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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课件(PPT33张)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课件(PPT33张)

政府采购定义
《政府采购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 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最基本
最重要
最核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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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地域范围 采购人范围 采购资金范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生的政府采购活动,统一按照本法规定进行。除此 之外,本条还有一个含义,就是在全国境内政府采购政策和市场是统一的
02
使用国际资金
采购人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 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贷款 方、资金提供方与中方达成的 协议对采购的具体条件另有规 定的,可以适用其规定。
四种例外情况的规定
03
自然灾害
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 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 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 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04
港澳不适用
我国的香港、澳门两个特别 行政区的政府采购不适用政 府采购法
本法规定的采购人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不包括国有企业。
财政性资金包括财政预算资金和预算外资金。财政预算资金是指年初预算 安排的资金和预算执行中财政追加的资金。预算外资金是指政项目范围 采购形式范围 采购对象范围
采购人用财政性资金组织采购活动,是否适用本法,还要视具体项目而定。只有纳 入了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项目,才要求按照本法规定执行。
采购人可自行选择以下6种方式
财政局审批是否变更 采购方式
公 开 招 标
邀 请 招 标
竞 争 性 谈 判
竞 争询 性 磋价 商
单 一 来 源
同意
按照财局批复的下列方式进行采购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1.政府采购的概念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

政府采购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原则。

(2)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原则。

(3)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原则。

2.政府采购法的概念政府采购法是指调整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依法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在我国境内进行的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适用《政府采购法》。

(2)《政府采购法》的适用范围有4个方面的例外情况:①军事采购。

②采购人使用国际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进行的政府采购。

③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

④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的政府采购。

【例题·单选题】下列采购活动中,适用《政府采购法》调整的是()。

A.某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办公用品B.某军事机关采购军需品C.某省政府因严重自然灾害紧急采购救灾物资D.某省国家安全部门采购用于情报工作的物资【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点是《政府采购法》的调整对象。

根据规定,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3.政府采购当事人政府采购当事人是指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各类主体,包括采购人、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人是购买和使用所购买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主体。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供应商是货物、服务或工程的提供者。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采购人主体责任(PPT 73页)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采购人主体责任(PPT 73页)

87号令主要内容
共7章88条,较18号令删除36条,新增34条,修订54条。 除总则和附则外,按照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对招标、投标、
开标评标、中标和合同以及法律责任等分章做了规定。
包括: (一)总则 (二)招标 (三)投标 (四)开标、评标 (五)中标和合同 (六)法律责任 (七)附则
主要调整

87号令对邀请招标方式进行了程序改良: 一是在第十四条增设了供应商来源情形, 即允许采购人从财政部门建立的供应商库 中选取或者采购人书面推荐。二是为防止 采购人滥用权力,规定按照推荐方式或者 从供应商库中抽取方式的,备选供应商不 得少于拟随机抽取供应商总数的两倍。同 时,第六十九条规定,采购人应当将被推 荐潜在投标人名单和推荐理由随中标结果 同时公告。





简化程序提高效率 资格预审文件提供期限届满,获取文件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 供期限。(第十八条) 通过资格性或符合性审查投标人不足3家情形的处理,不再要求 必须报告财政部门。(第四十三条) 规范评标委员会人数为7人以上情形的范围(第四十七条); 明确了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 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时的处理办法。(第五十一条) 明确投标报价前后不一致的修正方法(第五十九条) 明确出现分值汇总错误等4种客观错误情形时,以及评标委员会 组成不合法等4种非投标人过错导致废标情形时,可以重新评审 。(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 缩短采购代理机构送评标报告的时间(第六十八条)

规定违法责任。
第三部分:采购人主体责任
(一)建立内控机制
实施条例 财政部87号令
第十一条 采购人在政府 采购活动中应当维护国家 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公 正廉洁,诚实守信,执行 政府采购政策,建立政府 采购内部管理制度,厉行 节约,科学合理确定采购 需求。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 ppt课件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制度  ppt课件
(四)资金支付按照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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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质疑处理
(一)询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 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提出询问,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 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二)质疑。《政府采购法》规定:供应商 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 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 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 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
(四)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 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 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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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采购人应当将合同正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和有 关部门备案。
(六)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 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政府采购法》、 《条例》法律责任中有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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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履约验收和资金支付
(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 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 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 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
(二)采购人通过网络填制《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登 记表》。
(三)采购人应妥善保管政府采购相关资料15年 (可以用电子档案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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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采 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采购 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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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投诉处理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 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 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 诉。

政府采购业务培训(2019年度)

政府采购业务培训(2019年度)

???实质响应采购文件可视为质量服务相等
二、政府采购原则与理念
原则:三公一诚
公开透明:透明度,指定媒体信息披露制度。 公平:利害关系回避;禁止串通投标;市场统一;规则统
一。 公正:非歧视性、非排他性、廉洁。 诚实信用:诚信招标、诚信投标、诚信履约、诚信评审。
理念:
物有所值:物品用处和它的价值很相符。 3E:经济(Economy)、有效(Effectiveness)、高效
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财库[2016]198号 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通知(2017年1月
1日 )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
关于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管理的规定 《财库〔2018〕2号》 关于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 《财库[ 2016]205号》 关于政府采购采购进口产品的规定 《财库[2007]119号》 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规定 《财库[2011]181号》(2012.1.1)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规定 《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规定《财库[2017]141号 其他等相关规定(焦作市政府采购业务内控风险点)
第二讲: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2015年3月1日起施行。 ------ 政采法规制度体系的基础
一、政府采购基本概念、目的、特点
一、何谓政府采购?何谓采购?何谓货物?何谓工程?何谓服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政府采购适用本法。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 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 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 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 政府采购的本质是一种公款购买活动,即由政府 拨款进行购买。
202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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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的特点主要有:
1. 资金来源的公共性、非盈利性
2. 采购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规范性、政 策性、公开性以及极大的影响力
• 该法共分九章88条,包括总则、政府采购 当事人、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和附则。
• 《政府采购法》是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活动 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政府采购法 规制度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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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府采购部门规章
• 目前国务院尚未出台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 行政法规
• 这些法规和规章都以《政府采购法》为依 据,同时结合了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有 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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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的概念
•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 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 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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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1. 《政府采购法》 2. 国务院各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颁布
的一系列部门规章 3.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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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解读.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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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无涯
1 为保证评审专家“随机”产生,防止评审专家终身固定,明确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 部门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除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情形外,采购人或 者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2 明确评审专家的评审要求和责任。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根据采购文 件规 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并对自己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3 强化对评审专家的失信惩戒。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对其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并纳入统一的信用信息 平 台。 4 针对评审专家不同违法行为的性质,区别设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其评审意见 无效 ,不得获取评审费,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给予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 行 政处罚,以及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既使其从业受到限制,又使其经济 上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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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海无涯
亮点一:强化源头与结果管理 从近年来政府采购领域引发的公众广泛关注的案件看,突出问题是质次价高和低价恶性 竞争。针对乱象,主要细化并完善了保障公开、公平、公正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 管理的规定。政府采购监管实践表明,解决这类问题仅靠加强采购程序监督是不够的,还需 要强化政府采购的源头管理和结果管理,做到采购需求科学合理,履约验收把关严格,减少 违规操作空间,保障采购质量。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从注重采购过程转向注重采购结果 , 从关注“谁来买”向“专业地买”转变。这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向实现“物有所值”迈进 的 一大举措。 具体的三项治理措施为: 1 明确采购人需求责任,采购人应科学合理确定。其中规定,采购人应当厉行节约, 科学合理确定采购需求,采购需求应当完整、明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技术、服务 、 安全等要求,必要时应当就确定采购需求征求相关供应商、专家的意见。采购标准应依 据经 费预算标准、资产配置标准和技术、服务标准确定。 2 规范采购方式的选择。2012 年社科院的相关报告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反响,凸显了 集中采购中协议供货采购的高价问题。针对实践中因协议供货导致政府采购价格高于市场 价 格的问题,《实施条例》规定: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适合实行批量集中采购的, 应当 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但紧急的小额零星货物项目和有特殊要求的服务、工程项目除外 。中央 单位集中采购中已逐步形成批量集中采购为主、协议供货为辅的格局。 3 强化验收环节把关。“床垮垮”“黑心棉”等事件突出反映了政府采购在验收环 节职责 不清、把关不严的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实施条例》规定: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 应当按照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 具 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政府向社会公众提供 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 亮点二: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为防止暗箱操作,遏制寻租腐败,保证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 正,《实施条例》按照政府采购全过程信息公开的目标导向,在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方面提 出了五项规定: 1 项目信息须公开。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信息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发布。采购项目预算 金额应 当在采购文件中公开。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还应当 将 唯一供应商名称在指定媒体上公示。 2 采购文件须公开。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的同时, 将招 标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等采购文件同时公告。 3 中标、成交结果须公开。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应当在指定媒体上公告中标、 成交 结果。中标、成交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 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中标或者成交金额,主要中 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最新政府采购法律制度3

最新政府采购法律制度3
职业价值观对一个人职业目标和择业动机起着决定性的 作用。
• 能力素质
团队合作能力、计划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谈判能力、 公文写作能力、房地产开发流程知识… …
职业性向类型测试
如果有机会让你到六个岛屿旅游,你最想去的是哪个?
A岛 B岛
D岛
C岛
F岛 E岛
选择A岛
类型:艺术型(Artistic) 喜欢的活动:创造,喜欢自我表达,喜欢写作、
当代的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原则
• 当代职员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坚持“测”、 “定”、“学”、“干”、“评”、“发”的 管理流程;
• 在尊重职员内职业生涯与外职业生涯共同发展 的基础上,内职业生涯发展优先于外职业生涯 发展,以内职业生涯发展带动外职业生涯发展。
目录
• 职业生涯基本概念 • 如何制定职业生涯目标 • 如何进行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 • 当代的职业生涯开发与管理 • 职业化塑造
竞争性谈判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
公开招标采购
询价采购
邀请招标采购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八、政府采购的监督检查
(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部门是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其监督检查的 主要内容:
(1)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 (2)采购范围、采购方式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况 (3)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 (4)集中采购机构的有关情况
节约财政支出,提高 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
保护民族 产业
强化宏观 调控
推进反腐 倡廉
活跃经济 市场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四、政府采购的执行模式
项目 概念
采购机构
优点 缺点
集中采购
分散采购
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 的项目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 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思维导图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思维导图

采购人
纳入集中采购目录,本单位特殊要求,经省级政府批准 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可自行采购,也可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财务制度
参加政府采购具备条件
履行合同必须设备和技能
依法缴税和社保记录
参加采购前3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关联方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采购代理机构
政府采购方式
招标人员,以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公开招标
政府采购主要方式,不得化整为零或其他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招标委员会评标,成员≥5人,专家≥2/3总人数
不得违法设置限制条件
按事先规定条件选定合格供应商或承包商,接到邀请才可参与投标
邀请招标
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内选择供应商
供应商
禁止事项
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供应商
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可以联合体身份参加采购
联合体响应

联合体各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就合同约定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依低资质供应商确定等级
不得单独或组团参加同一合同采购
人员回避
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利害关系回避
签订合同2个工作日内公告
按采购合同,采购人支出采购资金

签订之日+7工作日内备案
合同履行
经采购人同意,中标方可依法分包 分包履行,中标方就采购、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商就分包项目负责
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内容,不改变合同条款前提下,可签补充合同
追加采购≤10%原合同采购额
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

第八章:政府采购法

第八章:政府采购法

(三)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的任用、培训和考核 集中采购机构工作人员的任用、
(2)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机构 )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 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是负责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的部门,依法履行对 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 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管理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 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相互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其他当 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 供应商不得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竞 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 争性谈判小组的组成人员、询价小组的组成人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 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手段谋取中标或者成交。 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向采购人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非法 利益。 利益。
三、政府采购的程序
(一)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应当 负有编制部门预算职责的部门在编制下一财政年度部门预算时, 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 将该财政年度政府采购的项目及资金预算列出,报本级财政部门汇总。部门 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 预算的审批,按预算管理权限和程序进行。 各种采购方式的程序(教材P.149-152) (二)各种采购方式的程序(教材 ) (三)验收程序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 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对供应商履约的验收。大型或者 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验 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收方成员应当在验收书上签字,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采购文件保存 采购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政府采购项目每项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应当妥善保 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 存,不得伪造、变造、隐匿或者销毁。采购文件的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 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ppt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ppt
政府采购业务培训
(二〇一九年度)
主讲:
2019-8-29
谢谢欣赏
1
目录
第一讲: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体系 第二讲: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 第三讲:政府采购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财
政部第87号令 第四讲: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
政部第74号令 第五讲:财政部94号令十大要点 第六讲:几个重要概念
(二)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前款所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6条
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 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价格评审 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 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2019-8-29
谢谢欣赏
23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第4条 政府采购法所称集中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列入集中采购目录的项目
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或者进行部门集中采购的行为;
所称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采购限额准以上的未列入集中采购 目录的项目自行采购或者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政府采购法》 第74条 采购人对应当实行集中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委托集中采购机构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依照本法规定的权限制定。
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 委托、雇用等。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 除、修缮等。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课件PPT(共 33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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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第五条想要改
一是我国的政府采购 统一的市场,供应商 二是任何机构和个人 制供应商自由进入全
《政府采购法》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用任何方 阻挠和限制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和本行业的政府采购市
03
第五条想要改变
三是自本法实施后,要逐步打 破地区封锁和行业垄断,消除 供应商自由进入各地区、各行 业政府采购市场的障碍。
02
使用国际资金
采购人使用国际 府贷款进行的政 方、资金提供方 协议对采购的具 定的,可以适用
四种例外情况的规定
03
自然灾害
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 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 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 购,不适用政府采购法。
04
港澳不适用
我国的香港、 行政区的政府 府采购法
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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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的现状
地区封锁 行业垄断 人为干预
本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 租赁、委托、雇用等。
采购对象是指采购人无论是采购货物还是工程或者是服 法规定。第四条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
例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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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事采购
虽然军队也属于国家机关,但本法 考虑到我国军事采购的特殊性规定, “军事采购法规由中央军事委员会 另行制定”,表明军事采购要根据 本法有关原则性规定另行制定管理 和实施办法。
适用 范围
政府采购业务知识培训
目录
Contents
1 政府采购的定义及适 2 政府采购的法律体系 3 政府采购的采购程序 4 政府采购的六种采购 5 销售需要注意的几个
1 Part
政府采购的定义及适用范围
重点理解:地域、采购人、采购资金、采购形式、采 购项目以及采购对象等方面,确定了本法的适用范围。 凡是同时符合这些要素的采购项目,都属于政府采购 项目,必须依照本法开展采购活动。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

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通过公开招标、公平竞争,由财政部门以直接向供应商付款的方式,从国内、外市场上为政府部门或所属团体购买货物、工程和劳务的行为。

其实质是市场竞争机制与财政支出管理的有机结合,其主要特点就是对政府采购行为进行法制化的管理。

政府采购主要以招标采购、有限竞争性采购和竞争性谈判为主。

招标投标法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政府采购项目,可以适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一)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二)采用招标所需时间不能满足用户紧急需要的;(三)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

与此同时,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是指政府采购的有关信息及交易条件要公开,参与竞争的供应商机会要平等,整个过程要高度透明。

公平竞争原则是指供应商在竞争采购过程中机会要均等,待遇要平等。

供应商取得竞争地位的机会取决于其技术水平、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和信誉等综合因素,而不是取决于其他非正常的人为因素。

公正原则是指采购人要有公平合理的评标标准,参与竞争供应商的机会要均等,评判要公正。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采购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以诚相待,言而有信,杜绝不正当行为和欺骗行为。

公开透明原则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重要原则,也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生命线。

公开透明要求政府采购活动在完全透明的情况下进行,广泛接受社会的监督。

实现政府采购的公开透明是政府采购管理制度的灵魂,也是推进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的关键。

为实现公开透明的目标,政府采购应当做到:第一,公开的内容要全面完整;第二,公开的时间要及时;第三,公开的方式和途径要适当;第四,公开的结果要真实可靠。

公平竞争原则要求所有的参与者都有公平的起点。

政府采购要为所有的供应商提供公平的竞争环境,满足竞争条件的一致性要求,实现竞争过程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第4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权利 《政府采购》PPT课件

第4章  政府采购当事人的权利   《政府采购》PPT课件


(5)国家有关部门及省、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 4.采购代理机构的义务与责任

(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凡是由政府出资设立的,都有义务接受政府采购人的委托代理采
购事宜。

(2)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接受采购人的委托后,对于应该公开采购的项目,有义务在国
家指定的统一媒体上公开发布采购信息,

(3)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在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遵守
4.1.2 政府采购当事人的种类

1.采购主体

采购主体,又称采购实体或采购人(这里的采购人不同
于普通意义的自然人),在政府采购当事人中居主导地位
。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政府”本来是指国家机
关及其管理机构,不同于范围更为宽泛的“公共领域”。
按世界贸易组织《政府采购协议》的规定,政府采购主体
通常不仅包括政府部门本身,也包括直接或间接受政府控

1.供应商的分类

(1)潜在供应商、投标供应商和成交供应商

(2)法人供应商、其他组织供应商和自然人供应商

(3)国内供应商和国际供应商

(4)单一体供应商和联合体供应商

2.供应商资格认证的标准

各国都依据本国的情况,设定各自的供应商资格认证
的标准,大都将下列供应商排除在外:

(1)已经或即将面临破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Hale Waihona Puke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

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基础培训课件(PPT85页)

采购管理-政府采购基础培训课件(PPT85页)
2、(政府采购法第八十五条)对因严重自然灾害和其他不可 抗力事件所实施的紧急采购和涉及国家安全和秘密的采购,不 适用本法。
3、(政府采购法第八十六条)军事采购法规由中央军事委员 会另行制定。
4、[《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18号)第八十六条]政府采购货物中的进口机电产品进行招标 投标的,按照国家有关办法执行。(商务部和有关部门颁布的 部门规章《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法制框架
一、基本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二、行政法规 (一)国务院行政法规。 (二)地方性行政法规。 目前尚未出台行政法规。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法制框架
三、行政规章 (一)部门规章。主要包括财政部令第18号、19号、
20号、61号。即:《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 理办法》、《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政府 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办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 格认定办法》。 (二)地方政府规章。目前我省尚未出台地方政府规 章。
意见; 5、财政部关于实施促进自主创新政府采购政策的若干
意见; 6、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
管理的通知;
第一部分:政府采购法制框架
7、财政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办法》; 8、财政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 9、财政部《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办法》; 10、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 11、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
第二部分:政府采购基本概念、基本知识
(一)概念解释 1、主体: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广义、狭义) 我省基本上采用的是广义的财政性资金概念(《政府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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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财政法规制度 第二节 政府采购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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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采购法律制度的构成
1. 《政府采购法》 2. 国务院各部门特别是财政部颁布
的一系列部门规章 3. 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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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政府采购法
• 《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经第九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 会议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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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诚实信用原则
•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政府采购当事人在政 府采购活动中,本着诚实、守信的态度履 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讲究信誉,兑现承 诺,
1. 不得散布虚假信息,
2. 不得有欺诈、串通、隐瞒等行为,
3. 不得伪造、变造、隐匿、销毁需要依法保 存的文件,
4. 不得规避法律法规,
• 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 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 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 政府采购的本质是一种公款购买活动,即由政府 拨款进行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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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采购的特点主要有:
1. 资金来源的公共性、非盈利性
2. 采购对象的广泛性和复杂性、规范性、政 策性、公开性以及极大的影响力
• 公开透明原则应当贯穿于政府采购的全过 程,具体体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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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公开的内容 :
1. 政府采购法规政策
2.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 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
3. 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
4. 招标投标信息
5. 财政部门受理政府采购投诉的联系方式及投诉处理决定
• 事业单位,是指依法设立的履行科教文卫 体医等公共事业发展职能的机构和单位;
• 社会团体,是指依法设立的由财政供养的 从事公共社会活动的团体组织,如有关行 业协会等。
• 我国国有企业不属于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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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政府采购的资金范围
• 政府采购资金为财政性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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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政府采购的主体范围
• 政府采购的主体,亦即采购人,是指 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 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限额标准以上的 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国家机关、事业 单位和团体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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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机关,是指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行政 机关、司法机关、党务机关等;
•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 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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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政府采购的原则
公开透明原则 公平竞争原则 公正原则 诚实信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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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公开透明原则
• 公开透明原则,是指有关采购的法律、 政策、程序和采购活动对社会公开, 所有相关信息都必须公之于众。
• 财政部颁布了一系列有关政府采购的部门 规章,
• 例如: 1. 《政府采购信息公告管理办法》(财政部
令第19号)
2.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财政部令第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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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政府采购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
• 各地政府根据各地的具体情况颁布了规范 本行政区域内政府采购活动的地方性法规 和政府规章。
• 财政性资金是指预算内资金、预算外 资金,以及与财政资金相配套的单位 自筹资金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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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
•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由省级 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 属于中央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 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国务院确定 并公布;
• 这些法规和规章都以《政府采购法》为依 据,同时结合了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有 较强的针对性和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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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采购的概念
•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 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 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 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6. 财政部门对集中采购机构的考核结果
7. 采购代理机构
8. 供应商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二是公开的标准 :
内容真实、准确可靠、发布及时、便于获得查找
三是公开的途径
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向社会
公开发布
11.12.2020总47页15• (二) 公平竞争原则
• 公平竞争实际上是一种有序竞争,即竞争 必须公平。
• 该法共分九章88条,包括总则、政府采购 当事人、政府采购方式、政府采购程序、 政府采购合同、质疑与投诉、监督检查、 法律责任和附则。
• 《政府采购法》是规范我国政府采购活动 的根本性法律,也是制定其他政府采购法 规制度的基本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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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政府采购部门规章
• 目前国务院尚未出台有关政府采购方面的 行政法规
5. 不得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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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采购的功能
• (一) 节约财政支出,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 效益
• (二) 强化宏观调控 政府采购作为财政支出的重要组成部分,是 实现财政支出政策的重要工具
• (三) 活跃市场经济 • (四) 推进反腐倡廉 • (五) 保护民族产业
• 公平竞争原则可以进一步划分为: 竞争性原则
公平性原则
• 政府采购竞争的主要方式是招标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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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平性原则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
一是机会均等
二是待遇平等
• 公平性原则是实现采购目标的重要保 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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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公正原则
• 公正原则主要指政府采购要按照事先 约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对所有供应 商一视同仁,不得有歧视条件和行为, 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干预采购活动的 正常开展。
• 属于地方预算的政府采购项目,其集中采 购目录和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由省、自治区、 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机构确定并 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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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采购的对象范围
• 政府采购的对象包括货物、工程和服务。
•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 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 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 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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