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森林公园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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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林业局关于加快森林公园发展的意

林场发[2006]261号

颁布时间:2006-12-21发文单位:国家林业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林业局,国家林业局各直属单位:

森林公园建设事业,是保护和利用森林风景资源,为社会提供良好森林游憩服务,不断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生态文化和健康消费需求的一项重要社会事业。做好新时期森林公园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对于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进一步加快我国森林公园建设事业的发展步伐,现提出如下意

见。

一、加快我国森林公园发展的紧迫性和重要性

1.森林公园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森林公园建设事业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一个对各类森林风景资源进行保护和开发利用的建设管理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与发展,有效保护了我国多样化的森林风景资源,有力地促进了国家生态建设和自然保护事业的发展,在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户外游憩需求的同时,直接推动了林业产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和社会区域经济的发展,走出了一条不以消耗森林资源为代价,充分发挥森林生态、社会、经济三大效益促进林业

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2.加快森林公园建设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要求。森林公园是自然保护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林业向社会提供多种生态产品和服务的重要形式,是新时期我国林业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森林的游憩利用功能是森林具有的多种重要功能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社会对保护森林风景资源、扩大森林游憩功能利用的要求越来越迫切。加快森林公园建设步伐,不断拓展林业保护的领域和产业发展的空间,促进森林多功能利用方式和林业为社会服务方式的根本转变,不仅是经济社会发展对林业的主导需求向以生态需求为主、多功能利用转变的必然要求,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客观需要。

3.森林公园建设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森林公园建设的定位不明确、发展滞后,尚有大量珍贵的森林风景资源没有被纳入有效保护的范围;保护和利用的矛盾突出,一些地方在经济建设中破坏资源的现象十分严重;管理体制不顺,经营机制不活,法律制度不健全,基础设施薄弱,严重制约了森林公园建设事业的发展及其社会经济效益的充分发挥。森林公园建设管理的状况与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民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以及整个林业建设指导思想根本转变的要求已不相适应,必须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方向、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把我国森林公园建设推向一个新的阶段,更好地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新时期森林公园建设指导思想及目标任务

4.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坚持“以政府为主导”和“以人为本、严格保护、科学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基本方针,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领导、强化管理,不断提高效益水平,把森林公园建设成为促进保护自然、推进产业发展、弘扬生态文化的坚强阵地,为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贡献。

5.目标任务。力争到2010年,全国森林公园总数达到2800处,规划总面积达到3900万公顷,使我国林业建设区划范围内各类具有重要意义的森林风景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公园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游客接待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形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备的森林风景资源保护、

管理和利用体系。

三、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全面加快森林公园建设的步伐

6.合理调整森林资源主导功能利用布局。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对林业主导需求转变的具体要求,在组织对各类森林风景资源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把环境优美,自然景观和人文景观集中,具有一定规模和具备一定区位条件地域的森林,确定为以提供欣赏和游憩服务为主的特种用途林,纳入森林公园规划建设和管理的范围,实行科学的分类经营和主导目标利用。各地要根据建设发展的实际需要,对不同区位条件下森林的主导功能和经营方向进行合理调整,有计划地开展风景林营造和对现有林的景观改造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国以游憩利用为主的森林比重,不断扩大对公众开放的森林空间,充分发挥森林公园在保护自然生态景观多样性和为公众提供良好森林游憩服务以及开展科普和生态文化教育等方面的功能,真正把森林公园建设当作一项重要的社会事业,全面纳入我国现代林业建设发展的总体目标加以推进,使林业的多种社会、经济和生态效益

得到更好的发挥。

7.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各地森林风景资源的特点和分布状况,结合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的要求,认真做好森林公园建设的总体布局规划。按照山脉、水系的自然分布,对各类森林风景资源进行系统整合,合理设置森林公园,逐步改变目前主要按行政区划建立森林公园的状况。要把建设森林公园与各地城乡建设发展规划有机地结合起来,城市周围特别是大中城市周围集中连片的森林资源,凡具备一定条件的,都应当有步骤地纳入森林公园建设规划范围。要在理顺产权利益关系的基础上,鼓励集体或个人将其经营管理的具备一定景观利用条件的森林资源,纳入到森林公园建设开发体系中来。使广大林农真正成为森林公园建设和森林旅游开发的受益主体,引导他们走一条不以消耗和破坏森林资源为代价、有效利用森林多功能、多效益的脱贫致富之路。

8.规范审批管理和加快重点森林公园建设。要在全面规划的基础上,将一批森林风景资源集中、景观品位较高、规模较大、交通区位条件较好、影响辐射面较广的森林公园,纳入重点规划建设,以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各类森林公园的全面发展。继续实行森林公园设立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三级分级审批制度,按照国务院412号令“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国家级森林公园的设立按照《国家级森林公园设立、撤销、合并、改变经营范围或者变更隶属关系审批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由国家林业局审

批。

四、加强森林风景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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