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案例分析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对于这类公共责任问题,另一方法是可通过购买保 险的方式来规避风险
稳擒偷车贼 (一)
6月27日正值炎炎夏季,已经半夜11点钟了, 白日的喧闹还没有彻底的平息。管理处三班班长与 另一安全员在北门外维持停车秩序时,发现两名衣 着不整的小青年共乘一台自行车进入园区。这立即 引起了班长的警觉,通过对讲机通知各岗人员密切 注意本岗情况,一旦发现有两名小青年骑两台自行 车的情况,务必拦截盘问。所有在岗人员已进入待 命状态,布下了一张无形的网。
分析:
安全员不应在1小时以后才找车主,应当及时核对 ;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及时寻找肇事车辆 ,并请目击证人证实;寻找业主曲线沟通,寻求 业主的支持;联系交通主管部门处理,避免车辆 停放在出入口,造成不良影响;
从《刑法》第20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正当防卫必须 具备四个条件: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二 ,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三,必须 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四,防卫不能超过 必要的限度。显然,张某之所以被法院认定防卫过 当,就是因为其行为不符合这第四个要件:必要的 限度。法律是无情的。张某防卫过当,将对方打成 重伤,就必须为自己“过当”的行为付出代价。然 而,张某本想履行职责,结果却为自己招来牢狱之 灾,这样的演变结果的确有些出人意料。如果当时 有人能及时将两人劝开,如果张某在出手时不是正 好打在对方的眼睛上,事情完全可以演变成另外一 个样子。
虽然安全员发现火情能够迅速反应、及时组织灭火, 但却忘了向119报警。如果火势发展凶猛,单靠小区安 全力量控制不了,再想起报119,那将延误救火,后果 不堪设想。管理处应吸取教训,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方 法的培训,提高安全员的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严格规 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禁止违章动火作业、存放液 化气罐等现象,管理处在办理装修手续时就应对装修 现场的消防安全做出明确规定。
分析: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重 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按照《刑法》规定,故 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张某这一拳将至少给他带来3 年的牢狱之灾。
另一方面,张某及其律师均辩称:此案的起因是爱伦 醉酒后故意损害公共设施并大声叫喊,张某是履行职 务上前制止,而爱伦不服并对他进行不法侵害,张某 虽然一忍再忍,但在被爱伦掐住脖子往墙角里推这种 无路可退的情况下,才进行还击,顺手打了对方一拳 。是对方先追打他的。因此,张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装修现场事故(一)
2004年4月18日凌晨,安全员象往常一样对小 区进行巡视,当巡逻至冠云苑时,发现49号301室 窗内有火光,巡视安全员一边向出事地点奔去,一 边用对讲机向区中心报告。
闻迅后当值主办及增援的安全员提着灭火器立即 赶到现场,301室已浓烟滚滚。此时室内的装修民 工乱成一团,正毫无目的地挥打衣服,试图灭火。 地上被打翻的蜡水及装修材料正熊熊燃烧,旁边还 有一只液化气罐,液化气罐一旦爆炸,后果则不堪 设想。
最重要的是,如果张某在最初上前劝阻时,就能 够尽量避免发生肢体冲突,他也就根本不需要“ 正当防卫”了。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张某 应当考虑到劝阻的方法不当就有可能导致冲突的 产生,而这冲突究竟会有多大,则是他无法把握 的。遗憾的是他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最终令自 己尝了苦果。
可以说,张某为自己鲁莽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他 的教训告诉人们:任何时候,避免冲突才最重要 ,因为,事前防范总比事后补救要稳妥得多。
了一拳,不料竟将爱伦的眼镜片打破,爱伦顿 时血流满面。经法医鉴定,镜片将爱伦的眼睛 严重刺伤,已构成7级伤残。
同年9月9日,张某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 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庭 审焦点】履职时遭殴反击是否属正当防卫?
不久,福田区法院先后两次对这起特殊的故意 伤害案进行了审理。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 防卫,成为此案定案的关键,也成为法庭辩论 的焦点。
被砸坏的汽车均有保险,因此协商赔偿的问题比较 容易解决。物业公司赔偿了两辆车的修车补贴总计人 民币2000元。
因天气等自然灾害所引发的相关事件,不仅仅是现 场采取紧急应变措施,更重要的是加强日常工作中对 设施的安全完好程度的巡查。及时排除坠物的隐患。
同时,坠窗事件可以看出该房屋建造时的不合理性 ,国家有明确规定高层楼宇不能安装平开窗,建议开 发商在规划设计阶段时协助把好设计关,避免设计的 缺陷给后续的物业管理带来困难。
第一亚太物业案例分析
物业总监:蒯学跃
安全管理篇
某日中午,天气突变,风力增强。某广场E楼17层三块 窗玻璃被大风吹落,其中一块连同铝合金框架一起坠 落,玻璃碎片砸在两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上。一辆尼 桑车的前挡风玻璃左上角放射型裂缝,一辆奥迪车的 挡风玻璃裂缝15厘米,车顶、发动机盖油漆都不同程 度损坏。幸运的是此次玻璃窗坠落未造成人员伤害, 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点评
管理员防卫过当坐牢年半
2003年8月25日凌晨零时许,正在值班 的福田区水围村停车场管理员张某他看见 美籍华人爱伦喝得醉醺醺的,正趁着酒意 在拨弄停车场的消防栓。张某立即上前制 止,但爱Biblioteka Baidu不但不服从管理,态度还很恶 劣。两人吵了几句后,爱伦竟动起手来, 不停地推打张某。
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张某只得用对讲机 呼叫其他同事前来帮忙。张某的同事闻讯 前来劝阻爱伦,依然不见效,爱伦还变本 加厉地掐住张某的脖子,把张某往围墙的 方向推。张某被迫反击,挥手向爱伦的左 眼打
无知车主堵塞路口事件(一)
某日下午18:00分一外来车辆车主到小区居住的 姐姐家做客,倒车时不慎撞到高干路灯(灯杆松动 、驾驶员不知情),当时有业主在大约50米远处 看见撞到撞到路灯的车辆颜色及车牌号码,并告诉 当值安全管理人员,19:20分该车离开车辆出入 口时,安全员告诉驾驶员撞坏路灯,需要赔偿 ¥50元方能离开,车主感到意外,拒不承认撞坏 路灯一事,安全员将事情向当值班长、主办和指挥 中心汇报, 告知驾驶员不赔偿决不放行,车主将 车辆停放在出入口后离开。
稳擒偷车贼 (一)
6月27日正值炎炎夏季,已经半夜11点钟了, 白日的喧闹还没有彻底的平息。管理处三班班长与 另一安全员在北门外维持停车秩序时,发现两名衣 着不整的小青年共乘一台自行车进入园区。这立即 引起了班长的警觉,通过对讲机通知各岗人员密切 注意本岗情况,一旦发现有两名小青年骑两台自行 车的情况,务必拦截盘问。所有在岗人员已进入待 命状态,布下了一张无形的网。
分析:
安全员不应在1小时以后才找车主,应当及时核对 ;根据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及时寻找肇事车辆 ,并请目击证人证实;寻找业主曲线沟通,寻求 业主的支持;联系交通主管部门处理,避免车辆 停放在出入口,造成不良影响;
从《刑法》第20条的规定可以看出,正当防卫必须 具备四个条件:一,必须是针对不法侵害行为;二 ,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三,必须 是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行为的人;四,防卫不能超过 必要的限度。显然,张某之所以被法院认定防卫过 当,就是因为其行为不符合这第四个要件:必要的 限度。法律是无情的。张某防卫过当,将对方打成 重伤,就必须为自己“过当”的行为付出代价。然 而,张某本想履行职责,结果却为自己招来牢狱之 灾,这样的演变结果的确有些出人意料。如果当时 有人能及时将两人劝开,如果张某在出手时不是正 好打在对方的眼睛上,事情完全可以演变成另外一 个样子。
虽然安全员发现火情能够迅速反应、及时组织灭火, 但却忘了向119报警。如果火势发展凶猛,单靠小区安 全力量控制不了,再想起报119,那将延误救火,后果 不堪设想。管理处应吸取教训,完善突发事件处置方 法的培训,提高安全员的突发事件处理能力。严格规 定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禁止违章动火作业、存放液 化气罐等现象,管理处在办理装修手续时就应对装修 现场的消防安全做出明确规定。
分析:
检察机关认为,张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导致他人重 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按照《刑法》规定,故 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 有期徒刑。这意味着,张某这一拳将至少给他带来3 年的牢狱之灾。
另一方面,张某及其律师均辩称:此案的起因是爱伦 醉酒后故意损害公共设施并大声叫喊,张某是履行职 务上前制止,而爱伦不服并对他进行不法侵害,张某 虽然一忍再忍,但在被爱伦掐住脖子往墙角里推这种 无路可退的情况下,才进行还击,顺手打了对方一拳 。是对方先追打他的。因此,张某的行为是正当防卫 ,不应承担刑事责任。
装修现场事故(一)
2004年4月18日凌晨,安全员象往常一样对小 区进行巡视,当巡逻至冠云苑时,发现49号301室 窗内有火光,巡视安全员一边向出事地点奔去,一 边用对讲机向区中心报告。
闻迅后当值主办及增援的安全员提着灭火器立即 赶到现场,301室已浓烟滚滚。此时室内的装修民 工乱成一团,正毫无目的地挥打衣服,试图灭火。 地上被打翻的蜡水及装修材料正熊熊燃烧,旁边还 有一只液化气罐,液化气罐一旦爆炸,后果则不堪 设想。
最重要的是,如果张某在最初上前劝阻时,就能 够尽量避免发生肢体冲突,他也就根本不需要“ 正当防卫”了。在明知对方醉酒的情况下,张某 应当考虑到劝阻的方法不当就有可能导致冲突的 产生,而这冲突究竟会有多大,则是他无法把握 的。遗憾的是他并没有考虑到这一点,最终令自 己尝了苦果。
可以说,张某为自己鲁莽的行为付出了代价,他 的教训告诉人们:任何时候,避免冲突才最重要 ,因为,事前防范总比事后补救要稳妥得多。
了一拳,不料竟将爱伦的眼镜片打破,爱伦顿 时血流满面。经法医鉴定,镜片将爱伦的眼睛 严重刺伤,已构成7级伤残。
同年9月9日,张某被警方刑事拘留。随后, 检察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张某提起公诉。【庭 审焦点】履职时遭殴反击是否属正当防卫?
不久,福田区法院先后两次对这起特殊的故意 伤害案进行了审理。张某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 防卫,成为此案定案的关键,也成为法庭辩论 的焦点。
被砸坏的汽车均有保险,因此协商赔偿的问题比较 容易解决。物业公司赔偿了两辆车的修车补贴总计人 民币2000元。
因天气等自然灾害所引发的相关事件,不仅仅是现 场采取紧急应变措施,更重要的是加强日常工作中对 设施的安全完好程度的巡查。及时排除坠物的隐患。
同时,坠窗事件可以看出该房屋建造时的不合理性 ,国家有明确规定高层楼宇不能安装平开窗,建议开 发商在规划设计阶段时协助把好设计关,避免设计的 缺陷给后续的物业管理带来困难。
第一亚太物业案例分析
物业总监:蒯学跃
安全管理篇
某日中午,天气突变,风力增强。某广场E楼17层三块 窗玻璃被大风吹落,其中一块连同铝合金框架一起坠 落,玻璃碎片砸在两辆停在路边的小轿车上。一辆尼 桑车的前挡风玻璃左上角放射型裂缝,一辆奥迪车的 挡风玻璃裂缝15厘米,车顶、发动机盖油漆都不同程 度损坏。幸运的是此次玻璃窗坠落未造成人员伤害, 不然的话后果不堪设想。
点评
管理员防卫过当坐牢年半
2003年8月25日凌晨零时许,正在值班 的福田区水围村停车场管理员张某他看见 美籍华人爱伦喝得醉醺醺的,正趁着酒意 在拨弄停车场的消防栓。张某立即上前制 止,但爱Biblioteka Baidu不但不服从管理,态度还很恶 劣。两人吵了几句后,爱伦竟动起手来, 不停地推打张某。
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张某只得用对讲机 呼叫其他同事前来帮忙。张某的同事闻讯 前来劝阻爱伦,依然不见效,爱伦还变本 加厉地掐住张某的脖子,把张某往围墙的 方向推。张某被迫反击,挥手向爱伦的左 眼打
无知车主堵塞路口事件(一)
某日下午18:00分一外来车辆车主到小区居住的 姐姐家做客,倒车时不慎撞到高干路灯(灯杆松动 、驾驶员不知情),当时有业主在大约50米远处 看见撞到撞到路灯的车辆颜色及车牌号码,并告诉 当值安全管理人员,19:20分该车离开车辆出入 口时,安全员告诉驾驶员撞坏路灯,需要赔偿 ¥50元方能离开,车主感到意外,拒不承认撞坏 路灯一事,安全员将事情向当值班长、主办和指挥 中心汇报, 告知驾驶员不赔偿决不放行,车主将 车辆停放在出入口后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