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校人事制度(doc 4页)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保障教职员工合法权益,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促进教职员工的个人发展。
第三条学校人事管理涉及招聘、录用、培训、激励、考核、薪酬、晋升、调动、退休等方面,各相关部门应按照本规章制度执行。
第四条学校人事管理委员会是学校人事管理的组织机构,由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决策相关事项。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五条学校通过公开招聘方式,确保岗位竞争公平公正。
招聘岗位应明确岗位要求、职责和待遇标准,吸引优秀人才。
第六条学校采用综合评价方式进行面试,评估应聘者综合素质和能力,确保最佳人选的录用。
第七条学校在录用过程中,严禁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包括性别、种族、宗教信仰、政治立场等。
第八条录用后的教职员工应提供必要的资格证明和相关材料,确保资格真实有效。
第九条学校会对新员工进行合适的培训,使其熟悉学校的组织架构、工作流程和工作规范。
第三章培训与发展第十条学校注重人才培养和发展,制定个人发展规划、职业发展规划,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
第十一条学校鼓励教职员工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培训班等进修学习,提升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学校会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涵盖工作技能、团队协作、管理能力等方面,提升员工综合素质。
第十三条学校通过内部竞聘等形式,为员工提供晋升和发展的机会,鼓励有能力的员工在岗位上有所作为。
第四章激励与考核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制度,以考核结果为依据进行激励和奖励,促进教职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十五条学校公开、公正地进行绩效评估,采用多种评价指标和方法,综合考虑工作业绩、专业能力、教育教学质量等。
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多种激励机制,包括绩效奖金、晋升渠道、荣誉称号等,鼓励员工努力工作,实现个人和学校共同发展。
第五章薪酬与福利第十七条学校按照市场竞争情况和员工贡献程度,合理确定薪酬和福利待遇。
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综述
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综述随着开放的深入进行,我国高校人事制度也逐步进行了。
高校人事制度是高等教育体制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于提高高校人才选拔、使用、激励和评价体系的科学性和公正性,推动高等教育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选拔任用制度、激励机制、评价体系等几个方面综述我国高校人事制度的进展。
一、选拔任用制度我国高校人事制度的一个重要方向是选拔任用制度的。
过去,高校的人事选拔和任用相对滞后,许多高校无论招生还是人事任用,都着重以学历为依据,造成了学历就业率过高但人才质量参差不齐的局面。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我国高校人事制度实行了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的方式,注重选拔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实际能力。
同时,高校还加强了对新教师的培训和职称评审的规范性,提高了教职工的专业素质和教学水平。
二、激励机制激励机制是高校人事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过去,晋升和晋级率过高,职称评定和薪资待遇的关联度不高,导致了一些教师缺乏责任感和敬业精神。
为了改变这一状况,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推行了以绩效为导向的激励机制,建立了教学、科研、管理等多维度的绩效评价体系,将教职工的晋升与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和学校贡献等因素挂钩。
此外,高校还加大了教师培训和发展的力度,提供了更多的成长机会和发展空间,激励教师持续提升自身素质和教学水平。
三、评价体系评价体系是高校人事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过去,高校评价体系主要以学历学位为核心指标,忽视了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等综合素质的评价。
为了改变这一现状,我国高校人事制度推行了综合性评价体系,将教学水平、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师德师风和学校贡献等多个方面纳入评价指标体系,注重全面评价教师的综合素质和绩效。
此外,高校还积极探索采用同行评议、学生评教、社会评价等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提高评价的客观性和科学性。
总之,我国高校人事制度的进展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为高等教育的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
但与此同时,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比如晋升和晋级机会的不公平问题、评价指标的科学性和公正性等。
高校人事制度汇编
高校人事制度汇编高校人事制度是指高校为了有效管理和调整教职工队伍,保障教育教学质量和师生成长的需要,制定的有关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和程序。
高校人事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影响着高校的教学质量、科研水平和师资队伍建设,因此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下面列举了一些常见的高校人事制度。
1. 聘任制度:高校根据教职工的岗位需求和学科领域的特点,通过公开招聘或内部调配等方式,聘任合适的教职工。
聘任制度包括教师聘任制度和管理人员聘任制度等,在聘任过程中,需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面试、考核等环节。
2. 职称评定制度:高校根据教职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表现,按照一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其进行职称评定。
职称评定制度包括教师职称评定和管理人员职称评定,评定的等级有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不同职称对教职工的职务职级、工资待遇等有着明确的规定。
3. 聘期管理制度:高校根据教职工的从业资格、工作特点和需要,按照一定的期限聘任教职工。
在聘期管理制度中,一般包括试用期、服务期和退休年限等内容,试用期是为了对教职工的工作能力和适应能力进行考核,服务期是对教职工进行长期聘用和管理的期限。
4. 奖励与激励制度:高校为了激励和鼓励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建立了一系列奖励与激励制度。
奖励与激励制度具体包括学术成果奖励、教学成果奖励、优秀教师奖励、岗位津贴、职务津贴、特殊贡献津贴等,通过这些制度的激励,提高了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5. 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高校明确了各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要求,并建立了相应的考核制度。
岗位职责和考核制度通过宣传、培训、目标制定和评估等方式,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管理和评估,以促进教职工的规范化、专业化和责任心的提升。
总之,高校人事制度对于高校的管理和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
健全的人事制度有助于优化人才队伍的结构、提高人才的素质和竞争力,同时也能激发和保护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因此,高校应该加强对人事制度的建设和完善,提高其透明性、公正性和有效性,以推动高校的稳步发展和教育事业的繁荣。
教育部高等学校职员制度暂行规定
教育部高等学校职员制度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设优化,精干,高效的高等学校职员队伍,提高高等学校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高等学校实行职员制度.高等学校职员是指在高等学校从事管理和服务工作的人员.第三条高等学校职员职级是反映管理岗位层次,类别和职员专业水平,工作能力的标志.根据高等学校的实际,高等学校职员职级分为三个职等和十个职级.其中一,二,三,四,五级为高级职员,六,七,八级为中级职员,九,十级为初级职员.各级职员有明确的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第四条高等学校职员制度的实施在学校党委领导下进行,遵循因事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严格考核,聘约管理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实行以岗定薪,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第二章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第五条高级职员的基本职责:主持或者分管高等学校校级或者院(系,所),处(部门)级单位管理工作,或者专职从事高层次的专门性管理工作;负责拟定本职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指导中,初级职员工作.第六条中级职员的基本职责:主持或者分管院(系,所),处(部门)级及其以下基层单位的管理工作,或者独立承担某一方面的专门性管理工作;独立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重要的公文或者文稿;指导初级职员工作.第七条初级职员的基本职责:承办具体的行政事务工作,起草本职管理工作中一般性公文或者文稿.第八条高等学校职员必须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熟悉高等教育法规,政策,遵纪守法,维护学校的安全,荣誉,利益和知识产权,恪守职业道德,热爱本职工作,办事公正,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第九条初级职员基本任职条件:符合第八条要求;了解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和特点,胜任本职工作;基本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初步的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具有一定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本科高等学校要求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高等专科学校要求具有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第十条中级职员基本任职条件:符合第八条要求;熟悉本职工作的范围,任务,特点,具有独立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熟练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研究能力和组织能力,有较好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能够独立撰写重要的公文,文稿和有一定水平的管理方面的论文;具有指导初级职员工作的能力;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第十一条高级职员基本任职条件:符合第八条要求;系统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方法,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组织能力,具有较强的解决本职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文字,口头表达能力和研究能力,能够撰写重要的工作规划,方案,文件和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工作总结,独立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管理研究论文,论著;具有指导中,初级职员工作的能力;具有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第十二条高等学校聘任的高,中,初级职员除应分别具备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外,一般还应分别具备以下条件:(一)十级职员:大学专科毕业.(二)九级职员:大学本科毕业或者获得第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或者十级职员任职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三)八级职员获得硕士学位,或者九级职员任职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四)七级职员:获得博士学位,或者八级职员任职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五)六级职员:七级职员任职三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六)五级职员:六级职员任职四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七)四级职员:五级职员任职五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八)三级职员:四级职员任职六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九)二级职员:三级职员任职八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十)一级职员:二级职员任职八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第十三条各高等学校可依据本规定并结合自己学校的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各个职员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第三章岗位设置第十四条高等学校职员数额一般应控制在学校基本编制总数的15%-20%.第十五条高等学校职员职数及结构比例,根据高等学校的类别,层次,规模和国家关于编制管理的有关规定确定.教学,科研任务并重的高等学校可以设置二级及其以下职员,高级职员不超过职员总数的35%.四级及其以上职员不超过高级职员总数的30%,其中二,三级职员职数不超过校级领导职数的1.6倍.由国务院任免校长的高等学校,可设置一级职员.以本科教学为主的高等学校设置二级及其以下职员,高级职员不超过职员总数的30%.四级及其以上职员不超过高级职员总数的30%,其中二,三级职员职数不超过校级领导职数的1.4倍.高等专科学校只设置三级及其以下职员.高级职员不超过职员总数的20%.其中,三,四级职员职数不超过校级领导职数的1.3倍.第十六条高等学校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在确定职能,机构,编制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工作的繁简,难易程度进行职员的岗位设置,制定岗位说明书,确定每个岗位的具体职责和任职条件,在此基础上依照本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具体制定科学,合理的各级职员的结构比例,对不同的职能部门,确立不同的职员结构比例.第四章聘任第十七条高等学校职员实行聘任制.高等学校聘任职员,应当按照本规定确定的岗位数,坚持因事设岗,严格按照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任程序进行.第十八条高等学校职员按其管理权限可实行分级聘任.高等学校成立职员聘任委员会,由校长担任主任.职员聘任和聘任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由学校人事部门负责.第十九条高等学校职员聘任程序:(一)高等学校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确定并公布招聘岗位,岗位职责,任职条件,聘期和聘任办法;(二)高等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采用考核或者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等方式,确定聘任人选;(三)学校或者学校授权院(系,所),处(部门)与受聘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聘期;(四)学校向受聘职员颁发聘书.第二十条高等学校职员的聘任可以是无固定期限聘任和固定期限聘任.新聘人员的聘任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试用期限根据工作需要酌情确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固定期限聘任一般为3-4年.聘任合同期限届满即终止.如工作需要,履行合同期间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定合同.续聘须重新签订聘任合同.经聘任双方协商一致,在同一高校受聘十年以上的高级职员,可与学校签订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但应明确无固定期限聘任合同的终止条件.第二十一条职员原则上不得兼任专业技术职务.原已受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受聘职员岗位后,应按照本规定聘任为相应职级职员,原有专业技术职务不再保留,其任职经历记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应聘专业技术职务的参考依据.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学校,处(部,门)领导后,如工作需要,本人具备条件,经学校教师聘任委员会批准,可以兼任教师职务,同时占职员和教师职务岗位数额,执行教师职务工资标准,任期内纳入职员管理.专任教师担任负责教学,科研管理工作的院(系,所)领导后,仍从事教学,科研业务工作的,执行教师管理的有关规定,不纳入职员管理范围,任期内实行岗位目标管理.第五章考核与培训第二十二条高等学校对职员的德,能,勤,绩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德"主要考核职员的思想政治表现和职业道德;"能"主要考核职员做好本职工作所应具备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勤"主要考核职员的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的表现;"绩"主要考核职员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的工作实绩.对职员的考核,应当坚持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第二十三条对职员的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聘任期满考核.高等学校职员聘任委员会负责学校职员年度和聘期考核工作.第二十四条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神职,不称职三个等次.对各级职员的考核结果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本人如果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第二十五条考核结果记入个人档案,作为晋升工资,实施奖惩,能否续聘和职级变动的依据.职员连续两年考核称职者,晋升一个工资档次;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可以在正常晋升工资的基础上再晋升一个工资档次;年度考核不称职者,停发下一年度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称职者,应予解聘.职员聘期考核合格者,经双方协商同意,学校可以续聘;符合条件的,可以根据岗位需要竞聘高一级职员岗位.对聘期考核优秀者,在续聘或者竞聘高一级职员岗位方面,学校应根据岗位需要予以优先.聘期考核不合格者应予解聘.第二十六条高等学校职员应在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的基础上,根据规定的岗位数和工作岗位需要,按照职级序列逐级竞聘.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特别突出的,学校可以根据岗位需要提前聘任其担任高一级职员.第二十七条根据国家和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按照职员岗位职责要求,有计划地对职员进行培训.职员培训分为:对新聘任人员的岗前培训,根据专项工作需要进行的专门业务培训和在职职员以更新知识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新聘职员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接受岗前培训,获得培训合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职员在培训期间的学习成绩和鉴定作为其任职和竞聘高一级职员岗位的依据之一.第六章待遇第二十八条高等学校职员实行职员职级工资制度.在国家出台新的职员职级工资标准前,各级职员受聘期间的工资标准可按照本规定所附《高等学校职员等级工资关系标准表》确定.各级职员岗位目标管理津贴,由高等学校按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第二十九条担任领导职务的职员,享受规定的领导职务津贴;不担任领导职务时,其领导职务津贴即自行取消.正校级领导职务津贴按本校教授平均岗位津贴的1.6-1.9倍确定;副校级领导职务津贴按本校教授平均岗位津贴的1.2-1.5倍确定;处长领导职务津贴按本校教授平均岗位津贴确定;副处长领导职务津贴按本校副教授平均岗位津贴确定.第三十条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初聘职员职级工资待遇可按下列办法确定:大专毕业,聘任为十级职员,工资按十级职员工资标准第一档确定;大学本科毕业,聘任为九级职员,工资按九级职员工资标准第一档确定;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含学制为六年以上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聘任为九级职员,工资按九级职员工资标准第二档确定;取得硕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聘任为八级职员,工资按八级职员工资标准第一档确定;取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聘任为七级职员,工资按七级职员工资标准第一档确定.第三十一条各级职员在受聘期间,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职员各项保险福利待遇.各级职员在受聘期间的住房,医疗等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第七章解聘与辞聘第三十二条在聘任合同执行期间,受聘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可以解聘:(一)在聘期内不履行聘任合同,经教育仍不改正;(二)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三)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四)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学校解聘职员,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被解聘人.第三十三条职员在受聘期间有下列情况的,高等学校不得解聘:(一)妇女在孕期,产期及哺乳期内;(二)享受休假待遇的人员在休假期间;(三)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十四条学校不履行聘任合同或者违反国家政策规定,受聘职员可以提出解除聘任合同.第三十五条职员在聘任期间要求辞聘,应当由本人提前三个月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双方协商,依照法定程序解除聘约.职员辞聘应该办理有关手续,不得擅自离职.对擅自离职的,聘任学校应予以开除.第三十六条聘任期满,职员不再应聘,高等学校应予同意并及时办理有关手续.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经过批准:(一)工作性质涉及国家机密,在规定的保密期间;(二)经司法机关或者学校上级行政机关批准,正在接受审查,尚未结案;(三)与学校另有协议.第三十七条在解聘,辞聘过程中,若产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当地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第八章附则第三十八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可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原则上也适用于其他类型的高等学校. 第四十条高等学校校级,处级领导的产生,任免和管理,依照现行有关规定执行.教育部人事司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THANKS !!!致力为企业和个人提供合同协议,策划案计划书,学习课件等等打造全网一站式需求欢迎您的下载,资料仅供参考。
高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高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改进高校人事管理工作,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提高高校综合实力,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高校人事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人才本位、德才兼备的导向,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选拔、使用、激励、考核、监督机制,积极推进高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
第三条高校人事管理应当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充分尊重人才发展规律,广泛凝聚人才智慧和力量,促进人才成才和成长。
第二章人才引进与选拔第四条高校应当依据学科优势和发展需要,制定人才引进与选拔计划,根据不同岗位的特征和要求,采取公开招聘、定向招聘、特设岗位等方式,广泛吸引优秀人才加入。
第五条高校在选拔人才时,应当突出岗位需求和专业背景,加强对申报人的资格审核和能力评估,确保选任者与工作岗位匹配。
第六条高校应当严格执行选聘程序,公开招聘、公正评选,不得为特定人员或小团体设立特殊通道,确保人才选拔公平、透明。
第七条高校应当建立健全人才选拔专业委员会,吸纳不同领域专家参与评审,提高选拔过程的科学性和专业性。
第八条高校应当建立人才选拔信息公示制度,及时公布招聘计划、岗位要求、招聘程序和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第九条高校应当根据入选人员的实际工作表现和业绩,建立绩效考核机制,对科研成果、教学质量、学术影响等方面予以评价,激励人才积极进取。
第三章人才使用与管理第十条高校应当根据人才的特长和专业背景,合理安排工作任务和岗位设置,确保人才在适宜的岗位上施展才华。
第十一条高校应当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计划和职业发展通道,对人才进行培养和引导,提升专业素养和综合能力。
第十二条高校应当为人才提供公平的职业晋升机会和平等的待遇条件,建立健全的职称评审和晋升制度,保障人才的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高校应当建立人才流动和交流机制,鼓励人才跨学科、跨单位、跨行业参与合作,提升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四条高校应当为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良好的生活待遇,保障人才的生活质量和工作积极性,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高校 人事制度
高校人事制度高校人事制度是指高校内部用于管理和调配人力资源的一套规章制度。
它是高校内部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高校的人事管理和人力资源开发起着重要的作用。
下面将从高校人事制度的定义、目的以及具体内容等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高校人事制度是指高校为了合理配置、调度和管理人力资源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它涵盖了高校内部的人事管理程序、人事任免、绩效考核、人事调动、人才选拔培养等一系列管理内容,旨在维护高校内部的秩序和稳定,促进高校的持续发展。
其次,高校人事制度的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它能够确保高校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将符合高校发展需要的人才引入到高校的工作队伍中。
其次,通过高效的人事制度,可以确保高校内部的人才激励机制,为人才提供合理的晋升渠道和福利待遇,提高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同时,高校人事制度还能够规范高校工作中的权力运行,促进公正、透明的管理环境的形成。
基于以上目的,高校人事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包括高校人事管理的程序和规范。
这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人事管理的流程、各种人事管理职责以及与之相关的操作细节。
其次,高校人事制度包括人员的选拔、录用和培养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这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高校设立岗位的条件、岗位的选拔方式和程序、岗位的要求以及岗位培训等方面。
另外,高校人事制度还包括人才的任免和绩效考核等方面的管理办法。
这方面的内容主要包括高校内部的人事调动的程序、人事调动的条件和考核标准等。
在高校人事制度的实施中,还应当注意以下几个原则。
首先,应当注重公正、公平、透明的原则。
人事制度应当依据岗位要求和组织需求,确保选拔任用、绩效考核的公正性。
其次,应当注重激励和奖励机制的建立。
高校人事制度要能够为优秀人才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合理的晋升通道,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除此之外,高校人事制度还应当注重灵活的调整和完善。
随着高校内部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人事制度也需要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以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
高校人事管理制度
高校人事管理制度高校人事管理制度为了深化和推进民办教育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的精神,调动教职工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积极性,增强办学活力,提高教师待遇、提高管理效益、提高教育质量,特制定本校人事计划如下:一、落实校长负责制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学校深化“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政治核心和保证作用,发挥工会、教代会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作用。
形成“三位一体”立体管理的合力。
学校重大事项必须经过教代会讨论、审议决定。
推行“校务公开制度”,党政干部聘用考核制、任用公示制以及校务委员会审议制。
二、推行全员聘用制(一)加强编制管理和控制。
根据区师生服务社的编制数来聘任教职工。
(二)加强聘任合同制的规范管理。
教职工的聘任期一般为一年,到期将自然中止与校方的劳动关系,继续劳动关系则需再签合同。
(三)规范学校教职工聘任工作。
1、全员聘用合同制是根据学校的办学规模和效益等实际情况对全体教职员进行“双向聘任”,竞争上岗。
2、聘任顺序(1)教师本人申请应聘(2)学校择优聘任(3)教师受聘或拒聘(4)学校调整安排拒聘人员(5)签订岗位聘任协议(6)双方履行岗位协议3、考核:每年度对教职工岗位履行情况进行考核指标为:德、识、能、绩。
考核顺序:自我小结→ 小组交流→ 相互推荐→ 学校考核→公布考核结果。
考核档次:优秀、合格、基本合格或不合格。
(1)凡是考核合格和优秀的作为下一年聘任的条件。
(2)对基本合格的教师延长一年试用期。
(试用期内只发工资,不发奖金)(3)不合格的就不予聘任。
学校教师人事管理制度12016-01-21 8:16 | #2楼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特制定教师人事管理制度,以抓好学校人事管理工作,造就师资强、师风纯、教风正的教师队伍。
一、全体教师必须服从上级和学校的管理,自觉做到依规办事、依法治教,遵守上级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遵纪守法、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崇尚科学,反对邪教。
高校人事制度包括哪些
高校人事制度包括哪些高校人事制度是指为了科学管理学校教职工的人事激励、选拔任用、职务晋升、薪酬福利等方面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
以下是高校常见的人事制度内容:一、人事管理体制高校人事管理体制通常由学校领导班子、人事处(部)、人事办公室、职称评审委员会、薪酬福利委员会等部门和机构组成。
其中,人事处(部)是负责人事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人事政策的制定、人才选拔、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
二、人才选拔与录用高校人事制度规定了教职员工的岗位职责、任职资格和应聘程序。
在岗位申报时,通常需要提交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明、科研成果等材料,并参加面试、讲学、答辩等环节。
学校会根据岗位需求和应聘人员综合素质等因素进行评定,最终确定录用名单。
三、职称评审高校人事制度规定了教职员工的职称评审标准和程序。
职称评审一般分为不同级别,如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
评审标准通常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考核。
评审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材料审核、评审专家评定、审定机构决策等环节。
四、职务晋升高校人事制度规定了教职员工的职务晋升标准和程序。
职务晋升一般分为不同级别,如副教授、教授、研究员等。
晋升标准通常包括教学质量、科研成果、学术影响力、社会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考核。
晋升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材料审核、评审专家评定、审定机构决策等环节。
五、薪酬福利高校人事制度规定了教职员工的薪酬福利政策。
薪酬部分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职务津贴等。
福利方面包括社会保险、住房保障、医疗保障、职工帮扶、节假日安排等。
高校通常会按照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发放薪酬福利。
六、人事档案管理高校人事制度规定了教职员工的个人档案管理。
包括建立和管理个人档案,记录教职员工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考核评价、获奖成果、学历学位等。
个人档案通常由人事部门负责管理,以便于人才选拔、职称评审、职务晋升等时使用。
总之,高校人事制度是为了科学管理教职员工而建立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包括人才选拔与录用、职称评审、职务晋升、薪酬福利、人事档案管理等多个方面,旨在保障教职员工的权益,激发积极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
学校人事部规章制度
学校人事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人事管理工作,加强对教职工的管理和服务,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学校人事部是校园内负责教职工管理的部门,主要负责教职工的招聘、培训、评估、福利待遇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人事部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工作原则,各部门、各单位要服从人事部的统一安排和管理。
第四条学校人事部设部长一人,由校领导任命,直接负责学校教职工管理工作。
第五条学校人事部需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工作,做到沟通畅通,协调统一。
第六条教职工的管理必须依法操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事,确保人事管理工作合法、公平、公正。
第七条学校人事部要建立健全独立的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便于查阅、管理及评估教职工。
第八条学校人事部要保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维护他们的劳动权益和利益,对违规违纪行为要及时制止和处理。
第九条学校人事部要及时了解教职工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沟通联系,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
第十条学校人事部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教职工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同时对于工作不力的教职工要及时进行培训和督促改进,做好人才的梯队建设。
第二章教职工招聘与选拔制度第十一条学校人事部根据学校教学科研工作需要,制定招聘计划,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选拔教职工。
第十二条对于教职工的招聘要进行严格的程序管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正透明,杜绝一切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三条教职工的招聘应当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不得超越规定条件录取,确保教职工的能力、素质符合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对于新入职的教职工,学校人事部要对其进行入职培训,了解其个人背景和工作情况,为其顺利适应工作环境提供帮助。
第十五条教职工招聘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不得泄露个人隐私信息,杜绝一切违法行为。
第十六条对于教职工的选拔工作要实行多元化选拔机制,注重人才的梯队建设和培养,做好对教职工的定期评估和考核。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学校是一所教育机构,为了保障师生的正常教学、学习秩序,以及学校的良好运行,需要制定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纪律、职责、考核、激励等方面,详细介绍学校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一、纪律管理1. 守时纪律:学校要求所有员工按时上班、下班,并严格执行上课时间,不得迟到早退。
2. 工作纪律:员工在工作期间应专注于自己的工作,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 遵纪守法:员工在校园内外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保密纪律:员工需要对学校的各类机密信息进行保密,不得泄露学校信息。
5. 纪律处分:对于违法纪律行为,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罚、处理。
二、职责管理1. 职责明确:学校要对各个岗位的职责进行明确划分,确保每个员工都清楚自己的职责范围。
2. 工作要求:学校要明确对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向员工提供明确的工作指导。
3. 协作合作:学校鼓励员工之间加强合作与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共同完成学校的工作任务。
4. 职责评估:学校要定期对员工的职责履行情况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三、考核管理1. 考核目标:学校要制定明确的考核目标,以保证员工根据目标开展工作活动。
2. 考核标准:学校要制定具体的考核标准,对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客观评价。
3. 考核周期: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规定考核周期,定期开展工作绩效评估。
4. 考核结果:学校将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员工进行奖励或者相应的考核措施。
四、激励管理1. 绩效奖励:学校将根据员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及时给予奖励,鼓励员工积极工作。
2. 职称评定:学校将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学术水平,评定职称,并给予相应的薪资待遇。
3. 员工培训:学校将组织培训班或者请专业人士进行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
五、其他管理1. 转岗调动:学校根据需要,对员工进行合理的转岗调动,以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的综合素质。
2. 离职管理:员工如有离职情况,须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并办理离职手续。
高校人事代理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高校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保障高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高校中实行人事代理制度的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教师、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高校人事代理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岗位管理、考核管理和培训管理。
二、人事代理人员的聘用第四条高校人事代理人员的聘用,应当通过公开招聘、考试、评审等方式,择优录用。
第五条招聘程序包括:(一)发布招聘信息,明确岗位要求、岗位职责、招聘人数等;(二)应聘者提交应聘材料;(三)高校组织面试、考核;(四)确定聘用名单,签订聘用合同。
第六条聘用合同期限一般为1至3年,根据岗位性质和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
三、人事代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第七条人事代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岗位职责:(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二)按照岗位要求,完成教育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任务;(三)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维护学校声誉;(四)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人事代理人员的考核与奖惩第八条高校对人事代理人员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等方面。
第九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考核不合格者,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人事代理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人事代理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五、人事代理人员的培训与晋升第十一条高校应当为人事代理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人事代理人员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岗位需求,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十三条人事代理人员的晋升,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和岗位要求进行。
六、人事代理人员的解除与终止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人事代理合同:(一)合同到期,双方协商一致不再续签的;(二)人事代理人员违反合同约定,经教育不改的;(三)因工作需要,学校决定调整岗位或裁减人员,且无合适人员替代的。
中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
中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中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是中国高等教育领域的一项重要改革,旨在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提高高校教学科研水平、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和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这一改革涉及高校人事管理的方方面面,如教师招聘、评聘、教职管理、激励机制等。
以下将从几个方面介绍中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举措和目标。
首先,高校人事制度改革鼓励终身聘用制度的实施。
传统的高校人事制度中,教师一般采取合同制,在合同期满后需要重新评聘,这导致一些教师在教学科研上缺乏长远的发展规划。
而终身聘用制度则可以确保教师在教学科研上有更大的自由度和稳定性,激发他们的创新能力和工作积极性。
其次,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强调教师职称评聘的风险与激励机制。
传统的评聘机制主要以学术论文数量为评判标准,容易形成“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导致一些教师追求数量而忽视质量。
改革后,教师职称评聘标准将更加注重科研实力和学术影响力,鼓励教师深入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科研水平。
再次,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了教职管理制度的建设。
过去,一些高校教职管理不够规范,导致一些糟粕教学科研力量在高校中占据较高职务。
改革后,高校将建立严格的教职管理制度,限制一些无教学科研经验或能力的人员晋升,提高高校教职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最后,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注重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
传统的人才培养模式过于注重学术理论,忽视了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
改革后,高校将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和创新创业能力培养,建立多元化的人才激励机制,包括提高教师薪酬、增加科研经费投入、推动高校与企业深度合作等,以吸引优秀人才加入高校,推动高校教育教学的质量提升。
综上所述,中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旨在推动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建立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和高校自主管理的人事制度。
通过终身聘用制度的实施、教师职称评聘和教职管理制度的加强,以及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的改善,中国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将进一步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的人才,为中国的发展提供更强有力的支撑。
高校人事制度包含哪些制度
高校人事制度包含哪些制度高校人事制度是指高校为了规范和管理教职员工的招聘、任免、晋升、待遇和福利等方面制定的一系列制度。
以下是高校人事制度中常见的制度内容:1. 招聘制度:包括高校对各级教师和行政人员的招聘要求、岗位设置、面试及录用程序等。
高校将根据招聘需要和人才储备计划,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流程。
2. 任免制度:制定了对教职员工进行任免的条件和程序,包括教职员工晋升、岗位调整和免职等。
高校将根据教职员工的绩效、学术成果和专业能力等因素,进行评审和决策。
3. 职称评审制度:规定了高校教职员工获得职称的条件和程序。
一般分为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等不同职称级别,评审标准包括教学、科研、学术服务等方面的综合能力。
4. 考核评价制度:对教职员工进行定期考核和绩效评价。
评价标准包括教学业绩、科研成果、学术声誉、成果转化等。
通过评价结果,可以决定教职员工的晋升、薪酬调整和待遇提升等。
5. 薪酬福利制度:规定了教职员工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奖金、补助、保险和退休金等。
高校将根据教职员工的工作表现和贡献,制定不同的薪酬激励机制。
6. 岗位选拔培养制度:为了提高教职员工的专业素质和能力,培养人才梯队,高校将制定岗位选拔与培养计划,为人才培养提供机会和资源。
7. 奖惩制度:为了规范教职员工的行为和激励工作动力,高校将制定一系列奖惩办法。
奖励包括表彰、荣誉称号和奖金等,惩罚包括警告、记过、降职或解聘等。
8. 员工保障制度:包括员工的工作时间、休假、培训和发展机会,以及工作环境和安全等方面的保障。
高校将确保员工的权益和福利,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发展机会。
9. 激励机制:通过设立优秀教师、优秀科研团队和科研项目等激励机制,高校将鼓励教职员工积极工作和取得优异成绩。
激励机制可以包括资金奖励、荣誉称号、学术论文发表和专利成果等。
总结起来,高校人事制度涉及了高校教职员工的招聘、任免、职称评审、考核评价、薪酬福利、岗位选拔培养、奖惩、员工保障和激励机制等方面,旨在提高高校的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促进高校的教学科研及学术发展。
高校人事制度管理条例
高校人事制度管理条例高校人事制度是为了规范高校人事管理行为,提高高校人事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下面是关于高校人事制度管理条例的700字说明。
第一条高校人事制度的目的是确保高校人事管理工作的合法性、公正性、公平性和透明度,以促进高校的持续发展和提升高校的整体素质。
第二条高校人事制度适用于全体高校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职员等各类人员,确保他们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并为他们的职业发展提供平等的机会。
第三条高校人事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高校规章制度办事,确保人事决策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条高校人事管理应秉持公平正义的原则,公开透明地进行,不私自通融、不搞任性、不偏袒,以确保选拔任用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五条高校人事管理应注重人才选拔和培养,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选拔任用办法和评价标准,将优秀人才吸引到高校,并为其提供良好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
第六条高校人事管理应注重人员的奖励和惩罚,建立严格的绩效评价体系和薪酬激励机制,确保奖励和惩罚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第七条高校人事管理应强化人员监督和考核,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和工作纪律,对存在违反规定行为的人员及时进行纠正和处理。
第八条高校人事管理应加强人事信息化建设,建立完善的人事档案和信息管理系统,提高管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第九条高校人事管理应注重人文关怀和员工福利,为全体教职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和基本福利。
第十条对于严重违反高校人事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包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理方式。
第十一条高校人事管理部门应加强人事管理的专业能力培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态度,为高校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总之,高校人事制度管理条例的制定和执行是保证高校人事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的重要保障。
通过建立健全的人事制度,可以提高高校人事管理的效率和公平性,促进高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为高校的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高校人事制度青塔人才
高校人事制度青塔人才高校人事制度是指高校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高校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管理教师和其他学校人员的规章制度。
高校人事制度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高校教师队伍的稳定性和素质的提高,也关系到高校的办学水平和质量。
高校人事制度主要包括招聘、选拔、聘任、考核、待遇、培训等多个环节。
青塔人才是在高校人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主要用于选拔和聘任年轻有潜力的人才。
青塔人才制度的推行是为了鼓励年轻教师的积极性、发现和培养年轻教师的潜力,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发展机会。
青塔人才制度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实施。
首先,加大对于青年教师的招聘力度。
高校可以通过各种途径,如高校招聘会、人才引进计划等,吸引优秀的青年教师加入。
其次,明确青年教师的晋升通道。
高校可以制定相应的晋升制度,为青年教师提供晋升的机会和条件,激励他们在科研和教学方面的积极性。
再次,建立良好的导师制度。
高校可以指定有丰富教学经验和科研水平的教师作为导师,为青年教师提供指导和帮助,推动他们的职业发展。
最后,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训力度。
高校可以组织各种形式的培训活动,提升青年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提高他们在高校教育中的竞争力。
青塔人才制度的实施可以带来多个积极的效果。
首先,可以促进青年教师的个人成长和发展。
青年教师在青塔人才制度的推动下,可以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潜力,获得更多的机会和资源,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
其次,可以提高高校教育的质量。
青年教师作为高校教学队伍的重要力量,他们的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将直接影响到高校教育的质量。
再次,可以促进高校教师队伍的稳定性。
青塔人才制度的建立可以激励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增强他们对于高校的归属感和忠诚度,提高教师的流失率。
总之,高校人事制度青塔人才制度对于高校的发展和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落实青塔人才制度,高校可以充分发挥青年教师的潜力和创新能力,提高教育质量,推动高校持续发展。
高校人事制度有哪些
高校人事制度有哪些高校人事制度是指高等学校内部为管理教职工的序列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合理化,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相应的管理办法。
高校人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师资队伍素质、激励教职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岗位聘任、岗位晋升、评聘评聘和福利待遇等方面介绍高校人事制度。
高校人事制度有哪些如下:1.岗位聘任制度:高校按照专业领域需求,对具备一定学术造诣和教学能力的人员进行招聘。
招聘方式通常包括公开竞聘、推荐聘任和特殊人才引进等。
招聘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用。
担任高校教师需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和学术履历,经过层层审核和审核。
新招聘的教师通常要经过一段试用期,以评估和调整教师的岗位适宜性。
2.岗位晋升制度:高校根据教师在教学、科研和学术创新等方面的绩效,制定一套完善的晋升评价标准和晋升政策。
教师在工作中表现突出,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教学创新,并在学术界具有一定影响力时,可以申请晋升为副教授、教授等职称,享受相应的待遇和权益。
3.评聘评聘:高校定期对教职工的工作绩效和学术水平进行评估,以确定其继续留用、晋升或职称评定的资格。
评聘对于教师的职业发展和个人成长具有重要作用,可以激励教职工在学术研究、教学创新和社会服务等方面不断提高。
4.福利待遇:高校为教职工提供一系列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补贴和节假日福利等。
高校还为教职工提供职称评定和岗位晋升的机会,可享受相应的待遇和荣誉。
综上所述,高校人事制度是为了规范管理高校教职工的工作行为和高校组织以及对教职工进行合理分配、培养和评价所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这些制度的完善和健全对于保障高等教育质量、提高师资队伍素质具有重要意义。
高校进行人事制度
高校进行人事制度高校进行人事制度是指高校所建立的用来管理和规范人员的一系列制度。
这些制度包括招聘、选拔、任用、考核、待遇等方面,旨在确保高校教职员工的公正性、合规性和优秀性。
下面是关于高校进行人事制度的一些具体内容。
首先,高校的人事制度要注重科学、公正的选拔和任用人才。
高校根据自身定位和需要,制定合适的岗位职责和资格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程序,吸引优秀的人才投身教育事业。
招聘过程中,应进行公平、公正、透明的评估和面试,确保选拔出合适的人才。
其次,高校进行人事制度要实行定期的考核和评估。
除了新进职员的试用期考核外,对于长期在岗的教职员工也要进行定期的绩效评估。
这样可以增强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为高校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持。
此外,高校进行人事制度还应建立完善的奖惩机制。
对于工作出色、成绩突出的教职员工,要进行集体和个人的表彰,激励其更好地发挥作用;而对于违反职业道德、严重失职的教职员工,要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维护高校的声誉和正常的教学秩序。
另外,高校进行人事制度还要注重员工的培训和发展。
高校应提供丰富的培训资源和机会,帮助教职员工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教育理念,适应社会的发展变化。
同时,高校还应建立健全的晋升体系,鼓励教职员工通过学习和成长,提升自己的职业发展空间。
最后,高校进行人事制度还要注重薪酬待遇的公平和合理。
高校根据教职员工所处的岗位、职业水平和工作贡献,确定相应的薪资水平,并确保薪酬待遇的透明和公正。
在薪资福利方面,高校还应提供合理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关心教职员工的生活和健康。
综上所述,高校进行人事制度是高校管理教职员工的基本制度,它对于高校的良好运行和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高校应根据自身的情况制定合适的人事制度,并不断完善和优化,以提高高校管理的质量和效益。
高等教育人事制度
高等教育人事制度高等教育人事制度是指在高校中对教师和管理人员的人员选拔、培养、评价和管理等方面的制度。
该制度的实施对于提升高校教学和管理水平,推动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高等教育人事制度应该注重选拔合适的人才。
高校作为教育机构,教师是推动教育发展的重要力量。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人事选拔制度至关重要。
选拔人才应该注重教师的专业能力、教学水平和创新能力,能够负责任地进行教学工作,并具有积极的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具备师德高尚的素养。
其次,高等教育人事制度应该加强教师的培养和发展。
高等教育是培养人才、传承文化的重要环节,教师需要不断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因此,高校应该建立一套完整的教师培训和发展体系,提供相应的培训课程和机会,鼓励教师参与学术研究和教学改革,并对教师的培训进行评价和激励,使其能够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教学研究能力。
第三,高等教育人事制度应该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体系。
教师的评价不仅应该注重他们的教学水平,还应该包括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师德表现和学术贡献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评价标准应该定量化、定性化,并根据不同岗位和职责的要求进行细化。
同时,评价过程中要突出公平公正、客观公正的原则,建立多元化的评价方式,鼓励教师不断创新和改进,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最后,高等教育人事制度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机制。
高校作为教育机构,需要有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来保证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师需要有一定的自主权和责任感,同时也需要有一定的管理约束和监督。
因此,高校应该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教师的权责和遵守的规范,完善教师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营造积极向上、和谐有序的教育环境。
综上所述,高等教育人事制度是高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对于提升教学质量、促进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高校应该加强对教师的选拔、培养、评价和管理,建立科学合理的制度,构建学术氛围和良好的工作环境,提高高校教育教学水平和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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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人事制度(doc 4页)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召开以来,按照中央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教育部党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全国高等教育系统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高等学校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正在向纵深发展,人才工作组织领导体制不断完善,人才工作的抓手不断强化,人才经费投入力度不断加大,人才队伍建设取得积极成效。
大力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和高校高层次创造性人才计划,加强高校人才队伍建设,努力营造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人尽其才的制度环境,迫切需要进一步转换高校用人分配机制,不断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
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要树立和落实科学的发展观,准确把握《中共中央办公厅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关于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总体部署和要求,结合高校实际情况和特点,有针对性地解决高校改革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我认为,当前深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应着重研究和思考以下几方面的问题,以求得重点突破,稳步推进。
一、增强用人机制活力,深化教师聘任制改革推进教师聘任制是《教师法》《高等教育法》的法律规定,是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的迫切要求,符合国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实施“人才强校”战略,加强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是关系高校改革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重要问题。
当前,高校深化教师聘任制改革的时机更为有利。
一是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带动下和2000年教育部与中组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指导下,一批高校开展了以人事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加大薪酬制度改革的力度,探索建立了以国家基本工资、岗位津贴和业绩奖励等为主要内容的收入分配办法,高校教师的经济待遇有了明显改善,增强了高校教师职业的吸引力。
二是在1999年以来高校连续扩招的大背景下,多数高校教师数量相对短缺,在这种形势下推进教师聘任制改革,学校人员调动分流的压力相对较小,有利于高校转换教师任用机制时的平稳推进。
三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山大学、华中科技大学等部分高校和上海、北京等一些地方高校进行的教师聘任制的改革尝试和探索,为整体推进高校教师聘任制改革奠定了良好基础,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四是教育、科研、卫生等事业单位整体或局部改革逐步完善,为加快推进高校教师聘任制改革营造了较为有利的人事政策环境。
2003年以来,教育部在认真总结前几轮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广泛调研直属高校教师聘任制改革工作进展情况,不断吸取高校人事制度改革新的成果,加快了对推进直属高等学校教师聘任制改革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步伐与进程。
“建立学术生涯早期的竞争淘汰与晚期的职业保护相结合的用人机制”、“向优秀学术人才进行政策倾斜”、“推行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行教师公开招聘”、“教师聘任管理重心下移”、“教师聘任工作中充分发挥教授的作用”、“淡化资格评审,强化岗位聘任”、“推进灵活多样的弹性用人机制”等一系列深化改革的思路成为新一轮改革的关键词和主要内容。
由教师任命制转向教师聘任制,最终实现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这是一个渐进式的改革过程。
当前阶段,教师聘任制改革应重点突出以下七个方面的转变。
一是由封闭式管理向开放式管理转变。
实现教师聘任制改革,打破了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教师任用管理上的封闭性,建立起面向社会开放的教师管理系统。
开放式的教师管理主要体现在几个方面:(1)全面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建立起校外人员通过平等竞争进入高校的通道;(2)实行校内外相结合的同行专家评审制度,增强了学术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3)改善学缘结构,逐步减少直接选留本校毕业生的比例,逐步实现新聘教授、副教授有在校外工作、学习的经历;(4)通过推进人事代理制度,淡化了教师与学校之间的行政隶属和人身依附关系。
二是由重“资格评审机制”向重“岗位聘任机制”转变。
推进教师聘任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取消单一的教师职务任职资格身份评审,将同行专家评审作为教师聘任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进一步强化岗位管理和岗位聘任,使教师聘任制真正实现评聘合一、职务聘任与岗位聘任合一。
三是由论资排辈向竞争择优、激励约束机制转变。
教师聘任制改革要引入竞争择优,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优秀拔尖人才脱颖而出,促进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
主要措施有:实行公开竞聘,面向整个社会招聘人才;实行聘期制,严格聘任考核;推进岗位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严格学术标准;实行以岗定薪、岗变薪变、按劳取酬、优劳优酬的分配制度。
四是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任合同关系转变。
聘任合同是规范聘任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文本,是聘任制的重要基石和载体。
签订聘任合同,实行合同管理,是今后高校推进真正意义上的教师聘任制的重要基础。
为了使教师聘任制更加规范、科学,高校与受聘教师应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聘任合同,规范合同的订立、变更、续订、终止和解除。
五是由单一的用人形式向灵活多样的弹性用人机制转变。
推进教育聘任制改革,要建立全职与非全职相结合、长期聘任与短期聘任相结合的弹性用人机制,对教师实行分类分层次管理,要完善相应的评价办法,以适应不同岗位的要求。
六是由教师岗位职数控制向结构比例宏观指导转变。
教育主管部门对高校教师职务评聘逐步做到不再实行职数管理,改为教师职务结构比例宏观指导,并逐步过渡到高校自我约束、自我控制,形成高校教学科研队伍的合理结构,提高用人效益。
七是由依靠教师个体能力单兵作战向创新团队协同攻关转变。
在传统的教学科研模式下,教师劳动具有相对独立的特点,高校教师单兵作战的情况比较普遍。
随着学科发展的日益交叉融合,高校整合学术力量承接国家重大科研项目的要求日益迫切。
加强高校创新团队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因此,必须从聘任政策方面积极促进创新团队建设,鼓励教师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协同攻关、精诚合作。
二、强化人员分类管理,积极开展新一轮高校职员制改革试点建设高水平大学,不仅需要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也需要高素质的管理队伍。
加强高校管理队伍建设,迫切需要探索建立和形成一套适合高校管理队伍职业特点的管理制度与运行机制。
《高等教育法》规定,高等学校的管理人员实行职员制度。
推行高校职员制度是一项前所未有的制度改革和创新工作,是一项非常复杂的艰巨任务,必须既积极、又稳妥地逐步进行。
为此,教育部按照“认真研究、慎重实施、先行试点、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自2000年开始在武汉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华中师范大学、厦门大学、东北师范大学等五校组织开展了高校职员制度试点工作。
2003年,中国农业大学也加入到试点行列。
几年来,高校职员制试点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这些学校通过实行职员制试点,初步理顺了高校人员关系,强化了岗位职责和岗位管理,做到了人员分类管理,推进了职员任用机制转换;强化了以岗定薪和按劳取酬,调动了职员工作的积极性;通过改革对学校职员进行了一次爱岗敬业的教育,学校管理队伍的服务意识、服务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但是,在改革中也遇到了一些难点问题,如职员职务和职员职级属性、职员岗位设置、职员制度实施范围的界定、职员工资政策、“双肩挑”人员如何规范以及职员体系与社会相衔接方面的问题,等等。
对此,必须认真加以分析,区别不同情况,提出针对性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积极开展新一轮高校职员制改革试点,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探索建立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职员管理制度。
根据高校管理工作的特点,主要是三方面的结合,即职员职务与职员职级相结合,重新认识和界定职员制基本内涵,明确职员职务聘任制体现德才兼备和业绩能力导向,职员职级考评制体现年功积累和考核结果的作用;职员职务与岗位津贴相结合,坚持“以岗定薪,岗变薪变”的分配原则;职员职级与职员工资相结合,职员的基本待遇体现年功导向。
二是进一步强调职员分类管理,抓好岗位设置工作。
将职员岗位划分为领导管理岗位和事务类管理岗位两类,有利于强化职员的服务意识,明确不同岗位类型的工作责任。
因此,必须加强学校设岗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强调学校根据管理权限和责任大小、工作繁简和难易程度、任职要求高低等,在符合结构比例要求条件下,自主设岗。
三是高校职员实行职员聘任制度应与教师聘任制改革同步推进,完善聘任合同管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
高校聘任职员职务应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可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和学校实际情况对职员实行分级聘任,所聘职员应当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聘任合同。
四是职员薪酬制度设计应与国家人事工资政策和标准接轨,体现职员的岗位要求和实际贡献及学校职员工资与社会相衔接,与学校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工资标准相适应。
五是根据岗位职责确定相应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对职员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核,并按照职员岗位职责要求,有计划地对职员进行培训,进一步完善职员培训的体系。
三、研究制定高校编制标准,加强高校编制的规范化管理随着高等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改革日益深入,各级各类高等学校对合理核定人员编制、科学配置人力资源的要求越来越高。
但是长期以来,这方面并没有科学、权威、规范的办法。
1985年,教育部曾出台过关于高校编制标准的意见,由于各方面情况变化,已不能适应高校目前的实际情况。
2004年,教育部会同国家有关部门,根据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新形势积级研究高校编制标准问题,在北京、广东、湖北、河北、陕西等地进行了调研,征求省市编制、财政、教育部门和高等学校的意见,争取尽早出台实施。
在普通高等学校编制标准的制定与管理方面应掌握好几个原则:一是编制标准的制定要遵循高等教育的发展规律,结合高等学校的实际情况,符合高等教育的发展要求;二是高等学校教师编制标准要与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区别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高等学校,实施分类指导;三是高等学校编制管理要根据高等学校的职能,遵循学校办学规律和管理特点,坚持国家总量控制、学校自主管理、科学规范、精简高效的原则,保证高等学校正常运行。
普通高等学校编制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机构设置与领导职数、编制分类、编制标准、编制管理等。
其中,高校的基本编制初步考虑包括教学科研编制、教学辅助编制和管理编制,同时,还要有一些直属附属单位编制。
关于编制标准的基本形式,主要是考虑生员比,即各类标准学生数与教职工数的比例。
四、以构建新型薪酬制度为目标,深化高校分配制度改革随着高校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的薪酬问题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许多高校在研究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制定高层次人才计划和人才强校战略时,都注重发挥薪酬政策在吸引、稳定人才方面的作用。
分配制度与用人制度改革的相互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薪酬的战略作用得到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