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员工管理规定
教培机构员工管理制度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育培训机构员工管理,保障员工权益,提高机构整体运营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教育培训机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教师、教务人员、市场人员等。
第三条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本机构的规章制度,维护机构声誉,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培训服务。
第二章培训与晋升第四条机构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五条员工晋升依据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学历水平等因素,通过考核选拔。
第六条机构设立晋升通道,为员工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空间。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七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八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主管申请,并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劳动纪律,保持办公环境整洁,不得在工作时间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条员工应积极完成工作任务,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教学质量。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十一条机构实行岗位工资制,根据岗位、职责、业绩等因素确定员工薪酬。
第十二条机构为员工提供五险一金、带薪年假、节日福利等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机构根据国家规定调整员工薪酬,保障员工合法权益。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四条机构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十五条奖励分为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包括晋升、奖金、荣誉称号等。
第十六条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根据违反规章制度的严重程度进行相应处罚。
第六章保密制度第十七条员工应保守机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机构内部信息。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时,应按照规定办理离职手续,不得带走机构资料、设备等。
第七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一条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
培训机构员工分级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培训机构员工管理,提高员工工作效率和业务水平,增强培训机构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所有正式员工。
二、分级原则1. 按照员工的工作性质、职责、能力及业绩,将员工分为初级、中级、高级和专家级四个等级。
2. 分级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员工实际表现和岗位需求进行动态调整。
三、分级标准1. 初级员工(1-3年工作经验)(1)熟悉岗位基本职责,具备岗位所需的基本技能;(2)具备一定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3)能够按照上级要求完成工作任务,但需要一定的指导和监督。
2. 中级员工(3-5年工作经验)(1)熟练掌握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具备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2)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主动承担责任;(3)能够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并具有一定的创新意识。
3. 高级员工(5年以上工作经验)(1)精通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2)具备卓越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够带领团队完成复杂任务;(3)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能够为公司发展提供有益的建议。
4. 专家级员工(行业专家或高级管理人员)(1)具备深厚的行业背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备行业领先的专业水平;(2)具备卓越的领导能力,能够带领团队实现公司战略目标;(3)具备广泛的人脉资源,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四、分级管理措施1.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员工分级管理制度,并对员工进行定期评估;2. 各部门经理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和业绩,提出员工分级建议;3. 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分级建议进行审核,并公示分级结果;4. 根据员工分级,制定相应的薪酬、晋升、培训等激励措施;5. 对员工进行动态管理,根据员工表现和工作需求,调整其分级。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通过实施员工分级管理制度,培训机构将能够更好地发挥员工潜力,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为培训机构的长远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钢琴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管理

钢琴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管理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钢琴培训机构员工的行为,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教学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
第二条遵纪守法
1. 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 员工应当遵守钢琴培训机构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配合监督。
第三条岗位职责
1. 员工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 员工应当尊重客户,热情服务,提高服务质量。
3. 员工应当保护学生隐私,不得擅自泄露学生信息。
第四条课堂管理
1. 员工应当严格遵守课程安排,不得擅自取消课程。
2. 员工应当准时到达教室,不得迟到早退。
3. 员工应当认真备课,提前准备教学材料。
第五条行为规范
1. 员工应当言行举止文明有礼,不得有侮辱他人的行为。
2. 员工应当处理好与同事之间的关系,不得造成恶劣影响。
3. 员工应当遵守机构规定的着装要求,不得穿着不整洁服装上班。
第六条奖惩机制
1. 优秀员工将被评为“优秀员工”,享受奖金和晋升机会。
2. 表现不佳的员工将受到相应处罚,包括降级、停职等。
第七条审查和修改
1. 本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由机构管理人员负责审查和修改。
2. 员工对规章制度有异议,可向机构管理人员提出申诉。
以上便是钢琴培训机构员工规章制度管理的一些内容,希望员工能够自觉遵守,共同为提高教学质量和服务质量做出努力。
感谢大家的配合!。
培训机构人事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机构人事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保障培训机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培训机构人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用人标准。
第四条本机构设立人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规定,并负责人事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职责第五条人事管理部门设置如下:1. 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薪酬福利、绩效考核等工作。
2. 招生部:负责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宣传、学员报名等工作。
3. 教务部:负责课程设置、教师管理、教学质量监控等工作。
4. 行政部:负责机构内部行政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职责:1. 人力资源部:- 制定和实施员工招聘计划;- 负责员工入职、离职手续办理;- 建立健全员工档案;- 制定和实施员工培训计划;- 负责员工薪酬福利管理;- 负责员工绩效考核;- 处理员工投诉和建议。
2. 招生部:- 制定招生计划,组织实施招生工作;- 负责招生宣传,提高机构知名度;- 接待学员报名,办理入学手续;- 跟踪学员学习进度,做好学员服务工作。
3. 教务部:- 制定课程设置,确保教学质量;- 管理教师团队,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监控教学质量,及时处理教学问题;- 组织开展教学活动,丰富学员学习体验。
4. 行政部:- 负责机构内部行政管理;- 管理后勤保障,确保机构正常运转;- 处理机构内部突发事件;- 负责机构对外联络和接待工作。
第三章招聘与入职第七条招聘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2. 优先考虑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3. 注重应聘者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招聘流程:1. 发布招聘信息;2. 筛选简历;3. 面试;4. 体检;5. 录用。
第九条入职手续:1. 签订劳动合同;2. 办理社会保险;3. 办理入职登记;4. 培训。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十条培训目标:1. 提高员工业务水平;2. 增强员工团队协作能力;3. 培养员工职业素养。
培训机构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

培训机构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培训机构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12篇)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
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作者精心整理的培训机构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12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培训机构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12篇)1一、担任每一门课程教学的专业或兼职教师,在上课之前必须首先备好课。
严禁教师未备课就讲课。
二、每位教师必须认真备好每一堂课。
备课必须按照所承担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实施。
备课须用专用备课簿,或备课打印资料。
三、学校教务处要不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情况,对备课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指出,并要求改进,确保备课质量。
四、认可教师每次上课后,应及时总结经验,并结合学员反馈意见,随时修改备课内容,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五、同一课程不同任课教师之间,应加强备课内容交流,取长补短,不断提高学校整体的教学水平。
培训机构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12篇)2一、根据学校教育计划安排,由学校教务处及时落实每月培训项目安排,并编制教学课堂设置表。
二、学校教务处,应根据当月培训项目,结合上级规定的教学时间要求及教材要求,制定相应课程设置安排表。
课程设置安排表经校长审核同意后,由教务处准备相关教材;发至相应任课教师,以落实备课。
三、每期培训班课程设置确定后,原则上不予调整,若须调整应在培训班开班前3天及时告知教务处同意。
四、课程设置确定后,每期培训班必须严格按课程设置要求实施,切不可擅自更改教学时间或授课内容。
五、课程设置内容应明确培训项目的具体授课内容及时间安排。
六、每期培训班结束后,办公室应将课程设置安排表存档。
培训机构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12篇)3一、教务处要根据培训教学计划编制相应的教育大纲。
二、培训班的日常活动管理实施班主任负责制。
每期培训由班主任根据培训大纲要求落实并圆满完成培训教育任务。
培训机构上班管理制度大全

培训机构上班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培训机构的管理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制定本《培训机构上班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全体员工。
第二章上班时间管理一、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
二、员工在规定的上班时间内必须准时到岗,迟到早退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扣除工资或者辞退等处理。
三、加班管理:培训机构需要加班的员工,必须提前向上级汇报,并得到批准,加班酌情给予加班费或调休。
第三章请假管理一、员工如需请假,应提前向领导汇报,并得到批准。
请假期间应做好工作交接,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二、员工因病请假需提供病假证明,否则请假一律不予批准。
三、请假违规处理:未经批准擅自请假的员工,将按规定扣除工资或者给予其他处罚。
第四章绩效考核一、培训机构将按照公司规定的绩效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绩效考核,绩效优秀者将给予相应奖励,绩效不达标者将给予警告、降职或者辞退等处理。
二、绩效考核按季度进行,每季度结束后领导对员工的绩效进行评定,评定结果向员工公示并进行奖惩。
第五章岗位职责一、培训机构员工应严格按照自己的岗位职责进行工作,不得擅自超出职责范围进行其他工作。
二、员工如有异动或者变更岗位需求,应提前向人力资源部门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调动。
三、员工应根据公司的安排和要求,服从上级领导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作主。
第六章工作纪律一、禁止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个人事务,如购物、刷微信等行为。
二、严禁在工作时吸烟、饮酒、赌博等行为,一经发现将给予严厉处罚。
三、员工不得私自将公司设备、资料带离公司,如有私物丢失,需承担相应责任。
四、员工如有违反公司工作纪律的行为,领导有权给予劝诫、警告、扣除工资或者辞退等处理。
第七章福利待遇一、培训机构将给予员工提供工作餐、节假日福利、年度健康体检等各项福利待遇。
二、公司提供员工节日福利和年终奖金,奖金的发放将根据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
培训机构教职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教职员工队伍的稳定和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全体教职员工,包括专职教师、兼职教师、行政人员、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激发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培训机构的整体竞争力。
第二章职责与权利第四条教职员工职责: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培训机构规章制度;2. 认真备课、上课,保证教学质量;3. 积极参与教学研究,不断提升教学水平;4. 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5. 完成培训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教职员工权利:1. 获得培训机构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2. 参与培训机构的民主管理,对培训机构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3. 接受培训机构的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4. 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工作考核第六条教职员工工作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平时考核。
第七条年度考核内容包括:1. 教学质量:包括学生满意度、教学成果等;2. 工作态度:包括出勤情况、工作积极性等;3. 业务能力:包括专业知识、教学技能等;4. 综合素质:包括职业道德、团队合作等。
第八条平时考核由部门负责人负责,主要考核教职员工日常工作表现。
第四章奖惩第九条奖励:1. 对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表现突出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积极参与培训活动、取得优异成绩的教职员工给予奖励;3.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对培训机构发展有贡献的教职员工给予奖励。
第十条惩戒:1. 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培训机构规章制度的教职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2. 对教学态度不端正、教学质量低下的教职员工,给予批评教育或降职处理;3. 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培训机构声誉的教职员工,给予解聘处理。
第五章培训和晋升第十一条培训机构为教职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机会,包括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和业务培训。
第十二条教职员工晋升依据个人能力、工作表现和业绩考核结果。
培训机构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

培训机构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培训机构员工守则和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培训机构的内部管理,规范员工的行为,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本守则适用于培训机构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树立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
第四条员工应当以学生利益为中心,尽职尽责,保证培训教育质量。
第五条员工之间应当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共同致力于培训机构的发展。
第二章员工权益和义务第六条员工享有平等就业和职业发展的权利,在合理竞争的基础上获得公正的待遇。
第七条员工应当忠诚于培训机构,维护培训机构的声誉和形象。
第八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参与与培训机构业务无关的活动。
第九条员工应当积极主动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能力和教学水平。
第十条员工应当保守培训机构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三章诚信守则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恪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编造、散布虚假信息。
第十二条员工应当按时履行承诺,不得擅自取消或变更约定的培训课程。
第十三条员工应当维护学生的隐私权,不得将学生个人信息泄露给他人。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利用培训机构的教育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第四章工作纪律第十五条员工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擅自迟到早退。
第十六条员工应当按照培训机构的安排参与培训活动和会议,不得私自请假或旷工。
第十七条员工应当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全,不得损坏、挪用机构财物。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服从培训机构的管理,执行上级的指令。
第五章奖惩制度第十九条员工在履行工作职责中表现突出的,培训机构将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训机构将给予纪律处分:(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二)私自泄露商业秘密;(三)故意损坏或挪用机构财物;(四)玩忽职守,严重影响教育质量和学生利益。
第二十一条员工若因工作失误导致学生受到损害的,将按照人员的责任程度进行追责。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二条员工有对本守则的解释权。
第二十三条本守则由培训机构管理层负责宣传、实施和监督。
教培机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机构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行为,保障我机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机构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合同工、临时工等。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职责第三条我机构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员工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员工参加培训、考核、评优评先等。
第三章员工招聘与录用第五条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计划进行。
第六条员工招聘分为以下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岗位要求、任职资格等;2. 对应聘者进行资格审查;3. 组织面试、笔试等考核;4. 体检;5. 录用通知及签订劳动合同。
第七条新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负责对其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了解我机构的基本情况、规章制度、岗位职责等。
第四章员工培训与发展第八条我机构鼓励员工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九条培训分为以下类别:1. 岗前培训:针对新员工,使其快速熟悉工作环境、岗位职责等;2. 在职培训:针对在职员工,提高其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3. 专项培训:针对特定岗位或技能需求,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
第五章员工考核与奖惩第十条我机构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团队合作、创新能力等。
第十一条考核分为以下等级:1. 优秀;2. 良好;3. 合格;4. 不合格。
第十二条对考核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员工进行培训或调整岗位。
第十三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1. 工作业绩突出,为机构创造显著效益;2. 在工作中表现突出,为机构树立良好形象;3. 在创新、改革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4. 在维护机构利益、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表现突出。
第十四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处罚: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定;2. 违反我机构规章制度;3. 损害机构利益;4. 违反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
第六章工作时间与休假第十五条员工工作时间按照国家规定执行,实行标准工时制。
培训机构人员人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培训机构人员管理,确保培训质量,提高培训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教师、助教、教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人员配置合理,充分发挥人力资源优势。
第二章人员编制第四条机构应根据培训项目、学员人数、课程设置等因素,合理确定人员编制。
第五条人员编制包括基本编制和机动编制。
基本编制为机构正常运营所需人员,机动编制为应对突发事件或高峰期所需人员。
第六条机构管理人员负责制定人员编制方案,经上级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人员编制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 各岗位职责及所需人员数量;2. 各岗位人员素质要求;3. 人员编制调整的依据和程序。
第三章人员招聘第八条机构招聘人员应遵循以下原则:1. 优先招聘具有相关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的员工;2. 招聘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协作精神;3. 招聘人员应适应机构发展需要。
第九条机构招聘人员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发布招聘信息;2. 收集应聘资料;3. 组织面试、笔试等考核;4. 确定录用人员;5. 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人员培训与发展第十条机构应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十一条培训内容应包括:1. 业务知识培训;2. 职业技能培训;3. 团队协作培训;4. 企业文化培训。
第十二条机构应建立员工职业发展通道,为员工提供晋升机会。
第五章人员考核与评价第十三条机构应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
第十四条考核评价内容应包括:1. 工作业绩;2. 工作态度;3. 团队协作;4. 个人素质。
第十五条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员工薪酬、晋升、培训等方面的依据。
第六章人员调整与解聘第十六条机构可根据工作需要,对人员编制进行调整。
第十七条人员调整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2. 优先考虑内部调整;3. 符合岗位要求。
第十八条机构应根据员工工作表现,对表现不佳的员工进行解聘。
培训机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培训机构的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培训机构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全体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和实习人员。
第三条培训机构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员工进行管理,确保员工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四条员工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 具备所从事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3. 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4. 身体健康,能适应工作强度。
第五条员工入职前需进行面试,面试合格后方可签订劳动合同。
第三章工作时间与休息第六条培训机构实行标准工作时间,每周工作五天,每天工作八小时。
第七条员工享有国家法定节假日、年假、婚假、产假、陪产假等假期。
第八条员工加班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第四章薪酬福利第九条员工薪酬分为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部分。
第十条培训机构为员工提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福利待遇。
第十一条员工晋升、调薪及考核依据其工作表现、业绩及公司发展需要。
第五章培训与考核第十二条培训机构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培训机构设立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调薪、奖金发放的依据。
第十四条员工需参加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培训机构有权对其进行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第六章员工行为规范第十五条员工应遵守以下行为规范: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培训机构声誉;2. 遵守公司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3. 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泄露;4. 维护同事关系,团结协作,共同进步;5. 爱岗敬业,勤奋工作,不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七章员工离职与解聘第十六条员工因个人原因提出离职,需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书面申请。
第十七条培训机构因业务调整或员工违纪等原因解聘员工,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并按照国家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第十八条员工离职或解聘后,需办理相关手续,结清工资、社保等费用。
培训机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培训机构员工考勤管理,规范员工考勤行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考勤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及时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和公司利益。
第四条培训机构应设立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员工考勤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考勤记录第五条员工应以诚实、守信的态度参加考勤,确保考勤记录的真实性。
第六条考勤方式包括:指纹考勤、面部识别考勤、IC卡考勤等,员工应按照公司规定的方式进行考勤。
第七条员工应在规定的考勤时间内到达工作岗位,提前或推迟到达的,按公司规定计入迟到或早退。
第八条员工请假、外出、出差等特殊情况,应提前向上级领导请假,并填写相应的请假单据,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九条员工缺勤、迟到、早退、请假等,均应按照公司规定计入当月考勤记录。
第三章考勤结果第十条考勤结果作为员工绩效考核、薪酬福利、晋升晋级等方面的依据。
第十一条培训机构每月对员工考勤结果进行统计,并公布考勤排行榜。
第十二条员工对考勤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考勤管理部门提出申诉,考勤管理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
第四章考勤奖惩第十三条员工考勤奖励:(一)每月全勤者,给予全勤奖;(二)每月考勤优秀者,给予考勤优秀奖;(三)年度考勤优秀者,给予年度考勤优秀奖。
第十四条员工考勤处罚:(一)迟到、早退累计超过规定次数的,给予罚款;(二)缺勤累计超过规定次数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三)请假未经批准或未按时归岗的,给予警告或记过处分;(四)伪造、篡改考勤记录的,给予记大过或降级处分;(五)违反考勤规定的其他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五条员工因特殊情况无法按时考勤的,应提前向考勤管理部门申请,经批准后可按公司规定进行补卡。
第五章考勤资料第十六条考勤管理部门应妥善保管员工考勤资料,包括考勤记录、请假单据、出差记录等。
第十七条考勤资料应至少保存两年,以备查询。
培训机构员工红线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培训机构员工管理,确保教学质量,维护培训机构声誉,保障师生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培训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红线行为1. 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脱岗、串岗、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
2. 在教学过程中,故意降低教学质量,抄袭、剽窃他人教学成果,擅自更改教学内容、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等。
3. 对学生进行体罚、变相体罚、侮辱、歧视等侵害学生权益的行为。
4. 拒不执行培训机构安排的工作任务,擅自变更教学内容、教学进度等。
5. 接受与培训机构业务相关的贿赂、回扣等不正当利益。
6. 泄露培训机构商业秘密、学生隐私等敏感信息。
7. 在培训机构内吸烟、饮酒、赌博等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8. 损坏培训机构公共设施、设备,造成经济损失。
9. 在培训机构内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影响教学秩序。
10. 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本培训机构规章制度的行为。
三、处罚措施1. 对违反本制度第1、2、3项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2. 对违反本制度第4、5、6、7、8、9、10项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并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3. 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扣除相应工资,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罚款。
4. 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员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四、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2. 本制度由培训机构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由培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另行规定。
4. 员工对本制度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人力资源部提出,人力资源部应在收到异议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教育培训机构员工管理制度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教育培训机构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综合素质,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教务人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员工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营造和谐、有序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培训第四条员工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岗位要求选拔人才。
第五条新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岗前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规章制度、业务知识等方面,确保员工熟悉岗位职责。
第六条员工在职期间应定期参加业务培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三章工作职责与考核第七条教师职责:1. 认真备课,制定合理的教学计划,确保教学质量;2. 严格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授课,注重启发式教学,激发学生学习兴趣;3. 课后辅导,及时解答学生疑问,关注学生个体差异,提供个性化指导;4. 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八条教务人员职责:1. 负责课程安排、教学进度、教学资源的管理;2. 协助教师进行教学活动,确保教学秩序;3. 负责学生学籍管理、成绩统计、考试安排等工作;4. 跟踪学生学习情况,为教师提供教学反馈。
第九条行政人员职责:1. 负责机构日常行政事务,确保机构正常运转;2. 负责机构财务管理工作,保证财务安全;3. 负责机构内部沟通协调,确保各部门工作顺畅;4. 负责机构对外联络,维护机构形象。
第十条员工考核:1. 员工年度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成果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奖惩、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第四章奖惩与薪酬第十一条员工奖励:1. 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员工给予物质奖励和荣誉称号;2. 对积极参与机构建设、为机构发展做出贡献的员工给予表彰。
第十二条员工惩罚:1. 对违反规章制度、损害机构利益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解聘等处分;2. 对严重违反职业道德、损害学生利益的员工,予以解聘。
培训机构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培训机构人员管理,提高培训质量,确保培训机构正常运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培训机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教师、助教、教务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员工行为,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员工素质,确保培训机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管理人员职责:1. 负责培训机构的日常管理工作;2. 制定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培训活动;3. 负责员工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工作;4. 维护培训机构形象,协调内外关系。
第五条教师职责:1. 按照教学大纲进行教学,保证教学质量;2. 严格遵守教学纪律,认真备课,按时上课;3. 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提高教学水平;4. 关注学生需求,做好课后辅导。
第六条助教职责:1. 协助教师进行教学活动;2. 负责教室布置、设备维护等工作;3. 照顾学生安全,协助教师处理突发事件;4. 跟进学生进度,及时向教师反馈。
第七条教务人员职责:1. 负责招生、报名、缴费等工作;2. 管理学员档案,确保信息准确;3. 协助教师做好教学管理工作;4. 配合其他部门完成相关工作。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培训机构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九条培训内容主要包括:1. 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企业文化;2. 教学方法、教学技巧;3. 沟通技巧、团队协作能力;4. 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考核。
第十一条日常考核内容包括:1. 出勤情况;2. 工作态度;3. 工作效率;4. 团队协作。
第十二条年终考核内容包括:1. 工作业绩;2. 个人能力提升;3. 团队贡献;4. 培训机构满意度。
第四章奖励与处罚第十三条培训机构设立奖励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四条奖励方式包括:1. 荣誉称号;2. 经济奖励;3. 培训机会;4. 其他奖励。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培训机构将予以处罚。
第十六条处罚方式包括:1. 警告;2. 离职;3. 法律责任。
培训机构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培训机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员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培训机构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兼职、实习等。
第三条考勤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权益。
第二章考勤规定第四条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请假类型包括病假、事假、婚假、丧假等。
第六条病假员工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事假员工需说明请假原因。
第七条旷工员工按以下规定处理:1. 旷工一天,扣除当月工资的20%;2. 旷工两天,扣除当月工资的40%;3. 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第八条员工迟到、早退,每次扣除5元;连续迟到、早退三次,扣除当月工资的10%。
第九条员工请假未按时归岗,或未经批准擅自离岗,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员工加班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填写加班申请表。
加班工资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三章考勤记录与审核第十一条员工考勤由人事部门负责记录,每月底进行汇总。
第十二条部门负责人每月底对员工考勤进行审核,如有异议,应及时向人事部门反映。
第十三条人事部门每月底将考勤汇总表报给财务部门,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四章考勤奖惩第十四条对考勤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十五条对考勤表现差的员工,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培训机构另行规定。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培训机构人事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修改,需经培训机构领导批准后公布实施。
教育培训机构员工守则

教育培训机构员工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提高教育培训机构的服务质量,规范员工行为,根据教育行业的特点和需要,制定本守则。
第二条本守则适用于教育培训机构的所有员工,包括教师、管理人员、辅导员等。
第三条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职业道德和伦理准则,严守教育行业的基本规范。
第四条员工在教育培训机构的一切行为必须符合公司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五条员工必须保守教育培训机构的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
第六条员工应互相尊重,不得进行侮辱、诽谤、人身攻击等不当行为。
第七条教育培训机构的员工必须恪尽职守,积极履行岗位职责,为学员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八条员工必须经过公司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第九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岗位,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旷工。
第十条员工必须遵守上级的指示和安排,配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十一条员工在教学过程中必须对学员负责,关心学员的学习情况,积极引导学员提高学习效果。
第十二条员工在处理学员反馈和投诉时,必须保持耐心和友好的态度,及时解决问题。
第十三条员工不得泄露学员的个人隐私,不得向他人透露学员的个人信息。
第十四条员工不得泄露教材和教学资料的版权内容,不得私自复制、销售教材和教学资料。
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接受学员的礼物、礼金和其他非正当利益。
第十六条员工应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不得在职场上穿着不雅、不文明的服装,不得违背公司的形象要求。
第十七条员工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从事商业活动,不得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八条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定。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保障学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不得从事任何危害学员的行为。
第三章违规处理和纪律处分第二十条对于违反本守则的员工,将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分。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守则的员工,将面临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停职等纪律处分。
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员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内部管理,规范员工行为,提高教学质量,保障学生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教务、行政、财务等岗位。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旨在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员工队伍。
第二章岗位设置与职责第四条机构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设置相应岗位,明确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
第五条各岗位员工应按照岗位职责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教学质量。
第六条教师岗位职责:1. 认真备课,确保教学内容科学、准确、全面;2. 严格遵循教学计划,完成教学任务;3. 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激发学生学习兴趣;4. 定期与学生家长沟通,了解学生情况,共同促进学生成长;5. 参与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第七条教务岗位职责:1. 负责课程安排、教学计划制定及调整;2. 管理学生学籍、考勤及成绩;3. 协助教师开展教学活动,确保教学质量;4. 参与机构组织的教研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第八条行政岗位职责:1. 负责机构内部行政管理,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2. 协助领导处理日常事务;3. 负责机构对外联络、接待工作;4. 参与机构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九条财务岗位职责:1. 负责机构财务收支管理,确保财务安全;2. 负责报销、记账、报税等工作;3. 定期进行财务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章员工聘用与培训第十条机构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须与机构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新员工入职前,须参加机构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机构定期对员工进行业务培训,提高员工综合素质。
第四章奖惩与考核第十三条机构设立奖惩制度,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定期对员工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员工晋升、调薪的依据。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机构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培训机构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12篇)_1

培训机构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12篇)培训机构员工管理的规章制度(精选12篇)1一、总则1、为打造最优秀的企业员工团队,建立学习型企业,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适应公司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提高全员整体素质与工作潜力,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指导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即所属各分公司、各分厂)深入细致、有序高效地开展岗位培训和专项培训、技术练兵工作,使公司培训工作专业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2、培训工作基本原则:(1)全员性:培训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全体员工的综合素质与工作潜力,所有人员都应充分认识培训工作的重要性,从管理层到员工层都要用心参加培训、不断学习进步。
(2)针对性:培训要有目的,针对实际培训需求进行。
(3)计划性:培训工作要根据培训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并按计划严格执行。
(4)全程性:培训工作要贯穿岗前、在岗、转岗、晋职的全过程。
(5)全面性:培训资料上把基础培训、素质培训、技能培训结合起来,培训方式上把讲授、讨论、参观、观摩、委培等多种方式综合运用。
(6)跟踪性:培训结束后要对培训资料进行考核,考核要有结果与奖惩,要定期、及时检验、评估培训效果。
二、培训组织体系1、人力资源部是公司培训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培训组织体系的领导与管理,公司培训的.计划与综合、组织与协调、监督与实施、培训效果的考核考察以及各部门培训工作的指导与管控等。
2、为保证实现公司整体培训任务以及督促各单位内部培训工作落到实处,在公司内建立自上而下、权责明晰的培训组织体系和企业内部培训师队伍,保证公司以及各部门的培训工作都有专人负责,在培训业务上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指导与管理,从而保证各项培训工作的贯彻落实到位。
3、各部门、各单位设立兼职培训管理员,各部门培训管理员一般由经理或助理兼任,各单位可由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兼任。
原则上培训管理员尽量由内部培训师兼任,要求务必有潜力有时光承担培训任务。
兼职培训员在做好本岗位工作的前提下,业务上理解人力资源部指导,负责本单位训前需求调查、培训计划的制定与上报、组织实施及训后跟踪评估等工作,并完成公司交办的培训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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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更好的保护员工和公司双方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
校长和人事专员负责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全体员工在入职时都应签订《劳动合同》。
文中“甲方”指代公司一方,“乙方”指代员工一方。
4.具体规定内容
4.1 劳动合同
根据政府的有关规定,所有员工必须与中心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员工守则》、《管理规定》以及中心其它有关文件是在政府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基础上根据中心的事业特点编写的。
中心和员工双方应该在平等、协商、谅解的基础上签订《劳动合同》并承担合同及协议中规定的各自的法律义务。
中心可能会对《劳动合同》中的有关条款进行修改,中心会将此类必须修改的条款及时通知员工,并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咨询。
试用期
实行试用期之目的是让经理、主管和员工自己有机会评估其完成工作的能力以及员工本人对中心的适应性。
所有新员工或重新加盟的员工(离职后六个月内重返的员工除外)从聘用之日起,将经过为期不超过三个月的试用期。
如中心需对其作进一步培养或考察,可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超过一个月。
如果员工成功通过试用期,其将会得到一份书面“转正通知书”,以确认其成为一名正式员工。
4.2 内部岗位调动
为优化和保持中心的人力资源,可能会因为工作需要或员工本人的意愿而发生内部调
动岗位的。
任何情况的内部岗位调动需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改选相关的程序和手续,并由人事向员工下发《岗位调整通知书》。
4.3 聘用终止
提前通知——劳动合同的任何一方需按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规定提前30天以书面通知的形式提出解除合同(合同自然终止的除外)。
离职面谈——若员工提出辞职申请,其部门经理应立即通知中心校长。
在收到辞职信后,中心校长将安排离职面谈,以给予员工表达其意见、不满和建议的机会(员工在没有得到离职面谈的机会之前不得被解职)。
离职手续——员工必须在最后工作日前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最后阶段工资将在当月工资发放日支付。
违纪解聘——如员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劳动合同的规定或中心的规章制度,中心可立即解除劳动合同而无须提前通知。
4.4 员工培训
为了改进员工的工作方法、提高其工作效率,员工接受培训以提高业务水平、得到个人职业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培训同样是确保公司未来发展的重要管理措施之一。
公司将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特点及员工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为员工提供培训条件。
员工接受培训,应按公司要求与公司签订《培训制度及培训协议》。
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教育,员工不得拒绝教育。
对于试用期的员工,各部门经理必须亲自实施新员工入职培训和入职岗位业务培训(要有记录和反馈)。
公司将根据员工所从事的具体工作,有计划、有组织的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技术、业务培训,以提高员工的能力。
包括派人出国培训,邀请外方专家来国内讲学,邀请国内学者讲课及中心内部培训等。
公司视情况可与受培训员工签订《培训制度及培训协议》。
4.5 教育培训的偿还
员工接受公司国内国外及公司内部培训,有义务为公司服务至少在1年半以上,开始参加培训时中工的劳动合同剩余时间不足者,公司有权将其合同适当延长。
因此由于在合同服务期未满前辞职的员工,应按照公司《培训制度及培训协议》中相关规定偿还中心的教育培训费。
非公司统一安排的培训费用由个人支付。
未尽事宜,参照《培训制度及培训协议》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