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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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人员行为规范

药学人员行为规范

药学人员行为规范药学部门应明确规定药师的行为规范,培养药师职业道德,树立药师团队良好职业形象。

药学部门可明确要求各班组长结合所分管岗位的具体要求,细化各岗位职业道德细则,并对在岗药师进行规范和管理。

医疗机构一般制定《服务行为规范》或优质服务等文件;药学部门还应针对不同岗位特点制定相应的规范要求。

例如面对患者服务制定的“窗口服务行为规范”、面对临床服务的“临床药师行为规范”面对供应商的“采购人员行为规范”等。

(一)药师为患者提供服务时,一定要尊重患者为患者安全用药负责1.药师对待患者应不分民族、职业、外貌和地位,都一视同仁,尊重每一位患者,使患者的利益得到保护。

2.应尊重患者的宗教信仰,尊重患者的民族风俗习惯。

例如,对于信奉伊斯兰教的患者,药师在审核其中药处方时应特别注意处方组成中是否含有猪的相关成分,及时与医师沟通改用其他替代药物。

3.药师应当凭医师处方调配、发放处方药药师有责任对医师处方进行审核,确认处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

但对处方不得擅自更改。

对有配伍禁忌或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发放,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发放。

4.药师应尽力向患者提供专业的、真实的、确的和全面的信息,并确保其被理解。

药师应当用患者易于理解的文字向患者准确解释药品说明书,注重对药品使用禁忌、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并详尽回答患者的用药疑问;应当客观地告知患者使用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不得夸大药品的疗效,也不得故意对可能出现的用药风险做不恰当的表述或做虚假承诺。

5.对于儿童、孕妇、老人等特殊人群使用的药品,或者具有禁忌、严重不良反应或服用不当可能影响疗效甚至危及患者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药品,在发药时,药师应当要求患者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的规定使用药品并给予明确的提示信息。

6.不得调配、发放质量不合格的药品给患者,更不能向患者宣传和推销药品。

7.严守专业记录中患者的个人隐私,不得在未获患者同意时公开这些记录给任何人。

药剂科各岗位服务规范

药剂科各岗位服务规范

药剂科各岗位服务规范一、门诊西药药房服务规范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

一切从病人利益出发,完善便民措施。

2、对待病人一视同仁,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

3、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体贴病人。

4、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药谋私。

5、严谨求实,钻研业务,互学互助,精益求精。

6、计价迅速准确,发药仔细、认真。

对病人的咨询解答耐心、热心。

7、建立急诊、老、弱、残、军人优先窗口。

8、严把质量关,不销售假冒伪劣药品,严防差错事故,保证病人用药安全。

9、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等文明用语,杜绝服务忌语。

二、住院部药房服务规范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一切从病利益出发,完善便民措施。

2、对待病人一视同仁,尊重病人的格与权利。

不泄露病人的隐私与秘密。

3、举上端庄,语言文明,不说“服务禁语”,衣帽整齐,挂牌服务,态度和蔼,关心同情、体贴病人,让病人满意。

4、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药谋私。

5、严谨求实,钻研业务,互学互助,精益求精、团结协作。

6、为病人提供规范化优质服务。

7、努力学习,提高业务能力,调剂药品迅速准确。

8、设立意见薄,接受病人和医护人员的监督。

9、严格执行药品的管理规定,不销售过期、变质、失效药品,保证病人的用药安全有效。

10、使用“您好、请、对不起、谢谢、再见、请原谅、请稍等、请提意见”等服务用语,不说“服务忌语”。

三、中药房服务规范1、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一切从病利益出发,进一步完善便民措施。

2、对待病人一视同仁,尊重病人的格与权利。

不泄露病人的隐私与秘密。

3、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不说“服务禁语”,衣帽整齐,挂牌服务,态度和蔼,关心同情、体贴病人,让病人满意。

4、廉洁奉公,遵纪守法,不以药谋私。

5、严谨求实,钻研业务,互学互助,精益求精、团结协作。

6、为病人提供药袋,对外代煎中草药。

7、建立残疾、老人、现役军人优先服务窗口。

8、若练基本功,提高划价准确率,调配质量、及调配速度,尽量缩短病人候药时间,减少病人排队现象。

药剂人员规范化服务规则

药剂人员规范化服务规则

药剂科服务质量考核评分表
4、定期检查药品质量, 防止药品生虫、霉变、 过期等质变现象发生。 (5分)
5、做好工作记录及患者 用药咨询记录,内容真 实、记录完整。(5分)
6、中药调剂台工作人员 严禁以手代秤配药。 (10分)
煎药室的机煎门诊处方应当天完成(下午上班1 小时后到煎药室的处方,应在第二日上午完 成),住院处方最迟在第二日下午送住病区。 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者,每人次扣3分。
有投诉上述问题,经查属实者,每人次扣5分。
现场抽查。发现有生虫、霉变、过期等质变现 象,每项次扣2分。有患者投诉上述问题,经查 属实者,本项分值全扣。检查各项工作记录。 缺少一项工作记录,扣3分; 记录不完整,每 次扣1分;内容不够真实,每次扣1分。
药剂人员规范化服务规则
• 5、认真仔细调配处方,掌握“十八反、十九畏”、孕妇 禁忌用药等配伍禁忌,做好称量准、分帖匀、药味不延漏, 不得凭估计取药,更不得以手代秤,每剂药量误差不得超 过5%。
• 6、方剂中如有先煎、后下、包煎、烊化、冲服、另煎等 特殊用法的药材时必须单包注明,并向患者交代清楚。需 临时炮制的药材,应按处方要求进行加工。
药剂人员规范化服务规则
服务制度
• 一、门诊、住院西药房 • 1、着装整齐,准时上岗,仪表端庄,文明用语,礼貌待
人,热情耐心。 • 2、坚守岗位,不离岗,不干私活,不看报刊,不闲谈说
笑、调剂药品时不得抽烟、不接打手机。 • 3、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
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 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 对临床诊断。) • 4、认真配药,面向病人,微笑地将配好的药一一交给病 人,根据医嘱交待使用方法。

药剂师职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药剂师职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

药剂师职业行为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药剂师的职业行为规范管理,规范药剂师的工作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订立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医院全部药剂师的职业行为。

第三条药剂师的职业行为应符合医疗伦理要求和专业技术规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和团队合作精神,保证医疗服务安全和病患权益。

第四条医院将对药剂师的职业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

第二章职责和权力第五条药剂师应履行以下职责:1.负责调剂处方药品,确保药品的有效性和安全性;2.供应药品咨询和信息,帮助医生解决用药问题;3.参加药品采购、验收和储存工作,确保药品质量;4.帮助医院开展药学教育和药品使用评价;5.参加订立和修订药学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6.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药剂师享有以下权力:1.依法行使药品管理的权力;2.依法享有职业保密权,保护个人信息安全;3.提出工作建议和改进建议,向上级汇报工作;4.参加药学研究和学术沟通活动。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七条药剂师应遵守以下行为准则: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业的相关规定,不得从事违法违规行为;2.保护病患隐私,严守职业保密要求,不得泄露病患的个人信息;3.敬重病患的权利,确保供应安全、有效、合理的用药服务;4.供应专业的药物信息和解释,帮助医患双方进行合理用药决策;5.负责药品的采购、储存和配送工作,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6.完善药品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药品分类、标识和存储管理;7.乐观参加药学教育和连续教育,提高个人专业水平;8.建立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与其他职业人员和部门紧密搭配;9.不得接受非法利益和贿赂行为,不得参加或从事药品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10.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从事个人非法经营行为。

第四章职业行为监督与考核第八条医院将建立健全药剂师职业行为监督与考核机制,确保药剂师的行为符合规范。

第九条药剂师职业行为监督与考核的内容和方法包含:1.定期对药剂师开展职业行为评估,评估综合素养和职业道德;2.监督和检查药剂师的工作记录和用药决策,评估药品使用合理性;3.针对药剂师个人或群体显现的问题,及时开展调查与处理;4.药剂师职业行为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和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1)

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1)

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yǒuguān)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guīfàn)合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

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kòngzhì)、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

指依法取得(qǔdé)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

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

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五)医技人员。

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rényuán)。

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jīb ěn)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第四条以人为本,践行宗旨。

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jiànkān g)服务。

“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

以人为本是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党的卫生事业根本宗旨的体现。

祖国传统医学“大医精诚”的文化精髓和道德理念,的人文思想和道德理念,革命战争年代锤炼而成的白求恩精神,新时期医学发展的创新理念和医务人员展现的特有精神内涵和良好风尚,都是以人为本理念的生动诠释。

以人为本既是目的,也是方法。

惟独以人为本、以患者为中心,才干为了人民、服务人民,满足人民健康需求;惟独以人为本,救死扶伤、防病治病,才干不负使命,实现“仁心”、“仁术”的完美结合,成为人民健康的忠诚守护者。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医技人员行为规范是指医院内从事医学技术工作的人员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和规范。

本文将列举一些医技人员行为规范,以维护医疗卫生服务质量,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1. 尊重患者:医技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不歧视、不轻视任何患者,无论其社会地位、年龄、性别、宗教信仰等。

在与患者交流中,医技人员应当友善、耐心、诚恳地与患者沟通,尽量回答患者的问题和解除其疑虑。

2. 保守患者隐私信息:医技人员应当严守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私自泄露或滥用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

在讨论病情或进行病例讨论时,医技人员应当在合适的场所和方式下,保护患者的隐私。

3. 尽职尽责:医技人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尽忠职守,不怠于职守。

在医疗行为中,医技人员应当遵循医学伦理准则,保障患者的安全和利益。

4. 持续学习和进修:医技人员作为医学技术领域的从业者,应当不断学习和积累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和技能。

医技人员应当关注最新的医疗技术和治疗方法,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以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5. 确保诊疗质量:医技人员在执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医院的操作规程和相关规定,保证诊疗操作的准确和安全。

在进行医疗检查、治疗等操作时,医技人员应当尽量避免误诊、误治和操作失误,确保诊疗质量。

6. 清楚告知患者:医技人员应当向患者清楚地说明诊疗项目的内容、目的、方式、风险和效果等,以及可能涉及到的费用。

医技人员还应当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充分尊重患者的自主权,尽量满足患者的合理需求。

7. 不收受贿赂和回扣:医技人员不得收受患者、患者家属或其他相关人员的贿赂或回扣。

医技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患者的利益和医疗秩序。

8. 遵守医疗纪律和法律法规:医技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医疗行为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背医学伦理和法律法规的行为。

医技人员应当坚守职业准则,拒绝利用医技技术从事非法活动。

9. 合理使用医疗资源:医技人员应当合理使用医疗设备、试剂和药品等医疗资源,避免浪费和滥用。

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

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06.26•【文号】卫办发[2012]45号•【施行日期】2012.06.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通知(卫办发[2012]4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属(管)各医疗机构: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制定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

现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

二〇一二年六月二十六日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根据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医疗机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一)管理人员。

指在医疗机构及其内设各部门、科室从事计划、组织、协调、控制、决策等管理工作的人员。

(二)医师。

指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机构从事医疗、预防、保健等工作的人员。

(三)护士。

指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依法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

(四)药学技术人员。

指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五)医技人员。

指医疗机构内除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之外从事其他技术服务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六)其他人员。

指除以上五类人员外,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主要包括物资、总务、设备、科研、教学、信息、统计、财务、基本建设、后勤等部门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从业人员,既要遵守本文件所列基本行为规范,又要遵守与职业相对应的分类行为规范。

药剂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药剂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药剂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一、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医德医风,严守职业道德不以权谋私。

二、工作时着装整洁,佩带铭牌,坚守岗位,认真负责,严肃紧张,不闲谈,不说笑。

三、对患者及院内、外办事人员,要以礼相待,回答问题态度和蔼、谦虚、有礼貌。

四、要理解病人,服务热情,使用文明语言,严禁耍态度、冷淡、顶撞病人,要急患者之所急,提高办事效率。

五、发药要认真执行查对制度,按医嘱明确交代服方法。

对患者提出的问题要依具体情况认真、热情予以答复,耐心解释。

六、遇到处方所开药物药剂科无货时,要说:“对不起,这种药暂时没有,请到医生那儿更换一下。


七、属内部衔接问题而造成的矛盾,一律自身妥善解决,不得推托病人;自己解决不了的,要及时报告组长或与科室联系解决。

八、患者询问所取药物治什么病时,如此药仅为单一用途时,可明确答复;如系同时兼有多种药理作用应耐心告诉病人:“这种药用途较广,可治疗多种疾病,医生开的药,会适合你的病情,请原谅。

”以免答出某一作用,影响医患关系,造成不必要的矛盾。

最全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与医药伦理学整理

最全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与医药伦理学整理

最全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与医药伦理学整理第一节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行为规范一、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的主要内容1.适用范围①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及在医疗机构从业的其他人员。

②乡村医生也适用于《行为规范》;③医疗机构内的实习人员、进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但未进行执业注册的人员和外包服务人员2.规范内容以人为本,践行宗旨;遵纪守法,依法执业;尊重患者,关爱生命;优质服务,医患和谐;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爱岗敬业,团结协作;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3.实施与监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贯彻执行规范的监督检查,并把《行为规范》的实施情况与医疗机构校验管理、等级评审、医师定期考核、医德考评、职称晋升、评先评优挂钩。

二、医疗机构从业人员的界定《行为规范》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医师、护士、药学技术人员、医技人员和其他人员。

三、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基本行为规范1.以人为本,践行宗旨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2.遵纪守法,依法执业3.尊重患者,关爱生命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4.优质服务,医患和谐5.廉洁自律,恪守医德(不收回扣和红包,不做黄牛,不广告)6.严谨求实,精益求精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7.爱岗敬业,团结协作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8.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四、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概述(一)医疗机构药学技术人员的界定包括主任药师、副主任药师、主管药师、药师、药士。

药学技术人员是医院药学工作的主体,承担着药学部门各项关键性专业技术工作。

(二)我国有关法规文件对配备药学技术人员的规定药师以上:负责处方审核、评估、核对、发药以及安全用药指导药士:从事处方调配工作2010年12月原卫生部颁布的《二、三级综合医院药学部门基本标准(试行)》规定:1.三级医院药学部、二级医院药剂科:药学专业不得少于总人数8%2.三级医院药学部:本科学历不少于30%,二级医院药剂科本科不少于20%3.三级医院药学部:副高不低13%,教学医院应当不低于15%,二级医院药剂科则不得低于6%4.三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5名,二级医院临床药师不少于3名。

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守则

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守则

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守则1. 引言药剂科是医院中一个重要的部门,承担着药品管理、调配和供应等关键任务。

为保证医院正常运转以及患者生命安全,药剂科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一系列守则和规定。

本文将详细介绍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的守则,并指导其在工作中的规范行为。

2. 遵守法律法规药剂科工作人员首先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品管理规定》等。

他们应明确了解这些法规,并在工作中严格遵守,以保证药品的合法使用和管理。

3. 严格执行质量标准药剂科工作人员是医院药品质量管理的责任人,他们应严格执行各项质量标准。

包括但不限于:•确保药品存放环境符合要求,定期进行温湿度记录和消毒清洁;•仔细检查药品效期,严禁使用过期药品;•遵守药品储存、分类和摆放的规定,确保易混淆的药品不放在一起;•保证药品防虫、防潮、防火的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4. 全程追溯药品使用记录药剂科工作人员应全程追溯和记录药品的使用情况,以确保患者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具体要求包括:•准确记录药品购进、配送和使用的时间、数量和批号等信息;•定期更新药品库存记录,避免库存错误;•药品退库时,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操作;•在患者用药的相关记录中,必须包括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详细信息。

5. 安全保障措施药剂科工作人员在药品管理过程中需要采取一系列的安全保障措施,以避免药品事故的发生。

具体措施包括:•在搬运和配药时,必须备齐个人防护用品,并佩戴好;•每日使用药品前,必须仔细核对药品名称和用量,杜绝用错药或用量错误的情况;•注意药品的质量状况,如发现异样应立即报告;•确保灭火器、烟感器等消防设施正常运行,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定期参加药学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6. 保护患者隐私与信息安全药剂科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对待患者的隐私和医疗信息,严守医疗信息保密的要求。

具体要求如下:•在接待患者时,保持恰当的沟通方式,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不得私自查阅、泄露患者的医疗信息;•在处理患者医疗信息时,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如使用加密文件、限制访问权限等;•当发现信息泄露或安全漏洞时,应及时向医院信息管理部门报告。

药剂科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药剂科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一、医德医风为响应医院的服务优化年,做好我科室各项工作特制定以下行为准则,科室每个成员都应遵守。

1、要求按时上下班、坚守岗位、服从安排,实行交接班制度。

2、着装上岗不符合要求(衣着整洁、挂工牌及医院的其他要求等)。

3、上班时要注重礼仪,不准在调剂台前吃东西、看报刊、接打私人电话、打游戏等。

4、病假事假需请假者,按医院规定办理请假手续。

有急事须外出时,须向其他工作人员协商并应经药房负责人批准(药房负责人不在时由其他工作人员同意方可外出),每次以半小时为限,每月累计不超过两小时.每次超过1小时者则按脱岗处理.5、上班时间不得随意串岗,离开岗位10分钟以上应经药剂科负责人批准,单人值班时需离开岗位应向收费人员说一声并请其临时照看处理,无故离岗者按脱岗处理。

6、班次排定后若有特殊情况需调班者,由当事人找人调班(并注明调班日期),并应提前2天报科室负责人备案。

当事人按休息、顶班者出勤排班。

若没人与当事人调班就由其自己上。

因无人顶班(空岗),所扣分均分给当天上班人员。

7、对病人热情耐心做好发药解说工作,不得与病人争吵;上班不得有高声谈笑、唱歌等行为.8、被病人投诉到科室或被病人投诉到医院查实按医院的规定处理当事人.二、工作质量1、要求热情、细致、认真、准确。

差错按药剂科《药剂工作差错管理制度》评定,一般差错反映到药剂科扣10分,病人或其他科室反映到医院的,经查实每次扣当事人20分。

严重差错扣100分。

造成医疗事故,质量奖全扣并报医院按规定处理当事人。

2、不允许药房有药而答复病人没有药,药房无药而库房有药时每个药剂人员都有义务领取。

3、严格执行贵重、特殊药品管理制度,实行同上签字循环交班,进行销帐登记确保帐物相符。

4、药房药品未经药剂科负责人批准不得外借,发给借药人的发药者须在借药本上签字。

5、发药时须严格审核处方(严格按照“四查十一对”执行).6、应保持工作环境整洁,包括做好调剂台,药架清洁工作等;在药架上按规定存放药品.7、希望大家提出合理化建议,我们共同把科室工作做好。

医院药学人员服务规范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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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学人员服务规范
药学服务工作是医院医疗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学服务质量的优劣直接关系到患者的身心健康和医院的形象与声誉,为了提高药学人员的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1.药学人员要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提高技术,拓宽知识面,以严谨的科学态度服务于患者。

2.药学人员应加强服务意识,改善服务态度,树立以患者为中心的服务理念,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经济的优质药品和优质服务。

3.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热忱服务、语言亲切,使用医院工作人员服务用语,禁用服务禁语,杜绝生、冷、硬、顶,不离岗,不干私活。

4.认真细致、态度和蔼、有问必答、耐心解释,在不违反原则的基础上,尽量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

5.提前到岗、佩戴胸牌,做好一切准备工作,精神饱满、
服装整洁、微笑服务以迎接患者。

6.对老、幼、残障患者和孕产妇,应特殊照顾,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7.调剂室药师在发出药品时,应注意向患者交代服用方法和特殊注意事项,尽量在每种药品外包装上贴个性化标签,以指导患者用药。

8.发药时注意尊重患者隐私;药品要轻拿轻放,动作敏捷;药品轻放在患者面前,不能有丢、甩等动作。

9.设立药物咨询室,及时解答患者用药问题。

附件:
药学人员规范化服务标准
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环境整洁,布局有序;着装整齐,挂牌上岗;态度诚恳,语言文明;
规章落实,操作规范;合理用药,准确调配;有问必答,健康宣教;首接负责,处理及时;
开放窗口,减少排队;主动热情,服务到位。

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规范

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规范

药学技术人员服务规范
Ⅰ目的
规范药学技术人员服务。

Ⅱ范围
适用于药学技术人员。

Ⅲ制度
一、坚持“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为患者提供优良服务。

二、遵纪守法,严格自律,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掌握医院药学法律、法规,按照规定的职责权限和工作程序履行职责,严格、公正、文明服务。

三、严格遵守院内、科内的各种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准时上岗,着装整洁,佩戴胸牌,仪表端正,不离岗,不干私活。

五、处方调配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六、发药时仔细核对患者姓名,唱名发药,核对所取药品与处方药品是否一致,详细交代用法、用量、注意事项、储存方法等。

七、尊重患者,药品要轻轻放在患者面前,不能有丢、甩等动作。

八、态度和蔼,语言亲切,有问必答。

九、接待患者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杜绝生、冷、硬、顶,不得使用“不知道”等服务忌语,不得推诿患者,不得诋毁同事。

十、对急诊患者、老年人等优诊对象可优先调配处方。

十一、设立用药咨询窗口,及时解答患者用药咨询。

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精选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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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内容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药学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的职业道德规范(1)仁爱救人,文明服务药学工作人员对服务对象一定要有仁爱之心,同情、体贴患者疾苦,对患者、服务对象极端负责,应做到不是亲人胜似亲人,无论在药品的科研还是生产实践中,都应该始终把人民的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地位,尊重患者、服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务对象的人格,一视同仁,满腔热情地为患者、服务对象服务。

(2)严谨治学,理明术精药学是一门科学,药学工作人员要以科学的“求真”态度对待药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学实践活动。

任何马虎或弄虚作假的行为不仅仅会有损科学的尊严,还可能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3)济世为怀,清廉正派药学事业是一项解除患者痛苦,促进人体健康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的高尚职业。

药学工作者在工作中应当抵制各种诱惑,一心一意只为患者的健康服务;不能利用自身在专业上的优势欺诈患者,谋取私利。

2.药学工作人员对社会的职业道德规范(1)坚持公益原则,维护人类健康药学工作人员在实践中运用自己掌握的知识和技能为患者、服务对象工作的同时,还肩负着对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责任。

药学工作人员应坚持做到对服务对象负责与对社会负责的高度统一。

(2)宣传医药知识,承担保健职责药品的应用不仅在于治疗疾病,还特别要强调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预防疾病发生的作用。

提高人口质量和生命质量已成为医药人员的社会职责。

为确保药品对人的健康既不构成威胁又能起到治疗、保健的作用,要求医药人员必须自觉履行向社会宣传医药知识,实现社会公众的合理用药。

3.药学工作者同仁间的职业道德规范(1)谦虚谨慎,团结协作谦虚的态度是一切求知行为的保障。

药学工作者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要孜孜不倦地钻研业务知识,以谦虚谨慎的态度向任何对象学习。

同时,谦虚也是团结协作的基础。

.现代药学已经分化出众多的学科,现代药学工作的开展已经离不开各学科之间的精诚合作,唯有合作才能促进药学事业的长足发展。

药学人员的职业道德

药学人员的职业道德

药学人员的职业道德
药学人员的职业道德是指药学专业人员在从事药学工作过程中应该遵守的一系列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

药学人员的职业道德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保护患者利益:药学人员应当优先考虑患者的健康利益,尊重患者的意愿和隐私权,避免因为利益冲突而导致患者利益受损。

2. 保护公共利益:药学人员应当积极参与公共卫生事业,为保障公民的健康和安全做出积极贡献,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保证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3. 尊重知识产权:药学人员应当尊重知识产权,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职业规范,不得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如药品专利或商标权等。

4. 提高职业水平:药学人员应当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水平和能力,保持学习和进修的态度,确保提供优质的服务和药品。

5. 保持诚信:药学人员应当保持诚信,遵守道德规范,不得参与欺诈、假冒、虚假宣传等违反诚信的行为,确保药品的安全和有效性。

总之,药学人员的职业道德是药学专业人员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保证患者和公众的利益,提高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医技人员行为规范是指医技人员在工作中应当遵守的一系列行为准则和规范。

以下是医技人员行为规范的一些主要内容: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医技人员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工作中不得违法乱纪,不得从事违法行为。

2. 尊重患者隐私权:医技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隐私权,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信息,不得将患者的隐私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3. 保护患者安全:医技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确保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安全,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4. 保持职业操守:医技人员应当恪守职业操守,不得为了个人利益而损害患者利益,不得搭售、变相收费或者索取贿赂。

5. 提供优质服务:医技人员应当提供优质的医疗技术服务,确保技术操作标准,不得懈怠工作。

6. 不得歧视患者:医技人员不得因国籍、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社会地位、经济状况等因素歧视患者,应当平等对待每一位患者。

7. 尊重患者意愿:医技人员应当尊重患者的治疗选择和意愿,不得强制患者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8. 不得散布虚假信息:医技人员不得散布虚假的医疗信息,不得误导患者,应当依据客观事实提供准确和可靠的医学信息。

9. 建立良好医患关系:医技人员应当与患者建立良好的沟通和信任关系,尽力满足患者的需求和期望。

10. 继续教育和自我提升:医技人员应当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知识与技能,保持与时俱进。

总之,医技人员行为规范的核心是为了患者的利益和安全着想,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形象和信誉。

医技人员应当以患者为中心,始终将患者的健康和福祉放在首位,以责任和专业精神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

同时,医技人员也应当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

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守则

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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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守则
XX医院药剂科工作人员守则
药剂工作是医院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药剂工作质量的好坏,药品供应是否及时,不但影响医疗效果,而且关系到病人的健康与安全,作为一个药剂人员不但要有高尚的职业道德,而且要有熟练的技术和科学的工作作风。

根据医院的要求,特制定下列守则:
一、认真贯彻药品法。

二、模范遵守医院和科室的规章制度,刻苦钻研业务,严格执行各项技术操作规程,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三、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不拖拉推诿,热爱专业,努力做好岗位工作。

四、同情、体贴病人,急病人之所急,讲文明礼貌,热心为病人服务。

五、面向临床,面向病人,努力做好药品制剂的供应工作。

六、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不串岗、离岗,非本院工作人员联系工作,一律不得进入各药房及工作间。

七、工作时间要精力集中,保持肃静,不谈天说笑,不大声喧哗。

八、关心集体,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顾全大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有意见摆到桌面上,坚决反对自由主义。

1。

医院药师职业道德规范

医院药师职业道德规范

医院药师职业道德规范为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治疗效果,提高其健康和生命质量,指导医院药师处理好与患者、同行和公众的关系,树立药师良好的职业形象,特制定本规范。

1.面对患者(1).药师应该以患者的最大利益为前提,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已知或怀疑的有害健康的任何物质和药品。

(2).药师接待患者,应做礼貌、热情、大方,说话和气文明,应清楚无误地交待药品用法和有关注意事项,耐心解释患者提出的问题,为患者安全、合理、有效地使用药品提供最佳服务。

(3).药师应认真地了解处方内容,按照调剂学原则及有关规定从事有关技术操作,根据处方正确无误的发放质量合格的药物。

(4).药师应注重自我修养,树立为患者服务的意识,展现良好的医德、医风。

(5).药师应保护患者隐私权,不得将患者病情和治疗方法泄露给第三方。

(6).药师应时时处处尊重患者,不准谈论、讥笑、贬低或冷落患者。

2.面对同行(1).药师应主动将药物信息和动态通知医师以促进彼此协作,同心协力为患者服务。

(2).不在患者面前评说处方质量(包括药物治疗作用以及处方错误等),谈论医师以及其他人员的事项(医疗水平和私生活)。

(3).虚心向医护同行学习相关专业知识,关注学科进展。

(4).当同事及其他卫生事业人员征求意见或请求帮助时,应乐于提供帮助,不应对同事及实习学生隐瞒任何已知的理论知识和工作经验。

(5).团结同事,公私分明,正确处理工作关系。

3.面对自己(1).遵纪守法,认真执行有关药品管理的各项法令与规定,要抵制促销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保证工作优质高效。

(2).具有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组内药师之间、科室班组之间团结协作,对工作敬业负责,妥善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非常规问题。

(3).做到药品摆放整齐,及时补充货位,注意药品质量,防止污染和药品质量降低,效期药品管理到位,营造一个优美、整洁、安静的工作环境。

(4).药师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补充药学专业知识,掌握新技术,更新药学领域信息,认真总结经验,善于与同行交流,向患者提供优质的药学技术服务。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医技人员行为规范
(1)树立为临床服务的观念,面向临床,主动配合临床各科室,为临床诊疗提供科学依据。

(2)热情服务,病人至上,尊重科学,实事求是,及时出具检查报告,缩短病人诊疗时间。

(3)作风严谨,一丝不苟,认真履行职责。

检查前向病人详细交待检查注意事项;检查时细心检查可疑部位,避免差错;检查后认真登记检查结果,及时发送检查报告。

(4)努力钻研业务,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开发诊断、治疗新项目,满足临床医疗发展的需要。

(5)建立技术档案,管好医疗设备,认真做好医疗器械的供应、保养和检修工作。

(6)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执行药品采购、保管、销售制度和制剂操作规程,保证药品和制剂质量,管好麻醉、剧毒和贵重药品。

(7)热爱中医药事业,坚持学习中医药知识,协助临床科室努力探索中医药特色优势。

4、后勤人员行为规范
(1)热爱后勤工作,努力学习有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职业务技能,主动为临床第一线及医院各部门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做到下收、下送、下修,保证水、电、气正常供应。

(2)厉行节约,堵塞漏洞,严防浪费。

认真做好设备和物资的计划、审核、采购、验收、入库、保管、发放、报废、清点、回收等工作,为医疗机构当好家、理好财。

(3)爱护公物,搞好环境卫生,严格执行污水污物处理规定,保持医院环境清洁整齐优美。

(4)做好防火、防盗、防毒等安全保卫工作。

(5)热爱中医药事业,了解中医药知识、了解中医药适宜技术,协助临床科室努力探索中医药特优势,宣传中医药特色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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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药学专业技术人员行为规范
1.总则
1.1为规范药学技术人员行为,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及医疗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规范。

1.2本规范所指药学技术人员是依法经过资格认定,在医疗机构从事药学工作的药师及技术人员。

2.药学技术人员基本行为规范
2.1以人为本,践行宗旨。

坚持救死扶伤、防病治病的宗旨,发扬大医精诚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健康服务。

2.2遵纪守法,依法执业。

自觉遵守法律法规,遵守医疗卫生行业规章和纪律,严格执行所在医疗机构各项制度规定。

2.3尊重患者,关爱生命。

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和健康隐私,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尊重患者被救治的权利,不因种族、宗教、地域、贫富、地位、残疾、疾病等歧视患者。

2.4优质服务,医患和谐。

言语文明,举止端庄,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与沟通,积极带头控烟,自觉维护行业形象。

2.5廉洁自律,恪守医德。

弘扬高尚医德,严格自律,不索取和非法收受患者财物,不利用执业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不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经营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不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营业性娱乐活动;不骗取、套取基本医疗保障资金或为他人骗取、套取提供便利;不违规参与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倒卖号源。

2.6严谨求实,精益求精。

热爱学习,钻研业务,努力提高专业素养,诚实守信,抵制学术不端行为。

2.7爱岗敬业,团结协作。

忠诚职业,尽职尽责,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和谐共事。

2.8乐于奉献,热心公益。

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活动,主动开展公众健康教育。

3.药学技术人员工作行为规范
3.1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科学指导合理用药,保障用药安全、有效。

3.2认真履行处方调剂职责,坚持查对制度,按照操作规程调剂处方药品,不对处方所列药品擅自更改或代用。

3.3严格履行处方合法性和用药适宜性审核职责。

对用药不适宜的处方,及时告知处方医师确认或者重新开具;对严重不合理用药或者用药错误的,拒绝调剂。

3.4协同医师做好药物使用遴选和患者用药适应症、使用禁忌、
不良反应、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的解释说明,详尽解答用药疑问。

3.5严格执行药品采购、验收、保管、供应等各项制度规定,不私自销售、使用非正常途径采购的药品,不违规为商业目的统方。

3.6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自觉执行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4.实施与监督
4.1药学科在医院行政班子领导下,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本规范的贯彻落实,加强行业自律性管理。

并接受医院纪监纠风部门及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本规范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4.2药学技术人员实施和执行本规范的情况,列入医院药学人员年度考核、医德考评和药师定期考核,作为药学人员职称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4.3药学技术人员违反本规范的,由医院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取消当年评优评职资格或低聘、缓聘、解职待聘、解聘。

其中需要追究纪、政纪责任的,由有关纪监部门按照纪政纪案件的调查处理程序办理;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由有关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相应处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4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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