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保险学经典授课课件第三章__保险的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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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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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或经营活动中因过失行 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法律赔偿责任 。
产品责任保险
保障因产品缺陷导致消费者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时,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3
雇主责任保险
承保被保险人(雇主)所雇用的员工在受雇期间 因工作遭受意外事故或患职业病所致伤、残或死 亡的法律赔偿责任。
信用保证保险产品与服务
发展趋势
数字化、个性化、综合化和国际化等。
05
保险产品与服务
Chapter
人身保险产品与服务
人寿保险
提供定期、终身、两全等多种保障期限,以及分红、投资连结等多 样化产品类型。
健康保险
涵盖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等,为被保险人提供 健康风险保障。
意外伤害保险
针对意外事故导致的身故、残疾等风险提供保障,通常作为附加险或 特定场景下的主险。
现状
随着经济全球化、金融自由化、科技创新等趋势的 发展,保险学面临新的机遇与挑战,如互联网保险 、巨灾保险、气候变化与保险等。同时,保险学的 研究领域也在不断扩展,涉及风险管理、精算科学 、保险法律与监管等多个方面。
02
保险合同
Chapter
保险合同的要素与特点
保险人
承担保险责任,收取保险费的公司或机构。
保险学ppt课件
目录
• 保险学概述 • 保险合同 • 保险的基本原则 • 保险市场 • 保险产品与服务 • 保险经营与管理
01
保险学概述
Chapter
保险的定义与功能
定义
保险是一种经济补偿制度,通过集合 多数人的力量,对少数人因特定风险 事故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
功能
分散风险、经济补偿、资金融通、社 会管理。

保险学基础ppt-保险基础知识

保险学基础ppt-保险基础知识

第三章 保险合同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 第三节 保险合同的订立、效力与履行 第四节 保险合同的变更、转让与终止 第五节 保险合同争议的解决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一、保险合同的概念 所谓合同,根据《合同法》第2条的
规定,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 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 义务关系的协议。
第一节 保险合同的概念、特征与分类
(四)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与 超额保险合同
(五)单一保险合同、共同保险合同和重 复保险合同
(六)原保险合同和再保险合同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
一、保险合同的主体 (一)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保险人 2、投保人
第二节 保险合同的构成要素
(二)保险合同的关系人 1、被保险人 2、受益人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二、中国保险业的发展与现状 (一)民族保险业的形成与发展 1、 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期的保险 2、 民族保险业的兴起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二)新中国保险发展 1、 国家保险的建立 2、 人民保险的发展
第四节 保险的产生与发展
(三)中国保险业的现状
本章小结
1、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 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 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 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 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 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的商业保险行为。
第一节 保险的要素与特征
二、保险的要素 (一) 以特定的或约定的风险作为可保风险和保
险责任 (二)保险必须对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给予经济
补偿或给付 (三)保险必须结合多数经济单位进行互助共济 (四)合理计算分担金,建立保险基金 (五)通过订立保险合同确定保险关系

保险学第三章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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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6-23

28
在绝望之中寻找希望 人生终将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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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条件性:conditional (contract) 指只有在合同所规定的条件得到满足的 情况下,当事人一方才履行自己的义务 ;反之则可不履行其义务。 • (六)附和性:contract of adhesion 即当事人的一方提出合同的主要内容, 另一方只是作出取或舍的决定,一般没 有商议变更的余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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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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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保险合同条款的制定
保险合同条款包括:基本条款和特约条款。
1)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 ① 保险人的名称和住所 ② 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名称和住所 ③ 保险标的 ④ 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 ⑤ 保险期间和保险责任开始时间 ⑥ 保险价值 ⑦ 保险金额 ⑧ 保险费及其支付办法 ⑨ 保险金赔偿或给付办法 ⑩ 违约责任和争议处理
1. 投保单 投保单也称要保书,是指投保人为订立保险合同而向保险人提出的书 面要约。 2. 保险单 保险单是指通常所说的书面保险合同,是保险人和投保人之间订立保 险合同的正式书面文件。 3. 暂保单 暂保单也称临时保险单,是指由保险人在签发正式保险单之前,也立 的临时保险凭证。 4. 保险凭证 保险凭证也称“小保单”,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 经成立的书面凭证,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 2012-6-23

008
保险合同的主体 1.保险合同的当事人
1)投保人(Applicant) 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 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投保人应具备的条件是: ①投保人须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②投保人须对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的 投保人须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约定交付保险 费

保险学课堂版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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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高等继续教育精品教材·财政金融系列
保险学
主编 张洪涛 郑功成 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
1
从金融的角度研究保险?
▪ 银行业、证券业、保险业是现代金融的三 大支柱。
▪ 银行是从事金融传统业务的重要场所。 ▪ 通过证券市场,资金供求双方实现直接融
资。 ▪ 保险业的发展使得它在现代金融中起着越
来越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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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危险处理
▪ 危险处理是在危险识别和危险衡量的基础上,根 据危险发生的损失频率和损失程度,采取对策并 实施的过程。
▪ (1)危险对策的选择
➢ 1. 控制法 ➢ 危险回避、损失控制、控制型非保险转移
➢ 2. 财务法 ➢ 危险自留、财务型非保险转移、保险
.
31
▪ (2)危险处理主要方法: ▪ 1.危险回避 ▪ 2.损失控制:
.
37
▪ (四)保险经营效益受危险管理技术的制约
➢ 保险经营属于商业交易行为,其经营效益的好坏同样 也受多种危险因素的制约,同样需要危险管理技术来 控制保险经营过程中的危险。保险人对自己所面临危 险的识别是否全面,对危险损失的频率和损失程度估 测是否准确,哪些危险可以承保,哪些危险不可以承 保,危险的承保范围应有多大,程度应如何,危险的 成本与效益的比较等,都直接制约着保险的经营效益。
.
17
▪ (三)危险损失
➢ 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和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 减少,主要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和间接经济损失。直接 损失是实质的、直接的损失,间接损失是指额外费用 损失、经济收入损失和责任损失。基本上每一危险事 故造成的损失无非就属于这两大类。
➢ Eg:刹车失灵造成交通事故而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保险学讲座完整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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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危险管理
东北农大28名师生做实验染病
医学实验室应该如何严格管理?
股票投资有风险
你家有50万元闲置资金,应该如何管理?
有人说:小学生娇生惯养,所以要尽量避 免郊游、野营等户外活动。对吗?
第二节 危险管理
二、危险管理过程
危险管理有社会危险管理、企业危险管理和家 庭危险管理。
1.危险管理目标的确定 2.危险识别 3.危险衡量 4.危险处理 5.危险管理评估
当高; 第二,在处理风危时其成本大于其产生的效益。
(二)损失控制
损失控制(loss control),是指通过降低损 失频率或者减少损失程度来控制风险的风险处理方 法。
第二节 危险管理
一、危险管理成本 危险管理的概念: 指社会经济单位当事人通过对各种危险的认识、损害 后果的衡量、危险处置方法的选择和执行,主动的、 有目的地、有计划地,以最小的代价,达到最佳安全 效果的经济管理手段。 危险管理来源于保险,但高于保险,范围也大于保险。 主体 主动行为 目的 危险成本=危险损失的实际成本+危险损失的无形成本+处 理危险的费用
/homepage/index. jsp
保险学讲座主要内容
本讲座主要内容(4个部分) 1.保险基础
危险管理与保险,保险概述,保险基本原则,保险合同, 保险与经济
2.保险类别
财产保险,人身保险,再保险,政策保险,社会保险
3.保险经营
保险市场经营主体,保险费率,保险准备金与保险投 资,核保与理赔
的平方的平均数。它可用来度量将均值作为估算可能结果的
适用性。计算公式为: 方差:
n
(xi x)2
2 i1
n
➢ 标准差,就是方差的平方根。标准差: 2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
(二)损失补偿原则的补偿限制
损失补偿以实际损失为限 例外:通货膨胀影响下,重置价值保险中重置或 重建标的的花费高于实际损失。 损失补偿以保险金额为限 补偿以保险金额为最高额。 损失补偿以保险利益为限 损失补偿以上述三者中低者为限
Hale Waihona Puke 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二、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 代位原则 保险委付 1.重复保险的损失分摊原则 定义:在重复保险的情况下,当保险事故发生时,通过采取 适当的分摊方法,在各保险人之间分配赔偿责任,使被保险 人既能得到充分补偿,又不会超过其实际的损失而获得额外 的利益。 方式:比例责任分摊 限额责任分摊 顺序责任分摊
第四节 损失补偿原则
一、损失补偿原则的含义 (一)损失补偿原则: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 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有权按照合同的约定,获得 保险赔偿,弥补其损失,但其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 外的利益。 含义:
补偿以保险责任内的损失发生为前提, 以实际损失为限
意义:
维护双方权益,发挥经济补偿职能 防止被保险人获得额外收益, 防止道德风险(防止为骗保而制造损失)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
2
.保险利益确定的条件
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必须是客观存在且确定的利益 必须是经济利益
货币衡量
3
.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本质内容:投保人以其所具有保险利益的标的投保,否 则,保险人可以单方面宣布合同无效;当保险合同生效 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失去了对保险标的的保险利益, 则保险合同随之失效;当发生保险责任事故后,被保险 人不得因保险而获得保险利益额度以外的利益。
按其承保的保险金额单独应负的赔偿限额与所有保 险人应付的该赔偿限额的总和的比例承担损失补偿 责任。 • 公式:

第3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3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学原理》 第 20 页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
说明义务的根据
1.“做大诚信原则” 2.“双务公平原则”
保险人
说明义务的实施时间 说明义务的时间在签订合同之前, 但2种情况除外,合同成立后也需 要说明: 1、转换保险合同:新旧合同保险 人所负责不同;2、新合同中如有 责任免责,需要明确说明。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
第三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主讲:刘连生
第二章
保险合同
第1节、保险利益原则 第2节、最大诚信原则
第3节、补偿原则
第4节、近因原则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 《保险学原理》 第 2 页
第1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的概念 《保险法》第12条的规定:“保险利 益是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 上可以承认的利益”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 《保险学原理》 第 24 页
投保人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1、如果这种违反告知义务的行为 是故意的即隐瞒,保险人有权解 除保险合同,若在保险人解约之 前发生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 损失,保险人可不承担赔偿或给 付责任,且不退还保险费; 2、如果这种违反告知义务的行为 是因重大过失,保险人同样可以 解除保险合同,对在合同解除之 前发生保险事故所致损失,不承 担赔偿或给付责任,但可以退还 保险费。
广东金融学院保险系
《保险学原理》
第 16 页
案例
李某于2000年12月为女儿琦琦购买了一份重 大疾病保险,保额共计8万元。2001年3月琦 琦因先天性心脏病发作抢救无效身亡。办完 女儿的后事,李某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保 险公司认为,李某的女儿在投保时就患有先 天性心脏病,李某作为家长事先一定知道此 事,而李某却未如实告知,按照保单的规定 ,保险公司拒赔。李某认为,自己是在保险 公司业务人员的陪同下,带小孩到保险公司 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并不存在欺诈和作弊 的可能。体检结束后,医院没有查出女儿有 任何病情,保险公司才同意承保。自己根本 不知道她患有先天性心脏病,保险公司称自 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毫无道理。双方经过 几次交涉之后没能达成一致,李某一气之下 将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保险学(保险学专业同学必看)超级精华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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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说
从经济学角度探索保险性质的 其倡导者是拉扎路斯 支持者还有威尔纳(G. Woner)
财产共同准备
保险是为了安定经济生活,将多数经营单位组织 起来,根据大数法则积聚经济上的财富并留为共 同准备。日本学者小岛昌太郎就主张这个观点。

实际上该说是从保险基金机能上来解释保险性质的
相互金融机构
保险作为应对经济不安定的善后措施,需要以 调整货币的收支为目的,所以,保险是金融机 关,是以发生偶然性事实为条件的相互金融机 构。该说的倡导者为米谷隆三。
经济确保说—经济生活不稳定前提下保障
技术说
保险是把可能遭受同样事故的多数人组织起来, 结成团体,测定事故发生的比例(即概率), 按照此比例进行分摊,这种特殊技术就是人身 保险或财产保险的共同特征。代表人物为费芳 德(C. Vianta)。

保险经营运用概率论原理,仅仅是解决保险的对价 问题,用它来解释保险的特性显然是不对的。
分别描述财产保险 财产保险与人身保险两者具有不同的性质, 前者以经济补偿为目的,后者以给付一定金 额为目的 人身保险是非损失保险 否定人身保险说、择一说

否定人身保险说
人身保险并不体现保险的性质,它是和保险不相同 的另外一种合同。代表人物有经济学家科恩 (G.Cohn)、埃斯特(L.Elster) 和威特(J.D.Witt)


埃斯特和威特主要是从人寿保险中的储蓄成分来否定人 身保险的性质。 人寿保险是保险与储蓄的结合,既通常所说的“储蓄性 保险”或“储蓄性险种”。单就这一点,科恩的见解是 正确的,尽管他否定人身保险是真正的保险,但承认了 人身保险中的保险成分
择一说
该说与“否定人身保险说”不同,承认人身保 险是真正的保险,但主张把人身保险与财产保 险分别以不同的概念进行阐明。主张该说的有 德国法学家爱伦贝堡。

chap保险的基本原则教学课件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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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保利益的确认条件
1 2 3
确定性
可保利益必须是已经确定的利益,即投保人或 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 利益。
合法性
可保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即投保人或被保 险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 。
经济性
可保利益必须具有经济价值,可以转换为货币 价值。
可保利益原则的应用案例
案例一
人身保险
在人身保险中,损失补偿原则通常适用于意外伤害、疾病等造成的医疗费用、残 疾收入等损失。
07
保险原则在理赔中的运用
理赔流程中的保险原则应用
保险原则在理赔过程中具有重要指导作用,确保理赔 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近因原则要求理赔人员判断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确 定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
理赔流程中需遵循最大诚信原则,双方需如实陈述事 实和提供资料
03
保险原则还有助于提高保险行业的整体形象和信誉,使消费者对保险产品产生 信任感和认同感。
THAN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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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所有人对其房屋具有可保利益,可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若房屋因自然灾害 或其他约定事故导致损失,保险公司会根据保单约定进行赔偿。
案例二
企业对其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具有可保利益,可以分别投保财产保险和货物运输 保险。若企业资产因意外事故或自然灾害导致损失,保险公司会根据保单约定进 行赔偿。
04
最大诚信原则的实践
分析近因原则在判断事故责任方面的具体应用
分析最大诚信原则在双方陈述事实和提供资料方面的 权重
分析比例原则和代位原则在保障被保险人利益方面的 作用
08
结论
保险原则在保险业务中的重要性
01
保险原则是保险业务的核心和基础,为保险合同的签订、履行 和理赔等提供指导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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