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措施编制、会审、贯彻制度
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
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第一条采掘《作业规程》的编制(一)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编制。
编制前初稿拟好后,由队长组织工长和技术人员共同讨论,提出修改补充意见,再由技术负责人形成正本,经队长、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生产技术科。
(二)《作业规程》必须按照采区设计或回采工作面的设计要求,根据矿总工程师批准的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进行编制。
《作业规程》必须履行集体会审,最后经矿总工程师批准,规程方能生效。
《作业规程》向施工队干部和员工贯彻后,工作面才能开工或生产。
(三)《作业规程》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煤矿安全规程》、安全指令和有关安全技术文件规定,以及神华宁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各种技术文件,安全指令。
(四)《作业规程》编制时必须坚持一工程、一规程,一变化、一措施的原则,决不允许使用通用规程或借用规程。
(五)《作业规程》编制时,全部采用神华宁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发的采掘《作业规程》标准格式进行编制。
(六)采掘《作业规程》编制的依据1.经过审批的采区设计或工作面设计。
2.经过审批的地质说明书。
3.各工种《操作规程》、工作岗位责任制。
4.有关安全制度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工程质量验收制;巷道维护修理制;机电设备保养制;瓦斯、煤尘管理制;通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护制等。
5.邻近采区或同一采区相邻工作面,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
(七)掘进、回采地质说明书必须在编制采、掘《作业规程》的前二十天或一个月,由矿地质测量科提出,并经总工程师批准。
(八)回采《作业规程》应在开采前十五天编制完,并经审核批准,掘进《作业规程》应在开工前十五天编制完,并经审核批准。
第二条采掘《作业规程》的审批(一)采掘《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报到生产技术科后,负责规程措施审查的人员必须严格把关。
对于套用规程、图纸不规范、文字叙述不清、敷衍塞责、缺乏针对性的规程措施,一律退回重写。
措施、规程贯彻学习制度(15篇范文)
措施、规程贯彻学习制度(15篇范文)(经典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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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措施审批会审制度
规程措施审批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提高规程措施的编制质量和可操作性,更好的指导服务于现场,经研究决定,特制定规程措施审批制度。
具体内容如下:一、公司总工程师是规程措施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各类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查。
二、副总工程师对分管专业范围内的设计、规程、措施进行技术指导,负责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分管专业的设计、规程、措施进行编制、初审。
三、各业务部室,在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的领导下组织有关单位完成设计、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查、复审和实施等各项工作。
结合现场实际定期及时对设计、规程、措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补充完善。
四、安监处负责对规程、措施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把好最后一道关口。
五、设计、规程、措施的会审,由总工程师组织,分管副总及有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集体会审,并提出会审意见。
六、已批准的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区队长或技术员负责组织工人学习、贯彻和实施。
七、区队技术员在业务部室有关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负责对规程、措施进行编制;区队技术员在区队长的组织下负责向职工传达规程措施,并负责考试卷命题和考试登记,根据现场变化要及时补充措施,与其它管理人员共同抓好规程、措施的落实。
八、总工程师每月组织分管副总工程师业务部门专业技术人员对规程措施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复审,发现问题及时修改、补充和完善。
九、分管副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规程措施的现场执行情况和现场地质条件变化情况进行分析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由区队技术员做好记录。
十、要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方法,结合现场实际,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强,使其真正起到指导施工、保证安全、提高质量和经济效益的作用。
十一、规程、措施编制前,公司分管副总工程师要组织有关的业务部室及区队技术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确保规程措施的针对性,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安全技术规程措施管理制度一、编制规定(一)作业规程在编制前一个月,生产技术部必须向施工单位提供详细的采区设计、地质情况等资料,并下发规程编制通知书,施工单位在接到通知书后,由该单位的主管技术员负责编制规程。
煤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 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
煤矿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作业规程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程序第十九条作业规程的编制程序(一)作业规程的编制由区队技术人员负责编写,编写完毕后打印装订成册。
(二)编制作业规程之前,必须深入现场调查研究以书面形式提出回采建议意见,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主要依据。
(三)作业规程编制要在新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的20日编写完毕。
第二十条作业规程的审批程序(一)作业规程审批实行会审制,禁止以传阅方式审批作业规程。
(二)生产技术部组织对作业规程进行会审。
(三)参与会审的人员要在定稿后的作业规程审批意见单上签字。
作业规程批准生效后组织实施。
(四)作业规程审批手续要求在新工作面投产(或开工)前10天结束,并分发有关单位贯彻执行。
第二十一条作业规程贯彻执行程序(一)作业规程必须按照学习、考试、补考、实施、复查、补充完善、再贯彻实施的程序贯彻执行,不得简化或漏项。
(二)作业规程批准后,在施工前5天进行贯彻学习、考试,考试不及格者不得下井作业。
相关管理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并记录学习的地点、时间、内容和人员。
(三)凡因轮休请假等原因没有参加学习的工作人员,返回后必须先补课,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再进行作业,新参加和中途参加工作人员都要按规定进行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入井作业。
(四)凡进入作业场所的管理人员、作业人员,都要严格执行规程中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五)作业规程贯彻学习以三个月为一个周期。
每三个月要组织对作业规程重新贯彻学习一次,并要重新进行考试签字,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入井作业。
(六)作业规程每2个月至少组织一次复审,并及时贯彻学习,作业规程使用超过一年必须重新编制,重新贯彻学习,并要重新进行考试签字,考试成绩不及格者不得入井作业。
第二十二条作业规程的修改补充完善。
作业规程一经审批执行后任何人未经以下程序不得改变规程。
(一)对作业规程的具体内容,在执行中发现有不适合现场具体情况的地方,可提出临时执行意见,报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能实施。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管理制度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操作规程管理办法一、目的为确保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规范化管理,有效地指导实际生产,努力创新,不断推广使用新技术、新工艺,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玉华煤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以下均用《规程措施》说明。
三、职责(一)总工程师全面负责规程、措施的管理工作。
《规程措施》的最终决定、审批必须由矿总工程师负责。
(二)生产技术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技术参数的确定、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的推广使用,以及《规程措施》中技术要求内容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三)生产技术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提供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四)生产技术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规程措施》中顶板管理、“一通三防”、机电运输等内容的审批及监督管理。
(五)生产技术部相关业务科室负责《规程措施》中安全技术措施内容的审批、开工许可证的签发及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
(六)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负责《规程措施》的编制、贯彻学习。
(七)区队负责人负责按《规程措施》要求组织现场生产与安全管理。
四、工作要求(一)《规程措施》的编制1、生产科根据矿采掘接替作业计划,于计划施工前7日内向有关单位下达《规程措施》编写通知单,并提供各种技术参数及相关资料。
编写通知单必须注明编制完成时间,由区队技术员编写工作面作业规程。
如遇现场条件变化等特殊情况,区队应及时将信息传递到生产科、安质科并根据实际情况编写补充措施,经相关单位审批后贯彻实施。
2、区队技术员接到编写通知单后,按专业到相关科室领取所需图纸、资料,技术员根据科室提供的资料,在3天内按照要求的格式完成《规程措施》的编制,将复印件报送各相关科室。
3.生产科、地测科向施工区队提供采掘工作面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
4.区队技术员或兼职技术员接到生产技术部业务科室的通知,及时传达机电副队长,当日到动力科落实施工所需机电设备,7日内,结合各科室提供的相关资料完成《规程措施》的编制。
2024年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制度(二篇)
2024年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核制度1、大型设备必须逐台有专门的操作规程,采掘设备及各种重要设备如行车、井下各类开关、绞车等必须各型号有自己对应的专门操作规程。
其它设备可依据类别编写通用操作规程。
2、机电重大工程或异于普通操作、安全系数降低的运行操作必须有针对性地编写安全技术措施。
3、设备操作规程必须由使用该设备的队机电技术员编写,要求在使用前一星期必须编写完毕;安全技术措施由施工队机电技术员编写,必须在施工或操作三天前编写完毕。
4、编写设备操作规程必须仔细阅读说明书和各类资料,熟悉该设备的各种技术参数并且能进行正确操作。
5、编写操作规程必须按该设备操作的全过程仔细编写,从对各类司机的操作人员的要求、开机前的准备、运转启动程序、操作中同时检查的项目、应立即停机的情况、正常停机顺序、常见故障分析处理等各方面仔细推敲,主通风机必须有反风操作,采煤机必须有冷却、喷雾水及使用油脂的规定参数等。
6、操作规程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电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种操作规程》的相关内容,文字简明扼要,条理清晰,不准用含糊及模棱两可的文字。
7、编写安全技术措施时技术人员必须深入现场了解情况,在经过严密精确地计算后拿出可行性方案,在“三大规程”的指导下本着“安全第一、技术为主”的方针仔细编制。
8、技术员在编制过程中,要征求队长、书记及有经验的工人技师的意见,编制后要经队长、审查签字后再报有关领导、单位审批。
9、设备操作规程的审核程序先由安全科、机电科部门审批,最后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审批后生效。
对大型设备、采掘设备如跨年度使用,必须在每年由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技术负责人,使用队组技术员进行操作规程会审,使用队技术员根据会审意见重新编制审批方能生效。
10、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经机电科、安全科、通风科等部门技术负责人及机电矿长、总工程师签字后方可生效。
11、设备操作规程要由使用队组技术员按时贯彻,要有贯彻记录,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对相关人员进行贯彻学习,对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执行由队长、技术员主要负责。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实施、管理和考核制度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实施、管理和考核制度一、原则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安全经济效益。
3、单项工程开工之前,必须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措施)”的原则编制作业规程(措施),不得沿用、套用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措施组织施工。
4、《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部具体负责《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管理考核等各个环节的工作。
二、《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
要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施工需要,采用规范图例,内容和标注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号;采用计算机编制。
字体为宋体,字号正文为小四号字、每章标题为黑四号字、节为黑小四号字,纸张统一用A4纸。
2、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具备下列文件、资料:(一)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综采工作面、基建工程等设计)文件、资料。
(二)由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及施工现场地质条件变化的勘查资料。
(三)同一煤层或相邻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的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四)由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
(五)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
(六)《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等。
(七)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如岗位责任制、工作面交接班制度、“一通三防”管理制度、爆破管理制度、巷道维修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通风安全仪表使用维修制度等。
规程措施如何落实 规程措施管理规定
规程措施如何落实规程措施管理规定规程措施管理规定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技术标准等,规范矿井技术管理工作,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特制订本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煤矿规程措施是煤矿三大规程之一,是现场组织施工的法规,是现场安全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的基础工作。
各单位必须按照规程措施管理“十个环节”(编制、审批、学习、考试、补课、签字、实施、复查、补充、再贯彻)的内容要求,做好规程措施的管理工作,确保现场安全生产。
第二条:各级领导干部及广大职工必须遵守规程措施中的各项规定,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者从严追究责任。
第三条: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规程措施,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无规程措施施工的,严格追究相关单位与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规程措施的编制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煤矿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
规程措施必须体现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原则。
第五条:施工单位的技术负责人对规程措施的编写、传达贯彻负责,施工单位负责人对规程措施的实施负责。
第二章规程措施编制第六条:施工设计下发至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负责规程措施的编制工作。
第七条:编制规程措施前,编写人员会同施工负责人深入现场熟悉情况,了解周围环境,认真收集分析有关资料,研究具体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并征求公司分管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第八条:编制规程措施前,各职能部门必须按时提供可靠的有关技术资料,否则追究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有关技术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凡列入计划的采掘工程必须在施工前编制好规程措施,开工前5天向有关人员贯彻;临时工程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贯彻执行;抢修或抢险工程必须由现场负责人召集有关人员商定处理方案和安全措施,并贯彻到现场每一施工人员,并做好补充记录。
第十条:规程措施必须符合ISO9001系列标准规定要求,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必须办理受控登记手续。
规程、措施会审及传达学习制度(精)
规程、措施会审及传达学习制度总则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和《煤矿安全程度评价办法》,进一步加强公司生产技术管理工作,更好地为煤炭生产建设服务,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各矿井必须加强对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管理网络体系,并积极开展工作。
二、总工程师对生产技术管理负技术责任,副总工程师对分管的技术业务负责,技术部门负责人本部门技术管理和技术业务负责。
三、采掘工作面作业规程 (简称作业规程)以及各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是煤矿生产活动中的法规性文件,是加强生产技术管理的重要基础,各级行政管理机构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节规程、措施会审制度一、生产技术部门要建立规程、措施审批记录簿。
对规程、措施审批时,由技术部门审批人员召集安全监察处及有关部门人员对报批的规程、措施进行集体味审 (普通性措施可传审),提出审批意见,参加审批的人员在规程措施及《会审记录簿》上签字,并由技术部门审批人员负责拟出审批意见,报总工程师审查批准签字后,予以正式下发或者上报。
二、审批人员对报批的规程、措施必须认真审阅并积极提出修改意见。
因审批把关不严而造成技术责任事故的,审批人员按其责任分工范围,应负相应的技术责任。
三、矿审批人员对审批的规程、措施要及时批复,不得拖延。
在正常情况下,凡属报省煤炭工业局批准的规程、措施,编写人员必须提前 40 天报矿,矿必须在 10 天内审批完毕,提前 30 天报公司。
凡属报集团公司批准的规程措施,编写人员必须提前 30 天报矿,矿在 10 天内审批完毕,提前 20 天报公司。
凡只需报矿批准的规程和不需要编制作业规程的综合性措施、独头面回采措施,编制人员必须提前 15 天报矿,矿在 5 天内审批完毕,提前 10 天返回施工单位。
凡只需报矿审批的单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补充措施、通用措施,编制人员必须提前 5 天报矿,矿在 3 天内审批完毕,提前 2 天返回施工单位。
关于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的规定
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的规定一、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1、作业规程是煤矿三大规程之一,作业规程是采掘工作面施工的依据,必须严格遵照执行.所有采掘工作面施工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严禁无规程施工.2、作业规程措施必须按技术科下发的统一格式进行编制,否则,对有关单位主管技术员罚款50元.作业规程要具有科学性、针对性,真正起到促进技术进步,指导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作用;要积极采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现代化管理技术;坚持正规作业、循环作业、保证安全、提高效率.3、作业规程措施编制之前,必须具备下列文件:1矿总副总工程师审批下发的施工设计或生产技术业务联系单;2经过审批的开拓延深设计、采区设计、区段设计或单项工程设计等;3经过审批的该区域地质说明书或地质预报书.4、编制作业规程时,必须以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为依据,并参照有关的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和资料.如: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质量验收制度,巷道维修制度,采掘机电设备维修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放炮和瓦斯检查制度,通风安全监测仪表使用维护制度,以及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相邻巷道的矿压观测资料等.5、作业规程与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的关系:1凡安全规程明文规定要求在作业规程中作出规定的都必须在作业规程中予以规定;2凡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无规定,而在作业中必须明确规定的内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措施中明确规定;3凡属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中已明文规定且又属作业中必须明确贯彻执行的条文,在作业规程中必须写清该条文的具体内容.6、以下各工程,可视为一个单项工程纳入一个作业规程编制.1水平运输大巷;2总回风巷;3采区进风石门;4采区回风石门;5轨道上下山和上下部车场及附属峒室;6运输上下山、通道和附属峒室;7通风和行人上下山及附属峒室;8采区煤仓;9岩石集中巷及与之关联的联络巷道;10岩石轨道巷及与之关联的联络巷道;11同一回采工作面的风巷、机巷、开切眼、轨道巷及联络巷道;12安技措专项工程等.7、下列情况需编制针对性的补充安全技术措施1在已视为单项工程中的附属工程;2掘进施工过程中遇较大的断层破碎带时;3掘进迎头出现较大的落棚时;4需改变巷道支护方式或巷道规格时;5掘进迎头发现有出水征兆时;6掘进迎头发现瓦斯涌出量有异常变化时;7掘进巷道遇老空区时;8掘进巷道穿过距离小于3米的上部和下部巷道.补充措施,要附在原作业规程上.8、下列情况必须编制专门安全技术措施1石门见煤或揭煤;2巷道贯通;3高突区域、水患威胁区域等;4、串连通风措施9、技术科提前10天下发生产技术业务联系单,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自接到生产技术业务联系单起,1天内向各职能科室下发巷道开工通知书,机电科、通防科在接到巷道开工通知书2天内,必须准备好规程编制所需的机电、通风方面的资料包括图纸,由施工单位技术员整理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必须在开工前3天内审批完毕并及时下发到各单位.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各项工作的,无特殊原因,罚施工单位技术主管50元.10、作业规程编制前,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勘查,认真分析现场情况.编制过程中,要广泛征求本区队职工意见,要求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字迹清楚,文字简练通顺,图、表、文相符,计算依据充分、选取参数合理、技术先进、切合实际、操作上可行、安全上可靠、符合各种规定.作业规程必须由区技术主管编制,作业规程编制后,经区、队长、签署.作业规程必须打印,要求装订整齐、书面整洁.排版合理,字体统一.11、主井、副井、井底车场、水闸墙等工程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2、揭煤、贯通、过断层等技术安全措施的编制,以地测科下发的地质预报或业务联系单为依据,施工单位技术员根据地质预报或业务联系单的要求及时编制措施指导施工.因措施编制不及时影响生产的,罚施工单位技术主管300元.造成事故的,另行追究责任者责任.二、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13、作业规程必须严格执行会审制度,由矿总工程师负责组织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通防科、调度所、煤质办、安监处和施工单位等技术负责人共同会审;提出会审意见,进行会签,由总工程师批准后,下发一并贯彻执行.会审时必须有施工单位区、队长参加,否则,不予审批,影响生产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和区队长负责.14、措施由矿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有关单位审查批准.规程及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专项措施,必须由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审批权限规定如下:总工程师:作业规程、贯通措施、石门揭煤措施、探放水措施;掘进副总:掘进措施、修护措施;采煤副总:采煤措施、坑代措施;通风副总:“一通三防”措施;机电副总:机电措施、运输措施.技术安全措施会审时必须有施工单位队长参加,否则,不予审批,影响生产由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和队长负责.并对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罚款50元.15、作业规程、措施参与会审单位必须明确规定审批人员,若规定审批人员因有事外出等原因不能审批时,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人员代其审批,并向规定审批人员说明.如总副总工程师因事外出,可委托他人代签生效.16、作业规程、措施审批时间定于每周一、三、五下午14:00,各单位作业规程及技术安全措施审批人员做好准备,接到技术科通知后及时参加措施审批,迟到者,罚款20元,缺席者,罚款50元,影响生产责任由缺席者及其单位承担.紧急或应急措施即报即批.17、作业规程措施审批人员对报批的设计、规程、措施,必须认真审阅,积极提出修改意见.因审批把关不严而造成技术责任事故的,审批人员按其责任分工范围,同编写人员负同等技术责任.18、作业规程、措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要求打回重写并罚编制人员、主管技术员各100元.1图纸、计算或应用数据错误的;2出现错字、别字或掉字现象达三处的;3字迹潦草一般人无法辨认的;4排版混乱,字体不一致的;5措施没有针对性、条理不清、语句不通顺的;6违反国家或上级及矿有关管理规定的;19、作业规程、措施审批后,进行统一编号,并加盖受控章后,在一天内分发到各单位.作业规程在2天内必须上网发布,发放布不及时的,每推迟一天罚款50元.没有盖受控章的,罚款100元.20、作业规程措施经矿总副总工程师批准生效后,任何人不得随意更改,若存在错漏之处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在技术科的组织下由施工单位技术员负责收集各单位持有的作业规程或技术安全措施进行更正,涂改更正之处应加盖编制技术员印章.擅自更改作业规程措施的,对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罚款200元,造成事故的,另行追究责任者责任.三、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21、作业规程及技术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在开工前分三班向本单位全体工作人员认真贯彻.1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必须建立记录簿,其内容包括规程、技术安全措施的名称,贯彻日期,参加人员和区、队长签字,未参加人员及补充贯彻情况,作业规程考试成绩.安监处、技术科每月对作业规程措施贯彻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有一人次漏签代签上岗的罚单位技术主管20元,记录簿内容不齐全的发现一项次罚单位技术主管20元;2对分期施工或因故停工的工程,当再次恢复施工时,必须有复工报告,可以沿用原作业规程,但必须重新贯彻执行.当施工队伍复工调整时,应办理移交手续,交接有关技术资料,原则是谁施工、谁贯彻、谁负责.若因停工时间过长,施工工艺、设备、材料等施工条件或生产技术条件发生变化时,应编制补充措施连同原作业规程一并贯彻执行.3作业规程贯彻后,必须对所有上岗人员和区队干部进行考试,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缺席者要进行补考.考试试卷由施工单位妥善保存,以备检查.考试成绩记入作业规程贯彻记录中.发现试卷分数统计与实际不符的,每发现一人次对技术主管罚款20元,每发现一人次替考现象的,对技术主管罚款50元.每发现一人次未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者上岗的,对技术主管、队长、区长各罚款100元.22、施工中发生和遇到较大的冒顶区、破碎带等隐蔽工程和隐患,必须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做好原始记录,报矿技术科.瞒报隐蔽工程或汇报不及时的,发现一次对施工单位技术主管罚款1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施工单位技术员责任.23、矿每月组织技术科、安监处对作业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及贯彻执行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要有专门记录,并将检查情况在网上及时进行通报,每发现少检查一次罚技术科负责人100元;查出的问题不按规定期限整改的,每条罚该区主管技术员50元.24、各分管副总工程师应组织技术科、安监处、通防科、调度所、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依据现场具体情况,对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每月进行一次全面复审,并提出复审意见,报矿总工程师审批.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复审由技术科提前半天通知复审人员,无故缺席不到者,罚缺席者50元,影响生产另行追究责任.作业规程、技术安全措施复审要有记录,并发放到施工单位及有关单位.25、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否则罚施工单位区长、队长、指示无规程、措施施工的有关人员各300元并进“三违”学习班学习,造成事故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6、对设计、规程、措施在编制、审批和贯彻执行过程中出现以下违章现象,每发现一次罚矿安监处负责人100元.1经集团公司或矿检查发现无规程措施施工,尚未发现和制止的;2发现按规程措施的规定施工不能保证现场工人安全,不督促编制人员修改补充规程措施的.27、掘进每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应由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将作业规程和技术安全措施、巷道支护形式、规格及隐蔽工程、重大隐患等整理成册,交技术科存档备查.否则,工程不予验收.28、采煤工作面收作后,采区技术员应提交“技术总结报告”,经采煤副总审核后,交技术科存档备查.“技术总结报告”包括以下内容:1巷道布置的优缺点,工作面超前压力及周围采空固定支承压力的影响范围,改进意见;2回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方法;3采煤方法的优缺点及矿压显现规律和顶板管理经验;4提供工作面回采率的途径;5组织正规循环作业经验及存在问题;6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对比分析;7设备使用情况和事故分析;8劳动力配备的合理性分析;9高瓦斯工作面要总结瓦斯涌出规律及防治经验.。
采煤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及评比制度
采煤作业规程、措施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及评比制度作业规程是技术管理的基础文件,是现场施工的法规。
为加强煤矿安全技术管理,使我公司作业规程进一步规范化、标准化,根据上级有关技术文件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经专业领导共同研究,特制定作业规程管理办法,以便更好地指导生产,服务于生产:第一条规程措施的编制(一)作业规程的编制内容按照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编辑的《煤矿作业规程》样本和中煤工业协会组织编辑的《煤矿作业规程指南》执行。
内容主要包括:总体概况、地质说明书、施工方法和工艺选择、支护状况、运输方式、通风系统、防尘系统、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安全监控、设备及参数、循环作业和劳动组织、单位直接成本核算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施工质量标准、工作面灾害预防、避灾路线及各工种详细的安全技术操作措施。
(二)新投产的工作面,必须根据《煤矿安全规程》(2016版)、《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有关技术政策规定,认真编制作业规程,坚持一工程一措施。
(三)作业规程在开工前30日,由公司牵头科室下达编制通知,相关科室及单位在开工前25日提供编制作业规程的有关技术资料,施工单位在开工前15日提供1份书面作业规程交牵头科室,同时将电子版发给会审人员提前审阅,牵头科室2日内组织会审完毕。
批准的作业规程统一编号,2日内报送相关科室备案,并进行登记。
(四)地质测量部门提供的地质说明书、工作面防治水方案及措施、采掘平面图和煤层顶底板柱状图,要由总工程师审阅批准,方可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施工中遇到地质变化,地测科应及时到现场会审,会审意见作为编制补充安全技术措施的依据。
采掘作业规程需机电专业提供回采工作面供电设计及系统图、设备布置图,通防专业提供工作面通风、安全监控、防尘设计及系统布置图等。
(五)矿压观测部门应提前1个月将根据工作面所在煤层及邻近采区的观测资料确定的支护设计送交规程编制单位。
凡没有矿压观测资料和支护设计的作业规程不得审批。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程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制度
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规程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实施制度一、作业规程的会审(一)、工作面作业规程由技术科负责编写,矿总工程师主持会审,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技术科、调度室、安全科参加。
(二)、作业规程会审期间,各相关部门和队对作业规程内容的可行性以及存在的问题进行充分讨论,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并做好作业规程会审记录。
(三)、作业规程会审结束签字后方可生效,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发。
二、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实施:(一)、贯彻规程:1、经矿总工程师批准的作业规程,应在工作面开工前五天由生产科长组织技术人员向全体干部和工人进行贯彻。
同时,安全科、调度室及其它服务于生产一线的科室管理人员等也必须贯彻。
2、学习规程要建立签名登记簿,记录学习内容、时间、地点,凡因请假、公休等原因未能参加的人员,由在籍部门向其贯彻。
坚持在日常生产中定期贯彻规程的要求。
3、外单位参观学习,由技术部门组织贯彻学习作业规程,由生产管理部门陪同方可入场。
(二)、作业规程考试:1、各种作业规程及措施经会审后,由技术科打印、分装,并给下发部门填写贯彻学习签字单,随同作业规程或措施一同下发各部门。
2、各职能部门在接到《贯彻学习签字单》、《作业规程》后,立即组织职工在3日内学习,在学习当中,广泛征求职工意见,认真记入学习记录,对合理部分及时交技术科进行及时修改。
3、学习结束后,要组织学习人员进行考试,不合格者再组织学习补考。
4、《贯彻学习签字单》必须在自下发5日内交技术科存档。
5、贯彻学习开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后,要认真执行考试制度。
6、生产科长、班组长及全体作业人员必须掌握规程中的各项要求。
贯彻规程后都要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指挥生产,不合格者应限期补考,补考不及格着应调离。
(三)、作业规程贯彻和落实:1、主管矿长、总工程师、有关生产技术部门应经常检查作业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发现不符和规程,必须及时纠正。
2、必须按照作业规程组织生产。
所有工种工队序必须按照作业规程规定作业。
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
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为更进一步规范我矿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工作,使作业规程能有效地指导井下生产作业、施工组织及规范作业人员现场操作,真正实现安全有效,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作业规程编制1、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积极推广、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和先进的管理手段,提高安全效益和经济效益。
3、作业规程编制做到:内容齐全、语言简明、准确、规范;图表满足施工要求,采用规范图例,内容标准齐全,比例恰当,图面清晰,按章节顺序编制等。
4、作业规程编制内容应结合生产实际情况,具有针对性。
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得低于《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中的规定。
5、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编制,应具备下列文件、资料:(1)已批准的有关设计(采区、工作面等设计)文件、资料;(2)由地质部门提供的经过批准的地质说明书;(3)同一煤层或邻近工作面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等资料;(4)由通风部门提供的通风资料;(5)由机电部门提供的供电系统图和机电设备资料;(6)《煤矿安全规程》、《回采操作规程》等;(7)国家、省、集团公司有关安全产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6、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应具备下列图纸:(1)工作面平面布置图;(2)工作面地层综合柱状图(八倍采高范围内);(3)工作面支护剖面图、平面图;(4)工作面上下端头及两巷超前支护平面图、剖面图;(5)设备布置示意图,供电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6)通风系统图(注明设计、审核、批准);(7)运输系统、排水系统、防尘系统示意图;(8)瓦斯抽放系统、安全监测仪器仪表布置示意图;(9)避灾路线示意图(分别注明水、火、瓦斯等灾害路线)。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
规程措施管理制度第一条规程、措施是职工从事岗位作业的行为规范,是安全生产的基础。
为规范安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贯彻、监督,特制定本管理制度.第二条规程、措施的编制、审批、贯彻执行的通用要求:(一)严格按照“一工程、一规程(措施)”要求编制,并符合《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工种操作规程》、行业规章和标准要求的有关规定,充分体现安全可靠、技术可行、经济合理的原则。
(二)编制规程、措施文字部分统一用A4纸,纵向排序,文字统一用宋体;图纸部分可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但大于A4纸的纸型要折叠与A4纸对齐.(三)各单项工程的作业规程要在工程开工前10天编制完成,报子公司会审并按程序报批。
(四)规程、措施由子公司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生产技术、通防、安监、调度、机电、地测、施工单位等有关部门会审签字,最后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签字生效。
(五)施工单位主管工程师在施工前必须向本单位干部、工人贯彻学习批准的作业规程、措施.贯彻学习人员必须在作业规程上签字,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现场作业。
(轮休或请假人员必须补课并经考试合格和签字后方可参加作业)。
贯彻、考试情况均要记录和存档保存。
(六)外包基建项目的施工措施、作业规程,由施工单位项目部编制,报其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监理和建设单位备案。
第三条回采作业规程编制的主要内容:(一)工作面概况1.工作面位置:包括井上下位置、地面情况及周围采掘情况等;2。
工作面地质及瓦斯赋存情况:包括煤层情况、瓦斯赋存及抽放情况、地质构造、水文地质、影响回采的其它地质因素等;工作面的几何尺寸、储量及回采率计算;综采工作面作业规程应有相应的回采地质说明书等;3.巷道布置:包括采区巷道布置、工作面回采巷道布置、巷道的几何参数及支护形式等。
(二)采煤方法及生产工艺1。
采煤方法;2。
生产工艺,包括工艺流程、工艺特点及工艺技术要求等;3.明确对开采过程中煤质标准要求和管理措施。
(三)工作面设备配备、布置及管理包括液压支架或其它金属支架(应有支护强度验算)、采煤机、刮板运输机、转载机、破碎机、顺槽胶带运输机、泵站、移动变电站等设备的选型配套、布置方式、使用管理及其工艺操作标准等有明确规定和要求。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管理办法 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
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管理办法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管理第十一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各作业单位(采掘区队、项目部等)编制。
必须严格遵循一工程一措施原则,编制前必须了解现场情况,符合工程设计、法规政策和有关规定。
各施工单位必须配备专职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报批、修订、学习贯彻和实施。
专职技术员必须由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技术人员担任,实习技术员不得独立上岗。
技术人员必须动态掌握施工环境的变化,及时对规程、措施进行修改、补充。
第十二条作业规程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联合会审,由各部门、分管副总、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总工程师审批,由矿长签字批准执行(附:规程、措施审批签字表)。
第十三条特殊工程、重点工程必须编制专门措施。
对初采、末采、预裂爆破、主要巷道贯通、通风系统调整、排放瓦斯、盲巷管理、探放老空水、火区启封等重要技术措施,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联合会审,由各部门、分管副总、分管矿长、安全矿长审批后,由总工程师签字批准执行。
其他措施由总工程师确定审批方式(会审或传阅方式审批)。
第十四条采掘设计、作业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以及其它技术性文件的编制必须依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遵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安全可靠的原则。
第十五条规程、措施的内容要覆盖整个作业环节的各作业流程和所有工序。
如因地质条件变化或与现场等不符合时,要及时修改补充规程或另行制定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已批准的设计、规程、措施,由各生产施工单位负责组织传达贯彻到每一位作业人员,凡未学习或考试不合格者一律不得进入生产施工现场作业。
应急措施和补充措施必须在开工前传达贯彻。
第十七条凡未按规定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的工程一律不得开工。
第十八条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遇到重大安全生产与技术问题,必须组织编制专项设计、制定安全措施或组织技术鉴定,经上一级单位审查后,报公司安全监察局备案。
主要事项如下:(一)建(构)筑物下、铁路下、水体下开采时,必须按建(构)筑物、铁路、水体的重要程度,以及可能受到的影响,采取相应技术措施,并编制开采设计;(二)在重要建(构)筑物和设备附近实施峒室爆破、抛掷大爆破、老空区爆破等特殊爆破时,必须编制设计,制定安全措施;(三)已留设的防水煤柱需变动时,必须重新编制设计制定安全措施;(四)选用井下电气设备,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否则,必须制定安全措施;(五)首采区、首采工作面、孤岛工作面、残采工作面必须编制回采设计、回采作业规程,制定安全措施。
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
关于下发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的通知矿属各单位:《XX煤矿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已制定,现予以下发,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刘河煤矿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XXXX年XX月XX日XX煤矿采煤作业规程编制、审批、复审、贯彻、实施制度为进一步规范现场操作,使采掘作业规程真正起到指导生产、服务生产、保证安全生产的作用,有效消除作业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从源头上消灭事故隐患,促进矿井安全高效生产,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XX煤矿相关区队和单位。
一、管理机构及职责(一)管理领导小组组长:总工程师副组长:生产科长成员:相关科室、区队负责专项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管理领导小组职责生产科:负责采掘日常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业务分管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技术方案论证、规程措施会审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地测科:负责地测防治水技术日常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业务分管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技术方案论证、规程措施会审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通防科:负责一通三防日常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业务分管范围内的工程设计、技术方案论证、规程措施会审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机电科: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技术措施日常审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机电运输工程设计、技术方案论证及相关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会审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 1 -安检科:参与各专业技术论证与技术措施审批,对劳动生产组织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及公共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区队技术员:负责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编制、贯彻。
区队负责人:负责按作业规程要求组织现场生产与安全管理。
其它相关科室:参与分管业务范围内的技术措施审批及相关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二、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原则及标准(一)采掘作业规程编制原则。
1.采掘作业规程(以下简称作业规程)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相关技术规范。
煤矿安全生产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管理制度制度规范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贯彻及执行的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为了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不断提高矿井采掘工作面生产技术管理水平,做到科学地组织生产,实现工作面正规循环作业,均衡地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和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确保工作面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管理制度各矿、科、队及公司相关业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矿总工程师必须亲自抓此项工作,做到有部署、有安排、有检查,使工作面作业规程管理办法走上规程化和制度化。
三、采煤、掘进、开拓、安装、回撤工作面在投产作业前必修编制作业规程,机电设备、特殊工种必须编制操作规程,单项工程和临时性工作及特殊作业环节施工作业时都必须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安全技术措施进行施工作业。
四、每个采掘(开)工作面及其它安装、回撤工作面,都必须在投产(或开工)前,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编制审批作业规程。
五、作业规程、安全措施的编制,必须依据审批的“采区设计”和“地质报告书”,以及《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煤炭工业技术政策》,结合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各工种定额、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度及行业上级和公司有管理规定进行编制。
六、作业规程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规程复查、修订补充等十一个环节进行操作。
操作规程必须按照识别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培训等九个环节进行实施。
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与作业规程编制同等要求管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按照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现场实施等六个环节进行实施。
七、规程和安全措施一律实行会审制,预防重大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应该在会审前发至审批人员手中预先审阅,各单位都要建立职责明确的规程、安全措施审批责任制。
作业规程、操作规程、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会审,由矿总工程师组织。
作业规程编制会审制度
山西临县华烨煤业有限公司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复审制度为进一步规范华烨煤业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审批、复审、贯彻执行程序,强化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的严肃性,提高作业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审批质量和效率,特制订以下本制度。
一、一般规定1、地测部地测组自接受设计组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7天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地质说明书及相关图纸资料。
2、通防部、机电部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工作面10天内、掘进工作面7天内向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提交相关的设计资料。
3、生产技术部、地测部向施工单位下达的业务联系单应相互验证,并向施工单位进行技术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校核、签收。
4、施工单位自接受生产技术部下达的业务联系单之日起,采煤作业规程10天内、掘进作业规程7天内提交生产技术部。
5、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必须及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6、按照工种编制操作规程,并下发贯彻执行。
二、编制原则1、规程、措施的编制要严格执行“一工程一措施”的原则,经生产技术部下达的施工工程,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
2、规程、措施的编制前,施工单位区队长、技术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调查,并有调查记录。
严格做到“二个围绕”,即围绕现场定措施,围绕措施抓落实。
3、生产技术部向施工单位提供“一站式”服务,作业规程编制所需的地质说明书、图纸及瓦斯监控、通风、供电设计等资料,由生产技术部安排相关单位编制、设计,并经各分管副总审批后提供给生产技术部,然后由生产技术部将上述资料一并提供给施工单位。
三、编制要求及内容按照《作业规程编制指南》及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四、编制流程生产技术部设计组根据生产计划向地测、通风、机电等单位下达联系单地测、通风、机电等单位按时向设计组提供有关资料设计组向施工单位下达业务联系单及技术交底施工单位队长,技术负责人现场调查,进行方案讨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编制规程、措施按时向生产技术部提交规程、措施五、审批1、审批职责作业规程由总工程师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由副总工程师审批,各职能科室具备相关资质的技术人员参加审批,涉及重大安全技术问题的措施(如贯通措施、一通三防、防治水等),必须由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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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程措施编制、会审、贯彻及复审管理规定为进一步提高作业规程(措施)的科学性、针对性、可操作性,从技术源头保障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一、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要求
(一)编制原则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
2、严格执行“一工程,一规程(措施)”,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之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措施),严禁无规程(措施)施工。
(二)编制依据
1、批准的采区、采煤工作面、掘进巷道设计、锚网巷道支护设计等有关资料。
2、经单位总工程师批准的地质说明书,经地测副总审核的地质变化勘查资料。
3、经分管副总工程师审核的“一通三防”、“防突”、供电系统图、机电设备配置等资料。
4、同一煤层或邻近工作面的矿压观测,瓦斯等级和煤尘的爆炸性、煤的自燃倾向性鉴定,水害等资料。
5、工种操作规程,工种岗位责任制。
6、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工作面交接班制度、工程量验收制度、机电设备维修保养制度、瓦斯、煤尘管理制度、爆破和火工产品管理制度、文明生产制度等)。
(三)编制程序
1、作业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负责编制,规程措施编制前区队技术人员必须查看现场。
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本单位技术人员、班队长和有现场经验的工人代表对规程(措施)进行讨论,提出修改意见。
2、作业规程(措施)由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签字后,上报审批。
(四)编制内容
1、作业规程(措施)编制要做到:内容齐全重点突出,图表正确规范,数据准确,具有针对性、时效性、可操作性。
2、规程、措施内容力求语言准确、文字简练、通俗易懂,字体规范、格式统一、装订整齐。
(五)变化管理
当施工地点的地质条件、施工工艺、支护形式及参数等发生变化时,必须及时修改作业规程或补充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二、作业规程(措施)的审批
(一)规程、技术措施实行集中会审制度,不得跑签、传签。
防突设计、防火设计、揭煤设计、通风系统调整、作
业规程等重大安全技术措施由总工程师主持集中会审;其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分管副总工程师主持集中会审,采掘作业规程及重点措施(过老巷、老空)、过地质构造(应力集中、地质异常带)、过煤线、巷道贯通、探放水等)必须报总工程师批准。
(二)规程措施审批前,必须提前三天挂在网上,各参与会审的单位相关人员进行认真审查,提出自己的审查意见。
(三)机电、运输、拆除、安装措施必须由机电副总工程师负责主持审批后,方可实施。
(四)机电设备打运、起重的措施必须进行强度核算,核算结果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系数和设计规范要求。
(五)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收作要提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矿总工程师或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实施。
(六)采煤、掘进工作面,根据地质联系书,编制有针对性的过断层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经分管副总工程师组织会审后实施。
(七)作业规程措施的会审时间原则上放在下午,特殊情况下,可以在其他时间会审。
(九)作业规程必须提前一周报送到主管部门进行预审,措施必须至少提前一天报送主管部门预审。
(十)审批的作业规程(措施)文本必须做到在相关部门备案,要在调度室、安监部、瓦地部、生产技术部备案,在施工前及时送达。
同时,将电子版发给相关单位的工程技术人员及副科级以上的领导。
三、作业规程的贯彻、复审
(一)工程开工前,由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规程(措施)编制人员对从事该工程施工的所有人员进行贯彻,贯彻情况经本人签字(按手印)后记录在案。
(二)作业规程、措施(包括复审)贯彻要结合现场实际,要有重点地详细讲解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技术参数、安全措施及可能发生的灾害及相应的避灾方法和避灾路线。
(三)对施工的采、掘、修等作业规程(措施)每个月进行一次复审。
因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或措施缺乏针对性时,必须及时组织变更会审。
(四)施工单位负责人和班队长是规程、技术措施在现场执行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规程、技术措施要求组织施工,当班安监员负责监督。
(五)施工作业现场悬挂施工图牌板,简要介绍工程概况、施工组织、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和注意事项,以及相关图
表。
(六)使用超过30天的规程措施必须进行复审(30天复审一次),特殊情况下随时进行复审。
(七)作业规程(措施)保留至工程结束后3年。
四、问责
(一)生产计划内的规程措施不能做到提前三天挂在网上的,给予责任技术员罚款100元。
(二)规程措施内容漏项缺少内容的,每少一条,给予责任技术员罚款20元。
(三)规程措施没有在相关部门备案的,给予责任技术员罚款50元;审批完的规程措施不发给相关部门的,给予罚款50元。
(四)参加会审规程措施的人员无故迟到或不参加的,给予责任人罚款50元。
(六)规程措施超过60天不复审的,给予责任技术员罚款100元。
(七)规程措施及复审贯彻不到应该贯彻的职工的,每漏贯彻一人,给予责任技术员罚款20元。
(八)现场情况发生变化没有及时补充措施或进行复审的,给予责任技术员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