训资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
第1.0.3条线路设备大修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和修理,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
线路设备维修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
第1.0.4条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
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的方针,并应采用无缝线路。
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1.0.5条线路设备大修应由大修设计和施工专业队伍承担,采用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安排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施工天窗。
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
第1.0.6条线路设备修理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施工作业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检测方法,推行信息化技术,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验收制度。
第1.0.7条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其修理办法须经铁道部批准。
第1.0.8条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和线路允许速度为200km/h及以下的线路。
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容及工作组织第一节工作分类第2.1.1条线路设备大修分类:一、线路大修。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线路工应知应会模块—基本规章—《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培训资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
第1.0.3条线路设备大修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和修理,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
线路设备维修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
第1.0.4条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
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的方针,并应采用无缝线路。
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1.0.5条线路设备大修应由大修设计和施工专业队伍承担,采用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安排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施工天窗。
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
第1.0.6条线路设备修理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施工作业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检测方法,推行信息化技术,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验收制度。
第1.0.7条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其修理办法须经铁道部批准。
第1.0.8条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和线路允许速度为200km/h及以下的线路。
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第一节工作分类第2.1.1条线路设备大修分类:一、线路大修。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线路工应知应会模块—基本规章—《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培训资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
第1.0.3条线路设备大修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和修理,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
线路设备维修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
第1.0.4条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
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的方针,并应采用无缝线路。
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1.0.5条线路设备大修应由大修设计和施工专业队伍承担,采用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安排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施工天窗。
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
第1.0.6条线路设备修理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施工作业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检测方法,推行信息化技术,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验收制度。
第1.0.7条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其修理办法须经铁道部批准。
第1.0.8条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和线路允许速度为200km/h及以下的线路。
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第一节工作分类第2.1.1条线路设备大修分类:一、线路大修。
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线路工应知应会模块—基本规章—《铁路线路修理规则》—培训资料第一章总则第1.0.1条为适应铁路运输的发展,增强轨道结构强度,提高线路设备修理质量,实现科学管理,特制定本规则。
第1.0.2条线路设备修理分为线路设备大修和维修。
第1.0.3条线路设备大修的基本任务是根据运输需要及线路设备损耗规律,有计划、按周期地对线路设备进行更新和修理,恢复和提高线路设备强度,增强轨道承载能力。
线路设备维修的基本任务是保持线路设备完整和质量均衡,使列车能以规定速度安全、平稳和不间断地运行,并尽量延长线路设备使用寿命。
第1.0.4条线路设备大修应贯彻“运营条件匹配,轨道结构等强。
修理周期合理,线路质量均衡”的原则,坚持全面规划、适度超前、区段配套的方针,并应采用无缝线路。
线路设备维修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修养并重”的原则,按线路设备技术状态的变化规律和程度,相应地进行综合维修、经常保养和临时补修,有效地预防和整治线路病害,有计划地补偿线路设备损耗,以取得较好的技术经济效益。
第1.0.5条线路设备大修应由大修设计和施工专业队伍承担,采用必要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并安排与施工项目相适应的施工天窗。
线路设备维修应实行天窗修制度,并实行检修分开的管理体制。
第1.0.6条线路设备修理应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和先进的施工作业方法,优化劳动组织,提高劳动生产率和施工作业质量,降低成本;改进检测方法,推行信息化技术,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和检查验收制度。
第1.0.7条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应遵守本规则。
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采用新型线路设备时,其修理办法须经铁道部批准。
第1.0.8条本规则适用于1435mm标准轨距和线路允许速度为200km/h及以下的线路。
非标准轨距铁路线路修理办法由铁路局自行规定,并报铁道部备案。
第二章线路设备修理工作内容及工作组织第一节工作分类第2.1.1条线路设备大修分类:一、线路大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