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对央企的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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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资委对央企考核标准
2008年起,央企业绩考核新规定将首次引入“行业对标”原则,引导企业以同行业先进企业的指标为标杆,通过持续改进,逐步达到标杆企业的先进水平。国资委最新修订《央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业绩考核的价值导向,国资委根据“同一行业、同一尺度”原则,结合宏观经济形势、企业所处行业发展周期、企业实际经营状况等,对企业负责人的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建议值进行审核。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包括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其中,基本指标包括:1.利润总额:指经核定的企业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利润总额的计算,可以考虑经核准的因企业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等而对当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的因素,并扣除通过变卖企业主业优质资产等取得的非经常性收益。2.经济增加值:指经核定的企业税后净营业利润减去资本成本后的余额。分类指标是由国资委根据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和功能定位,针对企业管理“短板”,综合考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及风险控制能力等因素确定,具体指标在责任书中确定。
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包括基本指标和分类指标,其中,基本指标包括:1.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指企业考核期末扣除客观因素(由国资委核定)后的国有资本及权益同考核期初国有资本及权益的比率。计算方法为:任期内各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的乘积。企业年度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率以国资委确认的结果为准。2.总资产周转率:指企业任期内平均主营业务收入同平均资产总额的比值。分类指标是由国资委综合考虑企业所处行业特点和功能定位,选择符合企业中长期发展战略、反映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指标予以确定,具体指标在责任书中确定。
人力资源管理系统(Human Resources Management System,HRMS):指组织或社会团体运用系统学理论方法,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方面面进行分析、规划、实施、调整,提高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使人力资源更有效的服务于组织或团体目标。一款好的人力资源管理软件,能够帮助企业在正确的时间里,选择到正确的人,安排到正确的职位上,发挥其正确的作用,从而实现企业正确的战略目标和最大化的经济效益。
公司:指一般依法设立的,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法人。
管理:指管理主体组织并利用其各个要素(人、财、物、信息和时空),借助管理手段,完成该组织目标的过程。
(1)管理主体是一个组织,这个组织可能是国家,可以是一个单位;也可能是一个正式组织或非正式组织。
(2)管理主体包含5个方面的要素:人(决策者、执行者、监督者)、财(资金)、物(土地、生产设备及工具、物料等)、信息(管理机制、技术与方法、及管理用的各种信息等)、时空(时点和持续时间、地理位置及空间范围)。
(3)管理的手段包括5个方面:强制(战争、政权、暴力、抢夺等)、交换(双方意愿交换)、惩罚(包括物质性的和非物质性;包括强制、法律、行政、经济等方式)、激励、沟通与说服。
(4)管理的过程包括6个环节:管理规则的确定(组织运行规则,如章程及制度等)、管理资源的配置(人员配置及职责划分与确定、设备及工具、空间等资源配置与分配)、目标的设立与分解(如:计划)、组织与实施、过程控制(检查、监督与协调)、效果评价、总结与处理(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