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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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深圳市是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引领者,深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是深圳改革开放的重要组成部分。

自改革开放以来,深圳市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不断提高了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水平和效能。

本文将从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背景、目标、具体措施以及取得的成效等方面进行阐述。

一、背景深圳市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其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和现实需求。

改革开放初期,深圳市面临着人力资源供给不足、用人制度不健全、人事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由于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制度下的事业单位存在人事管理的固化、僵化现象,难以适应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现代化管理的需要。

二、目标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目标是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人事管理体制,培养现代化管理人才,提升事业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效能。

具体目标包括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提高人事管理的科学性和精确性,激发事业单位人才的创新潜能,推动事业单位的改革创新。

三、具体措施(一)改革事业单位的编制管理制度。

深圳市通过调整编制规模、优化编制结构、建立灵活用工机制等措施,实现了编制与工作岗位的良性对接,减少冗员,提高工作效率。

(二)优化事业单位的招聘机制。

深圳市建立了公开、公平、公正的招聘机制,取消了户籍限制,允许外地人才进入事业单位,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加入。

(三)改革人事考核评价制度。

深圳市建立了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注重以绩效为导向,实行以能力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机制,鼓励事业单位人才全面发展和创新能力的提升。

(四)优化事业单位的待遇制度。

深圳市提高了事业单位工资水平、完善了福利待遇制度,加强了绩效工资和奖励机制的建设,使事业单位的待遇更具竞争力和吸引力。

四、成效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的成效。

一方面,事业单位的组织管理更加灵活高效。

调整编制结构、优化招聘机制等措施使得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更加合理,工作效率有所提升。

另一方面,通过改革人事考核评价制度和优化待遇制度,鼓励了事业单位人才的积极性和创新能力的发挥,提高了事业单位的整体管理水平和绩效。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0.07.13•【字号】深人社发[2010]109号•【施行日期】2010.07.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109号)各区人事局,光明、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区、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以及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就我市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总则1.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中承担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及其他服务工作职责,有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的工作岗位。

2.事业单位的岗位根据工作及管理需要,设置为常设岗位、非常设岗位两种,两种岗位按相应的制度规范实施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要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按岗定酬。

常设岗位设置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最高行政管理岗位等级、领导职数及编制员额内进行。

非常设岗位须按所核定的员额及岗位类别进行设置。

4.建立和实行岗位管理制度,要坚持配套创新,整体优化。

坚持依法管理和规范管理。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社会福利与社会保障【发文字号】深人社发[2010]109号【发布部门】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布日期】2010.07.13【实施日期】2010.07.13【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XP10【失效依据】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深人社发〔2010〕109号)各区人事局,光明、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各区、各部门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区、本部门实际,抓紧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三日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根据《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粤人发〔2008〕275号),以及国家、省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就我市事业单位实行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管理总则1.本实施方案所称岗位是指事业单位中承担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及其他服务工作职责,有明确岗位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的工作岗位。

2.事业单位的岗位根据工作及管理需要,设置为常设岗位、非常设岗位两种,两种岗位按相应的制度规范实施岗位设置和聘用管理。

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要根据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按岗定酬。

常设岗位设置须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最高行政管理岗位等级、领导职数及编制员额内进行。

非常设岗位须按所核定的员额及岗位类别进行设置。

深圳市 特聘岗位制度

深圳市 特聘岗位制度

深圳市特聘岗位制度
深圳市特聘岗位制度是指深圳市政府为了吸引高层次、高水平人才来深圳工作,设置的一种特殊的岗位制度。

该制度针对特定岗位设立特殊的待遇和福利,以吸引具有专业技能、经验丰富、对深圳市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的人才加入。

深圳市特聘岗位制度的重点是引进高层次、高水平的人才,包括国内外知名学者、专家、创业导师等。

这些特聘岗位的聘任一般由深圳市相关部门或单位负责,通过公开招聘、研究、推荐等方式确定。

深圳市特聘岗位制度的具体待遇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薪资福利:特聘岗位享受较高的薪资待遇,通常高于同级别的普通岗位。

2. 住房安排:为特聘人员提供住房补贴或提供住房,以解决他们在深圳的居住问题。

3. 福利保障:提供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福利待遇,确保特聘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

4. 子女教育:为特聘人员的子女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入学指标、学费补贴等。

5. 科研经费和项目支持:结合特聘人员的研究项目和创新创业需求,提供相应的科研经费和项目支持。

深圳市特聘岗位制度的目的是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福利待遇,吸引和留住高层次、高水平人才,推动深圳市经济的创新
发展。

同时,这也是深圳市政府为了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吸引优秀人才来深圳工作和生活所采取的重要措施。

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了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下面是详细内容。

深圳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建设高素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全面准确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

国家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第三条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第四条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制定或者修改人事管理制度,应当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工作人员意见。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五条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制度,明确岗位类别和等级。

第六条事业单位根据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具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事业单位拟订岗位设置方案,应当报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公开招聘和竞聘上岗第八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但是,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除外。

第九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公开招聘方案;(二)公布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招聘信息;(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试、考察;(五)体检;(六)公示拟聘人员名单;(七)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条事业单位内部产生岗位人选,需要竞聘上岗的,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制定竞聘上岗方案;(二)在本单位公布竞聘岗位、资格条件、聘期等信息;(三)审查竞聘人员资格条件;(四)考评;(五)在本单位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六)办理聘任手续。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政策解释1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实施范围是什么?答:《实施意见》明确规定,除了已经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外的所有事业单位(包括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并执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企业所属事业单位)都纳入实施范围。

同时规定,使用事业编制的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参照执行,纳入实施范围。

已申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在未获得批准以前,要先实施岗位设置管理。

另外,事业单位存在三种人员,第一种是在编不在岗人员;第二种是已经没有实际功能的单位中还没有分流或安置的人员;第三种是被借用到机关或其他单位工作的“混岗”人员。

在实际操作中,对第一、第二种人员,可以先采取06工改的做法,等国家和省里有了新的政策以后再予以统一考虑。

对第三种人员,因为这些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都还在原事业单位,所以在首次岗位设置中要在原事业单位聘任,但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尽量理顺关系,让这些人员能尽早回到原事业单位工作岗位。

2、如何对事业单位进行功能分类?答:事业单位确定单位类型,关系到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数量及其结构比例的确定,是开展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的重要前提。

但是,事业单位如何分类,省里没有统一的细化标准,跟国家现行的事业单位分类标准也不尽相同。

同时,由于各个事业单位的情况千差万别,也很难制定统一的分类标准,主要还是要根据单位承担的社会功能、工作职责和工作性质来定。

因此,对事业单位的功能分类,可以先由事业单位自己填报,然后再由组织或人事部门会同编办以事业单位的“三定方案”为根据,同时考虑现有人员结构的实际情况,逐个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告知事业单位。

事业单位对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由人事或组织部门、编办、行业主管部门、事业单位共同进行商定。

3、如何确定岗位总量?答:确定岗位总量,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基础。

按照省里的规定,除了学校、医院外,其他事业单位都要严格以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员额确定岗位总量,不得突破。

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及信息系统使用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及信息系统使用常见问题解答

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及信息系统使用常见问题解答(一)一、岗位设臵、实施的业务问题(一)岗位设臵问题。

1.机构编制文件未核定雇员员额和临聘员额,能否不设臵非常设岗位?如不设,现有临聘人员如何处理?——答:未核定员额的,非常设岗位设臵为0,为方便管理,单位仍可为非常设岗位划分等级(等级数为1-20,自定义),每个等级的岗位暂设为0。

单位可编制岗位说明书。

现有临聘人员可以超岗位聘用,并与相应岗位说明书挂岗。

2.岗位设臵方案审批同意后,能否修改?如何修改?——答:单位确有明确变更理由的,可以修改。

其中如需变更三类岗位比例的,需向同级人事部门报送《三类岗位比例申请表》,人事部门重新下达专技岗位数并导入系统,事业单位在系统中重新发起“设臵岗位数量”业务并在系统中报批;如不需变更三类岗位比例的,由事业单位直接在系统中发起“设臵岗位数量”的业务并报批。

新岗位设臵方案经审批同意后生效,原设臵方案自动失效。

3.部分处级(五级或六级)单位没有内设机构,按机构编制文件规定除了处级干部之外其余人员就是科员、办事员,人员晋升通道产生断层,能否设臵管理类七、八级非领导岗位?——答:按国家规定,首次岗位设臵暂不允许设臵管理类七、八级非领导岗位(包括五、六级非领导岗位),待国家相关标准制定后才允许设臵。

现有七、八级岗位的人员按“超岗位聘用”的办法处理。

4.单位内设机构的名称能否修改?能否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增加内设机构?——答:内设机构的名称可以修改。

单位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增加设臵纯专业技术类的内设机构,纯专业技术类的内设机构的领导只具有专技岗位岗位级别,不具行政级别。

5.行政管理类内设机构能否设臵专技岗位?——答:可以。

如办公室的财务。

6.能否将行政管理类的内设机构(如正科级<七级职员>内设机构)转为专业技术类内设机构(如副高级内设机构),不再保留行政级别?专业技术类内设机构的领导如要晋升为副处,任职资格如何确定?——答:可以。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解释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有关问题解释一、什么是岗位设置管理?岗位是一个单位为实现其工作目标进行组织分工的基本单元。

每个岗位都应有具体的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相应和任职条件。

岗位设置管理包含两层意思:一个是岗位设置,一个是岗位管理.岗位设置就是事业单位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和领导职数,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限额内,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科学合理设置各类岗位.岗位管理就是事业单位在完成岗位设置的基础上,通过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等方式,择优聘用各类岗位工作人员,并按照岗位职责和聘用合同进行管理。

通过岗位设置管理,可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资源配置,改善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二、事业单位为什么要进行岗位设置管理?事业单位是各类人才的主要聚集地,是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各项事业发展的骨干力量,在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及促进就业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

但随着社会事业的发展变化,传统的人事管理模式已不能适应新时期的要求。

为此,近年来国家先后下发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要求加快推进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特别是在2006年,人事部出台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实施意见》,决定在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主要有三个方面的重要意义:一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内在要求。

长期以来,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沿用管理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办法,身份管理贯穿于人事管理的各个环节.建立岗位管理制度,就是要打破身份管理,搞活用人制度,充分调动各类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体现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二是建立事业单位用人新机制的重要基础。

人员聘用以岗位空缺为前提,合同管理以岗位职责为依据,考核以完成岗位职责任务为标准,工资待遇根据岗位等级和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情况确定.因此,只有全面实施岗位设置管理,才能尽早形成符合事业单位规律和特点的用人新机制。

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职位分类实施办法

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职位分类实施办法

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职位分类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137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市事业单位的职位设置和分类,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员职位的设置和管理,应遵循因事设职原则、最低数量原则和整体效能优化原则。

第四条市人事部门负责全市事业单位职位分类的综合管理工作。

区人事部门在市人事部门的统一指导下,对本区事业单位的职位分类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市、区各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职位分类的指导和审核工作。

第二章职类、职系、职级第五条事业单位职员职位根据工作性质划分为行政管理和专业技术两个职类。

行政管理职类划分为行政领导和行政事务两个职系。

行政领导职系由单位行政领导和单位内设机构行政领导职位构成;行政事务职系由除领导职位外的行政事务工作职位构成。

专业技术职类由单位的业务工作职位构成。

其职系划分,属国家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按国家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由市人事部门根据单位业务工作的实际与需要确定。

第六条行政管理职类和专业技术职类的职位,根据事业单位的组织结构和管理的实际分别设定职级序列,两类职位的职级互不对应。

第七条行政管理类的职位划分为十个职级,由高到低依次为第一职级、第二职级、第三职级、第四职级、第五职级、第六职级、第七职级、第八职级、第九职级、第十职级。

其中行政事务职系职位的最高职级不能超过该单位的部门正职行政领导的职级。

第八条专业技术类的职位划分为七个职级。

由高到低依次为第一职级、第二职级、第三职级、第四职级、第五职级、第六职级、第七职级。

第九条各职位的职级,根据职位的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和所需的资格条件及其他相应因素确定。

第三章职位设置第十条事业单位应根据机构编制和人事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和职位数额,在单位职能和工作任务合理分解并确定本单位职员职位的职类、职系、职级构架的基础上进行职位设置。

事业单位依据职位调查、分析评价结果,确定职位的配置、职位的职责任务,以及所属的职类、职系和职级等,并编制职位说明书予以明确。

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

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建立事业单位职员制度,维护事业单位和职员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职员。

本办法所称事业单位是指经市、区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立,以社会公益为目的,由国家机关或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社会服务组织,但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

本办法所称职员是指由事业单位依据本办法聘用于行政管理职位和专业技术职位的人员。

第三条事业单位实行分类定级管理。

事业单位实行职位分类制度,在职位分类的基础上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职员聘用和聘任。

第四条职员享有下列权利:(一)竞聘与自身条件相适应的职位;(二)非因法定原因或约定事由,聘用期内不被解聘;(三)聘用期满,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聘;(四)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劳动安全、卫生保护和其他工作条件,取得工作报酬,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五)依法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六)参加教育培训;(七)提出申诉和申请人事争议处理;(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五条职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二)维护国家利益,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三)履行职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注重社会效益;(四)遵守规章制度,恪守职业道德;(五)按规定接受教育培训;(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市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人事主管部门)按管理权限主管本市事业单位的职员管理工作。

区政府人事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区人事主管部门)在市人事主管部门的指导下,按管理权限负责本区所属事业单位的职员管理工作。

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在市、区人事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相关事业单位的职员管理工作。

第二章职位第七条事业单位职员职位分行政管理、专业技术两个职类,每个职类可以根据事业单位的行业性质设置若干职系。

第八条事业单位按照因事设职的原则设置职员职位,具体职位分类和职位设置按照市人事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民政府,中共深圳市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2.22•【字号】深办[2008]80号•【施行日期】2008.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其他规定正文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深办〔2008〕80号)各区委、区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直各单位,市各人民团体,中直和各省(区)市驻深各单位,市属各企业:《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的若干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深圳市委办公厅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的若干意见为适应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严肃机关事业单位人事编制纪律,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秩序,加强机关事业单位职工队伍总量控制,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用人规范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立科学的用人理念(一)提高对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

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客观要求;是进一步严肃人事编制纪律,防止随意使用临时人员和借调人员、超编或变相超编现象,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选择;是控制行政运行成本,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的现实需要。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我市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树立科学的用人理念,严格执行用人政策、纪律和程序,严控用人总量,规范用人行为。

(二)增强机关事业单位用人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转变用人观念,积极通过改革创新解决人员需求问题,防止盲目增人和人员无序膨胀。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
本演示文稿介绍了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包括政策概述、目标、实施 机构、基本原则等内容。
政策概述
介绍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政策的背景和目的。 政策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的目标要求。具备灵活性和适应性,以满足不同部门和岗位的需求。
岗位设置与管理机构
阐述政策实施的相关部门和机构责任,并强调沟通与合作的重要性。
位,包括部门主管和行政管理人员。 和解决问题,如客服代表和咨询师。 如科研人员和数据分析师。
岗位分类的标准
岗位等级 初级 中级 高级
教育程度 高中或以下 本科 硕士及以上
相关经验 无要求 1-3 年相关经验 5 年以上相关经验
岗位设置与管理的基本原则
公正性
岗位设置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原则,确保岗位分配合理。
透明度
岗位设置和管理应透明,信息公开,避免不合理的岗位安排。
效率性
岗位设置和管理应高效,确保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工作流程的顺畅。
岗位创建的一般要求
介绍在创建新岗位时需要满足的一般要求,包括工作内容、学历、经验等。
岗位创建和审批流程
1
申请
事业单位向上级部门提出岗位创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和说明。
2
审批
上级部门对岗位创建申请进行审批,核实合理性和必要性。
3批准上级Fra bibliotek门批准岗位创建申请,确认新岗位的设立。
不同类别的事业单位岗位
管理岗位
服务岗位
专业技术岗位
负责领导和管理事业单位的高级职
直接与公众接触的岗位,提供服务
需要具备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岗位,

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

按深圳市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实施管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深圳市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先行者和经济特区,其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一直备受关注。

岗位管理制度是企业重要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之一,通过规范岗位设置、职责分工、薪酬激励等,有效提高员工工作效率,促进企业的持续发展。

而深圳市在岗位管理制度及相关政策的实施管理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就,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一、岗位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深圳市积极响应国家相关政策,不断加强对岗位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根据《深圳市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办法》,各企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自身规模、性质和经营特点,合理设置岗位并明确职责。

深圳市还加强了对岗位职责的评估,根据市场需求和岗位特点,不断优化岗位设置,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岗位满意度。

深圳市还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政策,促进企业建立健全的岗位管理制度。

比如《深圳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办法》规定,企业应当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明确人力资源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程序,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

这些政策为企业提供了有力支持,促进企业实施科学的岗位管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二、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管理与监督检查在岗位管理制度的实施管理方面,深圳市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对企业的监督检查,确保岗位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

深圳市建立了专门的岗位管理部门,负责协调、监督和评估企业的岗位管理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汇报工作进展。

深圳市还通过加强对企业的督导检查,鼓励企业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提高企业的执行力和管理水平。

深圳市还加强了对企业的考核评估,根据企业的岗位管理情况和绩效表现,给予相应的奖惩措施。

对于执行良好的企业,可以给予奖励和政策支持,提高企业的信心和积极性;对于执行不力的企业,应当给予相应的惩罚和指导,促使企业改善管理制度,提升岗位管理水平。

三、岗位管理制度的优势及存在的问题深圳市在岗位管理制度的建立与完善、实施管理和监督检查方面取得了显著成就,为企业和员工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2.09.20•【字号】深人社规[2012]16号•【施行日期】2012.10.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保险正文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的通知(深人社规〔2012〕16号)各有关单位:为规范本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1号),结合实际,我局制定了《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深圳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市事业单位常设岗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以下简称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管理试行办法》(深人社规〔2012〕11号),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事业单位常设岗位有空缺需招聘工作人员的,适用本办法。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应与岗位管理制度相结合,在核定的常设岗位总额内进行。

第四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可采取公开招聘、选聘或者直接聘用方式。

第五条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应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及要求,采取分类考试考核的办法进行。

第六条市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以及市属事业单位招聘的组织工作。

市人力资源部门授权各区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本区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事业单位行政主管部门在同级人力资源部门指导下,负责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

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深人社发…2010‟112号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各区人事局,光明、坪山新区组织人事局,市直各有关单位:为顺利推进我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根据《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深人社发…2010‟109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关于实施范围1.已上报申请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尚未获得批准的事业单位,应先进行岗位设置管理,待批准后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二、关于岗位的设置和结构比例2.事业单位管理、专业技术、工勤技能三类岗位的总量结构比例根据其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等因素综合确定,由事业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按管理权限报市、区人力资源(人事)行政部门核准。

3.未定机构规格、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应先向机构编制部门申请核定有关事项后再进行岗位设置。

4.已实现后勤服务社会化的事业单位,可不设置工勤技能岗位。

5.事业单位首次开展岗位设置工作时,暂不设置特设岗位。

事业单位确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待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入轨后,再按照特设岗位管理的有关规定申请设置。

6.事业单位中职责任务、工作标准、聘用条件及岗位名称相同的岗位,可使用同一岗位说明书,但应加以标记区分。

三、关于岗位设置程序7.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成立机构。

成立岗位设置工作组织,拟定工作计划,负责岗位设置的摸底调查、方案制定并组织实施;(2)确定岗位结构比例。

事业单位的岗位结构比例由人力资源(人事)行政部门核定;(3)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根据相关政策、岗位结构比例以及编制、员额状况,结合本单位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构成等因素,确定岗位设置架构,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常设岗位与非常设岗位分别填写);(4)核准岗位设置方案。

按管理权限向主管部门、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报核岗位设置方案;区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由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授权各区人力资源(人事)行政部门核准,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行政部门备案。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解读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政策解读

岗位设置的调整
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
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增减编 制数。
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 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的。
岗位等级设置
专技岗等级
管理岗等级
管理岗位
正高级


副高级


岗中 位级
助理级


员级
工勤岗位
岗位等级聘用条件
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任命文件
三级 四级 五级 六级 七级 八级 九级 十级
任十二级岗位一年以上 取得助理资格
取得员级资格或无职称人员
取得相应工勤技能等级证书
单列政策
专业技术岗位单列政策
1.调动单列:调动到新单位,聘期内保留原聘岗位 2.中小学教师系列特殊单列政策:
校长交流轮岗单:只单列三年 工勤技能岗位单列政策
1.调动单列:调动到新单位,聘期内保留原聘岗 位
2.距退休年龄不足2年的工勤人员,可以不占岗 位职数聘任。
岗位转换
前提条件
1.要转换的岗位有岗位余额。 2.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三年,且转岗前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 格以上。 3.聘期内原则上不转岗。
1.专技、工 勤转管理
2.管理、工 勤转专技
3.管理、专 技转工勤
岗位转换条件
1、专技转管理:担任领导职务或干部身份。 2、工勤转管理: ①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乡镇 中专以上)②男55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③ 任股级以上职务
十一级 十二级
十三级
任四级3年以上;七级8年以上。 取得正高资格,任副高3年以上 任六级3年以上;七级6年以上;十级以上累计11年以上 任七级3年以上;十级以上累计8年以上 取得副高资格,任中级累计3年以上 任九级3年以上;十级6年以上;十二级以上累计10年以上 任十级3年以上;十二级以上累计7年以上 取得中级资格,任助理3年以上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

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旨在规范机关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等方面的管理,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规定可能会涵盖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架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组织架构,包括上下级关系、部门设置和职能划分等。

这有助于明确各个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工作的协调性和高效性。

2. 岗位设置: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原则和程序。

这包括明确各级岗位的分类、级别和职责,并设定相应的资格条件和晋升途径。

3. 人员配备: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配备标准和程序。

这可能包括确定各级岗位的编制数、编制比例和配备标准,以确保人员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4. 职称评定: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的职称评定制度和程序。

这可能涉及确定各个职称的评定标准和条件,以及评定的程序和周期。

5. 岗位调整: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调整的原则和程序。

这可能包括岗位调整的申请和审核流程,以及对调整后岗位人员的培训和适应安排。

6. 绩效考核:规定机关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的内容和程序。

这可能包括确定绩效考核的指标和权重,以及考核结果的反馈和奖惩措施。

7. 岗位变动: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变动的原则和程序。

这可能包括岗位变动的申请和审批流程,以及对岗位变动后人员的培训和适应安排。

8. 岗位评估:规定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评估的内容和程序。

这可能包括确定岗位评估的指标和标准,以及评估结果的利用和调整。

请注意,以上只是一个简要的概述,并不能覆盖所有可能的内容。

实际上,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和需要进行更为详细的规定。

如果您需要更具体的信息,建议您查阅相关部门或机关事业单位的具体规定和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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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岗位聘用 ——聘用合同

采用另一幻灯片专题讲解。
——6.配套措施




(一)建立配套管理制度:人员聘用、合同管 理、岗位培训、绩效考核、职业操守、监督管 理; (二)建设事业单位人事信息管理系统; (三)完善岗位绩效工资制度; (四)改革养老保险制度:现有常设岗位人员 实行原有的退休养老制度,新入职的常设岗位 人员实施职业年金方案。(非常设岗位人员暂 维持现状)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普通工
高级技师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五级
不分等 级
≤工勤技能岗位总 数的5%
不限制,由单位自行确定
≤工勤技能岗位总数的25%
——3.岗位设置 ——非常设岗各类各级岗位数的确定
非常设岗位分技术技能岗位、综合服 务岗位,两类岗位比例及其内部各等 级的岗位数均由单位确定。 编制部门未下达员额的,也应该根据 实际需要分类并划分等级,各等级岗 位数均设为0,并设计岗位说明书。
——1.实施范围


2、人员范围:包括事业编制人员、雇员、 临聘人员均纳入。临聘人员要符合三种 关系:有职务任命或聘用合同+人事关系 +工资关系 问题:采用购买服务或劳务派遣的临聘 人员? 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 长期病 假人员? 公务员在事业单位兼职的?
——2.岗位分类和等级
实际可归为 常设岗位的 一种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实施范围



1、单位范围:国家机关举办、列入机构编制管理 的事业单位。包括财政核拨(全额)、核补(差 额)、经费自给(自筹)三类; 法定机构试点单位、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使用 事业编制的协会、基金会等社会团体,可参照执行。 参公事业单位不适用。 问题:未定规格单位? 准备要参公的单位? 既 有公务员又有职员的单位? 有编没人的单位? 编制人员很少的单位?
常设 岗位 特设 岗位
管理岗位 专技岗位
工勤技 能岗位 技术技能 综合服务
(1-10) (1-13)
事业单 位岗位
技术工 (1-5级) 普通工 不分等级
非常 设岗 位
自定义等级 (预留20)
——2.岗位类别和等级
管理岗位分级及与现行政级别的对照:
行政 级别 部 级 正 职 一 级 部 级 副 职 二 级 厅 级 正 职 三 级 厅 级 副 职 四 级 处 级 正 职 五 级 处 级 副 职 六 级 科级 正职 科 级 副 职 八 级 科 员 办 事 员 十 级
——4.岗位聘用 ——首次聘用
(四)聘用管理权限——管理岗位 三、四级管理岗位:市委组织部; 市直单位五、六级管理岗位:市人
力资源局; 区属单位五、六级管理岗位:区委 组织部; 区属单位七级及以下:区人事局
——4.岗位聘用 ——聘用权限
(四)聘用管理权限——专技、工勤技 能岗位 专技一级(院士):国家 专技二级、工勤技能一级:省 三至十级专业技术岗位、二至三级工勤 技能岗位的:同级政府人力资源(人事) 部门。 其余,单位聘用,报主管部门。
——4.岗位聘用 ——首次聘用



(三)首次聘用过渡 2、雇员、符合三种关系的临聘人员可过渡到非 常设岗位。 (1)人少岗多,可用考核方式择优直接聘用; (2)人多岗少,可通过竞聘或民主推荐、测评 等方式择优选聘。 (3)未聘人员维持原合同至期满解聘;已过渡 人员重新签订《深圳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 合同》。
管理 岗位 分级
七级
九 级
——2.岗位类别和等级
专技岗位分级及与原专技等级的对照:
原 等 级 改 革 后 等 级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含员级)
正高
副高
中级
初级
员 级 13 级
1级 2级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10 级
11 级
12 级
国家 控制
省控 制
——2.岗位类别和等级
工勤岗位分级及与原技术工岗位等级的对照:

——3.岗位设置 ——岗位说明书的设计填写
(二)岗位说明书的用途: 1.人员招聘的依据 2.人员聘用、竞聘上岗的依据 3.岗位考核的依据

——3.岗位设置 ——岗位说明书的设计填写



(三)注意事项: 1.岗位说明书由单位填写并维护,但不能随 意更改,确认后将自动锁定。 2.岗位说明书的编写不能因人定制,岗位条 件制定后,首次聘用过渡即使原有人员不符 合岗位条件,也可以先予聘用。但后来人必 须符合岗位条件。 3.同一类别的岗位(一般是同一等级且工作 性质一至的岗位)可以使用同一个说明书, 但应包含多个岗位。
——4.岗位聘用 ——聘用条件
(一)聘用条件
1、基本条件(含常设和非常设岗位)



(1)遵守我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岗位聘用 ——聘用条件

(一)聘用条件(须在岗位说明书中体现)

——4.岗位聘用 ——聘用条件
(一)聘用条件 4、常设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1)具备相应资格; (2)技术工一、二、三、四级岗位,均 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聘用满5年以上。

——4.岗位聘用 ——聘用条件
(一)聘用条件 5、非常设岗位任职条件: 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工作实际需要制定, 报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作为人员聘用的 依据。
一、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


——文件依据:
3、《广东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 (粤人发[2008]275号) 4、《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方案》 (深人社发〔2010〕109号) 《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若干问题处理 意见》(深人社发〔2010〕112号) 《深圳市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管理 办法(试行)》 (深人社规〔2010〕12号)
——3.岗位设置 ——专技岗内部各等级岗位数的确定
常设岗中专技岗各等级数量的确定: 1.正高、副高、中级数按(深人社规 〔2010〕12号)的要求,由市、区人 力资源(人事)部门确定,剩余为初 级数。(具体文件) 2.正高、副高、中级内部比例按国家 文件确定。 见下页表格:

——3.岗位设置 ——专技岗内部各等级岗位数的确定
一、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
包含两大制度: (一)聘用制: ——文件依据:《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管 理办法(试行)》(政府令第137号); 《深圳市事业单位职员招聘实施细则》(深 人规〔2009〕3号,2005年出台的职员聘用 聘任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一、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




(二)岗位设置(解决职务升、降及岗位 交流问题) ——内容: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 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包括按需设 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等内 容。 ——文件依据: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 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 实施意见》(国人部发[2006]87号)
——4.岗位聘用 ——首次聘用

过渡原则: (3)超岗人员逐步消化;超10%及以下 的退二聘一,超结构比例10%以上的退三 聘一 。 (4)退出单位领导班子的人员,为保留 待遇,可转聘专技岗位,无法转聘的按 原岗位等级超岗聘至调离或退休。 (5)政策性安置人员无相应等级岗位的, 可按就近等级聘用保留原职务所对应的 等级待遇。
一、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




包含两大制度: (一)聘用制(解决进、出问题): ——内容: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 期考核、解聘辞聘 ; ——文件依据:《关于在事业单位实行人 员聘用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02〕35 号),《事业单位实行人员聘用制度有关 问题的解释》(国人部发〔2003〕61号)
按深人社规〔2010〕12号)的要 求确定 由单位确定
正高 等级
副高
中级
初级
员 级
1级
规定 比例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2 3级 4级 5级 6级 7级 8级 9级 级 1 3 6 2 4 4 3 4
10 级 3
11 级 5
12 级 5
13 级
*
实际可不限
——3.岗位设置 ——工勤技能岗内部岗位数的确定

常设岗位中工勤技能类岗位各等级岗位数的 确定(见下表)(问题:超岗严重!)
2、常设管理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学历:一般中专以上,六级(副处)以上应为大 专以上,四级(副厅)以上应为本科以上(学历 应为国家认可) 任职资历:三级(正厅)、五级(正处)须分别 在下一等级任满2年。四、六、七、八、九级须 分别在下一等级任满3年。
——4.岗位聘用 ——聘用条件
(一)聘用条件 3、常设专业技术岗位基本任职条件: 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定把握,其中 专业技术高、中、初级岗位内部不同 等级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由主管部 门和事业单位在不低于国家、省规定 的基本条件基础上,结合岗位的职责 任务、所需专业技术水平和资历等因 素综合确定。
深圳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 管理政策解读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员处 彭子苑 2010年10月
提纲:

一、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

二、岗位设置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实施范围 2.岗位分类
3.岗位设置
5.合同管理

4.岗位聘用
6.配套措施
三、岗位设置管理操作流程 四、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
重要说明:幻灯片内容与文件有矛盾的,以文件为准!
原等级 高级技 师 技师 高级工 中级工 初级工
改革后 等级
一级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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