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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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培训机构所有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文书档案、教学档案、财务档案、人员档案等。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全面性:对培训机构各项业务活动形成的档案进行全面收集、整理、归档。

2. 完整性:保证档案的齐全、系统、完整。

3. 安全性: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泄密。

4. 有效性: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充分发挥档案在培训机构管理、教学、科研、服务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成立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负责档案的鉴定、销毁、移交等工作。

3. 负责档案的保密、安全等工作。

4. 参与制定档案管理制度,对档案管理工作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1. 收集范围:包括培训机构各类文件、资料、图片、音频、视频等。

2. 收集方式:采取主动收集与被动收集相结合的方式。

3. 收集要求: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安全性。

第七条档案整理: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

2. 对档案进行编号、标注,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3. 对档案进行整理、装订、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1. 按照档案保管要求,设置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

2. 定期检查档案库房,确保档案安全。

3. 对档案进行定期消毒、防潮、防虫、防火等工作。

第九条档案利用:1. 提供档案查阅、复制、咨询等服务。

2. 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合法合规:确保档案利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档案管理政策。

(2)真实性:提供真实的档案信息。

(3)及时性:确保档案信息的及时传递。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的定义1. 档案是指培训机构的各类文件、记录、资料、资产、合同等信息载体,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三、档案的分类1. 按文件形式分类: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2. 按用途分类:内部档案和外部档案。

3. 按保存期限分类:长期保存档案和短期保存档案。

四、档案的管理1. 档案管理人员的职责:(1)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借阅工作。

(2)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维护档案管理系统的正常运行。

(3)保护档案的安全性和完整性,防止丢失、灭失、损毁。

(4)协助各部门进行档案查询和审批。

(5)定期进行档案整理和清理工作。

2. 档案的收集(1)培训机构应建立档案收集制度,明确各类档案的收集来源和方式。

(2)各部门应及时提供相关档案,并按规定的分类和编号进行整理和归档。

(3)纸质档案必须使用档案袋或档案盒进行保存,清晰标注档案名称和编号。

3. 档案的整理和归档(1)档案整理应按照统一的分类方法和编号原则进行,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准确性。

(2)归档后的档案应标注档案名称、编号、归档日期等信息,并登记到档案管理系统中。

(3)以电子形式归档的档案应按照一定目录结构进行存储和管理,确保易查找和防止丢失。

4. 档案的借阅(1)外部档案需经过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外借,外借档案应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按时归还。

(2)内部档案的借阅需经过负责人同意,并填写借阅单,归还后需填写归还单。

5. 档案的保护(1)纸质档案应保存在防潮、防火、防虫、防尘的环境中,定期检查和保养。

(2)电子档案需要进行定期备份和加密,存放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中。

(3)对重要档案进行加密保护,并设置权限控制,限制非授权人员的访问。

6. 档案的销毁(1)纸质档案到达保管期限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销毁过程需要有监督,销毁记录需保存。

(2)电子档案到达保管期限后,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备份,并将原档案进行彻底删除。

培训机构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培训机构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学生学籍档案的管理。

第三条学生学籍档案是学生入学、学习、毕业、就业等各个环节的重要依据,是培训机构开展教育教学、招生就业、质量评估等工作的重要资料。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学生学籍档案的收集工作由教务部门负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学生入学时,收集学生本人提供的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2. 学生在学期间,收集学生参加培训、考试、实习、奖惩等活动的相关材料;3. 学生毕业时,收集学生毕业证书、就业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五条学生学籍档案的整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确保档案材料的齐全、完整,不得遗漏;2. 系统性:按照时间顺序、类别等进行分类整理;3. 稳定性:采用标准化的档案装具,确保档案的长期保存;4. 保密性:对涉及学生隐私的档案材料,严格保密。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学生学籍档案的保管工作由教务部门负责,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霉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2.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库房,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3.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查阅制度,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查阅、复制、借阅档案。

第七条学生学籍档案的利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利用: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提供档案利用服务;2. 公开透明:对档案利用申请进行审查,确保档案利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3. 有偿服务:根据档案利用情况,收取合理的服务费用。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学生学籍档案的销毁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制度规定进行,由教务部门负责:1. 学生毕业离校后,其学籍档案保存期限满五年,经批准后予以销毁;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档案材料齐全、完整;3. 档案销毁过程中,应确保档案材料的保密性,防止泄露学生隐私。

培训机构学员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学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机构学员档案管理,确保学员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学员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学员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反映学员的实际情况。

(二)完整性:档案内容应全面、系统,涵盖学员在培训过程中的所有相关信息。

(三)安全性:确保档案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泄露。

(四)保密性:严格保密学员档案,不得泄露学员隐私。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学员档案收集范围:(一)学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二)入学登记表:包括入学时间、培训课程、学费、缴费方式等。

(三)培训记录:包括课程安排、上课时间、出勤情况、考试成绩等。

(四)学员评价:包括教师评价、同学评价、自我评价等。

(五)学员奖惩记录:包括奖励、处分等。

(六)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按照时间顺序整理,保持档案的连续性。

(二)分类存放,便于查找和使用。

(三)使用规范的档案盒、档案袋,确保档案整洁、有序。

(四)对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一)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三)档案库房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四)对档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完好。

第七条档案利用:(一)学员本人或授权人可查阅、复制其档案。

(二)培训机构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后方可查阅档案。

(三)查阅档案时,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学员隐私。

(四)档案利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学员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定执行。

第九条档案销毁程序:(一)档案管理人员提出销毁申请,经主管领导批准。

(二)对拟销毁的档案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填写销毁清单。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培训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培训机构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资料、图表、声像等。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第四条成立培训机构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立档案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档案收集范围:(一)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通知等文件资料;(二)培训教材、课件、讲义等教学资料;(三)培训师资质证明、培训师教案、培训师培训记录等师资资料;(四)学员报名登记表、学员档案、学员培训记录等学员资料;(五)培训机构内部管理文件、会议记录、财务报表等行政资料;(六)培训机构与其他单位签订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一)档案按时间顺序、类别进行分类、编目;(二)档案编号、目录、盒号等标识清晰、规范;(三)档案装订整齐、牢固,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八条档案保管要求:(一)档案库房保持通风、干燥,温度控制在18℃-25℃,相对湿度控制在45%-65%;(二)档案资料应存放于专用档案柜,避免阳光直射、潮湿、高温、强磁场等不良环境;(三)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九条档案利用要求:(一)档案查阅需填写查阅登记表,说明查阅目的、时间、地点等;(二)查阅档案应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三)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便捷的查阅服务,确保档案及时、准确、完整地提供给查阅者。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条档案销毁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保管期限已满,无继续保存价值的;(二)档案内容已过时,失去参考价值的;(三)档案已复制或数字化,原档不再需要保存的。

培训机构学员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培训机构学员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机构学员档案管理,确保学员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档案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内所有学员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员档案是培训机构工作的重要依据,对学员的招生、教学、就业等环节具有重要作用。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学员档案收集范围包括:1. 学员报名登记表;2. 学员身份证复印件;3. 学员学历证明复印件;4. 学员照片;5. 学员考勤记录;6. 学员学习情况记录;7. 学员奖惩记录;8. 学员就业情况记录;9. 学员其他相关资料。

第五条学员档案收集要求:1. 档案资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伪造、篡改等现象;2. 档案资料收集应遵循保密原则,不得泄露学员隐私;3. 档案资料收集应按照规定时限完成。

第六条学员档案整理要求:1. 档案资料应分类存放,便于查阅;2. 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3. 档案资料应装订整齐,封面清晰;4. 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使用第七条学员档案保管要求:1. 学员档案应存放在安全、干燥、通风的档案室;2. 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确保档案安全。

第八条学员档案使用要求:1. 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档案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泄露学员档案信息;2. 使用学员档案应填写借阅登记表,明确使用目的、时间、归还日期;3. 使用学员档案后,应及时归还,并做好归还登记。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九条学员档案销毁要求:1. 学员档案销毁前,应进行严格审查,确认无保存价值;2. 学员档案销毁前,应填写销毁登记表,经批准后方可销毁;3. 学员档案销毁应采用焚烧、粉碎等方式,确保档案信息无法恢复。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第十条对在学员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学员档案丢失、损坏、泄露等后果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处罚。

培训机构档案的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的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的管理制度1. 前言培训机构档案是指培训机构在开展培训业务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资料、信息和记录,包括证书、报名表、培训资料、教案、课件、实操记录、考核成绩等。

这些档案记录着培训机构实施培训计划和培训管理过程的各种信息,对于保证培训机构的规范化管理和完善培训服务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旨在介绍培训机构档案的管理制度,包括档案的保存、整理、归档、借阅、销毁等方面的内容。

2. 档案保存2.1 档案室的建立每个培训机构都应建立相应的档案室,用于存放和管理各类档案。

档案室的位置和面积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划和设计,同时应考虑防火、防潮、防盗等安全措施。

2.2 档案的分类培训机构应根据档案的类别、性质和用途等进行分类,例如:证书类、报名表类、培训资料类、教案类、课件类、实操记录类、考核成绩类等。

分类的目的是为了方便管理和查找。

2.3 档案整理培训机构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存放有序和内容完整。

具体的整理工作包括:•检查档案是否符合分类要求;•统一文件夹、盒、册、袋的大小;•标注文件夹、盒、册、袋的档案题名和日期范围;•检查档案是否有缺失或遗漏;•删除无用的或过期的档案。

2.4 档案的保存期限培训机构应根据档案的不同分类和用途,确定相应的档案保存期限。

同时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例如,证书类档案应当永久保存;报名表类、课程设计手册、研学方案、考核成绩等资料应当保存3年以上;培训资料、教案、课件等档案应当保存1年以上。

3. 档案归档3.1 档案的登记和归档培训机构应建立档案登记制度,对于每份档案都要进行明细登记,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分类、日期、保管人等信息。

同时,应按照档案的分类和保管期限进行归档,确保档案的准确、完整和方便查找。

3.2 档案借阅培训机构应向如实反映工作岗位的人员和工作单位开放档案,借阅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申请,填写借阅申请单,并经过审批后才能提取。

借阅的期限一般不超过2个月,超期需经过审批,并进行相应的记录。

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

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

一、引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档案管理在企事业单位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了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确保档案安全与高效利用,我国各地纷纷设立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

本文将从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的定义、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效果等方面进行探讨。

二、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的定义档案管理制度培训机构是指专门从事档案管理知识、技能培训,以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综合素质的机构。

这类培训机构通常具备以下特点:1. 专业性:培训内容涵盖档案管理理论、法规、标准、技术等各个方面,旨在培养具备专业素养的档案管理人员。

2. 实用性:培训课程紧密结合实际工作,注重案例分析、实操演练,提高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 针对性:针对不同层次的档案管理人员,开设不同层次的培训课程,满足不同需求。

4. 严谨性:培训机构具备严谨的教学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确保培训质量。

三、培训内容1. 档案管理基础理论:包括档案的定义、特点、作用、价值、分类、保管期限等基本概念。

2. 档案法律法规: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档案管理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提高学员的法律意识。

3. 档案管理标准与规范:介绍国家、行业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管理标准,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4. 档案信息化管理:探讨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理论、技术、方法,提高档案管理效率。

5. 档案保管与修复:讲解档案的保管条件、方法、技术,以及档案的修复与保护。

6. 档案利用与服务:研究档案利用政策、方法、技巧,提高档案服务质量和效率。

7. 档案安全管理:分析档案安全隐患,探讨防范措施,确保档案安全。

四、培训方式1. 线上培训:通过网络平台,提供视频课程、在线答疑、案例研讨等,方便学员随时学习。

2. 线下培训:举办培训班、研讨会、讲座等活动,邀请专家学者授课,进行实操演练。

3. 案例分析:针对实际案例,进行深入剖析,提高学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4. 考试考核:通过考试考核,检验学员的学习成果,确保培训质量。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绪论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加强信息资源的整理、保管和利用,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安全性和效率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培训机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是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的基本准则,旨在加强对培训机构文件档案的管理,规范档案管理流程,为培训机构提供科学便捷的文件档案管理服务。

第三条培训机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四条培训机构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的执行机构为培训机构档案管理部门。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任务第五条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保密原则。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严格保守档案的秘密,不得泄露档案中的涉密信息。

(二)完整性原则。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妥善保护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随意更改或涂改文件档案。

(三)便捷性原则。

档案管理人员应当为用户提供便捷的档案查阅服务,方便用户对档案信息的获取。

(四)时效性原则。

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更新档案信息,确保档案信息的时效性。

第六条档案管理的基本任务包括:(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职责和权限,规范档案管理流程。

(二)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完善档案管理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便捷性。

(四)推进档案数字化管理,实现档案信息的电子化存储和检索。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组织结构和职责第七条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由以下部门负责:(一)档案管理部门。

负责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二)保密管理部门。

负责保密档案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三)信息化管理部门。

负责推进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

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档案管理的工作程序和标准。

(二)组织开展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三)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按照规定开展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档案信息的整理、存储和利用工作。

校外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校外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校外培训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校外培训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外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校外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系统性和保密性原则。

第四条校外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由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其他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

第二章档案分类及归档范围第五条校外培训机构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文书档案:包括校内通知、文件、协议、合同、审批表、会议记录、工作总结、汇报材料等。

(二)教学档案:包括课程大纲、教案、教学计划、教学日志、学生作业、考试试卷、教学成果等。

(三)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收据、发票、银行对账单、费用报销单等。

(四)人员档案:包括教职工档案、学生档案、培训师档案等。

(五)设备档案:包括设备清单、采购合同、验收报告、维修保养记录等。

第六条归档范围:(一)校外培训机构成立、变更、撤销、合并、分立等事项的文件、协议、合同等。

(二)校外培训机构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文件、资料、数据等。

(三)校外培训机构财务、人事、设备等方面的文件、资料、数据等。

(四)校外培训机构与其他单位、个人签订的协议、合同等。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一)校外培训机构各部门应按照归档范围,及时、完整地收集档案材料。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督促各部门档案收集工作。

第八条档案整理:(一)档案材料应按照档案分类和归档范围进行整理。

(二)档案材料应按时间顺序排列,同一类别的档案材料应集中存放。

(三)档案材料应进行编号、登记,确保档案材料的可追溯性。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设施,及时更换损坏的设备。

(三)档案管理部门应加强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安全措施。

校外培训机构学员档案管理制度

校外培训机构学员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学员档案管理工作,保障学员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提高档案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包括但不限于艺术类、学科类、技能类等培训机构。

第三条学员档案是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教育教学、管理服务的重要依据,各培训机构应高度重视学员档案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学员档案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专人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机构负责人负责学员档案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监督检查。

第六条设立学员档案管理岗位,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学员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学员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学员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二)入学登记表:包括报名表、入学申请表、监护人同意书等。

(三)学习档案:包括课程安排、学习成绩、作业、考勤、奖惩等。

(四)其他相关材料:如体检报告、照片、视频等。

第八条学员档案收集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收集,不得遗漏。

第九条学员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内容、形式等进行分类,便于查找和利用。

(二)顺序排列:按照时间顺序、重要程度等进行排列。

(三)装订成册:使用标准档案盒装订,确保档案整洁、美观。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学员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安全存放:档案室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二)保密原则: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学员隐私。

(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整理、归档,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十一条学员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依法利用:档案利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二)公开透明: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严格审批:档案利用需经机构负责人批准,方可提供。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二条学员档案销毁应遵循以下规定:(一)依法销毁:档案销毁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培训机构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培训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和职责1、培训管理制度的目的和依据本培训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培训机构培训档案的管理,确保培训活动的有效开展和培训资源的合理利用。

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企业职工培训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明确培训目标,提高员工素质和业务能力,促进公司发展。

(2)规范培训流程,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果。

(3)加强培训档案管理,为员工晋升、薪酬调整、岗位调整等提供依据。

(4)合理分配培训资源,提高培训投资回报率。

2、公司人力行政部的职责与权限公司人力行政部作为培训管理的归口部门,其主要职责和权限如下:(1)制定和修订培训管理制度,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2)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协调各部门培训工作的开展。

(3)负责培训资源的配置,包括培训场地、设备、教材、师资等。

(4)组织实施各类培训活动,跟踪培训效果,对培训质量进行评估。

(5)建立和完善培训档案,确保培训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6)对违反培训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查处,提出处理意见。

(7)定期向公司领导汇报培训工作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8)负责内部讲师的选拔、培养和管理,提高内部讲师队伍的整体水平。

二、培训类别和方式1、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培训(1)第一阶段- 培训目的:使新入职应届毕业生快速了解公司文化、基本业务流程和岗位基本技能,初步具备岗位工作能力。

- 培训对象:公司新入职的应届大学毕业生。

- 培训时间:一般为入职后的前两周,共计40学时。

- 培训方式:采用集中授课、实地参观、小组讨论等形式。

- 培训内容及分工:包括公司文化、企业制度、岗位技能、团队建设等,由人力行政部组织,相关部门协助实施。

- 培训要求:学员需按时参加培训,完成培训任务,并通过结业考核。

(2)第二阶段- 培训目的:深入掌握岗位技能,提升实际操作能力,为正式上岗做好准备。

- 培训对象:完成第一阶段培训的应届毕业生。

培训机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学生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培训机构学生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内所有学生档案的管理,包括入学登记表、学籍档案、成绩档案、奖惩档案、实习档案、毕业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1)学生入学时,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招生部门负责收集、整理,归入学生档案。

(2)学生在校期间,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收集学生各类信息,及时归档。

(3)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分类明确、层次分明、条理清晰、便于查阅。

2. 档案保管与维护(1)档案保管应遵循保密原则,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存放应选择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尘、防盗的环境。

(3)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破损、遗失等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修复或补充。

3. 档案查阅与利用(1)档案查阅需凭有效证件,经档案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查阅。

(2)查阅档案应遵守相关规定,不得擅自复制、借阅、泄露档案内容。

(3)档案管理人员应提供高效、便捷的档案查阅服务。

4. 档案归档与移交(1)学生毕业或退学时,档案管理人员应将学生档案整理完毕,归档。

(2)学生档案归档后,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移交。

四、档案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学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查阅、利用和归档工作。

2. 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完整、准确。

3. 定期检查档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提高档案管理业务水平,为培训机构提供优质服务。

五、奖惩1. 对在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档案管理规定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处罚。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培训机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教育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本机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教育培训活动产生的各类档案,包括教学档案、学生档案、师资档案、财务档案、行政档案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原则,确保档案工作有序、高效、规范进行。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档案分类按照以下原则进行:(一)按照档案来源分类,分为教学档案、学生档案、师资档案、财务档案、行政档案等;(二)按照档案形式分类,分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声像档案等;(三)按照档案内容分类,分为业务档案、管理档案、党群档案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收集:各部门、各岗位按照档案分类原则,定期收集整理相关档案材料;(二)整理: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排序、编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三)立卷:将整理好的档案材料按照规定格式立卷,形成卷宗;(四)归档:将立好的卷宗按照档案分类原则,送交档案管理部门进行归档。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二)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类型、保管期限、密级等要求,进行分类存放;(三)档案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等条件;(四)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

第七条档案利用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一)档案利用者应持有效证件,向档案管理部门提出利用申请;(二)档案管理部门对利用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符合利用条件后,提供档案利用;(三)档案利用者应遵守档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四)档案利用者应爱护档案,不得损坏、污损、涂改档案。

第四章档案销毁与迁移第八条档案销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档案管理部门对拟销毁的档案进行鉴定,确认已超过保管期限、失去保存价值或具有保密风险的档案;(二)档案管理部门将拟销毁的档案清单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三)经审批同意后,档案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档案销毁。

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培训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教育培训机构在招生、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方面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工作的原则是: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确保安全。

第二章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教育培训档案主要包括:招生档案、教学档案、科研档案、行政档案等。

第五条档案的收集应当及时、齐全、准确,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第六条档案的整理应当规范、有序,便于查找和利用。

第七条档案的收集和整理工作由各相关部门负责,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指导和监督。

第三章档案的保管与保护第八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

第九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防止档案损坏、丢失。

第十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电子档案进行备份,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

第四章档案的利用与保密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确保档案的合法、合规利用。

第十二条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保密原则,未经授权,不得擅自查阅、复制、传播档案。

第十三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对档案利用情况进行记录和统计,定期向上级部门报告。

第五章档案管理人员职责第十四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档案管理知识和技能,熟悉档案管理法律法规。

第十五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六条档案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第六章监督与检查第十七条上级部门应当定期对教育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八条教育培训机构应当配合上级部门的检查,如实反映档案管理工作情况。

第十九条对违反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教育培训机构所有。

教育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教育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内部所有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本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确保档案安全;(二)科学管理,提高档案质量;(三)规范管理,方便利用;(四)注重实效,服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应全面、及时、准确,包括以下内容:(一)教学档案:包括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案、课件、试题、试卷、成绩册等;(二)师资档案:包括教师基本情况、学历、职称、教学成果、培训记录等;(三)学生档案:包括学生基本情况、入学登记表、学籍档案、成绩册、毕业证书等;(四)行政管理档案:包括机构设置、规章制度、会议记录、文件材料等;(五)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账簿、审计报告等。

第五条档案整理应按照《档案整理规则》进行,确保档案分类清晰、编号规范、装订整齐。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确保档案实体安全和信息安全,采取以下措施:(一)建立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二)档案库房应保持清洁、通风、干燥,防止档案霉变、虫蛀;(三)实行档案出入库登记制度,确保档案安全;(四)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完好。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档案利用者应持有效证件,经批准后方可查阅、复制档案;(二)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登记查阅人、查阅时间、查阅内容等信息;(三)查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涂改档案;(四)档案不得外借,确需外借的,需经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第四章档案销毁第八条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确保档案销毁安全、环保。

第九条档案销毁前,应进行鉴定,确认无保存价值的档案方可销毁。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加强档案保管和利用,保护档案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现任和离职员工。

第三条培训机构档案管理遵循保密、规范、实用、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培训机构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对其他本制度未涉及的相关事项适用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培训机构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应加强员工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管理规范、合法、安全。

第六条本制度由培训机构人事部门负责制定和监督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七条人事部门负责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监督和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实施。

第八条培训机构各部门必须配合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档案的汇总和整理工作。

第九条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员由人事部门指定,负责全面监督和管理培训机构的档案工作,负责档案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三章档案的规范管理第十条培训机构应建立健全完整的档案管理制度和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应依法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健全档案管理责任制,明确档案操作责任和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培训机构实施档案分级管理制度,建立不同级别的档案管理卡片,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三条培训机构应加强对档案的管理查询和使用,防止档案遗失、错误和泄密。

第十四条培训机构应加强档案的防火、防潮、防尘、防虫等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保存,为档案管理提供保障。

第十五条培训机构应不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有效。

第十六条培训机构应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向全体员工进行档案管理知识培训。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权限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的权限制度,对档案进行多级权限管理,限制档案的访问权限。

第十八条培训机构应建立档案调阅登记制度,详细记录档案调阅的人员、时间、事由和具体操作内容。

第十九条培训机构应按照有关规定实施电子档案的控制和管理,并确保电子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安全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提高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培训机构各类文件、资料、凭证等,包括但不限于:招生简章、课程资料、教学计划、师资队伍、财务报表、合同协议、学生档案、教职工档案等。

2. 培训机构举办的各种活动、会议、培训等产生的文件、资料、照片等。

3. 培训机构内部管理、运营、决策等产生的文件、资料、报告等。

三、档案管理职责1. 培训机构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人对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负责制定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档案管理工作。

3.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档案资料负责,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准确地将档案资料送交档案管理部门。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档案收集:各部门应按照档案管理制度要求,及时收集本部门产生的档案资料,并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2. 档案整理:档案管理部门根据档案资料的性质、用途、时间等因素,对收集到的档案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 档案编号:对整理好的档案资料进行编号,确保档案的有序管理和便于查找。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配备档案柜、档案架等设施,确保档案的物理安全。

2. 档案保密: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执行档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3. 档案利用:档案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档案查阅制度,确保档案的合理利用。

六、档案鉴定与销毁1. 档案鉴定: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2. 档案销毁: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确保档案销毁的安全、环保。

七、档案管理培训与考核1.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2. 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考核,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质量。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档案管理流程,保护培训机构的档案资料安全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员工在培训机构工作期间的档案管理行为。

第三条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要坚持信息化、标准化、便捷化的原则,合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提高档案管理工作效率和水平。

第四条培训机构的各级领导要充分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将其纳入机构管理体系,并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确保档案管理工作合规、安全、有效。

第二章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法定原则:严格依法管理档案,遵守有关国家档案管理法规和规章,确保档案工作合法合规;(二)真实原则:档案管理应当真实客观,不得篡改、捏造档案信息;(三)完整原则: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完全性,不得遗漏、遗失重要档案资料;(四)保密原则:保护档案的机密性,不得私自泄露机密档案信息;(五)便捷原则:确保档案检索、利用的便捷性和高效性,加快档案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第六条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第七条培训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管理流程,明确档案管理责任,保障档案资料的安全和完整。

第三章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人员第八条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责任部门为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和协调档案管理工作。

第九条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人员包括档案管理员和相关部门人员,各个部门负责本部门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第十条档案管理员是培训机构档案管理的具体责任人,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编制档案管理规范和流程,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有序;(二)指导和监督各个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三)负责档案的归档、整理、保管、借阅等工作,保证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第四章档案管理的基本流程第十一条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包括档案的归档、整理、借阅、保管等环节,具体流程如下:(一)档案的归档:新入职员工的档案资料应当及时归档,包括个人基本信息、任职文件、培训记录等;(二)档案的整理:对存量档案进行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结构清晰、信息完整;(三)档案的借阅: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档案借阅,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和保密性;(四)档案的保管:建立健全档案保管制度,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防止丢失和损坏。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与目的培训机构是为了提供专业的培训服务,满足不同群体对于专业技能的需求。

为了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质量,确保培训机构的可持续发展,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档案管理制度是非常重要的。

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培训机构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准确和及时。

二、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1.法律遵循原则:档案管理需要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安全保密原则:档案管理应严格控制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权限,保护学员和培训机构的隐私权益。

3.信息共享原则:合理利用档案信息,为培训机构的管理决策和发展规划提供参考依据。

4.效率高效原则:建立高效的档案管理流程,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三、档案管理的流程和要求1.档案的建立与归档:培训机构应及时建立学员档案,并按照一定的分类和归档规则进行管理。

档案应包括学员的个人信息、培训记录、证书等相关材料。

2.档案的整理和更新:培训机构需要进行定期的档案整理和更新工作,保证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对于无用的档案,应及时进行销毁处理。

3.档案的存储和保管:培训机构应建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相应的存储设备和管理人员。

档案室应保持干燥、通风、防火、防盗等良好的环境条件。

4.档案的查阅和使用:档案的查阅和使用需要经过相关权限的审批,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操作。

对于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信息,应严格控制访问权限。

5.档案的借阅和归还:借阅者需要填写借阅申请表,并按照借阅期限归还档案。

对于大量档案的借阅,需要提供相应的借阅保证金。

6.档案的备份和恢复:重要的档案信息需要进行定期的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及时恢复档案信息。

四、档案管理的责任与监督1.档案管理责任的明确:培训机构应明确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确保档案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2.档案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培训机构应建立档案管理的监督机制,定期开展档案管理的检查和评估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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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为适应学校规模化,企业化发展的需要,保证政令通畅,提高学校管理水平,确保我校档案的全面性,完整性,可追溯性及安全性,对学校的文书、档案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1.归档单位:学校设立机要室,管理、存放学校机要档案,归行政部领导,设专管人员负责。

2.归档范围:
1)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文件、学校的红头文件、通知、会议记录、协议、意见书、可行性报
告、合作合同、购销合同、加盟合同、获奖证书、主要会议记录等经营性文件。

2)学校员工档案、教师档案、学员档案、业务关系档案。

3)学校教研成果、优秀教案、教材等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总结性材料。

4)学校宣传的传单、报纸、杂志、广告、剪报等有关学校的报道(报纸、音像)
5)其他的有本校缮印的公文(含正件与附件、批复请示、转发文件、被转发的原件)一律由
行政部统一管理。

3.收、交档案、归档案:
1)学校全体员工应具有存档、归档意识,积极配合学校机要室做好机要档案管理工作。

2)学校经营性文件要及时归档,各分校、部门签收的外来文件要在两个工作日内送机要室归
档。

3)各分校部门工作中形成的文书,包括文件、会议记录、决议、照片、图表、录音带、录像
带等有保存价值的资料,都必须由承办人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移交有关人员核对整理后,于年底交于行政部归档,各单位,经办人不得越期自行留存应该归档的文件。

4)学校员工、教师应在签定用工合同两个工作日内由人事部收齐人事资料、身份证、学历证
复印件送至专管员归档,如有续签及变更合同的,应由机要室提前两个月通知及时办理,旧合同继续保留,任何分校没有签发、存放权。

5)学员档案(含成人、少儿、中学生及所开设的新业务的学员):各分校应于每月3号前把
上月结课的档案上交客户服务中心。

6)凡有外联业务的部门、分校、个人,应每周二下班前将新增的详细信息及时送交机要室补
充进业务档案。

7)全校所有部门、分校的总结性材料完成后应由该部门或分校负责人拷贝收集后每周一下班
前及时交机要室归档。

8)学校宣传中的传单、剪报及音像品又宣传部在汇总后于每周二下班前及时归档。

9)学校经营过程中的重大活动应由主办人在活动结束后五日内整理旧档,应包括:预算、实
际费用、举办时间、场地、动用人员、有关报道录像录音等。

10)一项工作由几个部门参与办理,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由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议文件由会议主办部门收集归卷。

11)机要部门接受后应签收,分类登记归档,对上级来文要附上“文件处理笺”。

12)学校工作人员外出学习,考察、调查研究、参加上级机关召开的会议等公务活动的相关人
员核报差旅费时,必须将会议的主要文件资料向校方办理归档手续,经行政部签字认可后财务部才给予核报差旅费。

13)凡外出带回的文件,应交由机要室统一管理,个人不得存放。

14)本校召开会议,由会议主办部门指定专人将会议材料、声像档案等向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经行政部签字认可后财务部门才给以报销会议费用。

4.传递、借用、保管:
1)凡外来文件、信函除注明亲启私信外,一律交由行政部拆封,登记接收时要检查信口。


开口文件,信件应查明原因,密件开口要拒绝签收。

2)凡外来文件,由行政部按来文性质及内容及时送有关领导批示,并交送有关承办部门处理。

外来一般文件、通知无需批示,登记编号后直接转有关单位。

3)对于领导审阅批办后的文件,一律退回行政部分转有关部门,承办人应在“公文处理笺”
注明办理情况,签字后退回机要室。

4)校内文件传递时要办理签收手续:填写《文件发放登记表》。

5)公文承办部门或承办人员应保证经办文件的系统完整(公文上的各种附件一律不准抽存),
工作结束后及时交机要室归档。

6)文件传递过程中,必须办理登记、签收、注销等手续,并按照收文检查归档,以防遗漏。

5.立卷归档和保密:
1)凡在本规定范围内的文件均由机要室立卷保存。

2)立卷要分类编目、齐全,调阅借走档案时须持本部门主管签字,并由行政副校长签字后方
可借阅,专管人员应认真做好登记,并注明归还日期,借阅人要注意保密,借阅人不得转借他人。

3)因工作需要复印的文件,须由校长签字后放方可复印,并认真登记。

4)档案保存要做到“七防”即:防火、防尘、防蛀、防潮,防霉、防光、防盗、严格管理定
期清查。

5)没有存档价值和存查必要的公文以及其他需要销毁的档案,应严格登记造册,有行政副校
长和校长审批签字后方可销毁,并由监毁人,销毁人在登记本上签字。

6)文件保密等级:绝密、机密、秘密三种,其他为一般文件。

绝密、机密文件打印一定要用
专用磁盘,并加密码。

绝密文件只能印一份,由起草人送有阅文资格的人员传阅,机密文件按审阅人数打印,阅完后由起草人收回归档。

秘密文件由阅文人妥善保管。

6.相关责任人及责任:
1)相关人员为:所有档案的成文、填报者、接收者、传送者、借阅者、销毁者、行政部副校
长、校长。

2)所有相关人员要保证档案真实完整保密安全并及时补充完善的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拒交、
谎交、拖延、推委、失职,否则按学校员工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3)所有分校和部门的文件管理人员要了解本部门的工作业务,掌握本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范
围,收集管理本部门的文件材料。

4)认真执行平时归档制度,对本部门承办的文件材料及时收集归卷,每年年底前应将归档的
文件材料归档完毕,并向校方做好交接签收手续。

5)案卷质量总的要求: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的
价值,偏于保管和利用。

6)归档的文件材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7.归档程序:
各分校(部门)文件管理员
行政部人员档案收集档案整理鉴定
行政部档案管理人员登记档案目录档案装订盒保存
8.文件的借阅:
文件借阅是行政部门日常性工作之一,要按规定的借阅制度办理。

文件借阅工作中,对业务性的文件,凡因工作需要的均可借阅。

对机密性文件,不在阅读范围的人不能阅读。

对机密文件借阅者要经校长签字。

1)借阅程序:
借阅人员写借阅审批表有关人员签字借阅
2)借阅时间:
原则上借阅文件只能在机要室阅看,如特殊需要借离机要室的需在48小时内归还,逾期不还者机要室有权通过其主管校长强行收回并处以每次50元的罚款。

如需长时间借用,只能借用备份件,需经校长签字后方可借出,借出人对所借档案材料负有保管、保密责任。

9.部门保管:
对于各分校(部门)保管的档案仅限于学校所发行政制度、文件、当月学生档案及其它学校经营性材料,各分校(部门)主管要指定专人管理,并加强对相关人员的保密纪律教育,不得私自借阅,严禁乱丢乱放,严禁将秘密文件带往公共场所和家中.,并保持分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如有变动及时通知行政部,按本条款特别事项的程序办理。

10.特别事项:
档案借出人或分校(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如因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所保管的档案、文件性材料应先交回机要室,或在机要专管员的证明下向接管人员办理材料交接手续,由新接管人员办理相应的签收或借用手续。

任何人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学校机要专管员如因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提前一个月通知校长,由校长监督向接管人员按上述程序做好清点、交接工作。

11.销毁文件程序:
行政部人员清点注销填写文件销毁登记表主管领导签批销毁人、监销人签字备案文件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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