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高铁时代来谈城市新区规划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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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高铁时代来谈城市新区规划建设

【摘要】伴随着城市化步伐的加快,特别是近年来诸多高铁及高铁站的规划建设,高铁-新区成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加强城市新区建设,科学合理配置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吸取旧区经验教训,为社区居民群众营造一个设施完善、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基本保障。本文在对高铁新区的发展及意义、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内涵及国内外相关研究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吸取了城市旧区公益性服务设施建设经验教训,提出了城市新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重点与吻合城市新区公益服务设施合理发展模式。

【关键词】高铁新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布局

1引言

科学、合理地配置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为社区居民群众营造一个设施完善、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保障。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是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研究的一个重要部分,其已被认为是实现基本公共利益均等化的重要途经。在2010年召开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加快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特别是加强社区和乡村文化设施建设,加快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城市新区作为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和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借鉴与吸取老城区的发展经验与教训,对新区作出科学合理的规划,特别是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显得尤为重要,为此开展有关城市新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的探讨显得格外的紧要与意义重大。

2新区与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基本概述

2.1高铁-新区建设的兴起

2.1.1高铁-新区建设的热潮

伴随城市化步伐的加快,特别是近年来城市快速轨道交通建设的加快,诸如武广高铁、京津城际高铁、郑西高铁、福厦高铁、石太客运高铁等的顺利通车及沪昆高铁、广-深-港城际高铁、环鄱阳湖高速城际铁路等的规划建设,都无疑给处于沿途站点的新区建设注入一剂兴奋剂,使在新区建设中的“拆迁、规划、审批、招商、建设”等多阶段高效率的运作起来,掀起城市高铁-新区建设的热潮。

2.1.2高铁-新区的特点

随高速铁路的逐步成熟,其在城市中扮演的角色将逐步提升,高铁线路在规划选线中,往往选择城市外围穿城而过,而在其近郊区选址建设站点。高铁站点作为城市重大基础设施,依托高铁站点设立与之相适应的城市新区,则称之为高铁-新区,其主要特点如下:(1)城市现状近郊区,城市的发展腹地和方向;

(2)城市交通集散区和城市门户,发展基础夯实;

(3)城市示范性片区,经济与环境并驱而行;

(4)集生活、工作、休闲、交通为一体,属于城市的综合片区;(5)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的新区建设思路。

2.1.3高铁-新区建设的意义

原有旧城区始建之时的规划布局,已经明显滞后于时代发展的迫切需要,其人居交通环境拥挤,污染严重,可开发利用的土地面积狭小,且牵涉的产权争议多,拆迁开发成本高,使城市发展受到很大束缚。推进城市化进程要求完善城市功能和加快城市开发建设,高铁-新区建设在外在因素的促使下开展新区建设已经成为高铁时代发展的必然,对于一个城市的有机更新与可持续性发展具备着重大的现实意义,具体体现为:

(1)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合理规划布局,推动老城区的更新改造;

(2)塑造城市新形象,优化投资环境,形成城市发展的新的经济增长点;

(3)促使老城区的剩余劳动力向新城区转移,增加就业渠道,促进就业;

(4)调整优化老城区的产业结构,使城市的产业布局合理化。

2.2 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内涵及国内外相关研究

2.2.1公共服务设施涵义及相关研究

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思想主要缘起于西方。1920年,勒.布希埃提出“居住单位”的想法,并于1946年设计了马赛公寓,公寓的7—8层布置为公共服务设施。1929年,美国社会学家佩里提出了“邻里单位”的理念,对公共服务设施有明确的要求。50年代初期,莫斯科开始进行扩大街坊的建设,并在借鉴“邻里单位”理论的基础上,形成了“小区规划”理论,在一定的意义上完善和推

广了居住区配套建设服务设施的模式,学校、影院等多种设施被整合进入小区配套之中;在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展社区建设,地方政府和学者对公共服务设施和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的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2.2.2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涵义及相关研究

公益性意为公共利益或福利,即指不以盈利为目的,以公共利益为准则的。参照公益性及公共服务设施的定义,本文对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作出定义指由政府出资扶持、社会筹集资金,以安置就业为主,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而设置的公共服务设施。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依其赢利与否,可分为公益性设施和经营性设施。

对于当前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相关研究可以借鉴的资料相对较少,政府层面出台的相关制度也比较有局限性。在国外,美国是最早开始社区建设的国家,也是最早进行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国家。日本是最早追随西方现代化发展方式的亚洲国家,其城市社区建设也深受西方国家影响,采取混合的治理方式,社区组织与居民积极响应参与社区建设;在国内,主要有:顾仁忠、邱晏应对金山区社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发展进行了研究,提出要逐步完善社区社会养老和医疗方面等公益性设施,为老人养老提供物质基础。《城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与实施单元研究_以武汉市为例》(见表1)、《哈尔滨市居住社区公益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暂行办法》(见表2-2)等文中均对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进行了明确的分类,同时提出新建社区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合理配置社区公益性

服务设施的要求。

3新区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模式

布局模式以“混合集中”、“适度分散”与“混合布局”三种模式为主。

3.1混合集中模式——实现规模化效应

“混合集中”指多种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或多类设施集中在同一地块或相邻地块内,组成一个功能丰富、空间多样的“公益性公共服务区”,成为整个片区的公益性公共中心,体现了集约规模发展的理念,使公益性公共设施成为新区发展的一种“催化剂”;这种模式较适合于城市新区中以公共服务为主的片区内。

3.2适度分散模式——实现最佳人性化

“适度分散”指多种公益性或同类型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考虑其服务半径的因素,将其进行适度分散布置,从而以最好的服务半径来满足人们的需要;这种模式适合城市新区中规模较大,以生活型用地为主导、人流量大、步行环境好的片区内。

3.3混合布局模式

“混合布局”即汲取了“混合集中”与“适度分散”二者的优点,摈弃了二者的缺点,将个别的公益性公共设施进行“混合集中”的布置,如法律咨询、心理咨询、社区管理等;而对老年活动中心、图书室、警务室、公共厕所等则按照最佳服务半径进行“适度分散”的布置。这种布局模式能够使公益性公共服务设施资源得到最大化得共享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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