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诊科、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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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病区急救药品管理制度

一、急救车内备有一定数量的急救药品,建立账目,班班交接,做到账物相符,交接双方签全名。

二、急救药品要做到定量定位放置,定人管理,定期检查,完好率100%。

三、急救车内药品放置要标记清楚,并标示有效期,便于管理与使用。

四、急救药品用后,两小时内补充,并注意查看有效期,及时登记。

五、所有人员必须掌握急救药品的作用、剂量、用法、不良反应。

六、根据急救药品有效期,提前三个月与药房联系更换。

七、护士长每周检查一次急救药品,有记录并签名。

八、危重病人数量较少的科室,实行急救车封车管理。

1、双人核对急救药品,种类齐全,账目相符后,在《急救药品交接本》上填写数量,并双人签字。

2、

3、将封条贴于锁孔处或抢救车的开口处,钥匙挂于抢救车后面。

每天交接检查封条完整情况,在“封条完整栏”内打“√”,双人签字。

4、使用启封后,在相应时间栏内注明“启封”,及时补充急救药品后,在《急救药品交接本》上填写数量,双人核对签名封存。

5、每月底护士长启封检查急救车内所有药品,核对急救药品种类齐全,账目相符后,在《急救药品交接本》上填写数量,双人签名封存。

九、药房及时向病区提供更换药品的使用期限,以保证病区及时更换。

十、药房指定负责人定期对各病区急救药品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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