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请购计划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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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请购计划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物资请购的使用的控制,为了合理控制库存,使整个公司物资的请购、审核、采购标准化和规范化,确保生产经营的顺利进行,经公司研究决定制订如下管理规定。

一、物资请购单位

物资请购单位分为使用单位和物资处,物资使用单位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向物资处报物资请购计划,由物资处结合仓库库存情况和其他部门请购计划进行平衡汇总。

二、物资采购部门

供应处是物资请购计划的执行部门,原则上所有物资的请购计划均由供应处执行办理,特殊情况确需转作其他单位采购的,需经总经理审批。

三、请购计划的种类

物资请购计划分为以下六种:

1、月度请购计划:是指采购计划周期不超过一个月的各种通用物资。

2、追加急件请购计划:是指按常规不需储备或正常储备已尽,遇突发事故必须当即更换的备品备件,允许出现追加急件请购计划的物资种类有设备、电器、仪表备件、配件、阀门,其它品种不得发生。

3、检修物资请购计划:是指公司根据生产运行情况进行有计划的停车检修而提报的物资采购计划。

4、基建、技改物资请购计划:是指公司进行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所需物资的

采购计划。

5、外协维修加工计划:是指由公司提供物资,协作单位修理、加工,或公司提供图纸需特殊制作的物资采购计划。

6、生活、办公用品请购计划:是指办公室或总务处每个月申报下个月全公司办公和生活用品的请购计划。

四、物资请购计划编制程序

1、物资请购计划申报

1)一般计划:由物资使用单位申报用料计划,按月(即本月18日前)申报下月一般通用材料用料计划,工艺用料、静止设备等由总工办审核,运转设备、锅炉、造气炉等由设备处审核,于每月20号前报物资处。

2)基建、技改按项目已审的(概)预算,由使用单位和主管部门编制需用材料计划送物资处。

3)检修用料计划由检修用料单位和主管部门认真调研后,在生产领导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将物资计划送物资处。

4)外协维修、加工物资,由设备处或总工办根据情况编制用料计划交物资处。5)追加急件采购计划,由用料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编制用料计划交物资处。6)生活、办公用品由保管单位(办公室或总务处)根据配发标准和库存情况每月23日编报需用计划,由分管经理签审意见(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报审计部门和供应处。

以上用料计划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

2、物资处根据报来的用料计划平衡库存和储备定额后,在两个工作日内报分管生产经理审核后报审计部门。

3、审计部门根据编制采购计划的原则,汇集上期计划未购、在途、在库(未办理入库手续)部分,编制物资询价采购计划在两个工作日内送交供应处询价。

4、供应处接到询价计划后,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市场询价并填写供货单位、联系人、电话、供货价格及品牌,然后把询过价的计划表送审计部门复核审签,由审计部门在三家供货单位中择优选择一家,正式下达采购执行计划,采购员依据采购计划方可办理物资采购。

五、物资采购计划的有效期

1、月度计划的执行期限为上月的27日至下月的26日,但要求以早购入为好。

2、技改、基建和检修的物资采购计划的执行期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

3、月度计划在当月26日前未完成的,包括未购、在途、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供应处、物资处于25进行通缉报审计部门。

对于在途和未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作为已购入物资来平衡下月计划,并在下期计划表后注明此类物资,以便办理入库手续;属于未购物资的在不影响生产的情况,作废本计划,确需用者由用料单位重新申报计划。

六、物资处申报注意事项

1、物资请购单位必须注明材料的品名、规格、数量、材质、使用日期、用途及注意事项。

2、物资处根据各使用单位上报的物资请购计划,集合库存量管理基准、用料

预算,参酌库存情况编制物资请购单并编号。

3、需用日期相同且属同一供应商供应的统购材料,物资处应以物资请购单附表,一单多品方式,提出请购。

4、材料检验须待试车方能实施者,物资处应于“物资请购单”上注明“试车检验”及“预定试车期限”。

5、由使用单位注明推荐厂商、产地,以与供应处作参考。

6、采购重要材料应由总经理与供应商或代理商议价,对于专项用料必须由分管经理或总经理指派专人或指定部门办理采购,填写“材料准购单”。

七、考核规定

1、对于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计划的单位,拖后一个工作日对单位负责人罚款20元,每增加一个工作日加倍处罚。

2、对各单位工作不严谨,造成漏报、重报,每出现一次对单位负责人罚款10元,主管处室(总工办、设备处)把关不严的,对负责人罚款20元。如因漏报而影响生产的,视情节轻重对单位负责人进行严肃处理。

3、提报计划书写不规范,规格型号、数量不全,填表不认真的,每出现一次处罚单位负责人5元。

4、对每月认真提报计划,无任何纰漏的单位,评选出3名,第一名奖励50元,第二名奖励30元,第三名奖励20元。

以上考核由物资处负责,物资处由审计部负责,每月底报企管处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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