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汉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汉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调整公共支出结构,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规财政预算编制,增强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强化预算约束,有效解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费预算定额标准偏低、公用支出预算结构不合理、公用经费开支挤占专项经费等问题,根据中、省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合理性原则:按照公共财政的“公共性”要求,公共支出的安排必须严格限制在提供公共产品的围。
通过制定预算支出定额,将部门、单位的职能和发展规划与财政资金的供给围和规模紧密结合起来,为分配财政资金、调整公共支出结构、优化配置公共资源提供重要依据。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支出预算定额的约束,改善支出行为,提高支出效益,解决传统预算资金管理中“重分配、轻管理”的问题,调动部门、单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性。
(三)量力而行原则:充分考虑当前财力的可能,首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定重点支持围,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发展具有前导作用的公益性事业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四)综合预算原则: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多样化的特点,统筹考虑多种来源资金形成支出的情况,将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并依据预算支出定额合理安排。
(五)简便易行原则:一是按照单位性质、支出围、履行职能和提供社会服务的任务分档划分预算资金安排围;二是归并公务费支出明细科目,形成综合基准定额,使制定的定额既基本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又便于操作和执行。
(六)按实际支出确定定额的原则:依据单位近年的实际支出水平,结合市级财力状况及相关支出规定,进行合理调整,计算平均水平或平均消耗标准,以此确定基准定额标准。
二、实施围执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定额的单位主要包括:市级党政机关、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公用支出预算定额改革的基本原则,将执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定额的单位划分为以下四个类型:(一)一类单位:财政全额供养的行政单位。
主要指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即行使政府某项职权的机关,负责对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机关。
公务经费管理制度
公务经费管理制度为规范公务经费的使用,提高公务经费的使用效率,防止公务经费浪费和滥用,维护国家财产的安全和保值增值,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申请1.各部门须按照年度预算编制公务经费申请表,列明经费用途、金额和用款周期等,并提供相关支出说明。
2.经费申请表须由申请部门主管领导签署同意,并报财务部门审批。
3.财务部门应对经费申请表进行审核,核实经费用途是否合理,并根据资金预算情况进行拨付。
4.经费申请表经财务部门审批后,应备案存档,以备查阅。
三、经费支出1.经费支出应按照预算编制的用途、金额和用款周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不得越权使用。
2.经费支出应符合相关法规,并应向财务部门提供支出凭证和相关发票。
3.财务部门应按照支出凭证和发票进行核对,审定并予以支付。
4.支出金额较大或用途特殊的经费支出,须经财务部门主管领导签字同意。
5.财务部门应建立合理的支出审批流程,确保经费支出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四、经费管理1.各部门应加强对公务经费的监督管理,定期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汇总,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2.财务部门应建立经费管理档案,对各部门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
3.对发现的经费浪费和滥用行为,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对因公务经费管理不善导致财务损失的,应追究相关人员的经济责任。
5.公务经费管理不当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经费监督1.定期组织对公务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提出改进措施。
2.各部门主管领导应加强对公务经费的监督,及时了解和掌握经费使用情况,并指导下属单位合理使用经费。
3.公务经费的使用情况应接受财务部门和监察部门等部门的监督,并定期向上级机关报告。
4.对发现的公务经费管理问题,应当及时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六、附则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需变更须经主管领导批准。
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办法一、总则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规范公用经费支出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及所属各部门的公用经费管理。
公用经费是指单位在日常工作中为保障正常运转和履行职能而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公用经费预算管理(一)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原则1、综合预算原则。
公用经费预算应根据单位的工作任务、人员编制、资产状况等因素,统筹考虑各项收入和支出,编制综合预算。
2、保障重点原则。
公用经费预算应优先保障单位基本运转和重点工作的需要,合理安排各项支出。
3、勤俭节约原则。
公用经费预算应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
4、科学合理原则。
公用经费预算应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科学合理的方法进行编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二)公用经费预算编制程序1、各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实际需求,提出下一年度公用经费预算申请。
2、财务部门对各部门的预算申请进行审核汇总,按照预算编制原则和要求,编制单位公用经费预算草案。
3、预算草案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审议通过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审批。
(三)公用经费预算执行1、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安排支出,不得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
2、建立预算执行分析制度,定期对公用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3、因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预算的,应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批准后执行。
三、公用经费支出管理(一)办公费1、办公费是指单位购买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办公用品的采购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定点采购或集中采购。
3、各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合理控制办公用品的领用数量,避免浪费。
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办法
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是指依法设立、依法管理的机构,承担着公共服务和管理职能的组织形式。
为了确保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的合理使用与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办法成为必然。
一、经费管理的总体原则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的总体原则包括公开透明、权责一致、规范管理和监督制衡。
公开透明要求经费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应向社会公众进行公示,提高决策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权责一致意味着经费的使用应符合单位的职能和任务,确保经费的合理性。
规范管理要求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和权限。
监督制衡是指通过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和评估,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二、经费的编制与审核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编制和审核要按照国家的财务制度和预算制度进行。
编制经费预算需要充分考虑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各项支出的合理性,合理安排各项经费,并向上级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过程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三、经费的执行与管理行政事业单位在经费的执行与管理过程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的合理性和效益性。
具体的管理措施包括:1. 经费使用范围的明确:明确经费可以用于哪些方面,例如办公设备的购置、人员的培训费用、公务差旅费等,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2. 经费使用权限的明确:明确经费使用的权限和责任,并建立相应的审批程序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经费的使用透明、合法。
3. 经费使用的监督和评估:建立内部和外部的监督机制,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四、经费的公示与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应定期向社会公众公示经费的来源、分配和使用情况,接受公众的监督和评议。
同时,还需要向上级部门报告经费的执行情况和使用效果,接受上级部门的指导和评估。
五、经费的监督与问责对违反经费管理制度和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追究相应的责任,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并及时通报和公示,形成威慑。
机关单位经费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经费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单位经费管理,加强财务监督,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经费编制1、机关单位年度经费编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和分配各项经费。
2、各部门应根据工作任务、目标要求,制定经费使用计划,明晰经费用途,不得超支或挪用。
3、如有需要调整经费编制,应履行报批手续,保证合法合规。
三、经费保管1、机关单位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经费保管制度,确保经费安全,并做好相应的资金存管。
2、保管人员需认真履行职责,严肃财务制度,不得私自挪用或挤占经费。
3、对各项经费应按规定进行定期盘点核实,发现问题及时核对并做出处理。
四、经费使用1、机关单位经费使用应遵守国家财政法规及相关规定,根据预算安排,严格合规使用。
2、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对经费使用情况实行公示和公开,接受相关部门和社会监督。
3、经费使用应合理用于单位日常运转、工作开展、员工福利等合法用途。
五、经费管理1、机关单位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加强经费管理和监督,确保经费使用规范。
2、对于经费的到账、支付、使用、结余等各项环节要进行清晰记录,做好经费台账管理。
3、严格执行财务审批程序和制度,杜绝违规经费支出和挪用行为。
六、经费监督1、单位领导要对经费管理工作给予重视,加强日常监督,确保经费使用合规。
2、设立财务监督部门,加强对经费管理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对于存在违规使用经费和挪用行为的个人,要依法追责并进行处理,加大打击力度。
七、经费报销1、机关单位各项经费报销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不得出现虚假报销行为。
2、对于报销单据要进行严格审核,确保报销项目、金额、时间等信息真实准确。
3、对于报销款项需依法依规支付,杜绝以报销之名变相支出不合规款项。
八、处罚与奖励1、对于发现有违规使用经费和违反财务管理规定的个人和单位,要进行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2、对于在经费管理工作中表现出色并取得成效的个人和单位,应给予适当奖励和表彰。
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事业单位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合规、高效,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经费管理。
第三条事业单位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
(二)预算管理:实行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结合的管理模式,确保预算的严肃性和执行力。
(三)收支两条线: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确保收入与支出相匹配。
(四)勤俭节约:树立勤俭节约意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二章经费预算管理第四条事业单位应按照国家财政部门的规定,编制年度经费预算,包括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
第五条收入预算包括财政拨款、其他资金收入等;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专项经费等。
第六条经费预算编制应遵循以下程序:(一)单位各部门根据业务需求,提出经费预算建议;(二)财务部门对各部门提出的预算建议进行审核、汇总;(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预算;(四)报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第七条经费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
第三章经费支出管理第八条事业单位经费支出应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执行,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执行,确保支出合法合规;(二)合理性:根据业务需求,合理安排经费支出,确保资金使用效益;(三)真实性:支出凭证必须真实、合法,严禁虚报冒领、挪用经费。
第九条经费支出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人员经费: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合理确定人员经费支出标准,确保工资、福利等合理发放;(二)公用经费:根据业务需求,合理安排公用经费支出,确保公务活动正常开展;(三)专项经费: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经费支出审批制度,实行分级审批,明确审批权限。
第四章经费收入管理第十一条事业单位经费收入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确保收入来源合法合规;(二)真实性:收入凭证必须真实、合法,严禁隐瞒收入、虚报收入;(三)及时性:及时办理收入手续,确保收入及时入账。
公用单位经费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用单位经费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公用单位正常运转和各项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经费收支活动,包括预算编制、执行、监督、评价等环节。
第三条公用单位经费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法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确保经费管理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2. 效益原则: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核心,确保经费使用合理、有效。
3. 规范原则: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规范经费收支流程,确保经费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4. 严格原则:对经费使用进行严格监督,防止浪费和违规行为。
第二章预算管理第四条预算编制:1. 年度预算编制应在前一年的预算执行情况基础上,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事业发展目标和资金状况,合理编制。
2. 预算编制应遵循收支平衡、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的原则。
第五条预算执行: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执行,不得随意调整预算。
2. 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经费收支管理第六条收入管理:1. 各部门应按规定渠道收取各项收入,确保收入真实、准确、完整。
2. 收入应及时上缴,不得截留、挪用。
第七条支出管理:1. 各部门应严格按照预算和批准的支出计划使用经费。
2. 支出项目应明确、合理,并符合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
3. 支出凭证应齐全、规范,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四章监督与评价第八条内部监督:1. 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经费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2. 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九条外部监督:1. 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 定期向主管部门报送经费收支情况报告。
第十条评价与考核:1. 对经费使用效益进行定期评价,并将评价结果作为部门考核的重要内容。
2. 对经费使用效益好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市级单位预算管理制度
市级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市级单位预算管理制度单位预算管理,包括全额预算管理、差额预算管理和自收自支管理。
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关于市级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供大家阅读参考。
市级单位预算管理制度1为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促进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与市财政直接发生预算缴拨款关系的市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市级单位)。
第二条本办法中财政预算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第三条市级单位预算由各单位负责编制,市财政局统一管理、统筹安排。
市级单位对本单位预算的真实性、合理性、完整性负责。
部门预算要细化预算项目,当年未列入部门细化款项的预算,一律不得拨付。
市政府对市级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负有领导责任。
单位负责人是本单位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第一责任人,市财政局对市级单位的预算编制和执行负有监管责任。
第四条市财政局是财政预算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
第二章预算编制第五条市级财政预算草案按照量入为出、统筹兼顾、确保重点的原则编制,做到收支平衡,不列赤字。
第六条市级财政预算草案由市级各单位预算草案汇总组成。
第七条市级单位根据市政府的部署和市财政局的安排,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向所属各机构、单位部署编制预算草案,并负责本单位所属各机构、单位预算草案的审核,汇总编制本单位的预算草案。
第八条市级单位预算按照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和专项经费分别依据以下要求编制。
(一)人员经费根据市编办编制文件和人社局核定工资数汇总形成;(二)公用经费严格按照定员定额标准核定,依照“一次核定、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原则,在核定金额范围内细化到每项日常具体支出;(三)项目预算依托项目库进行细化,由项目实施单位提供填报项目申报书、批复文件、明细项目预算、可行性报告、绩效目标、政府采购表(采购项目)等相关资料,项目预算要求细化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四)对于年初确需安排,但具体项目实施单位和具体项目实施内容尚待明确的项目,由市财政局汇总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汉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汉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调整公共支出结构,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规范财政预算编制,增强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强化预算约束,有效解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费预算定额标准偏低、公用支出预算结构不合理、公用经费开支挤占专项经费等问题,根据中、省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合理性原则:按照公共财政的“公共性”要求,公共支出的安排必须严格限制在提供公共产品的范围内。
通过制定预算支出定额,将部门、单位的职能和发展规划与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和规模紧密结合起来,为分配财政资金、调整公共支出结构、优化配置公共资源提供重要依据。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支出预算定额的约束,改善支出行为,提高支出效益,解决传统预算资金管理中“重分配、轻管理”的问题,调动部门、单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性。
(三)量力而行原则:充分考虑当前财力的可能,首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定重点支持范围,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发展具有前导作用的公益性事业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四)综合预算原则: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多样化的特点,统筹考虑多种来源资金形成支出的情况,将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并依据预算支出定额合理安排。
(五)简便易行原则:一是按照单位性质、支出范围、履行职能和提供社会服务的任务分档划分预算资金安排范围;二是归并公务费支出明细科目,形成综合基准定额,使制定的定额既基本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又便于操作和执行。
(六)按实际支出确定定额的原则:依据单位近年的实际支出水平,结合市级财力状况及相关支出规定,进行合理调整,计算平均水平或平均消耗标准,以此确定基准定额标准。
二、实施范围执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定额的单位主要包括:市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公用支出预算定额改革的基本原则,将执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定额的单位划分为以下四个类型:(一)一类单位:财政全额供养的行政单位。
汉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
汉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调整公共支出结构,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规范财政预算编制,增强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强化预算约束,有效解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费预算定额标准偏低、公用支出预算结构不合理、公用经费开支挤占专项经费等问题,根据中、省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一)合理性原则:按照公共财政的“公共性”要求,公共支出的安排必须严格限制在提供公共产品的范围内。
通过制定预算支出定额,将部门、单位的职能和发展规划与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和规模紧密结合起来,为分配财政资金、调整公共支出结构、优化配置公共资源提供重要依据。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支出预算定额的约束,改善支出行为,提高支出效益,解决传统预算资金管理中“重分配、轻管理”的问题,调动部门、单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性。
(三)量力而行原则:充分考虑当前财力的可能,首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定重点支持范围,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发展具有前导作用的公益性事业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四)综合预算原则: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多样化的特点,统筹考虑多种来源资金形成支出的情况,将非税收入统一纳入预算,并依据预算支出定额合理安排。
(五)简便易行原则:一是按照单位性质、支出范围、履行职能和提供社会服务的任务分档划分预算资金安排范围;二是归并公务费支出明细科目,形成综合基准定额,使制定的定额既基本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又便于操作和执行。
(六)按实际支出确定定额的原则:依据单位近年的实际支出水平,结合市级财力状况及相关支出规定,进行合理调整,计算平均水平或平均消耗标准,以此确定基准定额标准。
二、实施范围执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定额的单位主要包括:市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公用支出预算定额改革的基本原则,将执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定额的单位划分为以下四个类型:(一)一类单位:财政全额供养的行政单位。
汉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
汉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2009-11-26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随着我市对外开放和西汉高速公路的开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赴西安等地出差的交通环境得到极大改善,时空距离缩短,市级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开展公务活动将更为频繁。
为节约社会资源,有效降低行政成本,不断健全和完善差旅费管理制度及节约激励机制,根据《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省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陕财办行[2007]3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差旅费开支范围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三条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出差审批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天数、路线。
要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单位转嫁差旅费。
第四条交通费和住宿费在规定标准内凭据报销,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实行定额包干。
第二章交通费第五条出差人员要按照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凭据报销交通费。
未按规定等级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一)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的等级见下表:交通工具级别火车轮船(不包括旅游船)飞机其他交通工具(不包括出租小汽车)副地级以上及相当职级人员,被聘为高等学校教授,科研单位研究员,医疗卫生单位主任医师,文化艺术单位艺术一级人员;职务工资在五级(含五级)以上的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高级会计师,副教授,副研究员,副主任医师,艺术二级人员,以及相当以上技术职务人员软席(软座、软卧)二等舱普通舱(经济舱) 凭据报销其余人员硬席(硬座、硬卧)三等舱普通舱(经舱) 凭据报销(二)出差人员乘坐飞机要从严控制,出差路途较远或出差任务紧急的,需经本单位领导批准方可乘坐飞机。
(三)担任副县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人员,因公到本市以外地区出差,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鼓励乘坐公路客车、火车,尽可能不使用单位公务车辆;其他公务人员因公到市外地区出差,除特殊情况外,不得享受单位公务派车。
对到市外出差乘坐公路客车、火车未使用单位公务车辆的工作人员,所在单位除按照有关规定报销其往返交通车票外,分别按以下标准给予差旅费补助:担任副地级以上职务的人员往返一次补助200元;担任副县级以上职务的人员往返一次补助150元;其他人员往返一次补助100元;工作人员赴市外地区出差当天返回无住宿费用的,每往返一次可凭当日往返车票加发50元的奖励补助费。
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范本
经费预决算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为规范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确保经费的合理使用和预算的科学决策,特制定本制度。
二、预算编制1. 经费分配原则:根据机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需求,按照公正、平等、合理的原则,确定相应的经费分配比例。
2. 预算编制依据:经费预算编制应以机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需求为依据,同时参考往年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实际需求、政策法规等因素。
3. 预算编制程序:经费预算编制分为初步预算和细化预算两个阶段。
初步预算是根据机构/部门的工作任务和需求,对各类经费进行初步估计和划分;细化预算是在初步预算的基础上,进行具体细化和科学分配,制定各项经费预算计划。
4. 预算审核程序:经费预算的审核应由上级机构/部门负责,审核内容包括预算的合理性、合规性、科学性等方面的审核。
三、预算执行1. 预算执行权限:各级机构/部门应根据职责和权限,合理划定经费预算执行权限。
2. 控制预算执行:各级机构/部门应对经费的支出进行控制,确保预算的合理执行,并对超出预算的支出进行及时调整和控制。
3. 监督预算执行:各级机构/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对经费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并对不合理使用经费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4. 预算执行报告:各级机构/部门应定期向上级机构/部门报告经费的执行情况,包括预算执行的进展、问题和解决情况等。
四、经费管理1. 经费保管:各级机构/部门应设立专门负责经费保管的部门或人员,并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
2. 经费支付:各级机构/部门应根据需要,及时、准确地支付经费,并建立相应的支付制度和程序。
3. 经费核算:各级机构/部门应建立健全经费核算制度,确保经费的使用和管理符合财务规定和要求。
4. 经费使用监督:各级机构/部门应加强对经费使用的监督,发现和纠正不合理、浪费等问题,并及时处理。
五、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具体解释权归机构/部门负责。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订,但应经过相应程序的审批和公示。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_规章制度_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还在找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管理制度吗,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的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行政单位预算会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部一九六六年颁发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及改革、开放、搞活的形势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下列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一、各级各类教育、科研、卫生(不含医院)、文化、体育、通讯、广播电视、地震、海洋、民政、城建以及其他有专项事业费的事业单位;二、各级各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等事业单位;三、各级国家机关和受国家预算补助的社会团体等行政单位。
各级各类国营企业和比照国营企业实行独立经济核算企业化经营的事业单位适用各类国营企业会计制度;基本建设单位适用基本建设会计制度,均不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各类事业行政单位,按照各级单位预算同各级财政总预算的缴拨款关系,分为全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全额单位)、差额预算管理(以下简称差额单位)和自收自支预算管理(以下简称自收自支单位)三种预算管理方式。
各级各类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组织系统,根据国家建制,经费领报关系或者财务隶属关系,一般分为主管会计单位、二级会计单位和基层会计单位三级:一、主管会计单位。
向同级财政机关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各级主管部门,为主管会计单位。
二、二级会计单位。
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上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的,下面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二级会计单位。
三、基层会计单位。
向主管会计单位或二级会计单位领报经费或建立财务关系,只有本单位开支,下面没有所属会计单位的,为基层会计单位。
以上三级统称预算会计单位,都应建立独立的单位预算,实行比较完整的会计核算,并负责组织管理本单位内部的全部会计工作。
不成立单位预算的小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单据报帐制度,作为“报销单位”管理。
第四条按照国家预算编制的原则规定,事业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一般实行“收付实现制”。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6篇)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资正常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各项社会事业有序发展,推进财政资金管理机制创新和完善非税收入管理,____年财政部门在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县级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收支管理体制的基础上,结合各项财____革,继续对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实行预算收支及经费实行包干管理。
其具体管理办法如下:一、经费包干原则结合当前财____革和各预算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各项经费和非税收入在预算收支管理中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经费管理同人员编制管理相结合,严格按照人事审核、财政把关后的单位工资表进行人员工资的财政统发和包干单位日常公用经费的原则。
2、坚持预算内与非税收入收支脱钩,各单位的各项非税收入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原则。
3、按照突出重点,压缩一般的要求,坚持财政保工资发放、保机构运转、保社会稳定、保重点支出的原则。
4、坚持对事业单位实行定额(项)补助或差额管理,并按机构改革的要求,积极探索对部分事业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并逐步推向市场的原则。
5、坚持包干经费按月和按进度拨付,超支自补,节余留用的原则。
二、预算内经费核拨内容预算内经费由工资福利支出(原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原日常公用经费和业务经费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专项经费支出等组成,具体分项核拨内容如下:(一)工资福利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伙食费、伙食补助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的核拨内容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交通费、差旅费、出国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专用材料费、装备购置费、工程建设费、作战费、军用油料费、军队其他运行维护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文
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范文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规范地管理公用经费,保障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和公平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用经费包括各级单位的公务活动和日常行政事务所需的资金支出,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交通费、会议费、培训费、办公用品费、设备维护费等。
第三条公用经费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节约高效、规范有序的原则,确保经费使用合法、合规。
第四条公用经费的管理责任分为财务部门和使用部门两个层面。
财务部门负责制定公用经费管理制度、落实经费分配和审批、核查经费使用情况等;使用部门负责制定公用经费使用计划、经费使用申请和报销、经费使用记录等。
第五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当以公务活动和日常行政事务为基础,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二章经费分配和审批第六条公用经费的分配应当根据公务活动和日常行政事务需要进行计划调配,确保各项经费安全、有效使用。
第七条经费分配应当按照公用经费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确保各项开支的合理安排。
第八条经费分配应当按照单位预算执行,并且在财务部门的管理下进行,确保经费分配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九条经费审批应当遵循科学、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各项经费的使用真实、合理。
第十条经费审批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经过详细的审批流程,并留有相关的审批记录。
第十一条经费审批应当履行审批权的用途、权限和责任,确保不发生违法违规的行为。
第三章经费使用和管理第十二条经费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经费使用计划进行,不得超出计划范围和用途。
第十三条经费使用应当遵循合理、节约的原则,确保经费的最大利用效益。
第十四条经费使用应当审批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确保经费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五条经费使用应当留有详细的使用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收支明细、费用发票、经办人签名等。
第十六条经费使用应当进行实地核查,确保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第十七条经费使用应当定期进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第十八条经费使用应当及时进行结算和报销,不得拖延时间或迟延办理。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一)为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和控制等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行政事业单位的所有预算管理活动。
(三)预算管理应当遵循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和收支平衡的原则。
二、预算管理组织机构及职责(一)成立预算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预算管理的决策和协调工作。
组长由单位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财务部门负责人、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等。
(二)财务部门是预算管理的牵头部门,主要职责包括:1、组织编制单位预算草案。
2、负责预算执行情况的监控和分析。
3、办理预算调整的相关手续。
(三)各业务部门是预算执行的主体,主要职责包括:1、提出本部门的预算需求。
2、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并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
三、预算编制(一)预算编制原则1、合法性原则。
预算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
2、完整性原则。
单位的各项收支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3、准确性原则。
预算编制应当真实、准确地反映单位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活动。
4、科学性原则。
预算编制应当采用科学的方法和合理的标准,结合单位的发展规划和工作任务,进行合理预测和安排。
(二)预算编制内容1、收入预算。
包括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
2、支出预算。
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
基本支出预算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预算包括专项业务费、大型修缮费、设备购置费等。
(三)预算编制程序1、下达预算编制通知。
财务部门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单位的工作安排,下达预算编制通知,明确预算编制的范围、内容、方法和时间要求。
2、各业务部门编制预算草案。
各业务部门根据本部门的工作任务和发展需求,按照预算编制的要求,编制本部门的预算草案,并提交财务部门。
3、财务部门审核汇总。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汉政发〔2020〕13号
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汉中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县区人民政府、汉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新修订的《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汉中市人民政府2020年7月17日汉中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全市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构建节约型政府,根据《预算法》和《陕西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市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是指全市各级党委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各民主党派机关以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社会团体和各类事业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证履行职能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的标准和程序,通过购置、建设、调剂、租赁、接受捐赠等方式配备资产的行为。
第五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制度;(二)与行政事业单位履行职能需要相适应;(三)科学合理,勤俭节约;(四)严格按标准配置;(五)调剂、租赁、购置相结合;(六)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七)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
第六条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范围包括:(一)土地、房屋及构筑物;(二)一般设备,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业务工作的通用性设备,如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办公设备、车辆等;(三)专用设备,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业务工作的具有专门性能和专门用途的设备,如专用仪器仪表、医疗设备、文体设备等;(四)办公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等;(五)文物、陈列品、图书(资料室的藏书及业务资料)、档案等;(六)其他资产。
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范文
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管理,规范经费使用行为,提高经费使用效益,保证公用经费的合理使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管理。
第三条公用经费是指事业单位用于基础设施建设、装修、维护、公共服务、日常运转和其他公共用途的经费收支。
第四条公用经费的管理原则是规范使用、合理安排、经济使用和绩效导向。
第五条公用经费的管理部门是财务管理部门,负责公用经费的拨付、使用、监督和审计。
第六条所有使用公用经费的事业单位人员都应遵循公用经费的管理要求,确保公用经费的合理使用和保密。
第八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健全公用经费的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确保公用经费的安全和准确性。
第二章公用经费的管理流程第九条公用经费的使用需提前编制预算计划和申请报告,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十条公用经费的使用范围包括基础设施建设、装修、维护费用、公共服务费用和日常运转费用等。
第十一条公用经费使用申请包括申请表、使用说明、费用明细和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人应如实填写并提交给财务管理部门。
第十二条财务管理部门审核公用经费使用申请,对符合规定的申请进行拨付,并在财务系统中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公用经费的使用应按照合同执行,严禁挪用、私分、滥用和浪费公用经费。
第十四条公用经费的使用需经过实际使用部门的验收确认,并将相关验收材料交给财务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五条公用经费的结余可以用于下一年度的公用经费开支,需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
第三章公用经费的监督和审计第十六条财务管理部门对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公用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检查。
第十八条对违反公用经费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包括追回超出合理范围的费用和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九条事业单位应建立公用经费使用档案,对公用经费的拨付、使用、结余进行备案管理,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抽查。
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制度范本
公用经费内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公用经费的管理,确保公用经费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用经费定义公用经费是指用于维持单位正常运转和开展业务活动的经费,包括财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经费、上级部门下拨的公用经费以及其他用于公用支出的资金。
第三条公用经费管理原则(一)集中监管、统筹使用原则。
公用经费必须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按照预算和实际需要合理分配,确保公用经费用于单位正常运转和业务活动。
(二)分级负责、分类管理原则。
公用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应当明确责任,按照不同层次和部门进行分类管理。
(三)节约高效、透明公开原则。
公用经费的使用应遵循节约、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做到预算执行过程的透明公开。
第四条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包括:(一)教学业务与管理:教学计划制定、教学资源开发、教学质量监控等。
(二)教师培训:教师业务培训、学术研讨、外出学习等。
(三)实验实习:实验设备购置、实验材料费、实习基地建设等。
(四)文体活动:组织举办各类文体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五)水电、取暖、交通、邮电:单位日常办公用水、电、取暖、交通、邮电费用。
(六)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教学、科研、办公等所需的仪器设备、图书资料。
(七)房屋、建筑物及仪器设备的日常维修维护:单位固定资产的维修、保养、加固、更新等。
第五条公用经费预算编制与执行(一)公用经费预算编制。
单位应当按照实际情况和需求,编制公用经费预算,明确公用经费的使用方向和目标。
(二)公用经费预算审批。
单位应当将公用经费预算提交领导层审批,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公用经费预算执行。
单位应当按照审批通过的预算执行,确保公用经费用于预算规定的事项。
第六条公用经费审批流程(一)公用经费支出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确保支出合理、合规。
(二)公用经费支出审批流程:部门负责人审批→财务部门审核→单位领导审批→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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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汉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汉中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办法为了进壹步调整公共支出结构,优化公共资源配置,规范财政预算编制,增强部门预算的科学性、合理性,强化预算约束,有效解决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费预算定额标准偏低、公用支出预算结构不合理、公用经费开支挤占专项经费等问题,根据中、省关于部门预算编制改革工作的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壹、基本原则(壹)合理性原则:按照公共财政的“公共性”要求,公共支出的安排必须严格限制于提供公共产品的范围内。
通过制定预算支出定额,将部门、单位的职能和发展规划和财政资金的供给范围和规模紧密结合起来,为分配财政资金、调整公共支出结构、优化配置公共资源提供重要依据。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支出预算定额的约束,改善支出行为,提高支出效益,解决传统预算资金管理中“重分配、轻管理”的问题,调动部门、单位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积极性。
(三)量力而行原则:充分考虑当前财力的可能,首先保障单位基本支出的合理需要;确定重点支持范围,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社会发展具有前导作用的公益性事业等方面的投入力度。
(四)综合预算原则: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支多样化的特点,统筹考虑多种来源资金形成支出的情况,将非税收入统壹纳入预算,且依据预算支出定额合理安排。
(五)简便易行原则:壹是按照单位性质、支出范围、履行职能和提供社会服务的任务分档划分预算资金安排范围;二是归且公务费支出明细科目,形成综合基准定额,使制定的定额既基本符合单位的实际情况,又便于操作和执行。
(六)按实际支出确定定额的原则:依据单位近年的实际支出水平,结合市级财力情况及关联支出规定,进行合理调整,计算平均水平或平均消耗标准,以此确定基准定额标准。
二、实施范围执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定额的单位主要包括:市级党政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以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
根据公用支出预算定额改革的基本原则,将执行公用经费支出预算定额的单位划分为以下四个类型:(壹)壹类单位:财政全额供养的行政单位。
主要指国家行政管理机关,即行使政府某项职权的机关,负责对各项行政事务进行组织、管理、监督和指挥的机关。
其人员实行公务员体制管理,经费实行财政全额供养。
具体包括以下单位:1、市级综合协调单位。
即: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2、公安政法机关及市纪检委。
主要包括纪检委、政法委、公安系统、法院、检察院。
3、市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及直属事业机构、各人民团体。
4、各民主党派。
(二)二类单位:纯公益性事业单位。
指纯粹为满足社会公共需要,提供公益产品、涉及公众基本利益和政府基本职能、为社会公众提供普遍服务、无固定收入的事业单位。
(三)三类单位:准公益性事业单位。
指以承担国家允许、提倡和鼓励发展的公益事业为主要任务,且能够通过市场取得壹定的服务费用,有壹定收入且不能全部或部分满足其业务支出的事业单位。
(四)四类单位:各类学校。
指大、中专及履行基础性教育职能的各类学(院)校。
三、公用经费项目及其支出内容根据国家壹般预算支出科目中公用支出关联内容,结合历年来公用经费预算编制的惯例,确定纳入公用经费定额管理的项目及其主要支出内容如下:(壹)公务费:主要指单位按照自身职能开展日常工作所必需的,用于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
包括以下项目内容:1、办公费:主要指单位购买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的支出,以及日常文印费支出。
2、印刷费:主要指大宗账簿、表册、票证、规章制度、资料等印刷支出。
3、水电费:主要指单位支付的水费、污水处理费和电费。
4、邮电费:主要指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含住宅电话补贴)、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
5、取暖费:主要指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的工资、以及由单位统壹支付的于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
6、差旅费:主要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
7、会议费:主要指按规定开支的会议房租费、伙食补助费、文件资料的印刷费、会议场地租用费等(大型会议不于其中)。
8、培训费:主要指各类培训支出,以及按标准提取的“职工教育经费”。
9、招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10、劳务费:主要指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翻译费、咨询费、手续费等。
11、物业管理费:主要指单位开支的办公用房、职工宿舍等的物业管理费。
12、其他:主要指上述项目未包括的其他日常公用支出。
(二)交通费:主要用于单位车船等各类交通工具的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
(三)修购经费:指固定资产及办公设备的小型维修、小型购置等费用。
主要用于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小型专用设备及图书资料的购置及固定资产的小型维修等。
(四)公检法办案经费:指公安、法院、检察院专项办案支出。
(五)业务费:主要指单位为开展业务所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资料费、印刷费、为完成业务所需的其他消耗性费用支出等。
四、预算定额分档及调整系数按照行政事业单位财政供给类型划分办法,结合各类单位近年来业务量、实际支出水平、资产人员情况等,确定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定额档次。
具体分档如下:(壹)壹类单位划分如下几档:壹档:四大家机关,确定公务费系数为2。
二档:公安政法机关,其中市纪检委、政法委、市公安局、法院、检察院公务费系数为1.8,汉台公安分局公务费系数为1.4,市交警壹大队及高速公路交警大队公务费系数为1。
因特殊业务需要,对市公安局、检察院、法院、汉台公安分局于公务费之外同时核定办案费补助定额。
三档:各民主党派,确定公务费系数为1.7。
四档:市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群众团体,市直各事业机构按编制人数分段确定单位的公务费系数,其中30人之上的单位公务费系数为1.5,30人以下的单位公务费系数为1.6。
(二)二类单位,纯公益性事业单位。
确定其公务费系数为0.6。
(三)三类单位,准公益性事业单位。
确定其公务费系数为0.3。
(四)各类学(院)校,按国家规定的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计算。
(五)上述单位中,如有国家政策配套,根据市级财力情况专项安排了工作经费的,其公务费系数定为0.5。
五、预算定额标准结合我市财力情况及以前年度预算编制情况,确定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定额标准如下:(壹)公务费。
市级壹般单位公务费综合支出基准定额为每人每年6000元,按照公务费系数分档计算出各类单位的公务费标准定额如下表:类别单位公务费系数标准(元/人)壹类财政全额供养单位壹档四大家机关 2 12000二档纪检委及政法单位 1.8 10800 其中:汉台公安分局 1.4 8400 交警壹大队、高速公路交警大队 1 6000三档各民主党派 1.7 10200四档市委、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机构和群团组织30人之上 1.5 900030人以下 1.6 9600二类纯公益性事业单位0.6 3600 三类准公益性事业单位0.3 1800四类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大专600 中专400 高中270 初中160 小学120中省有配套政策,且根据市级财力情况相应安0.5 3000排了专项业务经费的单位行政事业单位公务费预算定额及政法机关办案费定额由人均定额标准和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其执行期和预算年度壹致。
(二)车辆费用。
壹类单位交通费补助标准按编制内每辆车每年2万元核定,二至四类单位按编制内每车每年1.5万元核定。
(三)修购经费。
采取和固定资产实物配备标准相结合的方法,按单位资产总量1%基准定额核定,具体标准根据资产的新旧程度适度增减:使用年限于15年以下(含15年)的,年修购费按固定资产总值的1%核定;15年—30年,年修购费按固定资产总值的1.5%核定;30年之上的,年修购费按固定资产总值的2%核定,使用年限从固定资产新购(建)或维修后开始计算。
修购经费指标列入年初预算,但资金不直接下达单位,统壹由财政集中管理,单位当年如有修购项目,可于指标内申报。
(四)公检法和纪检机关办案经费。
检法和纪检机关按照每人每年4000元的标准核定;公安机关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核定。
(五)市委、市政府工作部门、民主党派以及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机构按照其工作性质安排适当的业务费,标准为:30人之上的单位每年安排业务费20万元;30人—21人的单位每年安排业务费15万元;20人—11人的单位每年安排业务费10万元;10人以下的单位每年安排业务费5万元。
六、预算编制方式及内容(壹)和非税收入的管理改革相结合。
于原财政供给范围不变的基础上,将市级所有行政事业单位全部收支纳入预算编制范围,以体现财政收入分配调节职能,强化支出管理,规范单位支出行为,统壹单位支出口径,缩小单位间收支水平的差距。
(二)除实行预算经费总包干的单位外,其他凡属财政供给范围的单位壹律实行定员定额管理。
其中:对行政单位按照对应档次确定标准予以核拨经费;纯公益性事业单位及学校的经费,按定额标准核拨且实行综合预算管理;准公益性事业单位于实行综合预算的基础上全部实行定额或定项补助。
(三)实行预算经费包干的单位,于包干期内不纳入公用经费定额管理的范围。
为促进单位积极挖掘内部潜力,进壹步科学、合理地配置资源,加快各项事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实行预算包干的管理方式。
(四)调整公用经费预算编制内容,严格区分正常经费和专项经费。
根据政府预算收支科目的具体规定,行政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预算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需的支出,包括人员和公用经费预算。
公用经费预算应严格按照定额标准进行核定,除此之外,日常公用经费预算中不再安排其他任何小型专项经费。
(五)严格界定项目预算的范围。
项目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于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其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所发生的大型购置、修缮及按政策配套的专项支出。
列入项目预算的项目,必须是中省有明确的政策要求配套或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的事项。
单位申报的项目预算应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定,报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确定。
(六)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工作。
政府采购预算是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既有价值量指标也有实物指标,是部门和单位全年政府采购活动的总计划和行为规范。
单位应按规定做好采购预算编制工作,采购预算中应包含修购经费中的维修、购置项目,采购预算作为规范单位实施采购行为的标准和依据,经审定后必须严格执行。
七、预算定额的执行和监督(壹)为了规范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管理工作,定额标准的执行期限和预算年度壹致,预算壹经下达,于年度执行中原则上不作调整,影响执行的有关因素,于确定下壹年度预算时,由财政部门统壹考虑。
(二)公用经费预算定额确定后,除壹类会议外,财政不再另行给单位安排任何会议经费,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市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根据公用经费预算统筹安排会议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