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
安全生产经营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经营统计报表管理制度1.1 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统计管理工作,科学有效的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电力投资集团公司生产经营统计管理办法(试行)》、《电力监管统计考评办法》、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制度汇编》,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统计工作的开展以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服务公司发展为宗旨,及时、全面、客观的提供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经营活动的数据资料,准确分析、反映经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统计工作在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作用。
1.3 公司安全生产统计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各分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统计管理 ,开展统计调查,进行统计分析,提供统计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1.4 公司负责人领导并监督公司统计人员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统计制度和本办法,并对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和统计数据负责。
2.1 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是公司安全生产统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分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统计报表的汇总、审核、监督工作.2.2 各分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经营统计报表的填报与分析任务,经运行维护部负责人、分公司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根据各类统计报表的上报方式报送至公司安全生产技术部审核。
2.3 各分公司根据统计工作的需要在有关部门设置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并明确统计负责人.2.4 公司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2.4.1 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统计业务的组织、管理、监督和考核工作。
2.4.2 负责制订和完善公司统计报表制度、统计指标、统计工作标准。
2.4.3 负责统一对外发布安全生产经营统计资料。
2.4.4 负责公司内部的安全生产经营统计工作 ,协调各分公司统计工作。
2.4.5 负责公司生产经营统计分析和生产指标预测工作2.4.6 负责完成上级单位下达的统计工作任务。
2.5 各分公司统计机构的主要职责2.5.1 负责组织本单位统计人员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统计任务,统一提供统计资料。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是指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中,建立统计报告制度,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进行统计和报告。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全面地了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为相关部门提供决策依据和监督评估依据,促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统计项目和指标:确定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统计项目和指标,包括执法人员岗位、案件类型、文书制作、行政处罚情况等。
2. 统计方法和程序:确定统计方法和程序,包括数据采集、数据录入、数据计算和数据分析等,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3. 报告内容和形式:确定报告的内容和形式,包括统计数据的呈现方式、统计结果的分析和解读、问题和建议等。
4. 报告周期和频次:确定统计报告的周期和频次,一般可以按季度或年度进行统计报告,对于重要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活动可以进行实时或定期的统计报告。
5. 报告责任和权限:明确统计报告的责任和权限,确定负责统计报告的部门或人员,并确保其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6. 报告使用和传播:明确统计报告的使用和传播方式,确保统计报告能够及时传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为他们提供决策参考。
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告制度,可以有效监督和评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改进,提高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水平和效能。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应急管理部
•【公布日期】2020.11.25
•【文号】应急〔2020〕93号
•【施行日期】2020.11.25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统计,劳动安全保护
正文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应急〔2020〕9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生产安全事故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情况,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要求,我部对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已经国家统计局审批同意,现予印发,请严格执行。
应急管理部
2020年11月25日附件:1.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
2.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
安全生产统计报告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安全生产统计报告工作。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统计报告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协调,对企业安全生产统计报告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统计报告工作,包括数据收集、整理、分析、报告等。
3. 企业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提供安全生产相关数据和信息。
四、统计报告内容1. 安全生产概况: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投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
2. 事故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损失、处理结果等。
3. 重大危险源管理:包括重大危险源的数量、分布、监控措施、应急预案等。
4. 安全生产检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整改措施等。
5. 安全生产培训:包括培训内容、培训时间、培训对象、培训效果等。
6. 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包括演练时间、地点、内容、参与人员、演练效果等。
7. 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包括安全生产费用总额、使用情况、效益分析等。
8.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包括法律法规学习、宣传、培训、执行等情况。
五、统计报告程序1. 数据收集: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定期收集安全生产相关数据和信息。
2. 数据整理: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整理、分类、汇总。
3. 数据分析: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理后的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找出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4. 报告编制: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根据分析结果,编制安全生产统计报告。
5. 报告审核:企业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安全生产统计报告进行审核。
6. 报告发布: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安全生产统计报告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
六、统计报告要求1. 统计报告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培训提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2007年2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安监总统计[2007]48号),自2007年2月起执行。
怎样正确理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怎样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怎样进行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分析?应着重理解和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什么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一)执法统计的定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量的统计,是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为统计对象,用一定数量的统计指标,综合反映、评价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督和监察执法效果进行的量化分析。
(二)执法统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2、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指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基础。
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
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执法统计与事故统计的区别执法统计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身执法工作量的统计,反映的是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具体的执法行为,统计的对象是其自身。
事故统计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于执法对象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反映的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情况,统计的对象是其执法对象。
(四)讨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定义的意义1、找准执法统计工作的定位。
2、加深对执法统计报表制度的理解。
3、增强做好执法统计工作的信心。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指标体系(一)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指标体系的基本思路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以行政执法行为为主线,按照统计学“可感知、可比较、可操作”的基本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指标体系,全面反映我国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状况,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提供决策依据。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制度
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制度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制度为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进行,提高事故预防和处理的能力,每个企业都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制度。
下面将对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制度进行详细介绍。
一、统计分析的目的安全生产统计分析旨在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发现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整改措施,改善安全生产环境,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通过统计分析,可以掌握企业安全生产的情况和规律,为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提供依据。
二、统计分析的内容1.事故统计:对企业发生的各类事故进行统计,包括事故的数量、性质、原因等。
通过事故统计可以了解事故的发生特点和趋势,为事故预防提供重要依据。
2.隐患排查统计:对企业的各类隐患进行统计,包括隐患的数量、类型、分布等。
通过隐患排查统计可以了解隐患的程度和整改情况,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安全设施和设备使用统计:对企业的各类安全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包括设施和设备的数量、运行状况等。
通过使用统计可以了解设施和设备的维护情况,及时检修和更换老化设备。
4.人员培训统计:对企业的各类人员的培训情况进行统计,包括培训的内容、时间和培训人数等。
通过人员培训统计可以了解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5.安全生产投入统计:对企业的安全生产投入情况进行统计,包括安全生产经费的使用情况等。
通过投入统计可以了解企业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合理进行资源配置。
三、统计分析的方法1.数量比较法:通过比较不同时间段或不同部门的数据,找出存在差异的原因和问题,进行相应的整改措施。
2.趋势分析法:通过分析统计数据的变化趋势,预测未来的安全生产状况,以便及时制定相应的措施和计划。
3.贡献度分析法:通过对各项指标的贡献度进行分析,找出对安全生产影响最大的因素,重点加强控制和管理。
4.对比分析法:通过对企业内部或行业内其他企业进行对比分析,找出存在差距的原因和改进的空间。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0.04.22•【文号】安监总统计[2010]62号•【施行日期】2010.04.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劳动安全保护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2012)(发布日期:2012年7月16日,实施日期:2012年7月16日)废止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0〕6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国务院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已经国家统计局同意,现予印发,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原《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制度》同时废止。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0年4月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三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规定,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十五条规定: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对在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目录一、总说明二、报表目录三、调查表式(一)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工矿商贸A1表)(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续)(工矿商贸A2表)(三)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情况(综合B1表)(四)地区生产安全事故综合情况(综合B2表)(五)生产安全事故按单位控制类别情况(工矿商贸C1表)(六)生产安全事故按所属行业情况(工矿商贸C2表)(七)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类型情况(工矿商贸C3表)(八)生产安全事故按事故原因情况(工矿商贸C4表)(九)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一)(工矿商贸C5表)(十)煤矿生产安全事故(二)(工矿商贸C6表)(十一)火灾事故情况(行业D1-1表)(十二)火灾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1-2表)(十三)火灾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1-3表)(十四)火灾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1-4表)(十五)道路交通事故情况(行业D2-1表)(十六)道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2-2表)(十七)道路交通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2-3表)(十八)道路交通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2-4表)(十九)水上交通事故情况(行业D3-1表)(二十)水上交通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3-2表)(二十一)水上交通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3-3表)(二十二)水上交通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3-4表)(二十三)铁路交通事故情况(行业D4-1表)(二十四)铁路交通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4-2表)(二十五)铁路交通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4-3表)(二十六)铁路交通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4-4表)(二十七)民航飞行事故情况(行业D5-1表)(二十八)民航飞行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5-2表)(二十九)民航飞行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5-3表)(三十)民航飞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5-4表)(三十一)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事故情况(行业D6-1表)(三十二)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6-2表)(三十三)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6-3表)(三十四)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6-4表)(三十五)农业机械事故情况(行业D7-1表)(三十六)农业机械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7-2表)(三十七)农业机械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7-3表)(三十八)农业机械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7-4表)(三十九)渔业船舶事故情况(行业D8-1表)(四十)渔业船舶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8-2表)(四十一)渔业船舶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8-3表)(四十二)渔业船舶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8-4表)(四十三)特种设备事故情况(行业D9-1表)(四十四)特种设备死亡事故情况(行业D9-2表)(四十五)特种设备重伤事故情况(行业D9-3表)(四十六)特种设备直接经济损失事故情况(行业D9-4表)四、填表说明及主要指标解释五、附录(一)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通知(节选)(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GB6441-86)(节选)(三)关于统计上对公有和非公有控股经济的分类办法(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节选)一、总说明(一)统计目的为及时、全面掌握全国生产安全事故情况,深入分析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科学预测全国安全生产发展趋势,为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和科学的决策依据,制订本统计报表制度。
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生产、施工、运输、储存、使用、维修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计划,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调查处理等工作。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培训、安全生产检查、隐患排查治理、事故报告处理等。
3. 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确保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四、安全生产情况统计内容1. 事故统计(1)事故类别: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分类。
(2)事故原因:包括设备故障、操作失误、管理缺陷、自然灾害等。
(3)事故损失: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2. 隐患统计(1)隐患类别:按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的规定进行分类。
(2)隐患等级:按照严重程度分为重大隐患、较大隐患、一般隐患。
(3)隐患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等。
3. 安全生产培训(1)培训对象:包括企业全体员工、管理人员等。
(2)培训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操作技能等。
(3)培训方式:包括集中培训、现场培训、远程培训等。
4. 安全生产检查(1)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设备设施、操作规程、隐患排查治理等。
(2)检查方式:包括定期检查、专项检查、抽查等。
(3)检查结果:包括存在问题、整改措施、整改期限等。
五、安全生产情况统计程序1. 各部门按照本制度要求,定期对本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统计。
2.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各部门统计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情况统计报表。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
职责分工
各级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统计报表制度,组织开展统计调查、汇总和上报统计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 性和准确性。
监督检查机制
监督检查方式
采取专项检查、交叉检查、随机抽查 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统计报表制度的执行情况、 统计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以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 合法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 计报表制度
目录
• 制度概述 • 报表种类与内容 • 报表编制与报送 • 报表分析与使用 • 制度实施与监督 • 法律责任与处罚
01
制度概述
定义与目标
定义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是指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为规范行 政执法统计工作,依据相关法律法规 和政策规定,制定的一系列报表制度 。
强化监管力度
统计报表制度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 全生产违法行为,强化对企业的监管 力度,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水 平。
制度的适用范围
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01
该制度适用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包括国家、省、市
、县四级。
各类企业
02
该制度适用于各类企业,包括但不限于采矿业、制造业、电力
、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等。
临时报表的内容主要是针对特定事件 或问题的统计数据和相关信息,以便 及时掌握情况并采取应对措施。
专项报表
专项报表是指针对某一特定领域或事项的报表,如危险化学 品管理、矿山安全等。
专项报表的内容主要针对特定领域的行政执法数据统计和相 关情况分析,以支持专项工作的开展和决策。
报表内容要求
报表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国家统计法规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 计报表制度的规定。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1. 简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是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而建立的一套统计报表制度。
本文档旨在介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的相关内容,包括制度的基本框架、报表填报流程、数据统计与分析等。
2. 制度框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的基本框架如下:2.1 报表分类根据统计内容和目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可以分为以下几类:•日报表:对当天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计,包括执法人员数量、执法次数、违法行为数量等。
•月报表:对月度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计,包括月度执法情况、案件处理情况等。
•年度报表:对全年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计,包括年度执法情况、案件结案情况等。
2.2 报表内容不同类型的报表需要包含不同的统计内容,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执法人员信息统计:包括执法人员的基本信息、执法次数、违法行为检查情况等。
•案件信息统计:包括案件的基本信息、案件处理情况、案件结案情况等。
•违法行为信息统计:包括违法行为的种类、数量、处理情况、处罚情况等。
2.3 报表填报流程报表的填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步:1.执法人员每天或每月根据实际执法情况将相关数据填写在相应的统计报表中。
2.填写完毕后,执法人员将报表提交给主管单位或相关部门。
3.主管单位或相关部门负责审核报表的内容和数据的准确性。
4.审核通过后,报表将被归档,供后续的统计和分析使用。
3. 数据统计与分析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的目的是为了对执法行为进行监督和评估,因此数据的统计与分析是非常重要的一环。
具体的数据统计与分析方法如下:•对执法人员的执法次数和违法行为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了解执法力度和效果。
•对案件的处理情况和结案情况进行统计分析,评估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对违法行为的种类、数量和处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和趋势。
4. 制度实施与监督为了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的有效实施,以下几个方面需要重点关注:•主管单位或相关部门应制定详细的报表填报要求和流程,并进行培训和指导,确保全体执法人员能够正确填写报表。
安全生产费统计上报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合理使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涉及安全生产费用的统计、上报、使用和管理等工作。
三、职责分工1. 生产经营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负责安全生产费用的统计、上报、使用和管理。
2. 各部门应明确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费用的统计、上报和管理工作。
3.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安全生产费用统计1. 统计内容(1)安全生产费用支出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设施设备购置、更新改造、维护保养、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
(2)安全生产费用收入情况:包括国家财政拨款、企业自筹、其他渠道等。
2. 统计方法(1)采用表格形式进行统计,表格内容应包括时间、项目、金额、责任人等。
(2)采用电子文档形式进行存储,确保数据安全、完整。
3. 统计周期(1)月度统计:各部门应于每月5日前上报上月安全生产费用统计报表。
(2)季度统计:各部门应于每季度第一个月10日前上报上季度安全生产费用统计报表。
(3)年度统计:各部门应于每年1月10日前上报上年安全生产费用统计报表。
五、安全生产费用上报1. 上报内容(1)安全生产费用统计报表。
(2)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说明。
2. 上报程序(1)各部门将安全生产费用统计报表和说明报送至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
(2)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3)安全生产费用管理部门将审核后的材料报送至单位领导审批。
(4)单位领导审批后,将安全生产费用统计报表和说明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
六、安全生产费用使用管理1. 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原则(1)依法合规: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2)专款专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用于安全生产领域,不得挪作他用。
新版《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宣贯
要 应填写施工单位名称。其中,分承包
内 工程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事故,凡分承 容
包工程单位为独立核算单位的,纳入分承包 工程单位统计;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纳入总 承包工程单位统计;凡未签订分包合同或分 承包工程单位的建设活动与分包合同不一致 的,不论 是否为独立核算单位,均纳入总承 包工程单位统计。
二是精简了统计报表有关指标;
三是调整了阶段统计报送方式;
四是调整了部分行业统计范围。涉及建筑施工行业变化如下。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应急〔2020〕93号
1.两个以上单位交叉作业时发生的事故,纳入主要责任单位统计。
2.建筑业事故的“事故发生单位”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
统计调查制度》的通知
应急〔2020〕93号
2020年11月25日,应急管理部印发新修订的《生产安全事故统计调查制
主 度》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调查制度》,修订主要遵循“统一、精简、规范”原则, 有以
要 内
下四个方面变化:
容
一是明确了统计一般原则规定;
3.因设备、产品不合格或安装不合格等因素造成使用单位发生事故,不论其责
主 任在哪一方,均纳救灾时发生的事故,纳入事故发生单位统计
容
5.雇佣人员在单位所属宿舍、浴室、更衣室、厕所、食堂、临时休息室等场所
因非不可抗力受到伤害的事故纳入统计。
解析: 总承包单位——未分包给独立法人单位, 分包业务有明确合同的,即为事故发生单位。 分承包单位——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在干 分包合同业务的,即为事故发生单位。 劳务派遣公司——不是事故发生单位。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通知
天津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应急管理局•【公布日期】2014.01.23•【字号】津安监管信〔2014〕5号•【施行日期】2014.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应急减灾与公共服务正文市安全监管局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通知各区县安全监管局: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通知》(安监总统计〔2013〕134号)的要求,新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从2014年1月开始执行,现就贯彻落实通知如下:一、贯彻执行新制度,规范报表填报工作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重要意义,积极主动地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工作。
统计相关人员要深入学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主要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详见附件主要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做到报表不漏、不缺,力求统计数据的准确及时。
同时,建立起与其他安全生产统计报表联系,增强报表之间的逻辑性。
二、明确报表上报时限,提高报送时效性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要求,行政执法统计报表上报使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管理系统软件,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由区(县)、市安全监管局逐级汇总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各区县安全监管局必须在每月(每半年或每年)3日前向市安全监管局报送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表(详见附件报表目录中各个报表的报送时间要求),市安全监管局在每月(每半年或每年)5日前将数据上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三、总结经验做法,撰写统计分析报告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建立“月统计、季分析”制度。
要认真总结本辖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经验、有效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出下一阶段工作安排和建议(详见撰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的基本要求)。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统计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统计管理制度一、背景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不断进步,安全生产已经成为国家和企业关注的重点。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信息的管理和统计,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统计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统计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企业对安全生产信息的报送和统计工作,以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稳定,并为企业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数据支持。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包括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
四、报送内容1. 事故报告:当发生事故时,企业应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事故的基本情况、人员伤亡情况、原因分析等。
2. 安全生产信息统计表:按照统一的格式和要求,定期向相关部门报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事故原因、人员伤亡情况等信息。
3. 安全生产风险评估报告:企业应定期进行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并向相关部门报送评估结果和相关整改措施。
4. 安全设备台账:企业应建立和维护安全设备的台账,包括设备的购置、维修、检测等情况,并定期报送给相关部门。
五、报送要求1. 及时性:企业应在事故发生后的24小时内报送事故报告,定期报送的统计信息应按照约定的时间进行报送。
2. 准确性:报送的信息应真实、准确地反映企业的实际情况,任何虚假信息都是严禁的。
3. 完整性:报送的信息应包括所需的全部内容,不得有遗漏。
4. 格式规范:报送的文件应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填写,并经过盖章或签名确认。
六、统计管理1. 相关部门应负责对报送的信息进行汇总、统计和分析,形成报告,并及时反馈给企业。
2. 企业应根据报告中的分析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3. 统计数据应用于行业和地方安全生产工作的评估和决策中。
七、监督和检查1. 相关部门应定期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企业报送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对违反报送要求的企业,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八、附则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统计管理制度的修订和解释权归相关部门所有。
以上是我根据题目《安全生产信息报送和统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所写的文章,希望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
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一、制度目的为有效规范安全生产举报工作,适时发觉并矫正安全生产违法和违规行为,保障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本单位订立《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全部涉及安全生产的部门、岗位,全部员工及外部举报人员。
三、职责分工1、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收集全部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并编制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
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收到的全部安全生产举报信息进行适时调查处理,向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3、员工:发觉或接到安全生产违法和违规行为举报,适时向本部门负责人或安全生产部门进行汇报和举报。
四、制度程序1、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收集任何员工、外部举报人员均可向本单位进行安全生产举报,安全生产部门负责收集全部举报信息,包括举报人的身份信息、举报内容、相关证据等内容,并在举报日期当日编制“安全生产举报登记表”一份。
2、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分类安全生产举报信息应依照不同的类型进行分类,并按要求记录在统计报表中。
安全生产部门会对举报信息进行初步筛选分类,并在相应的分类下填写统计表格。
3、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处理负责人应适时召开专门会议,对举报内容进行逐一调查核实,订立相应处理方案并实施,同时向安全生产部门报告处理结果。
若举报涉及重点安全生产事故或者执行项目的重点安全隐患,负责人在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自否认举报内容或乱证不清,必需依照有关规定报告并依法处置。
4、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的统计安全生产部门负责对全部安全生产举报信息进行统计编号,并在规定时间内对全部类别的安全生产举报信息进行汇总,订立一份“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
五、报表内容1、报表名称:安全生产举报信息统计报表2、报表编制时间:每月月末3、报表内容:1)汇总全部安全生产举报的实在情况,包括涉及部门、涉及内容和案件性质等信息。
2)统计全部安全生产事故的上报处理情况,包括上报时间、处理措施以及处理结果等信息。
安全统计报表制度(4篇)
安全统计报表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 目的安全统计报表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全面了解企业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掌握安全动态,为企业安全管理提供科学决策和参考依据,确保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2. 依据本制度的依据为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部门、岗位。
三、报表内容1. 事故统计报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类型、事故责任人、事故经过、受伤人数、损失情况等内容,并进行分析研究,归纳整理。
2. 隐患排查报表包括隐患排查的时间、地点、隐患类别、隐患等级、整改措施、整改责任人等内容,并进行分析研究,及时跟踪整改情况。
3. 安全教育培训报表包括安全教育培训的时间、地点、培训内容、培训人数、培训对象等内容,并进行分析研究,评估培训效果。
4. 安全设施设备检查报表包括安全设施设备的检查时间、地点、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情况等内容,并进行分析研究,保证安全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5. 安全生产投入报表包括安全生产投入的时间、项目名称、投入金额、投入用途等内容,并进行分析研究,确保安全生产资金的合理使用。
6. 安全生产责任分配报表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分配的时间、责任人、职责、完成情况等内容,并进行分析研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管理职责。
7. 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报表包括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的时间、地点、处理人员、处理内容、处置效果等内容,并进行分析研究,总结应急处置经验。
8. 其他相关报表根据实际需要,可以制定其他相关的安全统计报表。
四、报表填写和报送1. 填写要求报表应由专人负责填写,要求填写准确、完整、及时。
2. 报告周期报表的报告周期为月报和年报,每月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月报,每年底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年报。
3. 报送要求月报和年报应及时报送给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司领导,确保信息的畅通和反馈。
五、报表分析和研究1. 分析方法对报表内容进行分析和研究时,可以采用数据对比和趋势分析等方法,以及通过开展安全事故调查和隐患排查等工作,进一步深入分析研究。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通知
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布日期】2009.05.25•【字号】长安监管综字[2009]36号•【施行日期】2009.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安综合规定正文长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的通知(长安监管综字[2009]36号)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最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新修订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见附件),自2009年5月起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现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认真学习执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安全生产监管的重要内容,是指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的基础,是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表格样式、填报内容与原《报表制度》相比,做了一些修改,并且突出强调了执法统计制度的规范性,进一步丰富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的内涵,为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工作提供了更好的制度保证。
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要安排统计人员进行学习,认真研究填表说明,尽快掌握填报方法。
二、报送时限各县(市)、区(开发区)安监局务必确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报表报送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于每月2日前完成上月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报送工作(逢法定节假日可顺延)。
三、有关要求(一)各县(市)、区(开发区)局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
统计人员如有变动,应及时报市局协调处。
(二)为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未通过网络报送数据的县(市)、区(开发区),此次务必在最短的时间要尽快组织培训,掌握填报工作,及时上报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三)市局将定期公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报送工作情况。
对迟报、漏报、误报的,将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伪造、篡改数字的,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安全生产检查统计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统计制度安全生产检查统计制度一、总说明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安全生产综合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领导科学决策和指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基础之一。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原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进行了修订,制定了新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国家统计局以国统制〔2011〕113号文件予以批准执行。
一、报告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县级以上(含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全监管部门)和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二、统计内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的主要内容是:现场监督监察、事故隐患与重大危险源监督监察、行政处罚与罚款、查处事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及责任追究、非法违法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结案及责任追究、听证复议诉讼、新建改建扩建“三同时”、安全生产培训持证、安全生产许可持证和使用执法文书等情况。
包括执法统计报表和执法统计分析报告两个部分。
三、报表种类及填报单位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由基础A表、综合B表和监察C表构成。
基础A1-A10表由安全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填报。
综合B 表和监察C表由计算机应用系统生成,分别提供给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使用。
四、基础报表报送程序及时间要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实行分级管理。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
省级以下安全监管部门向上一级安全监管部门报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的次数和时间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确定;省级安全监管部门应于每月(每季度或每年)后5日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报送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
(详见报表目录中各个报表的报送时间要求)。
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统计。
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向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报告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统计基础报表的次数和时间由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确定;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应于每月(每季度或每年)后5日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计司报送有关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统计基础报表。
2022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
安生产“三同时”及平安生产许可证持证、平安生产培训持证、 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和平安生产行政执法文书运用等状况。包括执 法统计报表和执法统计分析报告两个部分。
三、报表种类及填报单位 平安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由基础 A 表、综合 B 表和监察 C 表构成。基础 A1-A9 表由平安监管部门或煤矿平安监察机构填报。 综合 B 表和监察 C 表由计算机应用系统生成,分别供应给平安监 管部门和煤矿平安监察机构运用。 四、基础报表报送程序刚好间要求 平安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实行分级管理。 各级平安监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内平安生产行政执法统计。 省级以下平安监管部门向上一级平安监管部门报告平安生产行政 执法统计基础报表的次数和时间由省级平安监管部门确定;省级 平安监管部门应于每月(每半年或每年)后 5 日前向国家平安监 管总局统计司报送有关平安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详见报 表书目中各个报表的报送时间要求)。 各级煤矿平安监察机构负责本辖区内煤矿平安监察执法统计。 煤矿平安监察分局向省级煤矿平安监察局报告煤矿平安监察执法 统计基础报表的次数和时间由省级煤矿平安监察局确定;省级煤 矿平安监察局应于每月(每半年或每年)后 5 日前向国家平安监 管总局统计司报送有关煤矿平安监察执法统计基础报表(详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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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书目中各个报表的报送时间要求)。 省级平安监管部门、煤矿平安监察局合署办公单位,应分别
以省级平安监管部门和煤矿平安监察局为单位,向国家平安监管 总局统计司报送平安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
五、统计分析报告及报送时间 平安监管部门、煤矿平安监察机构要在组织开展平安生产行 政执法统计数据填报工作的同时,仔细开展平安生产行政执法统 计分析,建立“月统计、季分析”制度。要仔细总结本地区、本 部门平安生产行政执法工作阅历、有效做法,分析存在问题,提 出下一阶段工作支配和建议。 省级平安监管部门、煤矿平安监察局每季度后 6 日前将《平 安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报告》或《煤矿平安监察执法统计分析 报告》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国家平安监管总局统计司。 六、统计要求 各级平安监管部门、煤矿平安监察机构要严格遵守《统计法》 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实事求是填报平安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 表,报送统计分析报告。 省级平安监管部门、煤矿平安监察局要督促指导基层单位按 时做好统计上报工作。要加强统计实力建设,组织开展统计培训、 统计数据审核与统计考核工作,确保统计数据质量和时效性。 七、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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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全生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制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培训提纲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2007年2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印发《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安监总统计[2007]48号),自2007年2月起执行。
怎样正确理解《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怎样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怎样进行安全生产执法统计分析?应着重理解和把握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什么是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一)执法统计的定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关于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量的统计,是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为统计对象,用一定数量的统计指标,综合反映、评价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对安全生产监督和监察执法效果进行的量化分析。
(二)执法统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工作的重要内容。
2、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指导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工作的基础。
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
4、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是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
(三)执法统计与事故统计的区别执法统计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自身执法工作量的统计,反映的是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具体的执法行为,统计的对象是其自身。
事故统计是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于执法对象所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统计,反映的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具体情况,统计的对象是其执法对象。
(四)讨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定义的意义1、找准执法统计工作的定位。
2、加深对执法统计报表制度的理解。
3、增强做好执法统计工作的信心。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指标体系(一)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指标体系的基本思路以《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现阶段我国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以行政执法行为为主线,按照统计学“可感知、可比较、可操作”的基本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指标体系,全面反映我国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状况,为安全生产监管和煤矿安全监察提供决策依据。
(二)建立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指标体系的原则1、突出安全监督监察执法行为特点。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行为为主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指标体系,科学反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2、突出安全监督监察执法工作重点。
适应安全监督监察执法需要,突出对高危行业领域监督监察执法特点,全面反映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重点工作情况。
3、突出绝对量指标与相对量指标相结合的特点。
建立绝对量指标与相对量指标有机结合的指标体系,科学合理的反映安全生产执法工作,客观评价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执法效果。
4、突出执法统计指标的统一性特点。
建立统一的安全生产监督监察执法统计指标体系,综合反映安全生产监督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情况。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指标体系的主要内容以行政执法行为主线,划分为10个大类、106个统计内容:第一类,安全生产现场监督监察反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其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辖区内煤矿矿井进行现场监察的基本情况。
有8个统计内容:本行政区或辖区内应监管监察生产经营单位个数、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所占比重;实际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个数、监督监察覆盖率;实际监督监察生产经营单位次数、监督监察复查率;全年计划监察煤矿矿井次数、监察计划完成率。
第二类,事故隐患查处反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查处事故隐患、查处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况。
有6个统计内容:查处事故隐患数、事故隐患整改数、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查处重大事故隐患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数、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
第三类,重大危险源监控反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的行政区内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辖区内的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
有3个统计内容:重大危险源个数、重大危险源监控数、重大危险源监控率。
第四类,安全生产行政处罚反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情况。
有4个统计指标:行政处罚次数、责令停产整顿生产经营单位数、提请关闭生产经营单位数、实际关闭生产经营单位数。
第五类,安全生产经济处罚反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经济处罚情况。
有4个统计内容:经济处罚次数、经济处罚罚款、实际收缴罚款、罚款收缴率。
第六类,安全生产查处事故反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调查处理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有6个统计内容:查处事故起数、结案起数、建议行政处分人数、建议给予党纪处分人数、移送追究刑事责任人数、事故按期结案率;第七类,安全生产持证反映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参加安全培训,持证上岗情况,以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人员培训持证情况。
有12个统计内容:应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数、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人数、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应培训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数、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人数、安全生产(经营)管理人员持证率;应培训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培训持证人数、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持证率。
安全监管、煤矿监察在册人员数、已取得执法资格证书人员数、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持证比率。
第八类,安全生产许可持证反映煤矿、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单位依法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或《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情况。
有7个统计内容:期末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个数、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年度内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个数、年度内受理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个数、年度内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个数、年度内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个数、年度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个数。
第九类,安全生产听证复议诉讼反映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组织听证会、行政复议和发生行政诉讼等情况。
有3个统计内容:听证会次数、行政复议起数、行政诉讼起数。
第十类,安全生产执法文书使用反映安全生产监督执法、煤矿安全监察执法使用执法文书情况。
有53个统计内容,其中:安全生产执法文书(34项):(略)。
煤矿安全监察执法文书(19项):(略)。
另外,对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指标还可以按其他方法分类:1、按照统计指标的性质,可分为:绝对量指标和相对量指标。
(1)绝对量指标:有92个,其中包括执法文书指标53个。
绝对量指标是需要填报的统计指标,分布在基础A表内。
其中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相关的有73个、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相关的有58个。
(2)相对量指标:有14个。
如: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所占比重、监督监察覆盖率、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重大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重大危险源监控率、罚款收缴率、事故按期结案率、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率、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等。
相对量指标不需要填报,由计算机应用软件计算生成,分布在综合B表和监察C表,直接用于执法统计分析。
2、按照统计指标所反映的具体内容,可分为:反映执法对象基本情况的指标、使用执法文书情况的指标和反映具体执法行为的指标。
(1)反映基本情况的统计指标:如:本行政区或辖区内应监管监察生产经营单位个数、重大危险源个数、应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数、安全监管、煤矿监察在册人员数等。
(2)使用执法文书情况的统计指标:监督执法文书34项和监察执法文书19项。
(3)反映具体的执法行为的统计指标:基本情况统计指标和执法文书使用情况统计指标以外的指标,都属于执法行为指标。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的主要内容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统计制度的规范化要求,《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制度》包括的主要内容是:(一)统计说明1、报告单位。
县级以上(含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2、统计内容。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的主要内容是:现场监督监察、事故隐患查处、重大危险源监控、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查处事故、安全生产持证、安全生产许可持证、听证复议诉讼和执法文书使用等情况。
3、报表种类及填报单位。
(1)执法统计报表包括基础A表、综合B表和监察C表。
(2)基础A1-A9表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填报。
(3)综合B表和监察C表由计算机系统生成,分别提供给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使用。
4、基础报表报送程序及时间。
(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实行分级管理。
(2)省级以下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向上一级安监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报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的次数和时间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确定。
(3)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于每月后6日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报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4)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与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合署办公单位,分别以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为单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报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
5、统计分析报告及报送时间。
(1)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认真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分析,在上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的同时,要及时上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报告》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分析报告》。
(2)省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于每月后10日前向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调度统计司报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分析报告》或《煤矿安全监察执法分析报告》。
(3)执法分析报告的报送方式:文件传真、电子邮件。
6、统计要求。
要严格遵守国家《统计法》的有关规定,按规定填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
对于不报、迟报和伪造、篡改数字的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7、制度实施。
自2007年2月起施行,以前印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报告规定和报表制度同时废止。
(二)基础报表(略)。
(三)指标解释和填表说明(略)。
(四)执法统计分析报告(略)。
四、怎样填报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统计基础报表(一)基础A1表1、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本行政区或辖区内应监管监察生产经营单位个数指县级以上(含县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监管的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个数(不含临时登记注册单位个数);或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辖区内煤矿矿井个数,以“个”为单位,填报期末数。
其中:(1)煤矿矿井、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数按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掌握的数据填报。
县级以上单位要注意避免统计数据重复汇总。
(2)煤矿矿井,指依法开办的具有独立生产系统的各类煤矿矿井(含建设矿井)。
暂按国有重点、国有地方、乡镇集体煤矿分类统计。
煤矿建设矿井按新建、改扩建矿井分类统计。
(3)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是指从事非煤矿矿产资源地质勘探、生产和采掘施工的企业(含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和集输),包括含有非煤矿矿山或者设有尾矿库的其他非煤矿山的矿山生产系统、尾矿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