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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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如何应对突发事件
为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使法院干警免受侵害,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虞城县法院近日向社会公开招聘了18名司法警察,以增强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有力保障干警的人身安全和法院司法活动的顺利进行。随着社会的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利益之争日益增多,各种各样的矛盾也显现出来,审判机关成为了解决矛盾纠纷的中流砥柱。案件的增多,涉及诉讼的突发事件也随之增多,近日湖南、广西相继发生了法官伤亡事件,严重影响了审判工作的正常进行,为防止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司法警察自然成为处置突发性事件的主力军,担负起了艰巨的安保职责。现结合法院工作实际,本人就司法警察如何应对突发事件浅谈几点,以供商榷。
一、法院审判工作中突发事件的主要类型
法院审判工作突发事件是指在审判活动中,在一定区域内突然发生的,规模较大且对社会产生负面影响,对生命和财产构成严重威胁的事件。其类型主要有:
1、哄闹、冲击法庭。这类事件主要发生在刑事、行政、民事审判活动中,主要表现为闹事者利用旁听,参加审判活动等机会在法庭上进行哄闹、谩骂或围攻、殴打法官、公诉人、证人及对方当事人。扰乱正常庭审秩序,妨碍司法活动的正常进行。
2、暴力抗法。这类事件主要发生在判决、裁定的执行活动中。主要表现为被执行人或其亲属为逃避执行,采取暴力手段围攻、冲击执行现场,殴打执行人员,撕毁执行卷宗、材料。毁坏执行车辆和器材,抢夺警械用具或自伤、自残等妨碍执行活动正常进行的违法犯罪行为。
3、劫夺被告人或暴力脱逃。这类事件主要发生在司法警察押解被告人或罪犯途中,主要表现为聚众堵截押解专用车辆,以暴力手段伤害司法警察,进行劫夺和暴力脱逃,使其逃避审判。
4、集体、个人缠访。主要表现为多人聚集,拉横幅,喊口号,个人采取静坐、喊冤等手段扰乱法院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意在引起不知实情人们的围观,以此达到引起社会关注。如处理不当会再次上访滋事或发生冲击法院或其他机关的事件。
二、法院审判工作突发事件的特点
1、突发性。突发事件的发生,一般在事件发生以前没有何征兆,不能预见或者难以预见,发生比较突然,难以及时、有效应对。
2、紧急性。事件发生后,必须依法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妥善有效的处置,否则会发生严重的、难以挽回的损害结果。
3、影响广泛、恶劣性。事件发生后,会在一定区域内乃至更大的范围造成严重恶劣的影响,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谐。
4、后果严重性。事件发生后,如不能及时应对,妥善处置,将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社会、危及公共安全的严重后果。
三、对法院审判工作突发事件的处置应对措施
1、对哄闹、冲击法庭事件的处置措施。处置该类事件,做好庭前安全检查,利用人工检查及监测设备检查的方法,对进入审判区的人员做详细登记,对查出的限制物品、管制品和危险物品依法有效处置。刑事案件中值庭司法警察对闹事者应立即发出警告并予以制止,制止无效的,根据审判长的指令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对不法分子携带凶
器的可按照警械和武器使用原则处理,被告人开庭受审时,应保持法庭肃静,对已成年的被告人必须加戴手铐,密切注视被告人的举动,发现有相互串供、殴斗、自杀、自残举动时,迅速、果断予以制服。对已经发生的伤害结果,根据指示,进行录音、录相、固定证据,专人及时报告信息,及时调派车辆、准备急救。
2、对暴力抗法事件的处置措施。这类事件主要多发于在判决、裁定生效后的执行活动中,司法警察应根据现场指挥员指挥,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抗法者进行控制和束缚,对不明真相的围观者和被执行人故意煸动围攻的亲属耐心做好法律宣传教育和疏导工作,化解矛盾,缓和对立情绪,尽量避免群众采取过激行为。根据现场的警力部署对被执行人及其亲属进行必要的控制,发现持有凶器或其他危险物品的被执行人及其亲属应迅速将其夺取制服,带离执行现场,防止抗法人员情绪失控酿成事故,引起其亲属造成大规模的群体事件,正确判断现场事态的发展,必要时可根据规定使用警械,同时向当地公安部门求助,及时地向领导汇报情况。
3、对劫夺押解或被告人暴力脱逃事件的处置措施。司法警察在处置这类事件时应考虑预防处置相结合,首先押解工作开始前司法警察按规定着装,携带手铐、警棍、枪弹,随同配备的指挥车、囚车到羁押地点进行押解,按规定配备押解司法警察。制定行经路线,以及上下车、进出法庭路线,必须实地勘察,控制好车门、车窗、防止跳车,对企图自杀、自残的被告人、罪犯采取强制措施,果断制服,对已经脱逃的被告人、罪犯实施紧急追捕,并及时报告情况,同时调派警力到事发地集结按指挥进行围捕。迅速与公安“110”联系,让其协助控制某路段实施交通管制。
4、对集体、个人缠访事件的处置措施。处置这类较大规模事件,一般由主管领导担任现场指挥,发布实施命令,各部门应急人员迅速到岗,进入待命状态,随时准备开展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立案庭信访部门为综合协调管理部门,司法警察承担维护信访秩序,严格门卫管理,禁止信访人员非正常进入院机关大楼,对在机关门前聚集的信访人员进行疏散、劝阻,并立即通知接访人员到场接访。经劝阻无效的,应将其强行带入信访室并收缴信访人员所携带的危险物品,、横幅、标语、大小字报等物品。必要时在信访室配备必要警力,负责好信访秩序,及时疏散聚集围观群众。敏感时期的集体信访,司法警察与接访人员应冷静接待,沉着应对,耐心做好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化解矛盾,防止事态扩大。对少数或个别信访人员仍不听劝阻继续在机关区域内滞留、吵闹、聚集、静坐,企图围堵执行公务车辆冲击机关大院的,应立即组织警力加强警戒,防止进入办公大楼打、砸、抢。树立正确理性思维,讲究战术、技能、原则,区分信访人员合法与非法的界限,以实际行动感化合法信访人员,消除多数人误解,孤立少数非法信访人员。对不听劝告信访人员,根据情况,司法警察可使用盾牌用防暴队形强行驱散人群,对可能自杀、自残、爆炸、放火等极端信访人员,应先强制带离现场,发现凶器和危险物品一律收缴,对冲砸机关、辱骂殴打干警行为人,视情节先予以制服,按指示,专人报告信息,录音录像,记录证人笔录,固定证据,然后在公安机关处理时提供依据,使违法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
另外,司法警察还需不断提高的各方面素质。一是要强化训练,英勇善战。警队要经常组织训练,努力培养警员们敢打硬仗的精神和能打硬仗的本领,同时要结合日常训练进行处突预案的演练,使队员们人人熟悉处突原则和处突程序,以善战能赢为目的,充分地发挥整体作战效能;二是提高危机意识,能处变不惊。突发事件在发生前并非没有迹象可寻,也有一个矛盾累积、激化的过程,有自身特点和规律,因此有危机意识就相当心理有了相应准备。制定处理突发事件的相关预案,进行处理突发事件的演练等都是对危机意识的培养。只有做足了充分准备,一旦遇到突发事件才能沉着应对、处变不惊;三是培养勇气,增强责任感。处理突发事件,有时可能会起到相反作用,这种情况下,就要求干警有承担风险的勇气和决心,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党和国家负责的态度,果断地采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