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pp模式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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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是什么

PPP模式是什么

PPP(公私合作关系: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广义PPP(Public公共的-Private私人的-Partnership合伙企业),即公私合作模式,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融资模式。

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按照这个广义概念,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与BOT相比,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

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中文名3P模式或P3外文名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分类股票融资模式企业经营手段目录.1定义.▪狭义定义.▪广义定义.2三大特征.▪伙伴关系.▪利益共享.▪风险共担.3PPP模式分类.▪融资性质.▪非融资性质.▪股权产权转让.▪合资合作.4主要优点.5主要内涵.6培训手册前言.7开发性金融与PPP项目投资对接研讨会.▪会议主题.▪协办单位.▪嘉宾及专家.8相关报道定义编辑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

PPP模式随着项目融资的发展,有一个词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伙或合营,又称公私协力)开始出现并越来越流行,特别是在欧洲。

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本文拟对PPP的各种定义作一个综述,并论述它的理论基础。

狭义定义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

PPP模式的概念及内涵

PPP模式的概念及内涵

PPP模式的概念及内涵学术界通常认为,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共私营合作制)的简称。

是指政府部门与民营公司或私人组织之间,通过特许权协议合作形式,建设基础设施项目等公共产品和服务提供,以优化项目融资,实现“双赢"或“多赢”。

其典型的结构为:政府或部门通过公开采购与中标人签订特许合同,设立特定项目公司(即中标人即工程商、服务经营公司即运营商或项目投资第三方即投资商三方共同成立的股份公司),负责合作项目的筹资、建设及经营维护。

政府向借贷金融机构承诺将按合同支付费用,使项目公司及时有效获得融资。

PPP模式实质是政府通过公开招标或谈判、委托等方式选定私营公司,给予其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从而换取基础设施等公共产品或服务加快建设及有效运营.从定义及其发展经历上看,PPP模式的内涵包括:第一,PPP是一种新型的项目融资模式。

一般的融资由公司自由掌握,向金融机构贷款用于生产经营活动;PPP项目融资是由政府发起和扶持为主,合作公司积极跟进的一种方式。

融资内容与政府政策扶持对象及力度,项目预期收益等密切相关。

项目公司的资产总值和政府的政策承诺是融资贷款的安全保障,项目公司的经营性直接收益和经营利润是归还贷款的主要来源。

第二,PPP融资模式能有效吸引民营资本,使之能积极参与社会建设,提高资金效率,降低成本风险。

民营资本参与PPP融资能充分发挥它的特性,比如前期的项目确认、设计和可行性研究,引入先进技术和有效管理,控制项目进程,缩短项目建设周期,降低企业运作成本、资产负债率及风险,保障国家、市场、社会和民营企业各方的利益。

第三,PPP模式能有效增加民营资本的利润。

PPP对私营部门具有强大的吸引力。

它能与政府部门紧密合作;能及时获取贷款;投资回报有保障。

在一定程度上还有政策支持的机会。

如给予民营公司国有或集体土地优先开发权、融资贷款担保、税费优惠或其他政府性政策优惠措施等。

PPP模式简介

PPP模式简介

明晰。PPP合同性质法学界和工程界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引起了相当程度的讨论和争
论,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既是采购者与供应商的关系,又是监 督者与被监督者的关系,PPP合同表现为一种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
融合的状态,内容中既包括政府部门行使公共管理职能的内容,又
体现出作为平等民事主体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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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
PPP模式下的合同与法律问题 2、PPP合同法律关系主体 ①政府部门和项目公司 在我国PPP模式主要用于特许经营类项目。中标的私营部门依据我 国的《公司法》组建项目公司,政府部门与项目公司签订PPP合同 , 项目公司负责融资、建设与经营项目。政府部门与项目公司的关 系是PPP合同中最核心的法律关系, 即政府部门与私营部门之间的
PPP: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它是以“双赢”或“多赢” 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 比更为有利的结果。
3. 运行程序不同
成立项目公司
成立项目公司
BOT运作模式
PPP运作模式
优缺点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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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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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
续上 ③借贷机构与政府部门、其他利益相关者 在PPP项目中,项目公司最主要的任务之一就是融资。融资的渠 道就是银行或金融机构等借贷机构。最为资金的提供方,国家为了 保护银行或金融机构的利益,借贷机构与政府部门、其他利益相关 者(设计单位、 建设单位、运营维护单位)之间签订了直接协议。
• 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PPP模式的核心思想 通过引入私营企业,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引入到基础设施项目中, 以便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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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
PPP模式的实质
政府通过给予私营公司长期的特许经营权和收益权来换取基础设施

PPP模式基本知识

PPP模式基本知识

PPP模式基本知识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是公共-私人合作模式的简称,是一种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提供的合作方式。

在这种合作模式下,政府与私人部门合作共同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

PPP模式的目的是实现政府的资源整合和私人部门的效率优势,从而提高项目的质量、效率和可持续性。

PPP模式的基本原理是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和监督,私人部门负责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基础设施项目。

政府通常会与私人部门签订合同,在合同中规定项目的目标、责任、风险分配、回报机制等内容。

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共同合作,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1.资源整合:政府与私人部门合作,可以充分调动双方的资源,实现资源优势的互补,从而提高项目的质量和效率。

2.风险分担:PPP模式可以有效分担项目的风险,政府和私人部门可以根据各自的能力和经验承担相应的风险,降低项目的失败风险。

3.激励机制:通过合同约定的激励机制,可以激励私人部门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促进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4.创新能力:私人部门通常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意识和创新能力,可以引入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项目的竞争力。

5.有效管理:政府和私人部门在项目管理和监督方面可以互相监督,确保项目按照计划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的治理效率。

PPP模式的应用范围广泛,涉及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提供等领域,如交通运输、水利水电、医疗卫生、教育文化等。

在国际上,PPP模式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提供的合作方式,得到了各国政府和私人部门的广泛认同和应用。

在中国,PPP模式也得到了快速发展,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指导意见,鼓励和支持PPP项目的建设。

目前,中国PPP市场规模庞大,涉及多个领域,如交通运输、环保、能源等。

通过PPP模式,中国政府能够有效利用私人资本和管理经验,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的改善,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然而,PPP模式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风险,如信息不对称、合同管理、监督机制等问题。

ppp项目运作模式

ppp项目运作模式

债权融资
债权融资是指通过向金融机构或其他投资者发行债券 、贷款等方式筹集资金。
债权融资的优点在于融资期限较长,能够满足PPP项 目长期资金需求,且融资成本相对较低。
债权融资的不足在于对项目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产生压 力,增加债务负担,同时债权人对项目公司的经营决
策可能产生一定影响。
政府投资
政府投资是指政府作为PPP项目 的投资方之一,直接投入资金参
对PPP项目的建设和运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项目移交
移交准备
制定详细的移交计划,确保项目移交的顺利 进行。
项目移交
按照移交计划,将PPP项目的所有权和管理 权移交给政府或公共部门。
04
CATALOGUE
PPP项目的风险识别与分担
风险识别
政治风险
包括政府更迭、政策稳定性、法律变更等。
与项目建设。
政府投资的优点在于能够为项目 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减轻社会
资本的出资压力。
政府投资的不足在于可能会增加 政府债务负担,且政府投资可能 缺乏有效的监管和风险分担机制

06
CATALOGUE
PPP项目的监管与绩效评价
监管机构与监管方式
监管机构
通常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机构担任,负责对 PPP项目进行全程监管,确保项目合规、透 明和高效。
02
CATALOGUE
PPP项目的主要类型
经营性项目
总结词
此类项目具有明确的收费基础,通过向用户收费获得投资回报,具有稳定现金 流。
详细描述
经营性项目通常包括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基础设施,通过向用户收取通行 费等方式获得收益,能够实现投资回报。
准经营性项目

ppp模式名词解释财政学

ppp模式名词解释财政学

ppp模式名词解释财政学ppp模式名词解释: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建立的一种合作关系,即在公共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领域,社会资本和政府合作,由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经营并回收项目投资、运营、维护成本,同时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收益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是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之间合作的一种形式。

PPP项目一般包括两类:一是由政府负责采用“特许经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融资建设,项目建成后通过合同约定的期限,将项目所有权转移给社会资本方;二是政府不负责采用上述方式融资建设,而是利用财政资金向社会资本购买服务,社会资本以合理的价格有偿使用公共资源。

这样,既可降低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供给成本,提高供给效率,又可促进社会资本专注于自身擅长的投资领域,实现经济效益最大化。

“ 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意思是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合作伙伴关系。

由政府部门、私人部门、非营利性机构三方通过合同建立的长期合作关系,为社会公众提供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产品。

国际上常见的PPP模式包括BOT(Build-Operate-Transfer,建设-运营-移交)和public-private-partnership(PPP,公私合营)。

公共部门提供服务或资产的使用者,称为“使用者付费者”(可能是政府,也可能是其他社会机构,如医院、学校、社区)社会资本承担设计、建设、运营或提供服务的主体,也称为“服务使用者”(Customers-pay-for-service,政府付费方),社会资本是专业性较强的提供某项服务或资产的主体,也称为“专业服务者”(Professional Services Provider,其他社会资本方)。

3。

服务使用者和专业服务者的利益分配及激励问题全球范围内的“ PPP”项目有十多万个,目前落地的项目有1万个左右。

这些项目的成功落地表明了社会资本的专业能力。

ppp项目模式

ppp项目模式

ppp项目模式PPP(政府和私营部门合作)项目模式是指政府与私营部门合作共同开展一项项目的合作模式。

此模式具有政府资源与私营部门专业能力的优势互补性,可以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并能够实现双方的共赢。

PPP项目模式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当时一些国家开始把经济活动从政府部门转移到私营部门。

这是由于传统的政府投资模式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府资源的滥用、效率低下等。

通过引入私营部门的参与,政府可以将一部分风险和责任转移给私营部门,提高项目的效率和质量。

PPP项目模式可以适用于各种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环保等。

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PPP模式可以用于建设公路、桥梁、机场、港口等项目。

在公共服务领域,PPP模式可以用于教育、医疗、体育设施等项目。

在环保领域,PPP模式可以用于水污染治理、垃圾处理等项目。

总的来说,PPP项目模式可以适用于各种需要政府和私营部门合作的项目。

PPP项目模式的优势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可以提高项目的效率。

由于私营部门具有专业能力和灵活性,可以更好地管理和运营项目,从而提高项目的效率。

其次,它可以提高项目的质量。

私营部门在项目管理和运营方面有丰富的经验,可以通过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技术,提高项目的质量。

再次,它可以分散风险。

由于PPP 项目模式将一部分风险和责任转移到私营部门,可以降低政府的风险承担压力。

最后,它可以实现双方的共赢。

政府可以通过PPP模式引进私营部门的投资和技术,从而推动项目的实施和发展;而私营部门则可以通过PPP模式获取项目经营权和回报,实现可持续发展。

然而,PPP项目模式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合作双方的利益分配需要谨慎处理。

由于PPP项目涉及到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利益,两者之间的利益分配可能存在摩擦和矛盾。

因此,在项目启动前,需要明确各方的权益和责任,并制定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

其次,PPP项目需要有良好的监管机制。

由于私营部门参与,项目的监管环节需要加强,以确保项目的合规性和可持续发展。

PPP模式

PPP模式

一、PPP模式简介公私合作制(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或称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一般而言,公私合作制是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这种伙伴关系通常需要通过正式的协议来确立。

在伙伴关系下,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共同分担风险、分享收益。

伙伴关系的形式非常灵活广泛,包括特许经营、设立合资企业、合同承包、管理者收购、管理合同、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或者对私人开发项目提供政府补贴等,不同形式下私人部门的参与程度与承担的风险程度各不相同。

建立这种关系的一个潜在的逻辑在于,无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它们在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的过程中,都有其独特的优势;成功的制度安排在于汲取双方的优势力量以建立互补性的合作关系[1]。

推行公私合作制的直接动因来自财政压力、垄断势力和低效率,深层动因来自公用事业部门的两难选择。

如何有效率地提供普遍服务,既能保障公共产品的公共性质,又能够促使企业通过利润改善提高效率,是各国在公用事业部门制度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公私合作制便成为各国公用事业部门改革实践中的一种尝试。

通过公私合作制,政府可利用私营机构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压力,提高公用事业部门的生产和技术效率,同时政府利用合同规范私营机构中的公共福利目标,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私营机构则可以从合同管理中减少由于监管机构自由裁量权带来的损失,在稳定的法律环境中寻求自我发展的空间,追求自身的利润。

在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这种长期的博弈中,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纳什均衡。

PPP模式多用于道路建设中。

公路的建设投资大, 仅靠政府投资难以满足交通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 因此必须采用多种方式筹措建设资金。

(一)PPP模式的形成和发展PPP,公私合作制并不是一个完全新的概念。

早在19世纪,英国工程师查德威克就提出了在地方污水处理和卫生服务方面,可以采用特许经营权的方式改进效率,这是比较早的合同管理的思想,也是公私合作制的雏形。

PPP模式

PPP模式

PPP模式,又称为公私合营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起源于英国的“公共私营合作”的融资机制,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

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则在发达国家,PPP的应用范围很广泛,既可以用于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如水厂、电厂),也可以用于很多非盈利设施的建设(如监狱、学校等)。

北京正在准备通过法人招标方式建设六个奥运场馆,认为PPP是一种极好的方式。

奥运场馆很难靠自身平衡资金,需要政府以适当的方式进行投入,以使项目可以商业运作。

同样,北京正准备大规模建设城市铁路,PPP 同样是最有效的方式发改委牵头起草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暂行条例》,引导规范PPP开展。

暂行条例重点从明确条件范围、强化政府履约、鼓励民间投资、完善争议解决以及加强法律法规衔接等方面作出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

为引导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开展,推动PPP项目落地,按照国务院部署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起草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暂行条例》,目前正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

发改委指出,PPP有特许经营、股权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多种实施方式。

从相关实践情况来看,我国绝大部分PPP 项目集中于基础设施领域,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是PPP最主要、最普遍实施方式。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详解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详解

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详解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概念PPP模式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通常被称为“公共私营合作制”,是政府与社会资本为了合作建设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或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全过程”合作关系,以授予特许经营权为基础,以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为特征;通过引入市场竞争和激励约束机制,发挥双方优势,提高公共产品或服务的质量和供给效率。

世界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现状1992年,英国最早应用“PPP”模式,适于“PPP”模式的工程包括:交通(公路、铁路、机场、港口)、卫生(医院)、公共安全(监狱)、国防、教育(学校)、公共不动产管理。

1994年,智利为平衡基础设施投资和公用事业急需改善的背景下于引进“PPP”模式的,已完成中包括交通领域工程、机场、监狱、水库,年投资规模由3亿美元增加到17亿美元。

1997年,葡萄牙启动“PPP”模式,首先应用在公路网的建设上,正在实施医院的建设和运营、修建铁路和城市地铁。

2004年,巴西通过“公私合营(PPP)模式”法案,将公路、铁路、港口和灌溉工程作为PPP模式招标项目。

21世纪以来,联合国、世界银行、欧盟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在全球大力推广“PPP”的理念和经验,目前发展中国家已经纷纷开始实践,同样在我国引入“PPP”模式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价值,亟须为“PPP”模式在我国的发展提供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层面的支持。

我国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背景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要加强中央政府宏观调控职责和能力,加强地方政府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

允许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市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

推广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管理服务,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

国务院要求财政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要在制度安排上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

PPP模式简介

PPP模式简介

PPP模式简介一、PPP模式简介公私合作制 (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s),或称为公私合作伙伴关系。

一般而言,公私合作制是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服务而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的合作伙伴关系。

这种伙伴关系通常需要通过正式的协议来确立。

在伙伴关系下,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发挥各自的优势来提供公共服务,共同分担风险、分享收益。

伙伴关系的形式非常灵活广泛,包括特许经营、设立合资企业、合同承包、管理者收购、管理合同、国有企业的股权转让或者对私人开发项目提供政府补贴等,不同形式下私人部门的参与程度与承担的风险程度各不相同。

建立这种关系的一个潜在的逻辑在于,无论是公共部门还是私人部门,它们在公共服务的生产和提供的过程中,都有其独特的优势;成功的制度安排在于汲取双方的优势力量[1]以建立互补性的合作关系。

推行公私合作制的直接动因来自财政压力、垄断势力和低效率,深层动因来自公用事业部门的两难选择。

如何有效率地提供普遍服务,既能保障公共产品的公共性质,又能够促使企业通过利润改善提高效率,是各国在公用事业部门制度改革过程中面临的困境。

公私合作制便成为各国公用事业部门改革实践中的一种尝试。

通过公私合作制,政府可利用私营机构的运营效率和竞争压力,提高公用事业部门的生产和技术效率,同时政府利用合同规范私营机构中的公共福利目标,实现公共利益的最大化。

私营机构则可以从合同管理中减少由于监管机构自由裁量权带来的损失,在稳定的法律环境中寻求自我发展的空间,追求自身的利润。

在政府和私人机构之间这种长期的博弈中,形成一个长期稳定的纳什均衡。

PPP模式多用于道路建设中。

公路的建设投资大, 仅靠政府投资难以满足交通长期稳定发展的需要, 因此必须采用多种方式筹措建设资金。

(一)PPP模式的形成和发展PPP,公私合作制并不是一个完全新的概念。

早在19世纪,英国工程师查德威克就提出了在地方污水处理和卫生服务方面,可以采用特许经营权的方式改进效率,这是比较早的合同管理的思想,也是公私合作制的雏形。

PPP模式、含义(PPP的各种模式及其含义、现实应用、必要条件)

PPP模式、含义(PPP的各种模式及其含义、现实应用、必要条件)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

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

PPP模式比较适用于公益性较强的废弃物处理或其中的某一环节,如有害废弃物处理和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与填埋处置环节。

这种模式需要合理选择合作项目和考虑政府参与的形式、程序、渠道、范围与程度,这是值得探讨且令人困扰的问题。

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

随着项目融资的发展,有一个词PPP(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公私合伙或合营,又称公私协力)开始出现并越来越流行,特别是在欧洲。

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1982年提出,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本文拟对PPP的各种定义作一个综述,并论述它的理论基础。

狭义定义:从各国和国际组织对PPP的理解来看,PPP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广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而狭义的PPP 可以理解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包含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

狭义的PPP更加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担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则。

广义定义:PPP是英文"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的简写,中文直译为“公私合伙制”,简言之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建立伙伴关系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

ppp模式的名词解释

ppp模式的名词解释

ppp模式的名词解释PP模式是公私合作伙伴关系的一种形式,具体指的是政府(Public)、企业(Private)和非营利组织(Non-Profit)之间的合作模式。

这种模式旨在通过各方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推动项目的实施和发展,并实现共同的利益目标。

一、PP模式的定义及特点PP模式是一种基于合作的经济模式,旨在通过公私合作的方式,发挥各方的比较优势,共同承担风险和责任,实现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在PP模式中,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各自扮演不同的角色,形成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参与并管理项目。

PP模式有以下几个主要特点:1.资源整合:PP模式能够整合政府、企业和非营利组织的资源,包括财务、技术、管理等方面,形成强大的合作力量。

通过资源共享,实现互利共赢。

2.风险共担:在PP模式中,各方共同承担项目的风险。

政府提供政策支持和基础设施建设,企业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非营利组织提供社会支持和监督。

各方的合作能够分担风险,增加项目的成功率。

3.效率提升:PP模式能够提升项目的整体效率。

政府可以利用企业的市场化运作和专业化管理优势,提高项目的运行效率;而企业则可以通过政府支持和非营利组织的合作,降低成本,拓展市场。

4.社会责任:PP模式注重社会责任的履行。

政府在项目中要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福祉;企业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非营利组织要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保障公平公正。

二、PP模式的应用领域PP模式可以应用于多个领域,包括基础设施建设、教育、医疗、环境保护等。

以下是几个典型的应用领域:1.基础设施建设:PP模式在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得到广泛应用。

例如,政府与企业合作建设公路、桥梁、机场、港口等基础设施项目,既能解决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短缺问题,又能提高项目的实施效率。

2.教育:PP模式在教育领域的应用主要体现在高等教育领域。

政府可以与企业合作设立高校或者支持企业办学,实现教育资源的整合和共享。

这样既能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规模,又能满足社会对人才的需求。

PPP模式的三大特征及四个内涵

PPP模式的三大特征及四个内涵

PPP模式的三大特征及四个内涵PPP模式是公共-私营-合作伙伴关系(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缩写,是一种公私合作的模式,旨在通过政府、私营部门和非盈利机构之间的合作来实现公共项目的融资、建设、运营和维护。

以下是PPP模式的三大特征及四个内涵。

一、三大特征:1.公共性:PPP模式注重解决公共需求和问题,例如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提供。

通过公私合作,政府和私营部门可以共同提供更优质、高效、可持续的公共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对公共事务的需求。

2.长期合作:PPP模式是一种长期合作关系,政府和私营部门通常会签订长期合同,共同承担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责任。

这种长期合作可以确保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利益相互关联,促进项目的成功实施和可持续发展。

3.风险共担:PPP模式是一个风险共担的合作机制,政府和私营部门共同承担项目的各种风险,包括投资风险、运营风险和政策风险等。

通过风险共担,可以降低各方面临的风险,增加项目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二、四个内涵:1.融资:PPP模式是一种融资机制,通过政府和私营部门的合作,实现公共项目的融资。

政府通常会提供一部分资金,并与私营部门共同筹集剩余资金。

私营部门可以通过向政府提供融资支持而获得回报,例如收取用户费用或与政府分享利润。

2.建设:PPP模式也包括项目的建设阶段。

政府和私营部门将协同工作,共同承担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监督等任务。

私营部门通常负责项目的建设和技术部分,政府则负责监督和管理等职责。

3.运营:PPP模式中,私营部门通常负责项目的运营和管理。

政府会与私营部门签订合同,明确运营期限、运营标准和运营方式等。

私营部门通过提供高质量的服务和管理,实现项目的收入和利润。

4.维护:PPP模式中,私营部门也负责项目的维护和保养。

政府和私营部门将共同制定维护计划和维护标准,私营部门负责实施和监督项目的维护任务。

通过外包维护工作,可以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运营效率。

ppp模式是什么意思啊

ppp模式是什么意思啊

ppp模式是什么意思啊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又称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是公共基础设施中的一种项目运作模式。

在该模式下,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进行合作,参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

1、PPP是指政府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合作过程中,让非公共部门所掌握的资源参与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从而实现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

与BOT相比,狭义PPP的主要特点是,政府对项目中后期建设管理运营过程参与更深,企业对项目前期科研、立项等阶段参与更深。

政府和企业都是全程参与,双方合作的时间更长,信息也更对称。

2、PPP是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英文首字母缩写,指在公共服务领域,政府采取竞争性方式选择具有投资、运营管理能力的社会资本,双方按照平等协商原则订立合同,由社会资本提供公共服务,政府依据公共服务绩效评价结果向社会资本支付对价。

3、PPP是以市场竞争的方式提供服务,主要集中在纯公共领域、准公共领域。

PPP不仅是一种融资手段,还是一次体制机制变革,涉及行政体制改革、财政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

ppp模式

ppp模式

ppp模式ppp模式,也称ppp融资,或者ppp。

随着项目融资的发展,有一个词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公私合伙或合营,又称公私协力)开始出现并越来越流行,特别是在欧洲。

该词最早由英国政府于年提出,是指政府与私营商签订长期协议,授权私营商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公共基础设施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本文拟对ppp的各种定义作一个综述,并论述它的理论基础。

狭义定义从各国和国际非政府对ppp的认知来看,ppp存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后。

狭义的ppp泛指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为提供更多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创建的各种合作关系,而广义的ppp可以认知为一系列项目融资模式的总称,涵盖bot、tot、dbfo等多种模式。

狭义的ppp更加特别强调合作过程中的风险分摊机制和项目的衡工量值(valueformoney)原则。

广义定义ppp就是英文"public-privatepartnerships"的缩写,中文意译为“公私合伙制”,简言之指公共部门通过与私人部门创建伙伴关系提供更多公共产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1]。

虽然私人部门参予提供更多公共产品或服务尚无很长历史,但ppp术语的发生不过就是近十年的事情,在此之前人们广为采用的术语就是concession、bot、pfi等。

ppp本身就是一个意义非常笼统的概念,加之意识形态的相同,必须想要并使世界各国对ppp的清楚内涵达成一致共识就是非常困难的。

德国学者norbertportz甚至指出"企图回去总结ppp就是什么或者必须就是什么几乎没任何意义,它没紧固的定义,并且也很难回去考据这个含义模糊不清的英文单词的起源,ppp的清楚含义必须根据相同的案例去确认。

以下几个因素是成功运作ppp模式的必要条件:(1)政府部门的有力积极支持。

在ppp模式中公共民营合作双方的角色和责任可以随项目的相同而有所差异,但政府的总体角色和责任--为大众提供更多最优质的公共设施和服务--却是始终不变的。

PPP模式

PPP模式

BOT项目融资模式组织结构
PPP项目融资模式组织结构
2. 组织结构设置不同
BOT:参与项目的公共部门和私人企业之间是以等级关系发生 相互作用的,没有一个相互协调的机制,不同角色的参与各方 都有各自的利益目标——自身利益最大化;
PPP:是一个完整的项目融资概念,它是以“双赢”或“多赢” 为理念的相互合作形式,参与各方可以达到与预期单独行动相 比更为有利的结果。
政府部门
前/后补贴
PPP项目
投资
社会投资者
政策支持
运营管理
PPP模式典型结构图
2
PPP模式的基本特征 • 合作方中至少有一个是政府部门 • 经过协商谈判达成合作协议 • 共享权利、资源共享 • 共享收益、共担风险 PPP模式的核心思想 通过引入私营企业,将市场中的竞争机制引入到基础设施项目中, 以便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5
PPP模式的分类
6
PPP模式的典型操作方式
设施类型 已有设施 已有设施的扩改
新设施
使用的方式
服务协议 运营和维护协议
租赁—建设—经营(LBO) 购买—建设—经营(BBO) 扩建后经营整体工程并移交
建设—经营—移交(BOT) 建设—转让—经营(BTO) 建设—拥有—经营(BOO)
7
其他相关模式
3. 运行程序不同
成立项目公司
成立项目公司
BOT运作模式
PPP运作模式
优缺点对比
15
9
BOT与BOO模式共同点: 都是利用私人投资承担公共基础设施项目;
BOT与BOO模式不同点: 所有权不同,BOT项目中,项目公司在特许期结束后必须将项目设 施交还给政府,而BOO项目中,项目公司有权不受任何时间限制地 拥有并经营项目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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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模式是什么BT模式的含义1. BT是英文Build(建设)和Transfer(移交)缩写形式,意即“建设--移交”,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进行基础非经营性设施建设项目的一种融资模式。

2. BT模式是BOT模式的一种变换形式,指一个项目的运作通过项目公司总承包,融资、建设验收合格后移交给业主,业主向投资方支付项目总投资加上合理回报的过程。

3. 目前采用BT模式筹集建设资金成了项目融资的一种新模式。

BOT模式的含义BOT(build—operate—transfer)即建设—经营—转让,是指政府通过契约授予私营企业(包括外国企业)以一定期限的特许专营权,许可其融资建设和经营特定的公用基础设施,并准许其通过向用户收取费用或出售产品以清偿贷款,回收投资并赚取利润;特许权期限届满时,该基础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

BOT是英文建设——运营——移交的缩写。

在国际融资领域BOT不仅仅包含了建设、运营和移交的过程,更主要的是项目融资的一种方式,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

所谓项目融资是指以项目本身信用为基础的融资,项目融资是与企业融资相对应的。

通过项目融资方式融资时,银行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的收入回收贷款本金和利息。

在这种融资方式中,银行承担的风险较企业融资大得多,如果项目失败了银行可能无法收回贷款本息,因此项目结果往往比较复杂。

为了实现这种复杂的结构,需要做大量前期工作,前期费用较高。

上述所说的只能依靠项目资产或项目收入回收本金和利息就是无追索权的概念。

在实际BOT项目运作过程中,政府或项目公司的股东都或多或少地为项目提供一定程度的支持,银行对政府或项目公司股东的追索只限于这种支持的程度,而不能无限的追索,因此项目融资经常是有限追索权的融资。

由于BOT项目具有有限追索的特性,BOT项目的债务不计入项目公司股东的资产负债表,这样项目公司股东可以为更多项目筹集建设资金,所以受到了股本投标人的欢迎而被广泛应用。

PPP模式的含义PPP是指政府与民营机构(或更广义点,任何国营/民营/外商法人机构,下同)签订长期合作协议,授权民营机构代替政府建设、运营或管理基础设施(如道路、桥梁、电厂、水厂等)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如医院、学校、监狱、警岗等)并向公众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有主要有垂直和水平两种方式;而BOT是指政府通过特许权协议,授权民营机构进行项目(主要是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的融资、设计、建造、经营和维护,BOT主要有BOT、BOOT和BOO三种基本形式和十多种演变形式,如BT、TOT等。

由定义可见,PPP本质上和BOT差不多,都属于狭义项目融资(Project Financing),即“通过项目来融资——通过该项目的期望收益来融资的活动”,而非广义项目融资,即“为项目融资——为特定项目的建设、收购以及债务重组进行的融资活动”。

从金融学而言,所谓狭义项目融资,是指债权人(银行)对借款人(项目公司)抵押资产以外资产没有追索权或仅有有限追索权的融资活动,而广义项目融资,往往是有100%追索权的,即债权人对借款人抵押资产以外的资产也有追索权。

PPP和BOT项目对民营机构的补偿都是通过授权民营机构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项目的使用者收取费用,由此回收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即建成项目投入使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成为支付经营成本、偿还贷款和提供投资回报等的唯一来源),特许期满后项目将移交回政府(也有不移交的,如BOO)。

但PPP的含义更为广泛,反映更为广义的公私合伙/合作关系,除了基础设施和自然资源开发,还可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和国营机构的私有化,等等,因此,近年来国际上越来越多采用PPP这个词,以取代BOT。

BT属于BOT的一种演变形式,政府在项目建成后从民营机构中购回项目(可一次支付也可分期支付);与政府借贷不同,政府用于购买项目的资金往往是事后支付(可通过财政拨款,但更多的是通过运营项目收费来支付);民营机构用于建设的资金可自己出但更多的是获取银行的有限追索权贷款。

笔者认为,如果建设资金不是从银行借的有限追索权贷款的话,BT实际上是“垫资承包”或“延期付款”,已经有点超出狭义项目融资的原有含义范畴了。

政府在PPP和BOT中的责任本质上没有什么不同,但细节上有,如PPP项目中,民营机构做不了的或不愿做的,由政府来做,其余全由民营机构来做,政府只起监管的作用;而BOT项目中,绝大多数工作由民营机构来做,政府则提供支持和担保。

但无论什么方式,都要合理分担项目风险,从而提高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管理效率,这是PPP或BOT的最重要目标。

相关阅读:BT是政府利用非政府资金来承建某些基础设施项目的一种投资方式。

BT是Build(建设)和Transfer(转让)两个英文单词的缩写,其含义是:政府通过合同约定,将拟建设的某个基础设施项目授予企业法人投资,在规定的时间内,由企业法人负责该项目的投融资和建设,建设期满,政府按照等价有偿的原则向企业法人协议收购的商业活动。

BOT 是英文Build -Operate -Transfer(建设、经营、转让)的缩写。

从内容上看,BOT 是一种适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融资方式。

BOT 投融资模式的典型形式是:项目所在地政府授予一家或几家私人企业所组成的项目公司特许权利——就某项特定基础设施项目进行筹资建设,在约定的期限内经营管理,并通过项目经营收入偿还债务和获取投资回报;约定期满后,项目设施无偿转让给所在地政府。

简而言之,BOT一词是对一个项目投融资建设、经营回报、无偿转让的经济活动全过程典型特征的简要概括。

BOT投融资模式适应了现代社会工业化的城市化进程中对基础设施规模化、系统化发展的需要,是政府职能与私人机构功能互补的历史产物。

它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私人资本的特殊结合方式已引起世界各国的广泛关注,但迄今为止,我们对BOT的演进过程仍知之甚少。

关于世界上第一个BOT项目的归属仍是一个有较大争议、悬而未决的问题。

对BOT投融资模式的起源与发展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揭示其内在的合理性,而且具有重要的经济学、法学、社会学的理论价值。

在BOT投融资模式的实际运用中,由于基础设施种类、投融资回报方式、项目财产权利形态的不同等因素,已经出现了不少变异模式:1、BOOT (Build-Own-Operate-Transfer) 形式这一模式在内容和形式上与BOT没有不同,仅在项目财产权属关系上强调:项目设施建成后归项目公司所有。

对于这一点确实存在着分歧意见和争议,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

如,王友金先生认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是BOT的主导思想”,“政府可以在法律上拥有对设施的所有权,只是在一定期限内将设施交由发展商承建和经营;这只是发展商的一种使用权,对设施并不拥有所有权,特许专营期限届满,又把设施移交给政府,实现政府对设施的实际所有权。

”2、BTO(Build-Transfer-Own)形式这一模式与一般BOT 模式的不同在于“经营(Operate)”和“转让(Transfer )”发生了次序上的变化,即在项目设施建成后由政府先行偿还所投入的全部建设费用、取得项目设施所有权,然后按照事先约定由项目公司租赁经营一定年限。

国际惠民环保技术有限公司(Waste Management International pic) 获得的香港新界东南区一个垃圾填埋场项目,就是采用BTO 模式,即建设、转让后再经营的。

例如,近年活跃于香港资本市场的消松角高速公路公司对其名下道路设施就采用了类似BOOT的投资经营方式。

3、BOO(Build-Own-Operate)形式其意思为某一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拥有(所有)、经营。

在这一模式中项目公司实际上成为建设、经营某个特定基础设施而不转让项目设施财产权的纯粹的私人公司。

其在项目财产所有权上与一般私人公司相同,但在经营权取得、经营方式上与BOT 模式有相似之处,即项目主办人是在获得政府特许授权、在事先约定经营方式的基础上,从事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的。

例如,近年活跃于香港资本市场的沪杭甬高速公路公司和沪宁高速公路公司对其名下道路设施就采用了类似BOO 的投资经营方式。

4、ROT(Renovate-Operate-Transfer) 形式其意思为重整、经营、转让。

在这一模式中,重整是指在获得政府特许授予专营权的基础上,对过时、陈旧的项目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更新;在此基础上由投资者经营若干年后再转让给政府。

这是BOT模式适用于已经建成、但已陈旧过时的基础设施改造项目的一个变体,其差别在于“建设”变化为“重整”。

5、POT(Purchase-Operate-Transfer)形式其意思为购买、经营、转让。

购买,即政府出售已建成的、基本完好的基础设施并授予特许专营权,由投资者购买基础设施项目的股权和特许专营权。

这是BOT 模式的变体,其与一般BOT的差别就在于“建设”变为“购买”。

上海黄浦江两桥一隧(打浦路隧道、南浦大桥和杨浦大桥)项目就是采用POT模式的典型例子。

这是上海对BOT模式的一个创新。

6、BOOST(Build-Own-Operate-Subsidy-Transfer)形式其意思为建设、拥有、经营、补贴、转让。

发展商在项目建成后,在授权期限内,既直接拥有项目资产又经营管理项目,但由于存在相当高的风险,或非经营管理原因的经济效益不佳,须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补贴,授权期满后将项目的资产转让给政府。

7、BLT(Build-Lease-Transfer)形式其意思为建设、租赁、转让。

发展商在项目建成后将项目以一定的租金出租给政府,由政府经营,授权期满后,将项目资产转让给政府。

这一方式与融资租赁非常相似,仅是客体由一般的大宗设备换成了基础设施而已。

从BOT及其变异模式看,BOT投融资模式的核心内容在于项目公司对特定基础设施项目特许专营权的获得,以及特许专营权具体内容的确定。

而建设(重整、购买)、转让则可以视项目不同情况而有所差异。

这样既能解决政府财政资金不敷项目需求的困难,又能保证项目公司在经营期间的获益权和国家对基础设施的最终所有权。

政府通过项目特许权的授予,赋予私营机构在一定期限内建设、运营并获取项目收益的权利,期限届满时项目设施移交给政府。

同时,作为项目发起人的私营机构除投资自有资金外,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的大部分来自银行贷款等融资渠道,借款人还款来源限于项目收益,并以项目设施及其收益设定浮动抵押为债务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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