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2005--2010)
深圳西站拆迁
篇一:《未来发展:2030年,深圳地铁16条线路全解析》未来发展:2030年,深圳地铁16条线路全解析未来发展:2020年以前新增加8条地铁线路2030年深圳地铁线路增至16条,总长千米深圳市规划局在2007年7月组织编制了《深圳市轨道交通规划》,同时与深圳市发改局共同组织编制了《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1~2020)》。
规划提出了深圳市轨道交通的近期建设方案及远期线网方案。
在地铁部分:近期方案的重点是在一、二期工程基础上,提出2011年至2020年间的建设方案,其中包括龙华线的北延段(三期),以及8条新建的地铁线路:6-12号线,总长约千米。
远期方案规划了至2030年的16条地铁线路,总长千米,设站357座。
其中组团快线4条、干线6条、局域线6条。
2012年:深圳地铁三期工程开工建设包括:6、7、8、9、11号线,总长约170公里深圳地铁三期工程已于2012年1月开工建设,包括6、7、8、9、11号线,总长约170公里,建设总投资估算约1256亿元。
建成后,深圳城市轨道交通线路将达到10条,通车里程约348公里,将形成比较完善的城市轨道交通网络。
2012年6月26日,深圳城市轨道交通7、9、11号线BT项目等合同举行集中签约仪式,也标志着深圳地铁三期工程B T项目建设全面启动。
中国中铁、中国水电、中国建筑三家央企分别赢得了11号线、7号线、9号线BT项目。
出席签约仪式的深圳副市长唐杰透露,2012年内深圳地铁三期工程175 .5公里线路将全部开工,预计到2015年深圳将拥有近350公里轨道交通运营网络。
未来规划线路:2015年规划线路:龙华线北延段龙华线连接皇岗口岸、福田中心区、龙华新城及观澜等片区。
北延段由二期工程终点清湖站至松元。
光明线(原6号线)从深圳北站引出,连接龙华、石岩、光明、公明、松岗,并连接环中线、龙华线和机场线,采用城市铁路制式,为联系核心城区与中部综合组团、西部高新组团的城市组团快线,预计2011年开工,2014年通车。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综合整治规划编制内容、深度及技术指引ppt课件
3. 工作重点
近期3-5年工作,以消除城中村消防安全、防灾减灾、洪水内涝、环 境污染等重大隐患为核心,在此基础上完善各项市政基础设施。
6
编制目的
编制过程
指引的内容框架
指引目标和工作重 点
指引内容与技术要 点
上李朗社区综合整 治规划案例
《指引》与《消防 技术要求》的关系
部门意见及处理
1. 系统规划,全面提升城中村建设水平
2
编制目的
编制过程
指引的内容框架
指引目标和工作重 点
指引内容与技术要 点
上李朗社区综合整 治规划案例
《指引》与《消防 技术要求》的关系
部门意见及处理
1. 综合整治改造是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的主要模式,可有效提 升城中村建筑环境和居住生活水平,社会效益明显,是一种 和谐、可持续的城市更新方式。
2. 为解决我市城中村综合整治规划编制中遇到的问题,规范和 相对统一综合整治规划编制的技术行为,保障基本的实施效 果。
以城市规划为基础,对消防安全、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 与建设景观四大方面系统整治,全面提升城中村建设水平
7
编制目的
编制过程
指引的内容框架
指引目标和工作重 点
指引内容与技术要 点
上李朗社区综合整 治规划案例
《指引》与《消防 技术要求》的关系
部门意见及处理
2. 重点突出、刚性与弹性相结合
为统一建设标准使综合整治工作得以保证最基本的效果,对可 能涉及与本地区建设标准不相符合的条款,原则上以国家相关 标准为基础,充分结合城中村实际作出适当调整。
2. 现状存在问题
编制过程
指引的内容框架
指引目标和工作重 点
指引内容与技术要 点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六约北片区龙塘片区更新单元
67
龙岗区横岗街道
松柏社区老街更新单元
新坡塘片区及新园路石化塑胶城更新
68
龙岗区横岗街道
单元
69
龙岗区横岗街道
保安片区更新单元
70
龙岗区葵涌街道
土洋社区沙鱼涌更新单元
申报拆除重 建用地面积
(公顷)
申报单位
4.07
深圳市东方四队股份合作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松岗镇红星经济发展 4.31
51
宝安区西乡街道
华宝饲料厂片区更新单元
52
宝安区西乡街道
骏业工业区更新单元
53
宝安区西乡街道
臣田国际汽车城更新单元
54
宝安区新安街道
华联新安片区更新单元
55
龙岗区布吉街道
禾坑肚耕作口公交站更新单元
56
龙岗区布吉街道
惠康路与中元路路口片区更新单元
57
龙岗区大鹏街道
金沙湾酒店更新单元
58
龙岗区横岗街道
2.57
耀骏贸易(深圳)有限公司
46
宝安区沙井街道
德普电子物流配送中心片区更新单元
1.75
深圳市德普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备注
序号
区位
城市更新单元名称
47
宝安区松岗街道
东方四队片区更新单元
48
宝安区松岗街道
红星村北片区更新单元
49
宝安区松岗街道
红星村南片区更新单元50宝安区松街道沙浦工业区片区更新单元
1.63
深圳国威电子有限公司
1.52 6.29 12.03 4.27 5.10 18.64
深圳市深圳酒店有限公司 深业泰富物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新三九地产有限公司 深圳世纪星源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向南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南山荔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备注:
1.列入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
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内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
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5.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6.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将从本计划中取消。
表一2006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年度计划全面改造项目计划表
序号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项目名称
项目位置
项目用地 规模
老圩镇片区改造(一期) 南联吓岗老村改造
区 龙岗区龙岗街道 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 区
10 6.91
圳埔岭村榕树头片区 爱联岗贝村改造
龙岗区布吉街道坂田社
5
区
坂田村改造(一期)
龙岗区布吉街道坂田社10 区
六约片区改造(一期)
龙岗区横岗街道六约社
10
区
辅城坳村片区改造(一期)
龙岗区平湖街道辅城坳 社区
10
龙岗区坪山街道六联社
坪山围村旧村改造(一期) 区
10
龙田村片区改造(一期)
龙岗区坑梓街道龙田社
1
西乡庄边社区庄边旧村 改造
宝安区西乡街道 庄边社区
7.32
9.34
龙华郭吓旧村改造
宝安区龙华街道 三联社区
2.1
0.71
龙华弓村旧村改造
宝安区龙华街道三联社
7.4
区
2.47
龙华牛栏前旧村改造
沙井新沙旧村改造 新安上合村改造 新安翻身开平旧村改造
西乡牛湾旧村改造
宝安区龙华街道牛栏前
龙岗区龙岗街道 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 区
9.85 9.78
新老西改造(一期) 爱联村改造(一期)
龙岗区龙岗街道
4.2
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
20
区
爱联陂头背和建新村改造(一 龙岗区龙城街道爱联社
10
《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拆除重建类政策解读
关问题的决定》;
划建设标准与准则》。 造。
规定》;
1989年《深圳市人民
2005年发布《深圳市
政府关于制止农村违章
城中村(旧村)改造总
使用土地、搜自出租土
体规划纲要》 (2005--
地的紧急通知》;
2010);
1989年,《关于深圳
2009年颁布《深圳市
经济特区征地工作的若
城市更新办法》。
干规定》。
1992年:农村城市化 1996年:总体框架定型
1992年,深圳市在特区内进行全面城市化,关外撤县改区。 市区内土地全部国有化,确定村内股份公司的股份划分,并 划定非农建设用地。
两规出台,查处特区内违法建筑,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但 国有土地的历史遗留问题未得到解决。 2004年:宝、龙城市化
宝、龙两区城市化转地,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旧城改造推 进缓慢。
(2)深圳城市更新发展历程
深圳城市更新演变过程中,城市更新政策主要围绕着快速城市化带来的原居民的违规建筑和违 法占用土地问题,以及推进城市化发展开展城市化征转集体土地,并逐渐制定相关政策规范、引导 城中村改造活动,推动城市存量土地利用。
深圳的城市更新活动伴随着深圳城市发展的整个历程,按照城市发展的四个阶段:
2
城市萌芽期 80年代初——90年代初
城市快速扩张期
城市稳步发展期
90年代初—90年代中期 90年代中—90年代末
城市提升完善期 21世纪初—至今
•
目 主要针对自发更新中的 针对建设标准制定、违 考虑居民生存和产业发 严控违章建设和占地,源自标 违法占地章建筑查处
展、重申查处违建活动 推进存量土地集约利用
理暂行办法》;
济特区土地使用权出让 性城中村改造试点补偿 决查处违法建筑和违法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一览表
备注:
1.列入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
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内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
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5.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6.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将从本计划中取消。
7.标注“ *”的项目属《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批准的历史遗留项目。
深圳市城市更新改造政策解读和工作步骤流程04整理63449课件
23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4 拆除重建地价测算
其他情形用地
按照其改造后的功能和土地使用权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应缴纳的地价,扣减原有合 法建筑面积按照原土地用途及剩余土地使用权期限以公告基准地价标准计算的地价。
补缴地价
改造后应缴地价
原有合法建筑 面积地价
24
Part 4 城市更新主要程序
25
城市更新主要程序
城市更新单元规划获批准后视为已完成法定图则的修改(或制定)程序
27
11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1 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
综合整治包括哪些内容?
——基本不涉及房屋拆建的环境净化、美化项目.
沿街立面更新
环境绿化美化
公共服务设施改造
不改变建筑主体结构和使用功能; 一般不加建附属设施,加建的附属设施应当满足相关规范的要求。
12
城市更新分类解读
3.1 综合整治类城市更新
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是谁?
浅谈城中村建筑改造中的场所精神再生
浅谈城中村建筑改造中的场所精神再生王皓宇【摘要】许多大城市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产生了“城中村”,由于“城中村”存在着许多问题,不可避免地步入改造的进程中.在改造过程中,村庄的历史文脉和结构常常得不到应有的保护,场所精神也因此不可避免地流失,人们在改造后的城中村中获得了高质量的物质空间环境却再也找不到文化的归属.城中村中的积极的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人文精神的延续都是场所精神得以再生的重要因素,本文在参考广州茶滘村的改造后,对城中村改造中场所精神的再生提出建议.【期刊名称】《门窗》【年(卷),期】2016(000)009【总页数】2页(P127-128)【关键词】城中村;改造;场所精神;再生;人文精神【作者】王皓宇【作者单位】深圳大学建筑与城市规划学院【正文语种】中文1.1 场所精神在我的理解中,场所是包含了人的活动,时间和社会文化含义等等内容的具体空间。
场所精神应当是在这个具体空间中积极的、有意义的一部分,它的产生是由于场所中的内容发生了反复的、长期的互动。
这种互动及其包含的相关文化事件,在场所的物质性具体空间中留下了痕迹并使活动的人们在脑海中产生了记忆,这个物质性具体空间因此而增添了人文内涵并使人们愿意反复回到同一个场所发生互动。
城市设计师的工作不仅需要对物质空间进行设计,更需要考虑环境的塑造和场所精神的创造。
城市设计的目标应是将物质空间和文化内涵统一的整体设计,在人们对物质空间的需求和社会文化的保护之间寻求一个最佳平衡点。
成功的场所设计应当是尽可能对社会价值、历史文化、人文精神进行保护,并将对物质空间的干扰程度降到最低程度的设计。
1.2 城中村的场所精神深圳和广州等特大城市在城市化的过程中不断征用农村用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在此过程中,由于财政能力不够或者是前瞻性缺乏等因素,使得作为宅基地的农村用地渐渐被城市建设用地所包围,形成了越来越多的都市中央的村落——城中村。
对于城中村中的场所精神的内容,我将其分为自然环境元素、人工环境元素、人文精神元素三类。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开发一览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一览表
备注:
1.列入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
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内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
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5.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6.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
将从本计划中取消。
7.标注“*”的项目属《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批准的历史遗留项目。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2010
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申报指引(试行)信息来源: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信息提供日期:2010-06-13一、城市更新单元拟订的基本条件申请以拆除重建方式实施城市更新的特定城市建成区须具有以下情形之一,且通过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方式难以有效改善或消除的。
(一)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严重不足,按规划需要落实独立占地且用地面积大于3000平方米的医疗、教育、市政道路、供电设施、公共开放空间等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或城市公共利益项目的成片城市建成区。
(二)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1.环境污染严重,通风采光严重不足,不适宜生产、生活的成片城市建成区。
2.经相关部门鉴定,建筑质量(主要指根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鉴定危房等级为D级)、消防安全(主要指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等不满足相关规定)、经常性水浸等隐患严重的成片城市建成区。
(三)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1.所在片区规划功能定位发生重大调整,现有土地用途、土地利用效率与规划功能不符,影响城市规划实施的成片城市建成区。
2.属于我市禁止类和淘汰类产业,能耗、水耗严重超出国家、省和市相关规定的,或土地利用效益低下,影响城市规划实施并且可进行产业升级的成片旧工业区。
3.其他严重影响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实施的成片城市建成区。
二、城市更新单元的拟订标准(一)城市更新单元应以相对成片的区域,在保证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相对完整的前提下,按照有关技术规范,综合考虑道路、河流等自然要素及产权边界等因素拟订。
城市更新单元应符合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要求。
(二)城市更新单元内拟拆除重建范围(以下简称“拆迁范围”)的用地面积应大于城市更新单元总用地面积的70%。
拆迁范围原则上不得包括未建设用地,并应参照下述要求拟订拆迁范围边界。
1.拆迁范围边界涉及道路的:(1)规划道路与现状道路一致的,原则上以现状道路边界为界,现状道路用地不纳入拆迁范围。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2005-2010)
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2005-2010)为全面完成城中村(旧村)(以下统称“城中村”)改造,加快城市化步伐,推动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中村地区与城市其它地区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促进国际化城市、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特制定本纲要。
一、深圳市城中村改造面临的形势深圳建市以来,经济社会得到了迅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显著改善。
但是,我市的进一步发展已经明显受到土地和空间、能源和水资源、人口和劳动力以及环境承载力这“四个难以为继”的制约,特别是由于我市过去的城市建设主要着眼于在“增量”土地上做文章,城中村这样的“存量”土地没有纳入城市建设的统一布局和开发。
经过多年的累积,违法建筑和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最复杂、最集中的矛盾和问题。
城中村不仅村内环境难以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难以获得持续提高、许多村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阻碍了城市结构的完善和土地使用效益的提升,侵蚀了周边地区的土地价值,并以其违法经营的手段破坏了城市的公平发展环境和法制管理秩序,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距甚远。
根据继续承担“改革创新排头兵”的历史使命,努力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要求,深圳市委市政府决定率先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积极创新发展机制,并先后作出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和在全市范围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重大决策。
同时,我市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推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规划和国土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区内外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以及房地产市场日趋成熟理性,也为城中村改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我市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已迫在眉睫,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努力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为深圳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活力。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深圳市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深圳、效益深圳的要求,以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为核心,结合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特区外新城建设,长期、持续、全面开展城中村改造,不断改善城市运行机制,为深圳建设国际化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SHENZHEN CITY (2009-2020)目 录第一章 总则 (1)第二章 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 (8)第一节 土地利用战略 (8)第二节 土地利用规划目标 (9)第三章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 (13)第一节 土地利用结构调整 (13)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布局优化 (14)第四章 土地利用调控与空间管制 (16)第一节 土地利用调控 (16)第二节 土地利用空间管制 (19)第五章 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 (23)第一节 建设用地规模减量增长 (23)第二节 新增建设用地控制 (24)第三节 存量建设用地循环利用 (26)第四节 建设用地清退 (29)第五节 合理利用地下空间 (30)第六章 农用地保护与土地生态环境建设 (32)第一节 农用地保护 (32)第二节 优化生态用地结构与布局 (34)第三节 构建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模式 (36)第七章 规划体系和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 (39)第一节 土地利用规划体系 (39)第二节 中心城区用地规划 (39)第三节 中心城区土地用途分区及空间管制 (40)第八章 土地利用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 (42)第一节 土地整治 (42)第二节 重大基础设施和民生项目用地保障 (42)第三节 重大产业用地保障 (45)第四节 围填海开发 (45)第九章 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47)第一节 促进土地利用模式转型的政策措施 (47)第二节 完善土地资源管理体制的政策措施 (49)第三节 推进土地资产资本管理 (51)第四节 规划实施监督和技术支撑措施 (53)附表 (56)SHENZHEN CITY (2009-2020)第一章 总则第1条 规划目的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更好地统筹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加强土地宏观调控,实施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更好发挥深圳经济特区在中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和自主创新中的重要作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促进特区一体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土地利用的方针、政策,制定本规划。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
各年度转入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项目一览表
备注:
1.列入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
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内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
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5.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6.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将从本计划中取消。
7.标注“ *”的项目属《关于宝安龙岗两区自行开展的新安翻身工业区等70个旧城旧村改造项目的处理意见》批准的历史遗留项目。
深圳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0-2015)
深圳市城市更新(“三旧”改造)专项规划(2010-2015)总则第一条为有序推进深圳市城市更新工作,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落实《珠江三角洲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加快特区一体化发展、提升城市功能、优化产业结构、改善人居环境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3、《深圳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20)》4、《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5、《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6、《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深府令第211号)7、《中国共产党深圳市第五次代表大会报告》8、其他相关规划及标准第三条本规划编制遵循“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全面统筹、科学评估、低碳更新、有序推进”的原则。
第四条深圳市城市更新是指对符合“三旧”改造的特定城市建成区(包括城中村1(旧屋村)、旧工业区、旧城区及其他用地)内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区域,进行综合整治、功能改变或者拆除重建的活动。
1、城市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亟需完善;2、环境恶劣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3、现有土地用途、建筑物使用功能或者资源、能源利用明显不符合社会经济发展要求,影响城市规划实施;4、依法或者经市政府批准应当进行城市更新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本规划范围为深圳市全市域。
第六条本规划是指导全市城市更新工作的纲领性文件;是《深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与土地利用规划(2011-2015)》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更新计划与城市更新单元2规划制定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法定图则编制中城市更新单元划定的重要文件。
第七条本规划期限为2010-2015年。
第八条本规划解释权属深圳市城市更新主管部门。
第一章目标与策略第一节更新目标第九条规划期内城市更新的工作目标是:通过多种改造方式逐步实现空间潜力增加、用地结构调整,城中村环境全面改善,重点工业区转型升级,旧城区活力再现,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特区一体化发展初见成效,完成一批具有示范性的城市更新项目,为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提供有力支撑。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2010年深圳市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第一批计划(表一)
备注:
1.列入本计划内的城市更新单元,仅获准编制城市更新单元规划。
更新单元规划审核通过,符合相关要求并纳入《深圳市城市更新年度实施计划》后,方可实施。
2.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将按照年度进行调校。
本计划内的更新单元,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未能按规定要求完成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编制的,将予以清理。
3.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应符合城市规划要求,并按照相关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及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配套设施。
4.本计划内的“申报单位”仅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制定计划的申报主体。
城市更新单元改造主体须依据《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经相关程序予以确定。
5.城市更新单元的范围及用地规模,以获批准的城市更新单元规划为准。
6.本计划内城市更新单元,经发现不符合城市更新相关政策的,该更新单元将从本计划中取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2005--2010)为全面完成城中村(旧村)(以下统称“城中村”)改造,加快城市化步伐,推动特区外一体化建设,实现城中村地区与城市其它地区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发展,促进国际化城市、现代化中心城市建设,构建和谐、效益,特制定本纲要。
一、市城中村改造面临的形势建市以来,经济社会得到了迅速发展,城市建设的规模和质量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显著改善。
但是,我市的进一步发展已经明显受到土地和空间、能源和水资源、人口和劳动力以及环境承载力这“四个难以为继”的制约,特别是由于我市过去的城市建设主要着眼于在“增量”土地上做文章,城中村这样的“存量”土地没有纳入城市建设的统一布局和开发。
经过多年的累积,建筑和城中村问题已经成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最复杂、最集中的矛盾和问题。
城中村不仅村环境难以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难以获得持续提高、许多村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而且阻碍了城市结构的完善和土地使用效益的提升,侵蚀了周边地区的土地价值,并以其经营的手段破坏了城市的公平发展环境和法制管理秩序,与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相距甚远。
根据继续承担“改革创新排头兵”的历史使命,努力建设和谐、效益的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率先转变经济社会发展模式,积极创新发展机制,并先后作出加快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进程和在全市围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重大决策。
同时,我市现代化建设的加快推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规划和国土管理体制的改革,特区外城市基础设施的不断改善,以及房地产市场日趋成熟理性,也为城中村改造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我市的城中村改造工作已迫在眉睫,各级政府必须充分认识全面推进城中村改造的重要意义,努力为改造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为的发展提供新的动力和活力。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市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效益的要求,以全面提升城市综合功能、提高土地使用效益为核心,结合全面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和特区外新城建设,长期、持续、全面开展城中村改造,不断改善城市运行机制,为建设国际化城市,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坚持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
城中村改造必须以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为总目标,以城市规划为先导,根据深入推进城市化的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地推进,尽量减少对城市社会、经济的消极影响,确保“成熟一个,改造一个;改造一个,成功一个”。
--坚持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
各级政府应牢牢把握城中村改造的方向,通过政策、规划、计划的适时调控,保证城中村改造符合公共利益,维护改造过程中的社会公平,努力使改造惠及所有的城中村和最广大的居民。
同时坚持政府主导下的市场化运作,努力提高改造项目的经济效益,尽可能利用有限的资源达成最好的工作目标。
--坚持统筹兼顾、综合改造的原则。
积极开展体制创新,综合运用法律、政策、行政、经济、技术等各种资源和手段开展综合改造,既要推动城中村的空间形态改造,又要推动其社会形态改造和经济再造,以实现城中村与城市的全面融合。
--坚持区别对待、因地制宜的原则。
深入认识不同城中村的特点和问题,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类型城中村的具体情况,制定不同的改造具体目标和改造策略,分别采取全面改造或综合整治等不同的改造方式,解决特定城中村的实际问题。
--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节约型社会的原则。
根据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城中村改造中要高度重视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努力实现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和节约型经济的目标。
珍视城中村积累的巨大财富,针对不同的建筑状况采取不同的改造措施,同时在建设过程中要贯彻节能、节水、节材、节地等要求,努力构建节约型社会。
三、城中村改造目标与策略我市城中村改造的长远目标是: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总目标的要求,通过全方位的综合改造,促使全市城中村在居住环境、管理秩序、经济发展和文化心理等方面与城市全面融合,成为“和谐、效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这一目标要求,必须做到:--空间融合。
通过对建筑空间实体及各类配套设施的改造,改善城中村的生活环境,将城中村的土地按照城市规划进行统一利用,完善城市用地布局结构,营造整体协调的城市面貌。
--管理融合。
按照现代城市社区建设的要求,完善城中村的管理体制和社区组织体系,将城中村纳入城市管理的统一法制秩序。
--经济融合。
将城中村的集体股份合作公司改造成为参与平等竞争的市场主体,集体和原村民的经济来源由过度依赖于物业出租转型为多元化的产业经营,融入城市产业发展体系,实现可持续发展。
--文化融合。
妥善保护城中村的珍贵历史文化遗存和优秀地方文化传统,打破封闭的文化心理,使城中村居民融入具有特色的现代都市文化。
我市城中村改造在未来五年的工作目标是:以空间形态改造为重心,以综合整治为突破口,全面推进,突出重点,逐步实现城中村生活环境的普遍改善,促进城市产业结构提升和空间布局优化,推动特区外一体化建设,使特区外城市化水平和城市面貌与特区接近。
具体应当实现以下目标:--全面完成特区各级城市中心区、重点产业片区、重点景观地区、重点水源保护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围等对城市整体利益具有重要影响的区域的城中村,以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城中村的全面改造,争取在2010年前特区城中村的拆除重建规模达到总量的20%。
--全面完成特区其它城中村的综合整治,较大程度地改善城中村的居住环境和建设面貌。
--重点推进特区外城镇中心区、重点产业片区、重点景观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区城中村以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居住环境极差的城中村的全面改造,争取在2010年前特区外城中村的拆除重建规模达到总量的5%。
--重点开展特区外城镇中心地段、各类规划重要功能区及城市干道两侧城中村的综合整治,争取在2010年前特区外城中村综合整治的规模达到总量的20%。
五年后,一方面要根据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继续强化对城中村空间形态改造的力度,同时要在总结近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将工作重点转入社会形态改造方面,使城中村逐步在产业发展、社会管理、文化心理等方面完全融入城市,为实现规划的长远目标打下基础。
实现我市城中村改造目标的总体策略是:--规划先行。
坚持城市规划对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指导,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抓紧编制从全市层面进行规划管理的技术规和相关政策文件,使改造工作有章可循,形成积极的整体效益。
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的编制,并将其作为具体改造项目的强制性依据,以保证改造项目符合建设国际化、现代化城市的要求,并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突出重点。
依据相关政策和城市规划,集中优势资源,重点抓好位于城市重要地区的城中村及现状生活条件极差的旧围、旧屋村的改造,迅速提升城市建设的整体水平,推进城市化、现代化进程。
--整体开发。
实行整体开发制度,防止借“分期实施”之名,行“零星插建”之实。
原则上特区以原行政村、特区外以原自然村为单元进行整体改造控制,通过土地管理、规划管理、计划管理、资金监管等各个环节的严格控制,保证城中村的面貌得到整体改善。
--分期推进。
加强对城中村改造规模的总量调控,严格管理改造工作计划,根据城市重大建设、解决城中村的实际问题及协调改造工作与城市社会经济运行体系关系的要求,科学制订全市和各区城中村改造工作的分期推进方案,保障改造工作有计划、分步骤、稳妥有序地开展。
--分类指导。
加强对城中村改造模式的研究,根据其现状条件、主要问题、市场潜力及与城市规划的关系,针对不同类型的城中村确定切合实际的改造模式,并提出相应的具体改造目标、实施策略和规划指引。
--分区平衡。
以各行政区或规划组团为单元,加强对各地区特点的研究,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改造策略,并加强城中村改造规模和改造项目开发强度在本地区的平衡。
--政策配套。
在抓紧开展空间改造和规划管理工作的同时,要加强对城中村建设、经营行为的查处,同时努力改善城中村地区的公共服务,积极探索实施社会、经济、文化形态改造的措施,为空间形态改造配套良好的政策氛围,并为远期实现城中村的全面改造奠定基础。
四、总体部署(一)着重抓好位于重点地区的城中村的全面改造,完善城市空间整体结构,提升城市功能,加快国际化城市建设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和建设国际化城市的要求,着重抓好各级城市中心区、重要城市景观地区、基本生态保护地区、近期建设的重要产业功能区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围等城市重要地区及其影响围城中村的改造,以使城中村改造形成积极的整体效益。
1、加快基本生态控制线城中村的拆迁改造加快一级水源保护区城中村的拆迁改造,拆除水库、西库、石岩水库、铁岗水库、松子坑水库等重点饮用水源保护区城中村的建构筑物,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另行选址进行安置,将现状用地进行生态恢复和治理,充分保障城市饮用水源地的安全。
加强对二级水源保护区等其它生态用地城中村建设活动的控制和建设用地的整合,生态控制线城中村的整合改造必须符合建设用地和建筑总量“只减不增”的要求,严禁任何可能加重生态环境污染的建设活动。
根据环境保护规划的要求,加快生态控制线的截洪沟、截污管及生态公益林等环保和环卫工程设施的建设,保障城市生态安全,提高环境质量,基本消除城中村生产、生活行为对饮用水资源的直接污染。
2、大力推进近期建设重要功能片区城中村的更新重建大力推进福田市级中心区及其核心影响围、其它各区级行政文化商业中心区等城市各级中心区城中村的全面改造,按照中心区的城市规划统一用地布局,控制开发强度,调整用地功能,重点发展商务办公、商业服务和配套居住等产业,改善中心区的城市建设面貌,扩大中心区的聚集效应,增强综合服务功能和辐射带动能力。
大力推进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光明南高新技术产业片区、坂雪岗高新技术园、龙岗大工业区等高新技术产业片区,水贝珠宝园、坝光精细化工城等近期重点建设的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工业聚集基地城中村的全面改造,为高新技术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的发展提供合适的空间储备和居住、商业、办公等相关配套服务,以满足我市产业快速发展和产业结构提升的要求。
大力推进近期建设的重点物流园区城中村的分类改造。
对盐田港物流园区的城中村实行整体搬迁,为港口枢纽型物流园区的发展提供充足的土地资源,改善园区用地布局和交通组织。
笋岗?清水河物流园区、平湖物流基地等重点配送型物流园区的城中村应根据城市规划开展局部拆建,调整用地功能,为物流产业发展提供居住、商业等配套服务。
3、积极开展城市重要景观节点、景观轴线两侧和景观区域城中村的分类改造积极开展罗湖口岸、皇岗口岸、布吉关、南头关、宝安机场、蛇口港及西部通道口岸等城市门户景观节点附近城中村的全面改造,根据相关城市规划和设计的要求,实施局部或整体拆除重建,配合重大公共设施建设,营造各具特色的城市门户景观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