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诺思悖论”的存在条
_诺思悖论_及其破解
“诺思悖论”及其破解□盖志毅【内容提要】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提出了著名的“诺思悖论”。
其含义是“没有国家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许多麻烦。
如果给国家权力,让它强制执行合同或其他规章,它就会用自己的权力强制性施加影响,造成经济效率不高的现象。
”“诺思悖论”主要发生在尚无践行西方权力制约的国家。
“诺思悖论”在我国客观存在,转型时期的我国破解“诺思悖论”是非常重要的。
破解“诺思悖论”需要制度自然演变的过程中各个利益主体的成熟壮大、不断参与以及利益博弈。
【关键词】“诺思悖论”权力制约利益集团有效组织一、“诺思悖论”的含义著名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诺思提出了著名的“诺思悖论”。
其含义正如1995年3月9日下午他在北京京城大厦学术报告厅答听众问时指出的“没有国家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许多麻烦。
也就是说,如果给国家权力,让它强制执行合同或其他规章,它就会用自己的权力强制性施加影响,造成经济效率不高的现象。
……美国总统麦迪逊18世纪末在美国联邦储备档案文集中写道:政治体制的一个根本问题就是利益集团往往要在经济市场和政治市场中活动,来改变市场经济的有效性。
”[1]国家是强制性制度的安排者,一方面,国家权力是保护个人权力的最有效的工具,另一方面,国家又是个人(包括法人)权利的最大和最危险的侵害者,因为国家权力不仅具有扩张的性质,而且其扩张总是依靠侵蚀个人权力实现的,在国家的侵权面前,个人往往是无能为力的。
国家一方面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同时,又有可能是经济社会停滞、衰退甚至崩溃的根源。
孟德斯鸠等思想家对权力特质的著名判断也印证了“诺思悖论”的正确性,他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有权力的人们使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
”有关学者指出“在组织一个人统治人的政府时,最大的困难在于必须首先使政府能管理被统治者,然后再使政府管理自身”。
“控制统治者和他们的权力的问题,主要是防止即使是坏的统治者也不能造成太大的伤害的问题。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诺斯悖论是20世纪初美国数学家约翰·霍奇( JohnHovey)提出的一个著名的悖论,以表示在许多难题中并不存在所谓的“真命题”,也就是说,要求它成立的命题有很多,但若成立,则它就必定为假。
这些命题大部分都与量子力学相关。
其中最著名的是爱因斯坦对狭义相对论的预测:任何足够长的时间内,宇宙应当膨胀。
诺斯悖论一:不管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
就会产生这样一个问题,如果按照“一切皆有可能”的基本定律来看待所有事物,那么当前已经被否定了的“能抓到老鼠的猫”似乎又显得荒谬而不可能。
按照这个标准,到底什么样的逻辑才是正确的?只能是一种逻辑,而这种逻辑应该使人信服。
即:如果没有能抓到老鼠的猫,那么连一条狗也算不上;而一条不合格的狗,则根本就称不上一条好狗。
那么什么是好狗呢?如果狗的定义仅限于那些能够吃到老鼠的狗,这似乎又把狗限制住了。
实际上,能够吃到老鼠的狗是肯定的,但并不是唯一的,也不一定比其他的狗好。
同理,有一些狗虽然抓不到老鼠,却仍然是一条好狗。
因此,用一个“不管黑猫白猫”的绝对定义去界定“好狗”的话,显然这不是一个完全逻辑的规定。
我们知道,科学是一种充满探索性和争论的事业,需要打破旧的观念,建立新的体系。
那么,一种新的逻辑体系或新的理论就有可能被发现和确立。
诺斯悖论二: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的就是好猫。
耗子包括猫、老鼠、蛇、黄鼠狼、蝙蝠等,所以耗子包含猫。
有了这个基本的定义,那么,什么叫做“耗子”呢?也就是猫吃老鼠以后剩下的东西——对猫而言的“老鼠”的残骸。
可是,事实上,不管黑猫白猫,抓住耗子的就是好猫。
换句话说,抓住老鼠的不一定是好猫,甚至连好猫都谈不上。
因为猫还有别的生存方式。
由此,我们又不得不引入另外一种概念,这就是“黑猫”和“白猫”,即,可以指“抓住耗子的”和“抓不到耗子的”,但不能指“抓住猫的”和“抓不到猫的”。
按照这种说法,抓住猫的也不一定就是好猫,抓不住猫的也不一定就是坏猫。
之诺悖论
一、历史追溯芝诺的运动论辨全部得自亚里士多德在《物理学》中的转述,有四个:1、二分法。
物体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必须先到达全程的一半,这个要求可以无限的进行下去,所以,如果它起动了,它永远到不了终点,或者,它根本起动不了。
2、阿喀琉斯(一译阿基里斯)。
快跑者永远赶不上慢跑者,因为追赶者必须首先跑到被追者的出发点,而当它到达被追者的出发点,又有新的出发点在等着它,有无限个这样的出发点。
3、飞矢不动。
任何东西占据一个与自身相等的处所时是静止的,飞着的箭在任何一个瞬间总是占据与自身相等的处所,所以也是静止的。
4、运动场。
两列物体B、C相对于一列静止物体A相向运动,B越过A的数目是越过C的一半,所以一半时间等于一倍时间。
四个论辨可分成两组,前两个假定时空是连续的,后两个假定时空是分立的,每组的第一个论证绝对运动不可能,第二个论证相对运动不可能。
关于多的论辨得自辛普里丘在《〈物理学〉注释》的转述,大意是:如果事物是多,那么大会大到无限大,小会小到零,因为任何数量都可以无限分割,若分割的结果等于零,则总和是零,若分割结果不是零,则无限总和是无限大。
以上转述从哲学史角度看都过于粗疏,不过对于讨论其哲学含义则差不多够了。
19、20世纪之交的绝对唯心主义者象布拉德雷(Bradley,F.H)全盘接受芝诺的论证和结论。
他视运动、时间空间为幻象,芝诺论辩正好符合他的主张,当然全盘接受。
在《现象与实在》中他写道:“时间与空间一样,已被最明显不过的证明为不是实在,而是一个矛盾的假象。
”除布拉德雷之外,哲学史上大部分哲学家认为芝诺的结论是荒谬的,其论证有问题。
不过,在不断检查其论证毛病的过程中,人们反倒发现了芝诺论辨的深刻之处。
常常是人们自以为解决了芝诺悖论,不多久就又发现其实并没有解决。
已知最早的批评来自亚里士多德。
关于二分法,他说,虽然不可能在有限的时间越过无限的点,但若把时间在结构上看成与空间完全一样,也可以无限分割,那么在无限的时间点中越过无限的空间点是可能的;关于阿喀琉斯,他说,如慢者永远领先当然无法追上,但若允许越过一个距离,那就可以追上了;关于飞矢不动,他说,这个论证的前提是时间的不连续性,若不承认这个前提,其结论也就不再成立了;关于运动场,他说,相对于运动物体与相对于静止物体的速度当然是不一样的,越过同样距离所花的时间当然也不一样。
悖论的生成机制和解释
1.悖论的生成机制和解释是什么?
答:悖论指在逻辑上可以推导出互相矛盾之结论,但表面上又能自圆其说的命题或理论体系。
悖论的出现往往是因为人们对某些概念的理解认识不够深刻正确。
悖论的成因极为复杂且深刻,但深入研究有助于数学、逻辑学、语义学、形而上学等等理论学科的发展,因此具有重要意义。
其中最经典的悖论包括罗素悖论、说谎者悖论、康托尔悖论等等。
悖论,亦称为吊诡、诡局或佯谬,是指一种导致矛盾的命题。
在逻辑学上指可以同时推导或证明出两个互相矛盾的命题的理论体系或命题。
哥德尔关于一阶逻辑完全性定理与不完全性定理的本身就是悖论,已经暴露出逻辑导致发生的问题。
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是缺乏评判,以决定的主导方面为衡量标准,或衡量标准过多而引起的悖论。
所谓的标准也是一种规定。
悖论这个词的意义比较丰富,它包括一切与人的直觉和日常经验相矛盾的数学结论,那些结论会使我们惊异无比。
悖论是自相矛盾的命题。
诺斯悖论
诺斯悖论诺斯在1981年提出,国家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
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
“诺斯悖论”描述了国家与社会经济相互联系和相互矛盾的关系,即“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经济衰退的根源”。
另外,由于存在着投票的悖论、理性的无知,加之政治市场的竞争更不充分和交易的对象更难以考核等因素,政治市场的交易费用高昂。
结果,政府作用的结果往往是经济增长的停滞。
诺斯第二悖论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1.诺斯反复强调,政府界定的产权规定了经济体系中基本的激励结构,产权的变化使得组织和组织内部的企业家从事各种活动的成本收益发生变化,组织和个人因此调整自身的行为,推动制度的变迁。
由于非正式制度的存在,调整多在边际意义上进行。
调整的方向是节约交易成本。
换言之,从每一个时点上来观察,交易费用在不断下降,经济效率在不断提高。
正因为此,诺斯(1988)认为,交易费用的下降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源泉。
2.诺斯和Wallis(1986)所做的工作显示,从1870年到1970年,在美国经济中,交易费用已从187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上升到1970年的45%。
在另一篇文章中,诺思也曾估计到,在今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交易费用大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
张五常先生也讲到,在香港这样的现代市场经济大都市中,交易费用可能要占其GDP的80%以上[ii]。
由此观之,从长期来看,交易费用是在不断上升,经济效率是在不断下降,以至于社会可能因此陷入停顿。
这又为诺斯解释历史上的经济停滞提供了理由。
悖论就出在这里。
一方面,从边际意义上的短期来看,交易费用总是在下降;另一方面,每一个时期的下降最后带来的是长期交易费用的增长!前者的推论是经济不断增长,后者的推论是经济陷入停顿。
反正无论经济出现什么情况,都可以用同样的原因加以解释[iii]。
诺斯悖论的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的名词解释诺斯悖论(Nocebo paradox)是一个心理学上的名词,它指的是人们相信会对身体或心理健康产生恶劣影响的无效治疗或医疗建议所造成的负面结果。
与安慰剂效应的正面影响相反,诺斯悖论强调了信念和期望对我们身体和心理的力量。
所谓的诺斯悖论源于希腊神话故事中的悲剧人物诺斯(Nocebo),他的名字意味着“伤害”。
诺斯悖论经常出现在医学研究或临床试验中,当医生或研究者向患者提供一种无效或虚假的疗法时,他们的信念和期望可能导致他们经历了真实的负面副作用。
在医学和心理学研究中,诺斯悖论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心理因素。
当患者相信接受的治疗或药物会引起负面反应时,他们经验到的症状就会相应增加。
这一点可以通过心理实验进行验证,在这些实验中,患者被告知他们正在接受一种可能会引起头痛或其他不适的药物。
结果显示,一些患者确实报告出现了症状,尽管他们实际上只是服用了安慰剂或普通的糖丸。
诺斯悖论凸显了人们对心理建议的高度敏感,尤其是对可能对他们健康产生负面影响的建议。
一种解释是,我们的大脑对潜在的威胁非常敏感,它会根据我们的信念和期望来识别和增强这些威胁。
这种进化上的机制使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潜在的危险,但在某些情况下,也会导致我们经历一些不必要的负面效应。
此外,诺斯悖论还可以与心理生理学和社会因素相关联。
研究表明,社会认同和文化背景对诺斯悖论存在一定的影响。
例如,对某些文化和信仰系统来说,某种草药或治疗方式可能被认为具有负面影响,从而导致更高的不良反应率。
另一方面,当人们抱有强烈的信念和期望时,他们可能更容易受到诺斯悖论的影响。
这表明,建立正面的信念和期望对促进身心健康至关重要。
然而,诺斯悖论的实际影响也受到一些限制。
首先,不是所有人都对负面建议敏感。
有些人可能对治疗或药物产生轻微或根本没有不良反应。
其次,诺斯悖论通常在负面建议和真实身体状况之间建立了一种心理联系,而这种联系并不总是持久的。
当患者发现他们的症状没有改善或改善时,他们可能会重新评估他们的信念和期望,并更加开放地接受其他治疗选择。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Nozick's Paradox)是由美国哲学家罗伯特·诺齐克(Robert Nozick)于1974年提出的一种哲学悖论。
这个悖论
涉及到了公正分配和对交易自由的权利的矛盾。
诺斯悖论中提出了一个思想实验:假设存在一个社会,初始分配是合理的且符合正义原则。
然而,在这个社会中,一些人由于自愿进行了合法合理的交易,逐渐积累了更多的财富。
这些人通过合理交易获得的财富并不影响其他人的利益,但是社会中的一些人开始感到不公平,并呼吁重新分配财富以恢复公平。
问题出现在这里:根据正义原则,重新分配财富的行为是公正的,但这也会侵犯人们进行自愿交易的自由权利。
如果重新分配财富以消除不公平,这将损害到交易自由的原则,并形成了一种悖论。
诺斯悖论意味着,追求绝对公平可能需要限制自由的权利。
在一个自由市场的经济体系中,人们有权进行自主交易,这为社会的繁荣和经济增长提供了动力。
但是,如果我们要追求绝对公平,可能需要通过限制自由的权利来重新分配财富,这对市场经济可能会产生负面影响。
该悖论还提出了一个关于正义和公平的问题:究竟应该追求绝对公平还是相对公平?追求绝对公平可能会侵犯个人的自由权利,而追求相对公平则会给每个人提供公平机会,但不一定消除所有的不平等。
诺斯悖论引发了人们对社会正义和自由的思考,并促使人们深入探讨社会分配和个人权利之间的平衡问题。
这个悖论提出了一个复杂的问题,即如何在保障自由的前提下追求公正分配,这仍然是一个全球范围内的讨论和争议的问题。
悖论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案
悖论产生的原因和解决方案悖论是指在一种推理中出现了自相矛盾的情况,常常是逻辑上或者是语义上的矛盾。
悖论产生的原因可以归结为逻辑与语义的复杂性,人类思维的局限性以及人类语言的限制等。
而解决悖论的方案则需要综合运用逻辑学、语义学以及认知科学等多个学科的方法。
首先,悖论产生的原因之一是逻辑与语义的复杂性。
逻辑与语义是理解和推理的基础,但是它们在一些情况下可能变得异常复杂,超出了人类思维能力的限制。
例如,哥德尔不完备定理指出,在一个足够强大的形式系统中,总会存在无法通过推理证明的命题。
这种复杂性导致了一些悖论的出现,如“这句话是假的”这个著名的说谎悖论。
解决这类悖论的方案之一是采用更为复杂的逻辑体系,如模态逻辑或非典型逻辑。
这些逻辑体系能够处理更为复杂的逻辑与语义情境,从而有效地解决悖论问题。
其次,悖论产生的原因还包括人类思维的局限性。
人类的认知能力存在一定的限度,我们有时候会在复杂的思维过程中犯错或忽略一些重要的信息。
例如,英国哲学家伯特兰·罗素提出的罗素悖论,即“一个集合不能包含自身”这一悖论,可以追溯到人类思维对集合这一概念的理解出现了错误。
为了解决这类由于人类思维局限性而产生的悖论,我们可以借助于计算机等工具,利用计算机的高速计算和存储能力,来模拟和分析复杂的推理过程,从而避免人类思维的误判。
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增加人类的认识水平和扩展思维边界来提高解决悖论的能力,例如通过学习哲学和逻辑学等相关学科来提升自己的思维能力和分析能力。
此外,人类语言的限制也是悖论产生的原因之一、语言是人类思维的重要工具,但是语言在表达复杂概念和思维过程时存在一定的局限性。
例如,著名的“巴伯悖论”是指一个说话者声称自己在说谎,这就导致了语句的自相矛盾。
解决这类悖论的方案之一是采用更为精确和明确的语言,例如形式逻辑和数理逻辑等。
这些语言体系可以提供更加准确和规范的表达方式,从而避免悖论的产生。
综上所述,悖论产生的原因包括逻辑与语义的复杂性、人类思维的局限性以及人类语言的限制等。
“诺思悖论”视阈下民国时期农村信用社制度变迁及其困境
农 业金 融史 , 国时期 应 是 一 个 新 旧更 替 的重 要 时 民
是著 名 的“ 思悖 论 ” 亦 称 为 “ 诺 ( 国家 悖论 ” , 这 一 )“ 悖 论 使 国家成 为 经 济史 研 究 的核 心 , 任 何 关 于 长 在 期变 迁 的 分 析 中 , 家 模 型 都 将 占 据 显 要 的 一 国 席 ” 对 于 民国时 期农 村 信 用 社 的制 度 变 迁 , 不 。 亦
18 9 1年 , 国 新 制 度 学 派 ( e 美 n o—istt n l ntui a i o sh o) 济学 家诺 思 ( o gasC ot) “ t c c o1 经 D u l .N r 在 Sr - s h u
一
、
民国 时期 农 村信 用社 的制 度变 迁
农 业 为百业 之基 , 农业 兴 , 则百 业兴 。而 农业 金
例外 。对 民国时 期农 村 信 用 社 的认 知 , 有 少 量 著 虽 述提 及 , 言犹未 尽 , 然 亟须 进一 步深 入探 讨 。本 文 即
期 , 最 为显著 的 变化 之 一 即是 具 有 现代 意 义 的农 其 村 合作 金 融组织 —— 农村 信 用社 出现并 形成 颇具 声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势的农村信用合作社运动。在这场轰轰烈烈 的信用 合作运动 中, 农村信用合作社逐步发生 了制度变迁。
( ) 洋政府 时期 的农 村信 用合 作社 制度 一 北
北 洋 政 府 时期 , 于军 阀混 战 、 由 灾荒 频 发 、 地 土 兼并加 剧 、 高利 贷 猖 獗 、 村金 融枯 竭 等 因素 , 国 农 中 农村 经济 日渐 衰败 。12 90年 , 冀 、 、 、 、 五 受 鲁 晋 陕 豫 省严 重旱 灾 的影 响 , 村 经 济 更 是 陷 入 了前 所 未 有 农 的困境 , 时人 称之 为 “ 村 破 产 ” 广大 农 民不 可避 农 。 免地 陷 于破 产 、 破产 或濒 临破 产 的境遇 , 半 纷纷 离村 外逃 谋 生 。11 92年 至 12 98年 , 华 北 地 区 , 闯关 仅 “ 东” 的农 民累计 超 过 了 40万 人 。3为 赈 济灾 民 、 7 _ 挽
破解诺思悖论
2011年第6期(总第2350期)么对于中国有利的新循环就不可能演化出来。
因此,中国经济学代表了对中国有利的经济理论和政策范式,它是重构有利于中国崛起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的必要条件。
这种有利,并不是像旧有理论范式思维所想象的那样是对中国单边的有利,而是一种谋求多赢的多边的有利。
因此,构建中国经济学的新思维与旧有理论思维的论战并非是一种基于意识形态或国家民族主义的争论。
这场不可避免的争论将是一场视角的论战,帮助人们找到新的多赢视角为目的,进而构建新的有利于全人类的国际政治经济格局。
这可以看做是全球范围内的解放思想。
(田风摘自经济学动态2010年第11期中国经济模式与中国经济学)破解诺思悖论,克服软政权的制度经济学路径吕姗姗诺思悖论是伴随着国家的产生而存在的一种痼疾,要解决政府双重目标的矛盾,关键是要通过合理有效的途径来硬化软政权,由此强化对政府这个代理人的约束和监督。
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1从政府的角度: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
这个角度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入手,一是健全法律法规和制度建设,规范政府行为。
正是由于现有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形成了许多真空地带,部分行政行为缺少必要的法律和制度依据,才给行政官员留下了过大的自由决策空间。
因此要加快完善现有的法律法规,让行政行为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加大行政监督力度,完善人大和司法部门对政府的监督,尽快出台反腐败的相关法律,不仅要消除软政权还要力争使政权硬化,制度化,法律化。
二是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
摆脱行政官员惯有的优越性,引入企业的营销管理模式,转变思想,将群众需求和利益作为政府工作的价值取向,将群众视为顾客,以顾客的满意度作为各级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标准。
2从市场的角度:健全市场结构,加大产权保护力度,规范政府在市场中的行为。
健全社会主义市场机制,一方面要加大力度,完善对产权的界定和保护,降低交易成本。
产权是竞争的结果,但是在市场机制并不完善的情况下,大量产权界定不清,必然导致严重的负外部性,降低经济效率,因此需要政府在产权界定和保护问题上发挥更大的作用。
因明 芝诺悖论-概述说明以及解释
因明芝诺悖论-概述说明以及解释1.引言1.1 概述芝诺悖论是一个由古希腊哲学家芝诺提出的哲学难题,它通过一系列逻辑推理的方式展示了一些看似荒谬的结论。
这个悖论的出现使人们开始思考该如何理解和解决这种看似无解的问题。
芝诺悖论因其极具挑战性和深远影响而成为了哲学、数学和逻辑学等学科领域中的经典案例。
芝诺悖论的核心思想是运用逻辑和推理的方式,试图揭示出与常识和直觉相悖的结论。
它通过一系列巧妙构造的论证过程,使人们遭遇到逻辑的困境,找不到一个合理的答案。
这种思维的反直觉和矛盾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挑战,同时也引发人们的深思。
芝诺悖论的出现激发了人们对逻辑和推理的思考。
它促使我们重新审视传统的逻辑规则和推理方式是否能够解决这类看似荒谬的问题。
芝诺悖论的引入使人们认识到,传统的逻辑体系可能并不完备,需要对其进行重新构思和拓展。
因此,这个悖论在推动逻辑学和数学领域的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本文中,我们将探讨芝诺悖论的起源和背景,对其进行描述和解释,并探讨其对哲学和数学的启示。
我们还将思考如何对芝诺悖论进行思考和总结,并探讨其在实际应用和学科发展中的应用和发展。
通过对这一经典悖论的研究,我们可以拓展我们的思维方式和逻辑能力,并对世界的本质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的设计是非常重要的,它有助于读者理解整篇文章的逻辑结构和思路,使文章更具条理性和连贯性。
在本文中,我们将按照以下结构来组织内容:1. 引言1.1 概述1.2 文章结构1.3 目的2. 正文2.1 芝诺悖论的起源和背景2.2 芝诺悖论的描述和解释2.3 芝诺悖论的影响和意义3. 结论3.1 对芝诺悖论的思考和总结3.2 芝诺悖论对哲学和数学的启示3.3 芝诺悖论的应用和发展在引言部分,我们将给出关于因明和芝诺悖论的简要概述,引出接下来正文的主题。
我们还会提供文章的结构,以帮助读者理解整个论文的内容框架。
最后,我们将说明本篇文章的目的,即对芝诺悖论进行深入的探究和分析。
诺斯悖论
李枢川吴波:“诺斯悖论”与中国行政体制改革一、“诺斯悖论”:政府行为对经济产生的双重影响经济体制指的是一定区域内(通常是一国)政府、企业、家庭以及其他组织在资源占有和配置方面的一系列制度安排(艾登姆等,1978)。
经济体制涉及到经济活动参与者之间的各种安排,其中政府与市场之间的关系可以放在首位。
自由市场存在诸如垄断定价、外部效应、失业、地区之间发展失衡等方面的失灵,而政府则可以通过税收、价格管制等措施来对市场的这些失灵进行矫正。
从这一点来说,政府可以被称为市场的“扶持之手”(斯蒂格利茨,1989)。
另一方面,由于政府本身也存在一定的利益取向,这种取向未必与社会福利最大化目标一致,因此政府为了加强自身的发展从而可能会损害公共福利,这时政府就充当了所谓的“掠夺之手”(施莱弗、维什尼,1998)。
制度经济学用“诺斯悖论”来描述政府这两种角色之间的矛盾。
诺斯(1981)认为“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又是经济衰退的根源”。
这个矛盾决定于政府的双重目标。
一方面,政府试图降低交易费用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以获得税收的增加,另一方面政府又通过向不同的利益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以获取租金的最大化。
诺斯从交易费用的角度论证了政府这两种目标之间的内在矛盾。
制度经济学认为受到政府保护的产权规定了经济体系基本的激励结构,产权的变化会使得组织内部活动的参与者从事各种活动的成本与收益发生变化,这些参与者会调整自身的行为以节约交易成本,其中就包括节约交易费用,交易费用的下降能够带来经济效率的提高和促进经济的增长。
政府双重目标的前者能够推动经济的增长,后者则由于会带来长期费用的增长而会抑制经济的增长,因此这两者是相互矛盾的,政府行为会对经济产生不同的结果。
作为转型国家,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没有脱离制度经济学的这种分析框架。
在转型国家改革的实践上,政府往往作为转型的关键变量参与到这些国家的转型模式选择中,因此不同的政府在这个过程中会选择不同的职能模式。
二分法悖论解释
二分法悖论解释
二分法悖论是古希腊哲学家芝诺提出的一种否定运动存在的逻辑论证。
该悖论的表述如下:一个人从甲地到乙地,为了到达目的地,他必须先走到路程的1/2处,然后再走到剩余路程的1/2处,以此类推。
这样,似乎在有限的距离内包含了无限多个部分,因此行走的过程将无限延续,导致他永远无法到达终点。
这个悖论的核心概念在于路线的无限可分性,即实数的完备性。
芝诺通过这一论证试图否认物质的运动,因为如果每一步都需要无限的时间来完成,那么整个旅程也将变得无限漫长,从而使得运动变得不可能。
然而,实际上,这个结论是基于一个错误的假设,即点没有长度。
在现实中,我们可以完成旅程的每一部分,尽管它们在理论上可以被无限分割。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二分法悖论在逻辑上似乎无懈可击,但它并不符合实际情况。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轻松地完成从甲地到乙地的行程,而不需要陷入无限的细分过程。
因此,芝诺的二分法悖论更多地被视为一种哲学思考和逻辑训练的工具,而非对现实世界的真实描述。
关于诺斯悖论的理解
关于诺斯悖论的理解诺斯认为,国家是以经济人的行为方式采取行动的,国家有两个基本目的:一是规定竞争和合作的基本规则,以便为统治者的所得最大化提供一个产权结构;二是在第一个目标框架内,减少交易费用,使社会产出最大化。
然而,国家的上述两个目标并不完全一致。
第二个目标包含一套能够使社会产出最大化的有效率的产权,而第一个目标是要确立一套规则以保证统治者自己收入的最大化。
在统治者自己收入最大化的产权结构与降低交易费用、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率体制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
一方面,没有国家就没有产权。
国家具有很强的规模经济效应,没有国家权力及其代理人的介入,产权就无法得到有效保护和实施,其主导作用是其它组织无法替代的。
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国家是维护有效产权和促进经济发展的一个必要条件,没有国家就没有有效产权。
另一方面,国家权力的介入常常侵犯私人的财产权利,危及有效产权制度,同时,由于国家及其代理人的经济人性质,还常常私利维护一些无效产权,从而制度残缺,导致制度失衡。
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又常常成为有效制度和经济发展的障碍。
“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认为经济衰退的根源”。
这就是有名的“诺斯悖论”。
“诺斯悖论”实质上揭示了这样一个道理:没有国家办不成的事,有了国家又有很多麻烦。
在新制度经济学看来,国家是一种“制度”结构,它的职能是生产与出售一种确定的社会“产品”,即安全和公正。
但是,它如何去确保安全和公正?人们把权力的垄断权交给了国家,以便它能够完成人们要求它完成的任务。
但是,国家要收入才能运转。
国家的活动不是免费提供的,它必须付钱给公务人员。
税收的作用就在于国家获得稳定的财源,它实际上是公民支付给国家提供和保护公共财产和其他权利,维护社会公正和安全的一种费用。
其实,在制度变迁领域也存在“诺斯悖论”。
如前所述,国家是制度变迁的显著主体,国家的重要职能之一就是进行制度供给。
然而,国家供给的制度可能实现了政府利益和民众利益的一致,但事实上,国家进行的制度安排在某种程度上也会存在政府利益和民众利益的不相一致,导致制度缺陷,影响制度效率。
《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第三章课后思考题参考答案(新)
第三章课后思考题参考答案(新)一、名词解释“华盛顿共识”:由以华盛顿为基地的机构设计给拉丁美洲国家的各种政策建议的最低公分母,其核心内容是私有产权条件下的资本与市场的全面开放。
“北京共识”:“北京共识”包含三个重要的原理:创新的价值;努力建造一个有利于持续、均衡与稳定发展的大环境;自主发展理论。
等级规则:指首先构建一个层层隶属的金字塔形的等级构架,再界定每一个行为人在这个等级构架中所处的位置,然后再进一步界定与这个等级位置相适应的资源配置权力。
产权规则:指一个人拥有资源配置权力的大小与其所拥有的资产数量正相关。
供给主导型制度变迁方式:由权力中心推进的强制性制度变迁,其含义是在一定的宪法秩序和行为的伦理道德规范下,权力中心提供新的制度安排的能力与意愿是决定制度变迁的主导因素,而这种能力与意愿主要决定于一个社会的各既得利益集团的权力结构与力量对比。
宪法秩序:指用以界定国家的产权和控制的基本结构,它包括确立生产、交换和分配的一整套政治、社会和法律的基本规则,为集体选择确立了原则,它是制定规则的规则。
“诺思悖论”:是指一个能促进经济持续快速增长有效率产权制度依赖于国家对产权进行有效的界定与保护,但受双重目标的驱动,国家在界定与保护产权过程中受交易费用和竞争的双重约束,会对不同的利益集团采取歧视性的政策,从而会容忍低效率产权结构的长期存在和导致经济衰退。
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是指一种有别于供给主导型与需求诱致型的制度变迁方式为“中间扩散型制度变迁方式。
需求诱致型制度变迁方式:是指个人或一群人在给定的约束条件下,为确立预期能导致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制度安排和权利界定而自发组织实施制度创新的制度变迁方式。
二、简述题1、比较激进式改革与渐进式改革的差异(1)激进式改革激进式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一是在政治上实行民主化,所谓民主化就是多党制;二是在经济上全盘推行国有企业的私有化;三是在经济政策上采用休克疗法。
(2)渐进式改革渐进式改革的特点是:一是利用已有的组织资源推进市场化的改革;二是增量改革,即在不率先触动既得利益格局的前提下,在边际上推进市场取向的改革;三是先试点后推广,即先在局部范围内取得改革的经验,然后再在全局范围内推广改革经验。
诺斯第二悖论及其破解——制度变迁中交易费用范式的反思(一)
诺斯第二悖论及其破解——制度变迁中交易费用范式的反思(一)一、诺斯第二悖论的提出诺斯在1981年提出,国家(state)具有双重目标,一方面通过向不同的势力集团提供不同的产权,获取租金的最大化;另一方面,国家还试图降低交易费用以推动社会产出的最大化,从而获取国家税收的增加。
国家的这两个目标经常是冲突的。
另外,由于存在着投票的悖论(theparadoxofvoting)、理性的无知(rationalignorance),加之政治市场的竞争更不充分和交易的对象更难以考核等因素,政治市场的交易费用高昂。
结果,政府作用的结果往往是经济增长的停滞。
这就是为人们所熟知的“诺斯悖论”。
本文对此存而不论,我们要讨论的是诺斯体系中另外一个悖论,这里称之曰“诺斯第二悖论”。
我们对这一悖论的解读,试图在一定程度上还诺斯以本来面目,辨析诺斯整个研究思路的转型及其对于制度经济学研究的意义。
与此同时,我们也试图辩明交易费用的社会功用、交易费用作为制度效率标准的含义等。
诺斯第二悖论体现在这样两个方面,1.诺斯反复强调,政府界定的产权规定了经济体系中基本的激励结构,产权的变化使得组织和组织内部的企业家从事各种活动的成本收益发生变化i],组织和个人因此调整自身的行为,推动制度的变迁。
由于非正式制度的存在,调整多在边际意义上进行。
调整的方向是节约交易成本。
换言之,从每一个时点上来观察,交易费用在不断下降,经济效率在不断提高。
正因为此,诺斯(1988)认为,交易费用的下降是经济增长的关键源泉。
2.诺斯和Wallis(1986)所做的工作显示,从1870年到1970年,在美国经济中,交易费用已从1870年占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上升到1970年的45%。
在另一篇文章中,诺思也曾估计到,在今天的西方发达国家中,交易费用大致占国内生产总值的50%。
张五常先生也讲到,在香港这样的现代市场经济大都市中,交易费用可能要占其GDP的80%以上ii]。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
诺斯悖论名词解释诺斯悖论是指当一个理论被发现时,总有其他的理论会推翻它。
因为一个理论在提出来之后,就必然有与之相对立的理论产生,这些理论通常都只是与原来的理论说的不完全一样而已。
而这种“不完全”所造成的影响有可能是很大的。
诺斯悖论的解释是:一个理论一旦被发现,就有其他的理论随即跟着被发现。
由于真理越辩越明,新的理论不断被发现,已经被证明了的理论又不断被修正、补充和发展,结果是旧的理论无法解释新的事物,因此得不到自圆其说的圆满解释。
5。
前景理论与背景理论(Prospect theory and backdrop theory)背景理论,又称背景信息,是针对那些具有高度分散性和非线性关系的因素的理论或模型,主要研究该因素对其他因素影响的一般条件。
背景理论与基本变量的概念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一个基本变量的确定,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推导出相应的背景理论的存在,但是没有直接的证据表明二者之间有必然的联系。
所谓的“前景理论”和“背景理论”之间并不是同义词,更不是互斥关系。
6。
概率与参数统计方法与概率思想方法(P-statistics and probability and concept ofP-statistical methods)通过对概率统计方法的定义和对概率统计方法的认识,进一步探讨P-Statistics和P-Phthetic Concept的内涵和外延,引导学生走出这一误区。
通过定义和理解概率统计方法的含义,掌握概率的几种类型及其特点。
5。
简化和假设检验(Simulation and hypothesis testing)7。
假设检验与检验(Indication and the test)判断和检验(Interpretation and the test)二者均是判定或预言的过程。
不同的是,假设检验用以检验人们对某些特定情况的看法是否合理;而检验则是检验事物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
假设检验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实际中哪些关系是有意义的,哪些关系是没有意义的,或者是有意义但还没有被人们所发现的。
克洛诺斯悖论
克洛诺斯悖论
克洛诺斯悖论是一个思辨性质的哲学问题,源自于古希腊神话中克洛诺斯(Cronus)吞食自己的子女的故事。
根据神话,克洛诺斯担心自己将被自己的子孙推翻,因此他吞食了自己的子女。
然而,他的妻子赫拉发现了这一事实,于是将最小的儿子宙斯(Zeus)藏在了一个山洞中,后来宙斯长大后推翻了父亲克洛诺斯,成为了众神之王。
克洛诺斯悖论的问题在于,如果我们假设时间是线性的,即过去、现在和未来是有先后顺序的,那么在克洛诺斯吞食自己的子女之前,他们必须已经存在。
然而,根据故事,克洛诺斯终将会吞食这些子女,导致他们不再存在于未来。
这样看来,子女既存在又不存在的情况似乎是矛盾的。
克洛诺斯悖论引发了一系列关于时间和存在的讨论。
一种解释是,克洛诺斯悖论揭示了时间的相对性和不确定性,在某种程度上挑战了我们对时间的常识性理解。
另一种解释是,克洛诺斯悖论是一种逻辑悖论,表明过去、现在和未来的概念在某些情况下可能是不一致的。
无论采取何种解释,克洛诺斯悖论都引发了对时间和存在本质的深入思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诺思悖论”的存在条件内容提要:“诺思悖论”存在的前提条件是:(1)国家税收好象是统治者的私有财产;(2)国家似乎没有什么制度措施或其他措施来制约统治者对租金的贪娈追求。
总之,这个国家似乎是统治者的私有物,以至于统治者可以在租金最大化和税收最大化之间进行选择,并且常常选择了租金最大化。
满足上述条件的国家只能是****国家。
自由主义民主国家(以下简称民主国家),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诺思悖论”。
关键词:“诺思悖论”,民主国家,****国家人们谈论“诺思悖论”时,较少讨论导致该悖论的条件,往往并不指出它是否在任何国家都存在。
[1]这容易给人一种误导:似乎不论是在民主国家还是在****国家,这一悖论都同样地存在着,没有什么差别。
本文的目的是要阐明:“诺思悖论”的存在是有条件的;****国家一定存在这一悖论;民主国家的情况很复杂,但是,一般来说,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诺思悖论”。
1、“诺思悖论”的含义“诺思悖论”是说,国家的目的是双重的:第一个目的是通过界定形成产权结构的竞争与合作的基本规则—即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界定所有权结构—而使统治者的“租金”最大化,第二目的是在第一个目的的框架中降低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国家税收增加;这两个目的并不完全一致,第二个目的包含一套能使社会产出最大化而完全有效率的产权,而第一个目的是企图确立一套基本规则以保证统治者自己收入的最大化,或者,如果我们愿意放宽单一统治者的假设,那么就是使统治者所代表的集团或阶级的垄断租金最大化;使统治者(和他的集团)的租金最大化的所有权结构与降低交易费用和促进经济增长的有效率体制之间,存在着持久的冲突。
一方面,没有国家就没有产权。
另一方面,国家权力介入产权安排和产权交易,又是对个人财产权利的限制和侵害,会造成所有权的残缺,导致无效的产权安排和经济的衰落。
没有国家办不成事,有了国家又有很多麻烦。
这就是有名的“诺思悖论”。
不过,诺贝尔经济学奖1993年获得者道格拉斯·C·诺思自己并没有把国家的两个目的之间的冲突说成是“悖论”,更不用说是“诺思悖论”了。
所以,当中国听众向诺思询问如何解释“诺思悖论”时,他说他自己都不知道有一个“诺思悖论”。
租金最大化与社会产出最大化(税收最大化)不可兼得时,统治者常常选择多些租金少些社会产出。
在历史上,“诺思悖论”的典型例子是十五、十六世纪前后西班牙王权对“羊主团”的垄断特权的保护。
如果国王剥夺羊主团的垄断特权,并鼓励发展可耕地的所有权,本来是会出现农业繁荣、社会产出增加的。
但是,君主没有坐等农业发展结出硕果,而是选择了一条比他们前辈容易的道路,那就是对羊这种易于确定征税的物品(没有什么比出口羊毛更容易严密照管的了)征收货币。
1480年王室的文告命令撤除农民在公有地上圈占的土地;1489年文告对格拉纳达牧羊场的界限作了重新规划(扩大了);1491年的敕令禁止在格拉纳达圈地;1501年的土地租借法实际上允许羊主到任何地方放牧羊群,并允许羊主永远按最初规定的土地租金支付;如果羊群放牧不为土地主人所知,则可以不交付土地租金。
1539年对小麦实行最高限价,可耕农业的发展遭到了进一步的削弱。
在价格上涨的这个世纪,土地租金固定和小麦实行最高限价会造成什么后果是可想而知的,那就是从事可耕农业简直没有什么刺激,而对农业进行改进就更缺乏动力了;乡村人口锐减,各地一再发生饥荒。
2、导致“诺思悖论”的原因:已有的分析为什么“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呢?让我们来看看诺思自己的分析。
首先碰到的问题是如何看待“国家”。
不同于政治学家的思路,经济学家诺思的思路是联系产权来分析国家的。
产权的本质是一种排他性的权利,界定和行使产权最终需要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
在经济学家诺思的眼中,国家就是“在暴力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组织”,它因此处于界定和行使产权的地位。
既然国家可视为一种组织,那么关于企业的理论也就可以用来分析国家问题了。
这样,对于国家行为进行深层分析就开始依赖经济学。
[10]经济学家假定人是理性的、追求效用最大化的“经济人”。
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不相信国家是善良仁慈、没有私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组织,诺思也属于这一类经济学家。
他的国家模型考察的是一个有“统治者”的国家;统治者的目的是福利或效用最大化。
[11] 诺思认为,统治者的收入来源有两个。
一是歧视性地在要素和产品市场上界定所有权结构,从而使其租金最大化。
一是努力降低社会的各个经济单位之间的交易费用以使社会产出最大,从而使统治者的税收增加。
国家的两个目的分别与这项收入相对应。
总的来说,依我之见,国家的双重目的其实属于同一个总的目的,即收入总额最大化。
统治者能不能努力使两项收入都最大化从而使收入总额最大化呢?据说不能。
这两项收入无法同时最大化,因为国家的两个目标存在着内在的矛盾。
第二个目标包含一套能使社会产出最大化而完全有效率的产权,即只有在有效率产权的基础上才能使社会产出最大化,而第一个目标是企图确立一套基本规则以保证统治者自己收入的最大化。
统治者要使租金最大化(其措施是以国家权力干预市场,尽量多的限制生产要素的供给量,从而使其市场价格长期高于成本),就必然会降低社会总产出,最终减少统治者的税收。
统治者要使社会产出最大化,从而最大程度地增加税收,就必须建立一套最有效率的产权制度。
这就要求统治者放弃对生产要素供给量的限制,放弃对租金的追求,使市场尽可能接近成为完全竞争的市场。
根据福利经济学第一定理,满足完全竞争的条件以及一些其他条件的市场能够导致社会稀缺资源的帕累托最优配置。
[12]所谓帕累托最优是指这样一样状态:社会中的每一个人的效用都不可能变大,除非其他人(至少一个)的效用变小。
显然帕累托最优状态要求所有生产要素都得到最优配置,交换达到均衡状态。
如果人为限制某些生产要素的供给量,交换就不会真正达到均衡状态。
对于任何一个统治者来说,租金最大化和税收最大化都是不可兼得的(见图1) 。
从图1可知,统治者可在光滑的曲线上“寻找”到一个均衡点。
是让OaOb,还是让OaOb,或者Oa=Ob,这并不完全是由统治者的偏好决定的这并不完全是由统治者的偏好决定的这并不完全是由统治者的偏好决定的这并不完全是由统治者的偏好决定的,,,,还取决于政治体制还取决于政治体制还取决于政治体制还取决于政治体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历史文化传统历史文化传统历史文化传统历史文化传统、、、、外来的竞争压力等等外来的竞争压力等等外来的竞争压力等等外来的竞争压力等等。
3、统治者面临的约束:诺思的分析诺思认为,统治者在追求最大收入时面临两种约束:竞争约束与交易费用约束。
[13]第一种约束是指统治者总存在对手:与之竞争的国家或本国内部的潜在统治者。
哪里不存在势哪里不存在势哪里不存在势哪里不存在势均力敌的替代者均力敌的替代者均力敌的替代者均力敌的替代者,,,,哪里存在的统治者就好似一个暴君哪里存在的统治者就好似一个暴君哪里存在的统治者就好似一个暴君哪里存在的统治者就好似一个暴君、、、、一个独裁者或一个一个独裁者或一个一个独裁者或一个一个独裁者或一个****君主君主君主君主。
替代替代替代替代者越是势均力敌者越是势均力敌者越是势均力敌者越是势均力敌,,,,统治者所拥有的自由度就越低统治者所拥有的自由度就越低统治者所拥有的自由度就越低统治者所拥有的自由度就越低,,,,选民手所保留的收入增长的份额也越大选民手所保留的收入增长的份额也越大选民手所保留的收入增长的份额也越大选民手所保留的收入增长的份额也越大。
第二种约束是交易费用约束。
统治者要支付的交易费用有两种,一是考核成本,一是统治者统治者统治者统治者与其代理人与其代理人与其代理人与其代理人(即官僚即官僚即官僚即官僚)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必将耗费的成本。
统治者要监督与测量—或者说考核—经济活动中每个环节的投入与产出,来确保他对每一个不同的经济实体的垄断租金垄断租金垄断租金垄断租金最大化。
统治者参考考核成本来决定不同经济部门的不同产权结构。
哪里测量成本高于收益,哪里就会存在公共产权。
另一种交易费用是指统治者的代理人—即官僚—所耗费的统治者的垄断租金。
官僚的效用函数与统治者的效用函数并不一致。
图1, 国家的目标及其冲突[统治者面临的双重约束通常使统治者选择低效率的产权。
在竞争约束下,统治者将避免触犯有势力的选民。
如果势力接近候选统治者的集团的财富或收入受到产权的不利影响,那么统治者就会受到威胁,因而,统治者会同意一个有利于这些集团的产权结构而无视它对效率的影响。
有效率的产权也许导致国家的高收入,但是,由于交易费用会减少统治者的税收,统治者常常发现他的利益所在与其说是导致更激烈竞争状况的产权,不如说是准予垄断。
[15] 4、“诺思悖论”的预设前提:什么类型的国家?了解了“诺思悖论”之后,我们不禁要问:这样的国家是什么类型的国家?更明确的问题是:它是****国家,还是民主国家,或者其他什么类型的国家,如既有****国家的特征又有民主国家的特征的中间状态的国家?诺思说他的国家模型考察的国家具有三个基本特征。
第一,国家为获取收入,以一组服务—诺思称之为保护和公正—与“选民”作“交换”。
第二,国家象一个带有歧视性的垄断者那样活动,为使国家收入最大化,它将选民分为各个集团,并为每个集团设计产权。
第三,由于同时存在着能提供同样服务的潜在竞争对手,国家受制于其选民的机会成本。
[16]它是民主国家呢还是****国家?诺思没有明确地说明。
我们只能靠推理。
诺思考察的国家既有****国家的特征,也有民主国家的特征,以前者居多。
说它具有****国家的特征,是因为它有五个表现。
(1),国家有一个统治者,一般来说,他是终身制的。
诺思说,由于“统治者终有一死”及其他一些原因,国家是内在地不稳定的。
[17](2),统治者的国内“竞争”对手依靠“相对暴力潜能”特别是(现成的)“军事力量”来竞争[18],而不是依靠和平竞选来竞争。
(3),“革命将是由统治者的代理人或由相竞争的统治者或列宁主义者式的少数精英集团发动的宫廷式革命。
”[19]民主国家由于存在和平地权力更换机制,至今还没有发生过“革命”,所有这不象是谈论民主国家。
(4)税收好象是统治者的私有财产。
(5),家似乎没有什么制度措施来制约统治者对租金的贪娈追求。
这后两点最能反映****国家的特征:这个国家似乎是统治者的私有物,以至于统治者可以自由地选择是要租金最大化还是要税收最大化。
但是,诺思考察的国家也有一个民主国家的特征:它有“选民”;诺思有诺思有诺思有诺思有时也说统治者是时也说统治者是时也说统治者是时也说统治者是““““候选统治者候选统治者候选统治者候选统治者””””[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