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权法的讲义第三讲共26页文档
第三讲 受教育权
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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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规定
➢ 《世界人权宣言》第26条第3款:父母对子女 所受教育种类有优先选择的权利。
➢ 《经社文公约》第13条:缔约国“尊重父母 和(如适用时)法定监护人的下列自由:为 他们的孩子选择非公立的但系符合于国家所 可能规定或批准的最低教育标准的学校,并 保证他们的孩子能按照他们自己的信仰接受 宗教教育和道德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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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8
接受义务教育在当代民主社会中应该定性 为儿童的权利,而不是义务:
• 二战后教育理念的转变,接受教育已成为人 人平等享有而由各国政府保障的基本人权
• 受教育既是权利又是义务的观念已引起权利 理论的困惑和混乱,并逐渐被否定
• 权利义务观混淆了权利本身及其相对应的义 务
• 义务教育阶段的是未成年人,其义务由监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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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8
特点
1. 受教育权最根本的属性是学习权 2. 受教育权的根本目的是发展人的
个性、才智和身心能力,获得平 等的生存和发展机会
3. 受教育权的主体是所有公民
4. 受教育权的义务相对人是国家 5. 受教育权实现的主要途径是国家
积极提供均等的受教育条件和机 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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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获得公正评价权 2、获得学业证书学位证书权
案例
2020/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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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永诉北京科技大学 拒绝颁发毕业证、学位证行政诉讼案
1994年9月,原告田永考入被告北京科技大学下属的应用 科学学院物理化学系,取得本科生学籍。1996年2月29日,田 永在参加电磁学课程补考过程中,随身携带写有电磁学公式的 纸条,中途去厕所时,纸条掉出,被监考教师发现。监考教师 虽未发现田永有偷看纸条的行为,但还是按照考场纪律,当即 停止了田永的考试。北京科技大学于同年3月5日按照“06 8号通知”第三条第五项关于“夹带者,包括写在手上等作弊 行为者”的规定,认定田永的行为是考试作弊,根据第一条“ 凡考试作弊者,一律按退学处理”的规定,决定对田永按退学 处理,4月10日填发了学籍变动通知。 返回 2020/10/18
人权法讲义第三讲
南北朝
南北朝(420年-589年) 概述 南北朝时期是两晋以后中国历 史上一个分裂时期,从公元420 年开始,到589年北隋灭南陈结 束,共169年。 公元420年,东晋大将刘裕 废掉东晋皇帝自立,国号宋。 此后160 多年间,南方先后经 历了宋、魏;公元439年,统一 黄河流域。6世纪前期,北魏分 裂为东魏和西魏。此后,东魏 为北齐所代替。西魏为北周所 代替。历史上把这北方的五个 朝代总称为北朝。
(二)对民族自决权的解读
第一,民族自决权是有条件的,有一个“但书”。
《非殖民化宣言》:“任何旨在部分地、全面地分裂一 个国家的团结和破坏其领土完整的企图都是与联合国宪 章的目的和原则相违背的”。另外,按照国际法的有关 规定,民族自决权中的“公民投票自决”,只适用于殖 民地、托管地、非自治领地,以及原本就是独立的民族 和国家。 民族自决权反对的是不合理的民族压迫,而不是得到国 民和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某个国家的主权。民族自决权 并不意味着可以无原则地鼓励去分裂主权国家,因为国 际法是国家集体意志的表达,没有哪个国家会愚蠢到参 与制定一个国际公约来鼓励本国的分离主义运动。
第二,民族自决权是历史产物,是为解决特定的 时代任务而凝聚起来的国际社会共识 1918年威尔逊提出民族自决权,是针对当时空前 惨烈的民族压迫而言的,具有特定的时代背景, 而一战前后,也正是民族独立运动的第一次高峰 (第二次高峰出现在二战之后,第三次高峰出现 在冷战后)。 二战之后,殖民地人民争取解放和独立成为重大 的时代任务,因此联合国把民族自决权赋予殖民 地人民。而目前世界各国的领土疆界基本固定, 时代任务转向了和平与发展,得到国际社会广泛 支持的分离主义运动并不多。
北京市酒仙桥
国际人权法讲解共23页
21、要知道对好事的称颂过于夸大,也会招来人们的反感轻蔑和嫉妒。——培根 22、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愈
23、一切节省,归根到底都归结为时间的节省。——马克思 24、意志命运往往背道而驰,决心到最后会全部推倒。——莎士比亚
25、学习是劳动,是充满思想的劳动。——乌申斯基
国际人权法讲解
1、战鼓一响,法律无声。——英国 2、任何法律的根本;不,不成文法本 身就是 讲道理 ……法 律,也 ----即 明示道 理。— —爱·科 克
3、法律是最保险的头盔。——爱·科 克 4、一个国家如果纲纪不正,其国风一 定颓败 。—— 塞内加 5、法律不能使人人平等,但是在法律 面前人 人是平 等的
人格权法完整版教学课件-整套教程电子讲义(最全最新)
人格权法与知识产权法关联密切,人格权早期是被视作著作权中的精神性权利而受到法 律保护的,著作权中的署名权也与人格权的关系非常密切,甚至被称为著作人格权。不过,知 识产权法和人格权法毕竟是两个不同的法律领域,二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1、调整对象不同。 2、调整的原则和方法不同。 3、责任方式不同。
第三节 人格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维护人格尊严原则 二、法定性与开放性相结合的原则 三、合理限制原则 四、全面保护人格权原则 五、依法自主决定原则
第四节 人格权法的渊源
一、宪法中有关人格权的规范 二、《民法典》中有关人格权保护的规范 三、特别法关于人格权的规定 四、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有关人格权的规范
尽管人格权与财产权存在上述联系,但二者仍存在明显区别:权利主体不同;权利客体 不同;权利的取得不同;权利性质不同;保护方式不同。
第六节 人格权与相关民事权利
三、人格权与知识产权
人格权与知识产权有着密切的联系,但人格权和知识产权是两种不同的民事权利,应当 在法律上对二者加以区别:
1、专属性方面的区别。 2、需要一定的物质载体的区别。 3、权利客体的区别。 4、权利产生的区别。 5、与人格的联系方面的区别。
第二节 人格权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二、人格权法与侵权责任法
人格权编与侵权责任编之间虽然关系密切,但二者仍然存在明显的区别,具体而言: 1、规范内容不同。 2、是否具有确权功能不同。 3、是否可以具体确认每一项具体人格权的权能不同。 4、能否规定人格权的利用、行使等规则不同。 5、保护方法不同。
第二节 人格权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第一节 人格权法的概念和特征
二、人格权法的调整对象
(一)人格权法调整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人格关系 (二)人格权法调整的是以人格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 (三)人格权法调整的是以人格权的享有、保护和行使为内容而形成的社会关系 (四)人格权编调整的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而不是人对自身的关系
《国际法上的人权》课件
具体的国际人权公约
国际人权公约包括但不限于《世界人权宣言》、《妇女权利公约》和《防止 酷刑公约》等,致力于保障人们在各个领域的权利。
国际人权法的落实与监督
1
国家履行责任
国家有责任通过立法、机构和政策来保护和促进人权。
2
国际机构监督
联合国及其各专门机构负责监督国家人权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援助。
3
公民社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动力
公民社会组织通过舆论监督、维权行动等方式推动人权的落实和改善。
国际人权法的挑战与前景
全球化带来的挑战
全球化的影响使国际人权法面临新的挑战, 如跨国公司责任、难民保护等问题。
发展中的前景
国际社会对人权的意识提高以及国际合作的 推动有望为人权法的进一步发展提供良好的 前景。
结论和总结
国际人权法是保护人们基本权利的关键机制,其落实和监督需要全球各方的 合作和共同努力。
《国际法上的人权》PPT 课件
本课件将详细介绍国际法中的人权问题,并探讨国际人权法的定义、基本原 则、具体公约以及落实与监督情况、挑战与前景等内容。
人权的定义
人权是指个人因其作为人类而享有的普遍、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这些权利保障了个体的自由、 尊严和公平待遇,如言论自由、平等权利等。
国际人权法的概述
国际人权法是一套规范国际社会行为的法律规则,旨在保护人们的基本权利。它由一系列国际公 约和法律文件组成,涵盖各个方面的人权保护。
国际人权法的基本原则
1 普遍性和不可分割性
人权适用于所有人,无论其国籍、种族、性别或其他身份特征。
2 平等和非歧视性
所有人享有相同的权利,不受歧视。
3 自由和尊严
个人有权自由行使其权利,并受到尊重和保护。
人身权法教学课件
第一讲 导论
人身、人身权
一、人身与人身权
(一)人身的含义 1.人体 2.人身权概念中的人身:人格与身份 (二)人身权 人格权和身份权的统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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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格与人格权
(一)人、民法上的人、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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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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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时代民法中的人格模式:
homo 生物学意义上的人 caput 自由民 家父 罗马的市民 法律意义上的“人”
身份权 亲 属 法 外 身 份 权
身 体 权
健 康 权
生 命 权
姓 名 肖 人 名 隐 信 权 身 和 像 自 誉 私 用 名 由 称 权 权 权 权 权 权
其 他 人 格 权
配 偶 权
亲 权
亲 属 权
荣 誉 权
著 作 人 身 权
监 护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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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权法在民事法律中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98---102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则》 若干问题的意见 《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名誉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 干问题的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 干问题的解释》
2、区别 (1)身份权与人格权的法律作用不同。 人格权以维护自然人、法人的法律人格为 其基本功能,使之实现人之所以为人的法律效 果。身份则是维护以血缘关系组成的亲属团体 中人的特定地位及相互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维护民事主体对某种具有身份关系的事物的支 配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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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身份与身份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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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身份与身份权
(一)身份 1、身份概念的沿革。随着社会变迁,身份的 概念涵义也发生了变化,逐渐由特权与权力变 为平等的权利与义务,由狭隘的特权变为普遍 的权利。
人权法知识点
人权法知识点人权法是指规范保护人类的基本权利和自由的法律体系,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在当今社会,人权法已经成为国际社会共同遵循的法律准则,对于维护公民的尊严和权益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以下将介绍一些人权法的基本知识点,让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首先,人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普遍性、不可剥夺性、不歧视性和不可分割性。
普遍性是指人权适用于所有的人,不分种族、性别、宗教或国籍;不可剥夺性是指人权不受侵犯和剥夺,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干涉;不歧视性是指人权适用于所有人,不得因人的性别、种族、语言、宗教、政治或其他地位的差异而加以区别对待;不可分割性是指各项人权之间彼此相互关联,不可分割,必须同时加以保护。
其次,人权法的主要内容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
政治权利包括言论自由、集会示威权、宗教信仰自由等;经济权利包括工作权、教育权、医疗卫生权等;社会权利包括社会保障权、环境权、住房权等;文化权利包括文化自由、文化参与权、文化遗产权等。
这些权利的体现使得每个人都能够享有尊严和自由,获得平等的机会,参与社会生活。
再次,人权法的适用范围包括国内法和国际法。
国内法是指各国制定的相关人权法律规定,如宪法、法律、法规等;国际法是指各国参与的国际公约和条约,如《世界人权宣言》、《国际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经济社会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
国际法的适用使得人权得到更广泛的保障和尊重,成为全球共同遵循的准则。
最后,人权法的监督和保护机制包括国内机构和国际机构。
国内机构是指各国设立的人权机构或人权委员会,负责监督和保护本国的人权状况;国际机构是指相关的国际组织或跨国机构,如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欧洲人权法院、非洲人权法院等,负责监督和保护全球范围内的人权。
这些机构的存在和运作,有助于确保人权得到有效的保障和维护。
总之,人权法作为一项重要的法律体系,为保障人类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了解人权法的知识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了解和维护自己的权利,促进社会的公正和和谐。
人权法的基本知识
人权法的基本知识人权是人类所固有的、普遍的、不可剥夺的权利。
为了保障和促进人权的实现和发展,国际社会形成了一系列的人权法律体系,其中包括国际人权法、国家宪法和法律等。
本文将介绍人权法的基本知识,包括人权的定义、种类、法律文件和重要原则等。
一、人权的定义与种类人权是指基于人的尊严和价值观念而确立的权利。
它们是普遍适用于每个人的权利,并且不受种族、性别、国籍、语言、宗教等因素的限制。
人权可以分为政治权利和社会经济权利两大类。
1. 政治权利:包括但不限于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参与政治事务的权利、公正审判的权利等。
2. 社会经济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教育权、就业权、医疗保健权、生活水平的保障等。
二、国际人权法律文件国际人权法律文件是规范、保护和促进人权的重要工具。
其中,最重要的文件包括《世界人权宣言》、《国际人权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
1. 《世界人权宣言》:于1948年通过,是维护人权的基本准则。
其中载明人权的普遍性、平等原则和禁止虐待等核心内容。
2. 《国际人权公约》:包括《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和《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
前者于1966年通过,后者于1976年通过。
这两个公约共同确保了全面的人权保护。
三、人权法的重要原则人权法的实践遵循一些重要的原则,以确保人权得到有力的保护和推广。
1. 平等原则:所有人都应平等享有人权,不受歧视。
2. 无歧视原则:不因种族、性别、国籍、宗教等任何非法因素而剥夺人权。
3. 自由原则:人们有权以任何合法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思想。
4. 公正公平原则:人们有权在法律的保护下获得公正和公平对待。
5. 逐步实现原则:保护并逐步实现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以改善人民的生活水平。
四、国家责任与个人义务国家是保障人权的主体,而个人也有一定的义务去尊重他人的人权。
1. 国家责任:国家有责任通过立法、行政和司法手段来保障人权的实现。
2. 个人义务:个人应尊重他人的人权,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并积极参与到人权保护事务中。
《人权宣言》 讲义
《人权宣言》讲义《人权宣言》是 18 世纪末法国大革命时期颁布的一份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文件。
它不仅在法国历史上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也在世界范围内推动了人权观念的发展。
法国大革命爆发的背景十分复杂。
当时的法国社会等级森严,封建制度腐朽,广大民众生活困苦,承受着沉重的赋税和劳役。
经济上,封建统治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的发展。
思想上,启蒙运动的兴起为人们带来了新的思想和观念,激发了人们对自由、平等和人权的追求。
在这样的背景下,1789 年 8 月 26 日,法国制宪议会通过了《人权宣言》。
《人权宣言》共 17 条,其核心内容包括:强调人人生而自由和平等。
“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
”这一原则奠定了人权的基础,否定了封建等级制度和特权。
明确了人的自然权利。
宣言指出“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是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
”自由包括言论、出版、信仰等方面的自由;财产权被视为不可侵犯的权利;安全意味着个人的生命和财产应受到保护;而反抗压迫则是当权利受到侵害时人们应有的权利。
确立了法治原则。
“法律是公共意志的表现。
全国公民都有权亲身或经由其代表去参与法律的制定。
法律对于所有的人,无论是施行保护或处罚都是一样的。
在法律面前,所有的公民都是平等的。
”这意味着法律不再是君主或特权阶层的工具,而是全体公民意志的体现,且应平等地适用于所有人。
提出了权力分立的思想。
“任何政治结合的目的都在于保存人的自然的和不可动摇的权利。
这些权利就是自由、财产、安全和反抗压迫。
整个主权的本原主要是寄托于国民。
任何团体、任何个人都不得行使主权所未明白授予的权力。
”它强调了权力不应过度集中,以防止滥用和专制。
《人权宣言》的影响是多方面且极其深远的。
在法国国内,它成为了法国大革命的重要指导文件,为革命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理论依据和方向。
它激发了民众的革命热情,推动了封建制度的瓦解和资产阶级政权的建立。
在国际上,《人权宣言》的思想传播到了世界各地,对其他国家的人权运动和民主革命产生了重要的启发和影响。
人权法
人权法第一讲宪法与人权的关系一、人民主权、宪法与政府的合法性基础二、有限政府与人权保障三、一点讨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违宪审查机制一、人民主权、宪法与政府的合法性基础1.人民主权与宪法的产生2.宪法与政府的合法性基础二、有限政府与人权保障* 1. 有限政府的两个维度* 2. 有限政府与违宪审查三、一点讨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违宪审查机制* 1. 人民主权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2. 有限政府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 违宪审查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二讲人权保障意义的宪法*一、人权保障与宪法的发展*二、人权保障与宪法文本的表述*三、一点讨论:中国宪法与人权保障一、人权保障与宪法的发展1.近代宪法与人权保障(1)近代宪法:人权保障的产物*英国宪法简史:一部人权保障的历史*1215年大宪章*(拉丁文Magna Carta, 英文Great Charter)是用来限制英国国王(主要是当时的约翰)的绝对权力。
订立大宪章的主要原因是因为教皇、英王约翰及封建贵族对皇室权力出现不同的意见。
大宪章要求皇室放弃部分权力,及尊重司法过程,接受王权受法律的限制。
大宪章是英国在建立宪法政治这长远历史过程的开始。
大宪章的历史背景*诺曼人于1066年开始入侵英格兰,在诺曼人成为英国的国王后,于十一及十二世纪逐渐强大。
他们建立的集权政府,加上本地盎格鲁—撒克逊人原来的统治方法,还有盎格鲁人和诺曼人在诺曼第所拥有的土地,使英国国王在1199年成为欧洲最有权力国王。
当英王约翰在十三世纪初即位之后,一连串的事件却令英格兰的封建贵族起来反抗他,并要求限制绝对的王权。
当时英王约翰受到的压力来自三个方面:首先是他夺得王位的手法遭人非议,前任英王狮心王理察在1199年死后,出现两名继承人。
约翰将他的对手,亦即他的侄子不列颠尼亚瑟囚禁,之后亚瑟便失去音讯。
很多人认为约翰是将他的亲人暗杀以取得王位;第二当时法国国王占领了英国在诺曼第大部份的土地。
英国的贵族要求国王取回失去的领土,约翰即在1214年发动对法国作战,却遭逢大败。
人权法律基本知识
人权法律基本知识在现代社会中,人权是一项至关重要的价值观和法律原则。
人权法律的基本知识是人们了解并保护自己的权利的关键。
本文将介绍人权的定义、人权法律的来源与重要性、以及一些相关的国际和国内人权法律条款。
一、人权的定义人权是指基本的、不可剥夺的权利和自由,每个人都应享有这些权利和自由,而不受种族、宗教、性别、国籍、社会地位、政治意见等因素的影响。
人权包括但不限于生存权、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教育权、健康权等。
二、人权法律的来源与重要性人权法律的来源可以追溯到国际法和国内法两个层面。
国际人权法的基石是《联合国宪章》和《世界人权宣言》,后者是在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的。
此后,联合国制定了一系列国际人权公约和条约,如《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等。
这些国际公约和条约为各个国家制定和保护人权法律提供了基础。
人权法律的重要性在于保护个人的尊严和自由,促进社会的公平和和谐。
它确保了人的基本权利不受侵犯,并提供了公正的司法制度用于解决人权争议。
此外,人权法律还为弱势群体提供了保护,对于预防和打击种族歧视、性别歧视、暴力等问题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国际人权法律条款1.《联合国宪章》第一条强调了维护人权和基本自由的重要性,并将其作为联合国的宗旨之一。
2.《世界人权宣言》是国际人权法的基石,其中包含了一系列权利,如平等权、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教育权等。
3.《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确保了公民的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和言论自由。
4.《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关注的是社会和经济领域的权利,如工作权、教育权和健康权等。
5.《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是为了保护妇女的权利,并促进性别平等。
四、国内人权法律保护在国内层面,各个国家都制定了法律来保护人权。
以中国为例,中国宪法第三章明确规定了公民的权利和自由,如人身权、婚姻家庭权、言论出版权等。
此外,中国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侵犯人权行为民事救济办法》、《反家庭暴力法》等针对特定领域的法律。
高中道德与法治人教版人权基础课件
高中道德与法治人教版人权基础课件人权是指人类在社会生活中所享有的、不可侵犯、不可剥夺的基本权利。
它是现代社会的核心价值观,也是道德与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
本篇课件将围绕高中道德与法治人教版人权基础课程展开,为大家全面介绍人权的概念、来源、种类以及保障等方面的知识。
一、人权的概念人权是指人类因为其作为人而享有的并受国家和社会承认的基本权利。
它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以及文化权利等多个方面。
人权的核心是人的尊严和人的自由,它是现代社会的价值基石。
二、人权的来源人权的来源可以追溯到人类历史的演进过程。
它既有自然存在的基础,也受国家法律和国际法律的保护。
人权的发展离不开人类对自由、平等、尊严的探索和追求,同时也受到文化、宗教、传统、社会制度等因素的影响。
三、人权的种类1. 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
选举权是指公民参与国家事务的权利,言论自由是指公民对于政府、社会以及其他公民行为进行批评、表达意见的权利,结社自由是指公民以非暴力、和平方式组成各种组织的权利。
2. 经济权利:包括就业权、财产权、社会保障权等。
经济权利是指公民对于就业、获得合理报酬、享有合理的工作条件等的权利,财产权是指公民对自己合法财产的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社会保障权是指公民享受社会保障制度所提供的各项权益的权利。
3. 社会权利:包括教育权、卫生权、住房权等。
教育权是指公民接受教育的权利,卫生权是指公民享有享受医疗卫生服务的权利,住房权是指公民享有基本住房的权利。
4. 文化权利:包括参与文化生活、保护文化遗产等。
参与文化生活是指公民自由选择和参与自己所喜欢的文化活动的权利,保护文化遗产是指公民对自己所属文化的传统、历史、艺术等方面的权利。
四、人权的保障人权的保障是国家和社会的责任。
国家通过立法、执法和司法等手段来保护人权,同时也设立了相关机构来监督和维护人权。
社会则通过各种组织、媒体和舆论的力量来推动人权的实现和保障。
演示文稿第三课公民权利
物 质 帮 助 权
目前二十四页\总数三十四页\编于三点
3、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P38-39 探究与分享
修建阅览室
表彰科学研究
为什么国家要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困难而失学? 国家为什么要对公民的科学文化活动给予支持和帮助?
目前二十五页\总数三十四页\编于三点
3、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4)受教育权。公民有按照其能力平等地从国家获得接受 教育的机会,并获得相应物质保障的权利。受教育既是公民
1、政治权利和自由
(3)监督权
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
我国公民
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
国家机关
工作人员
依法行使权力、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目前十一页\总数三十四页\编于三点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和自由,参与国家政治生 活,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 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力的重要形式。
目前十二页\总数三十四页\编于三点
的基本权利 ,也是公民的基本义务。
(5)文化权利。公民的文化权利包括:科学研究的自由、 文学艺术创造的自由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目前二十六页\总数三十四页\编于三点
一、公民基本权利
P32运用你的经验
Ø 小云上学,体现她有
受教权育。
Ø 妈妈当选人大代表,体现她有 被选举权。
Ø 爸爸妈妈上班,体现他们有
目前二十一页\总数三十四页\编于三点
3、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2)劳动权
公民有劳 动权利和
义务
生存基础
劳动
获取报酬 实现价值
做贡献
目前二十二页\总数三十四页\编于三点
3、社会经济文化教育权利
(3)物质帮助权
人权法基本知识
人权法基本知识人权是指人类普遍享有的基本权利,是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基石。
为了保障人权的实现和维护,各国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即人权法。
本文将介绍人权法的基本知识,包括其定义、历史、内容以及国际人权法和国内人权法的关系,旨在增进读者对人权法的了解。
一、定义人权法是指保护和确保个人和群体享有基本权利的法律体系。
这些基本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生命权、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平等权、私密权和受教育权等。
人权法涉及国家与个体的关系、个体与个体的关系以及在不同国家范围内人们享有的权利。
二、历史人权法的基础可以追溯到古代文明时期,但现代人权法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二战后建立的国际组织。
1945年联合国成立后,国际人权法得到了广泛的重视和发展。
1948年,联合国大会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它被视为国际人权法的里程碑。
此后,国际社会逐步制定了一系列国际公约和法律文件,确立了国际人权法的准则和标准。
三、内容人权法的内容十分广泛,包括政治权利、经济权利、社会权利和文化权利等。
其中,政治权利包括选举权、言论自由和结社自由等;经济权利包括就业权和公平待遇等;社会权利包括教育权和健康权等;文化权利包括文化参与权和知识产权等。
这些权利的实现对每个人的个体尊严和社会进步都至关重要。
四、国际人权法和国内人权法的关系国际人权法是指各国签署并承认的国际公约和宣言,如《国际人权公约》和《儿童权利公约》等。
国际人权法具有普遍性和超越国界的特点。
与之相对应的是国内人权法,它是各国根据国情和法律制度制定的法律规定,如宪法和法典。
国际人权法和国内人权法相互关联、相互促进,国家需要在国内法律框架下实施国际人权法的规定。
结语人权法是维护个人和群体基本权利的重要法律体系,确保人类尊严和社会进步。
了解人权法的基本知识,是我们认识、宣传和捍卫人权的基础。
希望本文所介绍的内容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人权法,并积极参与到人权的保护和促进中去。
关于人权培训的课件
吃饱穿暖,这是长期陷于饥寒交迫困境的中国人民的 最低要求。旧中国的历代政府不仅没有能解决这一问 题,反而加重了人民的灾难。在旧中国,只占农村人 口10%的地主和富农占有70%的土地,而占农村人口 70%的贫雇农却只占有10%的土地;占人口极少数的 官僚买办资产阶级垄断着80%的工业资本,操纵着全 国的经济命脉。中国人民遭受着地租、赋税、高利贷 和工商资本的层层盘剥,其所受的剥削和贫困的程度 是世界上罕见的。
我国的人权现状
• 马克思主义认为,国家的主权是这个国家人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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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的基础,国家主权高于人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在中国大陆上铲除了帝 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势力,结束了 中国100多年来任人宰割、受尽欺凌的屈辱历史和 长期战乱、一盘散沙的动荡局面,实现了人民梦 寐以求的国家独立和统一。占人类总数近四分之 一的中华民族再也不是侵略者可以任意屠杀侮辱 的民族,中国人民以国家主人的姿态站立起来, 第一次真正享有了应有的人格尊严,赢得了全世 界的尊敬。中国人民的生命安全从此获得了根本 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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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公民享有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
• 1952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只有679
亿元,到1998年已达到79396亿元, 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年平均增长7.7%, 是同期世界平均增长率的2.5倍以上。 如今,中国在12天时间创造的国民生 产总值就相当于1952年全年的总和。 钢、煤、水泥、化肥、电视机和谷物、 肉类、棉花、花生、油菜籽、水果等 重要工农业产品的产量已跃居世界第 一。
• 我国人民基本解决了生存问题 • 我国人民有广泛的政治权利 • 我国公民享有经济、文化和社会权利 • 我国司法中的人权保护 • 我国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 • 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
我国人民基本解决了生存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