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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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

的通知

【法规类别】宗教事务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锡民宗通[2017]18号

【发布部门】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日期】2017.04.14

【实施日期】2017.04.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无锡市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度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的通知

(锡民宗通〔2017〕18号)

各市(县)、区民宗局,市各宗教团体: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根据《无锡市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实施意见》(锡民宗发〔2014〕20号)要求和市民宗局年度工作安排,今年4月至11月份开展全市宗教活动场所星级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分段实施,分级推进

根据工作要求,2017年星级宗教活动场所认定工作按照学习动员、自评申报和考评总结三个阶段完成。4至6月份为学习动员阶段:各地召开相关工作会议,深入学习领会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切实掌握星级认定工作标准和程序,提高星级认定工作自觉性和主动

性;7至9月份为自评申报阶段:参与星级认定工作的场所对照星级认定标准细则组织自查整改,区级民宗部门、各级宗教团体组织指导验收,按照规定程序向市民宗局申报;10至11月份为考评总结阶段:市民宗局组织三、四星级场所认定考评,区民宗局组织一、二星级场所认定考评。

各地要把辖区内场所参加星级认定工作的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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