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谐校园视野下高职院校管理模式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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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校园视野下高职院校管理模式的探索
摘要:管理和谐是构建和谐校园、实现高职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目前高职院校管理模式中普遍存在诸多问题,为此,应借鉴国外相对较成熟的高职教育管理模式,探索构建“权力共享”型的高职院校管理模式。构建这种理想的管理模式,就要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
关键词:和谐校园;高职院校;管理模式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基本上沿袭普通高校的管理模式,还有部分由中职升格而来的高职院校仍沿袭中职学校的科层制管理模式,造成了现有的管理模式难以匹配高等职业教育既定的办学目标和人才培养目标。因此,正确分析我国高职院校现有管理模式存在的问题,树立与现代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管理理念,探索符合我国高职教育特色的管理模式,是构建和谐校园、实现高职教育科学发展的重要前提。
一、我国高职院校的管理现状
近年来,随着政府一系列鼓励职业教育发展和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政策的出台,我国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出现了历史性的跨越。但是,高职教育的超速发展,使高职教育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难题。这个难题就是外延拓展与内涵提升的不平衡。这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即规模扩张与管理水平的不平衡,专业建设和课程改革的要求与教学理念更新的不平衡,师资数量与质量的不平衡,科学发展的要求与人才培养规格的不平衡。
现阶段高职院校在管理模式上大致有以下两种:一是“直接管理”,即沿袭中专办学的管理模式,管理工作依靠院党委和行政领导的指令,部门负责人则按要求完成指令性任务。这种体制难以调动部门负责人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遇事不承担责任,有了矛盾就上交,结果是院领导整天忙于事务工作,无暇考虑学院的发展大事,导致行政效率低下。二是套用高校管理模式,即院、系两级管理。目前,由于绝大多数高职院校都采用这种管理模式,因而出现运转不灵、政令不畅和管理“空档”的现象。
目前高职院校的管理组织结构大多是金字塔式的,它的典型特征是管理幅度小,管理层次多,权力过于集中,缺乏横向联系,对变化反应慢,科层化倾向严重,管理重心难以下移。其主要问题通常表现在学校对以下三组关系的处理不够妥当。一是学院和系部的关系。作为宏观调控的学院有意或无意地覆盖了系部的微观管理权,使作为具体教学承办者的系部缺乏相应事务的决策权。二是学院和职能部门的关系。负责学院全局发展建设的学院领导很难从诸如教学日常管理、科学研究工作和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等具体事务中解脱出来。三是职能部门和系部的关系。通常是系部和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缺乏沟通,职能部门对系部也往往处于居高临下的状态。
二、探索高职院校理想的管理模式
根据我国高校管理工作的实际,并借鉴外国相对比较成熟的高职教育管理模式,对我国高职院校理想的管理模式进行了如下的探索。
1.高职院校管理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
(1)党政机构分设的原则
我国高职院校实行的是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应形成党委和行政管理机构两套工作体系,以保证党委和行政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2)按需设置的原则
按需设置机构应考虑两点:一是机构的不可取消性;二是不可替代性。按需设置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不能固守一个格局或模式长期不变,要在学院发展的过程中,适时地调整和配置机构。
(3)责权对称的原则
高职院校的机构设置,应遵循权责对称、权责统一的原则,使各部门明确自己管理的权限和责任,以利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各行其事,从而形成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4)管理层次与幅度相关的原则
一般情况下,管理层次与管理幅度之间成反比关系。如何合理科学地确定管理层次和管理幅度,是一个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的问题。但是,无论采用何种管理结构,都要有利于促进教育管理的和谐。
(5)因校制宜的原则
设置学校的行政管理组织机构,必须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因校制宜,不能搞形式主义,不能强求一致,否则会造成管理资源的浪费。
2.高职院校理想的管理模式——“权力共享”型模式
“权力共享”型模式的基本特征是以人为本,实行民主管理和依法治校。具体而言,构建此模式应着重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依法办学,民主管理
“依法办学”是实现自主办学的前提。高职院校要依照国家的法律和有关规定,在政府的宏观指导下进行自主办学。实行民主管理,是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最
为薄弱的环节。就外部环境来说,社会上民主意识较差,“官本位”意识较强,行政化倾向严重,学术权力淡化,民主与政治的现代化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就内部环境来说,高职院校的决策与运行往往因领导人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常常以领导职务的高低作为决策是否正确的标准,民主管理在体制和机制上远没有真正实现。
(2)政校分开,权责分明
政校分开就是政府作为公立学校的举办者和管理者应与办学者的角色分开,所有权与办学权分离,责、权、利分明。市场经济下,政府不再是公立高职院校的唯一举办者,它只是高职院校的管理者,高职院校应该是实际的办学者。权责分明是指高职院校内部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即重大问题由党委决策,以校长为首的行政系统运转自如。
(3)建立法人制度
法人治理结构的核心是董事会,并明确董事会与校长的关系。董事会主要是学校与社会沟通的桥梁,是学校从政府和社会各界获得资助的渠道,是高职院校的融资工具,对学校的重大事项不具有决策权,只起着咨询和顾问的作用。
(4)创建高职教育中介机构
借鉴西方等发达国家的经验,建立健全处于政府与高校之间的社会中介组织是处理好政府与高校关系的有效途径。社会中介组织介入高职院校管理可以在政府、企业与学校之间架起桥梁,有效促进我国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
3.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对于高职院校来说,要建立“权力共享”型的管理模式,首要任务是要进一步深化内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
(1)建立合理的权力分配结构,管理重心下移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普遍实施院、系两级领导。院长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科研和其他行政工作,主要应考虑战略性和全局性的问题,考虑如何准确把握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向和目标。管理重心下移是指要以加强系部党组织建设为重点,促进系部领导班子建设的整体优化,充分发挥系部管理层的职能,以推动系部工作迈上新台阶。
(2)转变党的领导方式,提高行政管理水平
部门定位和人力资源管理是当前高职院校管理的重点和难点问题。为此,必须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明确行政部门是为教学服务的,弱化行政管理的强权化倾向,确立以教学工作为主体的理念。二是理顺行政部门之间、行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