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消费者权益的案例10个
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
十大侵害消费者权益典型案例案例一 4S店违规收“代办服务费”案情:2015年8月6日,根据投诉,泉州开发区工商局和泉州市工商局联合依法对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以消费者办理按揭贷款购车时,4S店须垫付一定数额资金向银行提取合格证办手续为由,通过格式合同形式收取“代办服务费”,即所谓的“金融调查手续费”。
据统计,该4S店以1600元、1800元不等的金额向52名办理按揭贷款购车的消费者收取“代办服务费”,共计85200元。
处罚:工商部门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70400元。
案例二无照生产假冒卫生巾案情:2015年5月6日,根据举报,南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前往水头镇一民房进行检查,发现现场有封口机2台,4名工人正在生产加工标有“佳期goodcare”注册商标的卫生巾,共582箱。
经营者现场无法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商标注册证或授权书等相关手续。
处罚:该局对经营者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处罚如下:1.责令当事人停止侵权行为;2.没收扣押的标有“佳期goodcare”注册商标卫生巾582箱和封口机2台;3.对经营者处以罚款3万元。
另外,对经营者的无照经营行为予以取缔。
案例三网上发布虚假广告信息案情:2015年2月3日,安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网络市场巡查监管中发现,福建某工艺品有限公司在天猫商城的网页上发布虚假广告宣传信息。
经过查证,商家发布在天猫上的“全网独一无二”、“最优质的铁原料”、“铁质世界公认”、“俄罗斯进口牛皮纸”、“月成交记录355件”、“库存49986件”等内容不属实。
至案发日止,营业额为4.1万元,没有建立账簿,因经营时间短,没有获利。
处罚:该局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罚款1万元。
案例四篡改过期化妆品生产日期案情:2015年8月11日,根据举报,晋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辖区某百货商行进行检查,现场发现经营者篡改化妆品的标示日期。
经查,该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收集过期或临近过期的化妆品,利用天拿水、印章、刻板等物品篡改化妆品的标示日期,然后再销售。
2024年度十大侵权损害赔偿案例
1.上海一家公司因为未经授权使用了另一家公司的商标在市场上销售产品,导致对方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达到数千万元。
2.公司因为泄露了客户的个人信息,导致客户受到严重损害,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达到数百万元。
3.知名品牌因为在广告中误导消费者,宣传的产品实际效果与实际情况严重不符,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达到数百万元。
4.医院因为医疗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家属将医院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医院赔偿家属巨额赔偿金。
5.公司因为未经授权复制了他人的软件程序,在销售中获取了不当利益,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达到数百万元。
6.网站因为未经许可使用了他人的原创作品,在网站上发布了侵权内容,被侵权者将其告上法庭,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达到数十万元。
7.房地产开发公司因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允许侵犯了邻近业主的权益,导致对方遭受重大损失,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8.知名企业因为在广告中使用了他人的肖像权和姓名权,未经允许对方遭受了名誉损害,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数百万元。
9.游戏开发公司因为在游戏中抄袭了他人的游戏设计,未经允许使用了对方的游戏元素,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达到数百万元。
10.零售商因为销售了假冒伪劣商品,造成了消费者的经济损失和身体健康受损,最终法院判决赔偿金额达到数百万元。
以上案例说明,在商业活动中,一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都会面临巨额的赔偿责任,因此在经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1.
食品安全案例:2018年,中国一家知名乳品公司被曝光在其产品中掺入有害物质,导致消费者食用后出现不良反应,引发公众关注和抵制。
2.汽车质量案例:2015年,一家国际汽车制造商被曝光在其某款
车型存在安全隐患,消费者要求退换或修复车辆,最终该公司被迫召回近百万辆车。
3.电子产品质量案例:2016年,某电子产品制造商被曝光其手机
存在电池爆炸的问题,消费者要求退换或修复手机,最终该公司被迫召回大量产品并向受影响的消费者赔偿。
4.旅行服务案例:2017年,一家旅行社因旅游行程变更、服务质
量差等问题被多名消费者投诉,最终该旅行社被要求退还费用并赔偿受影响的消费者。
5.医疗事故案例:2019年,某医院因手术事故导致患者死亡,家
属起诉该医院要求赔偿,最终该医院被判赔偿巨额赔偿金。
6.金融服务案例:2018年,一家银行因违规销售理财产品,导致
投资者损失巨大,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并要求赔偿受害投资者。
7.房地产纠纷案例:2016年,某房地产开发商因未按合同约定交
付房屋,消费者要求退款或交付房屋,最终该开发商被判赔偿受影响的消费者。
8.电信服务案例:2017年,某电信运营商因服务质量差、收费不
合理等问题被多名消费者投诉,最终该运营商被要求改善服务并赔偿受影响的消费者。
9.教育服务案例:2019年,某培训机构因虚假宣传、教学质量不
达标等问题被多名消费者投诉,最终该机构被要求退还费用并赔偿受影响的消费者。
10.网购纠纷案例:2020年,某电商平台因虚假宣传、商品质量不
符等问题被多名消费者投诉,最终该平台被要求退款并对受影响的消费者进行赔偿。
十大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例[1]
十大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例案例一:“三鹿”奶粉引起幼儿双肾结石年月日,玉屏消费者刘某向玉屏自治县消协投诉,反映其女儿自年以来一直食用三鹿+系列段克/听成长奶粉,每月食量为听,均是在玉屏某超市购买,年月日当获悉三鹿婴幼儿奶粉含三聚氰氨一事后,刘某将女儿送到了当地医院进行检查,经双肾超检查,发现女儿已患有双肾结石。
接到投诉后,玉屏县消协经调查得知,刘某夫妇年初以来,共在玉屏某超市购买了听“三鹿”婴幼儿奶粉,共计元,经调解由超市双倍退还刘某购货款,共计元。
案例二:不合格化肥“烧”死百亩西瓜年月日,镇宁自治县消协接到镇宁县丁旗镇下午村村民张某、欧某等户瓜农的投诉,称他们当年种植的余亩西瓜在使用了四川自贡某某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品牌复合肥后,西瓜不仅长势差且死亡率高。
经调查,瓜农们使用的复合肥是从丁旗镇街上一化肥经营户处购买的,经贵州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两次检验,该品牌复合肥为不合格产品,在消协调解下,化肥经营户一次性赔偿户受害瓜农损失费万元。
案例三:化妆品美容不成反“毁”人年月日,贵阳市消费者尹女士在使用了从贵阳某商场购买的化妆品后,脸部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及身体不适现象,虽多次与经营者协商赔偿,却一直未果,遂采取跳楼这一过激行为讨说法。
经查,商家销售的化妆品属于不合格产品,导致消费者出现了严重的皮肤过敏及尿汞严重超标等现象,后经调解,商场和经销商先支付元作为尹女士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其余治疗费用则由商场及经销商共同承担。
案例四:位消费者浴室洗浴被盗年月日,兴仁县消协接到王某某等位消费者的投诉,称年月日晚他们在兴仁县某酒店洗浴中心洗浴,月日清晨,大家准备离开该洗浴中心时,发现存物箱被撬、贵重物品及现金失窃,经调解,由洗浴中心全额赔偿位消费者被盗的物品及现金,共计元。
案例五:万元买手表遭遇欺诈年月日,消费者张某在遵义某某广场购买了一款价值元的某品牌手表,当时专柜营业员承诺并在其购货凭证上写明手表的表带轴为金制造,但经辨认,该表带轴是铜而不是金的,张某以涉嫌消费欺诈为由,要求商家给予倍赔偿,经调解,经销商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同时给予万元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一、食品安全问题1. 案例一:某食品公司生产的牛奶中被检出有毒物质。
消费者购买该牛奶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导致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受到损害。
消费者通过起诉获得了赔偿,并迫使该公司改善其生产工艺和质量控制系统。
2. 案例二:某餐厅提供的食物中被检出有违禁添加剂。
消费者购买该食物后发生过敏反应,导致消费者需要紧急就医。
消费者通过诉讼追究了该餐厅的责任,并推动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
二、虚假广告问题3. 案例三:某化妆品公司推出一款声称可以实现祛斑效果的产品,但消费者购买并使用该产品后并未达到预期效果。
消费者起诉该公司,要求退款并获得赔偿,最终赢得了官司,该公司被迫赔偿并改善了宣传广告的内容。
4. 案例四:某汽车销售商在广告中夸大了车辆的燃油经济性能,误导了消费者。
消费者购买了该车辆后发现实际燃油经济性能与广告中描述的有很大差距。
消费者将该销售商告上法庭,最终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三、产品质量问题5. 案例五:某电器品牌生产的洗衣机频繁出现故障,消费者多次维修却无法解决问题。
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货并获得赔偿。
该品牌被迫改进产品质量,并承担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6. 案例六:某手机品牌生产的手机在短时间内频繁出现屏幕发黑的问题。
消费者通过维权途径要求更换或退款,并成功获得了满意的解决方案。
该品牌被迫改进了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四、不合理条款问题7. 案例七:某银行在信用卡合同中设置了过高的违约金,且未明示相关费用的具体信息。
消费者因逾期还款而被要求支付高额违约金,导致消费者负担极重。
消费者向法院起诉该银行,最终胜诉并迫使该银行修订了相关合同条款。
8. 案例八:某房地产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中设置不公平条款,超过法定比例索取定金,限制买方权益。
被损害的消费者起诉该开发商,最终成功改变了合同条款,并赢得了合理的赔偿。
五、服务质量问题9. 案例九:某快递公司因操作失误导致消费者包裹损坏或丢失。
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并迫使该快递公司提升了服务质量和操作流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维护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下面将介绍十大典型案例,以生动、全面、有指导意义的方式展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1. 食品安全案例在过去的几年里,有多起食品安全事件引起了公众的广泛关注。
例如,某饮料公司被曝光添加有害物质,导致消费者健康受损。
政府及时采取了有效的措施,加强了对食品生产过程的监管,加强了对违法企业的处罚力度,有效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2. 电子产品质量案例电子产品是现代人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然而,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顾消费者权益,生产低质量的产品。
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通过维权途径要求企业退货或维修。
这些案例使得企业重视产品质量,提高了消费者的满意度。
3. 消费者信息被泄露案例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消费者信息被泄露的问题变得越来越严重。
在一起重大案件中,某电商平台泄露了消费者的个人信息,造成了很大的经济损失和隐私泄露。
政府采取了严厉的行动,加强了对企业的监管,建立了更加完善的信息保护机制,保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4. 假冒伪劣商品案例长期以来,假冒伪劣商品问题困扰着消费者。
政府加大了对假冒伪劣商品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行为,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此外,鼓励消费者积极参与维权行动,增加了打假的力量。
5. 金融服务欺诈案例金融服务欺诈是一种常见的消费者权益受损情况。
政府加大了对金融服务欺诈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了严密的监管制度,对违规企业进行了严厉的处罚,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
6. 旅游服务不规范案例旅游服务是消费者常见的消费行为之一。
然而,一些旅行社存在服务不规范的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很多困扰。
政府加强了对旅行社的监管,强化了对服务不规范行为的处罚,推动旅行社提高服务质量,保障了消费者的权益。
7. 公共交通服务不达标案例公共交通是大众出行的重要方式,但有些公共交通企业存在服务不达标的问题,给消费者带来了不便。
十大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例
十大侵犯消费者权益案例案例一:“三鹿”奶粉引起幼儿双肾结石2008年9月15日,玉屏消费者刘某向玉屏自治县消协投诉,反映其女儿自2008年以来一直食用三鹿U+系列1-3段900克/听成长奶粉,每月食量为3听,均是在玉屏某超市购买,2008年9月13日当获悉三鹿婴幼儿奶粉含三聚氰氨一事后,刘某将女儿送到了当地医院进行检查,经双肾B超检查,发现女儿已患有双肾结石。
接到投诉后,玉屏县消协经调查得知,刘某夫妇2008年初以来,共在玉屏某超市购买了13听“三鹿”婴幼儿奶粉,共计1501元,经调解由超市双倍退还刘某购货款,共计3002元。
案例二:不合格化肥“烧”死百亩西瓜2008年7月3日,镇宁自治县消协接到镇宁县丁旗镇下午村村民张某、欧某等7户瓜农的投诉,称他们当年种植的100余亩西瓜在使用了四川自贡某某化肥有限公司生产的某品牌复合肥后,西瓜不仅长势差且死亡率高。
经调查,瓜农们使用的复合肥是从丁旗镇街上一化肥经营户处购买的,经贵州省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的两次检验,该品牌复合肥为不合格产品,在消协调解下,化肥经营户一次性赔偿7户受害瓜农损失费5万元。
案例三:化妆品美容不成反“毁”人2008年6月24日,贵阳市消费者尹女士在使用了从贵阳某商场购买的化妆品后,脸部出现了严重的过敏及身体不适现象,虽多次与经营者协商赔偿,却一直未果,遂采取跳楼这一过激行为讨说法。
经查,商家销售的化妆品属于不合格产品,导致消费者出现了严重的皮肤过敏及尿汞严重超标等现象,后经调解,商场和经销商先支付5000元作为尹女士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其余治疗费用则由商场及经销商共同承担。
案例四:18位消费者浴室洗浴被盗2008年5月26日,兴仁县消协接到王某某等18位消费者的投诉,称2008年5月24日晚他们在兴仁县某酒店洗浴中心洗浴,5月25日清晨,大家准备离开该洗浴中心时,发现存物箱被撬、贵重物品及现金失窃,经调解,由洗浴中心全额赔偿18位消费者被盗的物品及现金,共计16800元。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案例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案例案例一:汽车“小病大修”老张的汽车开了几年了,有一天他发现车子启动的时候有点小抖动。
他就把车开到了家附近的一家汽车维修店。
维修师傅看了一眼,就跟老张说这问题可严重了,可能是发动机的什么大件出问题了,得拆开好好检查修理,估计得花个两三千块。
老张一听就懵了,但是想着车得修好啊,就咬咬牙答应了。
结果呢,他朋友知道这事儿后,就说老张可能被坑了,让他换一家店再看看。
老张又把车开到了另一家口碑比较好的维修店。
这个店的师傅检查了一会儿,就说只是火花塞有点小问题,换个火花塞,再做个简单的调试就行,总共花费不到五百块。
老张这才反应过来,前面那家店就是典型的“小病大修”,想多坑他钱呢。
这就是侵犯消费者权益啊,让消费者花冤枉钱。
案例二:网购“货不对板”小美是个网购达人,特别喜欢在网上买衣服。
有一次她看到一家网店的裙子,图片上的裙子超级好看,模特穿上就像仙女一样。
而且网页上描述的面料是那种高级的丝绸质感,做工也很精细。
小美心动不已,立马下单了。
等裙子到货的时候,小美满怀期待地打开包裹。
这一看,差点没把她气晕过去。
裙子的颜色和图片上相差很大,根本不是那种清新的颜色,而且面料摸起来粗糙得很,做工也到处是线头。
这就是典型的“货不对板”。
小美找商家理论,商家还各种推脱,说什么可能是光线问题导致颜色有差异,面料和做工也都是正常范围内的。
小美觉得自己作为消费者受到了欺骗,最后在平台的介入下才得到了合理的解决。
案例三:美容骗局。
李女士想让自己的皮肤变得更好,就在家附近的一家美容院办了一张价值5000元的美容卡。
美容院的人跟她说,他们有一种新的美容技术,用的是进口的高级美容产品,保证做几次就能让皮肤变得紧致光滑,还能祛斑美白。
李女士一开始做的时候,美容院的人在她脸上涂了一些东西,然后用个仪器在脸上弄了半天。
可是做了几次之后,李女士发现自己的皮肤不但没有变好,反而开始过敏发红了。
她就问美容院怎么回事,美容院又开始忽悠她,说这是正常的排毒现象,再做几次就好了。
金融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金融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一、信用卡乱收费,消费者蒙在鼓里。
小张办了张信用卡,说是有各种优惠。
结果呢,第一个月账单就多出好多不明不白的费用。
仔细一查,原来是啥“增值服务费”,办卡的时候业务员可没提这茬儿。
这就好比你去饭店吃饭,菜单上没写的菜,结账的时候硬要你付钱。
这就是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呀,金融机构得把费用透明化,不能这么偷偷摸摸的。
二、贷款搭售保险,不买不行。
小李去银行贷款,银行工作人员告诉他,要想贷款就得买一份他们指定的保险。
小李心里一万只草泥马奔腾而过啊,他根本不需要那份保险。
这就像你去买苹果,摊主说你不买个梨就不卖你苹果一样霸道。
这种搭售行为,限制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是不合理的。
三、理财产品“飞单”,血本无归。
王大妈去银行存钱,被银行工作人员忽悠买了一个所谓的高收益理财产品。
结果呢,这根本不是银行正规的产品,是工作人员私自推销的“飞单”。
最后王大妈的钱打了水漂。
这就好比你以为你在正规超市买东西,结果是被工作人员骗着从他自己的小摊位买了假货,银行得加强管理,不能让这种事情坑了消费者。
四、银行账户莫名被冻结。
小赵的工资卡突然被银行冻结了,银行也没提前通知他。
小赵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因为他等着这钱交房租呢。
后来经过一番折腾才知道是银行系统的一个小错误。
银行这么随意冻结账户,可给消费者带来了大麻烦,这就像你住得好好的房子,房东突然不让你进了,还不告诉你为啥,这可不行。
五、保险理赔难,各种理由推脱。
老张买了份车险,出了个小事故,就去找保险公司理赔。
保险公司一会儿说他材料不全,老张补齐了材料,又说事故原因不明确。
反正就是各种找借口不想赔钱。
这就好比你去修东西,明明在保修期内,商家就是找各种理由不给你修,这不是欺负消费者嘛。
六、金融机构泄露客户信息。
小孙经常收到各种莫名其妙的金融推销电话,后来才发现是自己开户的金融机构泄露了他的信息。
这就像你在家里换衣服,结果有人突然拉开窗帘看一样,隐私都没了。
金融机构得好好保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通过对十大典型案例的总结与分析,可以更好地了解和掌握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知识,以便在日常生活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列举十个具有代表性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以供参考。
一、甲公司假冒甲品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甲公司在市场上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健康权。
消费者通过向相关部门投诉,最终取得胜诉,甲公司被罚款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二、乙公司未履行合同约定,拒绝退换货乙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消费者要求退换货遭到拒绝。
消费者通过维权,最终获得退货或赔偿。
三、丙公司发布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丙公司发布虚假广告,宣传其产品具有某种功效或特性,实际并不具备。
消费者维权,要求丙公司停止虚假广告,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四、丁公司未提供充足的产品信息丁公司未提供产品的详细信息,导致消费者在购买时无法充分了解产品的性能和质量。
消费者维权,要求丁公司提供充足的产品信息,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五、戊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戊公司未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给消费者造成了时间和经济上的损失。
消费者维权,要求戊公司按照约定时间提供服务,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六、己公司未经允许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己公司未经消费者允许,擅自收集、使用消费者的个人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个人隐私权。
消费者维权,要求己公司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七、庚公司未按照约定负责维修售后庚公司未按照约定负责维修售后,导致消费者无法正常使用产品。
消费者维权,要求庚公司履行维修责任,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八、辛公司未提供合格的售后服务辛公司未提供合格的售后服务,导致消费者无法及时解决产品使用中的问题。
消费者维权,要求辛公司提供合格的售后服务,并赔偿消费者的损失。
九、壬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提高价格壬公司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提高产品价格,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消费者维权,要求壬公司恢复原价,并赔偿受害消费者。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经典案例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经典案例一、自动取款机吞卡,银行拖延处理。
小李去银行的自动取款机取钱,卡突然被吞了。
他当时就有点慌,因为那张卡是他工资卡,很多事都指着这卡呢。
他按照取款机上的提示给银行客服打电话,客服说会尽快处理。
可这“尽快”可真够慢的。
过了好几天,银行都没个准信儿。
小李每天都打电话催,银行一会儿说还在核实,一会儿说流程没走完。
小李就很生气,他觉得自己作为消费者,在银行存钱取钱,银行就有义务保障他正常使用卡片,这卡被吞又不是他的错。
后来小李直接去了银行网点,找到了负责人,说要是再这么拖着,他就要向银保监会投诉了。
这银行一听,才赶紧加快了处理速度,当天就把卡还给了小李。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银行在处理消费者遇到的问题时,不能拖拖拉拉,要及时有效地解决,不然消费者的权益就得不到保障。
二、银行误导销售理财产品。
张大妈去银行存钱,她就想存个定期,稳稳当当的。
结果银行的工作人员给她推荐了一个理财产品,说得天花乱坠的,什么收益高,风险低,还说比定期存款划算多了。
张大妈不太懂这些理财的事儿,就听信了工作人员的话。
她把自己辛苦攒的五万块钱都买了这个理财产品。
过了一段时间,张大妈发现这个产品不仅没赚钱,还亏了不少。
她找到银行,银行一开始还不认账,说当时已经给张大妈讲清楚了风险。
可是张大妈说工作人员根本没提有这么大风险。
后来张大妈找来了当时的录音(多亏她当时留了个心眼儿),银行这才没话说了。
银行最后给张大妈道了歉,还赔偿了她的损失。
这个案例里,银行工作人员为了业绩误导消费者,这是不对的。
银行应该给消费者提供准确、清晰的产品信息,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就坑了消费者。
三、银行私自开通收费服务。
老王收到银行短信,说他开通了一个短信提醒服务,每个月要扣两块钱。
老王很纳闷儿,他从来没去银行办理过这个业务啊。
他去银行问,银行说是他在办卡的时候勾选了这个服务。
老王说不可能,他办卡的时候就只想着存钱取钱方便,根本没在意这个短信提醒,更不可能主动开通这个收费的业务。
玉环县某年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
玉环县某年维护消费者权益十大典型案例1. 假冒商品案件:某年,玉环县消费者在购买某品牌手表时发现,所购买的手表与实际品牌存在差异,款式、质量全无保证。
消费者依法起诉,并最终获得赔偿。
2. 餐饮食品安全问题案件:在某年,玉环县一家餐馆被曝光在食品加工过程中使用劣质食材,导致多名消费者食物中毒。
消费者联合起诉店家,并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3. 电子产品质量问题案件:某年,一家电子产品销售商在玉环县销售了大量质量不合格的电脑。
消费者发现产品存在性能缺陷并提起诉讼,最终取得胜诉,并获得赔偿。
4. 消费欺诈案件:某年,一家充值平台在玉环县大肆宣传充值金额可获得双倍返还,吸引众多消费者投入大额资金。
然而,平台最终失踪,消费者损失惨重,他们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资金。
5. 商品质量问题案件:玉环县某年,一家化妆品公司在销售时使用假冒伪劣商品,导致消费者使用后出现皮肤过敏等问题。
消费者联合起诉并获得了赔偿和道歉。
6. 网络诈骗案件:某年,玉环县消费者在网络购物过程中被骗购了价值较高的假冒商品。
消费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让骗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7.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案件:玉环县一年,一家房地产公司在建筑工程中违规使用低质量建材,导致楼房出现严重安全隐患。
购房者起诉该公司并赢得了官司,得到相应的赔偿和修复。
8. 违约合同案件:某年,玉环县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在销售过程中未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售后服务,导致多名消费者无法享受售后服务。
消费者将其告上法庭,并最终获得了赔偿和双倍赔偿金。
9. 假冒名牌服装案件:某年,一家服装店在玉环县销售假冒名牌服装,欺骗了众多消费者。
消费者组织起来起诉该店铺,最终成功维护了自己的权益,并追回了损失。
10. 不按约定退货案件:某年,玉环县一家家电销售商拒绝按照消费者与其签订的合同约定退还商品。
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要求退货并获赔。
这一案件引发了消费者维权意识的提高。
在玉环县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历程中,上述十大典型案例只是冰山一角。
十大著名侵权案例
十大著名侵权案例由于侵权案例非常广泛,包括知识产权侵权、版权侵权、商标侵权等多个方面,因此在2000字的篇幅内很难全面涵盖十大著名侵权案例。
以下列举了一些著名的侵权案例,供您参考:1. 劳力士诉天梭侵权案这是一起著名的商标侵权案,劳力士指控天梭对其商标进行侵权。
劳力士认为,天梭的商品设计及标识过于类似于自家的产品,导致消费者产生混淆。
最终,法庭判决天梭侵权,需支付大额赔偿金。
2. 苹果诉三星侵权案苹果起诉三星侵犯其专利权及商标权的案件在全球引起了广泛关注,涉及到智能手机的设计和功能。
这场官司持续多年,在各国法院多次审理和判决,最终双方达成了和解,结束了长期的法律纠纷。
3. 迪士尼诉中华幻想侵权案迪士尼指控中华幻想侵权其动画角色的形象设计,要求中华幻想停止使用侵权的形象设计并支付巨额赔偿。
该案件在中国法院审理,最终法院裁定中华幻想构成侵权并需支付赔偿。
4. 罗马书店侵权案罗马书店因为销售盗版图书而多次被各出版社起诉,侵犯了作者的版权。
该案例在出版界引起了广泛关注,最终法院判决罗马书店需赔偿大笔款项,并停止销售侵权图书。
5. 网络侵权案件在网络时代,侵权案例层出不穷,例如某些网站非法传播音乐、电影、游戏等作品,导致版权所有者的利益受损。
很多侵权案件都涉及到互联网,需要相关部门加强监管和打击。
6. 知识产权侵权案一些公司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竞争对手的商业机密、专利技术等知识产权,构成侵权行为。
知识产权侵权案例时有发生,需要相关部门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
7. 餐饮连锁侵权案一些餐饮连锁企业被指控抄袭竞争对手的店铺设计、菜单、装修风格等,构成侵权行为。
这类案例引起了行业的重视,法院通常会依法判决并要求赔偿受害方。
8. 媒体侵权案一些媒体在报道时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等,导致被报道者的合法权益受损。
这类侵权案例需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9. 汽车设计侵权案一些汽车制造商被指控抄袭了竞争对手的汽车外观设计、技术专利等,构成了侵权行为。
12315十大消费维权案例
2014年12315十大消费维权案例案例一:快递寄失物品,工商调解获等额赔偿【案情】消费者符女士来电反映9月25日其通过某快递公司将衣服从海口寄往东莞的途中被快递弄丢,现要求照价赔偿遭商家以《邮政法》规定“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二倍”为由拒绝,双方协商不下。
请求工商部门协助处理。
【处理结果】经定安定城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快递公司同意等额赔偿消费者损失。
【12315点评】快递公司与消费者之间是快递服务合同关系,快递公司应该在约定的时间内把货物寄送到指定地址,否则,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案中,对快递公司寄失物品的赔偿是适用《邮政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还是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若适用《邮政法》,符女士在办理快递手续时未办理物品保价,根据该法的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非保价邮包,按照邮包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是最高不超过国务院邮政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额”,《国内邮件处理规则》第349条规定:“未保价邮件发生丢失、损毁、短少时,应按实际损失赔偿,但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所付邮费的二倍” 。
若据此规定,符女士只能获得所付邮费的2倍即20元的赔偿。
但若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在合同双方对保价邮件的赔偿限额或非保价邮件的赔偿比例未作约定的情况下,按实际损失的金额赔偿。
本中心认为,赔偿适用问题应根据邮寄服务合同的内容、性质作出判断。
邮寄服务分为邮政普遍服务和其他邮寄服务。
邮政普遍服务只能由邮政企业提供,服务对象是国内所有用户,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均按国家规定;其他邮寄服务既可以由邮政企业,也可以由快递企业等非邮政企业提供,服务对象是能与服务方协商达成一致的合同相对方,业务范围、服务标准和资费标准由合同当事人自由协商。
《邮政法》及其配套规章同时规定,其规定的保价邮件的赔偿限额和未保价邮件的赔偿比例,仅适用于邮寄服务中的邮政普遍服务,而不适用于其他邮政服务。
本案中,韵达快递公司非邮政快递企业,其邮寄的物品不能归属于邮政企业邮寄的邮件范畴,提供的邮寄服务更不属于邮政普遍服务的范围,因此,其赔偿不适用《邮政法》及其配套规章的规定,只能适用《合同法》的一般规定。
今日说法十个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一:网购诈骗案案情简介:小李在一家网店购买了一部手机,支付了3000元货款。
收到手机后,小李发现手机存在质量问题,于是要求卖家退款。
卖家以各种理由拒绝退款,小李遂向公安机关报案。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四条,消费者通过网络交易平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
本案中,卖家拒绝退款,侵犯了小李的消费者权益。
处理结果:公安机关依法对卖家进行了调查,确认卖家存在诈骗行为。
最终,卖家被处以罚款,并退还小李3000元货款。
二、案例二:高空抛物案案情简介:某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导致楼下一名老人受伤。
经调查,抛物者系该小区居民张某。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处理结果:法院判决张某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老人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5万元。
三、案例三:交通事故案案情简介:王某驾驶一辆小型客车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李某受伤。
经调查,王某超速行驶,负事故主要责任。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处理结果:法院判决王某赔偿李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计3万元。
四、案例四:网络侵权案案情简介:作家张某发现自己的作品被某网络平台未经授权使用,遂向平台发送律师函要求删除侵权内容。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03.15•【分类】其他正文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马某与某化妆品公司、某化妆品店美容服务合同纠纷案——充分发挥市监局在纠纷调处中的事实查明证据固定作用基本案情马某在某化妆品公司旗下的化妆品店购买产品,并接受美容服务,先后转账支付产品及服务费共计110余万元。
后马某发现某化妆品店在向其提供美容服务过程中使用的精油已过期三年,遂将精油带走并向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投诉。
经市场监督管理局两次组织调解,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调解终止。
马某将某化妆品公司、某化妆品店诉至法院,要求解除服务合同,并要求归还尚未提供的服务以及产品费用共计60余万元。
法院认定,某化妆品店构成根本违约,服务合同予以解除。
已消费金额根据消费记录和实际约定价格计算,某化妆品公司和某化妆品店退还未消费部分的服务及产品价值28万元。
典型意义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以及对美的追求的提高,美容行业逐渐蓬勃发展起来,该行业中不规范经营、欺诈消费者的违法乱象频频发生,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过程中往往会掉进商家以各种名目所设的“陷阱”。
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处于举证弱势方,消费记录等基本事实证据掌握在经营者手中,且由于美容从业人员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消费记录并不规范,使案件事实难以认定。
本案消费纠纷的解决有赖于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法院的充分参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调解过程中固定双方的意见与证据,法官据此辨明事实,充分展现了“府院联动”机制在消费领域化解纠纷、公正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件方面的积极效用。
(案例提供者:青浦法院)案例二:李某与张某、某家具经营管理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知名品牌商场连带责任的认定基本案情某家具经营管理公司系上海市著名家具市场,张某承租该家具经营管理公司的展位经营使用。
李某与张某签订定/销货单,购买餐台、桌椅、茶几、边柜等家具,并将货款支付至张某的家具店。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
消费者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原案例消费者权益保护是现代社会中非常重要的一个问题。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现在给大家介绍十个典型案例。
案例一:某品牌手机存在质量问题,导致多次维修无法解决。
消费者将问题反映到相关部门,最终获得换新手机的赔偿。
案例二:某电商平台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消费者购买后发现问题。
消费者通过网络举报和维权,最终成功要求平台退款并进行整改。
案例三:某知名快递公司在送货过程中损坏了消费者的包裹。
消费者及时向快递公司投诉,并要求赔偿损失,最终得到了快递公司的道歉和赔偿。
案例四:某家电制造商在广告宣传中夸大产品功能,误导了消费者。
消费者联合组织起来,通过媒体呼吁和法律途径,最终让制造商公开道歉并进行赔偿。
案例五:某餐饮店在销售过程中使用不新鲜的食材,导致多名消费者患上食物中毒。
受害者们联合起来,向有关部门投诉,最终店家被罚款并整改。
案例六:某汽车厂商销售了出问题的汽车,消费者在购买后不久发现问题。
消费者通过投诉和维权,最终成功要求厂商退换汽车或者进行维修。
案例七:某家装企业在装修过程中使用了次品材料,导致消费者的家居环境受到了影响。
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最终得到了合理的补偿。
案例八:某金融机构销售了高风险、低收益的理财产品,消费者首次投资即亏损。
消费者通过投诉和法律途径,最终成功要求机构退还本金并进行整改。
案例九:某医院在诊疗过程中疏忽大意,导致患者的病情恶化。
患者家属通过法律手段争取医院的赔偿,并迫使医院改善诊疗流程。
案例十:某保险公司对消费者购买的保险产品隐瞒了重要条款,导致消费者无法获得理赔。
消费者通过维权和舆论压力,最终成功要求保险公司公开承认错误,并获得相应赔偿。
通过以上十个典型案例,我们可以看到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和有效性。
在现代社会中,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仅需要有关部门的支持和监管,也需要消费者自己积极维权和发出声音。
只有消费者正确行使权益,才能营造出更加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
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今天小编为大家收集整理了关于消费者诉讼维权十大典型案例,希望大家会喜欢,同时也希望给你们带来一些参考的作用!01、网络商铺售假应对网络平台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某宝网络公司诉姚某服务合同纠纷案主要案情2007年9月,姚某在某宝网上注册会员,并与某宝网络公司签订《某宝平台服务协议》,经营名为“某某宠物”的店铺,销售各类猫粮等宠物用品。
《某宝平台服务协议》约定:商家不得在某宝平台上销售国家禁止或限制的商品,以及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的商品。
如商家的行为使某宝及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间接经济损失,商家应当赔偿某宝网及其关联公司的全部损失。
2016年4月22日,某“买家”在姚某开设的店铺购买某品牌的幼猫粮一袋,实付人民币99元。
上述商品鉴定为假货。
某宝网络公司遂以姚某违反某宝平台服务协议且造成其商誉损失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姚某予以赔偿。
法院裁判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某宝网络公司、被告姚某签订的《某宝平台服务协议》约定:如被告的行为使某宝网络公司及其关联公司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等间接经济损失,应当赔偿某宝网络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上述全部损失。
被告以掺假的方式持续在某宝网上出售假货,其行为不仅损害了与商品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而且降低了消费者对某宝网的信赖和社会公众对某宝网的良好评价,对某宝网的商誉造成了损害,故被告应当就此予以赔偿,法院综合考虑姚某经营时间、商品价格和利润等因素,酌情确定被告赔偿100,000元。
点评近来年,在各类网络平台上开设网络商铺成为不少经营者必不可少的经营渠道。
网络商铺与传统线下商铺的区别,就是商品不可现场辨识,只能凭借网上店家的宣传页面等辨别商品的品牌、型号等基本产品信息。
于是,有些网络商铺利用这种差别,在出售商品时,掺杂、掺假、以次充好。
在大数据背景下,电商平台在信息掌握、技术力量等方面具有“先天优势”,特别是随着电商平台的发展逐渐成熟,主动进行假货治理的需求日益迫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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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一:上海宁老大食品有限公司伪造食品生产日期案
当事人采取擦除、更换原包装等方法,重新标注虚假生产日期进行出售。
另外,又将从山西宁老大食品有限公司购进的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的散装食品进行分包装,并标注和实际生产日期不符的生产日期进行出售。
工商部门责令其改正,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食品、工具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问题: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
案例二上海诚伴贸易有限公司涉嫌互联网虚假宣传案
2010年6月起,当事人在互联网上设立大众团购网,在页面上发布“大众团购网-服务最优、保障最全、消费无忧”等内容,在推介“定豪沈家门海鲜酒楼”的商品服务时,将实际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人次数进行了夸大虚构。
工商部门对其作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问题:消费者应该怎样维权?
案例三上海锐思科技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网络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自2009年下半年起,在其网站上宣称“至慧学堂是著名教育连锁机构精锐国际教育集团成员,由哈佛大学教育专家及国际数学权威教授创立,独创"IDMT国际数学思维课程"专为3-12岁孩子设计,能迅速提升孩子数学思维能力及培养数学学习兴趣,倾力打造中国少儿数学思维训练旗舰品牌”等内容。
经查,该公司并非任何教育集团的连锁机构,其所宣传的“精锐国际教育集团”也没有登记注册,所谓的“哈佛大学教育专家”也并未在哈佛大学任过教。
工商部门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北京窝窝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窝爱信息技术分公司网络团购虚假宣传案2011年1月下旬,当事人和自然人胡立签订“窝窝团营销服务合同(服务类B)”,合作开展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方面的团购业务。
同年1月30日至2月10日期间,当事人在“窝窝团”团购网站上发布包含以下内容的团购信息:“我要学车!我要买车仅200元,原价1200元的驾校优惠券!凭窝窝券到驾校地址再支付2600元!即可从菜鸟级新手变身为资深老手!”“698人已购买”等虚假的驾校名单、参与人数、网友评论等。
另查,自然人胡立并没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相关的工商营业执照和培训资质。
工商部门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朱奇网络销售假冒注册商标服装案
当事人于2010年5月起通过淘宝网店销售含“小熊”图形的服装。
至案发,网上已销售4000余件含“小熊”图形服装,销售金额37万余元,获利2万余元;现场查获含“小熊”图形服装250余件。
经商标权利人鉴定,上述服装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工商部门对其作出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服装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肖华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闸北分局于2010年11月8日,查获当事人租借东新民路89号某室作为仓库存放服装,并对外发货销售。
至案发,在该仓库中查获侵犯“THENORTHFACE”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服装2400余件、手套380余双,“Columbia”牌服装2600余件。
上述商品市场价格为56万元。
该案被移送公安部门后,最终当事人肖华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
案例七博马努瓦服饰商贸(上海)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服装案
当事人于2010年10月从杭州田园实业有限公司购入款号为神秘果和柔彩的羽绒服共7600余件,并在其分公司销售。
2010年12月,经检测,该两款羽绒服均为不合格产品。
至案发,当事人已售出上述两款羽绒服530余件,货值金额为300余万元,总利润11万余元。
工商部门对其作出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上海领先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虚假宣传案
当事人在本市116家味千拉面门店销售的八种拉面,使用的白汤系由“味千千味汤”配制而成,经检测和对比测算,实际使用“味千千味汤”配制成的拉面面汤中钙含量仅为牛奶钙含量的1/214,猪肉和羊肉钙含量的1/12,牛肉钙含量的1/47。
该检测结果与当事人在本市各味千拉面门店的餐巾纸外包装上宣称的“味千拉面骨汤中富含钙质,经专家检测钙含量为牛奶的4倍以上,普通肉类的数10倍”的广告内容严重不符。
工商部门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消除影响、处最高罚款的行政处罚。
案例九上海佰事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未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从事实际经营案
当事人于2008年12月开始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电信局下设的18个中国营业厅内销售CDMA手机,又于2010年1月和2010年9月,在嘉定设立了2家中国电信天翼专营店,从事CDMA手机的销售活动。
至案发,当事人在上述经营场所内从事销售CDMA 手机经营活动均未标明自己真实名称和标记,销售额总计4400余万元,获违法所得37万余元。
工商部门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例十高红林拉客强制消费案
当事人以“诗婷”美容院的名义于2010年6月24日在青浦区凯特利广场上,以发放280元“嘉宾消费卡”、免费开展美容体验为名,吸引消费者薛某到其经营场所内体验所谓的免费美容服务,随后该店工作人员要求该消费者购买2000元的美容卡,在消费者明确表示不愿办卡并准备离开时,该店工作人员表示不办卡的话,所做的美容项目要收费,并强行让消费者报出银行卡密码支付1700元办理会员卡后,才让其离去。
事后因消费者申诉,当事人向消费者退还了1700元。
工商部门对其作出责令改正,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问题: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什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