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咨询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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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工作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造价咨询工作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档案利用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管理范围1.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承接的各类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概算、预算、结算、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竣工决算等。

2. 档案管理范围包括项目承接、前期调研、编制、审核、出具报告、验收等环节形成的文件、资料、图表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1)项目承接阶段,应收集项目合同、项目简介、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前期调研阶段,应收集市场行情、材料价格、人工费等资料。

(3)编制、审核、出具报告阶段,应收集相关计算书、审核意见、报告等资料。

2. 档案整理(1)按照档案分类、编目、归档等要求,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

(2)对档案进行编号、标注,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档案保管(1)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则。

(2)档案存放应选择干燥、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的场所。

(3)档案柜应定期清理、消毒,确保档案的清洁卫生。

4. 档案利用(1)档案利用应遵循“公开、公正、便民”的原则。

(2)档案查询、借阅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办理相关手续。

(3)档案利用过程中,应保护档案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5.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档案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

(2)销毁档案前,应经档案管理人员审核,并报单位领导批准。

四、档案管理责任1. 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2. 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3. 单位领导对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确保档案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本单位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篇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目录1、档案管理制度2、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3、资料归档程序4、立卷的原则5、技术档案资料分类6、案卷的编目7、案卷装订要求我公司按《档案法》的要求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建立工程造价审核档案制度,并有专人负责档案管理。

(一)档案管理制度1、技术档案管理工作应做到及时、准确,并严格执行保密的有关规定。

2、各部门应重视和支持技术档案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技术档案资料由项目负责人在该项目报告出具后十日内,将需存档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详见附录)、并移交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进行装订。

任何人不得将应存档的资料据为已有,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归档。

3、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将收集的资料应及时在五日内整理、页码编号、立卷和归档。

4、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对保存的技术档案要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妥善解决。

5、技术档案管理人员必须熟悉公司管理档案的历史和现状情况,积极为技术档案的利用提供便利。

6、技术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技术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说明借阅的目的和归档时间,由借阅人在“借阅档案登记簿”上登记,并及时将借出的案卷催交收回。

7、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未经办公室主任的同意不得擅自带出单位,不得涂改、拆卷、转借,用后及时归还。

8、查阅、借阅技术档案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借阅的技术档案、资料不得擅自复制,确定需复制须经办公室主任同意。

9、非本公司人员查阅技术档案,需持单位介绍信,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调阅,并根据技术档案的性质和内容决定是否允许查阅者复印或摘录其中的有关内容。

(二)技术档案资料分类表2、工程量清单编审存档资料目录(三)资料归档程序1、《工程结算审核报告书》出具后,原则立时归档,具体时间不超出一个月内归档。

2、工程结算审核档案应包括内容(详见《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立卷规则》。

3、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从接受委托、调研、取证、编审、合仪、复核、审批到出具报告书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文件和材料。

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保障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造价咨询业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造价咨询业务档案,是指造价咨询企业在开展业务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和保存价值的各类文件、资料。

第二章档案管理原则第四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原则: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反映造价咨询业务的全过程,不得伪造、篡改。

(二)完整性原则:档案应包括造价咨询业务的所有环节,确保档案的完整性。

(三)准确性原则:档案内容应准确无误,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四)安全性原则:加强档案保管,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收集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原始资料;(二)造价咨询业务合同、委托书、任务书等;(三)造价咨询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计算书、分析报告、建议书等;(四)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如概算、预算、结算等;(五)造价咨询过程中的沟通记录、会议纪要等。

第六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一)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二)按照项目类别、档案类型等进行分类,便于管理和利用;(三)对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七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分别采取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方式进行保管;(二)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保管设施;(三)实行档案借阅制度,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范围和用途。

第八条造价咨询业务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严格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和借阅制度,提供档案查阅服务;(二)对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登记,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三)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应采取保密措施。

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增强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累积工程造价技术资料,表现档案的凭据价值和参照价值,更好地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联合我公司实质拟订本方法。

第二条: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为拜托方供给的专业咨询服务过程中,记录和反响业务项目中直接形成的,与咨询报告表述建议一致的有关文件、电报、信件、凭据、笔录的原件(复印件)、照片、图片等形成的载体。

详细包含:(一)与拜托人签署的《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二)《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的介绍格式内容。

(三)全部工作稿本,包含:1报告拟稿;2现场勘探记录表;3取费审定计算程序表;4定额子项审定表;5资料差价明细表;6复核工作记录及调整、改正工作记录等;7与审查结果有关的文件、协议、会议纪要等;8必需的签证及有关证明;工作稿本做到内容完好、格式规范、记录清楚、结论明确。

(四)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复印件)。

(五)送审的工程预(结)算书(复印件)。

(六)工程计算书。

(七)建设、施工单位两方的工程签证单。

(八)资料购货合同或采买发票(复印件)(九)实行过程中建设、施工、咨询三方的会议纪要、现场记录、取证记录集有关的文字资料。

(十)拜托人供给的资料登记表及清退资料清单。

第三条: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包含:建设项目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宇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投资估量及建设项目财务评论;编制或审查工程概算、估量、施工结(决)算、项目后评估;编制审查工程招标标底、招标报价及工程索赔花费的计算。

工程经济纠葛的判定及有关的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第四条:归档模卷封面编写的要求:(一)卷内标题,注明该模卷项目名称。

(二)起止时间,填写本模卷资料形成的起止时间。

(三)保留限期,按模卷的重要复杂程度填写永远、长久、短期。

长久一般为 20 年,短期一般为 10 年。

(四)单位,填写本单位名称。

第五条:立卷归档的文件资料应用目录索引档案内容,并用阿拉伯数字编写次序号,经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署名(盖印)后归档。

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造价咨询项目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档案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篡改、伪造;(二)完整性:档案应全面反映造价咨询项目全过程,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三)安全性: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四)利用性:档案应便于查阅、利用,提高档案服务效能。

第二章档案分类与归档第四条造价咨询机构档案分为以下类别:(一)项目档案:包括造价咨询项目合同、项目资料、计算书、审核报告、验收报告等;(二)业务档案:包括人员培训资料、资质证书、业务合同、业务记录等;(三)行政档案:包括机构设置、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会议记录等。

第五条档案归档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归档及时:造价咨询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将档案材料整理归档;(二)分类有序:按照档案类别和项目阶段,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三)整理规范:档案材料应按照统一格式进行整理,确保档案整洁、规范;(四)手续完备:归档档案需填写归档登记表,经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存放条件:档案存放环境应保持干燥、通风,温度控制在15℃-25℃之间,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之间;(二)安全措施:采取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三)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清点、检查,确保档案完整、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查阅权限:查阅档案需经机构负责人批准,并填写查阅登记表;(二)保密要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档案,需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三)借阅手续: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登记表,并按规定期限归还;(四)利用效果:档案利用应注重提高档案服务效能,为机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保障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结合本行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造价咨询业务的企业、机构和个人。

第三条造价咨询行业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严格遵守国家档案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

(二)统一领导: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组织体系,明确档案管理职责。

(三)分类管理:根据档案类型、来源、用途等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

(四)安全保密:确保档案信息的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和泄露。

二、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造价咨询企业应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企业内部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制定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二)负责企业内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鉴定、销毁等工作。

(三)组织开展档案管理人员培训,提高档案管理水平。

(四)负责档案信息的安全保密工作。

第六条造价咨询项目负责人负责项目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明确项目档案的范围和内容。

(二)负责项目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四)按规定上报项目档案。

三、档案管理流程第七条档案收集(一)项目启动时,项目负责人应收集项目相关资料,包括合同、图纸、预算、结算等。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应随时收集项目变更、洽商、验收等资料。

第八条档案整理(一)项目负责人根据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整理。

(二)整理后的档案应按顺序排列,编写页码。

(三)对整理后的档案进行编号,建立档案目录。

第九条档案归档(一)项目负责人将整理好的档案提交给档案管理部门。

(二)档案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档案进行审核,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安全。

(三)档案管理部门将审核通过的档案归档。

第十条档案保管(一)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保管工作,确保档案安全。

(二)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造价咨询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造价咨询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二)集中管理,分室存放;(三)科学分类,便于检索;(四)安全保管,确保完整;(五)方便利用,服务发展。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造价咨询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及时收集各类造价咨询档案;(二)准确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准确、完整;(三)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所有相关资料;(四)规范性:收集的档案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

第五条造价咨询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项目类型、档案性质、形成时间等进行分类整理;(二)编号管理:为每份档案编制统一编号,便于检索和管理;(三)装订成册:将相关档案资料装订成册,便于保管和利用;(四)编制目录: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页数、形成时间等信息。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造价咨询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存放: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鼠的专用档案室;(二)定期检查: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安全;(三)防火、防盗、防损: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档案丢失、损坏、被盗;(四)保密措施: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采取保密措施。

第七条造价咨询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合法利用:档案的利用应合法、合规,不得用于非法目的;(二)便民高效:为档案利用者提供便捷、高效的档案查询服务;(三)授权查阅:未经授权,不得查阅、复制、借阅档案;(四)档案修复:对损坏的档案,应及时进行修复。

第四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八条造价咨询档案的鉴定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定期鉴定: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确定档案的保存价值;(二)专家鉴定: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档案进行鉴定;(三)档案价值评估:根据档案的保存价值,评估档案的保存期限。

造价咨询公司存档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公司存档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有效利用,提高公司工作效率和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档案分类与归档1. 档案分类:公司档案分为文书档案、技术档案、财务档案、人事档案、合同档案等。

2. 归档要求:(1)文书档案:包括公司规章制度、会议纪要、文件收发登记、内部通讯等。

归档时,按年度、类别、文件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2)技术档案:包括项目资料、设计文件、施工图纸、验收报告等。

归档时,按项目名称、类别、文件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3)财务档案:包括财务报表、凭证、发票、银行对账单等。

归档时,按年度、月份、凭证种类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4)人事档案:包括员工入职、离职、调动、培训等资料。

归档时,按员工姓名、类别、时间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5)合同档案:包括与公司相关的各类合同、协议等。

归档时,按合同类别、时间顺序排列,并注明归档日期。

三、档案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员负责公司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借阅等工作。

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3. 员工应按照规定及时、准确地提供档案资料,并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员的工作。

四、档案保管与利用1. 档案保管:(1)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安全。

(2)档案柜应分类存放,明确标识,便于查找。

(3)档案管理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2. 档案利用:(1)员工需查阅档案时,应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2)借阅档案应爱护档案资料,不得擅自涂改、损坏或遗失。

(3)档案管理员应定期统计档案利用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

五、档案销毁1. 档案销毁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档案销毁前,应经公司领导批准,并通知相关部门。

3. 档案销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档案资料不被泄露。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

一、引言造价咨询档案是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

为了确保造价咨询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本制度对造价咨询档案的管理及保障措施进行规定。

二、管理制度1. 档案分类与归档(1)根据业务性质、时间顺序和文件类型,对造价咨询档案进行分类。

(2)按归档范围和标准,将各类档案归档至相应档案室。

2. 档案整理与保管(1)对归档的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内容完整、准确。

(2)采用适宜的档案保管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耐久。

3. 档案利用与查询(1)明确档案利用范围,严格审批程序。

(2)提供便捷的档案查询服务,满足客户需求。

4. 档案销毁与处置(1)按照国家规定和档案保管期限,对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进行销毁。

(2)销毁档案时,应确保档案内容不被泄露。

三、保障措施1. 组织保障(1)成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档案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2)设立档案管理人员,明确岗位职责,确保档案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2. 制度保障(1)制定和完善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管理流程、职责和奖惩措施。

(2)定期对档案管理制度进行修订,以适应业务发展和政策变化。

3. 技术保障(1)采用先进的信息化技术,实现档案的数字化管理。

(2)定期对档案管理系统进行升级和维护,确保系统稳定运行。

4. 人员保障(1)加强对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和职业道德。

(2)鼓励档案管理人员参加相关职业资格考试,提升专业素质。

5. 安全保障(1)建立健全档案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档案在存放、传输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2)加强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内容泄露。

四、总结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及保障措施是确保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工作规范、高效的重要手段。

通过实施本制度,有助于提高造价咨询服务的质量,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专业的服务。

造价咨询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单位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单位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部档案,包括技术档案、文书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档案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档案工作全面负责,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档案工作负直接责任,确保本部门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及时性原则。

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包括:(一)本单位的内部文件、合同、协议、会议记录、报告、统计数据等文书档案;(二)项目资料、设计图纸、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造价计算书、验收报告等技术档案;(三)录音、录像、照片、电子文件等声像档案;(四)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

第九条档案整理应遵循分类、编目、立卷、归档原则。

第十条档案分类应按照档案的性质、来源、内容、形式等进行划分。

第十一条档案编目应包括档案名称、档案号、档案形成时间、档案页数、档案密级等。

第十二条档案立卷应按照档案的类别、年代、重要程度等进行立卷。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三条档案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整洁、有序原则。

第十四条档案保管应按照档案的密级、期限、保管条件等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五条档案查阅应遵循合法、合规、有序原则。

第十六条档案利用应遵守以下规定:(一)查阅档案应出示有效证件,填写查阅登记表;(二)查阅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损毁档案;(三)查阅档案后,应及时归还。

第五章档案销毁第十七条档案销毁应遵循合法、合规、有序原则。

第十八条档案销毁前,应经档案管理部门审核,报单位领导批准。

第十九条档案销毁应采取符合国家规定的销毁方式。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造价咨询档案的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造价咨询档案是指造价咨询企业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活动中产生的,具有查考、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

第三条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应遵循客观、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规范和系统,并依法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四条造价咨询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等工作。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五条造价咨询企业在开展业务活动过程中,应注重档案的收集工作,明确档案收集的范围、内容和要求。

第六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建立健全档案整理制度,明确档案整理的标准、方法和流程,确保档案的系统性、连续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对收集到的档案材料进行分类、编号、装订等整理工作,使其有序、规范地存放。

第三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八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建立健全档案归档制度,明确档案归档的时间、要求和责任人。

第九条造价咨询企业应指定专门的档案保管场所,确保档案的安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蛀、防霉变等。

第十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档案的完好无损。

第四章档案利用与保密第十一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建立健全档案利用制度,明确档案利用的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十二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对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建立档案数据库,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第十三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加强档案的保密工作,明确档案保密的责任人,建立健全档案保密制度。

第五章监督与考核第十四条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负责对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的监督指导、标准制定、考核评定等工作。

第十五条造价咨询企业应定期对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六条造价咨询企业违反本制度的,由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监督站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工程造价咨询档案管理,积累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体现档案的凭证价值和参考价值,更好地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档案是指咨询单位为委托方提供的专业咨询服务过程中,记录和反映业务项目中直接形成的,与咨询报告表述意见一致的有关文件、电报、信函、凭证、笔录的原件(复印件)、照片、图片等形成的载体。

具体包括以下内容:1.与委托人签订的《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指导规程》中的推荐格式内容。

3.所有工作底稿,包括报告拟稿、现场勘察记录表、取费核定计算程序表、定额子项核定表、材料差价明细表、复核工作记录及调整、修改工作记录等,以及与审核结果相关的文件、协议、会议纪要等,必要的签证及相关证明。

工作底稿应做到内容完整、格式规范、记录清晰、结论明确。

4.建筑、安装施工合同(复印件)。

5.送审的工程预(结)算书(复印件)。

6.工程计算书。

7.建设、施工单位双方的工程签证单。

8.材料购货合同或采购(复印件)。

9.实施过程中建设、施工、咨询三方的会议纪要、现场记录、取证记录等相关的文字资料。

10.委托人提供的资料登记表及清退资料清单。

专业咨询服务主要包括建设项目策划、编制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及建设项目财务评价,编制或审核工程概算、预算、施工结(决)算、项目后评估,编制审核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及工程索赔费用的计算,以及工程经济纠纷的鉴定及相关的工程造价信息咨询服务。

归档案卷封面应编写以下内容:1.卷内标题,注明该案卷项目名称。

2.起止时间,填写本案卷材料形成的起止时间。

3.保管期限,按案卷的重要复杂程度填写永久、长期、短期。

长期一般为20年,短期一般为10年。

4.单位,填写本单位名称。

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应用目录索引档案内容,并用阿拉伯数字编写顺序号,经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归档。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造价咨询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的造价咨询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安全性,提高档案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造价咨询项目的档案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管理: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档案管理的合法性;2. 完整性:确保档案资料全面、系统,反映造价咨询项目的全过程;3. 安全性:确保档案资料安全,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4. 便捷性:方便档案资料的查阅和利用。

第二章档案管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本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造价咨询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2. 组织实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3. 指导、监督各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4. 定期对档案资料进行清理、检查和评估;5. 做好档案保密工作,防止档案资料泄露。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六条造价咨询档案的收集范围:1. 造价咨询项目的立项文件、合同、协议等;2. 造价咨询过程中产生的各种资料,如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计算书、预算书、结算书等;3. 造价咨询项目验收、审计、整改等过程中的文件资料;4. 造价咨询项目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等。

第七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目、编号;2. 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有序;3. 档案资料应使用规范的书写、打印工具,保证档案资料清晰可读;4. 档案资料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归档与保管第八条造价咨询档案的归档时限:1. 造价咨询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在30日内将档案资料移交档案管理部门;2. 档案管理部门应在收到档案资料后90日内完成归档工作。

第九条档案保管要求:1. 档案资料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潮、防虫、防尘的档案室;2. 档案资料应按照分类、编号顺序排列,便于查阅;3. 档案资料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档案资料完好;4. 档案资料借阅需办理借阅手续,借阅期限不超过一周。

工程造价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档案管理,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准确,提高档案管理水平和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的档案资料管理。

第三条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完整性原则: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防止档案资料遗失、损坏或篡改。

2. 系统性原则:按照档案资料的内在联系,分类整理,便于查找和利用。

3. 保密性原则: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规,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4. 有效性原则:提高档案管理效率,确保档案资料能够及时、准确地为业务工作提供支持。

第二章档案管理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成立档案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指导公司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档案管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档案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档案管理办公室职责:1. 制定和完善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 组织开展档案管理培训和考核。

3. 指导各部门做好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4. 负责档案的保管、查阅和利用。

5. 组织开展档案统计和上报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档案管理员职责:1. 负责本部门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2. 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完整。

3. 积极配合档案管理办公室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档案收集范围:1.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合同、协议、投标文件、设计方案、施工图等。

2. 工程造价计算书、结算书、审核报告等。

3.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相关会议记录、文件、函件等。

4.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变更、洽商、索赔等资料。

5. 工程造价咨询项目验收、审计、评标等资料。

第九条档案整理要求:1. 按照档案资料的内在联系,分类整理。

2. 确保档案资料齐全、完整、准确。

3. 档案卷宗编号、标题、目录等信息清晰。

4. 档案卷宗装订整齐,便于查阅。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十条档案保管要求:1. 严格执行国家档案保密法规,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2. 档案库房应具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尘等设施。

造价咨询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管理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保证我公司档案资料归档的及时性、完整性及档案管理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用公司所有招标代理、投标文件资料、造价咨询资料以及人事档案管理资料。

三、职责3.1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有关业务档案的归集、整理,提交行政人事部档案管理人员。

3.3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所从事业务的档案的归集、整理,并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和缺失,及时归档。

3.4总工办总工程师领全面负责全线的档案管理工作,行政人事是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并设专职档案员,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对全线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组织集中整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4.1档案管理要求及原则4.1.1档案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各项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照章办事,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尽职尽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4.1.2管理应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档案管理员应积极收取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存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4.1.3装订成册的档案必须按规定立卷,填好案卷目录,然后按不同业务成果类别、载体分别上架保管,并写明载体名称,以便查找利用。

4.1.4随时保持卷面清洁、整齐、保证档案的完整齐全。

4.1.5档案管理员必须保证档案安全。

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室时,必须关停电器,拨掉电源插头,上好门锁,管好钥匙,节假日离开前必须严格检查,必要时可打封条。

4.1.6档案管理员对所保管档案每半年要全面、仔细地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做到账物相符。

对破损和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复和复制,并做好档案的防霉及防蛀措施。

4.1.7档案工作要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设备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4.1.8做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档案管理员要绘制档案分类大纲和存放示意图,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认真编好档案目录。

档案管理员要熟悉所藏档案情况,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日期:XXXX年XX月XX日1. 总则为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公司的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护公司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订立本档案管理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公司全体员工,包含内部档案管理人员、相关部门人员以及外部合作伙伴。

3. 规范性文件本制度的执行需遵从以下规范性文件:•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公司内部规章制度。

4. 档案管理标准4.1 档案分类与归档1.依照档案的性质和用途,对公司档案进行分类,将档案分为建设项目档案、运营管理档案、合同资料档案等,并在每个分类下再依照项目、部门、年度等进行归档。

2.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对档案进行登记、编号,并制作相应的档案目录。

3.档案应依照统一的文件夹或盒进行存放,标注清楚档案名称、编号和存放地方,并保管好档案的密封性和防火性。

4.2 档案的手记和整理1.档案管理人员应依照规定,及时、全面地手记公司产生的各类档案,并核对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档案管理人员应对手记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确保档案的有序性和易查性,并制作档案目录和清单。

3.档案管理人员应及时修复受损档案,对不同保管期限的档案采取相应的保管措施。

4.3 档案的借阅和归还1.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申请表,并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借阅。

2.借阅者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档案,逾期需重新申请延期,并经批准方可连续借阅。

3.借阅者在借阅过程中应妥当保管档案,对档案不得私自涂写、划改等。

4.4 档案的销毁与归档1.档案管理人员应依照国家档案管理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实现保管期限的档案进行鉴定、销毁。

2.档案管理人员应编制销毁鉴定报告,并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档案销毁。

3.经过鉴定并具备历史价值的档案,应依照规定归档,并制作相应的归档目录。

5. 档案管理考核标准5.1 档案管理工作评定1.档案管理人员依照规定进行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真实、完整和安全,且整理和归档工作符合规范化要求。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管理制度一、编制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档案管理工作,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加强档案资料的保存和利用,为企业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二、管理原则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文件规定,本着正确处理效益与管理的关系,遵循严谨、科学、规范、实用的原则开展管理工作。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所有档案材料的管理。

四、档案管理职责1、定期回顾档案材料;2、建立并完善档案管理制度,负责档案材料文件的存储、保管和归档等工作;3、对咨询项目涉及的资料进行分类、整理、保管和归档,并做好相应的防火、防盗、防潮措施;4、协调文件与各部门的消息交流,对信息加密等保密工作负责;5、对档案材料的申请、开阅、调阅、复制、借阅、移交等事项进行管控,管理相关手续和登记记录;6、组织定期教育培训、动员、检查、评价等工作,提高全员档案管理能力和档案保密意识;7、做好档案移交的准备工作,保证移交事项合规、有序。

五、档案材料管理要求1、材料收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规定和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收集和整理所涉及的各类资料,确保资料全面、准确、可靠;2、材料整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按照一定类别、等级、来源、年限等做好资料整理,及时归档、编号、标签等;3、材料查阅:任何人员要查阅档案材料,均需遵守本制度规定。

未经签字或盖章批准,禁止查阅;4、材料存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材料要放在相应的档案柜或柜架中,并按一定的类别、等级、时限进行保管管理,以确保资料安全、防火、防盗、防潮;5、材料借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档案材料的借阅应经过审批和登记记录,并严格掌握资料保密,借阅期满应如期归还档案室;6、材料复制:档案材料的复制、转载等行为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按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制度要求执行;7、材料销毁:档案材料的销毁审批必须严格按照有关文件的规定办理,做到及时、彻底、安全;六、档案管理档案计划为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制定档案管理计划。

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造价咨询机构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档案管理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构所有涉及造价咨询业务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档案,是指本机构在造价咨询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类纸质、电子、声像等载体资料。

第二章档案管理职责第四条机构负责人对本机构档案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负责协调、监督档案管理工作。

第五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鉴定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造价咨询业务部门负责本部门业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七条档案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二)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包括所有与造价咨询业务相关的资料。

(三)时效性:及时收集、整理、归档各类档案。

第八条档案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用途等进行分类。

(二)编号:对档案进行统一编号,确保档案的检索和管理。

(三)编目:编制档案目录,包括档案名称、编号、形成时间、载体类型等。

(四)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及时归档。

第四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九条档案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安全:确保档案实体和信息安全,防止档案丢失、损毁、篡改。

(二)整洁:保持档案库房清洁、通风、防潮、防虫、防火、防盗。

(三)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第十条档案利用应遵循以下规定:(一)内部利用:本机构内部人员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

(二)外部利用:对外提供档案利用,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履行审批手续。

(三)复制:对需要复制的档案,应履行审批手续,并确保复制档案的准确性。

第五章档案鉴定与销毁第十一条档案鉴定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性:鉴定档案的真实性、准确性。

(二)完整性:鉴定档案的完整性、系统性。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1. 前言工程造价咨询公司档案管理制度是为规范公司内部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性和可追溯性,提高工作效率和业务质量而订立的。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的档案管理工作,包含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管理和存储。

2. 档案管理机构2.1 公司设立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档案的管理、维护和服务工作。

2.2 档案管理部门由专职人员负责,具体负责人由公司领导任命。

3. 档案管理原则3.1 安全性原则:档案应采取适当的措施保护,防止遭到损毁、丢失、泄露或非法窜改。

3.2 完整性原则:档案的构成要素和内容应当完整,不能删除、更改或随便加添。

3.3 可追溯性原则:档案应当能够被及时找到和使用,遇有需要时能够追溯其历史记录。

3.4 便捷性原则:档案的存储、检索和归档应当简单方便,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并提高工作效率。

4. 档案分类与编目4.1 档案应依照工程项目、业务类型、年度等进行分类,确保档案的条理性和可检索性。

4.2 每个档案应分别编制档案编号,记录档案的紧要信息和归属单位。

4.3 档案的编目标准应明确规定,确保档案编目的统一性和规范性。

4.4 档案编目应及时更新,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5. 档案存储和保管5.1 纸质档案应存放在指定的存档柜中,保持干燥、防尘、防火、防盗和防霉。

5.2 电子档案应存放在公司统一的服务器和网络存储设备中,确保数据安全和可恢复性。

5.3 档案存储设备和设施应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工作和使用。

5.4 档案存储区域应划定出来,设有防火门、温湿度掌控等设施,严禁其他人员随便进入。

6. 档案借阅和归还6.1 档案借阅必需经过正式申请,由授权人审批,并有明确的借阅目的和时间限制。

6.2 被借阅档案应做好借阅登记,记录借阅人、借阅时间和归还时间。

6.3 档案借阅期限届满前,应提前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延期或归还。

6.4 档案应定时归还,逾期归还应承当相应责任,并记录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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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我公司档案资料归档的及时性、完整性及档案管理的规范性,特制定本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招标代理、投标文件资料、造价咨询资料以及人事档案管理资料。

三、职责
3.1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和档案的收集与管理。

3.2 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有关业务档案的归集、整理,提交行政人事部档案管理人员。

3.3 各部门相关人员负责所从事业务的档案的归集、整理,并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保证档案的完整性,不得遗漏和缺失,及时归档。

3.4 总工办总工程师领全面负责全线的档案管理工作,行政人事是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并设专职档案员,在总工程师的指导下,负责对全线档案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组织集中整理工作。

四、管理内容
4.1 档案管理要求及原则
4.1.1 档案管理必须认真执行公司有关各项规章制度,档案管理员要增强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照章办事,努力提高政治和业务素质,尽职尽责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4.1.2 管理应坚持集中统一管理的原则,档案管理员应积极收取各种门类和载体的档案资料,存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4.1.3 装订成册的档案必须按规定立卷,填好案卷目录,然后按不同业务成果类别、载体分别上架保管,并写明载体名称,以便查找利用。

4.1.4 随时保持卷面清洁、整齐、保证档案的完整齐全。

4.1.5 档案管理员必须保证档案安全。

档案管理员离开档案室时,必须关停电器,拨掉电源插头,上好门锁,管好钥匙,节假日离开前必须严格检查,必要时可打封条。

4.1.6 档案管理员对所保管档案每半年要全面、仔细地检查一次,作好记录,做到账物相符。

对破损和褪变的档案要进行修复和复制,并做好档案的防霉及防蛀措施。

4.1.7 档案工作要充分利用电子计算机等先进设备来加强科学管理,提高档案工作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4.1.8 做好档案信息开发利用工作。

档案管理员要绘制档案分类大纲和存放示意图,编制检索工具和参考资料,认真编好档案目录。

档案管理员要熟悉所藏档案情况,方便快捷提供利用。

4.1.9 坚持履行档案借阅手续,经相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借阅并认真做好登记及催还档案工作,严格区分开放与控制使用的档案。

4.1.10 档案管理员必须认真负责管理档案。

查阅档案必须由档案管理员查找、调取。

4.1.11 档案接收、移出、销毁及档案管理员工作变动,必须进行档案交接,逐一清点核对,履行交接签收手续,及时记入《档案移交和接收登记薄》,对接收的档案,原则上应保持原卷册原貌,以分清责任。

4.1.12 对超过保管期限的档案,要按照保管期限重新组织鉴定;对于需继续保存的档案要造具《档案销毁清册》,写出报告,经领导审核同意,由专人监销。

4.1.13 档案在归档前由保存者个人负责,归档后由档案管理员负责。

谁出问题谁负责。

4.1.14 相关档案应由档案管理员收集并装订成册,由档案管理员保存。

4.1.15 档案管理员和直接责任人发生玩忽职守、擅自提供抄录、损毁、丢失、泄密等事件,要追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规定给予行政或刑事处理。

4.2 各类型档案归档内容
4.2.1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归档应收集的资料
4.2.1.1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4.2.1.2 三级复核表
4.2.1.3 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成果文件纸质文本(注:纸质文本可不打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析表)
4.2.1.4 电子文档(光盘)存档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4.2.1.4.1 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内容(全套)
4.2.1.4.2 工程量计算书(包括图算软件、自制电子表格)
4.2.1.4.3 图纸电子文档
4.2.1.5 计算过程中相关责任方(如委托方、设计方等)的来往函件、答疑等。

4.2.1.6 若同一项目有修改,应将所有修改编制文件一并存档,应将每次定稿内容(并附修改原因)移交档案室存档保管。

4.2.1.7 财评报告复印件
4.2.1.8 其他应归档资料
4.2.1.9 项目经理及经办人签字表
4.2.2 工程结算编制归档应收集的资料
4.2.2.1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4.2.2.2 结算编制成果文件及电子文档(含报告正文、结算书等)、三级复核表。

4.2.2.3 其他资料:
(1)工程相关责任方(如委托方,设计方,监理等)的来往函件,会议纪要
(2)计算底稿(含电子文档)
(3)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重要签证
(4)其他应该归档资料
4.2.2.4 项目经理及经办人签字表
4.2.3 财政评审归档应收集的资料
4.2.3.1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4.2.3.2 三级复核表
4.2.3.3 清单及控制价报告(注:纸质文档可不打印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计价分析表)
4.2.3.4 电子文档(光盘)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
(1)经评审的概算书或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内容(全套)
(2)工程量计算书(包括图算软件、自制电子表格)
(3)、图纸电子文档
4.2.3.5 计算过程中相关责任方(如委托方、设计方等)的来往函件、答疑等。

4.2.3.6 若同一项目有修改,应将所有修改编制文件一并存档,应将每次定稿内容(并附修改原因)移交档案室存档保管。

4.2.3.7 财评报告复印件
4.2.3.8 其他应归档资料
4.2.3.9 项目经理及经办人签字表
4.2.4 工程结算审计归档应收集的资料
4.2.4.1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4.2.4.2 审核报告及电子文档(含报告正文,定案表,结算书,重要签证等),三级复
核表。

4.2.4.3 其他资料:
(1)工程相关责任方(如委托方,设计方,监理等)的来往函件,会议纪要(2)计算底稿(含电子文档)
(3)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重要签证
(4)其他应该归档资料
4.2.4.4 项目经理及经办人签字表
4.2.4.5 项目负责人认为有必要留底的所有资料。

4.3 招标代理项目归档应收集的资料如一表:
招标代理项目资料归档情况表
注:招标代理项目资料按以上目录顺序由负责此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装订交档案管理员。

4.4 归档资料的整理要求
4.4.1 归档文件应按“件”为单位装订。

4.4.2 所有档案资料均为A4纸型(210×297mm)规格:幅面大于A4的,按A4纸型的尺寸加以折叠,并尽量减少折叠层次,折叠应尽量位于字迹间隙处,图纸应将图签折于显眼位置,尽量减少文件受损,便于阅读;小于A4尺寸的,粘贴在A4幅面的纸上,并留出装订线。

4.4.3 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在后;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或手抄稿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来文与复文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文件处理单在前,文件在后;正文在前,发文稿纸在后。

4.4.4 归档文件装订前,应去除原装订文件的金属物和易变脆的塑料物。

装订要采用对档案文件无损的材料和方法,如夹装、线装等方法。

装订要牢固,做到文件不损页;不倒页,不压字。

装订前应将“件”内的各页按一定方式对齐,文件尽量大小
一致。

采用左侧装订,要将左、下侧对齐并打印封面及目录。

4.4.5 封面各个项目应填写清楚、准确;卷内文件材料按规定次序排列、编号。

4.4.6 报告上档案架
档案管理员应根据不同类型的业务成果报告分区、分门别类按文号的顺序将报告进行上架归档保存。

4.5 归档日期要求及处罚规定
4.5.1 造价相关报告档案
4.5.1.1 负责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出具正式报告当日内移交公司档案管理员保管。

所移交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方可提取该项目的提成工资。

若未及时交纳从报告出具之日第二天算起每超过一天处10元的罚款,并累计计算,直到档案完整移交为止。

4.5.1.2 对于特殊情况应在出具报告之日第二天算起三日内移交齐所应该归档的资料,并以书面《情况说明书》告知总工程师,否则从第四日算起每超过一天处10元的罚款,并累计计算,直到档案完整移交为止。

4.5.2 招标代理项目档案资料
4.5.2.1 负责该招标代理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在发出中标通书之日内移交公司档案管理员保管。

所移交档案资料齐全、完整,方可提取该项目的提成工资。

若未及时交纳从报告出具之日第二天算起每超过一天处10元的罚款,并累计计算,直到档案完整移交为止。

4.5.2.2 对于特殊情况应在发出中标通书之日第二天算起三日内移交齐所应该归档的资料,并以书面《情况说明书》告知招标部经理,否则从第四日算起每超过一天处10元的罚款,并累计计算,直到档案完整移交为止。

5.1归档资料的归档、借阅、归还流程。

5.1.1公司内部员工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资料,须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外单位
人员要查阅、复印公司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并经本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公司所有档案一律不允许外借。

6.1对于公司机密文件及档案的管理,要有专柜存放并单独设锁,无关人员不准接触,工作人员要严守机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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