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规定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仓储物料管理
第三节仓储区第五十七条仓储区应当有足够的空间,确保有序存放待验、合格、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和成品等各类物料和产品。
第五十八条仓储区的设计和建造应当确保良好的仓储条件,并有通风和照明设施。
仓储区应当能够满足物料或产品的贮存条件(如温湿度、避光)和安全贮存的要求,并进行检查和监控。
第五十九条高活性的物料或产品以及印刷包装材料应当贮存于安全的区域。
第六十条接收、发放和发运区域应当能够保护物料、产品免受外界天气(如雨、雪)的影响。
接收区的布局和设施应当能够确保到货物料在进入仓储区前可对外包装进行必要的清洁。
第六十一条如采用单独的隔离区域贮存待验物料,待验区应当有醒目的标识,且只限于经批准的人员出入。
不合格、退货或召回的物料或产品应当隔离存放。
如果采用其他方法替代物理隔离,则该方法应当具有同等的安全性。
第六十二条通常应当有单独的物料取样区。
取样区的空气洁净度级别应当与生产要求一致。
如在其他区域或采用其他方式取样,应当能够防止污染或交叉污染。
第六章物料与产品第一节原则第一百零二条药品生产所用的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应当符合相应的质量标准。
药品上直接印字所用油墨应当符合食用标准要求。
进口原辅料应当符合国家相关的进口管理规定。
第一百零三条应当建立物料和产品的操作规程,确保物料和产品的正确接收、贮存、发放、使用和发运,防止污染、交叉污染、混淆和差错。
物料和产品的处理应当按照操作规程或工艺规程执行,并有记录。
第一百零四条物料供应商的确定及变更应当进行质量评估,并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采购。
第一百零五条物料和产品的运输应当能够满足其保证质量的要求,对运输有特殊要求的,其运输条件应当予以确认。
第一百零六条原辅料、与药品直接接触的包装材料和印刷包装材料的接收应当有操作规程,所有到货物料均应当检查,以确保与订单一致,并确认供应商已经质量管理部门批准。
物料的外包装应当有标签,并注明规定的信息。
公司成品存放管理制度
公司成品存放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成品存放管理,保证成品的安全和完整性,提高库存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成品仓库及相关人员,具体管理由仓库管理人员负责执行。
第三条公司成品的存放管理应遵循合理、科学、安全、高效的原则,确保成品在存放过程中不受损坏和污染。
第四条仓库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对成品存放管理有一定的经验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仓库管理系统。
第二章成品存放管理流程第五条成品存放管理流程包括成品接收、入库、出库、盘点、调拨、报废等环节。
第六条成品接收:接收人员应核对送货单与实物一致,确认成品数量、质量和规格是否符合要求,及时登记并安排入库。
第七条入库:入库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将成品放置到相应货架上,并完成入库登记工作,确保成品的位置清晰可见。
第八条出库:出库人员应核对出库单与实物一致,确认成品的调拨、销售、维修等目的,完成出库登记并及时更新系统数据。
第九条盘点:仓库每月进行一次全盘点,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记录,确保成品的数量、质量和规格与系统数据一致。
第十条调拨:公司内部各部门之间需要调拨成品时,申请部门填写调拨单,经仓库管理人员审核后安排调拨,确保物品准确送达目的地。
第十一条报废:对于质量受损、过期、损坏等无法使用的成品,仓库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报废处理。
第三章成品存放管理要求第十二条成品存放位置应按照成品的种类、规格、批次等进行分类存放,每种成品应有固定的存放位置。
第十三条成品应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存放,确保存放时间较长的成品能及时出库,避免过期或变质问题。
第十四条成品存放位置应清洁整齐,通道畅通,方便仓库管理人员进行盘点、调拨和出入库作业。
第十五条成品存放区域应具备防火、防潮、防盗等设施,确保成品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三十六条成品存放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成品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确保成品的质量和数量符合要求。
第三十七条成品存放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成品保管技能培训,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操作能力。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1目的建立产品的放行制度,保证产品的质量。
以明确对所有上市销售的产品在放行前,进行必须的审核和评价,确保每批产品及其生产符合注册批准的要求和质量标准。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生产的产品。
3职责3.1车间技术员、车间主任、生产部负责人负责审核批生产记录;3.2QC技术员、工程师、QC主管负责批检验记录的审核;3.3QA主管负责确认生产过程的GMP符合性并对批生产、批包装、批检验记录进行全面审核;3.4受权人负责放行的批准。
4内容4.1批生产及包装记录的审核内容:4.1.1生产是严格按照生产指令及生产工艺规程来实施的,每个生产步骤都已完成并记录在案;4.1.2所有在线控制、检查的记录齐全;4.1.3生产过程中的环境控制记录齐全,包括:生产环境的洁净级别、压差、温湿度、微生物测试及其他环境监测结果;4.1.4所有相关设备及组分的准备工作情况符合要求,包括:清洁记录、灭菌记录、滤器的完整性记录及校验情况等;4.1.5所有物料是在有效期内投入使用的;4.1.6产品的灭菌曲线及冻干曲线记录齐全;4.1.7计算过程及结果正确,包括是否遵守进位规则;4.1.8取样应按时完成,记录完整;4.1.9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调查及其处理和变更控制管理手续齐全,记录完整;4.1.10在线清场记录填写完整、正确;4.1.11中间产品按规定条件贮存,如未按规定条件贮存记录其时间;4.1.12包装线的清洁与清场记录填写完整、正确;4.1.13最终产品的数量,包括收率、物料平衡及可接受标准以及标签等包装材料的物料平衡记录符合规定。
4.1.14如有偏差,已按《偏差处理管理规程》进行,调查及其处理手续齐全,完整并经批准。
4.2批检验记录的审核内容:4.2.1取样操作符合规定,取样记录完整准确,样品按规定贮存条件存放,请验单完备;4.2.2检验是严格依照经过验证的分析方法的规定进行的;4.2.3中间产品、成品所有的检验均完成,检验记录内容完整,检验结果已复核,检验报告单打印内容及签章完整,内容和结论准确,记录内容和报告单内容相一致;4.2.4记录中计算过程经复核无误,复核人签字齐全。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1. 引言为了确保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避免在生产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放行管理。
3. 定义•物料:公司用于生产的原材料。
•中间产品:公司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
•成品:公司生产过程中制成的最终产品。
4. 风险评估在放行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过程中,可能存在以下风险:1.物料、中间产品、成品质量问题,导致生产效率下降、产品质量下降,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
2.放行不到位,导致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公司信誉受损、产品安全问题等严重后果。
5. 放行管理流程5.1. 物料放行管理1.QA部门对到货的物料进行质量检查,合格的物料方可进行入库放行。
2.物料入库时需要做相应记录,并对物料价格、数量等信息进行记录。
3.入库记录需要保存3年以上,方便追溯。
5.2. 中间产品放行管理1.生产过程中,各工序需要进行自检、互检和专检,确保质量符合标准。
2.生产线结束后,由QA部门进行确认放行。
5.3. 成品放行管理1.生产结束后,将成品移交至QA部门进行确认放行。
2.QA部门对成品进行质量检查,合格的成品方可进行出库放行。
3.出库记录需要保存3年以上,方便追溯。
6. 放行管理的责任划分1.QA部门负责对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放行管理。
2.生产部门负责制定产品生产规范和操作规程,并保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
3.仓库管理员负责对物料、成品的入库和出库进行记录,并保存相应文档。
7. 放行管理的监督1.公司内部审核人员对放行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抽样检查。
2.审核结果以报告形式向公司领导层报告。
3.QA部门需在每个季度结束前,对过去三个月内放行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进行数据分析和汇总,及时发现并整改问题。
8. 结束语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旨在确保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提高公司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保证公司信誉和产品安全。
公司物资放行管理制度
公司物资放行管理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规范公司物资的放行流程,确保物资管理的有序性,防止物资的非法流出,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以公正客观为原则,旨在通过明确的管理措施,加强内部控制,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物资的放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用品、生产材料、设备及其他各类资产。
所有员工在进行物资放行操作时,必须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三、责任划分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修订物资放行管理制度,监督执行情况。
2. 仓库管理部门负责物资的出入库管理和放行审核工作。
3. 财务部门负责对物资放行的财务审核和记录。
4. 安全部门负责对物资放行的安全性进行监督。
5. 所有员工需严格遵守物资放行管理制度,合理申请使用物资。
四、放行流程1. 物资需求方应提前向仓库管理部门提交物资放行申请,注明所需物资的名称、规格、数量及用途等详细信息。
2. 仓库管理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物资的需求合理性及库存情况。
3. 审核通过后,仓库管理部门应填写物资放行单,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4. 财务部门对放行单进行财务审核,确保物资放行的合规性。
5. 安全部门对放行的物资进行安全检查,防止安全隐患。
6. 完成上述流程后,仓库管理部门方可放行物资,并将放行信息及时录入系统。
五、异常处理1. 如发现物资放行申请存在虚假信息或违规行为,应立即中止放行流程,并报告至上级管理部门处理。
2. 对于未经批准擅自放行的物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根据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理。
六、监督与考核1. 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物资放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的执行效力。
2. 对于违反物资放行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3. 定期对物资放行管理的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估,不断优化改进管理制度。
七、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变更,按照公司相关程序进行修订。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运营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通过建立和完善这一制度,可以确保企业生产过程中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数量和安全。
下面是一份基本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放行管理制度,供参考:一、目的和范围1.目的:建立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放行管理制度,确保物料的质量、中间产品的质量和数量以及成品的质量和安全,保证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2.范围:适用于我司所有生产、仓储和物流过程中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管理。
二、管理责任1.生产部门:负责物料和中间产品的接收、检验和放行。
2.资材部门:负责物料的采购、入库和仓储,保证供应及时、数量准确。
3.质量部门:负责监督和检验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质量,并保证质量记录完整。
4.仓储部门:负责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仓储管理,确保数量和质量的准确。
三、放行流程1.物料放行流程(1)采购员确认物料需求,并向供应商提出采购订单。
(2)供应商交付物料,资材部门验收物料外观质量和数量是否与订单一致。
(3)验收合格的物料由资材部门按照规定放行,并进行标记。
(4)被标记为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物料,需进行退货处理,退货流程按照退供货流程执行。
2.中间产品放行流程(1)生产部门制定中间产品生产计划,并按计划生产。
(2)生产完成后,生产部门将中间产品移交给质量部门进行抽样检验。
(3)质量部门对抽样的中间产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4)检验合格的中间产品由质量部门放行,并进行标记。
(5)被标记为不合格的中间产品,生产部门需进行返工或报废处理。
3.成品放行流程(1)生产部门按照生产计划进行成品生产。
(2)生产完成后,生产部门将成品移交给质量部门进行全面检验。
(3)质量部门对成品进行全面检验,包括外观质量、功能性能、安全性等。
(4)检验合格的成品由质量部门放行,并进行标记。
(5)被标记为不合格的成品,生产部门需进行返工或报废处理。
四、记录与管理1.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记录由质量部门负责登记和管理。
产品放行管理制度
产品放行管理制度
产品放行管理制度是指企业或组织为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在产品生产、检验、运输等环节中规定的一系列管理措施和流程。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和法律法规要求,从而保障消费者权益和企业形象。
产品放行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 产品生产环节:规定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管理要求、流程和责任,包括原材料采购、制造过程控制、设备维护等。
2. 产品检验环节:规定产品检验的标准、方法和要求,包括原材料检验、中间产品检验、成品检验等,确保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3. 产品包装和标识:规定产品包装和标识的要求,包括外包装材料的选择、包装容器的清洁与防尘措施、产品标识的规范等。
4. 产品运输环节:规定产品运输的要求和控制措施,包括运输工具的选择、适宜的运输条件、运输记录的保存等。
5. 产品放行程序:规定产品放行的程序和要求,包括放行申请、放行审批、放行记录等,确保产品符合放行条件。
6. 异常处理和风险控制:规定产品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和风险控制措施,包括不合格品的处理、召回制度等,以应对突发情况和保障产品安全。
7. 监督和审核:规定对产品放行管理制度的监督和审核机制,包括内部自查、外部第三方审核等,以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持续改进。
以上是产品放行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不同行业和企业可能会有具体的差异,但总体目标都是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一、背景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是企业生产经营的核心物质基础,放行管理的科学与规范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与质量各方面的成败。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是为保证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安全,防范质量事故,紧密监管、有效管理和控制企业生产和操作流程的一种有效手段。
二、目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有以下几个方面:1. 确定物流运输的责任和义务;2. 定义中间产品的生产、质量控制和各程序的监管标准;3. 确定高质量成品的质量控制和各流程程序的监管标准;4.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定及行业标准要求,加强对物料、中间产品以及成品的管理;5. 确保产品质量稳定,方便企业各流程间的衔接。
三、内容1. 公司的运输物联运管控部门应当负责物流运输、仓储和销售业务的管理和控制,包括对物流运输安全、物流操作规范等方面的把控和监管。
2. 在中间产品生产过程中,应首先做好各程序间的衔接,确保质量不出问题。
同时,企业负责人应严格要求并监督或流程中每一步的过程数据,确保各流程都按照标准流程及温度(湿度)控制要求等操作。
当中间产品处于不同阶段时,则应根据不同阶段不同质量控制标准,严格实施流程程序及各项控制程序。
3. 成品生产中,每台生产线都应有专人负责及时管控,对成品的质量进行监管,严格按照成品生产标准及规定操作,对每批次成品的质量检测结果和记录进行审核并签名确认。
各生产线负责人应对下一工序所需的成品档案资料,如:质量标准、检验方法及检验方案、各种检查表等进行清晰的传递和明确的记录。
4. 根据物料预计使用数量规划库位,设置物料存储条件,建立物料储存标准,预防潮湿、尘土等外在因素的干扰,并做好相应的防火、防盗等措施。
生产过程中,原材料应进行严格的检验,确保材料的品质符合公司的要求。
(完整版)物料和产品放行管理程序
5.0作业内容
5.1 公司质量受权人全面负责物料和产品的放行工作。
5.1.1 根据公司生产规模和职责划分,公司质量保证部具体负责物料、外卖中间体和成品的放行工作。
5.1.2 公司质量受权人与质量保证部放行人签订书面授权书受权物料、外卖中间体和成品的放行。
5.3.3 外卖中间体、成品生产过程审核
质量保证部工艺质量员依据《生产过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和工艺规程对产品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督确认,生产工艺符合规定,变更、偏差执行《变更管理程序》、《不合格品管理程序》已进行分析处理并记录,上述检查符合要求后填写《产品放行审核记录》。
5.3.4 批生产记录审核
质量保证部工艺质量员依据《生产过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批生产记录管理制度》对产品批生产记录审核确认,填写《批生产记录审核确认记录》和《产品放行审核记录》。
5.2.2.6 物料取样情况的检查
质量保证部放行人检查质监中心取样程序正确,取样环境及取样操作过程符合规定,样品科学、合理并具有代表性,取样数量满足全检及留样要求。
5.2.2.7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的审核确认
质量保证部放行人对物料检验记录、检验报告进行审核确认,检验报告项目齐全、内容正确,检验过程中涉及的偏差已进行调查,并得出明确解释或说明,有报告人、复核人、批准人的签字及质量专用章,检验结果符合企业质量标准规定。
5.2.2.8 物料的放行
a 检查上述内容符合要求后,填写《物料放行审核记录》并在检验报告上加盖“QA审核放行”的蓝色印章放行物料。不合格的物料加盖“QA不予放行“的红色印章”,不合格品处理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b 物资管理部根据物料检验报告单,做好入库、标识工作。
5.2.3对于准予放行的物料,质量保证部放行人签发“QA放行证”交与物资管理部,由物资管理部张贴在物料外包装的明显处;对于没有外包装直接用于生产的纸桶、纸箱、牛皮袋及液体槽车等物料放行时,“QA放行证”可贴在物料货位卡处。“QA放行证”内容包括:物料名称、批号、放行日期、复验期及放行人等。
天津XX中间品(半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编号
目的:建立一个规范的半成品审核放行管理规程。
范围:本规程适用于半成品审核放行的管理。
责任:质量部负责本规程的实施。
内容:
半成品审核内容:
1. 开工前检查应符合开工要求(清场合格,具有生产指令等)。
2. 生产环境应符合工艺要求。
3. 生产操作过程应符合工艺、标准操作规程要求,且无交叉污染。
4. 生产记录填写应符合要求并与生产过程相符。
5. 中间产品取样应执行中间产品取样管理规程。
6. 中间产品应检验执行中间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7. 检验记录填应否完整、准确无误、复核人复核无误。
8. 中间产品检验结果应符合中间产品质量标准。
半成品各项审核内容如有偏差,应有详细的书面说明和批准手续。
否则,QA有权拒绝放行。
以上内容经QA审核全部符合规定,发放中间体(半成品)检验报告单,准许流入下道工序。
否则拒绝放行。
- 1 -。
工厂物品放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物品管理,确保生产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内部所有物品的放行管理,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工具、设备等。
第三条物品放行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规范化:物品放行过程应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
2. 效率化:简化放行手续,提高放行效率。
3. 安全性:确保物品放行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4. 责任化:明确物品放行过程中的责任主体,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物品分类及放行标准第四条物品分类:1. 原材料:指用于生产产品的原料。
2. 半成品: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中间产品。
3. 成品:指经过加工、检验合格的产品。
4. 工具:指用于生产过程中的辅助工具。
5. 设备:指用于生产过程中的机械设备。
第五条物品放行标准:1. 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准确。
2. 半成品:必须符合生产工艺要求,质量稳定,数量准确。
3. 成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质量优良,包装完好。
4. 工具:必须符合使用要求,性能良好,数量充足。
5. 设备:必须正常运行,安全可靠,维护保养到位。
第三章物品放行程序第六条物品放行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物品申请:申请人填写《物品放行申请单》,明确放行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2. 审核审批:由物品管理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员对《物品放行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物品放行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3. 物品检查:物品管理人员对申请放行的物品进行实物检查,确保物品符合放行标准。
4. 物品标识:对放行的物品进行标识,包括编号、名称、规格、数量、用途等信息。
5. 物品领用:申请人凭《物品放行单》到物品管理部门领取物品。
6. 物品归还:物品使用完毕后,使用者需将物品归还至物品管理部门,并进行验收。
7. 物品登记:物品管理部门对放行、领用、归还的物品进行登记,确保物品账实相符。
第四章物品放行责任第八条物品放行责任如下:1. 物品管理部门负责物品放行的全过程,确保物品放行符合相关规定。
第六章物料与产品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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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成品放行
生产指令单:有生产指令单、填写正 确、完整、无误、有效、符合规定; 物料:应均具有合格报告单及放行单,内容全 面,结论明确; 清场及工艺卫生:各岗位均具有清场记录及清场 合格证,工艺卫生符合要求; 中间产品质量:中间产品质量符合质量要求 ; 生产操作:主要生产工艺经过验证,每个岗位均 具有岗位操作记录,内容填写完整、正确,生产操 作人和复核人签字齐全,操作符合工艺规程及SOP要 求; 监控记录:QA监控结果符合规定要求;
成品批记录的审核内 容
成品批记录的审核内 容
所用包装、标签等包装材料打印的批号及有效期应正确; 物料衡算:物料平衡率运算复核,结果正确且在平衡允许 范围内; 产品检验:主要的检验方法经过验证,产品检验结果符合 规定。检验报告书、检验记录,项目齐全,检验人、复核 人签字齐全。 批记录:批记录应与目录相一致,填写正确,生产操作人 和复核人签字齐全; 变更处理:如发生变更,执行批准的变更处理程序,手续 齐全,符合要求; 偏差处理:如发生偏差,执行批准的偏差处理程序,所有 偏差经过调查,有明确的说明,资料齐全,符合要求。
审核程序
中间产品:中间产品生产完成后,由生产组长 2 天 内汇总批生产记录交予生产负责人,生产负责人于 2天内审核并签字交予QA,待中间产品检验完成后 ,其批检验记录由QC主任2天内复核并签字汇总于 QA , QA 于 2 天内审核中间产品批记录,并填写 RE-A005019《中间产品审核放行单》,由质量 受权人审核并决定是否放行。
审核结果
根据各项审核项目的符合情况, 判断是否放行。对于比较小的偏差,有足够 理由或证据表明不会影响产品质量的判为合 格;对于严重偏差,明显会影响产品质量的 判为不合格;对于不能立即做出合格或不合 格结论的产品,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必要的 试验,所得的结果及报告均应附写审核 记录,质量受权人审核后,在RE-A005019《 中间产品审核放行单》上做出明确的结论,如批 准放行、不合格、或其他决定,并签字;批准放 行的QA人员将CE-A005019《中间产品合格证 》,RE-A005019《中间产品审核放行单》与 检验报告单各复印一份并加盖红章下发到相关岗 位,准于放行使用;若不合格或其他决定的, QA将RE-A005019《中间产品审核放行单》 下发到生产部门做相应的处理。
GMP体系文件成品放行管理规程
成品放行管理规程目的:建立成品检验放行的标准工作程序确保不合格产品不出厂。
适用范围:所有成品责任人:生产制造部、质量管理部负责人、质量管理部审核员内容:1 由生产制造部负责批生产记录的初审2 由质量管理部负责批检验记录的审核3 由质量管理部负责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的终审4 成品须制订“放行审核记录”经批准后执行。
5 成品须严格按“放行审核记录”进行审核,审核项目完整、无误。
6 审核标准6.1 生产制造部按照标准规定对收集齐全的批生产记录以下内容进行审核:6.1.1 生产指令及主配方:6.1.1.1 起始物料是否有合格证,物料领用数量是否符合生产指令要求6.1.1.2 生产配方是否与工艺规程相符6.1.2 生产用物料:6.1.2.1 生产所使用的物料有合格证6.1.2.2 投料数量与配料单要求一致,投料次序正确,工艺参数正常6.1.3 批生产记录:6.1.3.1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6.1.3.2 生产符合工艺要求,生产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求6.1.3.3 中间产品有检验报告或QA确认,结果符合内控标准6.1.3.4 所用标签、中袋均正确,喷、拓印批号及有效期至正确6.1.4 物料平衡6.1.4.1 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6.1.4.2 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规定6.2 批检验记录的审核批检验记录由质量管理部按照规定进行审核,内容包括:6.2.1 品名、规格、批号、数量、取样日期、报告日期、检验依据、检验项目、结论、检验人、复核人。
6.2.2 检验记录上的数据是否有随意擦抹涂改现象。
6.2.3 公式、计算是否准确,平行两份的实验结果偏差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6.2.4 上述内容审核无误后,出具检验报告书,审核检验报告书上的内容与检验记录是否一致,无误后,签字。
6.2.5 交质量管理部主任对批检验记录进行再审核。
6.3 质量审核放行质量管理部按照标准规定对收集齐全的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以下内容进行审核:6.3.1 批生产记录审核6.3.1.1 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操作人、复核人签名6.3.1.2 生产符合工艺要求,生产状态、清场合格证等均符合要求6.3.1.3 中间产品有检验报告或QA确认,结果符合内控标准6.3.1.4 所用标签、中袋均正确,喷、拓印批号及有效期至正确6.3.2 物料平衡6.3.2.1 物料平衡计算公式正确6.3.2.2 各工序物料平衡结果符合规定6.3.3 偏差处理6.3.3.1 生产偏差是否执行偏差处理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6.3.3.2 检验偏差是否执行OOS调查程序,处理结果是否符合要求6.3.4 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审核6.3.4.1 检验记录齐全、书写正确、数据完整,有检验人、复核人签名6.3.4.2 检验报告书项目及结果应符合内控标准6.3.4.3 检验报告书有批准人签字并盖有“车间检验专用”章或“检验报告专用章”批生产记录审核;7 放行批准程序7.1 批生产记录由生产制造部审核员审核无误后,在“成品放行审核记录”上签名,同批生产记录交质量管理部7.2 批检验记录由质量管理部审核无误后,保存7.3 经生产制造部审核后的批生产记录及经质量管理部审核后的批检验记录,由质量管理部审核员审核无误后,在“成品放行审核记录”上签名,连同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交质量管理部负责人7.4 质量管理部负责人对“成品放行审核记录”上的所有项目,进一步审核无误,符合规定标准后,签字准予放行7.5 凡上述各项有误者不准予放行。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目的: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及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特制订本制度。
范围: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责任:质量部、生产部、质监科、生产车间、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内容:1制订物料、中间产品、成品的质量标准的依据1.1物料的质量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或国标、企标及相关的标准制订,具体见《原辅料质量标准》、《包装材料质量标准》。
1.2中间产品的质量标准依据企业标准的内容制订公司的内控质量标准,具体件《各产品的内控质量标准》。
1.3产品的质量标准是依据保健食品批件的技术要求制订的各产品的企业标准,具体内容见《产品质量标准》。
2物料的放行:2.1每批物料放行前,质量部对物料厂家资质、生产商的检验报告、产品包装、取样、物料进厂检验记录、报告单等审核无误后签名放行,否则不准放行。
2.2物料放行前由质量部审核,审核内容包括:2.2.1供货单位是否为“合格供应商目录”中厂家。
2.2.2 是否有生产商的检验报告,内、外包装是否完整、严密、洁净。
2.2.3 执行批准的取样规程、取样证填写正确完整。
4.2.2.4 是否按规定的检验方法检验,是否按检验操作规程检验,检验记录、报告单填写真实、正确、完整。
2. 3 质量部审核人员审核完成后,填写物料放行审核记录连同相关记录一并交质量受权人审核。
2.4 质量受权人对物料放行单与物料检验报告单进一步审核无误后签名放行。
2.5 QA将物料审核放行单及检验报告单、合格证一同交仓库保管员。
3中间产品的放行3. 1 中间产品由质量部取样员取样,取样后交质检科QC检验。
中间产品放行前,QA审核该工序生产记录和检验记录,经审核无误后发检验报告单及合格证放行,否则不准流入下道工序。
3.2中间产品由QA审核,内容包括:3.2.1 生产过程是否符合GMP要求、符合工艺要求3.2.2 操作是否执行操作规程3.2.3 配料、称量过程是否经复核人复核3.2.4 物料平衡是否符合规定。
紧急放行控制制度
紧急放行控制制度1 目的为了确保对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为了满足顾客订单交付时间要求,对未进行检验判定紧急放行投入生产、转入下道工序或交付的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职责3.1 生产部负责确定需要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并通知采购部、工艺质保部及仓库。
3.2 工程部负责确定需要紧急放行的成品并通知生产部、质保部及仓库。
3.3 (副)总经理负责判定是否采取紧急放行。
3.4 质保部负责紧急放行产品的检验及对检验结果的跟踪。
3.5 工程部负责紧急放行的成品跟踪。
4 定义紧急放行:因生产或销售急需,未经验证就放原料入库并投入生产或未经验证就交付成品的做法。
5 紧急放行的条件5.1 对于紧急放行的原料、半成品和成品,要明确作出标识和记录,以便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能及时追回和更换。
5.2 一般在下列情况下才能允许紧急放行,如原料发现的不合格问题不影响产品的安全和使用性能,也不会影响相关、连接、相配的零部件的质量。
6 紧急放行的具体操作6.1 原料紧急放行1)当原料进厂后,根据情况对需要紧急放行的物料,由责任部门(一般为生产部)的责任人提出申请,质保部负责人审核并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放行。
2)如果紧急放行被否决,检验人员则按《原材料检验制度》进行入库检验和试验。
3)如果紧急放行被认可,质保部门需对紧急放行的原料要做好识别记录,记录中应详细记载紧急放行原料的规格、数量、时间、地点和供应商的名称及所提供的证据。
4)检验人员应留取规定数量的紧急放行样品进行检验,且检验报告必须尽快完成(优先检验),并将结果通知生产部。
同时由工艺部门对紧急放行的原料做好跟踪记录。
5)若检验人员对紧急放行的原料进行检验和试验,判定结果为合格,则紧急放行终止。
6)若紧急放行的原料经检验不合格,要立即开始不合格品评审程序,决定是否根据可追溯性标识及识别记录,将不合格品追回,或者做其它处理。
2024年成品出货管理制度
2024年成品出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法律法规依据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成品出货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本企业出货的成品。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生产的产品、代工产品和贸易产品。
第三条定义1. 成品:指本企业生产或经过代工后符合交付出货标准的产品。
2. 出货:指将成品交付给客户或合作伙伴。
3. 订单:客户或合作伙伴提出的正式购买申请。
4. 合同:成品出货前与客户或合作伙伴签订的正式协议。
第二章成品出货流程第四条订单接收1. 本企业将建立有效的订单接收机制,确保及时、准确接收客户或合作伙伴的订单。
2. 对于重要客户或合作伙伴的订单,应当进行仔细审查,并与客户或合作伙伴沟通确认相关细节。
第五条生产计划制定1. 根据订单需求,生产部门应当制定合理的生产计划,并及时与销售部门协调。
2. 生产计划应当充分考虑生产能力、物料供应、人力资源等因素,并保证按时完成。
第六条材料准备1. 物料采购部门应根据生产计划,提前准备齐全所需材料。
2. 物料采购部门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采购材料,并对供应商进行评估,确保材料符合要求。
第七条生产制造1. 生产部门应组织生产制造,按照标准操作规程进行生产。
2. 生产过程中应设立质量检验岗位,确保生产出的成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八条成品检验1. 成品检验部门应对生产出的成品进行全面检验,确保成品质量符合要求。
2. 检验结果应进行详细记录,同时将不合格成品进行处理。
第九条成品包装1. 成品包装部门应对合格的成品进行统一包装,确保包装符合相关标准。
2. 成品包装应注明相关标识、型号、批次等信息,方便追溯与管理。
第十条成品储存1. 成品仓库应进行合理规划,分类储存不同种类的成品。
2. 成品储存区域应设立相应的标识,方便查找与管理。
3. 成品储存区域应定期进行清理,保持整洁有序。
第十一条订单确认1. 销售部门与客户或合作伙伴确认成品出货时间,并告知成品出货的方式与流程。
物料及产品放行控制程序
1•目的对原料、包材进行控制,确保质量符合规定的要求,防止不合格品流入或投入使用。
对产品进行监视和测量,以防止不合格品的转序和错误使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审核。
3 .职责生产部:负责相关记录的填写与搜集。
各部门:负责完成各环节的记录和移交。
质量负责人和品质部:负责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审查和放行审批,并审核批记录。
4 .内容4.1品质部门独立行使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权。
4.2企业对原料、包材、半成品和成品实施检验,只有经过检验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流程,确保只有经放行的物料才能用于生产,具体参考《检验管理程序》。
如需要让步接受,经品质部门评估质量无风险后,才能用于生产,否则按《不合品控制程序》执行。
4.3成品放行前,品质部检查所有相关的生产和质量活动记录,以确保过程中的偏差都经过处理。
4.4紧急放行作业。
(除材料外,其他半成品、成品无紧急放行作业)4.4.1因生产急需来不及进行检验的原材料,可由来料检验人员进行取样,巡回检查、确认。
4.4.2检验员对紧急放行材料样品进行检验,合格时则及时通知生产部,并取消“紧急放行”标识,换上“合格”标签。
4.4.3若检验不合格,则通知生产部门,将用该批“紧急放行”材料所生产的半成品/成品,及未生产的原材料部分换成“不合格”标识且停止使用,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相关规定处理。
4.5产品的合法性技术部、质量负责人或品质部要确认产品的合法性,内容包括:4.5.1生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有有效许可批件。
4.5.2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经备案。
4.5.3产品包装标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4.5.4《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是否在许可有效期限内。
4.5.5生产项目是否超出行政许可范围。
4.5.6生产的产品符合产品签样标准。
4.6每批物料及成品放行的批准4.6.1成品放行前批生产记录及批包装记录的复核工作首先由生产部授权人担任,授权人应熟悉生产工艺规程,且具有相当的化妆品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目的:确保公司的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能够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放行,以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提高生产效率。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管理。
定义:1.物料:指作为生产过程中所使用的原材料、辅助材料、工具等物品。
2.中间产品:指生产过程中形成的未完成的产品,需要经过后续加工才能成为最终产品。
3.成品:指经过所有生产工序加工完成,达到具备使用价值并符合质量要求的产品。
职责和权限:1.生产部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物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检查,并将合格物料和中间产品报告给质量部门。
2.质量部门负责对合格物料和中间产品进行检验和放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3.仓库部门负责对成品进行检查和放行,并记录相关信息。
流程:1.物料放行管理:a.供应商将物料送达公司仓库,仓库员进行初步验收。
b.仓库员将验收后的物料样品送交质量部门进行检验。
c.质量部门进行物料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
d.合格的物料进入物料库存,并记录入库信息。
e.不合格的物料按照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2.中间产品放行管理:a.生产过程中,每个生产环节负责人对中间产品进行自检。
b.生产环节负责人将自检后的中间产品提交给质量部门进行检验。
c.质量部门进行中间产品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录入质量记录。
d.合格的中间产品进入下一个生产环节,不合格的进行返工或处理。
3.成品放行管理:a.生产完成后,生产部门将成品送到仓库。
b.仓库员对成品进行外观检查和数量核对。
c.仓库员将外观检查合格的成品报告给质量部门。
d.质量部门对合格的成品进行质量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e.合格的成品入库,并进行质量记录,不合格的成品按照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4.放行记录管理:a.质量部门负责对物料、中间产品和成品的放行进行记录。
b.记录内容包括:物料/中间产品/成品名称、规格、批次号、放行时间、放行人员等信息。
c.放行记录必须真实准确,不得篡改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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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
理规定
The following text is amended on 12 November 2020.
1目的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 内容
物料的放行:
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检验合格后,由质监科科长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
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律
不准投入生产。
质监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需料领料
单上签字放行。
固体制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
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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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质监员仔细核查中间产品的标识、中间产品合格报告单等,签字后方可进
入下一工序的操作。
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
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注射剂生产、连续生产,中间产品放行由质监员、总质监完成。
质监员、总质监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等,在生产记录的放
行栏签字放行。
待包装产品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
进入包装工序。
成品的放行:
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监科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
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
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由质监科长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检
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
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
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5 记录
记录名称保存部门保存时间产品包装通知单质监科三年
合格证 / /
成品放行单质监科三年
QL-03-003-00
产品包装通知单
通知日期:
签发人:
QL-03-005-00
成品放行单
日期:
质监科长:填表人:
QL-03-004-00编号:
QL-03-004-00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