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监考人员守则
2023年教师监考守则
2023年教师监考守则2023年教师监考守则1一、监考老师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认真地做好考试的监督、检查工作,既要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怀考生,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老师必须提前10分钟到考务办公室领取、清点试卷,在预备铃响后进入教室,先检查人数,再发试卷,并告诉学生拿到试卷后立即写好自己的姓名和学号,然后逐个加以检查,将缺考学生姓名登记下来。
三、监考老师对考题的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给予答复。
四、监考老师要严肃认真,态度和蔼,在考场不要阅读书报,不批改试卷、作业或做别的工作,要严格执行规则,不要撤离职守。
五、监考老师如发现考生作弊动机可先提出口头警告,如严重违犯考试规则要作好试场记录报教务处、政教处处理。
六、考试时间终了前十分钟,监考老师要提醒考生注意,终了时间一到,立即收卷,点清试卷理齐后亲自送考务办公室。
七、监考老师要按教务处所安排的时间进行监考,不得随便调换,有病有事要预先请假。
2023年教师监考守则2一、监考教师要认真负责全神贯注做好监考工作,对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教育,认真严肃维护考室纪律,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老师要准时到岗,不可迟到,不可擅离职守,因病或其他原因不能到岗或中途不能坚持监考的,应报经教务处同意,安排人员接替后,才能离开。
三、监考老师对考试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
但考生对试题印刷文字不清楚或有漏页、空白页提出询问时,可以当众答复。
四、监考老师发现考生违反考场规则或舞弊时,可先提出口头警告,然后进行教育,同时在“考场记录表”上如实填写违纪或舞弊情况;对情节严重、态度恶劣者、应及时报告校考试总值日处理。
五、发现考生有病不能坚持考试的,应说服考生停考。
六、监考老师在试室内不准吸烟、阅读试卷、不准抄题、做题,不做与当科监考无关的事。
七、离考试期间结束前15分钟监考老师可提醒考生注意。
考试时间一结束,应立即命令考生停笔,起立、离开教室,然后由监考老师到学生桌面上逐一收回试卷。
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守则
一、监考员在考试前30分钟到达考场并领取试卷、密封纸签、密封工具(浆糊等)后,于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组织考生对号入座,检查书写工具是否符合要求。
二、监考员向考生宣布《考场规则》,当众启封试卷袋。
三、考生迟到30分钟不准入场;考试开始30分钟后才准交卷出场。
四、监考员对考试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遇考题印刷不清或试卷分发错误时可予解释或更换。
五、监考员要严肃考场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如发现违纪情节,应及时提出警告,警告无效者,可没收其试卷,令其退出考场。
出现考生临时发病等特殊情况时,监考员要妥善处理并及时向考点负责人汇报。
六、监考员要集中精力,严肃认真,不作与考试无关的工作,不提前收卷或拖延时间。
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考卷带出考场。
有权禁止无关人员进入考场,维护考场秩序。
七、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考试时间。
八、考试终止时间到,应要求考生立即停止答题,将试卷反扣在桌子上,依次退出考场。
九、考试结束后,监考员立即将答题卡(包括缺考和违纪考生)放入答题卡袋中密封,填写考场情况记录单,交考点负责人。
十、监考员不负责任,监考不严,暗示答案,庇护、放任、怂恿考生作弊者,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应按通知准时领取试卷,提前十分钟到达考试教室,宣布考生座次,核对考生证件并清点考生人数。
二、监考人员应于考前五分钟宣读考场纪律,按顺序分发考试试卷,要求学生先填写好姓名、学号,监考人员有权根据考场情况临时调整考生座次。
三、监考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维护考试秩序,监督学生在规定时间按规定方式独立完成考试内容。
监考人员在考试中不得看书、阅报、备课、批改作业、聊天或从事其它影响履行监考职责的活动,监考时间内监考教师不准接听手机,不得随意离开考场;不得任意提前、推迟开考时间或延长考试时间。
四、每个考场监考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考试期间始终保持一人在讲台上,一人巡视解答问题。
监考人员须严格监督学生执行考试纪律,发现学生违犯考场纪律应立即制止,对有作弊动机的学生要及时提醒、警告,经劝说无效有权收缴该生试卷强令其退出考场;发现学生有舞弊行为立即收缴该生试卷并宣布其作弊,责令学生当即写出书面检查,考试结束后立即将学生作弊材料(考场情况登记表、试卷、检查、证物等)整理后送交教务处,对于无理取闹的舞弊学生可强令其退出考场。
五、考试结束前五分钟,应提醒学生做交卷准备。
考试结束,宣布学生起立,要求每个考生将试卷扣在桌上,不许讲话、书写,监考人员收齐试卷后,点清份数,宣布学生退场。
六、监考人员应认真填写《考场情况登记表》,一式二份,随同试卷一起,签字后上交,交接试卷一定要手续齐全。
七、监考人员有失职行为时按教学事故处理,并追究责任。
监考人员不得给考生以任何暗示、启发,更不得协助考生作弊,如有违犯,经查实后将严肃处理。
作弊上报流程。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一、监考人员需严谨履行其职责,确保考场管理的严密性,维护考试纪律的庄严,以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和权威性。
监考期间,监考人员应佩戴监考胸牌以示身份。
二、主监考应按照规定时间(通常为开考前30分钟)到达指定地点领取试卷,领取后应直接前往考场。
辅监考应提前20分钟到达,负责考场的整理和考生的座位安排。
对于机试,监考人员也需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考场,全面负责考场的组织与管理。
三、监考人员应协同工作,逐一验证考生的证件信息,如有条件,应在签到表上确认签字。
开考前15分钟,主监考应在考生面前启封试卷,清点试卷数量,检查答题纸(卡)、考场记录表等材料,熟悉考试要求,并做好分发试卷的准备。
辅监考应将考试时间等重要信息写在黑板上。
同时,提醒考生不得携带任何通讯设备进入考场。
四、开考前10分钟,重申考场规则,播放或宣读考试指令和注意事项,包括听力考试的接收时间和频率。
考生不得携带手机、复习资料、草稿纸、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等与考试相关的物品进入考场。
已携带的非考试用品需放在考场前或后的指定位置。
考生桌上只能放置有效证件、必需的考试用品和试卷。
五、开考前5分钟发放答题卡和草稿纸,按时分发试卷,逐一发放,不得传递。
不同类型的试卷应按“N”字形交错发放,确保与前后、左右试卷类型不同。
提醒考生核对试卷和答题卡信息,确认与准考证、座位号和个人信息相符。
同时指导考生在指定区域正确填写基本信息。
考试开始后,不得随意延长或缩短考试时间。
六、监考人员应全神贯注,不得中途离开考场,不得从事与监考无关的活动,如阅读、闲聊、使用通讯设备等,不得发出干扰考生的噪音,不得回答与答题内容相关的问题。
如有听力考试,应提醒学生按时收听。
七、考试开始30分钟(不包括听力时间)后,主、辅监考人员应再次逐一核对考生证件,确认试卷、答题卡上的信息与考生一致、与试卷类型对应。
若发现学生姓名有明显涂改,应立即要求学生出示证件,核实无误后方可离开。
若学生已离场,监考人员应在《考场记录表》中注明,并抽出试卷交考试工作办公室复核。
2023监考守则
监考守则一、监考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教职工的本职责任和应尽义务。
监考人员应高度重视,自觉学习并严格遵守考试规定,规范履行监考职责,认真维护考场纪律,关心考生,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和严肃性,保证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二、监考人员必须佩戴“监考证”,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并对考试教室进行清理检查,按要求布置考场,检查考试设备设施,擦净并在黑板上书写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与主要注意事项,在教室前方合适区域指定考试物品放置区,按照隔位就座、科学合理的原则检查、安排考生座位。
三、组织考生出示考试证件入场,引导考生对号入座,并督促学生关闭通讯工具等电子设备。
与考试无关的包袋、书籍、笔记本和纸张等物品和通讯工具、录放音机、MP3等有拍录存储功能的电子设备、其他器材,须要求考生放到考场中监考人员指定的考试时考生触及不到的物品放置区。
四、要求考生将考试证件放置在考位桌子面上,并核对人、证是否应考学生信息相符。
发现有代考或其他违纪、作弊情况的,在正式开考前应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其姓名、年级、班号;考试进行后必须按规定报告、处理。
考试过程中检查证件,监考人员应尽量避免对学生考试造成影响。
五、监考人员要按要求领取和接收考试试卷,并按试卷保密保管的要求做好试卷的管理、使用、交接手续,确保试卷不丢失、不损毁、不泄密。
六、考前5分钟应向学生强调考试规则和宣讲注意事项等。
考场清理完成后,先发草稿纸、答题纸,再发考试试卷。
试卷发放后,提醒考生核对考试科目,在草稿纸、试卷、答卷上工整、清晰填写姓名、考号(学号),以及学院专业班级座号等,并进行试卷印刷质量和完整性检查,但不得提前作答。
考试开始后,考生座位书桌上(内)除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及经监考人员同意用于考试的文具外,不得有其他物品。
七、考试时间到,准时开始考试,不得随意提前、推迟和延长考试时间。
开考30达分钟后,不得允许迟到的考生入场,开始准许交卷的考生离场。
考生不得中途离开考场。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一、监考人员要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考试时既要严肃维护考场纪律,又要态度和蔼地关心考生,严禁恐吓学生、无故打扰学生答卷。
如有违反,将对监考学校相应学科的平均分做降低1分处理。
二、主监考人员负责领取试卷、试题保密、查验学生身份、试题装订、英语听力材料拷贝播放等工作;副监考人员负责组织学生、清理课桌(桌面和桌洞内不能有任何文字资料图片)、处理突发问题等工作。
两人注意严格按程序操作,相互监督、协同合作、文明监考。
三、分发试卷后,副监考员要于5分钟内督促考生在密封线内按要求填写学校、班级、姓名、准考证号以及试卷右下角的座号,并逐个检查考生是否已填写准确。
如出现未写座号或不准确等现象,将对所在学校该学科平均分降低1分处理。
四、考试期间,主副监考员一前一后。
考场内,不得吸烟、聊天、阅读书报,不得抄题、做题,不得将试卷传出考场,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内频繁走动,不得做与检测无关和其它一切有碍于履行检测职责的事。
五、学生开始答题时,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得做任何解释。
考生对试题文字印刷不清楚之处提出询问时,由主监考员当众给予答复。
六、主监考人员有权阻止除巡视员、主监考员学校带队领导之外的无关人员进入考场或站在考场外观看考生答题。
七、考试结束铃声一响,主监考人员立即请学生停止答卷,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副监考人员组织学生有序离开考场。
主监考人员严格按座号由小到大的顺序收齐并核查试卷,缺考卷要在考号空格中注明“缺考”字样。
八、试卷装订由主监考员完成,若出现错装、漏装、倒装、反装等装订不合格现象,将对监考学校相应学科的平均分做降低1分处理。
九、监考人员要自觉抵制和反对任何不正之风。
到达集合考点时,自觉将手机等无线通讯工具关闭并及时上交。
监考人员营私舞弊、擅离职守者,按考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最新监考人员守则(优秀)
最新监考人员守则(优秀)市民文明守则篇一1、遵守乘车秩序,按顺序上下车。
2、及时购票,主动出示车月票。
3、保持清洁卫生,不喧哗,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废弃物。
4、爱护公共设施,不蹬踏座椅,不乱写乱画。
5、尊老爱幼,主动给老、幼、病、残、孕让座。
6、不携带危险物品和有碍乘客安全的物品及动物乘车。
7、举止文明,不赤膊乘车,雨天乘车脱掉雨衣。
8、维护站内、车内秩序,与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作斗争。
市民文明守则篇二1、凭票入座,对号入座。
2、衣着整洁,举止文明,不携带动物入场。
3、遵守公共秩序,不喧闹起哄,不投掷物品,不使用通信工具,按礼仪要求鼓掌、喝彩。
4、维护环境卫生,不在场内吸烟,不随地吐痰。
5、爱护公共设施,不蹬踏座椅,不乱写乱画。
市民文明守则篇三遵守交通法规,服从民警指挥,不违章超速行驶、强行超车,不酒后开车,不疲劳驾驶。
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不开机件失灵车上路。
礼貌行车,安全礼让,不穿插外宾车队,不争道抢行,不开斗气车,不无故拖延,确保畅通。
文明驾驶,讲究公德,不挤靠行人,不溅污行人衣物,不向车外吐痰、抛弃废物,不乱鸣笛。
关心儿童,照顾老弱,行至学校门前,人行横道,主动减速让行。
发生或遇到交通事故,主动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即时报告,不隐瞒、逃逸、躲避。
.考前准备篇四(1)考前30分钟到达考务室参加考前会,熟悉考场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2)考前20分钟领取考卷达到指定考场。
在适合位置设置应试人员物品存放处,检查整理考场,核对座签,清除考场内与考试有关的`文字、书籍、资料等。
(3)考前15分钟在考场门口收取、存放应试人员携带的书本、资料等物品,引导应试人员对号入座,主监考宣读《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4)考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清点试卷份数。
发完试卷后宣布:大家先检查试卷,如有缺页或印刷不清的请举手报告。
并提醒应试人员将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写在规定位置。
市民文明守则篇五1、社区文明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配套,管理规范邻里团结,互帮互助文明交往,俗正风淳2、家庭文明孝敬老人,疼爱子女夫妻和睦,互敬互勉优生优教,男女平等团结邻里,遵守法纪3、交际文明与人为善,以诚相见尊重他人,信守诺言注重修养,谦恭礼让珍惜友谊,互爱互帮4、行路文明遵守规则,服从交警停放有序,不碍交通问路礼貌,指路热情拾金不昧,见义勇为5、乘车文明遵守规则,服从管理排队有序,互相帮助尊老爱幼,礼貌让座举止端庄,讲究卫生6、游览文明热爱自然,爱护公物讲究卫生,保护环境排队有序,服从管理尊重别人,礼貌谦让7、观瞻文明准时入场,对号入座维护秩序,讲究卫生衣着整洁,举止端庄尊重表演,不喝倒彩8、用餐文明合理消费,按需点餐爱惜粮食,光盘行动讲究卫生,安静用餐不劝人酒,不出洋相.考试结束篇六(1)考试结束铃响,主监考宣布:考试时间到,全体起立。
监考人员守则
监考人员守则
1.监考人员必须在考前20分钟到考点办公室参加考务会,佩带监考证进入考场。
2.考前5分钟,组织考生入场,向考生宣读考场纪律及有关注意事项。
3.对考生随身携带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应令其集中存放在指定地点,关闭通讯工具。
4.监考人员如有亲属参加考试,该监考人员应主动申请回避。
5.考试开始后,逐个检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核实考生身份。
并令考生签字确认。
6.开考30分钟后,核对缺考人员考号、姓名,并对缺考学员进行登记,同时禁止迟到30分钟以上的考生入场。
7.禁止巡考及考务工作人员以外的一切人员进入考场。
8.监考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不得做其他与监考无关的事。
9.不得解释题意,不得启发暗示考生答题。
10.对考生的违纪现象不得放任、纵容,更不得协助、参与考生舞弊。
11.考试结束铃响,应令考生立即停止答题交卷。
对已交卷的考生应令其离开考场,禁止其在考场附近逗留和喧哗。
12.考生全部退场后,认真填写考场记录。
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守则1、监考员是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真实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
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进行。
2、监考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政策和规定,熟悉监考业务,未经培训不准参加监考。
3、监考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有关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
4、考前分发和领取试卷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试卷类别、是否本考试试卷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场主考报告。
5、在考生入场前应检查、清理考场。
6、考试开考前三十分钟,监考员领取试卷袋后直接进入考场。
7、开考前十五分钟,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
考生进入考场时,请考生在《考场考生名单》上签字,并请考生仔细核对考生名单上的信息是否正确。
如发现错误,请在备注栏内填写正确信息,并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填写考生信息校正情况。
监考员向考生展示试卷袋密封情况,并请3位考生在试卷袋上签名。
监考员要认真核对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和身份证明等证件。
8、开考前五分钟,监考员当众小心拆封试卷袋,并认真清点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份数,如发现与试卷袋标明的份数不一致,请即报告考场主考,并做好相关记录。
如无误,监考员即分发答题卡、答题纸,并指导考生正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等。
开考前二分钟分发试卷。
如发现试卷差错,应立即请示考场主考换取试卷。
由于考生本人原因造成答题卡、答题纸损坏的不予更换。
9、开考时间由考试点统一发出信号,听到信号后监考员宣布开始答卷。
10、考试开始后,监考员要提醒考生在答题卡、答题纸上作答,如在试题册上作答则视为无效。
监考员一名在前台监视,另一名逐个认真核对考生在答题卡、答题纸上所填写的姓名、准考证号等规定信息是否正确、完整,考生本人与《准考证》上的照片是否相符。
若有问题,立即查明,予以处理。
监考员巡视时,不要固定在一个考生的座位旁,也不要注视他们的答题。
11、开考三十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监考人员守则5份
监考人员守则1.监考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考试制度和执行《考场规则》。
2.监考员必须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场,将考试课程名称、考试时间、监考员姓名、单位书写至考场的黑板上。
3.根据《考场随机座位表》指导应试者就座,并灵活安排未安排座位的应试者就座。
4.必须在考前宣读或指定一学生诵读《考场规则》。
5.必须按考场规则指导学生清理考场,桌面附近所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必须清除干净,并放置在讲台与黑板之间的物品存放处。
6.考前必须清点试卷份数和考生人数,确保试卷不得丢失。
7.检查、核对考生有关证件;向考生宣布考场纪律及注意事项,然后按时发卷。
8.监考员要模范遵守考场纪律:在考场内不准吸烟;不得阅读书报或谈笑;不得做与监考无关的事情;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以任何形式营私舞弊。
违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或处分。
9.监考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试题文字印刷不清之处提出询问时,应予当众答复。
10.监考员发现考生有作弊苗头时,应及时提出口头警告,或调动该生座位;如发现考生有作弊行为时,应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当场取证,并将该生学号、姓名、情节填入《考场登记表》,同时注意收集证据,并立即报告主考教师或有关领导及时处理。
11.考试时间结束前10分钟,监考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时间。
考试时间结束时,监考员要严格考场纪律,并要求学生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考卷反扣在桌面上,待监考员收完考卷并清点无误后,学生才能离开座位,避免学生交卷时产生混乱现象。
12.考试结束后,监考员要如实填写《考场登记表》;《考场登记表》经主考教师审阅、签名后,连同试卷一起交学院教学办公室验收。
如有违纪、作弊情况者,考试结束后一天内必须将《考场登记表》和应试者作弊材料复印后上交考试中心。
一、监考员守则
一、监考员守则1、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熟练的业务技能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作弊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有关考试的政策、法规,熟悉监考业务。
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承担监考工作。
3、在履行监考职责时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点考试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擅离职守,手机必须关机,交给主监考放在指定位置。
4、考前由两位监考人员同行领取试卷并直接进入考场,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
认真核对考试级别、语种、密封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考点主考报告。
5、应在考生入场前检查、清理考场。
考试结束前,未经主考同意,不得擅自离开考场。
6、考生入场时,要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认真检查每一位考生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等统一规定的证件是否齐全,证件上的照片与本人是否相符,准考证上的考场号等是否与本考场相符,并要求考生在考场座位表上自己的姓名后签字。
考生入场时间开始15分钟(即上午9:00,下午15:00)后,监考员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7、应严格遵守考试时间,不得擅自提前或拖延考试开始和结束时间。
8、试卷启封时,如发现试卷差错,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按照有关程序换取备用试卷;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的试卷时,应立即通过流动监考员向考点主考报告,保证考试正常实施。
9、考点开始考试的统一信号发出时,向考生宣布考试开始。
10、听力部分考试进行时,原则上不得在考场内走动,以免影响考试。
听力考试结束后要求考试摘下耳机。
11、不得向考生解释任何有关试题内容的问题,对试卷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当众板书公布。
12、认真监督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不得隐瞒袒护。
必须将违纪考生的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单,没收的违纪证据,应附在考场记录单后。
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可以直接逐出考场,并报告考点主考及时处理,记入考场记录单。
13、对考生既要严格执行纪律,又要耐心热情,不要因执行纪律而影响考场正常秩序。
:监 考 员 守 则
附件三:监考员守则1、监考员在考点主考、副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监考员必须严格维护考场纪律,服从主考安排,认真履行监考职责。
2、考前必须参加培训,熟悉施考程序,熟悉有关政策规定,熟练掌握考试相关设备的操作,能够识别常见作弊工具。
培训合格,方可上岗。
3、必须佩戴规工作证,严格遵守考试工作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不准携带手机、对讲机等通讯工具和照相、摄像、扫描等设备以及具有接收或发送无线通讯信号功能的任何器材进入考场。
4、按规定及时领取、发放、回收、整理、上交试卷(卡)、草稿纸、条形码、考场记事卡及考场相关设备。
入场后及时向考生告知《考生考试守则》和考试注意事项。
5、有权制止非本考场考生和除主考、副主考、纪检员、巡视员以及加盖缺考、空白专用章的考务工作人员以外的任何人进入考场。
未经当地考试机构允许,不得在考场内照相、录像。
6、不准在考场吸烟、打瞌睡、阅读书报、抄题、念题、做题、聊天等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不得无故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考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答题卡等考试材料带出或传出考场。
7、不得协助考生实施舞弊。
违纪者,视其情节将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到追究法律责任。
8、要及时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必须如实地将违规考生的违规行为填涂在《考场记事卡》上,对扰乱考场秩序者及时妥善处理。
9、认真填涂《考场记事卡》的内容;检查考生在答题卡上所填写的姓名、考生号、卷型等内容是否准确、完整;并认真核对应考、缺考、实考人数。
10、每科考试结束后,要按座位号从小到大整理好考生的答卷、答题卡和考场记事卡,返回考务办交验收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密封签字。
11、考试结束后,监考员应当向违规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
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并填写收据。
12、考前、考后检查、清理和封闭考场。
监考员规章制度守则
监考员规章制度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考试环境的秩序和公平,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制定本规章制度守则。
第二条监考员是考试组织机构的代表,在考试中负责监督考生的行为和考场的秩序。
第三条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规章制度,不得违规操作或泄露考试内容。
第四条监考员应具备一定的道德素质和工作能力,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考试规章制度。
第五条监考员应保守考试秘密,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或泄露考试内容。
第六条监考员在执行监考任务时,应保持严肃的工作态度,不得懈怠或有失职行为。
第七条监考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组织机构的安排和工作要求,服从考务人员的指挥。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八条监考员在考试前应认真学习考试内容和相关规定,做好充分准备。
第九条监考员应按时到达考场,提前做好考前准备工作,如检查考场、考生座位等。
第十条监考员应认真核对考生的身份证件,确保考生身份真实并与考试名单一致。
第十一条监考员应在考试过程中保持警觉,及时发现并制止考生可能存在的作弊行为。
第十二条监考员应严格按照考试规定监督考生的行为,并及时记录违规情况。
第十三条监考员应在考试结束后,认真核对考生的答卷和考试材料,确保不出现失误。
第十四条监考员应及时向考试组织机构报告考试情况,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
第三章行为准则第十五条监考员应端正自己的仪容仪表,严格遵守纪律,不得有不良行为。
第十六条监考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不得偏袒任何一方考生。
第十七条监考员应保密考试内容和相关信息,不得随意泄露给外界。
第十八条监考员应礼貌待人,不得采取粗暴行为对待考生或其他监考员。
第十九条监考员在执行监考任务时,应保持高度的责任感,不得私自离开考场。
第二十条监考员应与其他监考员保持密切合作,共同维护考试秩序。
第四章处罚措施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监考员,考试组织机构有权采取相应处罚措施。
第二十二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泄露考试内容、有意偏袒考生、擅离职守等。
第二十三条处罚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通报、停职整顿、甚至开除监考员资格等。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
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守则篇1一、监考是一项严肃的工作。
监考人员是国家考试在考场的执法者,是考试实施是否实真有效的鉴定人。
监考人员必须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考场的监督、检查工作,严格维护考场纪律、制止违纪行为,确保考试公正、顺利地进行。
二、监考人员考前必须参加培训,认真学习考试的有关政策规定,熟悉监考业务,不经培训不准监考。
三、监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守则及《考试考场规则》、《关于处理考试违纪舞弊者的规定》、《违纪试卷处理实施细则》,按考务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四、监考人员必须佩带规定标志,严格遵守考试期间作息制度,不得迟到、早退,不擅离职守。
五、每科开考前二十五分钟(首考三十分钟),监考人员领取《试场座位编排表》、试题、答题卡、草稿纸等直接进入考场。
领取、分发、交回试卷等必须严格履行交接手续,认真核对考试科目及密封情况,发现异常须立即向考点负责人报告。
六、监考到达考场后应检查、清理考场。
于开考前十五分钟(首考二十分钟),组织应考者有秩序地入场。
要认真核对每一位应考者的“学生证”、“准考证”、身份证件的照片与本人是否一致,要核对《试场座位编排表》所载考点、考场、座号、专业、科目等内容与本考场设置等情况是否一致。
如有异常,及时向考生通知,并向考点负责人通报情况。
七、应考者入场后,监考应要求他们将所有书籍、文具盒等物品按指定地点集中存放。
开考前监考人员须认真向应考者宣读《考试考场规则》及有关注意事项。
八、开考前十分钟,监考人员应当众展示后启封试卷袋,认真核对袋内所装试题的专业、科目、页码等。
分发答题卡并指导应考者填涂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座位号等内容。
九、考前五分钟给应考者分发试题、草稿纸,并指导应考者在密封线内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课程代码及考点、考场、座位号等。
如发现试题差错,应及时换取备用试题,遇有漏印、重印、错印等,立即请示主考,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监考员守则
监考员守则一、主、副监考员在考点主考领导下,主持本考场的考试,维护考场秩序,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程序,如实记录考试情况,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二、监考员必须熟悉掌握《考试实施程序》、《考生考试须知》、《考生考试守则》、《考点工作人员守则》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三、开考前45分钟监考员到考点办公室报到,佩带监考员标牌,按抽签决定的场次进入对应考场执行监考任务,严禁确定考场后监考员擅自相互调整考场。
四、开考前25分钟,主、副监考员共同到考点办公室领取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并要检查试卷袋是否破损,核对试卷袋上标明科目是否与本场考试科目相同,核对无误、履行交接手续后径直前往考场。
五、开考前20分钟,主监考员负责管理试卷并核对本考场挂钟时间是否正确、走时是否正常;副监考员组织考生有秩序地进入考场。
入场时,副监考员需提醒并要求考生:凡考生个人携带的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一律纳入规定以外的物品,严禁带入考场;考生须自备书包,将带入考点的通讯工具、计时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的物品装入书包,考生在将通讯工具、计时设备装入书包前,必须关闭所有提示音或振动等提示功能,并将书包放在考场指定的位置(存包处)。
组织考生对号入座无误后,副监考员对考生进行考风考纪教育,认真向考生宣读:《考生考试守则》(附件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向考生宣布考场内挂钟只做为监考员及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试实施过程中各节点时间一律以考点统一发出的相应信号为准;考试过程中如发现考生携带通讯工具、计时设备及其它规定以外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18号)第五条规定,认定为考试违纪;考生退场时方可取回自己的放置物品。
六、开考前15分钟,副监考员向考生分发《答题卡》和草稿纸,并指导考生填涂《答题卡》的姓名、考生号、座位号、试卷类型及科目等。
七、开考前10分钟主监考员当众启封试卷袋,并认真核对,若发现试卷数量不符、漏印、重印、错印、错装等,立即请示主考,按照规定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考试实施。
监考员守则
监测员守则
1、集中精力认真监考,严肃认真,忠于职守,做到监考“十不准”: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玩手机、不随意出入、不接打电话、不闲谈、不抄题、不做题、不念题,不检查考生答题情况。
2、各监测员应相对固定在考场中的位置,环视全场,尽量不要求来回走动,尤其不要站在考生旁边,以免影响学生答卷。
3、及时制止违反测试纪律的行为,并将考生违纪情况如实填入《考场记录》,说明作弊详细情节。
4、如遇急需当场处理的问题,应逐级上报主考、带队人员、中心学校,经中心学校认定后作出相应处理。
5、不得提前或拖延测试时间,在测试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把测试卷带出或传出测试现场,多余试卷必须带回中心学校保密室。
6、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进入考场。
7、收卷时一定要按考号由小到大排列,按照考场数用空白打印纸装订。
[最新]中考监考员守则
中考监考员守则
一、监考人员要认真做好考室监督、检查工作,对考生进行考试纪律教育,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既要严肃认真维护考室纪律,又要热情地关心考生,维护考生权益。
二、监考人员应准确掌握考试时间,认真核对准考证号和座位是否有误,核对考试科目,不准考生提前答题,不得提前和拖延考试时间。
三、监考人员应注意及时提醒考生并认真检查考生试卷,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卷印刷文字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
四、监考人员在考室内应集中精力、严肃认真、忠于职守。
不吸烟,不阅书报,不谈笑,不抄题、不作题,不念题或解释试卷内容,不检查考生答题情况,不将考卷传出考室。
监考期间,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室。
五、监考人员必须维护考室秩序,保证考试正常进行。
六、监考人员要爱护关心考生,发现考生有病时,应及时通知考室外工作人员陪同考生去治疗,对不能坚持考试的,应劝其停考。
七、监考人员应监视考生考试,制止考生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
八、考试终了前15分钟,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注意掌握时间。
终了时间一到,即令考生停止答卷,将试卷和答题卡反扣在桌子上,起立,依次收集试卷和草稿纸,考生依次退出考室。
九、监考人员应对收集的试卷和答题卡进行认真清点、整理。
填写好《考试记录单》后,即交考点办公室试卷装订处验收。
验收合格后,监考员再进行装订、密封。
每科考试结束后,监考人员要注意清场,离开考室时要关好门窗。
十、监考人员要模范遵守考场纪律,不得监守自盗、徇私舞
弊,违者要按党纪国法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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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监考人员守则
最新监考人员守则
1.考前准备
(1)考前30分钟到达考务室参加考前会,熟悉考场规则和其他有关规定。
(2)考前20分钟领取考卷达到指定考场。
在适合位置设置应试人员物品存放处,检查整理考场,核对座签,清除考场内与考试有关的`文字、书籍、资料等。
(3)考前15分钟在考场门口收取、存放应试人员携带的书本、资料等物品,引导应试人员对号入座,主监考宣读《理论考试考场规则》。
(4)考前5分钟当众启封试卷,清点试卷份数。
发完试卷后宣布:大家先检查试卷,如有缺页或印刷不清的请举手报告。
并提醒应试人员将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写在规定位置。
2.考试过程
(1)考试开始后,主监考在讲台前站立,副监考逐人进行姓名、座号、身份证、准考证、应试人“五对照”,发现替考立即报告主考,按要求记录。
(2)主监考一般在讲台前站立或就坐,副监考一般在考场后面,并不定时走动巡考。
监考期间应关注考场微信提醒,不能吸烟、阅读书报或私下交谈,影响考生考试。
(3)考试开考30分钟后。
场外应考人员不准入场,场内应考人员可以交卷。
(4)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应试人员。
(5)发现应试人员违反纪律,监考应迅速走近低声制止,依据《应试人员违纪处罚规定》作出处理,按要求记录。
(6)如有严重违反考试纪律、扰乱考场秩序的现象,监考应一面维持考场秩序,一面报告主考处理。
3.考试结束
(1)考试结束铃响,主监考宣布:考试时间到,全体起立。
组织应
考人员退场,提醒应试人员带走携带的物品,不可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
(2)收完试卷、答题卡后,应立即清点核对份数,然后径直带上所有资料回到考务室,按规定装订资料、试卷。
(3)参加考试讲评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