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510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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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管理办法供应商管理流程图

供应商开发

为规范供应商开发流程,使之有章可循,特制定本规章。

1.范围

本公司新供应商之开发工作。

2.供应商开发程序

2.1供应商开发权责

(1)采购部负责供应商开发调研工作。

(2)品质部负责组织采购部、工程部组成供应商评价小组,并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综合评价,以确认其供方资格。

(3)研发部负责与供应商签订相关技术协议。

(4)品质部负责供应商的首批样品试装、试配验证及确认。

2.2供应商资讯来源

新供应商资讯来源一般有下列方式:

各种采购指南;新闻传播媒体,如电视、广播、报纸等;各种产品发表会;各类产品展示(销)会;行业协会;行业或政府之统计调查报告或刊物;同行或供应商介绍;公开征询;供应商主动联络;其他途径。

2.3供应商基本资料表

供应商应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后,交采购部做为评价依据。

2.4供应商开发流程

寻找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资料表;与供应商洽谈;必要时作样品鉴定;提出供应商调查评核之申请。

2.5后续工作

依《供应商调查》规定,由评价小组对供应商作实际调查评价,以确定其可否列入合格供应商之列。

供应商调查

为了解供应商生产能力、质量控制,确认其是否有提供符合质量、价格、交货期,特制定本规章。

1.适用范围

对拟开发供应商之调查,及本公司合格供应商之年度复查。

2.供应商调查作业规定

2.1供应商调查程序

(1)采购部实施采购前,应对拟开发之供应商组织供应商调查工作,目的是了解供应商之各项综合管理能力,以确定其可否列为合格供应商名列。

(2)由品质部负责组织采购部、工程部组成供应商评价小组,对供应商实施调查评价,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

(3)评价之结果由各部门作出建议,供副总核定是否准予成为本公司之合格供应商。(4)未经供应商调查评价认可之供应商,除总经理特准外,不可成为本公司之供应商。2.2供应商调查评价

2.2.1价格评价

对供应商所提供之物资价格、交货期,由采购部依下列因素作评核:

原料价格;加工费用;估价方法;付款方式;生产计划体系;最短及最长之交货期限;进度控制方法;异常排除能力。

2.2.2技术评价

对供应商之生产技术,由技术部依下列因素作评价:

技术水准;技术资料管理;设备状况;工艺流程与作业标准。

2.2.3质量评价

对供应商之质量评价,由品质部依下列因素作评价:

品质部组织与体系;质量规范与标准;检验之方法与记录;纠正与预防措施。

2.3供应商复查规定

经调查认可之合格供应商,原则上每年复查一次;复查流程类同首次调查评价;复查不合格之供应商,除经本公司总经理特准外,不可列入次年合格供应商之列;若供应商之质量、价格、交货期或服务产生重大变异时,可于一年中,随时对供应商作必要之复查。

供应商评价

为规范对合格供应商之日常评价,使供应商管理更合理公正,特制定本规章。

1.适用范围

仍在采购之合格供应商的评价。

2.供应商评价程序

2.1评价项目

供应商交货实绩之评价项目及分数比例如下(满分100分):

质量评价:40分;交货期评价:25分;价格评价:15分;服务评价:15分;其他评价:5分。

2.2评分办法

2.2.1质量评价:由品质部依进货验收的批次合格率评分,每个月进行一次。

(1)计算:进货批次合格率=(检验合格批数/总交验批数)×100%

(2)评分:得分= 40×进货批次合格率

2.2.2交货期评价

由采购部依订单规定的交货日期进行评分,方式如下:

如期交货货得分25分;延迟1~2日每批次扣2分;延迟3~4日每批次扣5分;延迟5~6日每批次扣10分;延迟7日以上不得分。

本项得分以0分为最低分。采购部每月将同一供应商当月各批订单交货评分进行平均,得出该月的交期评价得分。

2.2.3价格评价

由采购部对供应商价格水准评分,方式如下:

价格公平合理,报价迅速:10分;价格尚属公平,报价缓慢:8分;价格稍微偏高,报价迅速:6分;价格稍微偏高,报价缓慢:3分;价格甚不合理或报价十分低效:0分。2.2.4服务评价

2.2.4.1抱怨处理评分

由品质部对供应商之抱怨处理予以评分,评分如下:

诚意改进:8分;尚能诚意改进:5分;改进诚意不足:2分;置之不理:0分。2.2.4.2 . 退货交换行动评分

由采购部对不良退货交换行动评分:

按期更换:7分;偶尔拖延:5分;经常拖延:2分;置之不理:0分。

2.3评价办法

供应商之评价每月进行一次;将各项得分汇入《供应商评价表》,并合计总得分;每半年平均一次厂商得分,计算方式为:半年平均得分=每月得分总和/ 评价月数。

2.4 评价分等

供应商评价等级划分如下:

平均得分90.1~100分者为A等;平均得分80.1~90分者为B等;平均得分70分者为C 等。

2.5评价处理

A等供应商为优秀供应商,予以付款、订单、检验之优惠奖励;B等供应商为良好厂商,由采购部提请供应商改进不足;C等供应商由质量监督部、技术部、采购部部门予以辅导,三个月内未能达到C等以上予以淘汰;被淘汰供应商如欲再向本公司供货,需再经过供应商调查评价。

供应商管理

为规范供应商管理,提高经营合理化水准,特制定本规章。

1.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之供应商管理。

2.供应商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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