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决策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模版
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投资决策程序,加强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与资本运作决策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集团公司董事会设立投资决策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负责对集团公司重大项目投资、资本运营进行研究。
第三条投资管理部是委员会日常执行机构。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委员会任期与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集团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董事会应及时补选。
第七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委员会设秘书一名,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兼任,主要负责资料收集与研究、日常联络和会议组织等。
第八条委员会下设项目评审小组,并设负责人一名。
项目评审小组的成员由投资管理部、产权管理部、发展规划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可以为非董事会成员,主要负责对业务部门提交的项目投资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进行预评审,为委员会投资决策提供各方面参考意见及依据,并对已投资的项目进行检查等。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委员会主要职责为:(一)对集团公司重大项目投资、资本与运营等事项进行研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二)对其他影响集团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上述(一)、(二)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四)处理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委员会以向董事会直接汇报或提交工作报告的方式履行职责,其内容包括:(一)对集团公司重大项目投资的分析和评价;(二)检查、分析集团公司重大项目的实施情况;(三)董事会要求报告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委员会具有下列权限:(一)有权取得集团公司重大事项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重要合同或协议,以及委员会认为其他有必要取得的一切资料;(二)在必要时,可聘请外部咨询机构或专业人士提供专业咨询、出具咨询报告等,有关费用由集团公司承担;(三)有权要求包括集团公司总经理在内的高级管理人员向委员会报告工作。
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细则
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企业发展战略得到有效实施,健全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集团公司设立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省国资委要求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事关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重大项目投资等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成员由内部委员和外部委员组成,由董事会确定;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 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为召集人;第六条委员任职期间如因工作变动等情况不再适应担任委员职务,由董事会按程序增补委员;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五年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调整等涉及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集团公司发展影响较大的项目开发、项目建设等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1500万元及以上技术开发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集团公司及二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上市、资产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变更,投资参股其他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买短期债权,国有产权转让或长期债券发行等重大资本运营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集团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各类意见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九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需要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委员会研究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议案和背景资料;会后,办事机构将讨论结果形成结论性书面材料,经主任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第十条投资项目具体工作程序一项目建议;子分公司或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项目投资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提出依据、产品内容、项目规模、主要建设条件和生产协作条件的初步分析、产品市场前景预测、建设周期、投资估算、资金筹措预案、效益估算等;二项目初步评估及立项;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有关专业组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经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研究同意后进行项目立项;三项目可行性研究;由子分公司、项目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咨询等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研报告;四项目咨询论证;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依据编制的可研报告,结合宏观政策、微观信息和企业实际,进行充分论证,重点是项目风险分析,揭示项目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预案;五项目投资决策;经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论证后,出具书面意见,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审批;投资项目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要求上报省国资委批准后,方可进入实施阶段;第五章议事规则第十一条每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根据专业分工和研究事项需要,由主任委员指定7-15名有关委员出席;委员会执行机构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有关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第十二条参会的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论证意见,必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第十三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四条办事机构有关人员可列席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集团公司内部管技人员或外部专家列席会议;第十五条如有必要,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集团公司支付;第十六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必须遵循本细则的规定;第十七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交由集团公司档案室保存;第十八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的议案,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十九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给予适当奖励;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组织制定,解释权归属集团公司董事会;。
股份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XX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XX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减少决策风险,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决策委员会,并根据其职责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为董事会决策提出建议方案。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由公司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即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战略决策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日常辅助工作及有关决策方案的前期调研等工作,提交战略决策委员会决策前的方案定稿。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研究制定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条投资评审工作小组负责做好战略决策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并提供相关材料:(一)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二)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意见;(三)公司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有关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四)公司有关部门对外进行重大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洽谈后,应上报投资评审工作小组;由投资评审工作小组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提交战略决策委员会。
信托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模版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x 年10 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证券业务投资决策程序,充分发挥公司投研联动作用,有效控制和管理投资风险,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决会”)是公司证券业务的重要决策环节,其主要职责是对运作的证券项目或者自有资金证券市场投资进行审议,揭示项目风险,优化项目方案,并为公司总经理业务审批提供建议。
第三条投决会在职责范围内开展证券业务的审议工作,应坚持“尽责履职、民主集中、客观公正、科学审议”的原则进行审议和表决。
第四条投决会的决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投决会委员中凡与待表决项目有利益冲突的应予以回避。
第二章投决会的职能第五条投决会是公司证券业务(包括证券业务和自有资金证券投资业务)投资管理的专门决策机构。
主要职能如下:(一)确定对证券业务分管领导、高级投资经理/投资经理的投资授权;(二)对实施中的证券项目以及自有资金证券投资项目的重大投资事项进行审议;(三)根据市场情况确定一定时期的投资策略,包括资产配置和行业配置比例等;(四)审定证券业务部门提出的在一定时间内的证券投资组合方案;(五)审定证券投资关联交易、投资非公开发行证券、所持证券超越投资比例限制、分红等重大投资事项;(六)需要投决会决议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三章投决会委员的产生和职责第六条公司的投决会实行委员资格制,投决会委员分为主任委员,常任委员和业务委员。
投决会委员由人力资源部提名并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讨论,按照以下组成人员来源决定并授予委员资格。
主任委员:投决会主任委员由公司总经理担任。
常任委员:风控合规分管领导、证券业务分管领导、风控合规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研究发展部门经理(副经理),以及部分担任业务骨干的高级经理;业务委员:业务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经理(副经理)、以及部分担任业务骨干的高级经理。
投决会委员原则上一年调整一次。
第七条投决会委员应积极履行审议及表决职责,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应提前向投决会主任委员请假。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为了有效推动组织的战略决策制定和实施而设立的重要机构。
本文旨在制定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实施细则,以确保委员会的运作顺利、高效。
二、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和职责1. 委员会成员的组成战略决策委员会由公司高层领导、业务部门负责人以及专业顾问组成。
其中,公司高层领导担任委员会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并协调决策过程。
2. 委员会成员的职责(1)公司高层领导:负责制定公司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并确保战略与组织的长期目标相一致。
(2)业务部门负责人:负责提供业务数据和市场情报,参与战略决策的讨论和制定。
(3)专业顾问:根据自身专业领域的知识和经验,为委员会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三、委员会会议的组织和运作1. 会议的召开(1)定期会议:委员会应每季度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讨论公司的战略规划和决策执行情况。
(2)临时会议:当出现重大决策或紧急情况时,委员会主席有权召集临时会议。
2. 会议议程的制定(1)主席负责制定会议议程,并提前向委员会成员发放会议材料。
(2)会议议程应包括战略目标评估、战略规划和决策执行情况的审议等内容。
3. 会议决策的程序(1)会议决策应遵循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通过多数票决定。
(2)主席在会议上负责引导讨论,确保各成员发表意见并充分讨论。
四、战略决策的制定和执行1. 战略目标的制定(1)委员会主席应向委员会成员提供公司的战略目标,并征求意见和建议。
(2)经过讨论和研究,委员会制定公司的战略目标,并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
2. 战略规划的制定(1)委员会成员应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制定相应的战略规划。
(2)战略规划应包括市场分析、竞争分析、资源配置和风险评估等内容。
3. 决策执行的监督(1)委员会应定期审议战略决策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结果进行评估。
(2)如发现执行过程中的问题或调整需求,委员会应及时进行讨论和决策。
五、信息保密和沟通机制1. 信息保密(1)委员会成员应严守商业机密,确保会议讨论的信息不外泄。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解析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战略与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和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
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聘请医药行业和管理及投资等相关领域专家担任顾问,为委员会提供有关决策咨询意见。
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向委员会提供有关资料、联系和筹备会议,协助委员会跟踪有关项目实施情况等。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九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组织开展研究公司的战略问题,就发展战略、投资战略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对公司发展战略和有关战略规划、重大投资项目方案或战略性建议等进行研究论证,向董事会提交议案,提供书面参考意见;(三)跟踪审查由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经营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建议;(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向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供决策支持,主要包括:(一)协助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收集整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国内同行业发展动向等资料;(二)协助联络、组织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或专项业务发展战略的研究、编制和论证;(三)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调研,组织审核、评估有关项目可行性报告,收集项目相关信息,起草拟审议文件,并协助督导项目的实施;(四)完成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要求的其他工作。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公司高层决策的重要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和推动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
为了确保委员会的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等方面的要求。
二、委员会组成1. 委员会主席:由公司CEO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协调各委员会成员的工作。
2.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层领导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确定。
三、委员会职责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长期和中期的战略目标和计划,明确发展方向和重点领域。
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负责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部门按照战略目标进行工作,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实施过程。
3.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评估和管理公司面临的各类风险,提出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的战略决策在可控的范围内实施。
4. 资源分配:委员会负责协调和决策公司各项资源的分配,确保资源合理配置,支持战略目标的实现。
5. 战略评估:委员会负责对公司战略的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案,确保公司持续发展。
四、委员会运作方式1. 会议召开: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由主席主持,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提前通知各委员。
2. 决策程序:委员会成员就重要事项进行讨论和决策,采取多数原则进行表决,主席在表决结果达成后作出最终决策。
3. 会议记录:委员会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形成会议记要,并及时向委员会成员和相关部门进行通报。
4. 工作报告:委员会成员负责向委员会报告各自部门的工作发展和战略执行情况,提出问题和建议。
5. 专题研究: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设立专题工作组,对特定问题进行研究和讨论,提出解决方案。
五、委员会评估和调整1. 评估机制:公司高层对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包括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情况、战略决策的有效性等方面的评估。
2. 调整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公司高层可以对委员会的组成和运作方式进行调整,以提高委员会的工作效能。
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科学规范的公司投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公司的投资管理,控制投资风险。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审议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事项,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依照本工作细则的规定,行使公司董事会授予的权力,通过“专业审查、集体审议、独立表决”的议事原则,提高公司对外投资效率。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外部董事至少1名。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公司董事长兼任。
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投资管理部为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常设机构,负责日常工作和相关议案的起草。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委员会经董事会授权在本工作细则规定范围内行使职权。
除非获得正式授权,委员会无权取代董事会行使决策管理的职能。
第九条对外投资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债券、基金、委托理财等;长期投资,是指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1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不能随时变现的债券和其他长期投资。
第十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听取项目组关于投资项目情况的汇报;(二)审核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方针政策和公司中长期战略规划及产业发展方向;(三)制定并修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四)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严格、有效执行投资项目操作流程;(五)审议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投资及退出事项;(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决策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福建省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策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福建省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策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福建省汇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项目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融资等重大项目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决策委员会是股东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融资等重大项目进行研究并进行决策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决策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为公司股东会成员。
第四条决策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由公司监事担任。
第五条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股东任期一致,期间如有股东退出公司,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新公司股东补任。
第六条公司设评审委员会由业务部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常务副总、总经理及外聘专家组成,总经理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
评审委员会向决策委员会汇报项目评审情况,负责决策委员会的资料准备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战略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全体员工切实执行公司的战略发展计划;对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对外投资等重大项目进行决策。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八条由公司有关部门将需决策委员会审批的投资、融资等项目的可行性调查报告、风险审查报告等资料报送评审委员会。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主任在接受申请后不超过2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向决策委员会主任报告,并提出会议安排。
第十条决策委员会主任根据评审委员会主任的提议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主任向决策委员会介绍决策项目的基本情况、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供参会决策委员讨论决策。
第十二条决策委员会委员对项目进行充分讨论,提出问题,阐明自己的观点。
对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问题,由该项目的主管或有关人员回答。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明确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组成、工作程序以及决策流程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战略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可行性。
本细则适用于我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日常运作。
二、背景为了应对市场竞争的变化和复杂性,我公司决定成立战略决策委员会,以集思广益,制定公司发展的长期战略和重大决策。
战略决策委员会将成为公司高层决策的重要机构,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引领。
三、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 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战略问题,包括投资、合作、并购等重大决策。
3. 监督和评估公司战略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向。
4. 提供战略指导和决策支持,为公司各级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5. 审查和评估公司战略决策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四、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组成1. 委员会主席: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2.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市场总监等,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顾问。
五、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程序1. 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由主席确定,并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
2. 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准备。
3. 会议由主席主持,按照议程逐项讨论,并形成决策意见或建议。
4. 决策意见或建议应经过全体委员会成员的讨论和表决,形成共识后,由主席宣布决策结果。
5. 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起草,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决策意见和行动计划等,并及时向委员会成员发送会议纪要。
六、战略决策流程1. 问题识别:公司各级管理层和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需要战略决策的问题,经过初步筛选和评估后,提交给战略决策委员会。
2. 问题分析: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对所提交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收集必要的信息和数据,制定分析报告。
3. 决策讨论: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分析报告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决策意见。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由公司高层领导和关键决策者组成的重要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为了确保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的要求和工作流程。
二、委员会成员的要求1. 高层领导: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公司的高层领导,如CEO、CFO等。
他们应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战略方向和指导。
2. 关键决策者:委员会成员还应包括公司的关键决策者,如业务部门负责人、市场营销经理等。
他们应具备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和市场的能力,能够为战略决策提供实际的建议和意见。
三、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应负责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和发展目标,明确公司的使命和愿景,并制定相应的战略计划和行动计划。
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他们应定期审查战略执行的发展,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措施。
3. 提供决策支持:委员会应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建议。
他们应对公司面临的战略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4.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对公司面临的战略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公司的战略决策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并实现预期的回报。
四、委员会的工作流程1. 会议安排: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所有委员。
会议可以采用线下或者线上的方式进行,以方便委员的参预。
2. 会议议程:会议前,委员会秘书应准备好会议议程,并发送给所有委员。
议程应包括战略执行情况的汇报、重要决策的讨论和其他相关事项。
3. 决策程序:委员会应遵循一定的决策程序进行讨论和决策。
在讨论阶段,委员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对不同方案进行评估和比较。
最终的决策应通过多数委员的赞同才干通过。
4. 会议记要:会议结束后,委员会秘书应及时整理会议记要,并发送给所有委员。
记要应包括会议讨论的要点、决策结果和后续行动计划。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三篇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三篇篇一:XX有限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设立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的常设投资决策机构,其职权是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讨论并确定本公司所管理自有资金的投资策略,负责公司所有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决策及后续监督,审议和批准与投资管理相关的重大事项。
第二章投委会的组成第三条投委会由7名委员组成,投委会委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四条公司总经理任投委会召集人,负责召集并组织投委会工作。
第五条投委会每届任期一年,委员任期届满,连聘可以连任。
第六条投委会委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予以解聘:(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工作纪律的;(二)未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勤勉尽职的;(三)本人提出辞职申请的;(四)2次以上无故不出席投委会会议的;(五)经公司董事会考核认为不适合担任投委会委员的其他情形。
投委会委员的解聘不受任期是否届满的限制。
投委会委员解聘后,公司应及时选聘新的投委会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投委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制定投资原则以及项目选择和项目管理制度;(二)监控公司的投资活动,确定公司的投资、退出策略;(三)负责公司所有投资项目的决策;(四)负责所有投资项目后续监督中的项目管理决策;(五)审议公司直接投资项目的退出方案,并提交公司董事会表决通过;(六)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宜。
第八条投委会对董事会负责。
投委会应根据公司章程配合审计活动。
第九条投委会委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按要求出席投委会会议,并在审核工作中勤勉尽职;(二)保守国家秘密和直接投资项目的商业秘密;(三)不得泄露投委会议讨论内容、表决情况以及其他有关情况;(四)不得利用投委会委员身份或者在履行职责上所得到的非公开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直接或者间接谋取利益;(五)不得与直接投资项目申请企业有利害关系,不得直接或间接接受直接投资项目申请企业及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资金、物品等馈赠和其他利益;(六)不得有与其他投委会委员串通表决或者诱导其他投委会委员表决的行为;(七)公司的其他有关规定。
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B版)
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议事程序,确保经营决策委员会正常运转,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专业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经营决策委员会审议事项的范围为根据公司授权体系,报经营决策委员会审议的总部业务部门、分公司(含营业部,下同)、子公司主办的项目,以及其他经公司总裁同意需报送经营决策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总部业务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合称为“业务主办单位”)。
第三条经营决策委员会按照“集体审议、科学决策、公正严谨、规范高效”的原则审议决策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经营决策委员会会议履行职责。
第二章经营决策委员会组织机构第四条经营决策委员会实行委员库制,委员库委员分为公司领导委员、部门委员和专业委员三类。
公司领导委员由公司领导组成;部门委员由与业务紧密联系的总部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专业委员由公司法律、财务、风险管理方面的专家和具有丰富一线工作经验的业务专家组成。
委员库委员中的公司领导委员和部门委员以行政职务为准,不因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而改变。
第五条经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公司总裁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分管业务审查部的公司领导及公司指定的其他公司领导担任。
第六条经营决策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业务审查部,秘书长由业务审查部负责人担任。
秘书长同为委员会委员。
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经营决策委员会日常事务,包括安排经营决策委员会会议、送达会议材料、进行会议记录、起草批复、起草会议纪要、保管会议形成的文书档案、协助对委员的履职工作进行考核等具体工作。
秘书处应严格会议记录制度,每次会议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会议记录。
第三章委员的权利与责任、履职考核第七条经营决策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1、对会议审议事项享有平等表决权。
2、在会议讨论过程中充分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
3、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公司规定,独立地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扰的权利。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关键的组织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本文将详细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包括成立目的、组成成员、职责和工作流程等。
二、成立目的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立旨在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
其具体目的包括:1. 提供高层管理层面的战略指导,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方向与目标一致;2. 分析和评估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为公司制定相应的战略计划;3.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确保战略的顺利实施;4. 监督战略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向。
三、组成成员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应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董事会成员、总裁、高级副总裁以及其他关键部门的负责人。
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管理知识;2. 具备较高的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3.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4. 具备对公司整体利益负责的意识。
四、职责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和审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计划,确保其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一致;2. 分析和评估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依据;3. 监督战略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向;4.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解决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5. 提供战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战略方向。
五、工作流程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1. 定期召开会议,议程应提前通知并确定;2. 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3. 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和时间安排,确保高效的讨论和决策;4. 会议应记录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5. 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6. 委员会成员应保持信息的机密性和保密性,不得将会议内容外泄。
六、总结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对于公司的战略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公司决策委员会制度
公司决策委员会制度第一条: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决策质量,避免个人武断决策带来的公司损失,控制运营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1、授权公司决策委员会行使的评审相关职能。
2、决策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审核公司重大事项决策。
3、决策委员会成员根据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对决策事项进行表决。
4、在公司年度资金预算范围内做出利大于弊决策。
第三条:决策思维导向1、坚持以“服务市场与客户”为公司第一准则。
2、决策事项应以公司利益最大化为核心。
3、真正赋能并激活管理层,打造组织决策力。
4、打造扁平化组织架构,唯才是举,赋能人才。
5、越是重要决定,越需要决策委员会的群策群力。
6、去主观片面化,唯客观主义。
避免个人主观决策带来的公司损失。
7、任何时候,以“聚焦业务与业绩提升”为首要前提。
8、公司预算成本允许的前提下,可多鼓励新思维与新业务开展。
9、构建公司最强大脑,引导品牌未来可能。
第四条:决策委员会主要职责和权限1、主要职责(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决策。
(2)重大投资、开关店铺、利润分配和资本运作事项决策。
(3)重大人事任免决策。
(4)重大薪酬结构调整决策。
(5)重大组织结构和权限调整决策。
(6)全面预算及其它重大财务事项决策。
(7)其他未尽重大事项和后续补充的重大事项决策。
2、具体的权限(1)对发展战略的决策:根据提交的战略规划,进行研讨审议并提出修改建议,最终形成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如公司发展目标、经营规划、业务模式的重大调整等。
(2)重要投资项目(单项投资10万元及以上)决策,累计投资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决策。
利润分配方案决策。
资本运作,如引入战略资本、上市规划决策。
(3)策重大人力资源相关议题。
决策重要管理层的任免。
决策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决策薪酬体系、决策考评激励机制调整方案。
(4)决策审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
决策审议公司年度全面预算及调整方案。
重大财务决策。
预算计划外重大事项的决策。
(5)股东提出的其他重大事项。
其它未尽和后续补充的事项,股东提议后决策。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为了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决策的高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的要求以及决策流程。
二、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和审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计划,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2. 分析和评估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3. 监督战略的实施发展,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4. 提供决策支持,解决重大战略性问题。
5. 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事务。
6. 提供战略指导,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委员会成员的要求1. 主席: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确保决策的高效和公正。
2. 委员: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顾问组成,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思维能力。
3. 秘书:由公司秘书处提供支持,负责会议记录和文件管理。
四、决策流程1. 会议召集:主席根据需要定期召集会议,并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
2. 议程确定:主席与秘书商议确定会议议程,并提前分发给委员会成员。
3. 材料准备:相关部门根据议程准备相关资料,并提前分发给委员会成员。
4. 会议进行:主席主持会议,挨次进行讨论、决策和审议事项。
5. 决策记录:秘书记录会议决策,并及时整理成会议记要,提交给委员会成员审阅。
6. 决策执行:相关部门根据决策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监督执行发展。
7. 决策评估:委员会定期评估决策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五、其他事项1. 保密性:委员会成员需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确保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外泄。
2. 委员会的权威性:委员会的决策具有约束力,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执行。
3. 委员会的改进:委员会应定期评估自身的运作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决策流程。
六、结论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成员要求和决策流程,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通过有效的委员会运作,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决策的高效和准确性。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为了确保战略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制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二、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选拔与职责1. 成员选拔(1)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应由公司高层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确保代表各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成员的选拔应基于其在公司内部或行业中的声誉、能力和业绩等方面的考量。
2. 职责(1)制定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
(2)评估和分析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
(3)提供战略决策所需的信息和数据支持。
(4)审查和批准关键项目和投资决策。
(5)监督战略实施的进展和效果。
三、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的组织与运作1. 会议组织(1)由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会议,并确定会议议程。
(2)会议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应提前通知,并确保参会人员的到场。
2. 会议议程(1)会议议程应包括对上次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的审议和评估。
(2)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重点项目,确定本次会议的讨论议题。
(3)确保议程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避免议程过于庞杂或重复。
3. 会议程序(1)会议应按照预定的议程进行,确保会议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2)会议记录员应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等重要信息。
四、战略决策的制定与执行1. 战略制定(1)战略决策应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制定战略目标和行动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 战略执行(1)战略决策的执行应由相应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并定期向战略决策委员会报告执行进展。
(2)战略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解决。
五、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评估与改进1. 评估指标(1)定期评估战略决策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2)评估指标可以包括战略目标的实现情况、市场份额的增长、利润的提升等。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为了提高组织战略决策的质量和效率而设立的重要机构。
本文将详细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实施细则,旨在规范委员会的运作,并确保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二、委员会成员1. 委员会成员由高层领导和专业人士组成,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业专家等。
2. 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战略决策提供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
三、委员会职责1. 制定组织的长期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为公司的战略规划提供指导。
2. 分析和评估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和竞争对手的动态,为战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3. 审核和批准重大战略决策,确保决策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4. 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修正战略目标和计划。
四、委员会运作方式1. 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适当调整会议频率。
2. 委员会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由高层领导担任,负责组织和协调会议的进行。
3. 会议议程由主席和秘书长共同确定,确保会议内容的全面性和针对性。
4. 委员会成员应提前准备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会议讨论的充分性和准确性。
5. 会议记录由秘书长负责,记录会议的讨论和决策结果,并及时向委员会成员发送会议纪要。
五、决策流程1. 委员会成员在会议上就战略决策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确保各方意见得到充分表达。
2. 委员会成员通过投票表决的方式决定是否批准战略决策,原则上以多数通过为准。
3. 对于重大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可以要求进行更深入的研究和分析,以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 委员会成员应保持独立思考和客观判断的原则,避免个人利益和偏见对决策的影响。
六、战略执行与监督1. 委员会成员应密切关注战略的执行情况,及时了解战略实施中的问题和挑战。
2. 委员会成员可以要求相关部门提供战略执行的进展报告,以便及时调整和修正战略目标和计划。
3. 委员会成员应定期评估战略执行的效果和成果,对战略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和反思。
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B版)
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经营决策委员会议事程序,确保经营决策委员会正常运转,增强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专业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工作规则。
第二条经营决策委员会审议事项的范围为根据公司授权体系,报经营决策委员会审议的总部业务部门、分公司(含营业部,下同)、子公司主办的项目,以及其他经公司总裁同意需报送经营决策委员会审议的事项(总部业务部门、分公司、子公司合称为“业务主办单位”)。
第三条经营决策委员会按照“集体审议、科学决策、公正严谨、规范高效”的原则审议决策公司经营中的重大事项。
经营决策委员会通过经营决策委员会会议履行职责。
第二章经营决策委员会组织机构第四条经营决策委员会实行委员库制,委员库委员分为公司领导委员、部门委员和专业委员三类。
公司领导委员由公司领导组成;部门委员由与业务紧密联系的总部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专业委员由公司法律、财务、风险管理方面的专家和具有丰富一线工作经验的业务专家组成。
委员库委员中的公司领导委员和部门委员以行政职务为准,不因人事变动和分工调整而改变。
第五条经营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 由公司总裁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分管业务审查部的公司领导及公司指定的其他公司领导担任。
第六条经营决策委员会秘书处设在业务审查部,秘书长由业务审查部负责人担任。
秘书长同为委员会委员。
秘书处在秘书长领导下负责经营决策委员会日常事务,包括安排经营决策委员会会议、送达会议材料、进行会议记录、起草批复、起草会议纪要、保管会议形成的文书档案、协助对委员的履职工作进行考核等具体工作。
秘书处应严格会议记录制度,每次会议由工作人员进行现场会议记录。
第三章委员的权利与责任、履职考核第七条经营决策委员会委员享有以下权利:1、对会议审议事项享有平等表决权。
2、在会议讨论过程中充分发表自己意见的权利。
3、根据国家法规、政策和公司规定,独立地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表决,不受任何组织或个人干扰的权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建省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决策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福建省汇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决策委员会工作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福建省汇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项目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投资、融资等重大项目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决策委员会是股东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投资、融资等重大项目进行研究并进行决策行使决策权。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决策委员会的主要成员为公司股东会成员。
第四条决策委员会设立主任一名,由公司监事担任。
第五条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股东任期一致,期间如有股东退出公司,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由新公司股东补任。
第六条公司设评审委员会由业务部经理、风险管理部经理、财务部经理、常务副总、总经理及外聘专家组成,总经理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
评审委员会向决策委员会汇报项目评审情况,负责决策委员
会的资料准备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对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性发展方向进行研究并提出战略发展规划、组织领导全体员工切实执行公司的战略发展计划;
对公司的资产管理业务、对外投资等重大项目进行决策。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八条由公司有关部门将需决策委员会审批的投资、融资等项目的可行性调查报告、风险审查报告等资料报送评审委员会。
第九条评审委员会主任在接受申请后不超过2个工作日的时间内,向决策委员会主任报告,并提出会议安排。
第十条决策委员会主任根据评审委员会主任的提议召开会议,进行审议。
第十一条评审委员会主任向决策委员会介绍决策项目的基本情况、风险分析和风险控制措施,供参会决策委员讨论决策。
第十二条决策委员会委员对项目进行充分讨论,提出问题,阐明自己的观点。
对决策委员会委员提出的问题,由该项目的主管或有
关人员回答。
项目表决时,非决策委员会的成员退场。
第十三条决策委员会委员在讨论过程中认为审议的项目存在
重大情况不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多数认为需要做补充调查的,会议暂停对该项目的审查,待补充调查完成后续议。
第十四条决策委员会各委员在项目陈述和集体讨论结束后,根据自身的分析和判断,在《表决单》中独立签署明确的书面表决意见,每人一票,持不同意见的应注明理由。
第十五条会议记录员根据决策委员会记录和表决结果,形成书面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决策事项、决策结果,连同填制的《表决单》送决策委员会主任。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六条会议由决策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决策委员会
会议,会议召开前1天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七条决策委员会会议应有全体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不得弃权。
第十八条原则上决策委员会会议审议否决的项目不能复议。
第十九条对与本人存在以下关系的项目,决策委员会委员应主动回避:
1、本人或本人亲属与拟表决项目之间存在股权关系;
2、本人或本人亲属与拟表决项目之间存在可能影响决策客观性的其他利害关系:
3、其它有关关联的情况。
第二十条决策委员会会议记录由董事室保存。
第二十一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解释权归公司股东会。
第二十三条本实施细则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