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生活十分贴近法 婚姻法继承法共74页
《婚姻家庭继承法》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 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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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感情破裂认定依据
(1)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2)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
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 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 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18条第3项规定的除外;(5)其他应 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 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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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夫妻个人财产
①根据夫妻之间的约定归夫妻个人所有的财产 ②一方的婚前财产 ③因一方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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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系血亲的计算法。也可分为三步:第一步,首先找
到自己与所要计算的旁系血亲的血缘同源人;第二步,从
两边分别往上数代数至血缘同源人,得出两个代数;第三
步,如果两边代数相同,其相同数为代数;如果两边代数不
同,则取其多者为其代数。例如,计算自己与兄弟姐妹的代
数,双方同源人是父母,从自己与兄弟姐妹两边分别往上
迫的当事人本人享有和行使。受胁迫而结婚的当事人提出 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 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 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年时间届满,受胁迫而结 婚的当事人本人未行使撤销请求权的,该撤销请求权归于 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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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夫妻关系
(一)夫妻人身关系 (二)夫妻财产关系 1、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17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旁系血亲,是指与己身没有直接的生育联系,但与己身出 自同一祖先,具有间接血缘联系的亲属。如同源于父母的 兄弟姐妹;同源于祖父母的叔伯姑与侄子女、姨舅与外甥 子女、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
婚姻家庭继承法
婚姻家庭继承法概述婚姻家庭继承法是指在婚姻关系成立或者解除时,对夫妻双方及其亲属的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问题进行规定的法律。
它是家庭法中的一个重要分支,其目的是保护夫妻及其亲属在财产方面的权益,维护家庭的稳定和公平。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定义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所有或者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是夫妻双方共同享有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制。
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包括:•婚前已有的财产,但属于夫妻双方共同使用的财产;•婚后夫妻共同劳动所得的财产;•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财产;•其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或者共同使用的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主要表现在:•夫妻双方共同享有夫妻共同财产的使用权;•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即夫妻一方去世后,对其共同财产享有一定的继承权;•夫妻离婚时,可要求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财产的分割。
亲属继承权的定义亲属继承权是指夫妻一方去世后,其亲属享有对其财产的继承权。
亲属继承权是根据血缘关系或婚姻关系确定的,具有一定的顺序和范围。
亲属继承权的顺序在亲属继承权中,存在一定的顺序。
一般情况下,亲属继承权的顺序为:1.配偶;2.子女;3.父母;4.兄弟姐妹。
亲属继承权的范围亲属继承权的范围包括被继承人的全部财产,但可能存在一定的限制。
亲属继承权是根据法定继承顺序和比例来确定的,不同亲属之间享有不同的继承份额。
亲属继承权的限制亲属继承权在一定程度上存在限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继承份额的限制;•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保障;•遗嘱的存在。
遗嘱继承权的定义遗嘱继承权是指被继承人在生前通过遗嘱规定的继承权。
通过遗嘱继承权,被继承人可以自主决定财产的继承方式和继承人。
遗嘱继承权的有效性遗嘱继承权的有效性受到一定的限制。
一般情况下,遗嘱继承权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被认定为有效:•遗嘱必须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必须按照法定格式制定;•遗嘱必须具有一定的证明力。
婚姻家庭继承法
婚姻家庭继承法婚姻家庭继承法是指以婚姻为纽带,通过法律规定对夫妻之间、亲属之间的财产继承进行调整和规范的法律制度。
它是民法中关于财产继承的重要分支,对于维护家庭利益、保障婚姻家庭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婚姻家庭继承法是一项重要的法律领域,为夫妻、子女、亲属等当事人在财产继承方面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旨在保护家庭的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
一、婚姻财产的继承根据我国民法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所有权,且应由夫妻共同管理和支配。
而在其中一方离世后,遗留下来的共同财产将按照婚姻家庭继承法进行继承和分割。
根据我国的继承制度,夫妻之间享有的财产继承权是相对独立的,即子女在夫妻双方死亡时继承父母的财产份额是不同的。
一般情况下,子女在夫妻双方死亡时继承父母的财产的份额有所区别,夫妻双方互相合法子女的继承份额是相等的,也就是说,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份额一半归儿子,一半归女儿。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根据我国的婚姻家庭继承法,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归夫妻双方的子女共同享有。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如房产、车辆、存款等。
在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去世后,留下的共同财产在继承中应平均分割给夫妻双方的子女。
此外,还应考虑到夫妻的债务、赡养等方面的情况,确保子女在继承共同财产时能够得到公平合理的分配。
三、婚姻家庭财产继承的争议与解决婚姻家庭继承涉及到夫妻双方和子女之间的利益关系,因此在具体的继承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争议和纠纷。
例如,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时的不公平问题、继承份额计算的争议等。
为了解决这些争议和纠纷,我国的法律对于继承的程序和原则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设立了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等专门的维权机构。
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依法解决继承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四、提升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实施效果为了提高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实施效果,进一步保护家庭利益,有必要采取一些措施来完善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实施。
婚姻法继承法
婚姻法继承法婚姻是社会公认的一种合法的两性关系,所以当其中一方离世时,需要遵循婚姻法和继承法来处理遗产和财产分配的问题。
婚姻法和继承法作为中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解决这一问题提供了明确的规定和指导。
本文将详细探讨婚姻法和继承法在婚姻关系和继承权利上的具体要求和程序。
婚姻法是国家对婚姻家庭关系所作出的一系列规定,旨在保护婚姻家庭的稳定和和谐。
在婚姻法中,关于继承权利的部分主要涉及配偶继承和子女继承两个方面。
根据我国的婚姻法规定,配偶在另一方去世时享有继承遗产的权利。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婚姻法中并没有具体规定继承的份额或比例,这意味着配偶继承的具体份额将根据具体情况而定。
除了配偶继承外,婚姻法还明确规定了子女对遗产的继承权。
按照当前的法律规定,子女在继承时享有平等的权利,即遵循“均等继承”的原则。
这意味着父母去世时,子女将平均分配遗产。
然而,如果父母在生前曾有过财产分割协议或遗嘱,子女的继承份额可能会有所不同。
此外,如果遗产中存在婚前财产或个人财产,子女的继承份额也会受到影响。
在处理婚姻关系和继承权利时,婚姻法并不是唯一的参考依据,继承法也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继承法是一部专门规定继承权利和继承程序的法律。
根据继承法,合法的继承人分为两类:强制继承人和自由继承人。
与婚姻法不同的是,继承法明确规定了继承份额和继承的细节程序。
根据继承法,强制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和祖父母等近亲属。
在遗产分配时,强制继承人享有优先继承的权利。
继承份额将根据继承人的身份、人数等因素来决定。
例如,在有配偶和子女的情况下,配偶将享有一定比例的继承份额,而子女将平均分配其余的遗产。
对于没有直系亲属的情况,继承法也有相应的规定,例如遗产将归还国家。
除了定义继承人和继承份额外,继承法还规定了继承的程序和要求。
在继承遗产时,继承人需要进行遗产认定、遗产评估、遗产清偿等一系列的手续。
这些手续必须遵循法律的规定和程序,以确保继承过程的公正和合法。
民法之婚姻家庭继承法
汇报人: 2023-11-25
目录
• 引言 • 婚姻家庭法 • 继承法 • 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实践问题
01
引言
婚姻家庭继承法概述
定义与范围
婚姻家庭继承法是研究婚姻家庭 关系和财产继承的法律规范的总 称,包括婚姻法、家庭法和继承
法三个部分。
调整对象
婚姻家庭继承法主要调整人与人之 间的婚姻家庭关系和财产继承关系 。
家庭财产分割
在离婚或分居过程中,需要对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割,
处理债务承担等问题。
继承纠纷处理
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处理继承人之间的财产分配争议,依据法 律规定或遗嘱内容进行调解或诉讼。
A 遗嘱效力纠纷
涉及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 性等方面的争议,需通过法律程序
确认遗嘱效力。
B
C
D
涉外继承问题
处理涉及跨国、跨法域的继承纠纷,协调 不同国家法律规定在继承案件中的适用。
民主原则
婚姻家庭的重大问题,应当由 夫妻双方协商决定,实行民主
管理。
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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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关系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核 心,应相互尊重、关心和 支持,共同维护家庭和谐 。
父母子女关系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 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 扶助的责任。
其他家庭成员关系
如兄弟姐妹、祖父母、外 祖父母等,应相互关心、 帮助,形成良好的家庭氛 围。
基本原则
婚姻家庭继承法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诚实信用等基本原则。
婚姻家庭继承法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婚姻家庭继承法
在古代社会,婚姻家庭继承法主要受到宗法制度的影响,男女不平等,财产继承权主要由 男性继承。
婚姻家庭法继承法
元
第27页,本讲稿共76页
关于婚姻身份效力的立法完善
同居义务——同屋、同床、同桌 忠实义务 日常家事代理权
基于夫妻身份当然享有,代理权的行使不必以被代理 人的名义,且仅限于日常家事的范围;
目的是为了适应日常家务的需要;其范围以家庭生 活必要为要件;
夫妻间关于日常家事代理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 第三人。
律效力?
第18页,本讲稿共76页
案例分析
原告:梁某,女,35岁。被告:朱某,女, 63岁。被告:刘某,男,38岁,系朱某之子。 1996年7月,原告梁某经人介绍与被告刘某相识, 双方建立恋爱关系,1997年12月,双方协商后
对被告朱某所有,两被告共同居住使用的房屋一
套进行装修,1998年6月结束,共花费23000 元左右,包括原告诉请主张的18158支出,之 后二人终止关系。被告主张自愿赠与。
订婚不是婚姻成立的必经程序,法律既不提倡,也 不禁止。
婚约为非要式法律行为。 婚约不得请求强迫履行,对双方没有约束力 对因婚约引起的财产纠纷,区别对待。
第15页,本讲稿共76页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关于婚约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返还依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 如果属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 持:
第三节 婚姻的效力
婚姻的效力是婚姻成立所导致的法律后 果。分为夫妻人身关系和夫妻财产关系。
夫妻关系演进
夫妻一体主义 夫妻别体主义 我国婚姻法关于夫妻家庭地位平等的规定
第22页,本讲稿共76页
一、夫妻人身关系
夫妻人身自由权 夫妻姓名权
夫妻住所选定权
夫妻计划生育义务
夫妻间相互扶养的权利义务
重婚的,即一方或双方有配偶的;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没有达到法定婚龄的;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
—与生活十分贴近的法 婚姻法、继承法
法律规定
1 、《婚姻法》第 21 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父母不履 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 利。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0条 婚姻法第21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 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 活的成年子女。
在本案中,人民法院经过审查认为,赵某与万某 的婚姻关系属可撤销婚姻,予以撤销;双方所居住房 屋为万某个人财产,赵某无权要求分割。遂判决撤销
了赵某与万某的婚姻关系,驳回了赵某请求分割房屋
的诉讼请求。
家庭关系与夫妻关系
家庭关系是以婚姻、血缘、收养等为基础的各亲属之间的 关系。
家庭关系
子母祖 女与父 之孙母 间子、 的女外 关、祖 系外父 孙
夫妻对共有财产的权利:
夫或妻对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 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 2、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 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 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后果
无效婚姻和可撤销的婚姻在被宣告无效和被撤销后,具 有共同的法律后果。
1、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 2、同居双方不享有夫妻权利义务,为非法同居关系; 3、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不为夫妻共同财产; 4、同居期间所生子女,为非婚生子女。
案例
赵某(女)与万某2009年10月确定了恋爱关系后即开始
以下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 一方的婚前财产
继承法与婚姻家庭法
继承法与婚姻家庭法继承法和婚姻家庭法是现代法律体系中两个重要的法律领域,它们分别规范了个人在财产继承以及婚姻家庭关系方面的权益和义务。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对继承法和婚姻家庭法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继承法继承法是指国家为了保障个人财产的有序传承,确保财产权益得到合理分配而制定的法律。
继承法主要涉及财产继承的对象、继承顺序、继承权益等方面的规定。
1. 继承的对象根据现行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的对象主要分为两类,即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人是指法律明确规定有权继承遗产的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等。
而遗嘱继承人则是指在遗嘱中被确定为继承人的个人或组织。
2. 继承的顺序在继承顺序方面,继承法通常按照近亲属的亲疏程度和法律地位来确定。
一般而言,配偶和子女享有首位继承权,其次是父母、兄弟姐妹等其他近亲属。
如果没有近亲属,遗产将归国家所有。
3. 继承权益继承权益是在继承人继承财产后所享有的权益。
一般情况下,继承人享有财产的所有权,并可根据继承人的意愿对财产进行支配和处置。
同时,继承人也要承担与相应继承财产相关的义务,如支付欠债、清偿债务等。
二、婚姻家庭法婚姻家庭法是指国家为了规范婚姻关系和家庭关系,保障个人婚姻和家庭权益和义务而制定的法律。
婚姻家庭法主要涉及婚姻登记、婚姻关系的成立和解除、夫妻财产、子女抚养等方面的规定。
1. 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是指依法登记成为夫妻关系的法定程序。
婚姻登记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婚姻关系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在婚姻关系成立后,夫妻双方具备了相应的权益和义务。
2. 婚姻关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关系的成立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如合法年龄、双方意愿、无婚姻障碍等。
另外,婚姻关系也可以通过离婚等方式解除,解除婚姻关系将涉及到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
3. 夫妻财产夫妻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产生的财产一般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需要进行财产的公正分割。
2024版家庭法与婚姻法的继承规定
法定继承顺序
不同国家的继承法律对法定继承人的 范围和顺序有不同规定,可能导致在 涉外婚姻中,夫妻一方去世后,其遗 产的分配产生争议。
遗嘱继承效力
各国对遗嘱继承的法律规定不尽相同, 包括遗嘱的形式要件、实质要件以及 遗嘱的执行等,这也会影响到涉外婚 姻中遗产的分配。
涉外婚姻中遗产处理策略
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胎儿预留份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 理。
遗嘱继承和遗赠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 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 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平等、自愿、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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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等原则
在继承关系中,所有继承 人应享有平等的地位和权 利,不受性别、年龄、职 业等因素的歧视。
自愿原则
继承人可以自愿选择是否 接受或放弃继承权,任何 组织或个人不得强迫其作 出选择。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公平原则
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应坚 持公平原则,根据各继承 人的实际情况和贡献大小 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涉及家庭暴力的争议。通过案例分析, 强调家庭暴力对家庭成员身心健康的 危害,明确家庭暴力的法律责任和救 济途径。
案例二
涉及子女抚养权和探视权的争议。通 过案例分析,探讨如何保障子女的合 法权益,实现抚养权和探视权的合理 分配。
加强普法宣传和风险防范意识培养
普法宣传
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开展普法宣 传,提高公众对家庭法和婚姻法
份额分配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 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 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 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 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 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 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 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 分或者少分。
婚姻家庭继承法最新版
婚姻家庭继承法最新版婚姻家庭继承法是指规定婚姻关系中涉及财产继承和分割的法律法规。
作为一门重要的民事法律学科,婚姻家庭继承法的立法和修订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最近,针对婚姻家庭继承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新一轮立法调整,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求。
一、婚姻家庭继承法修订的背景和意义随着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问题日益凸显,婚姻家庭继承法的修订势在必行。
修订的目的是为了保护婚姻家庭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家庭和谐。
通过对现行法律进行完善和更新,可以更好地解决涉及婚姻家庭继承的各类问题,提高继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二、新一轮婚姻家庭继承法的主要内容1.财产继承的规定:新的婚姻家庭继承法在财产继承方面进行了一系列规定。
首先,规定了婚姻关系中的共同财产继承问题,明确双方在离婚、分居或死亡时共同财产的归属。
其次,对夫妻共同财产的继承权和继承份额进行了具体界定,以确保夫妻财产继承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最后,针对婚前协议的法律效力进行了详细规定,以规范夫妻财产关系的约定。
2.亲子关系的确认:新的婚姻家庭继承法对亲子关系的确认进行了明确规定。
在法律上,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是财产继承和继承权的重要前提。
新的法规从亲子关系的确立、亲权与抚养权的界定等方面进行了规范,确保亲子关系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3.公证和登记制度的完善:婚姻家庭继承法的修订还完善了公证和登记制度。
公证制度的完善有助于保护继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发生财产侵害和纠纷。
同时,规定了继承公证的具体操作程序,以确保继承过程的规范和公正。
此外,继承登记制度的完善有助于实现继承权的登记和继承财产的划分,实现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保护。
4.遗嘱继承的规定:遗嘱继承是婚姻家庭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
新的法规对遗嘱继承的有关规定进行了详细阐述,规范了遗嘱的形式、效力和撤回等方面的内容。
此外,对于多次遗嘱的情况,也规定了其继承效力的处理方式。
通过这些规定,有利于继承人有效行使继承权,实现合法权益的维护。
婚姻家庭继承法
婚姻家庭继承法婚姻家庭继承法是指规范婚姻家庭成员之间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法规。
其主要目的在于保障婚姻家庭成员的财产权益,确保合理的财产继承和分配,为家庭成员提供法律保障。
下面将从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继承、继承顺序、异议处理等方面详细介绍婚姻家庭继承法。
一、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继承婚姻家庭继承法根据婚姻关系的特殊性,对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的继承做出了不同的规定。
1. 共同财产继承共同财产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共同取得的财产,包括共同购置的住房、汽车、银行存款等。
在夫妻一方去世后,其共同财产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给其他合法继承人,如子女、父母等。
如果夫妻双方均去世,共同财产应按照继承法规定继承给近等分的继承人。
2. 个人财产继承个人财产是指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各自所有的财产,如单方继承的财产、个人赠与的财产等。
个人财产继承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包括子女、配偶、父母等继承人。
如果个人财产只有一方拥有,那么继承人是其法定继承人。
如果夫妻双方均去世,各自的个人财产将继承给各自的法定继承人。
二、继承顺序婚姻家庭继承法规定了一定的继承顺序,以确保继承人的权益得到合理保障。
1. 子女继承子女是优先继承的主要继承人。
如果有多个子女,应平均继承财产。
在继承时,无论是否合法出生的子女,都享有相同的继承权。
如果子女先于父母去世,其子女将代替其享有继承权。
2. 配偶继承配偶是婚姻关系中的法定继承人之一。
当子女继承完毕后,剩余财产的一半将归配偶所有。
如果已有子女去世,剩余财产的一半将由配偶和已故子女的子女平均分配。
3. 父母继承如果没有子女或配偶,继承顺序将转到父母一方。
父母继承财产的顺序为:首先是生父母,然后是养父母。
如果某一方的父母亲都去世,则继承权转到另一方的父母。
三、异议处理在继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继承权的争议和异议。
婚姻家庭继承法也就此进行了相应的规定,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当继承人对遗产的分割和继承顺序存在争议时,可以向法院提起继承案件,并提供相应的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继承法
(二)遗嘱的适用
1、在遗嘱诸形式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依继承法的规定,自 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变更、撤销公证遗嘱。 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 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 的遗嘱为准。 2、下列人员不得为遗嘱见证人: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 (3)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3、口头遗嘱的处理: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 在场见证。 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 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小结:
一、继承法概述 二、与遗嘱有关的遗产分割 三、法定继承
第七章 第三节
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有关法律 ——继承法
本案的三个重点:
重点一,田民海和田老汉因为田民海的婚事发 生了争执,一怒之下,田老汉离家出走,却不 幸遭遇车祸。 重点二,在医院抢救的危急之际,田老汉说死 后财产不给田民海。经过抢救,田老汉脱离了 危险后,在和邻居的聊天中,又再次提到,不 留给小儿子任何遗产。 重点三,田老汉突然去世,临终前,没有留下 一句话。 田民海是否有权利得到父亲的遗产呢?
三、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的分配原 则都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制度。 法定继承的顺序: 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对公婆、 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丧偶女婿 第二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定继承的适用: 无第一顺序继承人时,遗产由第二顺序继承人分 割继承。 同一顺序内,各继承人继承权平等。
案例: 76 岁的王某于上个月去世,留下 6 间房屋、 3 万块 钱,他的老伴朱某还健在。他有4个儿子,大儿子 王一于一年前去世,有一子王旁今年 19 岁;二儿 子王二夫妇对王某老两口不好,不照顾老人,不 和老人来往;三儿子王三比较孝顺,对老人照顾 较多;四儿子王四是个痴呆人,没有劳动能力也 没有生活来源,平时就靠父母养活。依照法律规 定,这 6 间房屋和 3 万块钱是王某夫妇的夫妻共同 财产。
民法之婚姻家庭继承法
一、继承的开始和根据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被继承人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扶养协议办理
第九节 遗产的处理
二、继承的接受、放弃和丧失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遗产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二节 结婚
一、夫妻关系 指由合法婚姻而产生的男女之间的人身和财产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它是家庭的基础和核心。具体包括:夫妻之间的人身关系(地位平等、使用自己名字)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夫妻财产共同共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入、知识产权收益、继承等,但婚前参禅、伤害赔偿、残疾补助、遗嘱或赠与确定归一方的、生活用品等(财产归属还可书面约定)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养的义务夫妻之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第五节 法律责任
继承法是调整财产继承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继承法中的继承专指财产的继承 一、继承法的基本原则保护公民私有财产继承权的原则继承权男女平等的原则养老育幼原则互谅互让,团结和睦原则权利与义务相一致原则
第六节 继承法概述
二、遗产及其范围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遗产的范围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遗产包括死者遗留的财物、债权及债务
第八节 遗嘱继承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或全部赠送给国家、集体组织、社会团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是遗嘱继承的一种特殊形式。遗赠财产的人称为遗赠人,接受遗赠人称为受遗赠人
继承法与婚姻法
继承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为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的继承权,制定本法。
第二条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
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
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
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
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第二章法定继承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
婚姻家庭继承法
直系血亲的计算方法。直系血亲是从自己算起为一代,向上数至父母为二代;至祖父母、外祖父母为三代;至曾祖父母、曾外祖父母为四代;至高祖父母、高外祖父母为五代。往下数也是如此,自己至子女为二代;至孙子女、外孙子女为三代。依此类推。
结婚的程序
01
结婚登记
02
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问题
03
对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情形,应分别认定和处理:一是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适用婚姻关系的有关规定;二是认定为同居关系。(1994年2月1日是临界点)
04
无效婚姻
01
无效婚姻,是指因不具备法定结婚实质要件或形式要件的男女结合,或者说欠缺婚姻的成立要件的男女结合,在法律上不具有婚姻的效力的制度。
02
遗嘱继承和遗赠
法定继承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区别在于对象是否为法定继承人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代位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情况下,该先死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先死子女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
财产处理问题。当事人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属于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但有证据证明为当事人一方所有的除外。对同居生活期间的所的财产,由无效婚姻当事人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但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当事人财产的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
婚姻法中的婚姻继承遗产分配的法律规定
婚姻法中的婚姻继承遗产分配的法律规定婚姻继承遗产分配是指在婚姻关系终止时,根据法律规定将已故一方的遗产分配给继承人的一项法律制度。
婚姻法是我国婚姻家庭领域的基本法律,其中包含了婚姻继承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定。
本文将深入探讨婚姻法中关于婚姻继承遗产分配的法律规定。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原则婚姻法明确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制度是我国婚姻制度的基础。
根据该制度,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形成的财产,以及各自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
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遗产继承根据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死亡时的遗产,应当依法由继承人继承。
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等有法定继承权的亲属。
继承顺序上,配偶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其次是子女。
夫妻共同财产中的一半应当归继承人继承,另一半则根据继承人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分配。
三、离婚后遗产继承如果夫妻在离婚后一方去世,其遗产如何处理呢?根据婚姻法的规定,离婚后一方去世的遗产,应当依法由继承人继承。
如果离婚协议或者判决书中有明确的相关约定,则按照协议或判决书规定进行执行。
没有相关约定的情况下,根据继承人的继承顺序和份额来进行遗产分配。
四、婚姻后财产增值的分配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的个人财产可能产生增值。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增值部分应当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在离婚时或者一方去世时,增值部分应当根据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五、婚姻继承遗产分配的依据和方式婚姻继承遗产分配的依据主要是婚姻法和继承法。
婚姻法规定了基本的原则和规则,而继承法对继承人的身份、顺序、继承份额等细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在进行婚姻继承遗产分配时,应当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继承人身份和继承份额,并依法进行宣告和登记手续。
六、对于未婚夫妻的遗产继承我国的婚姻法对于未婚夫妻的遗产继承进行了一定的规定。
根据婚姻法,未婚夫妻相互之间没有婚姻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