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验收分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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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验收分步要点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是建筑工程质量的基础,所有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在验收前应由项目部先填好“检验批和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记录”,并由项目专业质检员和专业技术负责人分别在检验批和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中相关栏目签字,然后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验收评定工作。
2、分部(子分部)工程在项目自检基础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和项目技术、质量负责人及有关人员进行验收,地基基础及结构分部须请质检站参加验收。
3、项目经理每半月组织一次施工班组之间的质量互检,并进行质量讲评。
4、分公司技术质量部对每个项目进行不定期抽样检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排名张榜公布,发现问题以书面形式发出限期整改指令单,项目经理负责在指定限期内将整改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到技术质量部,由公司对整改情况进行抽样复查,并根据复查结果进行考核。
5、根据质量监督部门的要求,关键部位必须请质监站核验。如地基验槽、基础钢筋、基础分部、主体结构分部、屋面等。
6、工程完工后竣工初验前施工单位内部组织人员先做好工程自检验收工作,在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设计文件、合同内容后及时向现场总监和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7、建设单位在收到竣工报告并组织自检、初验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方面的专业人员组成验收组(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应是验收组成员),通知质监站进行工程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