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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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产权登记操作手册

(单位及主管部门用户)

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处

二○一一年八月

目录

1前提条件 (3)

1.1业务要求 (3)

1.2检查方法 (3)

2占有登记 (4)

2.1操作流程 (4)

2.2新增占有登记申请 (5)

2.3打印占有登记申请 (7)

2.4占有登记上报 (8)

2.5下载占有登记批复 (8)

2.6下载产权登记证 (9)

3年度检查 (10)

3.1操作流程 (10)

3.2新增年度检查申请 (11)

3.3打印年度检查申请 (12)

3.4上报年度检查申请 (12)

3.5下载年度检查批复 (13)

3.6下载产权登记证 (14)

4主管部门产权登记操作 (14)

4.1占有登记审核 (14)

4.2年检登记审核 (15)

围绕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涉及占有登记、年度检查、变更登记、撤销登记业务,下面主要讲解通过“内蒙古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办理占有登记、年度检查业务。

1前提条件

1.1 业务要求

1、系统中不存在任意年度占有登记信息的行政事业单位,需通过系统填写填报占

有登记即可,操作见“2、占有登记操作”;

2、系统中已存在2008年占有登记及2008至2011年产权登记证信息的行政事业单

位,需通过系统填写年度检查,操作见“3、年度检查操作”。

1.2 检查方法

1)检查是否存在占有登记:

点击【产权登记】—【占有登记】—【申请】,年度选择“全部”,单据状态选择“全部”,即可在【图1】界面左侧显示出财政已经审核的占有登记申请。如【图1】

【图1】

上图中应显示申报日期为2008年度,为其他的年度的单位请向财政部门提出,修改数据后再办理占有登记业务。

上图中显示的占有登记如已审核列未勾选,请通过点击该界面“批复下载”功能,下载占有登记批复信息。

2)检查是否存在产权登记证(2008至2011年):

点击【产权登记】—【产权登记证管理】,进入该界面后,应显示已下载的产权登

记证,如【图2】

【图1】

如该界面中无数据,且存在2008年占有登记批复数据,请点击“批复下载”按钮从财政下载产权登记证。

2占有登记

如通过“1.2检查方法”描述,不存在2008年占有登记数据,请按照此部分描述操作。

2.1 操作流程

2.2 新增占有登记申请

登录单位版软件→单击【产权登记】→单击【占有登记】→单击【申请】→单击【新增申请】→录入占有登记“内容一”、“内容二”的内容(其中固定资产数据依据占有登记截止日期(2010-12-31)从资产台账提取产生)→数据录入完毕后,单击【确定】。操作如下图(3-6):

【图3】

【图4】

【图5】

背景颜色为蓝色的单元格为软件自动提取,背景颜色为白色的单元格需要单位手工录入。

【图6】

2.3 打印占有登记申请

登录单位版软件→单击【产权登记】→单击【占有登记】→单击【申请】→单击已录入的占有登记申请→单击【申请打印】→出现该申请的预览界面,点击图标,即可打印。

2.4 占有登记上报

登录单位版软件→单击【产权登记】→单击【占有登记】→单击【上传下载】→单击某一占有登记申请→单击【网络上报】→单击【确定】。如下图(7-8):

【图7】

【图8】

注意:单位版软件启用业务审核流程,则需要完成审核操作后,方能进行上报操作。

2.5 下载占有登记批复

财政部门批复占有登记后,需登录单位版软件→单击【产权登记】→单击【占有登记】→单击【上传下载】→单击【批复下载】→选择年份→单击【确定】,下载完成后,“已审核”列即出现小勾。操作如下图(9-10)。

【图9】

【图10】

2.6 下载产权登记证

财政用户生成该单位产权登记证后,需登录单位版软件→单击【产权登记】→单击【产权登记证】→单击【批复下载】→选择年份→单击【确定】,操作如下图(11-12)。

【图11】

【图12】

3年度检查

如通过“1.2检查方法”描述,存在2008年至2011年产权登记证数据,请按照此部分描述操作。

3.1 操作流程

3.2 新增年度检查申请

登录单位版软件→单击【产权登记】→单击【年度检查】→单击【申请】→单击【新增申请】→录入年度检查“内容一”、“内容二”的内容(其中固定资产数据依据占有登记截止日期(2010-12-31)从资产台账提取产生)→单击【确定】,操作如下图(13-)。

【图13】

背景颜色为蓝色的单元格为软件自动提取,背景颜色为白色的单元格需要单位手工录入。

【图14】

背景颜色为蓝色的单元格为软件自动提取,背景颜色为白色的单元格需要单位手工录入。

3.3 打印年度检查申请

登录单位版软件→单击【产权登记】→单击【年度检查】→单击【申请】→单击已录入的年度检查申请→单击【申请打印】→出现该申请的预览界面,点击图标,即可打印。。

3.4 上报年度检查申请

登录单位版软件→单击【产权登记】→单击【年度检查】→单击【上传下载】→单击某一年度检查申请→单击【网络上报】→单击【确定】。

注意:单位版软件启用业务审核流程,则需要完成审核操作后,方能进行上报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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