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石化公司备品配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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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石化公司备品配件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动备品配件管理,规范备品配件的采购、修复、验收、保管程序,明确职责,保证设备备品配件质量、合理储备,延长设备安全稳定运行周期,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备品配件主要包括以下范围:

1.标准件:主要指标准轴承、通用机械密封、通用橡胶件、三角带等。

2.非标件:主要包括进口设备的进口备品配件、进口设备国产化备品配件、国产备品配件。

3.易损件:在使用过程中由于载荷作用和磨损、腐蚀等原因频繁出现损坏的零部件。

4.非易损件:备件目录中特殊储备的备品配件。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属二级单位使用的泵、压缩机、透平、石油化工机械、电站设备、化纤机械、传输机械等动设备的备品配件。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备品配件管理工作在公司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相关单位本着职责明确、团结协作的指导思想,依据上级部门管理要求做好设备备品配件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司机动设备处职责:

1.贯彻执行股份公司等上级部门有关备品配件的各项规定,负责修订和完善公司备品配件管理规定,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对各二级单位上报的的备品配件需求计划进行审核。

3.负责与其它各地区公司急需备品配件的调剂、调拔协调工作。负责本公司内各单位间关键备品配件的调剂、调拔工作。

4.组织编制和修订公司备品配件储备定额、消耗定额和备品配件目录。

5.负责组织和推进进口备品配件国产化,组织备品配件的修旧利废工作。

6.组织或参与大型机组、A类备品配件采购、改造的技术交流;参与A类备品配件的质量验收。

7.协调处理各二级单位备品配件管理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8.参与备品配件供应商的评价和审核。

9.负责对物资供应中心和二级单位在备品配件管理过程中的考核。

第六条物资供应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设备备品配件采购管理的各项规定,并制订本单位备品配件的相关管理规定。

2.根据备件需求计划平衡库存后形成采购计划,并负责备品配件的采购、监造、验收、贮存、保养、出入库等工作,保障物资供应。

3.组织或参与设备备品配件采购的有关技术交流,组织商务谈判,负责备品配件采购的合同管理。

4.协助机动设备处编制和修订备品配件储备定额,负责备品配件储备定额的执行和落实。

5.负责库存备品配件的平库利库工作,按程序对长期无使用方向和积压、报废备品配件的清理、分类、处理工作。

6.负责向使用单位提供备品配件质量合格证、材质证明、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图纸等相关文件资料。

7.定期组织对备品配件供应商进行评价和审核。每年向使用单位提供备品配件供应商清单和服务内容,对供应商进行考核管理。

8.定期进行备品配件消耗(出库)统计分析,并将统计情况报公司机动设备处。发现异常要及时与使用单位、公司设备机动设备处沟通。

9.负责公司备品配件资料、测绘图纸的收集、核对、整理和归档工作。保存至少一套完整的图纸及相关资料,并及时掌握备品配件的变更情况。

10.应用信息化手段,科学统筹企业内部储备,积极寻求备品配件供应的长期战略合作伙伴,积极推行社会化储备模式,最大限度降低备品配件储备库存,减少流动资金的占用。

第七条二级单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公司制定的有关规定,负责编制本单位备品配件管理细则,并监督、检查、考核使用单位的执行情况。

2.负责本单位备品配件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组织编制和修订备品配件目录、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

3.负责本单位备品配件需求计划的审核和上报,按月进行备品配件消耗统计和分析。

4.负责组织和推进本单位进口备品配件国产化,组织备品配件的修旧利废工作。

5.组织或参与大型关键机组及其它重要机组的专用、特殊备品配件采购的技术交流,根据情况参加相关备品配件采购的商务谈判。

6.协调处理各基层单位备品配件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7.负责与其它二级单位间急需备品配件的调剂、调拨协调工作。负责本单位内各单位间急需备品配件的调剂、调拨工作。

8.参加备品配件供应商的管理和质量信息反馈,按照物资供应中心提供的本单位

供应商明细和服务内容,参与备品配件供应商评价和审核。

9.负责本单位备品配件资料、测绘图纸的收集、核对、整理、归档和修改工作。保存至少一套完整的图纸及相关资料,要及时掌握备品配件的变更情况。

10.负责备品配件二级质量验收工作。

11.负责设备更新和设备改造后备品配件目录整理存档,并送物资供应中心备案,对原有的备品配件提出处理意见。

12.负责对本单位备品配件管理过程中的监督与考核。

第三章基础资料管理

第八条使用单位和物资供应中心应具备完整、准确的基础资料和图纸:

1.备品配件目录(消耗定额和储备定额)。

2.备品配件零部件图和相关装配图。

3.备品配件的其它相关资料。

第九条新测绘备品配件的图纸必须由使用单位设备副总或机动部门主管科长进行审核签字确认,该图纸由二级单位留存两份,转交物资供应中心一份。图纸必须注明装置名称、设备位号、设备名称、零件名称及件号。备品配件结算时必须提供经过签字确认的备品配件图纸,否则不予结算。

第十条物资供应中心全面负责备品配件图纸的收集存档管理工作,满足备品配件加工和质量验收的要求。物资供应中心在组织完成备品配件图纸测绘后,要将相关图纸随备品配件发放到二级单位。

第十一条二级单位负责本单位专用备品配件图纸和易损件图纸资料管理工作,对进口设备的国产化备品配件、测绘过的非标准备品配件有图率达到100%。

第十二条图纸管理应逐步由蓝图向电子版管理过渡。各二级单位原有蓝图要逐渐向电子版发展。

第十三条对有错图纸和修改过的图纸,二级单位要及时反馈给物资供应中心修改并存档。

第十四条对设备已更新、改造、闲置或报废的情况,二级单位对备品配件目录必须在一个月内进行修订,并由二级单位机械副总工程师审核上报机动设备处批准。

第四章备品配件需求计划和采购管理

第十五条二级单位根据本单位检修项目计划(含日常检修、装置停工检修计划)、消耗定额、储备定额和库存情况,且考虑备品配件的采购周期,编制本单位的备品配件需求计划,经机动设备处审批后转物资供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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