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案例研习:上市前引入客户或供应商做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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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市前股份支付的案例分析

关于上市前股份支付的案例分析

关于上市前股份支付的案例分析目录一、背景情况 (2)【案例1-瑞和股份(002620)】 (2)【案例2-XX股份(拟IPO)】 (2)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 (2)【企业会计准则及讲解】 (2)【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12章】 (2)【历次保代培训】 (2)【证监会发行部】 (3)【其他规定】 (4)三、历次IPO股份支付情况统计 (4)(一)创业板统计 (4)(二)中小板统计 (4)四、问题分析与讨论 (5)五、解决方案 (5)一、背景情况【案例1-瑞和股份(002620)】2011年9月上市,申报期为2008年、2009年和2010年,其中2009年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为1461万元,较2008年2208万元大幅度下降,按照招股说明书的解释,由于实施股权激励增加管理费用1,600万元,导致2009年管理费用大幅高于2008年及2010年水平,从而导致净利润下降。

【案例2-XX股份(拟IPO)】2012年8月18日,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关于公司吸收高管及员工入股并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的议案》,同意以每股2.2元的价格吸收高管及员工入股,增加注册资本200万元;2012年9月20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20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PE以每股8元的价格进行增资。

二、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及讲解】第二条规定,股份支付是指企业为获取职工和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

【企业会计准则讲解(2010)第12章】股份支付的特征概括为:(1)是企业与职工或其他方之间发生的交易;(2)是以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服务为目的的交易;(3)交易的对价或其定价与企业自身权益工具未来的价值密切相关。

【历次保代培训】2011年第三次:IPO申报企业会计准则应与上市公司要求一致,需要根据新准则编制,执行新准则。

股份支付准则仍需执行。

前几年考虑到财务人员的素质、监管研究情况等原因,给了发行人及申报会计师较大的灵活性,判断是否构成股份支付,是否须确认费用。

2020{客户管理}上市前引进客户供应商的案例小结

2020{客户管理}上市前引进客户供应商的案例小结

上市前引进客户供应商的案例小结上市前引进客户/供应商的案例小结14.案例学习2020-06-26 00:38:31 阅读317 评论1 字号:大中小西安隆基:上市前引入客户做战略投资者,但关联交易被认为有失公允(未过会)西安隆基先后进行过六次增资与七次股权转让。

报告期(202 0~2020年),发行人进行了三次增资与四次股权转让。

除了无锡尚德与国信弘盛增资外,其它增资、股权转让大多明显带有激励性质。

国信弘盛增资在整体变更之后,带有明显的Pre-IPO性质。

需要引起关注的是,2020年无锡尚德的进入。

2020年5月6日,隆基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1.025万元,占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的4.98%(第7大股东),由无锡尚德以现金5,136.1 818万元予以认购。

2020年无锡尚德生产的电池单元占全球总量的8%,生产的电池组件占全球总量的9.21%,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生产厂商之一。

正是这一原因使得发行人决定引入无锡尚德作为公司投资者。

也正是这一增资,引发了大量的关联交易。

无锡尚德及其关联方洛阳尚德在报告期内均为西安隆基的第一大客户,西安隆基向洛阳尚德及无锡尚德的销售(劳务)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8.00%、35.83%、67.61%,,销售额在2020年也达到了5.18亿元。

而2020年的信息显示,西安隆基对第二大客户中电电气的销售额仅为6268万元。

更为关键的是,公司2020年净利润、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的主要原因是其2020年上半年执行了2020年延迟下来的关联销售合同。

2020年延迟执行的与关联方单晶硅片合同,累计合同金额为10564万元,上述执行价格大约为48元/片,而2020年6月单晶硅片市场价格为17.8元/片。

若以2020年的市场价格测算,公司2020年多计入及毛利6300万元,业绩则大幅下降。

棕榈园林:上市前引进客户做战略投资者(过会)发行人成立于1984年,当时为合伙企业。

企业上市典型案例深度剖析

企业上市典型案例深度剖析

民营企业上市前要解决的主要法律问题和对策《企业上市典型案例深度剖析——疑难问题与解决对策》没有一个企业是天生符合上市条件的。

上市的过程就是一个企业自身发展、规范的过程。

上市是阶段性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依赖于对照相关法律、法规(特别是证监会颁布的一系列规范性文件)确定的标准不断的完善,依赖于专业且富有经验的券商、律师、会计师的协助。

我们在执业过程中,发现民营企业在上市过程中特别需要关注的法律问题包括:一、产权关系股权、资产的产权关系清晰是对拟上市公司的基本要求之一。

许多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存在代持股(委托持股)、信托持股、隐名股东、股权激励等多种可能影响股权稳定的情况。

对此,由于会影响拟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稳定,在申报发行上市的材料之前必须予以清理和规范。

由于相关法规要求考察企业在连续三年的时间内是否发生过股权、资产发生重大变更的情况,因此,在确定上市目标后(至少在三个完整年度的期间内),需要确保单一第一大股东(实质是实际控制人)、决策层、经营管理层的主要人员以及公司资产不能发生重大变动,否则,会导致上市时间延长和推迟。

二、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税收问题直接反映的是企业的营业收入与利润的真实性问题。

对于民营企业而言,基于合理避税的考虑,往往采用增加成本、减少税收的方式,导致历史过程中经常遇到过往的税收记录不能实际反映其真实盈利的问题。

对于民营企业在早期的发展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各种原因导致没有足额申报或缴纳应纳所得税或者是长期拖欠税款的情况,通常是通过补税的方式;对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应区分是地区性政策还是国家政策,地区性政策是否与国家政策相违背或相冲突,并需取得有审批权的政府部门批准;民营企业原始积累阶段如果是以代征方式缴纳税款的,则如果企业有意上市需尽早改制规范,变代征为查账征收;最终,还需要取得税务局出具的企业未欠税款、不会导致罚款责任、行政处罚责任的证明。

监管部门特别关注拟上市企业前三年所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与国家税收法规政策是否存在矛盾的情况,如果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存在与国家现行税收法律、行政法规不符或者越权审批的情况,发行人应当提供省级税务部门出具的确认文件,并由律师出具相关的法律意见。

ipo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案例

ipo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案例

ipo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案例(最新版)目录1.IPO 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的背景和意义2.案例介绍3.建厂过程中的挑战与解决方案4.成功案例带来的启示正文【1.IPO 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的背景和意义】在全球化的大背景下,企业间的合作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实现共赢,许多企业选择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以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成本,同时扩大市场份额。

IPO(首次公开募股)企业在此背景下,选择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是一种富有创新精神的合作模式。

【2.案例介绍】以某家即将进行 IPO 的企业为例,该企业在与客户沟通的过程中,发现双方有着共同的利益诉求。

客户希望获得稳定的货源和更有竞争力的价格,而企业则希望扩大市场份额、提高产能。

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决定共同投资建厂,以实现合作共赢。

【3.建厂过程中的挑战与解决方案】在建厂过程中,双方面临着诸多挑战,如资金问题、技术难题、管理问题等。

为了应对这些挑战,双方采取了一系列措施:(1)资金问题:双方共同出资,按照约定比例分担建厂成本。

此外,企业还可以通过 IPO 筹集资金,用于建厂项目。

(2)技术难题:企业可以引进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或者与客户共同研发适合双方需求的技术。

同时,企业可以聘请专业技术人才,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3)管理问题:双方共同组建管理团队,负责建厂过程中的各项事务。

在管理团队中,双方可以互相学习、借鉴对方的管理经验,提高管理水平。

【4.成功案例带来的启示】通过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的成功案例,我们可以得出以下启示:(1)合作共赢:企业与客户之间的合作,应以实现双方利益最大化为目标。

只有双方都从中获益,合作才能持续发展。

(2)创新精神:企业应具备创新精神,勇于尝试新的合作模式,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市场环境。

(3)积极应对挑战:在建厂过程中,双方应积极应对挑战,采取有效措施解决问题,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总之,IPO 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是一种富有创新精神的合作模式,有助于实现双方的共同利益。

上市案例研习(2):企业发行前大比例分红

上市案例研习(2):企业发行前大比例分红

上市案例研习(2):企业发行前大比例分红这又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也是一个似乎永远说不清楚的话题,至少现在看来是这样。

虽然标题很简单,但是其中好似也是隐藏着很多剪不断理还乱的问题,比如中国企业上市的真正目的到底是什么?中国不缺钱的企业是不是就不能上市?中国企业为什么如此偏执的爱好股权融资?存量发行的障碍到底在哪里……等等。

一、上市的目的是什么?对于任何一个做投行的人来说,这是个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问题,小兵就是从整理这样的问题忽悠客户拉项目开始了自己的投行生涯。

简单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募集资金满足资金需求;提高企业知名度相当于做了次免费广告;改善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与投资者一起分享企业成长成果真正实现企业家的人生价值等等,反正是说的越多越好越美好越好,其实目的只有一个:你这个企业如果不找我做上市,你就等着后悔去吧。

二、不缺钱的企业到底要不要上市?其实对于中国企业来说,上市的首要目的还是融资,说的不好听点就是圈钱,其他的功能至少在现在的中国证券市场还没有很好的体现。

比如改善公司治理,大股东照旧还能够绕过董事会和威武的独立董事大笔一挥就能把大半个公司给卖了;实现人生价值,看看那些内幕交易和异常波动吧,企业家不合伙把小投资者一起给卖了就算积了大德了。

如果就是那种产业很好现在就是因为没有钱所以没有发展好的企业,上市找钱发展好企业自然是名正言顺,那么那些账上本来就是躺着数亿甚至数十亿资金的企业呢?是不是还需要上市呢?三、存量发行如此可贵!不缺钱的公司也是需要上市的,这是一个共识。

虽然证监会从来没有就这个问题正面回应过,虽然任何关于某某公司因为不缺钱而被否的讨论都是断言的,但是这个问题还是现实存在的。

不过值得可喜的是,这方面会里已经有了很大的思路转变,不是包括奇正藏药、九阳股份、上海莱士等现金奶牛且发行前进行大比例分红的企业过会了吗?但是,这样的企业上市了也是个难受的事情。

企业的确是不缺钱的,自有资金积累完全可以满足扩大再生产的需求,而证券法又偏偏规定了25%的发行底限,那么融来的钱到底拿到哪里去花呢?证券法的规定明显是为了满足证券流通的考虑,可是也可能会出现一个悖论:要不就是有的企业因为拼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而被否,要不就是上市公司拿了募集基金实在是没地方花只能躺在银行里吃利息。

上市过程中 引入外部投资者 注意事项 2023

上市过程中 引入外部投资者 注意事项 2023

上市过程中引入外部投资者注意事项 2023 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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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案例

ipo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案例

《共同投资建厂案例:探讨IPO的机会与挑战》一、案例介绍在当今全球化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许多企业纷纷选择与客户进行共同投资,共同建厂的方式来扩大规模,降低成本,拓展市场。

本文将以某公司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的案例为例,探讨这一策略的机会与挑战,结合IPO(首次公开募股)的可能性进行深入分析。

二、共同投资建厂的机会与挑战1. 机会:- 资金与资源整合:客户作为合作伙伴,可以通过资金和资源的整合,帮助企业加速扩张,实现规模经济效益。

- 品牌与市场拓展:共同投资建厂可以带来客户资源的共享,有利于企业拓展市场,提升品牌知名度。

- 技术与产品创新:通过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企业可以获得客户的技术支持,共同研发创新产品,提高市场竞争力。

2. 挑战:- 利益平衡:在共同投资建厂过程中,企业和客户的利益往往难以平衡,需要谨慎协商合作条款,避免出现合作纠纷。

- 管理与文化差异:客户与企业的管理理念和企业文化可能存在差异,需要进行有效沟通和协调,确保合作顺利进行。

- 风险控制:共同投资建厂存在一定的风险,企业需要做好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防范合作风险。

三、IPO的机会与挑战1. 机会:- 资本运作:通过IPO,企业可以融资扩大生产规模,进一步发展业务,实现更大的发展空间。

- 提升品牌价值:成功上市的企业往往会获得更多的关注和认可,有助于提升品牌价值,扩大市场份额。

- 激励团队和员工:IPO成功上市后,企业可以通过股权激励机制,激励团队和员工,提高企业绩效。

2. 挑战:- 上市成本高昂:IPO过程需要支付一定费用,包括上市审核、律师沟通、会计审计等费用,对企业财务造成一定压力。

- 市场风险:上市后,企业将面临更加严峻的市场竞争和投资者的关注,需应对市场风险和变化。

- 遵循法律法规:上市企业需严格遵循证监会、交易所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加了企业运营的合规压力。

四、结合案例分析以某公司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的案例为例,企业可以通过与客户共同投资建厂来实现规模经济,拓展市场,并结合IPO的机会,进一步扩大资本运作空间,提升品牌价值。

上市融资案例

上市融资案例

上市融资案例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通过上市融资来获取资金,实现企业的快速发展。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成功的上市融资案例,了解一下其中的经验和启示。

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新能源汽车研发和生产的企业,由于市场需求的增长和技术优势,公司决定通过上市融资来扩大生产规模和提升研发能力。

在准备上市前,公司做了大量的市场调研和业务规划,制定了详细的发展战略和融资计划。

首先,公司选择了合适的上市地点和时间。

经过多方考量,公司决定在国内知名的证券交易所进行上市,并选择了市场较为活跃的时段。

这样一来,公司在上市后能够更好地吸引投资者的关注,提高融资的成功率。

其次,公司注重了上市前的企业形象和品牌建设。

他们加大了对产品质量和服务的投入,提升了企业的整体实力和竞争力。

同时,公司还加强了对外宣传和市场推广,提升了企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为上市后的股价表现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在上市融资过程中,公司积极与投资银行和证券公司进行合作,制定了科学合理的发行方案和定价策略。

通过与专业机构的合作,公司成功地吸引了众多投资者的关注和认可,为融资成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最后,公司在上市后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优势,及时发布业绩报告和利好消息,保持了良好的信息透明度和投资者关系。

同时,公司还加大了对研发和生产的投入,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为股价的稳步上升提供了有力支持。

通过上市融资,该公司成功地实现了资金的快速筹集,为企业的发展注入了强劲的动力。

同时,上市融资也提升了公司的知名度和品牌价值,为未来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一家企业要想通过上市融资获得成功,必须在上市前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注重企业形象和品牌建设,合理制定融资计划和策略,以及及时把握资本市场的机遇,不断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总的来说,上市融资是一种重要的融资方式,对企业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希望通过这个成功案例的分享,能够给正在考虑上市融资的企业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上市案例研习13:上市前引入客户或供应商做投资者

上市案例研习13:上市前引入客户或供应商做投资者

上市案例研习(13):上市前引入客户或供应商做投资者【案例情况】一、金刚玻璃:上市前引进客户兼供应商南玻集团发行人成立于1994年。

2008年2月引入南玻集团和南玻(香港)公司,两者在发行前合计持股11.11%。

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很深。

在上游,金刚玻璃向南玻子公司(深圳南玻、广州南玻等)采购浮法玻璃原片;在下游,金刚玻璃向南玻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吴江南玻工程、天津南玻工程等)销售特种玻璃产品。

招股书指出,本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分别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为8.59%、15.59%、28.37%。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主要为生产特种玻璃产品的原材料,采取市场化定价原则,价格与向第三方采购无明显差异,采购定价公允、合理,关联采购对本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若公司与关联方以非关联方价格进行采购,2007 年公司利润总额将增加3.94 万元,2008 年和2009 年公司利润总额将分别减少4.16 万元和24.99 万元,关联方与公司的采购交易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向南玻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金额及比例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产销量逐年增加,相应增加玻璃原片的采购;另外,由于南玻集团生产的浮法玻璃产品质量优异、品牌影响力较强,公司的一些客户(瑞和(香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瑞森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喜而利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等)指定使用南玻集团生产的玻璃原片加工特种玻璃产品,因此,公司向南玻集团及其关联方的采购金额及比率均有所上升。

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向关联方销售金额分别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为1.42%、7.78%、9.65%。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主要为建筑工程用安防玻璃产品和用于出口的安防玻璃产品,销售价格与向第三方销售价格无明显差异,销售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上市案例研习:同业竞争解决之道

上市案例研习:同业竞争解决之道

上市案例研习:同业竞争解决之道在企业谋求上市的征程中,同业竞争问题常常成为一道难以跨越的关卡。

同业竞争不仅可能影响企业的独立性和持续盈利能力,还可能引发投资者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担忧,从而对上市进程造成阻碍。

为了成功登陆资本市场,企业需要寻找有效的解决之道。

本文将通过对多个上市案例的深入研究,探讨同业竞争的常见形式、产生的原因以及可行的解决策略。

一、同业竞争的常见形式同业竞争可以表现为多种形式,以下是一些较为常见的情况:1、产品或服务的直接竞争企业及其关联方在相同或相似的产品或服务领域开展业务,直接争夺市场份额。

例如,两家公司都生产并销售同类型的电子产品,或者都提供同质化的金融服务。

2、客户与市场的重叠企业与关联方的客户群体高度重合,或者在相同的地理区域和市场渠道进行竞争。

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会为了获取客户资源而产生利益冲突。

3、技术与研发的相似性在技术研发方面,企业与关联方存在相似的研究方向和技术成果,可能导致知识产权的归属不清晰,或者在技术创新上相互牵制。

4、供应链的竞争对原材料、零部件等供应资源的争夺,或者在销售渠道、物流配送等方面存在竞争关系。

二、同业竞争产生的原因1、企业发展历史与股权结构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可能由于多次并购、重组等行为,导致关联企业之间业务范围的交叉和重叠。

此外,复杂的股权结构也可能使得不同主体之间存在利益关联,从而引发同业竞争。

2、行业特点与市场竞争某些行业的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激烈,企业为了扩大市场份额和降低风险,可能会通过关联方涉足相似业务。

3、控股股东的战略布局控股股东可能出于多元化经营、分散风险等考虑,安排旗下不同企业进入相同或相关领域,但未能有效协调各方业务,导致同业竞争的产生。

三、解决同业竞争的策略1、业务重组通过资产收购、股权转让、合并等方式,将关联方的同业业务整合到上市主体中,实现业务的统一管理和运营。

例如,某上市公司通过收购控股股东旗下的同类业务公司,消除了同业竞争,增强了公司的规模和竞争力。

上市案例分析

上市案例分析

上市案例分析上市是指一个公司通过发行股票或其他证券在证券市场上进行交易,实现公司股权的流通和资金的筹集。

上市具有很多好处,包括提高公司知名度、增加公司的融资渠道、提高公司的财务透明度等。

下面我将以小米集团上市为例,进行上市案例的分析。

小米集团是一家中国的科技公司,成立于2010年。

在上市之前,小米实行了一系列的战略举措,包括扩大产品线、拓展海外市场、提升品牌形象等。

这些举措为小米上市奠定了基础。

小米集团选择在香港上市,这主要是因为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具有较好的资本市场环境和政策支持,能够为小米提供更好的融资和发展机会。

小米在上市前进行了详细的市场调研和咨询,选择了合适的发行价和发行数量,并制定了详细的上市计划和时间表。

小米上市前进行了IPO(首次公开发行)并向公众发售股票,这样既可以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又可以为公司带来更多的资金。

小米在上市之前进行了大量的营销和宣传活动,包括路演、投资者交流会等,吸引了全球范围内的投资者参与。

小米上市后,公司股价一度遭遇了下跌,这主要是由于市场对科技股的担忧和公司盈利能力的不确定性。

但是小米采取了一系列的应对措施,包括优化产品和服务、扩大市场份额、进行股票回购等,逐渐恢复了投资者的信心,股价也逐渐回升。

小米上市后继续保持了较快的增长势头,公司在海外市场的销售额不断增长,新产品的研发和推出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同时,小米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和社会责任的履行,提高了公司的社会形象和企业价值观。

综上所述,小米集团的上市案例展示了一个成功的上市过程。

公司在上市前进行了全面的准备和市场调研,选择了合适的上市地点和时间。

在上市后,公司积极应对市场波动,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保持了较好的发展势头。

同时,公司在社会公益和企业价值观方面也取得了良好的表现。

这些经验对于其他企业上市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ipo内外账案例

ipo内外账案例

ipo内外账案例在这个ipo内外账案例中,我们将深入探讨内部员工和外部审计师之间在公司首次公开募股(IPO)过程中的账户管理情况。

在IPO过程中,内部员工和外部审计师之间的账户管理至关重要,确保公司的财务报表准确无误,遵循相关法规和准则。

首先,内部员工在IPO过程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负责编制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披露文件,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

内部员工需要与外部审计师密切合作,提供必要的财务数据和支持文件,以便审计师能够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和确认。

在这个过程中,内部员工需要保持透明和合作,确保审计师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责。

另一方面,外部审计师在IPO过程中的角色也是至关重要的。

他们负责对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确保其真实、准确和完整。

外部审计师需要独立、客观地审计公司的财务信息,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财务报告的合规性。

他们还需要与内部员工和公司管理层密切合作,了解公司的业务模式和财务运作方式,以便更好地审计和确认公司的财务信息。

在这个IPO内外账案例中,内部员工和外部审计师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合作是非常重要的。

他们需要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相互尊重和信任,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有效沟通。

只有通过内外部的紧密合作,公司才能顺利完成IPO过程,获得投资者的信任和支持。

总的来说,IPO内外账案例展示了内部员工和外部审计师在公司首次公开募股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和责任。

他们需要密切合作,相互支持,确保公司的财务报表和披露文件符合相关法规和准则,为公司的成功上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通过这个案例的学习和探讨,我们能更好地理解和认识内部员工和外部审计师在IPO过程中的角色和责任,为未来的工作和发展提供宝贵的经验和启示。

中国上市给经销商配股的案例

中国上市给经销商配股的案例

中国上市给经销商配股的案例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中国上市公司给经销商配股的案例随着中国经济不断发展,各行各业都在迅速壮大,其中包括了许多上市公司。

而在这些上市公司中,经销商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经销商作为产品的重要渠道,对于公司的销售和市场份额起着关键作用。

为了更好地与经销商合作,一些上市公司选择给经销商配股,以此来激励经销商的业绩,增强合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一家典型的案例是中国某知名家电企业与其经销商合作。

该公司在A股上市,拥有庞大的经销网络,但在激励经销商,保持合作的稳定性方面还有待提升。

该公司决定推出配股计划,向优秀的经销商提供股权激励,以增强其积极性和团队凝聚力。

该公司设定了一系列激励政策和标准,包括销售额、市场份额、客户满意度等多项指标,作为评判经销商绩效的标准。

针对表现优秀的经销商,公司将提供一定比例的股权作为奖励,由此激发经销商更加努力地推广公司产品,提高销售业绩。

公司也加大对经销商的培训和支持力度,帮助其提升经营能力和专业水平。

公司与经销商签订了长期合作协议,明确了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双方共同制定了发展规划和目标,明确了配股计划的实施方案和时间表,以确保合作关系的持续和稳定。

公司也定期对经销商的业绩进行评估和考核,不断优化激励政策和措施,以保持双方的共赢局面。

通过配股计划,经销商与公司之间建立了更加密切的合作关系。

经销商不仅仅是公司产品的销售渠道,更成为了公司的合作伙伴和股东,与公司分享未来的成长和发展。

这种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的模式,大大增强了双方的协同性和互信度,提升了整体的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

中国上市公司给经销商配股是一种创新和积极的合作模式,能够有效激励经销商,增强合作的稳定性和长期性。

通过这种合作模式,公司和经销商之间建立了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分享市场机遇和风险,实现了合作共赢的目标。

相信在未来的发展中,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会选择这种形式,与经销商共同成长,共同发展。

IPO审核核心案例参考

IPO审核核心案例参考

IPO审核核心案例参考IPO审核核心案例参考在IPO实践过程中,确定拟上市主体之后,其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往往存在相同或类似的业务,为了保证拟上市主体的独立性,一般要进行相关业务整合。

一、整合范围根据保代培训相关内容来看,同业不竞争不能成为不构成同业竞争的理由,审核理念认为只要是相同、相似业务,就存在(潜在)商业机会的竞争。

发行人直系亲属,拥有的相同、相似、上下游资产业务必须整合进来,但可作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处理。

旁系亲属的情况,要从资产来源,业务/客户渠道的重合性等来进行判断。

重要性不大、历史上业务有关联,但因为各种原因确实不能立即纳入上市主体的,可以酌情不纳入。

此外,对同业竞争的行业划分不能过细,竞争的、类似的、同业的品牌、渠道、客户、供应商等都应纳入上市主体。

二、整合方式在IPO实践过程中,相关业务重组整合的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通过购买股权或收购经营性资产,将业务纳入拟上市主体,这也是最稳妥最常见的处理方式,以下将进行详细说明。

2、将相竞争业务或相应公司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

可能考虑的因素主要系该部分业务相关资产存在瑕疵、相关业务不优良不适宜纳入拟上市主体或为了淡化该主体历史上某些违法违规行为,以免给拟上市主体带来实质性法律障碍。

如最近发行上市的某垃圾焚烧处理企业,因其苍南公司存在环保违规将股权转让给独立第三方。

在实践中,此类处理相对较少,在操作时须更谨慎。

此类交易往往会引起存在不正当目的的疑虑。

3、将相竞争业务停止或公司注销,但在此种方式业务整合下,需关注相关业务停止后原有与业务相关的经营性资产、人员是如何处置、安排的,是否将业务及资产隐匿转移至拟上市主体,实际是否构成同一控制下合并。

若未按同一控制下合并处理或进行备考披露,是否导致拟上市公司成长性被高估。

三、购买股权或收购经营性资产方案的选择根据《<首发办法>中“发行人最近3年内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的适用意见的相关规定,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的,应关注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

IPO及并购,监管强烈关注:“客户也是供应商”79案例

IPO及并购,监管强烈关注:“客户也是供应商”79案例

IPO及并购,监管强烈关注:“客户也是供应商”79案例本是很常见的场景太多的商业模式容易出现这种场景了。

可以是购买客户生产线的下脚料继续回炉加工;来料加工、受托加工、委托加工、甲方供材料、购买客户指定的材料元件等;商业、流通业可以彼此购买所缺的货物;进出口贸易,可以经由同一家贸易商代理;出版业的政策场景:民营出版业,需要向出版社销售内容、受托发行;如果都是消费品行业,那么互相采购对方的产品用于自己公司消费;购买客户不要的设备,同理也可以把自家设备卖给供应商;若是运输和旅游业,彼此购买服务那更是寻常,到了互联网行业,更是不必区分神马上下游,全是邻里协作;而轮到系统集成行业,则今天你总包,明天我总包,彼此之间多次购销都很好。

至于结算,有的公司是应收应付分列、分别付款,有的是月末债权债务相减后支付差额,有的是攒了很久之后干脆做个债务重组。

总之,即便在传统经典制造业场景下,上下游都有可能产生购销;如今一个集团公司可能有多种业务,俩集团之间,便没有了严格的上下游关系,所以,企业之间,根据需要,都可以彼此买卖,购销之间的金额,可能是悬殊,也可能是势均力敌。

因此,并非所有的“客户也是供应商”场景都是舞弊迹象,大可不必见到它就立即质疑。

当然,监管的严格询问我们还是乐见的,反馈和答反馈,至少给我们提供了精彩的现实案例。

此番收集的案例集合共79个有标题的案例,尚有若干虽然存在这种情况却没有找到详细描述的,由于雪做的只是阅读索引而不算研究,不能在未访谈项目组和企业的情况下就断定人家没披露,所以只是略去不收,而不一一点名了。

搜集案例是有乐趣的。

几个有趣案例摘要如下:2017年,华峰超纤(300180)并购,直接说这是由于不同业务模式下会计的处理方式不同导致的。

在全部案例中,这是唯一一家把理由归结给会计处理的。

2017金太阳(300606)IPO,通过关联方进出口公司销售产品、采购原料,两头在外,这个被监管反馈的几乎最狠,问题包括:这个交易对手是不是被代持的……2017迪贝电气(603320)IPO,向客户采购主要材料并锁定价格,这是案例集合中唯一一家利用此类交易“锁定价格”。

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境内上市案例研究

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境内上市案例研究

上市公司参股公司境内上市案例研究IPO审核速度在2017年明显加快,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参股拟IPO企业,这些上市公司也将直接受益于参股公司上市后的股权增值。

根据证监会审核相关指引,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得单独上市,目前国内A股尚无一例成功案例,佐力药业(300181.SZ)和国民技术(300077.SZ)也是在上市公司稀释股权比例至其不再是拟IPO企业的控股股东后才顺利上市。

其相关政策核心在于限制企业重复上市。

那么,已上市公司是否可以参股拟IPO企业?一、A股已上市公司参股拟IPO企业案例笔者统计了部分境内上市公司参股境内拟IPO企业证监会审核情况的相关案例,统计情况如下表所示:序号上市公司名称参股公司名称(拟IPO企业)通过日期/上市日期发行前持股比例股东排名1 锦龙股份(000712.SZ)东莞证券(A15130.SZ)中止审查40.00% 第1名2 东莞控股(000828.SZ)东莞证券(A15130.SZ)中止审查20.00%并列第2名3 美亚柏科(300188.SZ)中新赛克(A16221.SZ)2017年9月 4.10%4 银轮股份(002126.SZ)圣达生物(603079.SH)2017年7月 4.81% 第4名5 汉缆股份(002498.SZ)永福股份(300712.SZ)2017年6月 3.88% 第5名6 信雅达(600571.SH)财通证券(601108.SH)2017年5月 1.29%第22名7 深科技(000021.SZ)捷荣技术(002855.SZ)2017年1月10.00% 第3名8中联重科(000157.SZ)泰嘉股份(002843.SZ)2016年12月30.48%第2名9 巨星科技杭叉集团2016年10月10.40% 第2名(002444.SZ)注1(603298.SH)10 雅化集团(002497.SZ)注2高争民爆(002827.SZ)2016年10月 2.41% 第6名11 皖能电力(000543.SZ)皖天然气(603689.SH)2016年7月 6.12% 第3名12 新集能源(601918.SH)皖天然气(603689.SH)2016年7月 5.60% 第4名13 皖能电力(000543.SZ)华安证券(600909.SH)2016年4月7.09% 第4名14 黄山旅游(600054.SH)华安证券(600909.SH)2016年4月 3.54% 第7名15 海南高速(000886.SZ)海汽集团(603069.SH)2016年1月25.00% 第2名16 永太科技(002326.SZ)富祥股份(300497.SZ)2015年6月24.56% 第2名17 江南化工(002226.SZ)雪峰科技(603227.SH)2015年4月12.96% 第2名18 大东方(600327.SH)江苏有线(600959.SH)2015年2月 1.61%第14名19 羚锐制药(600285.SH)亚邦股份(603188.SH)2014年6月7.41% 第2名20 景兴纸业(002067.SZ)注3莎普爱思(603168.SH)2014年5月20.00% 第3名21 康恩贝(600572.SH)佐力药业(300181.SZ)2011年1月26.00% 第2名22 中兴通讯(000063.SZ)国民技术(300077.SZ)2010年4月26.67% 第2名23 新湖中宝(600208.SH)金洲管道(002443.SZ)2010年3月20.00% 第2名24 东方创业(600278.SH)华安证券(600278.SH) 2016年11月8.68% 第3名25 北新建材(000786.SZ)理工光科(300557.SZ)2016年6月18.09% 第2名26 同方股份(600100.SH)辰安科技(300523.SZ)2015年12月11.25% 第4名27 华西股份(000936.SZ)江苏银行(600919.SH)2015年7月 2.39% 第9名28 中信国安(000839.SZ)江苏广电(600959.SH)2015年4月15.22% 第2名29 梦网荣信(002123.SZ)高澜股份(300499.SZ)2016年2月 4.00% 第7名资料来源:作者根据各上市公司公告整理所得;注1:巨星科技持有杭叉控股20.00%的股份,间接持有杭叉集团发行前10.40%的股份;注2:雅化集团通过全资子公司雅化集团绵阳实业有限公司持有高争民爆发行前6.12%的股份;注3:景兴纸业通过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莎普爱思发行前20.00%的股份。

IPO企业上市案例参考副本

IPO企业上市案例参考副本

IPO企业上市案例参考一、引入上下游作为股东重要提示关于这个问题,好像有着一个非常明显的悖论,那就是引入上下游作为股东本来是一件两全其美的事情,可是关联交易的问题却怎么也绕不开。

小兵个人能觉得这个问题很重要,甚至可以上升到政策的层面来做研讨。

当然,该问题的存在也有很多潜规则的因素,因此,在实务操作中还要谨慎处理,最关键的一点是能够让审核人员相信你对所引入的上下游不存在重大依赖和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

案例情况金刚玻璃(300093):上市前引进客户兼供应商南玻集团棕榈园林(002431):上市前引进客户做战略投资者华伍股份(300095):股东系公司重要客户西安隆基(审核未通过):上市前引入客户做投资者但关联交易有失公允案例评析1.其实,企业在上市之前将重要客户或者供应商引入作为股东共同分享上市的收益应该是一件比较容易想通的事情,毕竟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上下游的鼎力相助。

当然,或许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企业的发展对于上下游有着很大的依赖,让他们入股也是被逼无奈的事情。

2.以上两种情况会直接导致两种不同的结果:前者拟上市企业有很大的自主权,不论是生产经营上,还是投资入股方面,可以自主决定上下游投资者的入股比例和决策权限,由于没有重大依赖就算是入股之后的关联交易也是会在可控范围之内的,会里一般会认可这种情况。

如果拟上市企业被动接受一个大客户或供应商入股,审核人员首先质疑你的独立性,而入股之后巨额的关联交易也会成为很大的障碍,如山西隆基的情况。

3.不管怎样,申报材料之前引入上下游作为投资者的行为,会里一定会重点予以关注,如在金刚玻璃反馈意见的第2条里就重点提出(第一条是对赌协议)此问题。

4.金刚玻璃和棕榈园林没有没战略投资者关联交易所阻挡的很重要原因可能是关联交易金额不大,而西安隆基被否的原因或许与无锡尚德的关联交易过大有关。

另外,太阳能行业的敏感性以及延迟执行合同也存在因延迟执行合同从而导致虚增利润的情况。

参考法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九条发行人的业务独立。

企业上市前引入创业投资机构

企业上市前引入创业投资机构

企业上市前引入创业投资机构创业投资又称为风险创业投资,是指专业投资人员(创业投资家)为以高科技为基础的新创公司提供融资的活动。

因为创业投资是战略投资中特殊的一种,他们以资金直接投资为主要投资方式。

创业投资机构又被称为风险创业投资基(VCVentureCapital)。

风险创业投资机构资金来源一般都是私募方式,属于私募基金(PE)。

风险创业投资一般不寻求做目标公司的控股股东。

其投资期一般为3-7年,到期会选择选择退出。

退出方式一般选择上市、并购或股东方回购等方式退出。

其中,公司上市(IPO或其他形式的上市)是VC 最为追求的退出方式。

各个风险创业投资机构在不同的时期会有自己独特的投资对象,以及对行业、企业的发展阶段、企业规模等要求,形成自己的投资风格。

创投除了与一般的战略投资有相同的地方外,它还表现出特别之处:首先一个对于有比较好的发展前景或要快速发展的公司来说,资金短缺是经常性的,VC为企业发展建立了一条直接融资的渠道,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平台基础。

其次是风险创业投资基金对企业的投资,不仅是资金的投入,而且还会利用他们长期积累的对行业对企业的理解、经验、知识和信息网络帮助企业更好地确定正确长远的发展方向,制定合理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和有效的融资平台,充分发挥经营管理效率。

另外,VC 一般不寻求控股,不与企业家有根本利益冲突,并在企业发展之后寻求退出,即在帮助企业快速发展之后,最后将企业归还回给企业家。

选择创投过程与选择战略投资者的过程基本相同,但由于VC主要投资形式是现金财务性投入,他们更注重于未来财务收益以及最终可能的退出方式,所以在对企业的选择以及投资过程方面又有其不同之处:①了解创投机构投资限制、业绩、他们熟悉投资的行业或业务、以及投资管理人的情况等。

尤其要注意,此VC的投资发展理念一定要与企业发展理念相吻合,至少不能有冲突。

②要了解VC,重点考察有能力满足企业未来资金的需求,或者在VC投资进入之后,要提出完整的公司发展资金计划,帮助企业建立融资平台,满足企业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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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案例研习(13):上市前引入客户或供应商做投资者【案例情况】一、金刚玻璃:上市前引进客户兼供应商南玻集团发行人成立于1994年。

2008年2月引入南玻集团和南玻(香港)公司,两者在发行前合计持股11.11%。

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很深。

在上游,金刚玻璃向南玻子公司(深圳南玻、广州南玻等)采购浮法玻璃原片;在下游,金刚玻璃向南玻子公司(东莞南玻工程、吴江南玻工程、天津南玻工程等)销售特种玻璃产品。

招股书指出,本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向关联方采购金额分别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为8.59%、15.59%、28.37%。

本公司向关联方采购的商品主要为生产特种玻璃产品的原材料,采取市场化定价原则,价格与向第三方采购无明显差异,采购定价公允、合理,关联采购对本公司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若公司与关联方以非关联方价格进行采购,2007年公司利润总额将增加3.94万元,2008年和2009年公司利润总额将分别减少4.16万元和24.99万元,关联方与公司的采购交易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向南玻集团及其关联方采购金额及比例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产销量逐年增加,相应增加玻璃原片的采购;另外,由于南玻集团生产的浮法玻璃产品质量优异、品牌影响力较强,公司的一些客户(瑞和(香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陕西瑞森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喜而利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广州江河幕墙系统工程有限公司等)指定使用南玻集团生产的玻璃原片加工特种玻璃产品,因此,公司向南玻集团及其关联方的采购金额及比率均有所上升。

公司2007年度、2008年度、2009年度向关联方销售金额分别占公司同类业务的比例为1.42%、7.78%、9.65%。

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主要为建筑工程用安防玻璃产品和用于出口的安防玻璃产品,销售价格与向第三方销售价格无明显差异,销售定价公允、合理,关联交易对本公司的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若公司与关联方以非关联方价格进行销售,2007年和2008年公司利润总额将分别减少10.73万元和13.70万元,2009年公司利润总额将增加6.77万元,关联方与公司的销售交易对公司利润总额影响较小。

公司2008年度、2009年度安防玻璃产品销售收入分别为16,301.33万元和20,206.50万元,增长3,905.17万元;而公司与南玻集团及其关联方之间的销售收入分别为1,500.83万元和2,461.46万元,增长960.63万元。

虽然报告期内公司与南玻集团及其关联方的销售金额有所上升,但远低于公司安防玻璃产品销售收入的增长。

报告期内,公司向南玻集团及其关联方销售金额和比例均有所上升,主要原因系:目前,我国在建筑防火方面已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其中《建筑安全玻璃管理规定》明确要求建筑物的11个部位必须使用安全玻璃,同时公众的安防意识不断加强,安防玻璃市场迅速增长。

南玻集团作为国内著名的建筑玻璃材料供应商,承接的项目所需的安防玻璃产品亦有所增加。

而本公司作为国内知名的安防玻璃生产商,同时与南玻集团均位于华南地区,地缘优势明显,而两者又具有产品功能上的互补性,因此,南玻集团在华南地区承接的项目所使用的安防玻璃产品部分从本公司采购,使得公司向南玻集团及其关联方销售金额和比例均有所上升。

本公司销售给南玻集团及其关联方的产品均使用本公司的注册商标,与南玻集团自身生产的产品区分明显。

至于这个问题,会里看来还是非常重视,在反馈意见的第二条意见里重点提出(第一条是对赌协议),发行人律师对此作了解释:1、发行人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内部审议程序。

2009年8月15日,发行人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南玻集团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议案》。

确认公司2008年度及2009年度1-6月与股东南玻集团及其子公司已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其中采购原材料2008年度发生金额为12,474,917.86元,2009年度1-6月发生金额为13990105.01元;销售货物2008年度发生金额为15,008,369.32元,2009年1-6月发生金额为17,434,832.84元。

会议同时批准2009年7月至2010年6月一年期间,公司与南玻集团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额度为采购原材料3600万元,销售产品4200万元。

前述关联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确保关联交易公允。

关联董事吴国斌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发行人独立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与南玻集团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拟与南玻集团及其子公司进行的关联交易,以市场价为定价原则,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该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应回避表决。

2009年8月31日,发行人2009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前述议案,关联股东南玻集团及南玻香港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3-1-2-62、不存在不恰当的利益输送和对关联方的重大依赖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发行人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基于市场化定价原则,不存在不恰当的利益输送。

根据《法律意见书》第五部分“发行人的独立性”的论述,以及发行人与关联方交易金额占同类全部交易的比例,本所律师认为发行人具有良好的独立性,对关联方不存在重大依赖。

3、规范未来关联交易的具体安排2009年7月31日,发行人召开2009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广东金刚玻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规章制度,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决策权限及程序、监督机制等事宜做了明确的规定。

因此,发行人律师认为,发行人已经为规范未来关联交易做了明确的制度安排。

4、南玻集团对发行人独立性的影响如《律师工作报告》第五部分、《法律意见书》第五部分所述,发行人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和机构等方面具有良好的独立性,虽然和南玻集团及其子公司存在关联交易,但交易都是按照市场化原则进行,南玻集团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

二、棕榈园林:上市前引进客户做战略投资者发行人成立于1984年,当时为合伙企业。

经过7次股权转让和4次增资之后,公司于2008年6月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

2008年7月,栖霞建设向棕榈园林增资2100万元,其中870万记入注册资本(增资后成为第三大股东),其余1230万记入资本公积。

栖霞建设本次增资的价格为2.41元/股,较棕榈园林2008年6月30日的每股净资产值1.64元溢价46.95%。

2008年8月1,滨江控股向棕榈园林增资555.17万元,其中230万记入注册资本(增资后成为第11大股东),其余325.17万元记入资本公积。

滨江投资本次增资的价格亦为2.41元/股。

2009年,棕榈园林与两家客户型关联方发生交易4000万元,占棕榈园林同期营业收入的6.07%。

总体来看,棕榈园林在报告期内与两家客户型关联方的交易金额占比不大。

接下来的问题便是通过图标的方式解释价格是否公允以及与两家公司关联公司的交易对收入和毛利的影响。

在反馈意见中,对于新增关联方栖霞建设和滨江控股同样没有放过,在第一次反馈中就要求中介机构详细披露关联交易的情况;而在临上会之前,会里再一次要求中介机构补充披露新增关联交易的情况,可见之关注和不放心。

三、华伍股份:股东系公司重要客户江西华伍与振华重工历史渊源较深。

自发行人成立之日起,振华即是其股东之一。

纵观江西华伍的成长历程,振华重工在当中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不仅在公司的几轮增资中累计出资1900万元,更重要的是,振华重工是江西华伍的第一大客户。

据招股说明书披露,2007年至2009年期间,江西华伍对振华重工和上海兴港(振华重工旗下企业)的合计销售收入分别为1.15亿元、1.12亿元和1.12亿元,占同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3.52%、34.05%和30.78%。

四、西安隆基:上市前引入客户做投资者但关联交易有失公允(未过会)西安隆基先后进行过六次增资与七次股权转让。

报告期(2007~2009年),发行人进行了三次增资与四次股权转让。

除了无锡尚德与国信弘盛增资外,其它增资、股权转让大多明显带有激励性质。

国信弘盛增资在整体变更之后,带有明显的Pre-IPO性质。

需要引起关注的是,2008年无锡尚德的进入。

2008年5月6日,隆基有限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新增注册资本人民币131.025万元,占变更后公司注册资本的4.98%(第7大股东),由无锡尚德以现金5,136.1818万元予以认购。

2009年无锡尚德生产的电池单元占全球总量的8%,生产的电池组件占全球总量的9.21%,是目前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电池生产厂商之一。

正是这一原因使得发行人决定引入无锡尚德作为公司投资者。

也正是这一增资,引发了大量的关联交易。

无锡尚德及其关联方洛阳尚德在报告期内均为西安隆基的第一大客户,西安隆基向洛阳尚德及无锡尚德的销售(劳务)收入占当年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8.00%、35.83%、67.61%,,销售额在2009年也达到了5.18亿元。

而2009年的信息显示,西安隆基对第二大客户中电电气的销售额仅为6268万元。

更为关键的是,公司2009年净利润、毛利率均高于同行业的主要原因是其2009年上半年执行了2008年延迟下来的关联销售合同。

2008年延迟执行的与关联方单晶硅片合同,累计合同金额为10564万元,上述执行价格大约为48元/片,而2009年6月单晶硅片市场价格为17.8元/片。

若以2009年的市场价格测算,公司2009年多计入及毛利6300万元,业绩则大幅下降。

【几点评注】1、其实,在上市之前将重要客户或者供应商引入作为股东共同分享上市的收益应该是一件比较容易想通的事情,毕竟企业的发展离不开上下游的鼎力相助。

当然,或许还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企业的发展对于上下游有着很大的依赖,让他们入股也是被逼无奈的事情。

2、以上两种情况会直接导致两种不同的结果:前者拟上市企业有很大的自主权,不论是生产经营上的还是投资入股方面的,他可以决定上下游投资者的入股比例和决策权限,由于没有重大依赖就算是入股之后关联交易也在可控范围之内,会里一般会认可这种情况。

而如果是后者呢,如果拟上市企业被动接受一个大客户或供应商入股,首先质疑你的就是你的独立性问题,而入股之后巨额的关联交易是很大的障碍,比如江西隆基的情况。

3、不管怎样,申报材料之前引入上下游作为投资者的行为会里一定会重点关注的,在金刚玻璃反馈意见的第二条意见里就重点提出(第一条是对赌协议)。

发行人的律师算是作了一个非常普通的解释,其实问题并没有真正解决,就像阿土哥质疑的那样:南玻集团内这么多企业难道就没有生产与金刚玻璃同类产品的企业?南玻集团主页产品展示栏目看到了“防火玻璃”和“防爆玻璃”的列示,在南玻成都公司的网站中也看到了公司生产了“防爆玻璃”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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