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物业管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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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和指导,维护业主合法权益,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社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安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进行物业管理活动的组织和个人。

第三条物业管理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政策,依法获得相关许可和资质。

第四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建立和健全物业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执勤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章物业管理组织第五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当按照居民自治、物业公司经营原则,合理确定物业管理方式和组织形式。

第六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当设立管理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组织居民参与物业管理事务的讨论和决策,并接受居民监督。

第七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明确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服务时间等。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有良好的信誉和服务能力,与物业管理组织签订合同,并提供规范的服务质量承诺。

第三章物业管理内容第九条物业管理内容包括对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修缮和更新,对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及安全防范工作。

第十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当建立健全公共物品借用、共用设施预约等管理机制,确保公共资源的合理利用。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当加强对业主和居民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当制定并执行消防安全管理方案,定期组织消防演习,提升消防安全能力。

第四章物业管理收费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服务费的征收应当合理合法,不得损害业主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费用应当按照楼栋、住户等因素,合理确定,且收费标准应当公示清晰,不得随意调整。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组织应当依法收取物业管理费用,并详细列明收费项目和金额,提供发票和相关财务报表。

第五章物业管理监督第十六条人民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

第十七条居民有权对物业管理组织的服务质量和管理行为提出意见和投诉,并有权要求物业管理组织作出解释和纠正。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全国物业管理条例》全文全国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物业管理工作,促进社区和谐稳定,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利的原则,保障业主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第四条物业管理机构是指依法成立的,负责执行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单位。

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并为业主提供必要的服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公示管理制度、服务事项、资费标准等信息,接受业主监督,并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听取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小区物业档案、资金账目等相关资料,确保信息安全。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八条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环境卫生保洁、安全保卫、设备设施维修、公共设施管理等内容。

第九条物业管理服务费应当合理、公平、透明,由业主根据公示的标准按照公式计算和缴纳。

第十条物业管理服务费收取后,应当用于小区公共事务管理、设施维护等用途,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服务应当主动向业主提供必要资讯,协助解决相关问题,及时回应业主的咨询和投诉。

第四章业主权益保护第十二条业主有言论自由和知情权,有权了解物业管理情况、参与决策和监督,对物业管理机构提出合理要求和建议。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按时向业主公开物业管理情况,接受监督,并向业主报告小区发生的突发事件。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机构不得随意调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得限制业主合理的权益。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保护业主合法权益,禁止侵犯业主财产,严禁擅自处置业主财物。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监督机构应当依法对物业管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积极配合监督机构的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不得妨碍监督机构履行职责。

2023年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2023年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

2023年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便利、高效原则,为业主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物业服务。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注重节约资源、环境保护,推动绿色低碳建设。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物业管理企事业单位、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参与物业管理工作,并提供相关政策和经费支持。

第六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尊重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依法保护产权,促进社区和谐稳定。

第七条物业管理应当加强与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安全防范机制,确保小区安全。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八条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 环境卫生:保持小区内公共区域的清洁、整洁,及时清理垃圾,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二) 内外墙及楼道清洁:定期清洗小区大门、楼道、走廊、电梯等公共区域,保持整洁。

(三) 绿化养护:负责小区内绿化的修剪、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工作,维护小区良好生态环境。

(四) 供水供电:负责小区供水供电设施的维护保养,提供正常供应,并定期检查和维修。

(五) 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小区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巡逻、巡检,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六) 客户服务:提供及时、周到的服务,接受业主投诉、咨询,并积极处理反馈。

(七)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

第九条物业服务应当根据小区具体情况,制定物业服务计划,并及时向业主公布。

第十条业主有权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提供物业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或业主委员会应当按时提供。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的费用由业主根据物业管理资费标准交纳,经业主大会审议决定,缴费应当及时准确。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示物业服务收费资费标准和收费情况,接受业主监督。

第三章物业管理机构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包括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

2024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2024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物业管理条例第三章本合同目录一览1. 物业管理范围与内容1.1 物业管理区域1.2 物业管理内容2. 物业管理公司职责2.1 物业管理公司的基本职责2.2 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3. 业主权益与义务3.1 业主权益3.2 业主义务4. 物业费用与支付4.1 物业服务费用4.2 维修基金4.3 费用支付方式5. 物业维修与保养5.1 物业维修范围5.2 物业保养内容6. 物业安全管理6.1 物业安全管理职责6.2 物业安全管理制度7. 物业服务合同的变更与终止7.1 合同变更7.2 合同终止8. 违约责任与争议解决8.1 违约责任8.2 争议解决方式9. 物业服务合同的签订与解除9.1 合同签订9.2 合同解除10. 物业服务质量与监督10.1 服务质量标准10.2 监督与评价11. 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11.1 合同期限11.2 续约方式12. 物业服务合同的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3. 物业服务合同的适用法律与争议解决13.1 适用法律13.2 争议解决方式14. 其他条款14.1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条件14.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物业管理范围与内容1.1 物业管理区域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物业、办公楼、停车场等。

具体物业范围以《物业管理区域划分规定》为准。

1.2 物业管理内容物业管理内容包括:物业设施设备维护、物业管理、物业安全、环境卫生、绿化养护、家政服务等。

具体服务内容以《物业管理服务内容规定》为准。

第二条物业管理公司职责2.1 物业管理公司的基本职责物业管理公司应按照《物业管理条例》和合同约定,履行物业管理职责,确保物业的正常运行和业主的合法权益。

2.2 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内容(1)物业设施设备维护:包括楼房、水电设施、消防设施、电梯等设备的日常巡检、维修和保养。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行为,促进物业管理服务的提高,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保障城市环境的整洁有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对住宅、办公楼、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各类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和维护。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二章物业权益第四条物业权益指业主对其所拥有的不动产及其附属设施享有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

第五条物业权益受法律保护,禁止侵犯业主的物业权益。

第六条物业权益的具体内容和范围,根据物业管理合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

第三章物业管理机构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应的人员、设备和经费。

第八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管理制度,确保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第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与业主充分沟通,听取业主意见,共同决策相关事宜。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十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维修保养、清洁卫生、安全防范、绿化景观、公共设施维护等。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物业管理规则,明确各方权责,确保管理服务的公平合理。

第十二条业主应按照物业管理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共同维护物业的管理秩序。

第五章物业费用第十三条物业费用由业主按照合同约定缴纳,用于物业管理服务和设施设备的维护费用。

第十四条物业费用应当公示,且不得超过合理范围。

第十五条物业费用的具体缴纳方式和期限,由物业管理机构与业主协商确定。

第六章物业管理的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物业管理应当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各界和业主的监督。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违法行为将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附件一:物业管理合同范本附件二: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章程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物权法:即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是规定了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限制和消灭等各种法律关系的一部法律。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

《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成都市的物业管理,保障业主和公共利益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住宅、商业、办公、公共设施等各类物业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坚持依法、公正、公开、高效原则,注重以人为本、和谐共赢,提高服务质量,确保物业管理的秩序和效果。

第四条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物业管理的监督和管理,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专业化发展。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五条物业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 小区内的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维修等。

(二) 小区内的道路、停车场、消防设施等的管理和维护。

(三) 小区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门卫巡逻、安全防范等。

(四) 小区环境卫生管理,包括垃圾处理、污水处理等。

(五) 小区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和更新。

(六) 业主大会和业委会的组织与管理。

(七)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服务内容。

第六条物业服务的收费应当按照合理、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具体标准由物业管理单位与业主协商确定,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物业管理机构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是以法人独立存在的企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形式。

物业管理机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经营性和非经营性的双重属性。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立物业管理机构,违反规定设立的,应当予以取缔并承担法律责任。

第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设立明确的组织架构,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第四章业主权益保护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确保其享有按期获取物业相关信息的权利。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业主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和回复业主的投诉,并定期公布投诉处理情况。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不得限制业主行使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业主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向业主提供及时、准确的物业相关信息,并定期公布物业管理情况和财务收支情况。

物业管理条例 审计方案

物业管理条例 审计方案

物业管理条例审计方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指导思想为了依法、规范和有效地管理和维护房地产物业的运营秩序,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城市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由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居民组织、业主委员会等组织进行管理的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型的房地产物业。

第三条目的和原则本条例的目的在于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促进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高效、有序进行。

管理物业的工作必须依法、规范、公正、透明进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尊重和保护业主的私人财产权利。

第二章物业管理第四条物业管理的目标物业管理的目标是为业主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和工作环境,维护物业的安全与良好状态,提供高质量的物业管理服务。

第五条物业管理内容物业管理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防范、环境卫生、设施设备维护、绿化养护、安全检查、社区活动策划等管理工作。

第六条物业管理责任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全面、尽职尽责地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保障物业管理服务的规范、高效进行。

第七条业主的义务业主应当配合物业管理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工作,不得妨碍和干扰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管理活动。

第八条物业管理费业主应当按照公共区域的面积或者套数,缴纳物业管理费,用于维护和改善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章物业管理机构第九条物业管理企业物业管理企业应当依法登记并具有相应的资质,具备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能力和条件。

第十条居民委员会居民会应当依法成立,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对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协助。

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十一条安全防范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加强对小区内安全风险的管控,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业主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第十二条环境卫生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加强对小区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定期对公共区域进行清洁、消毒等工作,保障业主的健康和舒适。

第十三条设施设备维护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做好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

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物业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物业管理,保障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物业管理活动。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利益。

第五条业主、住户、物业公司和政府部门应当共同参与物业管理,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第六条物业管理应当依法进行,不得违法乱纪,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七条物业管理应当注重民主参与,充分听取业主和住户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物业管理范围第八条物业管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养护和管理;2. 小区安全防范工作;3. 小区环境卫生保洁;4. 小区公共秩序的管理;5. 物业费的收取与使用;6. 与住户的日常沟通和服务;7. 其他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作。

第九条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内容,履行相应的物业管理职责。

第十条业主和住户应当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规定,积极配合物业公司的工作。

第三章物业管理机构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应当建立专门的管理机构,由物业公司负责具体运行。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配备专业、有责任心的管理人员,并定期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公开、透明的管理制度,确保工作的公正和规范。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业主和住户公布工作情况,接受监督。

第四章物业费用第十五条物业费用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和标准进行收取。

第十六条物业费用的使用应当专款专用,用于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和管理。

第十七条物业费用的使用应当公开透明,接受业主和住户的监督。

第十八条物业公司不得私自调整物业费用的标准,必须经过业主大会的讨论和决定。

第五章物业安全第十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小区安全的监控和防范。

第二十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灾害事故应急预案,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第二十一条住户应当配合做好小区安全工作,如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私开窗户等。

物业法全文2023

物业法全文2023

物业法全文202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护业主权益,提高住宅小区的生活质量,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住宅小区、商业用地、办公楼宇、工业园区等不同类型的不动产。

物业管理服务由物业公司或物业协会负责执行。

第三条物业管理的原则是公开、公正、公平;按需提供服务;业主自治和物业公司或物业协会协商一致。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尊重和保护业主的合法权益;(二)提供公共设施和服务,保障居民的生活需求;(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社会责任;(四)推行节能环保、可持续发展的管理理念;(五)开展规范、透明的财务管理。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五条物业公司或物业协会的基本服务内容包括:(一)提供公共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及更新;(二)提供安全保卫、消防、环境卫生等公共服务;(三)制定公共场所秩序管理规定,维护社区安宁;(四)履行配套设施监管和维修责任;(五)提供物业咨询、投诉处理等服务。

第六条物业公司或物业协会可以根据业主需求,提供增值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代收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相关费用;(二)提供安保、保洁、绿化等增值服务;(三)开展社区活动,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合作;(四)提供社区商业服务,方便居民的日常购物需求;(五)为业主提供法律法规、法律咨询等服务。

第三章物业管理机构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注册,符合相关条件,经许可机关审批才能开展物业管理活动。

第八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设立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组成,负责物业管理规章制度的制定、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物业服务合同,并与业主签订;合同内容应明确服务范围、服务标准、费用结构等内容。

第四章物业管理费用第十条物业管理费用由物业公司或物业协会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提供情况和业主需求合理确定,并经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费用应当向业主公示,公示内容应包括费用构成、费用标准、费用支付方式等。

物业管理条例(2024修订)

物业管理条例(2024修订)

物业管理条例(2024修订)引言物业管理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城市化的不断推进和人口增长的加速,物业管理的需求也日益增长。

为了有效管理和维护社区的公共设施和服务,保障居民的良好居住环境,政府不断修订和完善物业管理条例。

本文将介绍2024年修订后的物业管理条例,以期为社区居民、业主以及物业管理公司提供更好的管理指导。

第一章总则本章规定了物业管理条例的目的与适用范围。

其中明确了物业管理的原则,包括服务、公平、公正、安全、高效等。

同时,条例还规定了居民和物业管理公司的基本权利与义务,以及居民自治委员会的组建与管理。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本章主要针对物业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组织结构进行规定。

修订后的条例要求每个小区都应设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小区业主及居民自愿组成,并通过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

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小区内的管理细则,监督物业公司履行管理职责,维护业主权益。

第三章物业管理公司本章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的管理和运营。

修订后的条例明确了物业管理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日常设施维护、公共区域清洁、安全管理以及基本服务提供等方面。

同时,修订后的条例还加强了对物业管理公司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明确了物业管理公司的经营许可和年度考核制度。

第四章公共设施和服务本章主要涉及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服务的管理。

修订后的条例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负责定期检查和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对于设施的更新改造和维修费用的分摊等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规定,确保公共设施的良好使用与维护。

第五章居民权益保障本章重点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

修订后的条例规定了居民的基本权利,包括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

条例还规定了物业管理公司不得侵犯居民的合法权益,如私自搜查、违规收费等行为,对违规公司进行处罚和赔偿。

第六章纠纷处理本章主要针对物业管理纠纷的处理机制进行了规定。

修订后的条例设立了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负责处理居民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

大学校园物业管理制度

大学校园物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大学校园物业管理,保障校园内师生员工的生活、工作和学习环境,维护校园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园物业管理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住宅区、办公楼、教学楼、图书馆、体育馆、食堂、宿舍楼等。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遵循“以人为本、服务至上、安全第一、环保节能”的原则,确保校园环境整洁、安全、和谐。

第二章物业管理范围第四条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校园内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绿化、保洁、秩序维护;2. 校园内各类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的维修、保养和更新;3. 校园内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和维修;4. 校园内车辆停放、交通秩序的管理;5. 校园内公共安全、消防、防灾减灾等工作;6. 校园内水、电、气等能源的供应和管理;7. 校园内通讯、网络等设施的管理。

第三章物业管理机构及职责第五条成立校园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校园物业管理的决策、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六条物业管理委员会下设物业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物业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实施校园物业管理计划;2. 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物业管理活动;3. 监督物业管理服务质量;4. 收集、整理、分析物业管理数据;5. 处理物业管理投诉和纠纷;6. 负责校园物业管理档案的管理。

第四章物业服务要求第八条物业服务应满足以下要求:1. 环境卫生:校园内公共区域每日进行清扫,保持环境整洁;2. 绿化养护:定期对校园内绿化区域进行修剪、施肥、病虫害防治等;3. 设施设备维护:确保各类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及时修复损坏设备;4. 交通秩序:规范校园内车辆停放,维护交通秩序;5. 安全保障:加强校园安全防范,定期进行消防、防灾减灾演练;6. 能源管理:合理使用能源,降低能源消耗。

第五章物业管理费用第九条物业管理费用按照国家规定和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十条物业管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物业服务费;2. 设施设备维护费;3. 环境卫生费;4. 绿化养护费;5. 安全防范费;6. 其他相关费用。

物业管理方案条例最新版

物业管理方案条例最新版

物业管理方案条例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小区管理,提高物业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维护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依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物业管理方案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建筑物的具体情况,由物业管理单位根据管理需要和业主户需求而制定的管理方案。

第三条物业管理方案适用于小区内的住宅、商业、公建等用房,包括但不限于住房、公共设施、绿化等。

第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保障小区内的安全、卫生和秩序。

第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物业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服务质量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委员会等组织形式,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和协调。

第七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定期向业主户公开管理工作的情况,接受业主和住户的监督。

第二章物业管理范围第八条物业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维护小区内的公共设施和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正常使用;(二)保障小区内的交通、绿化、照明等设施的完好和美观;(三)维护小区内的安全和秩序,防止火灾、盗窃等事故的发生;(四)协调、处理住户之间的纠纷和矛盾,保持小区内的和睦氛围;(五)组织和开展小区内的文体、娱乐活动,促进邻里关系的融洽;(六)制定小区内的公共事务管理办法,规范住户的行为规范。

第九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小区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管理方案,明确管理范围和管理责任。

第十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管理需要,适时调整管理范围和管理措施,不断提升管理水平。

第十一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合理利用人力、物力、财力,提高管理效率和质量。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强化服务意识,切实保障业主和住户的合法权益,提高居民的满意度。

第三章物业管理机构第十三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设立管理机构,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建立健全管理体系。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设立物业管理部门,负责小区内的日常管理工作,维护小区的正常秩序。

第十五条物业管理单位应当设立技术维修部门,负责小区内设施设备的检修和维护工作。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

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和促进四川省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保护业主合法权益,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依据《物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四川省内的物业管理行为,包括商业物业、住宅小区、写字楼等不同类型的物业。

第三条基本原则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依法履行物业管理职责,为业主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服务。

第二章物业服务内容第四条基础服务物业管理单位应提供基本的保洁、绿化、安保、维修等服务,确保物业公共部分的良好状态和正常运行。

第五条代收代付物业管理单位应代为收取业主的物业费、公共维修基金等费用,并按规定使用及支付有关费用。

第六条纠纷调解物业管理单位应协助业主解决物业相关的纠纷,推动和维护良好的业主关系。

第三章物业管理机构第七条组织形式物业管理单位可以设立营业性机构、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等形式,来进行物业管理工作。

第八条职责与义务物业管理机构应按照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履行好物业管理职责,保障业主权益,维护社区秩序。

第九条人员管理物业管理机构应合理配置物业管理人员,保证业主的日常服务需求得到满足。

第四章业主权益保护第十条信息公开物业管理单位应及时向业主公开物业管理相关信息,如管理费用标准、服务内容等。

第十一条投诉渠道物业管理单位应设立有效的投诉渠道,接受业主的投诉,并及时处理解决。

第十二条行为规范物业管理单位在履行管理职责过程中,应尊重业主意见,不得滥用职权或实施侵权行为。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法行为物业管理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的,由相关行政部门依法给予处罚,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民事赔偿物业管理单位因违反法律规定而给业主造成损失的,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十五条信用记录物业管理单位在履行管理职责过程中,如发生严重失职、违法违规行为,将被列入物业行业信用黑名单。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其他规定其他未尽事宜,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予以执行。

2023年《物业管理条例》

2023年《物业管理条例》

2023年《物业管理条例》本为2023年《物业管理条例》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及适用范围1.1 目的为规范和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保障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推动社区的和谐稳定发展,制定本条例。

1.2 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我国物业管理行业的相关活动。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第二条物业管理机构的设立2.1 物业管理机构的类型根据不同类型和规模的物业区域,设立不同类型的物业管理机构,包括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

2.2 物业管理机构的法律地位物业管理机构具有法人资格,享有相应的权益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3.1 公共区域的管理物业管理机构应负责对小区内的公共区域进行日常维护和管理,包括绿化、道路、公共设施等。

3.2 安全管理物业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巡视和安全教育,确保小区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3.3 环境卫生管理物业管理机构应组织协调小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定期进行清洁、垃圾清运等工作。

3.4 社区服务物业管理机构应提供相关服务,如居民活动、社区文化建设等,促进居民之间的沟通和交流。

第四章物业费用收取与使用第四条物业费用的收取4.1 物业费用的种类物业管理机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收取维修基金、公共维护基金等物业费用,用于小区的维护和管理。

4.2 物业费用的收取方式物业管理机构应确保物业费用的收取方式合法合规,明确收费标准和收费周期,并向业主提供相应的收费明细。

4.3 物业费用的使用物业管理机构应按照相关规定,合理使用物业费用,用于小区内的公共设施维修、环境卫生管理等活动。

第五章业主权益保障第五条业主大会5.1 业主大会的召开业主大会应定期召开,由物业管理机构组织召开,议题包括物业管理工作的评估、决策等。

5.2 业主大会的决策业主大会的决策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经过合法程序进行。

...附件:1. 《物业管理机构设置及运营标准》2. 《物业费用收费办法》3. 《居民安全管理制度》4. 《环境卫生管理规定》5.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机构:指负责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包括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等。

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

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

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本文档为深圳市物业管理条例范本,以下为详细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规范深圳市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和使用人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物业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深圳市行政区域内的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宇等各类物业区域的管理。

第二章物业权益第四条物业权益包括对物业的所有权、居住权、使用权等权益。

物业所有权归业主所有,但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第五条物业权益的保障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一)物业区域的安全、卫生、环境等基本设施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二)物业服务的提供和管理,包括公共区域的清洁、绿化的维护、安保等;(三)物业费用的征收和使用的公开透明。

第三章物业管理机构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二)具备相应的管理和服务能力;(三)依法承担对物业区域的管理和维护责任;(四)依法履行与业主和使用人签订的管理服务协议。

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一)维护物业区域的秩序和安全;(二)提供基本的公共服务,如绿化、清洁、安保等;(三)组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和管理;(四)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征收物业管理费用并合理使用;(五)处理业主之间或业主与物业管理机构之间的纠纷。

第四章物业服务管理第八条物业服务包括日常维修、公共设施管理、安全管理等。

物业管理机构应根据物业区域的特点和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并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

第九条物业服务管理的具体内容包括:(一)小区公共设施的维护与管理,包括绿化、道路、停车场等;(二)日常维修和报修服务,包括水、电、燃气等设备的维护;(三)安全管理和消防服务,包括安保人员的配备和巡逻、火灾预防等;(四)垃圾清运和环境卫生的管理等。

第五章物业费用管理第十条物业管理机构依法征收物业费用,并进行公开透明的使用。

2023版《物业管理办法》

2023版《物业管理办法》

2023版《物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规范物业管理行为,维护业主利益,保障共有部分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在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工业园区等地设立的物业管理机构和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相关人员。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及人员第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注册,并具备管理相关资质。

应当配备合格的物业管理人员。

第四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熟悉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具备较强的服务意识和管理能力。

应当接受相关培训,提升自身素质。

第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维护社区的安全、卫生和环境。

不得进行违法乱纪行为。

第三章:物业管理责任第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履行以下责任:1. 维护小区的公共设施和基础设施,确保其正常运行。

2. 组织小区的安全防控工作,保障业主和居民的人身安全。

3. 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工作和绿化管理。

4. 协助业主解决日常生活、环境卫生等问题。

5. 及时提供物业费用的收费明细和使用情况。

第七条物业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责任:1. 提供优质的服务,满足业主和居民的合理需求。

2. 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小区安全和秩序。

3. 维护小区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工作。

4. 积极处理业主和居民的投诉和意见。

5. 定期向业主公开物业费用的收费明细和使用情况。

第四章:物业费用管理第八条业主应当按照规定缴纳物业费用,用于维护共有部分设施设备的运行和管理。

第九条物业费用的收取方式应当合理公正,不得存在强制性捆绑销售和不合理高额收费。

第十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及时公开物业费用的收费明细和使用情况,接受业主的监督。

第五章:争议解决第十一条对于物业管理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调解等方式解决。

如无法通过协商解决,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六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废止之前的相关规定。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当密切关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变化,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版)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版)

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全文完整版)【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南京市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和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文明社区建设,根据《物权法》、《城市房屋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市辖区内各类住宅小区、商业物业、办公楼宇等物业管理范围。

第三条物业管理应坚持依法、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落实居民自治和社区共治的理念,推动物业管理服务更好地满足业主和居民的需求。

第四条物业管理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信息分享,提供便利,提升服务质量和居民满意度。

第五条物业管理应加强与业主和居民的沟通,及时回应和解决业主和居民的诉求,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第六条物业管理应成立独立的物业管理机构,负责小区内的物业管理工作。

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具备相应资质,确保管理人员具备相关职业素质和管理能力。

第八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做好小区内各项管理工作。

第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制度,规范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效率。

第十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积极与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等社区组织合作,共同推进社区治理。

第三章居民管理第十一条居民应遵守社区公约,共同维护小区内的良好环境和秩序。

第十二条居民应按时交纳物业管理费用,保证物业管理机构提供的基本服务。

第十三条居民应依法保护共有设施和物业设备,不得损坏或侵占。

第十四条居民应积极参与社区活动,促进邻里关系和谐,共同营造文明社区。

第四章物业服务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提供以下基本服务:小区内的安全防范、环境卫生维护、设施设备维修等。

第十六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建立投诉反馈机制,及时受理和处理居民的投诉和建议。

第十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业主大会、居民代表大会等制度化活动,听取业主和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及时公布小区内的管理规定、费用标准等信息,保障业主和居民知情权。

【2】第一章适用范围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南京市辖区内各类住宅小区、商业物业、办公楼宇等物业管理范围。

物业管理03物业管理机构

物业管理03物业管理机构

目录 退出
物 业 管 理
目录 退出
1.业主大会的成立(三)
Property
——业主大会成立的指导、协助与监督Management
《物业管理条例》:
➢ “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应当在物业所在地 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 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 员会。″
与业主共同居住的亲友 物业的租户
目录 退出
物 业 管 理
目录 退出
3.业主的权利
Property Management
权利
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关事项提出建议
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2/3以上的 业主同意)
物 业 管 理
目录 退出
(三)业主委员会
Property Management
概念
业主委员会是一个物业管理区域中长期存在、代表业 主行使业主自治管理权的机构,是业主自我管理、自我教 育、自我服务,实行业主集体事务民主制度,办理本辖区 涉及物业管理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社会性自治组织。
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公告;筹备组应 当自组成之日起90日内完成筹备工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1.业主大会的成立(二)——成立流程
Property Management
物 业 管 理
(3)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最重要的内容有: ➢ 表决通过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 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

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物权法关于物业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制定,旨在规范物业管理活动,保护物业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第二章:物业管理机构和物业管理服务第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和经验。

物业管理机构可以是专门机构、企事业单位以及业主委员会等形式。

第三条:物业管理服务包括物业项目的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环境卫生清洁、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

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根据物业项目的特点和需要,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和管理办法。

第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与物业所有权人签订物业管理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管理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内容:物业管理范围、服务内容、费用标准、违约责任等条款。

第五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向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提供物业管理服务报告,公开管理信息,接受监督。

第六条:物业费用由物业所有权人按照法定比例分摊支付。

物业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制定物业费用的收取标准,并向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明示。

第七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向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收取物业费用,并向其提供明细账目和发票。

第八条: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应当按时交纳应付的物业费用,不得拖欠或逃避支付。

第四章:物业设施设备管理第九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检查和维护物业设施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对于出现故障或损坏的设施设备,应当及时修复或更换。

第十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物业设施设备的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安全性和可用性。

第五章:物业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一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清洁物业环境,保持其整洁和卫生。

第十二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定期检查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行情况,及时清理垃圾,并采取措施防止垃圾滋生恶臭。

第十三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制定物业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物业项目的安全。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物业项目的安全防范措施,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安全出口等设备的运行情况。

第七章:违约责任第十五条:物业管理机构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此给物业所有权人及住户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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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乙方应当暂时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一般不超过3个月,双方的权利
义务继续按本合同执行”。2011年2月10日,业主委员会书面通知
物业公司,“合同到期后将不再续签下一年度合同”,物业公司的
工作人员签收了书面通知。而且,按照合同约定,在新的物业服务
企业接管物业前,老物业公司应暂时继续提供三个月的物业服务。
之后,业主委员会选聘出了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并要求原物业服务
(4)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
(5)有权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服务业务
(6)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服务 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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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是否可以将物业管理的专项服务 委托给专业公司
北京某物业公司是国家最早一批成立的物业公司,业绩显著,深受 业主好评。某小区拟新选聘一家物业公司,上述物业公司成为首选 对象。经谈判,业主大会形成决议,同意该公司为小区提供物业服 务,服务期限为两年。该物业公司进驻接管小区后,业主反映普遍 较好。某天,业主委员会主任发现在门口站岗的保安着装为“北京 保安”。经询问,小区保安系“北京某保安服务公司”的员工,保
20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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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条例》 第四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
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 给他人。
《合同法》 第四百条 受托人应该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
可以转委托。转委托经同意的,委托人可以就委托事务直接指示转 委托的第三人,受托人仅就第三人的选任及其对第三人的指示承担 责任。转委托未经同意的,受托人应该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 担责任,但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的 除外。
(2)由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房管所转制而来的物 业服务企业。由于其转制时间不长,行政色彩较浓。
(3)由大中型企事业单位自行组建的物业服务企业。 其管理对象多为单位自管物业,福利色彩较浓。
(4)按照公司法要求,由社会上的公司、个人发起组建的, 通过市场竞争取得物业管理权的物业服务企业。
(5)由街道办事处组建的物业服务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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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从“建管分离”走向物业管理的和谐
1.在“自建自管”模式下,由开发商自行组 建的物业服务企业存在“先天不足”
2.开发商与物业服务企业的“血缘关系”为 解决物业管理纠纷带来难度
3.“自建自管”模式也不利于物业服务企业 的自身建设和在物业服务市场中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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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业主委员会调查,在小区管理混乱的背后,是物业管理服务的不 到位和严重违规。该小区原本由A物业公司进行管理,而在2006年 ,A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服务全部转包给了B物业公司。在转包以后 ,A、B两家物业公司对B物业公司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以及小区其他 收入进行利润分成。而这种转包行为成了业主和物业公司争议的 焦点,因为这直接压缩了真正服务于小区的物业公司的利润空间, 导致服务质量下降。业主委员会将该情况反映到了政府相关部门, 请求依法处理物业公司。本案中,A、B两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违规行 为呢?物业公司之间能否转包物业管理服务业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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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物业服务企业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含义
根据《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第2条,物业服 务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从事 物业服务活动的企业。具体来说,物业服务企业是按 法定程序成立并具有相应资质条件,专门从事永久性 建筑物及附属设备设施等物业以及相关和周边环境 管理工作,为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或 工作环境,具有独立的企业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
企业推出物业服务区域。经多次催促未果,业主委员会将原物业服
务企业北京某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被告退出小区,向
原告移交物业服务用房和相关设施设备资料,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
2021负/3/1担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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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物业公司拒不撤出小区怎么办?(2/2)
物业公司辩称:原告起诉被告撤出小区所依据的解聘决议因违法而无 效;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权利义务的 行使应由全体业主承担;选聘与解聘物业公司应召开业主大会并经过 占有总建筑面积一半以及全体业主人数的一半的双过半数业主的同 意,方能通过;业主委员会没有提前召开业主大会,也没有益合法的方 式征求业主的意见。因此,他们不同意退出小区。
为解决“自建自管”模式存在的弊端,建设部在 1999年召开的全国物业管理工作会议上及时提 出:“各地要尽快引入竞争机制,推行物业管理招投 标。住宅小区在物业服务企业负责管理前,由房地 产开发企业负责管理。”2003年颁布的《物业管 理条例》也明确规定:“国家提倡建设单位按照房 地产开发与物业管理相分离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的 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国家 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 选择物业管理企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应当 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 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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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按股东出资形式划分
按股东出资形式的不同,物业服务企业可分为有限 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4.按经营服务方式划分
(1)委托服务型物业服务企业。该类企业接受多 个产权人的委托,管理着若干物业乃至整个小区,其 物业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相分离的。
(2)自主经营型物业服务企业。该类企业受上级 公司指派,管理着其自主开发的物业,物业产权属于 上级公司或该类企业,并通过经营收取租金、获取 利润。其物业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相统一的,常见于 商业大厦、办公楼、工业厂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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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物业服务企业的特征 1.经营性 2.专业性 3.统一性 4.平等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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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物业服务企业的性质
首先,物业服务企业是独立的企业法人 其次,物业服务企业属于服务性企业 再次,物业服务企业在某种程度上承担着某些
行政管理的特殊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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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业服务企业的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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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国物业服务企业模式的变迁
(一)“自建自管”模式的出现及其背景
1994年颁布的《城市新建住宅小区管理办法》 (建设部第33号令)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确定社 会化、专业化和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模式为中国住 宅小区管理的基本模式。
然而,物业服务企业在当时不仅全国范围内没有几 家,甚至在一些大中城市还是空白。为解决上述问 题,政府及时提出“谁建设、谁管理、谁负责”的 政策,引导、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组建物业服 务企业,直接负责所开发项目的物业管理,这就是 “自建自管”模式。
第三章 物业管理机构
第一节 物业服务企业 第二节 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会 第三节 物业管理的相关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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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物业管理机构
学习目标 通过对本章的学习,学生应掌握如下内容: 1.物业服务企业的含义、权利和义务; 2.业主、业主大会与业主委员的含义、权利和
义务; 3.物业管理的相关机构。
(3)综合性物业服务企业。该类企业不仅直接接手物业, 从事管理工作,还提供物业顾问服务,适应性强。
6.按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划分
按是否具有法人资格,物业服务企业可分为具有企业法人 资格的物业管理专营公司或综合公司和不具有企业法人资 格,以经营其他项目为主,兼营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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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洪斌:龙湖物业服务的三层价值
在北京的龙湖花盛香醍小区,业主陈先生乔迁新居,邀请了40多位 朋友到家里聚会。项目物业处得知情况后,提前了解了前来祝贺的人员、 车牌号等情况。聚会当天,当这些车辆进入小区的时候,秩序维护队员敬 礼放行,50米一个岗哨,并有专人指引车辆停入专用的车位。物业处还派 出了专业的吧员到业主家里端茶倒水,请星级酒店做冷餐,按成本价提供 给业主。结果业主陈先生的朋友从进门开始,就一直处于兴奋的状态,不 断地感慨“你的房子真好,物业服务真好”,让业主陈先生很有面子,受 到了尊贵的待遇。后来,在这些来访的朋友中,先后有20多人购买了龙湖 的房子。
1.按投资主体的经济成分划分
按投资主体经济成分的不同,物业服务企业可分为全民、 集体、联营、三资、私营等类型。
2.按组建渠道划分
(1)由开发商投资设立的分支机构。主要管理的物业
对象是由上级公司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这类物业服务 企业最大的优势在于项目来源有保障,同时对项目运行的 全过程有所了解,便于与开发商进行协调。
(8)物业服务委托合同终止时,必须向业主委员会
移交全部租用房屋,以及物业管理档案、财务等资
料和本物业的公共财产,包括服务费、公共收入积
累形成的资产。业主委员会有权指定专业审计机
构对物业管理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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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物业公司拒不撤出小区怎么办?(1/2)
2009年7月1日,某商品房小区业主委员会(甲方)代表小区全体业
《物业管理条例》明确提出的“建管分离”模式 预示着物业管理行业逐步走向规范。几年来,“建 管分离”模式取得了明显进展。
202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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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服务办法对物业实 施服务
(2)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有关规定收取服务 费
(3)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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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按物业服务企业内部运作方式划分
(1)管理型物业服务企业。该类企业除主要领导人和各 专业管理部门的业务骨干外,其他如保安、清洁、绿化等 各项服务,往往通过合同形式交由社会上的专业化公司承 担。这类公司的人员人数适中、办事精干。
(2)顾问型物业服务企业。该类企业由少量具有丰富物 业管理经验的人员组成,不具体承担物业管理工作,而是以 顾问的形式出现,收取顾问费。这类公司的人员少但素质 高。
安公司接受物业公司委托后前来提供保安服务。业主委员会主任 找到物业公司的负责人后被告知,“为节约成本,物业公司已将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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