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摄影艺术作品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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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摄影艺术作品意境
关于摄影艺术作品意境,毕加索曾说过:“艺术是时代的索引,任何一个时代的特殊感情都会诱导出与这些意境一致的艺术形式。”二十一世纪的今天,摄影艺术日新月异、空前发展,摄影文化的内涵也被赋予了新的意义:摄影已逐渐成为人们交流思想、表达意境的手段。
意境,是人对客观现实的一种特殊反映形式,是人对客观事物所作出的一种心理反映,它不是对客观对象本身的反映,而是对对象与主体之间的某种关系的反映。具体地说,意境是人对自己,对自己与周围世界关系的一种主观态度和评价,它与人的需要、欲望和理想密切相关,具有强烈的主观倾向性。意境在审美心理活动中,一方面,诱发各种心理因素积极参与创造活动,另一方面,融入其他各个环节的心理活动中,使整个创作活动都感染上意境的色彩。也即在摄影艺术创作中意境是形象思维的一种重要方式,正是意境的诱发,
审美表象才升华为审美意象;在审美感知时,意境就会诱发形象记忆和情绪记忆以及形成一定的意境体验。海伦曼泽说过:“视觉艺术的极致,在于利用具体的形象来表达难以具体化的感情。”同样,没有意境便没有摄影艺术,在整个摄影艺术中,意境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体验生活的意境注入
摄影艺术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生产,它的突出特点是把摄影家强烈的主观因素渗透到摄影创作之中,并且“ 物化”为艺术作品和艺术形象,因此,摄影家的内在精神世界显得尤其重要和突出。故摄影家自身的感受、意境、思想、心境、愿望、志趣等因素,对于摄影创作活动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正因如此,摄影家必须具有超出常人的丰富意境。杜勃罗留波夫曾经说过,在思想家与艺术家之间,还有这种区别,后者的感受力要远比前者生动得多,强烈得多,他们两者都是根据他们的意识已经接触到的事实,来提炼自己的世界观的。可是一个感受力比较敏锐的人,一个有‘艺术家气质’的人,当他在周围的现实世界中,看到了某一事物的最初事实时,他就会发生强烈的感动。由此可见,作为摄影创作主体的摄影家,对待生活绝不能冷若冰霜,也不应象思想家、科学家那样冷静客观地对待事物。摄影家艺术修养的全过程,也是培养和陶冶自己深挚的艺术意境的过程。
艺术意境是伴随着体验生活能力、艺术构思能力和艺术表现能力的提高而逐步丰富和深挚起来的,在摄影创作的全过程中始终充满着艺术意境,没有意境的艺术形象是苍白的、无力的、没有生气和神韵的。摄影作品之所以能以情动人,就在于摄影家在其中饱含着、凝聚着、燃烧着强烈的思想感情,艺术意境之所以成为艺术创作和艺术思维的重要特征之一,也在于在艺术思维的每一个环节上都渗透着、伴随着与之相应的艺术意境。因为艺术意境是摄影工作者对客观事物所持态度的一种情绪体验,所以,只有具有深厚的艺术修养和对生活认识深刻的摄影家,才会在摄影创作中产生深刻而真挚的意境;才会在生活对象面前自觉或不自觉地产生“浮想联翩,夜不能寐”的艺术创作激情,才会在摄影作品中表现出感人至深的艺术形象。欧威特认为自己的摄影创作思想极为简单:“我力图使观众获得快乐,但我首先要求的是富有意境、具有人性的照片。
在今天的世界上,太多的事情都是由毫无感情、缺乏人性的人干的。我的意思是有的照片即使能引人入胜、充满机智诙谐,技术上也完美无暇,但若不具有个性,那它便失去了作为一张有趣的照片所包含的神韵。”因此,从事这种创造性活动的艺术家必定是具有丰富意境的人。
二、再现生活的意境表达
摄影家在进行艺术创作时要善于将意境对象化为艺术形象。托尔斯泰认为,艺术创作就是用“动作、线条、色彩、声音以及言词”塑造形象来传达意境,美国哲学家苏珊?朗格将艺术创作视为“人类意境符号形式的创造”。摄影艺术创作作为一种意境活动,是用摄影的独特符号系统来表现人类的崇高意境,因而摄影艺术创作对主体思想意境的表现呈现为一种“表现美”。摄影家在进行摄影艺术创作时,总是按照自己独特的方式审视被摄对象,对被摄对象进行审美改造和艺术加工,自觉或不自觉地渗透进自己的态度、情绪和意境。因而,塑造的摄影艺术形象凝聚着主体的审美认识和审美意境。当审美主体直观到自身的意境时,便会因满足而获得美感。创作主体的审美意境直接支配着整个摄影艺术创作过程:从审美体验、艺术构思到艺术传达;从审美表象、审美意象到艺术形象,甚至从具体的取景、构图、布光到后期制作,每个阶段,每个环节都不同程度地流露出主体的态度、情绪和意境,体现着主体的审美理想和艺术情趣。审美意境对摄影艺术创作的支配,还体现在主体意境表现形式的多样性上。在摄影艺术创作过程中,主体意境的表现有两种形态:纪实形态和象征形态。摄影本身的纪实属性决定了纪实形态是摄影艺术主体意境表现的主要形式。创作主体或“寓情于景”,或“借景抒情”,将主观意境潜藏在客观写实的艺术形象之中。摄影家表现意境,一方面直接抓摄现场瞬间氛围和人物瞬间情绪,直接拍摄被摄对象的喜怒哀乐悲等意境,深入发掘心灵深处的意境变化;另一方面由于摄影家对题材的选择,主题的提炼,构图的取舍和光影的控制,不知不觉将自己的主观情绪和意境揉进了艺术形象中。而现代摄影诸流派的创作手法来营造“主体意境的表现美”,将主体意境掩藏在点、线、面的构成关系之中,或潜藏在“无明确含义”的象征符号之中,认为客观对象只是主观意境表现的物质依托,只有削弱其现实时空意义,才能渗透进主体的意境,才能将欣赏者的注意力引导到对作品意境的发掘。摄影艺术意境的表现形式有“情景交融”和“情理交织”。我国摄影艺术的意境,与传统的绘画和诗歌一样,多借助自然景物而呈现为一种情景交融的诗情画意。摄影家开拓意境,或以“情”传神;或以“神似”求“形似”;或在“有限的画面”中表现无穷的“画外画”和“像外像”,情和景交融互渗,才发掘出最深的景,一层比一层更深的情。景中全是情,情具象而为景。当摄影家因体验人生、体验社会生活而触发意境,萌生创作冲动时;当这种意境与人类的意境,与时代的意境相通时,感性意境升华为理性意境,转化为具有客观必然性的意境,便取得了情与理的统一,呈现为一种在有限画面中表现出无限理性外延的意境。
三、摄影作品中的意境交流
摄影作为一种艺术,其作品就不能仅满足于人的视觉愉悦感,而更应去观照人的心态和揭示人的本质,因此摄影作品的目的也不仅仅是再现客观事物和形象,而应当考虑如何揉合进作者的意境,使作品超越有限的方寸具有更深邃的内涵。摄影艺术作品作为审美意识的物化形态,其内容不是纯客观再现的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