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_年休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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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年休假规定20182018年年休假国家规定

企业年休假规定20182018年年休假国家规定

企业年休假规定20182018年年休假国家规定2018年年休假国家规定年休假是我国法律规定的职工可以享受的带薪假期,根据职工工作的工龄不同,职工可以享受的年休假的时间长短也是不同的。

1、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2、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3、职工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职工带薪年假工资计算办法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案例释明:小王自2008年7月份毕业时开始在A公司上班,后于2009年9月1日跳槽到B公司。

问:小王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在B公司享受带薪年假?根据《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小王进入B公司时,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应当具备了开始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

同时,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关于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汇报

关于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汇报

关于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汇报关于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汇报人社局:为进一步推动我站干部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的落实,根据三人社发(2018)第273号文件关于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情况实施劳动监察的通知,结合我站实际情况,迅速组织开展了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执行情况专项自查工作。

现将职工带薪年休假情况报告如下: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接到文件后,我站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成立了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领导小组,制定详细方案,严明纪律,为职工带薪年休假自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建章立制,严格执行。

一是年初完善了带薪休假请销假制度、考勤制度和病、事假制度。

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实际情况提出安排意见,同时报办公室备案,严格控制同一时间内年休假人数,确保了我站工作人员带薪休假制度的规范运行。

二是严格按照休假制度,分批次安排全体人员休假,2017年,我站实有在岗人员19人,可享受年休假人员为19人,截止2017年12月31日,已按照规定修完年休假人数19人,占符合年休假职工总数100%,2017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已按照安排全部落实。

201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已按照《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安排完毕。

我站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落实工作坚持以人为本,求真务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深入开展干部职工培训,切实维护干部职工权益,较好地完成了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任务,职工带薪年休假工作成效明显。

2018年,我们将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完善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加强干部职工劳动法规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维权意识和自身素质。

关于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落实情况的汇报休息休假权是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的重要权利。

随着《劳动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颁布实施,我国的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初步确立。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2020年)》,提出要保障国民旅游休闲时间,到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

各类假期简介及规定

各类假期简介及规定

劳动者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进行治疗,在 国家规定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 集体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病伤假期工 资。用人单位支付的病伤假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 低工资标准的百分之八十。
2009年1月1日,张某入职B公司,劳 动合同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10 年12月31日。2010年7月9日,张乙 因意外受轻伤导致骨折,医院开具了 病休证明,要求张乙休假3个月。公司 同意了张乙的病假申请,张乙从2010 年7月9日至2010年10月8日休病假。 休完病假痊愈后,张乙又回公司上班。 但在2010年11月28日,张某又拿着 医院开的诊断证明说患有肺气肿,要 求再休息三个月的医疗期。请问能休 吗?
劳动法第四十八条中的“最低工资”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履行了正 常劳动义务的前提下,由其所在单位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最低工资不包括 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货币形式支付的住房和用人单位支付的伙食补 贴,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劳动条 件下的津贴,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社会保险福利。
工龄
工资标 准(本 人工资 )
医疗期内待遇
不满2 已满2年 已满4年 已满6年 已满8年 年 不满4年 不满6年 不满8年 及以上
60%பைடு நூலகம்
70%
80%
90%
100%
企业应承担职工在六个月以内医疗期的工资
疾病救济费
职工疾病或非因工负伤连续休假超过6个月的病假工资
(1)连续工龄不满 一年者,疾病救 济费为本人工资 的40%;
(2)连续工龄满一 年不满三年者, 疾病救济费为本 人工资的50%;
(3)连续工龄满三 年及三年以上者 ,疾病救济费为 本人工资的60%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怎么算.doc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怎么算.doc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怎么算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怎么算更新:2018-11-19 16:26:05《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从2008年1月1日起就开始施行了。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也已于2008年9月18日起就开始施行。

根据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也就是说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都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下称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年休假是劳动者的福利,保障的是全体劳动者的休息权,而不是根据对企业的贡献大小来确定的。

那么年休假天数到底应该怎么计算呢?很多人弄不清楚。

下面将年休假的计算方法如下:1、累计算根据国务院《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都能享受到带薪年休假。

其中,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进一步明确,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比如北京李先生在甲单位工作了8年,跳到乙单位工作了3年,那么他的累计工作时间就是11年,他在乙单位的年休假天数,就按11年计算。

”2、打折算(1)对于刚跳槽到新单位的劳动者第一年的年休假天数,《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规定,劳动者新进用人单位,且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当年的年休假的天数,按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后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这一规定,在保障了劳动者权益的前提下,也兼顾了用人单位的利益。

这里的日历天数,从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计算。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201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管理办法

201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管理办法

2018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年休假管理办法年休假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及意义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1 、年休假:是国家很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2 、国家法定休息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休假范围及标准1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转正后全体员工。

2、年休假标准(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 1 )参加工作满 1 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2 )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3 )参加工作已满20 年的,每年休假15天;4 )每累计为公司工作满3 年的员工,自下一年起,除享受法定年休假外,还可增加享受一天的公司年假。

3 、以下情况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如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则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1 )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2)工作满10年不满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3 )工作已满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 个月以上者。

4 、新入职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数计算办法:(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5 、员工当年年休假应在次年第一季度休完,已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不予以补假、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6 、年休假可与病/事假相抵,且一天年休假抵一天事假/病假。

第四条年休假流程 1 、年休假类别:1.1 、员工:职工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向公司申请年休假,应提前两周至综合部填写年休假申请单,综合部在相应表格处填写员工可休年休假天数,年休假申请由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公布根据2009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八号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2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四号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七部法律的决定》第二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促进就业第三章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五章工资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第七章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保护第八章职业培训第九章社会保险和福利第十章劳动争议第十一章监督检查第十二章法律责任第十三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劳动者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利。

劳动者应当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

第五条国家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劳动就业,发展职业教育,制定劳动标准,调节社会收入,完善社会保险,协调劳动关系,逐步提高劳动者的生活水平。

第六条国家提倡劳动者参加社会义务劳动,开展劳动竞赛和合理化建议活动,鼓励和保护劳动者进行科学研究、技术革新和发明创造,表彰和奖励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2018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 国家规定带薪休假天数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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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国家规定带薪休假天数201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2018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2018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国家规定带薪休假天数2018。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 / 4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2018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国家规定带薪休假天数2018 end#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2018事业单位带薪休假制度国家规定带薪休假天数2018。

201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_年休假管理办法

2018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_年休假管理办法

年休假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及意义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1、年休假是国家很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2、国家法定休息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休假范围及标准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转正后全体员工。

2、年休假标准(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1)参加工作满 1 年不满10 年的,每年休假 5 天;2)参加工作满10 年不满20 年的,每年休假10 天;3)参加工作已满20 年的,每年休假15 天;4)每累计为公司工作满 3 年的员工,自下一年起,除享受法定年休假外,还可增加享受一天的公司年假。

3、以下情况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如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则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1)工作满 1 年不满1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者;2)工作满10 年不满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者;3)工作已满20 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者。

4 、新入职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 1 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数计算办法(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 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5、员工当年年休假应在次年第一季度休完,已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不予以补假、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6、年休假可与病/ 事假相抵,且一天年休假抵一天事假/病假。

第四条年休假流程1、年休假类别1、员工申请职工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向公司申请年休假,应提前两周至综合部填写年休假申请单,综合部在相应表格处填写员工可休年休假天数,年休假申请由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批准2、部门安排部门在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下,有义务合理安排员工年休假。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保障员工休假权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引用文件:《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2007年第514号令)、《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人社部2008年第1号令)、《关于严格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关要求的通知》(大委办2020年4号)。

第二章范围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合同制员工。

第三章定义第四条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是指员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待遇的一定期限的假期。

第四章职责第五条人事部职责:(一)负责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的制定。

(二)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贯彻执行公司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

(三)负责公司本部员工年休假监督、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所属分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职责:负责本单位员工年休假安排、审批、备案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五章休假条件及标准第七条员工年休假天数根据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一)累计工作时间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二)新入职员工且符合本条款第(一)项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三)员工退休当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按照本年度退休前工作的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按照1整天计算。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退休前工作的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员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满10年不满20年、满20年以上的员工,年度内请病假累计分别超过2个月、3个月、4个月以上的。

公司如何规定年假起始时间

公司如何规定年假起始时间

公司如何规定年假起始时间我们知道休年假对于职⼯来说是⼀件值得期待的事情,利⽤年假不仅可以很好的休息,还可以做⼀些⾃⼰想做的事情,但是公司如何规定年假起始时间的呢?下⾯就由店铺⼩编为⼤家解释⼀下相关内容,供⼤家参考学习,希望对于⼤家有帮助。

⼀、公司如何规定年假起始时间年假不是按照⾃然年计算的。

员⼯从⼊职之⽇起,连续⼯作满12⽉以上的,便有资格享受相应的年假。

⽐如说2018年2⽉19号⼊职,那么2019年2⽉19号就可以开始享受年假的福利。

《职⼯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累计⼯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公式⼀、符合休假资格的新⼊职员⼯当年度年休假=(当年度剩余⽇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公式⼆、离职时年休假=(当年度已过⽇历天数÷365)×全年应享受天数-当年度已休天数公式三、未安排法定年休假报酬=前12个⽉剔除加班费的⽉均⼯资÷21.75x200%x应休天数⼆、《企业职⼯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根据《企业职⼯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职⼯连续⼯作满12个⽉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享受年休假的前提条件是连续⼯作满12个⽉以上,既包括职⼯在同⼀⽤⼈单位连续⼯作满12个⽉以上的情形,也包括职⼯在不同⽤⼈单位连续⼯作满12个⽉以上的情形。

职⼯在不同企业之间流动的就业的,连续时间原则上要求不能间断,也就是说在适⽤同时需强调“连续⼯作”必须是⽆缝对接,即劳动者在进⼊新单位时⼯作⽇不能间断,否则不适⽤该款规定。

通过上⽂的解释,我们可以了解到就是职⼯的年假是根据职⼯从⼊职开始就要进⾏计算的,⼯作满⼀年以上的就可以享受年假的安排了。

以上这些就是店铺⼩编为⼤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疑问或者是进⼀步的要求,可以咨询店铺相关律师。

2018年国务院关于职工请事假有关规定-word范文 (7页)

2018年国务院关于职工请事假有关规定-word范文 (7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国务院关于职工请事假有关规定篇一:国家规定事假规定国家规定事假制度产假正常分娩者,给予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产假期间基本工资、补贴照发,福利待遇不变,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规定不扣工资的,不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

婚假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 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丧假根据原国家劳动总局、财政部《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规定》,国有企业职工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企业应该根据具体情况,酌情给予职工1—3天的丧假。

直系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和子女。

如果职工死亡的直系亲属在外地,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企业应该根据路程远近,另外给予职工路程假。

职工在休丧假和路程假期间,企业均应当照常发放职工的工资。

职工在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本人自理。

年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篇二: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事假制度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规定为了维护干部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病假、事假、休假的管理,根据《劳动法》、《公务员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现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工作人员”)病、事假、休假作如下规定。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1.1.5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员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一个年度内可集中安排,也可分段安排,原则上不跨年度安排。
1.1.6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在当年度安排员工休年休假的,经员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对员工应休但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员工本人日岗位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4相关记录和报告
请假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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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1.1.3员工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1.1.4员工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1.1.3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批准
年 月 日
审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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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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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休假管理办法
版本号:B
1.5事假
员工办理私事,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给予事假。员工应向上级领导提交《请假申请单》,以有相应审批权限领导批准的权限范围内天数为准进行休假。
员工年休假未休完的,原则上不批准休事假。
1.6工伤假
工伤假是指员工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机构认定的工伤医疗期。在劳动鉴定机构认定为工伤后,医疗期结论未出来前,可按指定医疗单位证明需要治疗、休养的时间休假。
1.1.7安排员工休年休假,但是员工因本人原因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单位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1.2婚假
按法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按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结婚的,可享受7天婚假。婚假应一次性休完,不得分段休假,婚假期间的法定节休假日、休息日计入婚假假期。

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全文.doc

企业职工带薪休假实施办法全文.doc

2019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全文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全文年假是指职工一年一次的假期。

但不少劳动者不知道什么年假,不知道如何休年假,不知年假有几天,不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为此我国政府出台了《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其办法对年假天数、休年假条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政策文件】: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号第一条为了实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以下称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第四条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五条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第六条职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七条职工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其年休假天数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确因工作需要,职工享受的寒暑假天数少于其年休假天数的,用人单位应当安排补足年休假天数。

第八条职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条例第四条第(二)、(三)、(四)、(五)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

第九条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第十条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01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

2018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号)

2018 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国务院令第514 号)带薪年休假是我国员工依法享有的权利,对于带薪休假的天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作出了明确规定。

那么我国员工每年带薪休年假的时间是几天呢?哪些情况不可以休年假?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规定。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解读一、带薪年休假时间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10 年的,年休假 5 天;2.已满10 年不满20 年的,年休假10 天;3.已满20 年的,年休假15 天。

哪些情况下不享受年休假 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2.职工请事假累计20 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3.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10 年不满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5.累计工作满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 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07 年12 月7 日国务院第198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 年1 月1 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职工年假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职工年假的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职⼯年假的计算⽅法是怎样的职⼯申请休年假是有条件的,但符合条件以后的职⼯是能够每年都享受⼀次,并且休假的天数还有规定计算⽅法,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般情况按照累计⼯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在⼊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较复杂。

以下是⼩编为你整理的职⼯年假的计算⽅法相关资料,希望⼤家喜欢!⼀、职⼯年假的计算⽅法是怎样的(⼀)带薪年休假天数的计算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般情况按照累计⼯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在⼊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较复杂。

新⼊职的职⼯,连续⼯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历天数÷店铺天)×职⼯本⼈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对于离职员⼯,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历天数÷店铺天)×职⼯本⼈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且如果该职⼯在离职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折算后如果不⾜⼀天的不计⼊,应当注意这⾥并不是四舍五⼊,⽽是只要不⾜⼀天即舍去。

(⼆)带薪年休假⼯资待遇的计算1、带薪休假⼯资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享受与正常⼯作期间相同的⼯资收⼊。

这⾥⽐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计件⼯资、提成⼯资或者其他实⾏绩效⼯资制职⼯的正常⼯资。

对于这些员⼯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的⽉平均⼯资,其中不包含加班⼯资,再除以计薪⽇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只有在⽤⼈单位安排职⼯休年休假,但是职⼯因本⼈原因且书⾯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单位才可以只⽀付职⼯正常⼯作期间的⼯资收⼊;其他情况下对职⼯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资收⼊的300%⽀付年休假⼯资报酬。

这就意味着即便⽤⼈单位经职⼯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离职未休年休假的,⽤⼈单位都应按照该职⼯⽇⼯资收⼊的300%⽀付年休假⼯资报酬。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管理的通知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管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1.23•【字号】鲁发改人事〔2018〕100号•【施行日期】2018.0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管理的通知委机关各处室,省服务业办、省区域办、省对口支援办,委属各事业单位: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管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8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进一步落实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制度,努力营造鼓励和支持职工休假的良好氛围,现就加强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严格执行带薪年休假管理规定带薪年休假是国家以法规形式确定的一项重要福利制度,保障职工休年休假是机关事业单位的法定责任。

各处室、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将落实休假制度与关爱职工、加强单位文化建设、开展精神文明创建等活动结合起来,切实维护好职工休息休假权。

坚持正向激励,严格控制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假人数,千方百计排除困难为职工创造休假条件。

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发〔2014〕31号文件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4〕21号)确定的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目标要求,《通知》规定,自2018年起,各单位休年休假人数应达到本单位应休人数的90%以上,且逐年提高。

委机关和委属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通知》确定的休假比例规定,妥善处理工休关系,合理安排休假。

二、落实制度,进一步规范年休假日常管理2014年7月,委党组研究通过《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管理办法》,并以鲁发改人事〔2014〕728号文件印发。

各处室、单位要严格执行我委年休假管理办法,严格考勤、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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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休假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及意义
为了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激发员工的工作激情,调动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依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以及国家和地方的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定义
1、年休假是国家很据劳动者工作年限和劳动繁重紧张程度每年给予的一定期间的带薪连续休假。

2、国家法定休息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休假范围及标准
1、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转正后全体员工。

2、年休假标准(工作年限以社保缴费年限为准)1)参加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每年休假5天;2)参加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3)参加工作已满20年的,每年休假15天;
4)每累计为公司工作满3年的员工,自下一年起,除享受法定年休假外,还可增加享受一天的公司年假。

3、以下情况不享受当年年休假,如已享受当年年休假,则不享受下一年度年休假
1)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者;2)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者;
3)工作已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者。

4、新入职员工入职当年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休假天数计算办法
(当年度在本公司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5、员工当年年休假应在次年第一季度休完,已安排员工休年休假,员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公司不予以补假、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6、年休假可与病/事假相抵,且一天年休假抵一天事假/病假。

第四条年休假流程1、年休假类别
1、员工申请职工在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可向公司申请年休假,应提前两周至综合部填写年休假申请单,综合部在相应表格处填写员工可休年休
假天数,年休假申请由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批准。

2、部门安排部门在确保工作有序进行的前提下,有义务合理安排员工年休假。

部门安排的年休假也应填写年休假申请,经部门主管及公司领导批准。

2、相关手续
1、年休假申请单经相关部门领导批准后,由申请人或部门送由综合部备案;
2、综合部下发休假通知单至申请人部门,由部门通知申请人,并指定职务代理人、做好相关工作交接后,休假人方可休假。

3、部门如实考勤,并于次月将年休假通知单随考勤上报综合部,综合部对职工的休假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4、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公司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第五条年休假工资支付
1、计算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日工资收入按照职工本人的月工资除以月计薪天数(275天)进行折算。

2、如果由于工作原因没有批准员工的年休假,部门领导应与职工协商可以
休假的时间,并保证在年休假有效期内休完;公司确有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或批准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公司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公司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3、公司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当年若因公司原因,年休假在离职前无法安排修完的,法定年休假未休部门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

第六条相关文件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考勤管理制度》
第七条相关记录
《休假申请单》、《休假通知单》第八条本办法自起施行。

本管理办法由********提出并负责解释。

编制
审核会签批准实施日期
年休假申请单
职工带薪年休假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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