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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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
1、目的:
本制度对科室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查对和交接班等任务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保证实验室安全及医疗安全,避免差错及纠纷的发生。
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所有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各项查对和交接班的管理。
3.职责:
科主任负责对检验科的工作查对和交接班制度的制定。分管科主任负责落实各项具体措施,并监督贯彻执行。
4.要求:
(1)采集者在门诊标本采集前仔细核对发票和条码标签内容,如患者姓名、年龄、检验项目、标本容器等,并与患者本人进行交流以确定患者身份,无误后将标签一联贴于真空管或标本盒上,并根据相应操作程序进行采集。
(2)接收标本须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对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床号、标本类型、标本量、容器、标识、检验目的等的审核,
所送标本必须与条形码上标本信息相符,不符合要求的应退回重送。
在核对检验标本的同时,应查对临床医生检验申请是否正确、完整、
规范,如有不符合要求者,应予退回,要求在纠正以后,再予接收。
(参照各实验室样本接收、拒收及处理标准操作程序)
(3)报告单审核时,认真查对检验报告内容,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
报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集和接收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报告者的双签名。报告单书写必须规范,打印清晰、严禁涂改报告。
(4)在报告单发放过程中,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标本漏测、报告单漏发。门诊报告凭病人的就诊卡或条码号取化验单。病区报告
后,
检查核对有无漏打,无误后由专人下午送到病房各科室。避免丢
失、
遗落,由病房护士核实接收。报告单如有丢失,各实验室负责查找记录补发报告。
(5)标本完成检测后,将已检验的标本按序存放在冰箱内,记录贮存的标本数并签字,以备查询和复查。
(6)下班前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双方面对面交班,并在交接班本上记录和签名)及部分标本的转送工作(酒精浓度测试、细菌培养标本、
环孢霉素浓度检测标本等),重要的交班内容应详细记录,并向科主任汇报。
(7)值班人员必须准时接班,上一班值班人员必须等待接班人员来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以保证交接班不脱节。如接班者未到而离岗者,依据医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8)工作期间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包括急诊标本的接收和报告记录、标本清退记录、危急值报告记录等。
(9)下班前,由值日人员检查水、电、门窗、仪器安全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