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户担保人贷款卡办理要求.

合集下载

银行企业信用贷准入条件

银行企业信用贷准入条件

银行企业信用贷准入条件
银行企业信用贷准入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企业资质:银行会要求企业具备合法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基本条件,通常需要向银行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明文件。

2. 企业信用记录:银行会评估企业的信用记录,包括是否有逾期还款、贷款偿还等方面的不良记录。

通常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的企业更容易获得银行信用贷款。

3. 企业经营状况:银行会关注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企业的盈利能力、还款能力等。

通常对于盈利能力较好、现金流充足的企业更容易获得信用贷款。

4. 企业负债状况:银行通常会要求企业提供财务报表,以评估企业的负债状况。

企业的负债比例不宜过高,否则会影响银行对企业信用贷款的审批。

5. 抵押担保条件:银行通常要求企业提供适当的抵押物或担保措施来确保贷款的风险控制。

抵押物可以是企业的固定资产、股权等,担保措施可以是个人或其他企业提供的担保。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银行对企业信用贷准入条件可能有所不同,具体条件还需要根据不同银行的具体政策来确定。

办理贷款卡暨年审所需资料

办理贷款卡暨年审所需资料

办理贷款卡暨年审所需资料第一篇:办理贷款卡暨年审所需资料办理贷款卡暨年审所需资料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须提供有效证件复印件;二、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三、有效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身份证或外籍护照或回乡证等,第二代身份证需双面复印,下同);五、有效的《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正本复印件;六、企业最新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或《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证》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各出资单位证明材料(贷款卡编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各出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七、企业法人上年末及上季末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年审只需提供上年末报表);事业单位、企业非法人、个体工商户等无需报送财务报表;八、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九、中国人民银行要求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1、上级公司(集团公司/母公司)的证明材料(贷款卡编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法人代表家族企业各成员身份证及家族企业各成员单位的证明材料(贷款卡编码、营业执照)复印件;3、各被投资单位的证明材料(贷款卡编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上述各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

《贷款卡申请书暨年审报告书》(含电子模板),企业可到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领取或通过网络下载(网站地址向当地人民银行咨询)。

第二篇:办理贷款卡年审所需资料办理贷款卡年审所需资料营业执照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税务登记照正副本机构信用代码证开户许可证企业信用报告(银行盖章)报表刻碟法人身份证股东身份证经办人身份证第三篇:办理贷款卡年审业务所需资料办理贷款卡年审业务所需资料1. 申请书,签字盖章2. 基本信息和财务报表(负债,损益)复印件和CD光盘3.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税务复印件4. 开户行的开户许可证5. 验资报告,出资人身份证复印件6. 法人,企业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第四篇:贷款卡办理及年审所需资料贷款卡办理及年审需提供的资料重庆营管部征信管理处企事业单位:一、《营业执照》年审有效的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事业法人持年审有效的《事业法人登记证》正本或副本的原件和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为上级批文的原件和复印件。

银行担保贷款申请必要条件

银行担保贷款申请必要条件

银行担保贷款申请必要条件
1. 申请人资质:申请人需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且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

2. 财务状况:申请人需提供财务报表,证明其具备偿还贷款的能力,
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3. 贷款用途:申请人需明确贷款用途,且用途符合银行贷款政策和法
律法规要求。

4. 担保物:申请人需提供银行认可的担保物,如房产、土地、有价证
券等,且担保物价值足以覆盖贷款金额及可能产生的利息和其他费用。

5. 担保人:若申请人无法提供足够的担保物,可由第三方担保人提供
担保,担保人需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和偿还能力。

6. 贷款申请书:申请人需填写贷款申请书,详细说明贷款金额、期限、用途等信息,并签字确认。

7. 法律文件:申请人需提供相关的法律文件,如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

8. 银行要求的其他材料:根据不同银行的具体要求,可能还需要提供
其他相关材料或满足其他条件。

请注意,以上条件可能因银行政策、地区差异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具
体申请时应以申请银行的要求为准。

银行担保贷款条件

银行担保贷款条件

银行担保贷款条件
1.申请人的资质条件:银行通常要求申请人有稳定的经济来源和良好的信用记录,能够按时还款,并能够提供足够的抵押物或担保人。

2. 贷款金额和期限:银行会根据申请人的需求和风险评估情况,决定贷款金额和期限,并要求申请人提供详细的资料和财务报表。

3. 担保方式和要求:银行通常要求申请人提供抵押物或担保人,以保证贷款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担保物或担保人的价值和资质也会影响银行对申请人的信任程度。

4. 利率和还款方式:银行会根据申请人的信用等级和担保物的价值,确定贷款利率和还款方式。

申请人需按时还款,否则将影响信用记录和未来的借贷能力。

总之,银行担保贷款条件是非常严格和详细的,申请人需提供充分的资料和担保物,按时还款,以保证贷款的顺利和稳定。

- 1 -。

2024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 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

2024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 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

2024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银行贷款担保人一、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有哪些法律常识: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具备的条件如下: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合法的身世分量证明和婚姻状况证明;3、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4、稳定的收入来源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未能偿还贷款时,担保人应为贷款人偿还贷款本息。

5、银行贷款担保人一般需要提供的材料如下:(1)担保人本人二代身世分量证原件及复印件;(2)银行提供的工资流水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自己收入的凭证;(3)担保人填写好的担保承诺书,表示愿意为借款人提供担保,履行相应义务;(4)有抵押物的,要提供权属关系证明书;6、银行贷款担保人担保的方式如下:(1)一般保证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的,要经法院强制执行后,仍然不能实现债权,才能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2)连带保证责任,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只要债务人违约,银行就有权要求保证人承担偿还债务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三条机关法人不得为保证人,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法人、非法人组织不得为保证人。

第六百八十八条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

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二、2024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有什么样的法律责任贷款担保人条件是什么(一)担保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与本案无牵连;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二)保证人资格的特殊规定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但是,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厦门市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市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

厦门市国有企业担保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本市国有企业担保行为,有效控制担保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及其所投资的各级独资、绝对控股及具有实际控制权的相对控股企业(以下简称所投资企业)的担保行为,但不包括专业担保公司的担保业务及按揭销售中涉及的担保等具有日常经营性质的担保行为。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担保是指企业或所投资企业以担保人的信用或特定财产保障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的担保方式,指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所规定的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本办法所称的对外担保,是指企业及所投资企业对本企业和所投资企业范围之外的企业、社会组织、法人或非法人机构、自然人的担保行为。

第四条担保活动必须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审慎、规范、依法的原则。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五条市国资委对企业及所投资企业的担保履行下列监管职责:(一)依法制定担保管理相关规定;(二)批准企业及所投资企业对外担保事项和对所投资境外企业的担保事项;(三)对企业及所投资企业的担保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企业防范担保风险;(四)其他按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章程赋予的担保监管职责。

第六条企业对本企业及所投资企业的担保履行下列管理职责:(一)企业董事会按照章程的规定,决定企业的担保事项;(二)组织实施《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担保应用指引;(三)制定企业的担保管理制度,报市国资委备案,并组织实施;(四)对所投资企业的担保行为依法行使股东的决策权,督促并参与所投资企业担保管理制度的制定;(五)接受市国资委对企业担保管理工作的监督,负责对所投资企业担保事务以及风险防范工作的监督;(六)负责本企业及所投资企业担保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监控,及时采取措施防范担保风险;(七)负责向市国资委报告本企业及所投资企业的担保责任情况;(八)市国资委赋予担保管理的其他职责。

厦门公积金信用贷款条件及要求

厦门公积金信用贷款条件及要求

厦门公积金信用贷款条件及要求
一、条件
1.连续缴交公积金满6个月:申请公积金信用贷款的首要条件是申请人必须
连续缴交公积金满6个月,且目前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

2.个人征信良好: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个人征信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申请人需具备稳定的收入来源,以确保能够按时还款。

4.有按期还款能力:申请人应具备按期还款的能力,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还
款。

5.公积金账户状态正常:申请人的公积金账户状态需正常,无异常情况。

6.符合公积金贷款额度要求:申请人应符合厦门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贷
款额度要求。

7.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贷款用途证明:申请人需提供合法、有效的贷款用
途证明,以确保贷款用途的合规性。

二、要求
1.申请人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确保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申请,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

3.申请人在贷款期间应保持公积金账户的正常缴交状态,确保按时还款。

4.申请人应按时归还贷款本息,避免逾期等违约行为。

5.申请人应合理安排个人财务,确保贷款用途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公司担保管理制度

XXX有限公司担保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担保行为,完善担保业务内部控制,有效防范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12号——担保业务》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担保,是指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

担保形式包括保证、抵押和质押。

第二章对外担保的审批权限第三条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确保资产安全。

第四条公司对外担保审议审批。

会根据《公司章程》有关对外担保审批权限的规定,分别行使对外担保的决策权。

第五条须经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会审批。

须经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一)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二)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三)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第六条对外提供担保,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报公司审批。

第三章对外担保的程序第七条公司财务部负责受理对外担保申请,并且作为公司对外担保的归口管理部门,在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和执行过程中,主要履行如下职责:(一)对担保申请人进行调查、信用分析和风险评估;(二)办理对外担保的手续;(三)担保生效后,对被担保人进行跟踪、检查和监督;(四)负责对外担保项目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五)办理与对外担保有关的其它事宜。

第八条公司财务部受理对外担保申请,应要求担保申请人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一)担保申请书;(二)申请人基本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年检)、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贷款卡、公司章程、验资报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复印件(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和近期报表;(四)担保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经济评价报告;(五)担保项目有关的经济合同、协议以及特别要求的其他文件等;(六)担保项目有关的债务意向、还款计划及还款资金来源等情况说明;(七)申请人提供反担保的措施和相关资料;(八)不存在潜在的以及正在进行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的说明;(九)其它与担保项目有关的资料。

企业银行贷款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企业银行贷款的流程及所需材料

企业银行贷款的流程及所需材料1. 贷款申请:企业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2. 资质审查:银行对企业进行资质审查,包括对企业的注册资金、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进行评估。

3. 贷款额度确定:银行审核企业的资质后,确定贷款额度和贷款利率。

4. 材料准备:企业根据银行要求提交所需材料。

5. 材料审核:银行审核企业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的财务报表、资产证明、经营计划等。

6. 抵押评估:如果企业提供抵押物作为贷款担保,银行将对抵押物进行评估。

7. 合同签订:双方达成贷款协议后,签订贷款合同,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

8. 放款:企业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向银行提供相应的担保凭证,银行将贷款金额划入企业的账户。

9. 还款:企业按照合同的还款计划,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具体材料需求如下:1. 企业营业执照:用于验证企业的合法性和经营范围。

2. 法人身份证和企业负责人身份证:用于核实企业及法人代表的身份。

3. 企业银行流水:用于评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现金流状况。

4. 税务登记证:用于核实企业纳税情况。

5. 财务报表:包括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用于评估企业的财务状况。

6. 企业资产证明:包括房产证、车辆证书等,用于作为抵押物进行担保。

7. 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用于银行评估企业的经营前景和项目可行性。

8. 企业征信报告:用于评估企业的信用记录和还款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银行对材料的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企业在申请贷款前应与所选择的银行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材料需求。

对于较大额度的贷款,银行还可能要求进行现场调查和审核。

整个流程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企业需要提前规划和准备。

贷款审批材料

贷款审批材料

贷款审批材料
在贷款审批过程中,提交完整的审批材料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您需要准备的
材料清单: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如有)、学历证明、工作证
明等。

2.收入证明,包括近半年的银行流水、工资单、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等。

3.资产证明,包括房产证、车辆证、股票、基金等投资证明。

4.负债证明,包括信用卡账单、其他贷款合同等。

5.担保人信息,如有担保人,需要提供其身份证、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

6.其他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比如结婚证离婚证、子女出生证明等。

在准备这些材料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非常重要,任何造假行为都会对贷款审批产生不良影响。

2.材料的适时性也非常重要,尽量提供最近的材料,以便审批人员对您的实际
情况有一个清晰的了解。

3.对于一些特殊情况,比如收入来源不明确、信用记录不良等,需要提前做好
解释和补充材料的准备。

4.在提交材料时,建议尽量提供清晰、完整的复印件,以免影响审批的效率。

总之,准备贷款审批材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您认真对待。

只有准备充分、真实有效的材料,才能提高贷款审批的通过率。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祝您贷款顺利通过!。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银行贷款担保人需要提供什么材料

银⾏贷款担保⼈需要提供什么材料现在的⽣活中⾮常流⾏贷款,如助学贷款,购房贷款等。

贷款可以帮助⼈们解决⼀时的经济困难,让⼈们在⾜够长的时间内慢慢还清,缓解了⼀定的经济压⼒。

当然,银⾏贷款肯定是需要担保的,那么担保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呢?店铺⼩编为帮您答疑解惑,整理了如下相关信息,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银⾏贷款担保⼈需要提供的材料⼀、个⼈申请贷款担保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1、个⼈贷款申请报告;2、申请⼈⾝份证(复印件);3、户⼝簿(借款⼈、配偶复印件);4、⾮本地户籍⼈⼠提供有效居住证明、居住证或暂住证等(复印件);5、未婚证明(公司或街道开具证明);6、结婚证书(复印件);7、配偶的⾝份证(复印件);8、配偶同意贷款证明书;9、配偶同意房产抵押的证明书;10、法⼈代表⾝份证明及申请⼈收⼊证明(公司出具证明);11、房地产权证(复印件)、购房合同(复印件);12、企业法⼈营业执照》(复印件);13、《代码证》(复印件);14、《验资报告》(复印件);15、《公司章程》(复印件);16、年度及近三个⽉财务报表;17、公司上个⽉完税证明(包括营业税、增值税、所得税等复印件)。

⼆、企业申请贷款担保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企业申请本公司担保服务的,除如实填写《担保申请表》外,还要提供反担保措施。

反担保措施除提供反担保⼈(企业)外,还要提供固定资产抵押、业务托管、应收帐款代收、客户资料质押等⽅式。

1、企业(公司)设⽴时的有关批复、⽂件、验资报告;2、企业(公司)章程;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证(卡)、开户许可证;4、经审计的上年度、本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分析报告、资⾦流量表;5、近期财务报表,现⾦流量表;6、企业截⽌上⽉的应收账款明细;7、同意申请担保借款的⽂件(或董事会批准⽂件);8、法定代表⼈⾝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份证复印件、签字样本、简历;9、财务负责⼈简历;10、担保申请书(需载明企业概况、还款来源及可提供的反担保措施);11、担保期经营计划书和近期购销合同、定单复印件;12、特殊⾏业和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其它资料。

保证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保证担保贷款管理办法

新都桂城村镇银行保证担保贷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贷款保证担保行为,加强贷款保证担保管理,正确运用保证担保手段防范贷款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款保证担保是指保证人为借款人履行借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向我行提供保证担保,当借款人不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保证合同约定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条贷款保证担保管理的任务是通过建立健全贷款保证担保管理制度,恰当选择保证担保方式,完善保证担保手续,规范保证担保合同内容,强化贷后管理,努力实现保证担保债权,以提高贷款的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

第四条我行办理贷款保证担保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和我行有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保证贷款保证担保具有合法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贷款保证担保的合法性主要是指贷款保证担保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贷款保证担保的有效性主要是指在合法性前提下贷款保证担保的各项手续完备;贷款保证担保的可靠性主要是指所设贷款保证担保确有代偿能力并易于实现。

第五条贷款保证担保的范围由我行根据实际情况在保证担保合同中约定,原则上应当包括借款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第六条同一保证担保方式的保证担保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

同一笔贷款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我行一般不主动划分各保证人的保证份额;如果保证人要求划分保证份额的,双方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

第七条我行原则上应当采用统一文本签订保证担保合同。

我行需要对统一文本的条款作实质性删改或者不采用统一文本的,应当经有相应贷款审批权的风险管理部门审查同意。

第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区内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向我行申请本币各类贷款的保证担保。

第九条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可以作为借款人在我行贷款的保证人。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中国建设银行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目录1. 总则2. 贷款对象和条件3.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4. 贷款申请与审批流程5. 贷款用途与还款方式6. 贷款风险控制与贷后管理7. 法律责任与争议解决8. 附则1. 总则1.1 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中国建设银行(以下简称“我行”)特制定本办法,规范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助保金贷款”)的管理。

1.2 助保金贷款是指我行向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的,用于支持企业生产经营、扩大再生产的贷款业务。

1.3 本办法适用于我行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业务的申请、审批、发放、使用和贷后管理。

2. 贷款对象和条件2.1 贷款对象:依法设立、经营正常、具有还款能力的中小企业。

2.2 贷款条件:企业须具备以下条件:(1)在我行开立基本账户或一般账户;(2)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3)企业具备合法、稳定的经营收入来源,具备还款能力;(4)企业符合我行信贷政策和行业投向要求。

3. 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3.1 贷款额度:根据企业实际经营需求、还款能力及担保情况,单户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

3.2 贷款期限: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3.3 贷款利率:执行我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具体利率根据企业信用状况、贷款期限等因素确定。

4. 贷款申请与审批流程4.1 企业向我行提交助保金贷款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4.2 我行对申请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审核企业资质和贷款条件。

4.3 审核通过后,我行与贷款企业签订贷款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4.4 贷款发放:我行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发放至企业在建行开立的账户。

5. 贷款用途与还款方式5.1 贷款用途:贷款资金用于企业生产经营、扩大再生产等合法经营活动。

5.2 还款方式:贷款企业按照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

6. 贷款风险控制与贷后管理6.1 我行对贷款企业进行贷后管理,监督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确保贷款安全。

信用卡单位担保新规:2024年专项协议一

信用卡单位担保新规:2024年专项协议一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信用卡单位担保新规:2024年专项协议一本合同目录一览1. 信用卡担保概述1.1 信用卡担保的定义1.2 信用卡担保的类型1.3 信用卡担保的期限2. 单位担保规定2.1 单位担保的定义2.2 单位担保的条件2.3 单位担保的程序3. 2024年专项协议3.1 专项协议的签订3.2 专项协议的内容3.3 专项协议的效力4. 担保责任与义务4.1 担保人的责任与义务4.2 担保人的权利与利益4.3 担保人的责任限制5. 信用卡使用与管理5.1 信用卡的使用规定5.2 信用卡的管理责任5.3 信用卡的违规处理6. 担保风险控制6.1 风险识别与评估6.2 风险控制措施6.3 风险应对策略7. 担保变更与终止7.1 担保变更的条件7.2 担保变更的程序7.3 担保终止的规定8. 争议解决方式8.1 争议的解决途径8.2 争议的解决时间8.3 争议的解决费用9.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9.1 合同的生效条件9.2 合同的终止条件9.3 合同终止后的处理10. 合同的修订与补充10.1 合同的修订条件10.2 合同的补充内容10.3 合同修订与补充的程序11. 保密条款11.1 保密信息的定义11.2 保密信息的保护期限11.3 保密信息的例外情况12.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2.1 合同适用的法律12.2 法律适用的一致性12.3 法律适用外的争议解决13. 合同的签订与送达13.1 合同的签订地点13.2 合同的签订日期13.3 合同的送达方式14. 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附件14.2 合同的补充协议14.3 合同的修改记录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信用卡担保概述1.1 信用卡担保的定义1.2 信用卡担保的类型本合同涉及的信用卡担保类型包括:一般担保和专项担保。

一般担保是指担保方对持卡人所有信用卡交易承担担保责任;专项担保是指担保方对持卡人特定交易或特定期间内的交易承担担保责任。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工商银行•【公布日期】1996.02.01•【文号】工银办[1996]21号•【施行日期】1996.02.01•【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银行业监督管理正文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工银办(1996)2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现将《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一、各行要结合《商业银行法》、《担保法》、《贷款通则(试行)》、《政策性住房信贷业务管理暂行规定》、《商业银行自营住房贷款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政策法规,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总行房地产信贷部反映。

二、各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房地产信贷部备案。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个人住房保证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试行)》及有关金融和房改法规政策的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借款人购建修住房时以借款人或第三人(作为保证人)能自主支配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物的一种贷款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归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作为补偿。

第三条办理贷款必须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国家的房改政策和银行的有关信贷规章、制度、原则,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

第二章贷款的对象和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

第五条贷款条件,借款申请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合法的居留身份;二、具有固定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三、信用良好,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并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归还贷款本息的保证人;五、对个人发放用于购买自住住房的贷款,借款人的住房购买价格基本符合贷款行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师评估价值;六、对个人发放用于修建自住住房的贷款,要求借款人已取得所修建住房的土地使用权,且土地使用权终止时间不早于贷款合同终止时间;贷款项目已经取得当地建设行政部门和城市规划部门的批准;七、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有住房存款户(如在中国工商银行开立有住房公积金专户,公积金存款可与住房储蓄存款余额合并计算,但需持有公积金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存款余额至少占购买住房价格或修建住房投资额的30%,存款期必须在半年以上,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或先于银行贷款投入修建住房。

委托贷款条件及需要材料

委托贷款条件及需要材料

委托贷款条件及需要材料委托贷款的委托人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政府部门或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在申请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

委托贷款的借款人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并通过年检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二)持有人民银行核准颁发并通过年检的贷款卡(按规定不需要办理贷款卡的企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外),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在申请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一般存款账户或专用存款账户;(四)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已经全部偿还;(五)委托人要求的其他条件如委托人认为借款人需提供第三方担保的,担保人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担保人由委托人指定;(二)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或虽然有过不良信用记录,但不良信用记录的产生并非由于主观恶意且已经全部偿还;(三)具有担保资格和相应的担保能力。

委托人需提交委托贷款申请书,其内容主要包括委托人、借款人和担保人基本情况、委托贷款金额、资金来源、期限、利率、用途、担保方式、还款来源及方式等。

客户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需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一)委托人应提供的资料1、委托人身份证明(政府部门提供单位公函,工商企业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税务登记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其户口本);2、工商企业需提供公司章程;3、根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要求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提供的同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4、书面授权委托书;5、委托人预留印鉴和有权人签字样本;6、委托人关于委托贷款资金来源以及贷款资金用途和贷款利率的说明材料;(二)借款人应提供的资料1、借款人身份证明(工商企业提供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和有效税务登记证明,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登记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其户口本);2、通过年检的贷款卡(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明;3、根据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要求应由股东(大)会、董事会或其他有权机构提供的同意办理委托贷款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4、借款人预留印鉴和有权人签字样本;5、贷款投向的相关证明文件,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还需提供有权部门的许可证、核准书或备案文件;6、偿还贷款资金来源的说明材料;(三)担保人资料。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工银发[1997]88号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工银发[1997]88号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印发《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通知(1997年7月3日工银发[1997]8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计划单列市分行,长春、杭州金融管理干部学院:为做好贷款担保工作,保障我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总行制定了《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对《担保法》已明确的内容,本办法一般没有列入,而是侧重于对贷款担保操作、管理的基本步骤提出要求。

因此,各行在具体操作上必须严格遵照《担保法》的规定和本办法的要求执行。

二、本办法与《贷款通则》和《中国工商银行资产风险管理办法》配套实施。

实行贷款担保管理制度,在风险管理的原则、贷款风险权数和对贷款风险防范的基本要求等方面都应与上述办法一致。

三、要注意处理好本办法与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的关系。

各行在使用总行印发的借款及担保合同文本时,可以根据需要和本办法的规定增设有关条款,但不得改变本办法的基本要求。

对贷款担保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法律和规章制度上既无规定又未禁止的,可以在合同中约定。

四、各行要注意了解、掌握《担保法》和本办法实施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调查研究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总行反映。

附: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正确运用担保手段防范贷款资产风险,规范贷款担保行为,加强贷款担保管理,根据《商业银行法》和《担保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贷款担保,是指银行在发放贷款时,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以保障贷款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应到当地人民银行去办理,具体流程、所须资料和要求如下:
一、贷款卡发卡对象
凡需要向各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办理承兑汇票、信用证、授信、保函和提供担保等信贷业务的法人企业、非法人企业、事业法人单位和其他借款人,均须向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注册地的中国人民银行各城市中心支行或所属县支行申请领取贷款卡。

二、贷款卡发放与管理机关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总行授权,人民银行各城市中心支行及所属支行是贷款卡管理机关,负责发卡、延续和各项监督管理。

三、申领须知
(一)申领贷款卡的企业(单位)、个人,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填报数据拷盘后,到注册地人民银行办理申请领卡手续。

(二)不同类型借款人携带下列证件到人民银行办理申请领卡手续:
1、企业办卡指南
⑴《贷款卡申请书》;
⑵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限于法人企业授权的非法人企业)原件及复印件;
⑶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企业的《注册资本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或有关注册资本来源的证明材料;
⑹领卡时上年度及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并须加盖公章;
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⑻高级管理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⑼股东身份证明复印件;
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⑾国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⑿地税《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
⒀企业法人章程;
⒁如法人代表为境外投资者且授权境内人员全权处理相关事宜时,该企业除带上述资料外,还须携带授权委托书。

2、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卡指南
⑴《贷款卡申请书》;
⑵《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或上级批文原件及复印件;
⑶已办理当年年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⑷人民银行核发的《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⑸领卡时上年度及上月的《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并须加盖公章;
⑹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行政机关筹建办公楼、医疗卫生部门购买设备等融资需要;敬老院等由民政部门批准的经营性社区类组织;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村级经济组织等机构请比照事业单位办理领卡手续,并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4、符合《证券公司股票质押贷款管理办法》借款人条件的证券公司;经核准有担保业务的金融类企业法人授权的经营性金融机构等请比照企业办理领卡手续,并提供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贷款意向书。

5、个人办卡指南
⑴凡个人作为担保方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担保时须办理贷款卡。

⑵申办者在市政府网站上下载《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现金流量表》,填报数据拷盘后,携带以下证件,到注册地人民银行办理申请领卡手续:
①《贷款卡申请书》;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贷款意向书。

中国人民银行对上述资料审验无误后,从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核发贷款卡。

贷款卡由领卡单位、个人自行保管。

四、与金融机构发生哪些业务,必须凭贷款卡办理
1、凡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贷款展期,以及办理信贷登记范围内的其他信贷业务,如承兑汇票的签发、信用证的开立、银行保函的开立及解除和授信额度的增减、期限变动等,均须由借款人持贷款卡到金融机构办理。

如涉及担保业务的,还应同时将提供担保的企业贷款卡一并送贷款金融机构。

2、办理业务前,金融机构必须凭贷款卡登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借款人资信情况查询;业务发生后,应及时在《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登记。

3、金融机构办理信贷业务查验借款人贷款卡时间,最长不超过十五天。

五、办卡地点(人民银行辖内分支机构)。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