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五)
物业知识问答
答:《物业管理条例》中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答:(一)房屋共用部位和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二)共用设施和设备的使用、维修、养护、管理;(三)电梯、智能系统等运行服务;(四)环境卫生清扫保洁和绿地、树木、绿化设施的养护、管理;(五)物业装饰、装修管理;(六)保安管理;(七)物业管理区域内程序的管理、服务;(八)物业资料的管理。
答: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普通从购房人验收房屋、签字认可后开始计取物业管理费;也有物业管理公司以住户办理入户手续时开始计取物业管理费。
答:应按照购房人在买房时与物业管理公司双方约定为准或者按《业主公约》中的约定为准。
答:物业管理用房的所有权依法属于业主。
未经业主大会允许物业管理企业不得改变物业管理用房的用途。
答: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
答:房屋的共用部位是指承受结构部位(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外坪和基础等)、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答: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是指在专项用于共用设施和共用设备大修理的资金。
答:共用设施设备是指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公用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共用照明、消防设施、住宅区的道路、路灯、沟渠、池、井等。
答:(一)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 2-3%的比例缴纳;(二)公有住房销售时,售房单位按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 20%,高层住宅不低于 30%交纳;购房者按购房款2%提取。
答: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是指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物业管理单位,接受物业产权人、使用人的委托,对所辖的房屋建造及其设备、公用设施、绿化、卫生、交通、治安和环境容貌等项目开展日常维护、修缮、整治及提供其它与居民生活相关的服务所收取的费用。
答:(一)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二)业主大会规程。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1. 什么是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是指保障建筑物、设施和环境质量的综合性服务管理活动,包括物业服务、技术和设施管理、财务与行政管理、规划及项目管理等方面。
其目的是为了满足业主和物业用户的需求,提高物业使用价值和品质。
2. 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能是什么?物业管理公司的主要职能包括维修和保养物业、处理业主投诉、协调业主关系、财务管理、规划和执行物业项目等方面。
3. 物业管理与业委会的关系是什么?物业管理是依法使用物业的承租人,而业委会则是业主自组织协商的机构。
物业管理与业委会的关系应该是合作共赢,互相监督、互相支持、共同提高。
4. 物业管理有哪些费用?物业管理费用包括物业服务费、水电气费、修缮储备金、保洁费、劳务费、安保费等。
5. 物业管理公司如何进行维修保养?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建立维修保养制度,指定专人负责,对建筑物、设施和环境进行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确保安全、舒适和环保。
6. 物业投诉处理有哪些方法?物业投诉处理的方法包括电话投诉、书面投诉、在线投诉等方式。
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建立投诉处理制度,及时响应和处理业主的投诉。
7. 物业管理如何开展安保工作?物业管理公司要建立安保制度,开展24小时值班,安排巡逻和监控,加强对小区出入口的管理,阻止非法入侵和犯罪行为。
8. 物业管理公司如何进行财务管理?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建立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开辟专门账户管理收支,建立财务档案备查,及时公示收支情况,加强内部审计和监督。
9. 物业管理如何规范业主大会?物业管理应该协助业主委员会开展业主大会,明确议事规则和程序,加强会议记录和公示,及时回应业主的提议和意见。
10. 物业管理如何落实环保工作?物业管理应该制定环保工作方案,加强垃圾分类和管理,促进节能减排,提高环保意识和行动。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第一篇:物业管理知识问答1.为什么要制定《物业管理条例》?答:为了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2.什么是物业管理?答: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3.如何划分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区域?答: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4.什么是业主?答: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5.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几个业主大会?答: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6.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权利?答:(1)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2)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3)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5)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6)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7)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8)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9)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7.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有哪些义务?答:(1)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2)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3)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5)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8.如何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答:业主筹备成立业主大会的,应当在物业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由业主代表、建设单位(包括公有住房出售单位)组成业主大会筹备组(以下简称筹备组),负责业主大会筹备工作。
物业管理知识问与答
物业管理知识问与答 (15题)1 、业主家中财物被盗,物业服务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国物业管理协会《关于使用“秩序维护员”称谓的指导意见》(中物协 [2008]1 号)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对从事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秩序维护和协助开展安全防范的工作人员,称为“秩序维护员”。
即物业公司的“保安”义务属于防范性质,其职责仅限于物业小区内公共区域防范性安全保卫工作,目的是维护物业小区内公共区域的秩序,为业主创造安全的居住环境,这与公安机关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存在根本区别。
盗窃行为属于治安或刑事案件,盗窃分子是直接侵害人、业主的损失应在公安机关破案后由行为人负责赔偿,物业公司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没有明显过错的,对业主的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何界定物业公司是否存在过错,关键要看物业公司与业主签定的物业服务合同,要看物业公司是否严格履行了合同义务。
比如合同约定保安定期、不定期巡逻,门卫值班,安装防盗装置等,如果物业公司在提供的服务中已按照合同要求采取了有效的防范措施,尽到保障业主财产安全义务的,是不承担责任的。
当然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对安全防范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物业公司违反约定致业主财物被盗,业主可依照约定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 、业主在小区内停放的车辆被盗或毁损,物业公司应否对业主承担赔偿责任?如果业主与物业公司签定有车辆保管协议并交纳了车辆管理费,及有物业公司发放的专用车位停车证并支付保管费,那么物业公司就与业主之间形成了车辆保管协议,物业公司就存在义务保障业主的车辆安全,当车辆在小区内指定的停车位丢失或被毁损,业主就可以按保管协议向物业公司主张权利,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业主没有将车辆停放在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而是随意停放在楼下或其他地方,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不存在财产保管法律关系,对业主的车辆没有保管义务,物业公司只是一般防范性义务,对业主车辆丢失或被毁损不承担赔偿责任。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问答
物业管理基础知识问答1物业管理的起源?物业管理起源于19世纪60年代的英国。
当时英国工业正处于一个发展的高档阶段,对劳动力的需求很大。
随着大量农村人口的涌入,城市原有各方面的房屋及设施已远远满足不了人口的需要,房屋的空前紧张成为一大社会问题。
一些开发商相继修建一批简易住宅以低廉租金租给贫民和工人家庭居住。
由于住宅设施极为简陋,环境条件又脏又差,不仅承租人拖欠租金严重,而且人为破坏房屋设施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业主的经济收益。
当时有一名叫奥克维亚•希尔(OCtaVia∙hi∏)女士为在其名下出租的物业制定了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要求承租人严格遵守,出人意料的取得了成功,不仅有效的改善了居住环境,而且还使业主与承租人的关系由原来的对立变得友善起来,首开物业管理之先河。
从那以后,物业管理工作逐渐被业主和政府有关部门重视,被普遍推广与世界各地,并不断发展成熟。
2物业管理的“物业”是什么?物业管理的“物业”是指已建成投入使用的住宅区各类房屋及公共设备、公用设施、附属场地等。
3"物业管理是指什么?“物业管理”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委托合同的约定对物业所进行的养护、维修管理和对业主、房屋使用人提供的服务。
4为什么要实行物业管理?是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住房制度改革的要求,建立业主与物业管理相结合的物业管理新体制,规范物业管理行为,提高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水平,为小区居民创造和保持整洁、文明、安全、方便的居住环境,延长物业使用年限及确保其功能的正常发辉,使业主的物业保值、增值。
5物业管理的“业主”和“房屋使用人”是指什么?物业管理的“业主”是指住宅区内各类房屋的所有人。
物业管理的“房屋使用人”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和其他非业主使用人。
6物业管理企业的作用是什么?(1) 为业主创造一个安全、舒适、文明、和谐的生活与工作环境。
(2) 提高城市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能力。
(3) 延长物业使用年限,确保其功能的正常发辉。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
答:《物权法》规定的“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现实生活中所称的“物业”,是物业的狭义范畴,主要指各类房屋及其附属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
物业管理区域是指相对独立的,实施统一管理的区域。
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充分考虑建造区划、建造物规模、自然形成环境、设施设备共用程度及社区建设等因素;统一规划建设(包括分期建设、多公司建设)形成配套设施共用的新建住宅区及非住宅区物业,作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配套不完善的原有老住宅区及其范围内的非住宅物业,由当地人民政府组织整治后,根据规划布局,综合考虑共用设施设备、建造物规模、社区建设、方便生活与工作、有利于管理等因素重新划分。
)答:物业管理指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
物业管理的根本目的是确保物业的完好与正常使用,维持人们正常的生活、工作秩序和良好的环境。
物业管理提供的服务可分为三大类,即常规性的公共服务、针对性的专项服务、委托性的特约服务。
答:小区管理不可等同与物业管理。
小区管理包括属地管理 (即街道、社区负责辖区内的计划生育、民调、优扶、征兵等工作) 、职能管理(即由公安、规划、城管、环保、工商等部门分别负责小区内部治安防范、违法建设、环境卫生、噪声油烟污染、流动摊点、违法经营等行政管理职能)、权属管理(即由供电、供水、邮政、电信、广电、燃气等部门分别负责各自产权范围内供电、供水、供气、邮报箱、广电等配套设施设备的管理,并向业主或者使用人收取有偿服务费用)、业主自治管理(既业主专有产权部份由各产权人自行负责维护;共有产权部份可以由共有人委托相关人进行管理,也可委托专业化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的物业管理)等四大块。
物业管理仅仅是小区管理的一部份或者是一种选择。
小区管理活动中,公安、民政、规划、建设、房管、环保、工商、环卫、燃气、热力、广播电视、供电、邮政、通讯等有关部门、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协同搞好管理与服务工作。
物业管理知识100题问答
物业管理知识100题问答物业管理知识100题问答1. 什么是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是指对不动产物业进行全面管理、维护和运营的活动,包括对房屋、设备设施、公共区域和服务的管理。
2. 物业管理的目的是什么?物业管理的目的是提供安全、舒适和便利的居住和工作环境,确保物业价值的保持和提升,并满足业主和租户的需求。
3. 物业管理的职责有哪些?物业管理的职责包括维护物业设施、处理业主和租户的投诉、协调维修和保养工作、管理物业预算和财务、制定管理政策和规章制度等。
4. 物业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有哪些?物业管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安全巡逻、清洁维护、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租赁管理、供应商管理、业主和租户关系管理等。
5. 物业管理中的安全管理包括哪些方面?安全管理包括制定安全规章制度、进行安全巡逻、安装监控设备、制定防火安全措施、组织应急演练等。
6. 物业管理中的清洁维护工作包括哪些?清洁维护工作包括定期清洁公共区域、垃圾处理、绿化养护、草坪修剪等。
7. 物业管理中的设备设施维修和保养工作包括哪些?设备设施维修和保养工作包括定期检查设备设施、维修故障设备、制定设备保养计划等。
8. 物业管理中的租赁管理工作包括哪些?租赁管理工作包括招租、签订租赁合同、收取租金、解决租户问题等。
9. 物业管理中的供应商管理工作包括哪些?供应商管理工作包括选择供应商、签订合同、监督供应商履约、处理供应商纠纷等。
10. 物业管理中的业主和租户关系管理包括哪些?业主和租户关系管理包括处理业主和租户投诉、组织业主大会、提供满意的客户服务等。
11. 什么是物业管理公司?物业管理公司是专业从事物业管理工作的企业,为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12. 物业管理公司的作用是什么?物业管理公司的作用是代表业主管理物业,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解决业主的后顾之忧。
13. 物业管理公司如何选择?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时应考虑其经验、服务质量、专业能力、口碑等方面,并与业主进行深入沟通,了解其需求和期望。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1、什么是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2、为什么要实施物业管理?主要有三方面原因客观上要求实施物业管理:(1)房屋产权多元化。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90 年代初以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逐步变化,房屋商品化,房屋产权多元化,个人拥有房屋产权的比例越来越高,原来的公房管理体制不能适应市场化和产权转移的形式。
(2)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需求增加。
房屋作为价值高的资产,是大多数家庭最主要财产以及财富积累的主要形式,人们对房屋产权的使用、维护、保值提出了较强的服务要求,一方面要求住得好,房屋状况保持的好,环境整洁优美,同时还要求房屋的保值增值,这些都需要高水平的专业物业管理服务。
(3)物业项目建设规模大,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要求专业性程度高。
一个物业项目里往往有成百上千业主,众多业主由于房产毗邻,在使用管理物业、在物业的保值增值等方面,全体业主形成公共性物业管理服务需求,而且房屋建筑结构及设施设备较为复杂,对物业管理服务不可能由单个业主或少数业主来完成,需要通过全体业主委托专业化的物业管理企业来提供这种服务。
3、什么是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具有什么权利和义务?房屋等物业的所有权人称为业主。
在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除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认定为“业主”外,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购买人”可以视为“业主”。
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物业公里离不开业主的参与。
业主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务是建立在对房屋拥有的财产权基础上,业主既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份房产,也是物业管理区域的成员。
业主在物业中享有权利,同时也要履行响应的义务。
野猪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利主要有:接受物业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等。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1. 什么是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指的是对房地产项目进行综合性、专门化和规范化运营与服务,包括建筑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安全防范措施、环境卫生清洁等方面。
2. 物业公司有哪些主要职责?- 维修与保养:负责小区内公共设施(如电梯、水管道)及绿化景观等的定期检查和维修。
- 安全监控:确保小区内各项安全设备正常运行,并制定相应预案以应对突发事件。
- 环境卫生:组织人员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同时做好街道清扫工作。
- 社区活动组织:举办社区文体活动,增进居民之间互动交流。
3. 如何选择一家优秀的物业公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a) 公司信誉度: 可通过查询该公司在市场上是否有良好口碑来评估其信誉度;b) 资质证书: 查看该公司是否具备相关资格认证或荣获过奖项;c) 服务范围: 确保该公司提供的服务能够满足小区需求;d) 资金实力: 公司是否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以确保其运营稳定性。
4. 物业费是如何计算和收取的?物业费一般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计算:a) 小区建筑物总面积:按每平米单价来确定基础金额。
b)公共设施使用情况:例如电梯、游泳池等特殊设施需要额外收费。
c)管理人员工资及福利支出:包括物管人员薪酬、社会保险缴纳等开销。
5. 如何处理居民之间发生的纠纷或投诉?- 第一步,了解问题并听取双方意见。
尝试通过沟通与调解达成妥协;- 如果无法自行解决,则可寻求第三方中介机构(如街道办事处或仲裁委员会)进行调停;- 若以上方法均不奏效,则可以向相关部门报案,并由他们进一步介入处理。
6. 在紧急情况下应采取哪些措施?当遭遇火灾、地震等紧急情况时,应采取以下措施:a) 保持镇静并尽量避免恐慌;b)立即拨打报警方式通知相关部门,并按照指示行动;c)组织居民进行安全撤离,并确保人员的生命安全。
附件:无法律名词及注释:1. 物业管理条例按国家有关规定制订和实施物业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与要求。
该条例主要涉及到小区内公共设施使用、环境卫生清洁以及纠纷处理等方面。
物业管理知识问卷及答案解析
物业管理知识问卷及答案解析一、选择题1. 下列哪项不属于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A. 物业设施设备维护B. 物业财务管理C. 物业市场调研D. 物业规划设计与建设答案:D解析:物业管理是指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物业进行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包括物业设施设备维护、物业财务管理、物业市场调研等内容,但不包括规划设计与建设。
2. 物业管理的目的是什么?A. 提高物业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B. 提高物业的使用功能和品质C. 保障物业的安全和环境整洁D. 实现物业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分离答案:D解析:物业管理的目的是通过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实现物业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提高物业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提高物业的使用功能和品质,保障物业的安全和环境整洁。
3. 物业管理的服务对象是谁?A. 物业的所有权人B. 物业的使用权人C. 物业的经营管理单位D. 物业的规划设计单位答案:A、B解析:物业管理的服务对象是物业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即物业的所有者和使用者。
二、判断题1. 物业管理就是对物业进行维修、保养、清洁、安全等方面的管理。
()答案: ×解析:物业管理的范围不仅包括维修、保养、清洁、安全等方面,还包括财务管理、市场调研、咨询服务等多方面的内容。
2. 物业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确保物业的安全、环境整洁,提高物业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
()答案:√解析:确保物业的安全、环境整洁,提高物业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是物业管理的主要任务。
3. 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对物业进行经营活动,如开设商店、餐馆等。
()答案: ×解析: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对物业进行经营活动,如开设商店、餐馆等,其职责是负责物业的经营管理。
三、简答题1. 请简述物业管理的定义及其目的。
答案:物业管理是指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各类物业进行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包括物业设施设备维护、物业财务管理、物业市场调研等内容。
其目的是通过专业化、社会化的管理,实现物业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提高物业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益,提高物业的使用功能和品质,保障物业的安全和环境整洁。
物业知识问答
答:1、 2003年9月1日
2、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从 年 月 日开始施行
答:2004年1月1日。
3、什么是物业管理?
答:业主通过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由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程序的活动。
39、《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中规定对不同物业如何定价?
答:物业服务收费应当区分不同物业性质和特点,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40、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第四次的规定业主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 。
答:专项维修资金。
41、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是 的职责。
答:不能。《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物管企业不能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他人。
17、业主家中财产被盗,物业管理企业是否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担责任?
答:视情况而定。业主家中失窃,物管企业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应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物管企业在有过错的情况时应承担过错责任。如何界定物管企业是否存在过错,关键看物管企业是否严格履行合同义务。
答: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建立的专门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的资金。
15、物业管理企业可以聘用任何人从事物业管理活动吗?
答:不可以。《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从事物业管理的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16、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的全部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他人吗?
30、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区域的水电费如何摊销?
答:根据《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共区域的水电费已计入物业管理成本,应作为物业管理费的构成部分,不存在摊销。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1. 什么是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是指对一个建筑或房地产项目进行的管理、运营和维护的综合性工作。
这个工作包括维护建筑设施、处理业主之间的关系、管理人员和服务供应商的合作等。
2. 物业管理的主要职责有哪些?物业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日常维护和保养: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建筑设施的维修和保养,确保建筑物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安全保障: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规定、防火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业主和租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业主关系处理: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处理业主之间的各种问题和纠纷,倾听业主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良好的业主关系。
•费用管理:物业管理人员负责收取和管理物业费用,包括管理费、维修基金等,并确保费用的合理使用和透明度。
•服务协调:物业管理人员负责与各种服务供应商协调合作,如清洁公司、保安公司等,以提供良好的服务环境。
•绿化环境维护: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绿化环境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小区的景观和环境质量。
•社区活动组织: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和协调社区活动,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3. 物业管理的重要性是什么?物业管理在一个建筑或房地产项目的运营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物业管理的一些重要性:•保护和增值资产:通过良好的物业管理,可以确保建筑物和房地产项目保持良好的状态,从而保护和增值资产的价值。
•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物业管理可以保障建筑物和小区的安全、清洁和绿化环境,提供良好的居住环境,提高业主和租户的满意度。
•维护良好的社区关系:物业管理可以处理业主之间的纠纷和问题,并组织社区活动,促进业主之间的交流和互动,维护良好的社区关系。
•提供专业的服务和管理:物业管理人员具备专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管理,提高居民生活质量。
•保障安全和安宁:物业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安全规定和应急预案,确保建筑物和小区的安全,保障业主和租户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帮助业主省时、省心、省力:物业管理人员负责维护建筑设施和处理日常事务,帮助业主解决各种问题,减轻业主的负担。
物业管理最新知识测验题目及答案
物业管理最新知识测验题目及答案题目一:什么是物业管理?答案: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物业进行维护、管理和运营的一系列活动,旨在提供安全、舒适和可持续发展的居住和工作环境。
题目二:物业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哪些方面?答案:物业管理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维护和管理物业设施的日常运行和维修;- 管理租赁和销售事务;- 提供安全和保安措施;- 处理业主和租户的投诉和问题;- 规划和执行物业改进项目;- 协调社区活动和服务。
题目三:物业管理公司的角色是什么?答案:物业管理公司是专门从事物业管理的企业,其主要角色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提供全面的物业管理服务,包括设施维护、安全管理、租赁管理等;- 协调业主、租户和相关服务供应商之间的关系;- 管理物业预算和财务事务;- 制定和执行物业管理政策和规定;- 提供专业的建议和咨询服务。
题目四:物业管理的挑战有哪些?答案:物业管理面临的挑战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维护和管理老旧设施的困难;- 处理居民之间的纠纷和投诉;- 控制和管理物业费用;- 确保物业安全和保安;- 应对紧急情况和自然灾害;- 与政府和监管部门的合规要求。
题目五:物业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是什么?答案:物业管理的未来发展趋势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运用物联网技术提升设施管理效率;- 引入智能家居和可持续能源解决方案;- 加强社区参与和互动;- 提供更多定制化的服务;- 强调绿色和可持续发展。
以上是物业管理最新知识测验题目及答案。
希望能对您的学习和了解物业管理有所帮助。
参考资料:。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2023版)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物业管理知识问答⒈什么是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是指对房地产项目或社区内的建筑和设施进行管理和维护的一系列活动。
这包括维修、保养、清洁、安全管理、租务管理等工作。
⒉物业管理的作用是什么?物业管理可以为业主和居民提供舒适、安全和便利的居住环境。
它还有助于保护和提升房地产价值,维护社区秩序,并促进社区的良好发展。
⒊物业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有哪些?物业管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的职责:●管理和维护房地产项目或社区内的建筑和设施。
●组织和监督保安、清洁、绿化、维修等服务。
●管理租赁和销售事务。
●解决业主或居民的投诉和问题。
●制定和执行管理规章制度。
●财务管理和预算编制。
⒋物业管理的组织形式有哪些?物业管理可以由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公司或自管小区进行管理。
每种组织形式都有其优势和适用场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形式进行管理。
⒌物业管理公司的选择要注意什么?选择物业管理公司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公司的信誉和经验。
●公司的服务范围和专业能力是否符合需求。
●公司的管理团队和工作人员水平。
●公司的收费标准和合同条款。
●公司的售后服务和投诉处理能力。
⒍物业维修和保养的注意事项有哪些?物业维修和保养需要注意以下几点:●定期检查建筑物和设施,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预防性维修,及时更换老化和损坏的部件。
●确保维修工作的安全和合法性。
●合理安排维修计划和预算。
●与供应商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确保及时供应和质量保证。
⒎如何保障物业安全?保障物业安全需要采取以下措施:●安装监控设备和安全警报系统。
●设立安全巡逻和门禁管理制度。
●加强对业主和居民的安全意识教育。
●建立灾难应急预案和逃生演练。
●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合作。
⒏物业管理的法律法规有哪些?物业管理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物权法》:规定了物业使用权和物业管理权的归属和行使权限。
●《合同法》:规定了物业管理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违约责任等事项。
●《消防法》:规定了物业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要求。
物业管理常识性问答
物业管理常识性问答问:1、业主委员会依法如何产生?答:住宅区入住率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自第一个业主入伙之日起满两年的,开发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应当及时告知区住宅主管部门,区住宅主管部门应在接到告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召集第一次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开发建设单位应当协助召集业主大会。
分期开发的住宅区,经已入住的过半数投票权的业主申请,区住宅主管部门可以召集临时业主大会,在分期开发期间成立临时业主委员会。
临时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与业主委员会的权利、义务相同。
问:2、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必须是业主吗?答: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在业主中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由业主委员会在其委员中选举产生。
业主委员会可聘请派出所、居民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的人员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
业主委员会聘请执行秘书一至二名,负责处理业主委员会日常事务。
问:3、业主委员会有哪些职权?答:(一)召集和主持业主大会;(二)审议决定住宅维修基金和公用设施专用基金的使用;(三)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并与其订立、变更或解除委托管理合同;(四)审议物业管理公司制订的对本住宅区的年度管理计划、住宅区配套工程和重大的维修工程项目;(五)审议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六)监督物业管理公司对本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问:3、开发商有权单方指定物业管理公司吗?答:住宅区开始入住后两年内,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者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进行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在此期间成立的,业主委员会应与开发建设单位签订委托管理合同,并行使本条例规定的各项职责,但不得终止委托管理合同;开始入住两年后,业主委员会应依本条例规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对住宅区物业进行管理,原开发建设单位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承包管理。
在住宅区开始入住两年后业主委员会仍未成立的,由开发建设单位自行或委托物业管理公司继续管理。
问:5、开发商应当向业主委员会移交哪些建设施工资料?答:(一)住宅区规划图、竣工总平面图;(二)单体建筑、结构、设备竣工图;(三)下管网竣工图;(四)其他必要的资料。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五)
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五)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五)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五)1、小区内绿地改建停车位等应怎样办理手续?《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规划区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第七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因此,绿地改建停车位等,须经专有部分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然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法定手续。
2、小区内的停车泊位归谁所有?业主支付的车位租赁费归谁所有?该怎样支配?业主在买房时,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从开发商处获得车位的归属。
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有明确界定。
)由于使用和管理的需要,将共有部分的车位租赁给部分业主使用,又属于共有的专有使用权。
这部分业主所付出的费用既租赁费,也就是使用费。
这部分费用的归属,从性质上来讲作为共有权益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按份所共有,既扣除物业管理企业必要的劳务以及建设停车位和购买必要的附属设施费用之外,剩余部分应当充入小区物业维修资金或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支配。
3、出租房物业费应由谁交?《淄博市物业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依据上述规定,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个别局物业服务合同应尽的义务。
物业管理问答题
物业管理问答题物业管理员技能试题及答案一情景题:1、某物业公司通过投标方式,中标赢得新建成的兴隆家园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权,该公司在接管验收时,应该检验哪些具体资料?∴新建房屋接管验收应验交的资料:1)产权资料:项目批准文件;用地批准文件;建筑执照;拆迁资料。
2)技术资料:14项。
2、小王是刚分配到某物业管理公司的大学毕业生,他不清楚新建房屋接管验收主体工程时怎样注意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你能告诉他吗?∴主体结构质量与使用功能的检验:1)地基基础的沉降不得超过允许变形值;2)钢筋混凝土构件产生变形、裂缝、不得超过规定值;3)木结构应结点牢固;4)砖石结构有足够的强度;5)抗震设防的房屋必须符合设计规范。
3、某物业管理公司经理安排老李去接管验收新建房屋的屋面工程,你知道屋面工程接管验收的具体标准吗?∴屋面工程接管验收的标准:1)符合屋面工程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排水畅通,无积水,不渗漏;2)平屋面应有隔热保温措施,3层以上房屋在公用部位设置屋面检修孔;3)阳台和3层以上房屋的屋面应有组织排水,出水口、檐沟、落水管应安装牢固,接口平密,不渗漏。
4、工程部老陈被经理安排负责新建小区楼地面工程的验收标准,假如有一天经理安排你去接管验收新建房屋的楼地面工程,你知道应该怎样检验吗?∴楼地面验收应检验:1)面层与基层必须粘结牢固,不空鼓;2)卫生间、阳台、盥洗间地面不应有积水,不允许倒泛水和渗漏;3)木楼地面应平整牢固。
5、泰然房地产开发公司交付给某物业管理公司二期精装修商品住宅楼,公司经理安排物业管理员小鲁去接管验收新交付二期工程的装修质量,你知道他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吗?∴装修应注意的方面:1)门窗安装平正牢固,开关灵活,缝隙严密;2)进户门不得使用胶合板制作,门锁应安装牢固;3)木装修工程应表面光洁,线条顺直,对缝严密;4)抹灰应表面平整,不应有空鼓、裂缝和起泡;5)饰面砖应表面洁净,粘贴牢固,无缺棱掉角;6)油漆、刷浆应色泽一致,表面不应有脱皮。
物业管理问答
物业管理问答第一篇:物业管理问答物业管理问答我是吉林省四平地区一个县城的,政府在我们居住地实行了棚户区改造政策,在新楼办入住前,开发商规定业主必须交,专项维修基金每平方60元,物业费每平方每月0.80元一次交三年的,方砖绿化费每平方12元,公用照明费每月9元交三年的等等,请问开发商这样收费合理吗答:开发商在卖房的价格中含有物业维修基金费用;物业管理费只有物业验收合格交付之日才能开始算起;新住宅中的绿化是规划部门在土地规划时,在设计图纸中必须涵盖的项目;公共照明是根据公共部分的公用电表根据住户数量均分的费用。
所以开发商的上述行为是不合法的!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
第二篇:物业管理常识问答《物业管理》常识问答一、物业公司何时开始收取物业管理费?答:物业公司收取物业管理费一般从购房人验收房屋,签字认可后,开始计取物业管理费;也有物业管理公司以住户办理入住手续时开始计取管理费的。
如果购房人在购房时,开发商与购房人双方对物业管理费计取另有约定的除外。
例如:有的开发商在卖房时承诺免第一年物业管理费,就属于这种情况。
这是最基本的小区物业管理常识。
二、欠费的业主有资格参选业主委员会吗?答:这个小区物业管理常识很重要啊,这关系广大业主的权益。
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最主要的前提就是看他是否具有业主的身份。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行使其成员权,对所有建筑物共同事务进行管理的具体形式,即业主参选业主委员会的资格是基于其建筑物所有权获得的。
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按照业主大会法定多数业主的意愿选举出来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
欠费问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问题。
业主拖欠物业管理费,属于债的不履行,物业公司可以以违约为由起诉业主,但不能以此剥夺业主竞选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
因此,业主欠缴物业管理费不影响其参与业主委员会的选举。
三、小区物业管理常识问题:对于自来水、电、煤气,物业公司在向住户收取这些资源费用时,是否可以自行加价?答:自来水公司,供电局、煤气公司是上述资源的供应者,住户是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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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五)物业管理知识问答题(五)1、小区内绿地改建停车位等应怎样办理手续?《物权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建筑规划区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
第七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
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因此,绿地改建停车位等,须经专有部分建筑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
然后再到相关部门办理法定手续。
2、小区内的停车泊位归谁所有?业主支付的车位租赁费归谁所有?该怎样支配?业主在买房时,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从开发商处获得车位的归属。
但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物权法》第七十三条有明确界定。
)由于使用和管理的需要,将共有部分的车位租赁给部分业主使用,又属于共有的专有使用权。
这部分业主所付出的费用既租赁费,也就是使用费。
这部分费用的归属,从性质上来讲作为共有权益收益,应归全体业主按份所共有,既扣除物业管理企业必要的劳务以及建设停车位和购买必要的附属设施费用之外,剩余部分应当充入小区物业维修资金或由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支配。
3、出租房物业费应由谁交?《淄博市物业管理办法》第42条规定: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依据上述规定,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个别局物业服务合同应尽的义务。
房屋出租合同中对物业管理费的交纳有约定的话,应依照约定。
但业主与承租人的约定只能约束合同中作出约定的双方,不能以此对抗物业管理企业。
如果合同中约定承租人交纳而承租人未交纳的,作为承担连带责任的业主应当交纳。
但其交纳后,可依据与承租人在合同中的约定向承租人追偿。
4、小区业主是否又权审查物业管理企业费用支出?这要看小区物业管理费的形式。
国家发改委、建设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业主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采取包干制或者酬金制的形式约定物业管理费用。
也就是说,物业管理费有两种存在形式。
包干制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的物业服务费用,赢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部分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节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实行包干制的,物业公司每年公布一次收支情况,业主大会主要考核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没有审计权利。
但是实行酬金制的,五月管理企业应当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并每年不少与一次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时,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及时答复。
《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物业服务收费采取酬金制方式,物业管理企业或者业主大会可以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聘请专业机构对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5、因五月管理企业在履行物业管理义务中存在瑕疵,业主要求降低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物业管理企业未按照约定为业主提供符合双方约定的标准服务,系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鉴于业主实际上已经接受了物业管理企业的物业服务,可适当减少应交的物业管理费金额。
物业管理企业违约行为主要表现在:对公共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不善;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绿化、公共秩序等未尽管理职能,造成物业环境恶化;未经业主同意,许可他人利用物业设置广告等经营性设施,或者将物业管理权发包给他人等。
如果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有证据证明物业公司存在上述违约行为,物业公司应承担响应的违约责任。
6、装修时,私自拆改承重墙是否违法?《物权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业主形式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房屋的承重结构是建筑物的重要共有部分,是绝对不能私自拆改的。
7、物业管理企业的哪些事情需要业主委员会协助管理或者需要向业主委员会汇报?物业管理企业不配合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业主委员会该怎么办?业主委员会有权力和义务按照法规规定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监督物业管理企业的工作。
一般来讲,业主委员会主要是在服务质量与财务监管两方面形式监督权力。
服务质量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来评判,财务监管主要包括按实结算部分的收支情况、公共收益情况、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物业管理企业读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不配合的,业主委员会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企业交涉,要求其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的义务。
物业管理企业拒绝履行服务合同规定的义务,拒绝接受业主委员会监督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向全体业主公告,并可以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管理企业,直至追究物业管理企业的违约责任。
8、物业管理企业私自经营小区的共有部位或者共有设备,业主如何维权?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共有面积和共有设备为全体业主所共有,是全体业主的共同财产,业主可以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停止经营。
如果物业管理企业不停止经营的话,那么利用共有部位或者共有设备赚的钱,应归全体业主所有。
可将这部分收益补贴物业管理费的不足,也可直接纳入维修资金中。
9、刚买的新房在办理入住手续时,有的物业管理企业要求一次性交纳一年的物业管理费用,否则不给办理入住手续。
提前预收物业管理费是否合理?考虑到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常运转,预收一定的物业管理费是合理的,有关法规也允许物业管理企业预收费用(如实行酬金制的)。
但是这种预收应当有一定的限度,从物业管理费的构成来看,有按年、按季度、按月收取的,如果一次性、长时间预手各项物业费用就不合理了。
10、开发商收取物业费作为交房条件是否合法?部分开发商在交房时,要求购房人以先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等作为入住条件,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物业服务费是物业管理企业基于物业管理合同向业主收取的服务费用,应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而不应由开发商收取。
开发商应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约定按期交房,如以交纳物业服务费做房屋交付前提条件,至逾期交付房屋的,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互负义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依据合同约定和上述法律规定,除合同中约定以购房者支付物业服务费作为房屋交付条件的,开发商不得以购房者先行支付物业服务费用作为房屋交付条件。
购房者虽有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义务,但权利人应为物业管理企业,而不是开发商。
如因此使开发商逾期交付房屋的,开发商应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11、业主交纳的车位费是地面使用费还是车辆保管费?二者有何区别?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在停车泊位上收取的一般是使用性收费,不是车辆保管费的性质。
我国《合同法》的第19章专门规定保管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托合同、寄存合同,是保管人保管积存人交付的保管物,并返还该物的合同。
保管合同以物品的保管为目的,停车泊位的使用并没有此目的,也不存在物业服务企业返还车的行为;保管合同转移标的物的占有,而停车泊位的使用并不转移对车的占有,也没有占有的意思表示;停车泊位的使用合同是承诺性合同,不以车位的实际交付为合同成立要件,更不以车辆的交付为要件,而保管合同属时间性合同,以车辆的实际交付保管时才成立。
车位合同的标的是车位范围内场地设施的使用权,而保管合同的标的是车辆。
停车泊位使用合同,供方提供的是场地使用权和服务,保管合同提供的除服务之外主要还是对标底物的返还的保证;停车泊位使用合同的价格依车位的大小及车为的紧张程度随市场波动,而车辆保管合同则通常要与车辆的价值相关联。
停车泊位使用合同如使用人不支付费用,对方没有留置权,而对车辆保管合同言,法律赋予了留置权。
12、业主小区内被打物业公司是否承担责任案例:卢先生夜间回家时,在高层电梯里被歹徒用砖头砸伤。
卢先生遂向人民法院起诉,状告物业管理公司违约,未尽到安全保护的义务,要求物业公司赔偿其损失。
但是,人民法院却判决驳回卢先生的诉请。
卢先生由此产生疑问:物业公司与业主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向业主收取了物业保安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对业主人身受到的伤害是否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解析:卢先生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形成的是合同法律关系,只要物业管理公司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保安服务事项履行了合同义务,物业公司便不承担业主的人身保险责任。
虽然物业管理公司在合同中承诺了保安服务,但这种保安系确保物业使用的方便安全,以及小区公共秩序的良好与稳定,而不是广义上的社会安全。
担负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已经超出了《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的一般保安服务事项。
对于业主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可由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在物业管理合同中作出特别约定,没有特别约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业主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由于卢先生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没有上述特别约定,因此法院判决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卢先生的损害赔偿责任。
感谢您的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