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
工龄年休假规定怎么计算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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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龄年休假规定怎么计算2020年《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与年休假获得资格为“连续”不一样的是年休假天数的计算方式为“累计”。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然而,“累计工作”又如何认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在关于《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有关问题的复函释明“累计工作时间,包括职工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从事全日制工作期间,以及依法服兵役和其他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可以计算为工龄的期间(视同工作期间)。
职工的累计工作时间可以根据档案记载、单位缴纳社保费记录、劳动合同或者其他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材料确定”。
职工只需提供有效材料证明自己的工作年限,由各次工作年限相加之和即为“累计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举例来说:a员工2016月6月20日进入b公司,其该年度年休假天数为5天,则其在b公司可休年假天数=(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195÷365)×5=2.67,得出a员工该年度在b公司可休年假为2天。
需要注意的是年假折算不采用“四舍五入”法,计算的天数为小数的只取整数部分。
《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与此同时施行的还又一部重要行政法规,即《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是国务院以第514号令发布的。
从此我国职工就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相应也就成为用人单位的义务。
职工带薪年休假也简称年休假,职工享受年休假期间,工资收入与正常工作期间一样,不受休假影响。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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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一、实施办法总则为保障企业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旨在规范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管理与使用,确保员工享受合法权益,同时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
二、年休假适用范围本实施办法适用于企业内所有符合条件的职工,包括全职、兼职、合同制及临时聘用员工。
三、年休假条件与资格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即具备享受带薪年休假的资格。
职工在当年内未出现严重违纪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职工在当年内已完成规定的绩效考核,并达到合格标准。
四、年休假天数计算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根据在本企业工作年限确定,具体为:满一年未满十年者,享受五天年休假;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享受十天年休假;满二十年及以上者,享受十五天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以公历年度为单位进行计算,不累加至下一年度。
五、年休假安排与调整企业应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和职工意愿,合理安排年休假时间。
如有特殊情况,职工可申请调整年休假时间,经企业批准后实施。
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安排职工在当年内集中休假或分段休假。
六、年休假工资待遇职工在享受年休假期间,企业应按照正常工资标准支付工资。
如企业因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协商一致,可安排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工作,企业应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
七、年休假监督与管理企业应建立健全年休假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操作流程。
企业应加强对年休假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年休假管理的公正、公平和透明。
对于违反年休假管理规定的行为,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理。
八、实施办法附则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悖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本实施办法由企业负责解释,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请广大职工严格遵守本办法,共同维护企业的和谐稳定。
同时,希望企业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切实履行管理职责,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2020年最新年假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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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最新年假规定劳动法年假规定--年假计算方法:按《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为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为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当年度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用人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但一般应在1个年度内安排。
劳动法年假规定--工资计算:1.年假安排及未休年假的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
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职工本人同意。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职工未休年假的工资计算: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其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
2.离职时年假工资怎么算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未安排职工休满应休年休假的,应当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时间折算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并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但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用人单位当年已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多于折算应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
2020年公务员带薪年休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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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务员带薪年休假条例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公务员带薪年休假的条例,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2019年公务员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19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19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19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19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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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新规定最近,国家发布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新规定。
这一规定自2022年生效,将对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做出新的安排和调整,给广大职工带来更多福利和保障。
本文就来介绍一下这个新规定的内容和影响。
背景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职工对生活质量和工作平衡的要求越来越高。
因此,政策制定方面也逐渐重视职工假期的问题,加大了对职工休息权益的保障力度。
而带薪年休假作为重要的休假形式之一,更是受到了广泛关注。
为此,国家将职工带薪年休假纳入法律保障范围,并于2020年颁布实施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这个新的规定也从根本上加强了职工休假权益的保护。
新规定内容根据新规定,职工带薪年休假的长度将根据工龄确定。
具体为:•连续工作不满一年的,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享受10天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享受15天带薪年休假。
同时,新规定还明确规定了以下内容:1.带薪年休假可以和法定假期连续休假,但不可以与周末休息时间连续休假;2.带薪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应当按照职工本人正常工作日日工资发放;3.职工在休带薪年休假期间,企业应当给予职工相应的代金或补贴。
影响新规定的出台,将会给广大职工带来积极的影响:1.更好地保障职工的休息权益。
新规定明确规定了带薪年休假的标准和要求,进一步完善了职工休息权益的制度保障。
2.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带薪年休假可以让职工在疲惫的工作之后得到充分的休息和放松,从而使职工更加精神饱满地投入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积极性。
3.促进企业良好发展。
合理规划带薪年休假制度有助于提高企业的人才吸引力和绩效水平,促进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总之,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出台和实施,将会给职工和企业带来积极的影响和变化。
作为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和福利保障,带薪年休假将在未来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并不断完善和发展。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逐条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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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逐条解读一、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人们对工作生活平衡的需求增加,带薪年休假的规定变得越来越重要。
为了确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我国出台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本文将对这部条例进行逐条解读。
二、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权利和义务1. 职工的带薪年休假权利是法律赋予的,并且具有必要和有效的法律保障。
2. 职工享有的带薪年休假天数应根据其工龄和工作年限进行相应调整。
3. 职工应当通过正式渠道向雇主提出年休假的申请,并得到雇主的书面批准。
三、带薪年休假的计算和支付1. 带薪年休假的计算方法,是根据职工在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实际工作天数来确定的。
2.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应按照正常工作期间的薪资标准获得带薪休假工资。
四、年度带薪休假安排与调整1. 职工应当根据工作需要,与雇主商定年度带薪休假的具体安排和时间。
2. 职工若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雇主应当为其支付相应的工资补偿。
五、违反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处罚措施1. 雇主不得以任何形式妨碍、限制或剥夺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益,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职工应当履行提前请假的义务,否则可能导致带薪年休假的取消或相应工资的扣除。
六、带薪年休假的保障机制1. 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劳动争议调解、诉讼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带薪年休假权益。
2. 雇主应当建立健全年休假制度,明确带薪年休假的政策和规定。
七、带薪年休假的有效管理1. 雇主应当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的管理制度,包括请假申请和批准的流程。
2. 职工请假时应提前通知雇主,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八、结语《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的出台,为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和保障机制。
职工在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同时,也应当履行相关的义务,促进企业与职工的共同发展。
我们期待这一条例的有效实施,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
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https://img.taocdn.com/s3/m/ff38237454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f1.png)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年休假的基本规定1.1 年休假天数1.2 年休假计算方式1.3 年休假起始时间第二条:年休假的申请和批准2.1 申请条件2.2 申请流程2.3 批准程序第三条:年休假的安排和使用3.1 年休假安排原则3.2 年休假调休安排3.3 年休假请假流程第四条:年休假的补偿和待遇4.1 年休假工资支付标准4.2 年休假加班补偿4.3 年休假福利待遇第五条:年休假的特殊规定5.1 职工入职、离职的年休假处理5.2 职工调岗的年休假处理5.3 职工休哺乳假、陪产假等其他特殊假期的年休假处理第六条:年休假的监督和管理6.1 年休假制度的执行监督6.2 年休假情况的记录和报告6.3 年休假违规行为的处理第七条:年休假的变更和解除7.1 年休假制度的变更7.2 年休假的解除条件7.3 年休假解除的程序第八条:年休假的争议处理8.1 争议的解决方式8.2 争议的处理程序8.3 法律途径的提起第九条:年休假的合同终止9.1 合同终止的条件9.2 合同终止后的年休假处理9.3 合同终止后的年休假工资支付第十条:年休假的补充规定10.1 适用范围10.2 特殊情况处理10.3 未尽事宜的补充第十一条:年休假的培训和宣传11.1 培训内容11.2 培训方式11.3 宣传途径第十二条:年休假的信息化管理12.1 信息化管理平台的使用12.2 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数据维护12.3 信息化管理平台的故障处理第十三条:年休假的保密规定13.1 保密内容13.2 保密义务13.3 泄密处理第十四条:年休假的附则14.1 合同生效时间14.2 合同的有效期14.3 合同的修订和废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年休假的基本规定1.1 年休假天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每人每年享有5天带薪年休假。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最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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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最新】2020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仍是2020年颁布,2020年正式执行的。
如果条例有变动,小编将第一时间更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已经2020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总理二○○七年十二月十四日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2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2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2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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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整职工工作与休息时间的关系,保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职工身心健康,根据《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不适用于下列人员:(一)因工作需要无法使用年休假的人员,如必须在法定节假日和大型活动期间工作的人员等。
(二)监狱、拘留所、收容教育所、劳教场所、看守所等特殊行业和单位的人员。
(三)统一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日历及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
第四条职工享有带薪年休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工按照本条例的规定休假。
第五条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具体安排、休假顺序等事项,由用人单位与职工自行协商确定,遵循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明确责任、规范操作,推行统计与考核制度。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中明确职工带薪年休假的具体规定,以及用人单位的带薪年休假管理制度。
第二章带薪年休假的计算第八条职工的带薪年休假天数按照在用人单位工作满一年的时间来计算。
第九条职工工作年限在1年但不满10年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5日;职工工作年限在10年但不满20年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10日;职工工作年限在20年及以上的,带薪年休假天数为15日。
职工工龄跨度满了一年,即可享受相应带薪年休假天数调整。
第十条部分职工因残疾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正常工作的,其带薪年休假天数按照其工作年限计算,但不少于相应年限的一半。
第十一条职工有特殊贡献或特殊困难遭遇的,用人单位可以给予相应的带薪年休假奖励。
第十二条职工带薪年休假天数按照实际应休日数计算,不得包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第三章带薪年休假的休假事宜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职工的申请和工作情况合理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的时间。
第十四条职工应当提前提交带薪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应当在合理时间内给予答复,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拒绝职工的合理休假要求。
劳动法年假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 2020劳动法年假赔偿的规定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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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年假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2020劳动法年假赔偿的规定劳动法年假带薪年假工资计算标准(1)带薪休假工资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
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1、年休假的概念及享受的条件。
年休假制度是指员工每年享受的连续休假期间,在年休假期间工资照付。
《劳动法》第45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享受带薪休年假。
劳动者必须是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的,才能享受带薪休年假。
若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未满一年,或者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虽满一年但不是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都不能享受带薪休年假。
需要指出的是,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一年并不能必然享受带薪年假,因为,《劳动法》第45条规定,年休假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也即是年休假的天数也应由国务院制定。
但是,国务院至今对此没有做出规定,劳动部在《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中规定:实行新工时制度后,企业职工原有的年休假制度仍然实行。
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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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国家职工享受带薪年休假是保障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制度安排。
本条例共有八章,包括了年休假的基本要求、申请与审批程序、工资与休假补贴、年休假计算方法、特殊情况处理、违反规定的处理等内容。
第二条国家职工年休假的基本要求是:职工在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连续工作满5年后,年休假增加到10天;连续工作满10年后,年休假增加到15天。
工作满15年后,年休假增加到20天。
工作满20年以上的老员工,可以享受25天的年休假。
第三条职工申请年休假需要提前两周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单位审批。
单位应当在收到职工申请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第四条年休假的工资和休假补贴按照职工平时工资标准的100%支付。
在休假期间,职工应当按照休假工资的计算标准适时领取休假工资。
第五条年休假的计算方法是以日为单位,按照职工每年年休假天数的20%计算。
例如,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后,享受5天带薪年休假;则每天的年休假时间为5/365=0.0137天。
第六条在特殊情况下,单位可以根据职工的个人情况,调整年休假的时间安排。
例如,职工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公司年会,可以将年休假推迟到后续时间安排。
第七条职工在年休假期间如遇到加班或者不法侵害等情况,单位应当按照法定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偿或保护,并为职工追加相应的年休假。
第八条职工违反年休假制度规定的,单位有权利采取纪律处分措施,并视具体情况而定,将加班工时抵扣年休假时间。
在实施国家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之前,相关部门应当针对员工的年休假制度调查,并分析员工对于年休假制度的看法和需求。
在制定年休假制度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和福利待遇,保障员工的休假权益。
同时,在实施过程中,单位应当加强对年休假制度的宣传,帮助职工了解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和享受年休假的程序。
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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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自己意愿,统筹放置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当局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根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文档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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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文档2篇Implementation rules and interpretation documents of l eave regulations 2020, 2020-2021编订:JinTai College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文档2篇前言:条例是国家权力机关或行政机关依照政策和法令而制定并发布的,针对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内的某些具体事项而作出的,比较全面系统、具有长期执行效力的法规性公文。
本文档根据条例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20xx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细则文档2、篇章2:《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解读文档20xx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仍是20xx年颁布,20xx年正式执行的。
如果条例有变动,小泰将第一时间更新!!!下面小泰就为大家带来20xx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细则,供大家参考。
篇章1:20xx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细则文档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xx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20xx年不满20xx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2022年版)
![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2022年版)](https://img.taocdn.com/s3/m/ae29f2c1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7055de7.png)
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细则(2022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员工带薪休假制度,根据《员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员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考勤管理规定》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及其分支机构签订劳动合同的所有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工)依照本规定享受休假待遇。
第三条员工带薪年休假按照服从公司工作需要与兼顾个人愿望相结合的原则,实行计划管理。
父母、配偶异地的,休假时间原则上相对集中于春节期间探亲,特殊时期可以另行调整。
第四条员工年假国家规定不得跨年度累计,公司原则上可以推迟到翌年一季度。
第二章休假第五条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在岗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
员工在同一或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均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第六条带薪年休假时间规定:(一)员工累计工作不满1年的,不享受带薪年休假;(二)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三)员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四)员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第七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员工依法享受的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第八条员工连续工作时间的确认:(一)连续工作时间通常以会计自然年度为1个计算周期。
(二)新入职员工连续工作时间的确认,应由员工本人应提供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时间的有效证明(上一家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
(三)在职员工用人单位制作的《职工名册》中包含劳动者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它是确定在职员工工作年限的依据之一。
第九条员工年休假天数的核定.经综合管理部审核确认后,其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最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
![最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https://img.taocdn.com/s3/m/5c7a8ffc6edb6f1afe001f33.png)
最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最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发布时间:2020-03-06带薪休年假是大家都很关注的话题,下面我为大家搜集的一篇“最新《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全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第四章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三十七条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第三十九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十条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2020劳动法年休假
![2020劳动法年休假](https://img.taocdn.com/s3/m/ded3f3093b3567ec102d8aeb.png)
2020劳动法年休假1、带薪年假工作年限规定职工连续工作(连续工龄不要求是本单位的连续工作时间)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这就意味着,尽管一个职工可能是刚由其它单位进入当前工作单位,但是只要他在其他单位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就具备享受法定的带薪年假的基础资格。
2、职工所享受的带薪年假天数与劳动者的工龄挂钩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法定带薪年休假15天。
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休假高于该标准的不予干涉,但是低于法定标准应按照法定标准支付未休带薪年假工资。
3、职工不应当享受带薪年假的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1)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2)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3)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4)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5)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4、职工带薪年假工资计算办法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享受当年带薪年休假条件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具体折算办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案例释明:小王自2008年7月份毕业时开始在A公司上班,后于2009年9月1日跳槽到B公司。
问:小王应当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在B公司享受带薪年假?根据《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小王进入B公司时,已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应当具备了开始享受带薪年假的资格。
同时,根据该条第二款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折算方法为:(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
”我们还可以计算出2009年小王在B公司所能享受的带薪年假的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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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实施细则及解读
第一条为了维护职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公务员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第五条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
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
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第六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劳动保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单位执行本条例的情况主动进行监督检查。
工会组织依法维护职工的年休假权利。
第七条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条例规定给予年休假工资报酬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门或者劳动保障部门
依据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除责令该单位支付年休假
工资报酬外,单位还应当按照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
偿金;对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赔偿金的,属于公务员和参照公
务员法管理的人员所在单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以及其他直
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属于其他单位的,由劳动保障部门、人事
部门或者职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八条职工与单位因年休假发生的争议,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国务院人事部门、国务院劳动保障部门依据职权,分别制定本条例的实施办法。
第十条本条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1条例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实行职工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制度,是世界各国劳动制度的普遍做法。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我国的年休假制度建设。
1991年
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职工休假问题的通知》,规
定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在确保完成工作、生产
任务,不另增加编制和定员的前提下,可以安排职工的年休假,职
工年休假的天数要根据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有所区别,最多不得超过两周。
全国人大会1994年7月制定的劳动法和2005
年4月制定的公务员法,都对职工休假事项作了原则规定,职工的
休息权利已经得到一定程度的保障。
同时,从近年来的实践看,也
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目前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仅是机关、
事业单位和一部分团体、企业,还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团体以及有
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实行年休假;在已经实行年休假制度的单位,
由于工作繁忙等原因,许多职工实际上多年享受不到年休假待遇;职
工因单位工作需要未能享受年休假的,也没有得到相应的经济补偿。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职工和社会各界普遍呼吁尽快健全
我国的职工年休假制度。
2007年8月,法制办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
精神,约请有关部门共同研究,起草了《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通过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将草案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广
泛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
从反馈的意见看,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
界普遍认为,党的十七大闭幕不久国务院就着手健全年休假制度,
并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这是国务院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高
度关注民生、科学民主决策的又一重要举措。
各方面对通过行政法
规规范年休假制度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表示
赞同。
同时也提出一些意见和建议。
我们根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草案)》作了修改完善,报经国务院常务会
议审议通过予以公布,自明年元旦起施行。
这里需特别说明的是,
条例的起草得到了各地、各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对此,我
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2哪些人可以享受年休假?
休息权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劳动者应当平等享有。
为了平等保护各类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条例对各类用人单位实行广覆盖,规定:机关、团体、企业、
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
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修假。
3年休假的天数是多少?
在征求意见过程中,一些地方、部门和网民希望将年休假天数由最多15天增加为20天或者25天。
我们会同有关部门反复研究后认为,要求增加休假天数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但是年休假天数应当
与我国现阶段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企业等单位的承受能力相适应。
因此,条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同时,条例还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
4职工因工作原因不能休年休假的怎么办?
目前,确有部分职工因工作需要不能休年休假。
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工的权益,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未能享受年休假的,单位除
正常支付工资收入外,还要支付相应的补偿。
对于补偿的标准,在
征求意见过程中,有不少意见认为,应当符合劳动法关于“法定休
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的规定。
据此,条例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
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
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
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
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