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造价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与施工合同价
建设工程造价与施工合同价一、引言建设工程造价和施工合同价是工程建设中至关重要的两个概念。
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完成一项建设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而施工合同价则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约定的工程总价或者单价。
这两个概念在工程建设中具有密切的联系,但又存在一定的区别。
本文将从定义、关系、风险负担等方面对建设工程造价与施工合同价进行分析和探讨。
二、建设工程造价与施工合同价的定义及关系1. 建设工程造价的定义及构成建设工程造价是指完成一项建设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施工措施费等;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等。
建设工程造价是工程建设投资的核心内容,是确定工程投资预算、筹集资金和控制工程投资的基础。
2. 施工合同价的定义及构成施工合同价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约定的工程总价或者单价。
施工合同价是承包人完成工程任务的报酬,也是发包人支付工程费用的依据。
施工合同价的构成主要包括工程量清单价、措施项目费、暂列金额、计日工等。
3. 建设工程造价与施工合同价的关系建设工程造价和施工合同价在工程建设中具有密切的联系。
施工合同价是建设工程造价的一部分,是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约定的一种合同价格。
建设工程造价是确定施工合同价的基础,施工合同价则是实现建设工程造价控制的重要手段。
在实际操作中,施工合同价通常采用清单计价方式,以工程量清单价为基准,结合措施项目费、暂列金额、计日工等确定。
三、建设工程造价与施工合同价的风险负担1. 总价合同的风险负担总价合同是指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在约定的范围内不做调整,承包人承担价和量的风险。
在总价合同中,除重大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更外,承包人需要承担价和量的风险。
只有在出现设计变更或符合合同约定的调价条件时,合同价款才予以调整。
总价合同的风险负担较大,对承包人的项目管理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有较高的要求。
工程造价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开发等领域日益繁荣,工程造价作为项目成本控制的关键环节,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工程造价纠纷频发,给当事人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本案例以某房地产开发项目为例,探讨工程造价法律问题。
二、案情简介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开发商”)于2010年与某施工单位(以下简称“施工单位”)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施工单位承建一座住宅小区。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2亿元,工期为两年。
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工程造价的计算方式、变更条款、付款方式等内容。
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设计变更、材料价格上涨等因素,导致实际工程造价与合同约定存在较大差异。
双方就工程造价问题多次协商未果,最终诉至法院。
三、争议焦点1. 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是否合理?2. 材料价格上涨是否应由双方承担?3. 造价纠纷的处理方式及责任划分。
四、案例分析(一)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是否合理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
”在本案中,设计变更是由于开发商的设计团队在设计过程中对部分细节进行了调整,导致施工单位实际施工内容与原设计存在差异。
根据上述规定,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造价增加应由开发商承担。
(二)材料价格上涨是否应由双方承担《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因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工程造价增加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未约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在本案中,合同中未对材料价格上涨的处理方式进行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按照变更后的内容履行。
”因此,双方应就材料价格上涨问题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依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造价纠纷的处理方式及责任划分1. 协商解决:双方应本着诚信原则,充分沟通,协商解决造价纠纷。
协商过程中,可参考以下因素:- 设计变更、材料价格上涨等实际情况;- 合同约定;- 相关法律法规。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工程造价的关系分析
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工程造价的关系分析摘要:施工技术的优劣直接影响建设费用、进度、质量,决定项目建成后的使用价值和经济效果。
施工技术与施工组织设计密切相关。
对各种施工组织方案进行技术上、经济上的对比分析,从中选出最合理利用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的施工方案,从而提高工程施工质量,降低工程造价。
关键词:建筑;工程造价;成本;施工技术;影响1建筑工程施工技术、工程造价的定义与分析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包含图纸审核、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与实施、技术交底等等内容。
图纸审核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一起合作完成,同时还是一个设计图纸的交底,最后就图纸上的问题各方面形成的“图纸会审纪要”,是核实工程造价的依据。
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与实施是一个复杂的过程,将图纸上的构造物全部搬到地面上来需要足够强的技术能力,而施工组织设计就是为达到此目的而创建的。
还包括对施工人员的培训与管理,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及保养方法,对施工现场道路、场地、地下管线及障碍物、水、电、通讯等施工条件进行勘察了解,及时掌握现场情况。
工程造价是指工程所花费用的总和,包括前期的与其指出和工程竣工后结算的总费用。
工程造价的控制就是对施工各个阶段的控制。
①施工准备阶段。
合理分配项目部各职能部门和个人的成本管理职能,强化其成本控制目标。
②施工实施阶段。
通过对合同的深入研究,做到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依照合同但不依赖合同,增强施工管理与成本控制的一致性,做好过程管理。
③施工结算阶段。
全面收集、整理项目结算资料,及时向投资方跟进办理变更签证结算手续,分析成本失控的原因和经验教训,对以后的类似项目的成本管理有一个指导作用。
严格规范施工各阶段的工程造价,目的在于满足工程建设的需要,保证建筑工程的各项指标满足要求。
2.分析建筑工程施工技术与施工成本的影响1)建筑工程的施工技术与工程造价是相互协调的,两者共存于整个建筑工程的始末。
建筑工程的建设行为,受控于工程的目标成本,而目标成本的确定与工程造价的核算息息相关。
合同价和工程总造价
合同价和工程总造价一、合同价合同价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所应得到的款项总额。
合同价通常包括直接费用(如材料费、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和间接费用(如管理费、利润等)。
范本内容:1. 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价款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乙方的报价,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
2. 支付方式:合同价款的支付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
具体支付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3. 价格调整: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或市场显著波动,合同价款可按双方协议调整。
4. 违约责任: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或收取合同价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工程总造价工程总造价是指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合同价、变更增减费用、索赔费用等。
工程总造价是评估项目成本控制和投资回报的重要依据。
范本内容:1. 总造价的构成:工程总造价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税金等所有相关费用。
2. 预算控制:甲乙双方应根据批准的工程预算进行严格的成本控制,确保工程总造价不超过预算。
3. 变更管理:工程变更可能导致总造价的变动,任何变更都需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调整。
4. 结算审核:工程竣工后,应由双方共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工程结算审核,以确定最终的总造价。
三、合同价与工程总造价的关系合同价是工程总造价的基础,但两者并不等同。
工程总造价包含了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额外费用,而合同价则是双方最初商定的固定金额。
在实际工程管理中,控制好合同价与工程总造价的关系,对于保障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至关重要。
四、结语通过上述范本内容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到,合同价和工程总造价的管理是一个系统的过程,涉及到合同的签订、执行、变更和结算等多个环节。
在实践中,双方应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确保工程的顺利完成和双方的合法权益。
建设工程合同及计价
建设工程合同及计价一、引言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程任务,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及计价是工程建设过程中至关重要的环节,关系到双方的权益和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本文将从建设工程合同及计价的概念、分类、要素、程序和风险等方面进行阐述。
二、建设工程合同及计价的概念1. 建设工程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程任务,发包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采购等多种形式。
2. 建设工程计价:是指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规模、难度、工期等因素,通过科学、合理的方法,计算出工程项目的总造价和各分部分项工程的价格。
三、建设工程合同及计价的分类1. 按工程内容分类:可分为工程勘察合同、设计合同、施工合同、设备采购合同等。
2. 按计价方式分类:可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变动单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等。
四、建设工程合同及计价的要素1. 工程量:是指工程项目的总体工作量,是计价的基础。
2. 工程单价:是指完成单位工程量所需支付的价格。
3. 工程总价:是指完成整个工程项目所需支付的总价格。
4. 合同价款: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项目的价款,包括预付款、进度款、结算款等。
5. 合同工期:是指双方约定的完成工程项目的期限。
6. 质量标准:是指工程项目的质量要求,包括质量等级、质量指标等。
五、建设工程合同及计价的程序1. 招标准备:发包人根据工程建设需求,编制招标文件,包括工程量清单、技术规格、合同条款等。
2. 投标报价:承包人根据招标文件,编制投标书,包括报价表、施工组织设计等。
3. 评标定标:发包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书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人。
4. 签订合同:双方签订建设工程合同,明确合同条款、价款、工期等。
5. 履行合同: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项目;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
6. 竣工验收:工程项目完成后,进行竣工验收。
7. 结算: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进行工程价款的结算。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第一章:建设项目投资估算与财务评价知识点:1、投资估算(1)设备费①生产能力(指数法)②进口设备出库价格包括国内运输费(2)建安费(指数估算,物价调整,加权)(3)其他(4)基本预备(5)价差预备静态投资(6)建设期利息2、投资现金流量表(填表)P153、资本金现金流量(列示计算)P13:【案例四】P15:表1-9P17:【案例五】P21:表1-13P22:表1-14中的序号1 2 3 4 5 6P24:表1-15中的3净现金流量P36:【案例八】中的问题1第二章:工程设计、施工方案技术经济分析P42:1.设计方案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2施工方案评价指标与评价方法P44:【案例二】重点看(有时间最好参考下2011 2012年的该章节考的真题)P46:表2-5P66:【案例十】重点看P81:【案例十五】重点看第三章:工程计量与计价P94:表3-5分部分项工程量计算表:序号1 2 3 4 5 掌握计算P132:表3-42 分部分项工程计算表P133:表3-43:人工挖基础土方综合单价分析表P136:表3-48 和表3-49P137:表3-50和表3-51第四章建设工程招标投标1、问答题:(计价书上面)1)招标文件内容(计价书上)2)投标文件内容3)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计价书181页)4)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2、分析题:招投标方面的一个案例:比如题目中给出几个事件,问题对该事件进行分析。
问题和答案如下:1)上述做法是否妥当?“XX做法”妥当。
根据《招投标实施条例》相关的法规文件。
理由:风险范围,风险内容不能作为决定性因素。
2)开标,评标事件如何处理?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的如下条款:招标:16 17 21 22 26 27 32投标:35 37 38 40开标:48 51 52 54 55 57 584、P153:【案例七】重点看第五章: 工程合同价款管理知识点:一、(1)合同规定(2)网络图二、索赔程序三、索赔事件四、1网络图 2 工期计算1)双代号,总工期关键线路和时差2)时标网路画前锋线根据现在预测总工期原合同工期计划工期新合同工期实际工期五、工期延误主要原因:1)施工方:2)业主:计划变更1新增工程费用2改图加实箭线3机械加虚箭线3)客观:六:P194:【案例七】重点看。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工程造价案例分析2004.06.23一、工程价款的结算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的规定,甲乙双方应当在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向乙方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数额,在开工后按约定的时间和比例逐次扣回。
1.预付备料款的计算。
在案例分析中,预付款的计算比较简单,一般是给出一个比例(指预付款占合同价款的比例),按照这个比例,再根据合同价款情况,就可以求出预付款的数额。
另外还有一点要注意,就是对于只包定额工日不包材料的工程项目,甲方可以不预付备料款。
2.预付备料款的扣回。
预付款的扣回,根据案例分析背景材料的不同,方式不同。
主要方式是:按主材比重计算预付款,并可采用从尚未施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及构件的价值相当于备料款数额时起扣,在每次结算的工程价款中,按材料比重扣抵工程价款,竣工前全部扣清。
注意在此种情况下,需要计算起扣点,因此要记忆起扣点的计算公式。
备料款起扣点=工程价款总额—预付备料款限额/主要材料所占比重。
3.中间结算。
又称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是指施工企业在施工过程中,按逐月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各项费用,向建设单位办理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中间结算的具体步骤如下。
(1)根据每月所完成的工程量依照合同计算工程款。
(2)计算累计工程款。
若累计工程款没有超过起扣点,则根据当月工程量计算出的工程款即为该月应支付的工程款;若累计工程款已超过起扣点,则应支付工程款的计算公式分别为累计工程款超过起扣点的当月应支付工程款=当月完成工作量-(截止当月累计工程款-起扣点)*主要材料所占比重累计工程款超过起扣点的以后各月应支付的工程款=当月完成的工作量*(1-主要材料所占比重)中间结算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即工程量的确认和合同收入的组成。
(1)、工程量的确认。
有两个内容要注意:一个是有关时间的规定;另一个是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2)、合同收入的组成。
要清楚合同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既包括在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又包括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构成的收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和结算的影响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和结算的影响分析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建设工程在实际承建阶段的重要文件之一,它规定了工程的建设
内容、成果要求、施工进度、安全保障、质量评价标准、价格、支付方式等重要细节,对
于建设工程的造价和结算具有重要的影响。
首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价格和支付方式上。
合同中规
定的单价、总价和计价单位等价格条款直接影响着工程的总造价,合同的支付方式也会影
响工程造价,如合同采用劳务分包方式支付,那么工程的总造价可能会得到一定的优惠。
其次,施工合同对工程结算有着直接的影响。
合同中规定的施工进度、工序验收标准、竣工验收标准等,都会影响着工程结算的进程。
工程进度的落后、工序质量的不合格、施
工方的违约行为等,都会对工程结算造成影响。
再次,施工合同对工程结算方式的规定也会影响工程结算。
工程款的支付方式规定了
施工方能否及时收到相应的资金,这直接影响着施工方的经营效益,合同款的付款凭证、
发票等也会直接影响结算的进程,如果这些凭证落入了非法渠道,将会对施工方的结算造
成严重的影响。
最后,施工合同对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也有着重要的影响。
合同中规定的质量、安全
标准将成为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约束,合同的违约责任与保险条款等也将直接关系到施
工方的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对工程结算造成潜在的影响。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对工程造价和结算具有重要的影响。
建设单位和施工方
在签订合同前应认真地考虑合同条款的细节,充分评估因合同条款所带来的各种影响,以
提升合同履约质量和工程质量,为建设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造价
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造价在撰写建设工程合同关于工程造价的部分时,需要详细规定工程项目的预算、结算方式、变更处理以及支付条款等关键信息。
以下是一份标准的建设工程合同工程造价范本内容:一、工程造价预算甲方(建设方)与乙方(承建方)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工程的预算总造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
该预算包括了所有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及税金等。
二、价格调整机制如遇国家政策性调价或市场价格波动影响工程成本,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调整合同价格。
任何价格调整均需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补充协议。
三、工程款支付1. 预付款:甲方应在合同签订后___天内支付合同总价的___%作为预付款给乙方。
2. 进度款:余下的款项将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月支付,具体支付比例由双方另行商定。
3. 竣工款:工程完工并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应于___天内支付剩余的___%。
四、工程变更与结算1. 若因设计变更或其他原因导致实际工程量增减,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并由双方确认变更后的工程造价。
2. 最终结算时,乙方须提交完整的竣工结算资料,甲方在收到资料后___天内完成审核,并在确认无误后___天内支付剩余款项。
五、违约责任若甲方延迟支付工程款,应按未付款项的日千分之___支付违约金;若乙方延误工期或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应按合同总价的日千分之___支付违约金。
六、其他事项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对于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范本仅供参考,具体合同内容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具体需求进行详细制定。
在签订合同之前,建议由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审核,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第08章 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案例分析
经工程师认定的承包商在各月计划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价款及由业主直供的材料、
设备的价值如下表所示,表中未计入由于工程变更等原因造成的工程款的增减数额。
表 8-18 工程各月产值表
月份
3 4 5 6 7 8 9 10 11
计划完成工程量价款(万元) 60 80 100 70 90 30 100 70
实际完成工程量价款(万元) 30 70 90 85 80 28 90 85 42
第 8 章 建设项目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
【案例一】
背景:
某施工单位承包了一工程项目。按照合同规定,工程施工从 2005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05
年 12 月 20 日止。在施工合同中,甲乙双方约定:该工程的工程造价为 660 万元人民币,
工期五个月,主要材料与构件费占工程造价比重的 60%,预付备料款为工程造价的 20%,
11 月底办理竣工结算时甲方应支付的结算款为多少?该工程结算造价为多少? 7.保修期间屋面漏水发生的 15000 元修理费如何处理? 分析要点: 本案例涉及第八章施工阶段工程造价管理的有关知识,主要知识点为: 1.预付工程款的概念、计算与起扣; 2.工程价款的结算方法、竣工结算的原则与方法; 3.工程量计量的原则; 4.工程变更价款的处理原则; 5.工程索赔的处理原则。 参考答案 问题 1: 对于乙方在垫层施工中扩大部分的工程量,造价工程师应不予以计量。因为该部分
的工程量超过了施工图纸的要求,也就是超过了施工合同约定的范围,不属于造价工程 师计量的范围。
在工程施工中,监理工程师与造价工程师均是受雇于业主,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他 们只能按照他们与业主所签合同的内容行使职权,无权处理合同以外的工程内容。对于 “乙方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取得在场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情况下,将垫层范围比施工图 纸规定各向外扩大了 10 ㎝”这一事实,监理工程师认可的是承包商的保证施工质量的技 术措施,在业主没有批准追加相应费用的情况下,技术措施费用应由承包商自己承担。
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造价控制要点分析
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造价控制要点分析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造价控制要点分析造价控制、工期控制、质量控制等是互为关联的,要抓好造价控制,必须抓好项目的质量和进度。
项目造价控制是集经济、技术与管理为一体的综合学科,只有做到各方综合平衡,才能取得成效。
那么,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项目建设各阶段造价控制要点分析,欢迎大家阅读借鉴。
1、设计阶段的造价控制设计阶段是建设项目造价控制的关键与重点。
尽管设计费在建设工程费用中所占比例不大,一般只占建安造价的1.5%~2%,但对工程造价的影响可达75%以上。
合理科学的设计可降低工程造价10%以上。
但在工程设计中,不少设计人员重技术、轻经济,任意提高安全系数或设计标准,而对经济上的合理性考虑得较少,从而影响了项目造价的有效控制。
例如,某商场空调系统冬季室内设计温度18 ℃即可满足舒适度要求,设计却按25 ℃考虑,既造成了浪费,又不适应人体生理要求。
这种设计不合理,造成了一定浪费,显然是对工程的各种经济指标不够重视。
因此,设计阶段对项目造价的影响是极其重要的。
1.1 推行设计招标和择优选择设计单位积极推行建筑方案与经济方案相结合的设计招标方法,采用多家设计单位竞投,组织有关专家综合评比,这样既可优选出好的设计单位,又可促进设计方在项目整体布局、建筑造型、使用功能上开拓创新,在降低工程造价上下功夫。
1.2 运用价值工程优化设计方案在设计阶段实施价值工程,可以发挥集体智慧,群策群力,得到最佳设计方案,可以使建筑产品功能更为合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降低工程建设项目全寿命周期费用。
在设计阶段应用价值工程控制工程造价,应以对控制造价影响较大的项目作为价值工程的研究对象,做出功能分析和功能评价,根据限额设计的要求,研究研究对象的目标成本,并以功能评价系数为基础,将目标成本分摊到各项功能上,与各项功能的现实成本进行对比,研究成本改进期望值。
根据价值分析结果及目标成本分配结果的要求,提出各种方案,并用加权评分法选出最优方案,使设计方案更为合理。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工程合同价款管理(一)-2_真题-无答案
建设工程造价案例分析-工程合同价款管理(一)-2(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某项目分为三个单项工程,经有关部门批准采取分别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了三个中标人,并已签订合同。
合同签订与执行过程中有如下情况:1.A工程在施工图设计没有完成前,业主通过招标选择了一家总承包单位承包该工程的施工任务。
由于设计工作尚未完成,承包范围内待定实施的工程性质虽明确,但工程量还难以确定,双方商定拟采用总价合同形式签订施工合同,以减少双方的风险。
合同条款中规定:(1)乙方按业主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乙方不应承担因此引起的工期延误和费用增加的责任。
(2)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主要管网线路资料,供乙方参考使用。
(3)乙方不能将工程转包,但允许分包,也允许分包单位将分包的工程再次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
2.B工程合同额为9000万元,总工期为30个月,工程分两期进行验收,第一期为18个月,第二期为12个月。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了以下情况:(1)工程开工后,从第三个月开始连续四个月未支付应付给承包商的工程进度款。
为此,承包商向业主发出要求付款通知,并提出对拖延支付的工程进度款应计入利息的要求,其数额从工程师计量签字后第11天起计息。
业主方以该四个月未支付的工程款作为偿还预付款而予以抵消为理由,拒绝支付。
为此,承包商以业主违反合同中关于预付款扣回的规定,以及拖欠工程款导致无法继续施工为由而停止施工,并要求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2)工程进行到第10个月时,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出通知,指令压缩国家基建投资,要求某些建设项目暂停施工,该综合娱乐城项目属于指令停工下马项目。
因此,业主向承包商提出暂时中止执行合同实施的通知。
为此,承包商要求业主承担单方面终止合同给承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责任。
(3)复工后在工程后期,工地遭遇当地百年以来最大的台风,工程被迫暂停施工,部分已完工程受损,现场场地遭到破坏,最终使工期拖延了两个月。
工程合同审价与造价
工程合同审价与造价前言部分在前言部分,需要明确合同的甲乙双方信息,包括全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等基本信息,并简要描述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如工程名称、地点、规模以及合同签订的目的。
部分一、合同金额与支付方式在这一部分,详细列出工程的总造价,包括直接费用、间接费用、利润、税金等所有构成要素,并明确各阶段的支付比例和时间节点。
同时,应当规定付款的方式和条件,如银行转账、支票支付等,以及逾期支付的利息和罚金条款。
二、工程造价的调整机制考虑到工程建设周期内可能出现的材料价格波动、设计变更等因素,合同中应设定合理的造价调整机制。
这包括材料价格调整的基准日期、调价公式、调价程序等,确保双方在面对市场变化时能够及时作出反应。
三、工程量清单与计价依据详细列出工程量清单,包括各个分项工程的数量、单价和总价。
同时,明确计价依据,如采用的国家或地方的定额标准、行业指导价等,确保计价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四、质量保证与验收标准规定工程质量的标准和验收程序,包括质量检验的方法、时间、地点及验收不合格的处理办法。
还应明确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保障工程交付后的质量跟踪。
五、工期与延期责任确定工程的开工日期、竣工日期以及关键节点的完成时间。
对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应明确延期的责任承担和赔偿方式。
六、变更与索赔管理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遇到设计变更、施工条件变化等情况,合同中应规定变更的审批流程、实施步骤以及由此产生的费用处理方式。
同时,对于可能的索赔情况,也应明确索赔的条件、程序和限制。
七、争议解决方式尽管合同双方希望通过友好协商解决问题,但仍需预设争议解决的机制,包括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以及适用的法律和管辖的法院。
结尾部分在结尾部分,双方应对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同时,注明合同生效的条件,如预付款到账、相关许可证的取得等。
注意事项1. 合同的条款应当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的表述,以减少解释上的歧义。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造价分析(2024版)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造价分析(2024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鉴于:1. 业主为建设工程项目的业主,拥有该项目的所有权和决策权;2. 承包商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和能力,愿意承担该项目的施工任务;3. 双方同意按照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签订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1.2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1.3 工程规模:____________________1.4 工程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1.5 工程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1.6 工程工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合同价格2.1 本工程的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1)施工图纸及施工方案所列明的工程内容;(2)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材料、设备、人工、机械等费用;(3)施工过程中的措施费用;(4)合同约定的其他费用。
第三条工程变更3.1 如果在施工过程中,业主提出变更工程内容、规模、质量标准等要求,导致合同价格和工期发生变化的,双方应协商确定变更后的合同价格和工期。
3.2 工程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第四条工程进度款支付4.1 本合同采用按工程进度付款的方式。
具体付款比例和付款时间如下:(1)工程进度达到______%时,支付合同价的______%;(2)工程进度达到______%时,支付合同价的______%;(3)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的______%。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造价
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造价一、前言为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建筑行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示范文本。
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各类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等工程。
二、合同造价构成1. 工程总价:本合同工程总价包括工程量清单内各项工程费用的总和,以及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费用。
工程总价以元为单位,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2. 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是合同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工程项目、工程量、工程单价等内容。
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项目应按照国家或地方发布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计算。
3. 工程单价:工程单价包括工料单价和综合单价。
工料单价是指完成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费用;综合单价是指完成单位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管理费、利润等费用的总和。
4. 合同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调整包括工程量调整、工程变更、物价上涨、政策调整等因素。
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法进行价格调整。
5. 合同价款支付:合同价款支付分为预付款、进度款和竣工结算款。
预付款在合同签订后支付,进度款按照工程进度和工程量清单的完成情况支付,竣工结算款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
三、合同造价管理1. 合同双方应按照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合同造价管理。
合同价格一经确定,除非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否则不得随意调整。
2. 合同双方应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合同造价管理,确保工程投资控制目标的实现。
3. 合同双方应加强对工程造价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4. 合同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应密切关注建筑市场行情变化,及时调整合同价格,确保合同价款的合理性。
四、合同违约责任1. 合同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导致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目标不能实现,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施工合同工程造价
施工合同工程造价我们需要明确什么是施工合同工程造价。
简而言之,它指的是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用于完成建设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这包括直接费用(如材料费、人工费和机械使用费)和间接费用(如管理费、利润以及风险费用等)。
我们来看一个施工合同工程造价范本的框架结构:1. 引言部分这部分通常包含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工程概况以及签约的目的和依据。
2. 工程造价的计算基础在此部分,需要详细列出工程量清单、单价表及计价方法,这是计算总造价的基础。
3. 直接费用- 材料费:应详细列出主要材料的名称、规格、单位和预算价格;- 人工费:根据不同工种列出劳动力需求和相应的工资标准;- 机械使用费:包括机械租赁或折旧费用,以及操作和维护成本。
4. 间接费用- 管理费:涵盖项目管理人员的薪资、办公费用等;- 利润:按照一定百分比计入总造价;- 风险费用:考虑到不可预见的风险,设置一定比例的费用作为备用。
5. 税金根据国家相关税法规定,计算应缴纳的税费。
6. 合同价格的确定与调整明确合同总价及在特定情况下的价格调整机制。
7. 结算方式与支付条款规定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方式及违约责任。
8. 附加条款根据实际需要,可能包括变更订单处理、索赔程序等其他相关事项。
9. 签字盖章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以证明合同的法律效力。
通过上述结构,我们可以得出一个清晰、全面的施工合同工程造价范本。
当然,每个具体项目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根据具体情况对范本进行适当的调整和补充。
值得注意的是,在制定工程造价时,必须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价格的真实性和合理性。
同时,所有费用项应当透明化,便于双方监督和审计。
建议在签订合同之前,由专业的造价工程师或咨询机构审核确认,以确保合同中的造价条款无误且符合行业标准。
这样不仅能够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还能为工程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的财务基础。
施工合同总造价
施工合同总造价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施工合同总造价是建筑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一个指标,它直接关系到工程的顺利完成和双方的利益。
在签订施工合同时,明确总造价对于双方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施工合同总造价的概念、组成、影响因素、确定方法和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施工合同总造价的概念施工合同总造价是指在建筑工程项目中,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程所需的全部费用。
它包括工程直接费用和工程间接费用两部分。
工程直接费用是指与工程实体直接相关的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等;工程间接费用是指为工程提供支持和服务而产生的费用,如项目管理费、质量检测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等。
二、施工合同总造价的组成1. 工程直接费用(1)人工费:指完成工程所需的劳动力费用,包括工资、加班费、保险费等。
(2)材料费:指完成工程所需的材料费用,包括主材费、辅材费、调料费等。
(3)设备费:指完成工程所需的设备使用费用,包括租赁费、购置费、维修费等。
(4)施工机具使用费:指完成工程所需的施工机具使用费用,包括租赁费、购置费、维修费等。
2. 工程间接费用(1)项目管理费:指为工程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所需的费用,包括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差旅费等。
(2)质量检测费:指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所需的费用,包括材料检测费、工序检测费等。
(3)安全文明施工费:指为保证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所需的费用,包括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费等。
(4)其他费用:指完成工程所需的其他费用,如临时设施费、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等。
三、施工合同总造价的影响因素1.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越大,需要的劳动力、材料、设备等资源越多,从而导致总造价增加。
2. 工程难度:工程难度越高,需要的技术水平、施工措施等越高,从而导致总造价增加。
3. 工程周期:工程周期越长,人力、物力等资源的占用时间越长,从而导致总造价增加。
4. 材料价格:材料价格的波动会直接影响工程造价,价格上涨会导致总造价增加。
施工合同中的造价
施工合同中的造价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项目的性质、规模、施工难度、材料价格、劳动力成本、设备使用费用等因素,对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进行预算、控制和结算的过程。
施工合同中的造价管理是施工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证工程项目顺利进行、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质量的关键环节。
一、造价预算造价预算是指在工程项目开始前,根据工程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结合工程所在地的市场行情,对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进行预测和估算的过程。
造价预算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两部分。
直接费用包括人工费、材料费、设备使用费、施工措施费等,间接费用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等。
在进行造价预算时,要充分考虑工程项目的各种因素,如工程规模、施工难度、工期要求、材料价格波动、劳动力成本变化等,确保预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同时,要结合施工单位的资质、经验、技术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以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造价控制造价控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对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进行实时监控和管理,确保工程项目的投资控制在预算范围内。
造价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人工费控制:合理制定人工用量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用工需求,合理安排施工人员,避免窝工和人工费浪费。
2. 材料费控制:合理制定材料用量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材料需求,合理安排材料采购和运输,确保材料供应及时、价格合理。
3. 设备使用费控制:合理制定设备使用计划,根据工程进度和设备需求,合理安排设备租赁或购买,确保设备使用效率和成本控制。
4. 施工措施费控制:合理制定施工措施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要求,优化施工措施,降低施工措施费用。
5. 企业管理费和规费控制:合理制定企业管理费和规费预算,通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业管理费和规费支出。
6. 利润控制:合理确定利润预算,通过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工期等手段,实现利润目标。
三、造价结算造价结算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后,根据实际施工情况,对工程项目的总投资进行最终的核算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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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造价分析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造价分析一、通常情况下工程造价的确定工程造价确定的标准,我国有关法律和政策有个不断发展的过程。
1997年11月我国《建筑法》第18条规定:“公开招标发包的,其造价的约定,须遵守招标投标法律的规定”。
而1998年8月我国《招标投标法》3条规定,以招标投标方式承包的,中标金额即为合同价款。
1999年3月我国《合同法》未再对此作出规定。
实践中,工程项目不同,承包方式不同,也会使工程造价的确定标准出现差异,除中标金额外。
适用的标准还有:1.施工图预算或工程概算加签证;2.施工图预算加系数包干;3.工程概算包干;4.建筑平方米造价包干:5.执行国家工程定额等。
这些标准都可以由当事人选择适用。
不管是依何种标准确定,合同订立后,如果合同有效,就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按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处理。
实践当中,经常遇到施工单位为了揽到工程,故意压低工程造价,待工程开始后未完成竣工时,又以建设工程定额调整或主要建筑材料价格上涨为由,请求建设单位给付调价款,否则就不再继续施工其至提起诉讼。
诉争引起后,有的法院竟然保护施工单位的请求,责令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给付调价款。
这样做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因为当事人的约定就是法律,非法定和约定的情况不能予以调整。
建设工程定额不是国家对建设工程定额的强行性规定,其调整也不属法定的可以调整工程造价的法定情况,所以,不能据此调整工程造价。
否则实质上就是保护了施工单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当然,也有的施工单位为了取得工程承包权,而主动要求降低工程造价,合同签订后又能依约履行合同。
因各施工单位的劳动程度不同,导致生产能力的差别,此类应认定为正当的竞争。
还应注意的是,有些合同约定了提前或逾期竣工的奖惩条款,有的数额还很高。
对此应本着尊重当事人意思表示的原则认定有效。
二、设计变更时工程造价的确定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经常发生设计变更。
1983年8月《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第10条曾经规定:属于包干范围以外的设计变更,可对合同工程价款进行调整。
我国《合同法》对此则没有作出专门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标的即工程的设计变更主要有:超过原设计标准和规模,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更改有关工程的性质、数量、规格;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改变有关上程的施工时间和顺序;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发生设计变更时,可以按下列办法调整工程造价: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此作为参照确定变更价格,变更合同造价;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总监理工程师或发包人指定的履行合同的代表确认后执行。
承包人没有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的。
视为此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发包方收到承包方变更工程价款报告后规定确认时间内不确认的,视为已确认。
4.发包方不同意承包方提出的变更价款的,按双方确定的争议的约定处理。
施工中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三、逾期交工时工程造价的确定建设工程工期和逾期交工的处罚也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重要内容,绝大多数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也都涉及到逾期交工的问题。
我国《合同法》第278、281、283、284条规定:“隐蔽工程在隐蔽以前应当通知发包人检查。
发包人没有及时检查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
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
可见,逾期交工原因多种多样,这时工程造价的确定就必须分清逾期交工的原因,才能准确确定各方的责任。
施工过程中,有时是遇到停水、停电或存在施工单位无法排除而又影响施工的客观原因;有时是在施工过程中增加项目,设计变更或建设单位资金不足,而影响施工进度。
遇到上述情况,应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由双方商定;协商不成的委托定额站或建设银行根据有关部门颁布的工期定额标准审定应顺延的工程期限,合理顺延工期。
这类情况合理顺延后,施工单位仍不能按期交工的,应依约处罚,提前交工的,应依约定或依规定奖惩。
四、有效合同中半拉子工程造价的确定有效合同中途发生纠纷,由于一方违约而致合同不可能再履行,这时就涉及对半拉子工程进行中间盘算的问题。
合同既然有效,计算时就必须按照合同所规定的价款进行计算,但是,有的合同是采取“死砣子”包干,有的缺乏准确的预算,此种情况下,既要让决算人员便于计算,又要让计算出的总价款符合合同规定,就需要解决计算上的技术问题。
有的经过摸索,用如下方法解决:计算的直接目的,求得已完工程的造价占全部工程总造价的百分比。
计算的步骤:1.不管熟悉何种定额、何种决算方式的计算人员均可使用某种假定定额计算出已完工程“造价”未无工程的“造价”;2.用上述方法所得两部分“造价”相加,即为按同一种定额所得该工程的总“造价”:3.用上述已完工程“造价”除以总造价,即得已完工程造价占全部工程造价的百分比。
计算的最后目的,用上述百分比乘以合同规定的造价,即得出已完工程实际价。
而不违背所规定的价款。
需要说明的是建设工程合同履行中途发生纠纷,法院受理后,由于调查取证,委托鉴定,清算、复核等工作,往往停工数月,扩大损失,而且也不符合基本建设缩短工期提高效益的原则。
由于双方发生纠纷,原承包方又不可能按规定施工完毕,因此,应当裁定原承包人退场,即责令双方对现场进行清点,对已完工工程留下勘验记载。
由发包方另请承包人施工,先行恢复生产,然后再来处理发包人同原承包人之间的纠纷。
五、无效合同中工程造价的确定对无效合同的处理要严格分清责任。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工程造价的约定,就不能作为双方结算的根据。
但是,承包方确实付出了劳动,花费了费用,其劳动理应取得酬金,其支出理应得到补偿。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依据什么标准计算补偿数额呢?实践中较为普遍的做法是以国家建设工程定额为标准确定工程造价。
我们认为,对此不能完全按照国家关于建筑工程定额标准确定,那样对发包方是不公平的,特别是在工程经过招投标承揽的情况。
对此,应该参照工程定额及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工程造价的约定合理确定。
承包方明知发包方无权发包或非法转包、分包仍与其签订承包合同的,施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向挂户、应名、无证单位发包工程或向越级、超越范围施工的单位发包工程,除发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责任外,就工程造价的核定应委托法定部门核定。
对越级施工的单位,应按施工单位的实际资质等级取费,其他费用应按国家规定计取;对超范围、挂户、应名、无证施工的,应按地方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规定计取工程款。
具体而言,建设工程的`直接费用,如构件费、机械设备使用费、人工费等,不论合同是否有效,不论当事人对合同无效是否有过错,其价值并未改变,而是从一种形态转化为另一种形态,全部转移到新的建设工程项目中,所以一般应由发包方承担。
对于间接费,如施工管理费、临时设施费、劳保基金等,是承包方为完成合同规定工程项目而应支出的其他费用,它并不直接转移到新的工程项目中,因此,应当根据双方的过错来确定其承担。
承包方有过错的,则承包方无权收取,双方均有过错的,由根据过错大小分担。
六、工程造价确定的方式工程造价确定的方式主要有四种,一是由当事人约定。
就是由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当事人约定时,有国家规定的按国家规定确定,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约定标准。
1997年11月我国《建筑法》第18条规定:“建筑工程造价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发包单位和承包单位在合同中约定”。
当事人双方约定,是工程造价确定的主要方式。
二是招标投标确定,招标投标有利于提高建筑企业的管理水平。
有助于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有利于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
根据我国《招标投标法》第3条等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的工程建设,必须进行招标:1.关系社会公其利益、公众安全的基础设施项目,包括能源、交通运输、邮电通讯、水利、城市设施、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2.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公用事业项目,包括市政工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社会福利、商品住宅等项目;3.使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包括使用各级财政预算资金、纳入财政管理的各种政府性专项建设基金、国有企事业单位自有资金等项目;4.国家融资项目,包括使用国家发行债券所筹资金、国家对外借款或者担保所筹资金、国家政策性贷款、国家授权投资主体融资、国家特许的融资等项目;5.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资金的项目。
包括使用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国际组织贷款、外国政府及其机构贷款、国际组织或外国政府援助资金等项目。
具体范围和规模标准应当由国务院批准或制订。
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部门的限制,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但在实践中,一些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却违反规定,不经过招投标而直接承发包,或者虽然经过招投标但合同未按标书内容就工程造价作出明确约定,使招投标流于形式。
三是协商确定。
就是由纠纷双方商定或由纠纷双方委托有关部门鉴定。
四是由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确定。
以上两种方式都经常涉及鉴定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72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对专门性问题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交由法定鉴定部门鉴定,没有法定鉴定部门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部门鉴定。
对工程造价的核定,根据有关建筑管理法规,应委托建设银行或建筑工程定额管理站进行。
现在有的地区对工程造价的核定,委托设计院等法定鉴定部门以外的部门进行,这种委托不符合要求,从而也影响证据的使用,所以委托鉴定,应当委托法定的鉴定部门。
另外鉴定时人民法院应当积极组织配合鉴定部门工作,因为法院是案件审判的组织者和指挥者,鉴定部门是协助法院工作的,鉴定能否按照法院的要求进行,直接涉及每个鉴定结论的准确和实用性,不能把委托书交给鉴定部门后。
坐等结论,这样往往达不到预期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