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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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局法治建设工作计划3篇
第一篇
为进一步推动审计法治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2014年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法治建设进程,坚持“依法审计,执审为民”,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依法行政,落实法治惠民措施,努力推进审计事业发展,为全市奋力开创现代化建设新局面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扎实的法治宣传教育和法治建设实践,进一步增强审计人员的法治素养,提高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审计机关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审计和服务社会的质量和水平。
三、主要内容
(一)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营造审计良好工作环境。
1.加强对审计人员的宣传教育。积极参加各级组织的法制宣传和法制培训活动,认真开展“六五”普法工作,为落实法治建设做好基础工作。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树立审计人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提高审计人员学法用法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增强审计人员依法审计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2.加强对被审计单位的法律宣传。结合今年开展的各项审计(调查)项目,将《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省审计条例》《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落实到审计实施过程中,通过宣传,一方面使被审计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财经法规,提高自身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另一方面要使被审计单位充分认识到审计工作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树立自觉遵守审计监督意识,积极配合审计工作。
3.加强对审计工作的宣传。积极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和我市举办的各类法律宣传活动,集中宣传审计基本制度,通过学习宣传促进各级政府加强对审计工作的领导,促进有关部门和单位积极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结合实际,积极运用报纸、网站、电视等宣传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对审计机关普法和审计工作及其成效进行宣传,以增进全社会对审计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
4.加强对审计法规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落实《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省部门和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暂行办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内容,并结合当前审计工作的中心认真学习财经法律法规,审计人员全年累计学法不少于40课时,全年个人学法体会文章不少于2篇。
5.认真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学法制度、专题法制讲座制度、法律培训和考试考核制度,使领导干部和审计人员的学法用法经常化、规范化。
(二)完善执法工作机制,切实推进依法行政工作。
1.建立健全全程执法控制体系。坚持以《国家审计准则》为依据,进一步规范和细化审计程序,狠抓关键环节,严格业务操作流程,健全风险防范体系,确保审计程序合法合规,严格执法责任追究、执法质量和效率考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审计人员依法行政行为,全面提升审计质量和审计执法水平。
2.完善各项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加强与纪检、检察、公安、财政、税务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审计移送处理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审计在构建防腐保廉体系中的作用,有效增强审计的预警功能;完善社保基金联网审计监督管理协作机制,加强与社保部门的协商配合,
促进社保基金规范运作和安全完整;加强与组织、编办等“三责联审”部门的协调与配合,规范审计内容,探索审计方法,努力形成审计合力;健全完善由纪检、组织部门牵头,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参与的审计整改联动机制,实现审计整改常态管理。
3.进一步推进审务公开,增加审计执法透明度。完善审计结果公告办法,探索开展经济责任审计结果公告,规范公告的程序、内容、形式,切实提高公告的质量,确保准确无误;加强和引导审计宣传,把审计监督和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效地结合起来,促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4.进一步完善审计质量控制体系,不断规范审计行为。认真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在继续夯实审计证据等基础性工作的前提下,要根据新规定制定修改审计业务规章制度,规范审计行为,完善执法责任,强化审计复核、审计业务会议、质量检查、审计听证、行政复议等制度的执行,加强审计全过程的质量控制,实行审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审计项目重点突出,事实清楚,定性准确,处理得当,程序规范。
5.完善审计项目复核和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复核与审理的职责、程序,强化审计项目质量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创新业务部门的现场复核与法规部门审理的工作方式,提高审计项目质量控制水平。
(三)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推动法治建设深入开展。
1.坚持“科学、民主、公开”的原则,不断完善决策机制,切实做到单位领导班子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健全有效,重大事项决策前要进行合法性论证,并集体讨论决定。
2.完善干部培养机制和选拔任用机制,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要求,推行干部竞争上岗、公开选拔制度、任前公示制度,切实做到干部任用的公开、公平、民主、科学。
3.建立管理公开机制,切实推进管理事务公开。明确公开程序,广泛采取简便多样的形式进行公开。重大人事决策、资产管理决策、内部考核制度等涉及全体审计人员切身利益的事项,应及时主动在机关内部公开。
4.以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目标,不断探索审计机关廉政建设的长效机制。严格贯彻落实审计机关“八不准”纪律和《审计机关审计人员职业道德准则》的规定,培养客观公正、廉洁奉公的职业道德;切实推行“一岗双责”廉政责任制,严格落实岗位廉政责任。
(四)切实加强审计监督,保障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1.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严格依法审计,在宪法和审计法规定的职权范围内独立开展审计监督,揭露和查处财经领域违法违规问题,促进被审计单位依法管理,自觉遵守财经秩序,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廉政建设。
2.认真对照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指标体系标准,分类逐项寻找审计切入点,积极跟进全市五个“十大工程”和85个重点项目审计,服务领导宏观决策。
3.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功能,切实增强审计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主动性,进一步突出民本审计,合理安排“民生项目”审计,加强对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资金的监督,保障党委、政府各项惠民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审计在保障和改善民生中的作用。
4.加强社保联网审计,通过对各类基金、民生资金的审计及调查,反映资金在筹集、管理、使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有针对性地提出完善社保体系、促进资金安全、规范基金管理的审计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快速、准确的参考依据和可靠信息,更好地发挥审计为民服务作用。
四、工作措施
(一)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调整法治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法治工作的重大事项,确保法治各项工作扎实有效地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