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公司)广告宣传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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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专卖局(公司)广告宣传管理制度

本质要求:加强广告管理,规范广告行为,保证广告效果。

第一条广告宣传类别

(一)宣传服务类:新闻媒体类、户内外媒介类、公关冠名活动、展览活动、咨询活动、促销推广、形象宣传、赞助捐赠、专卖宣传、科普宣传等。

(二)产品类:广告宣传活动的各类外购物品和宣传品。

第二条决策、实施与预算

(一)办公室负责广告宣传项目的日常管理工作。实施部门进行对外宣传活动,应填写《对外宣传(广告)申办单》,并提供宣传方案、宣传样稿,交办公室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审批。广告宣传品采购金额5万元(含5万元)以上和服务类广告宣传采购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广告宣传项目的立项须经行政办公会议或党组会议讨论审批后进行招标;

(二)广告宣传项目采取其他采购方式的具体实施程序按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大宗物资采购管理规定》执行;

(三)广告宣传支出实行预算管理,超过年度广告宣传预算的费用,应通过预算调整程序,经过批准审核后方可继续实施。

第三条合同管理与验收

(一)广告宣传合同的签订实施参照《##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二)实施部门应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完善广告宣传品的领用、发放和保管手续,建立收、发、存台账,同时要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广告宣传项目的文件和记录。

第四条财务处理与监督

(一)各部门履行结算时,必须提供审批后的《对外宣传(广告)申办单》,否则财务部门不予付款;

(二)财务部门应规范会计核算,对广告宣传项目的预算、合同、发票、验收单据等相关凭证进行核实,核实无误后按照与供应商约定的付款方式支付项目资金;

(三)纪检监察部门按照《招标采购资产处置活动廉政监督工作实施办法

(试行)》(宣烟纪[2008]69号)对广告宣传项目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审计部门对广告宣传项目预算、付款进度等进行审计监督;

(四)对单笔金额1万元(含1万元)以上的广告宣传支出,按规定履行政(企)务公开程序。

第五条效果评估。对单笔金额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面向社会公众的广告宣传活动进行效果评估。广告宣传活动的效果评估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制定具体的评估方案并组织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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