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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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湘政教督[2006] 2号各市(州)教育局、教育督导室:为了进一步完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推动示范性普通高中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规定》、《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建设基本条件(试行)》、《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管理办法》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精神,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制订了《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

现将该《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按《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执行。

按照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的要求,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对挂牌满三年的学校进行督导评估,原则上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综合性督导评估。

二、各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要按照该《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的要求,进一步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加强常规管理,深化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提高办学水平。

要建立和完善学校自评制度,对照《督导评估方案(试行)》认真进行自查自纠。

三、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督导评估方案(试行)》,加强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行政管理和业务指导,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与支持下,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

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切实负起管理责任。

四、市、县两级教育督导机构要以《督导评估方案(试行)》为依据,加强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随机督查和视导,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以促进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更好地发挥示范作用,从而推动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稳步发展。

附件: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二OO六年六月二十二日抄报:国家教育督导团,省人民政府,各位省督学顾问抄送: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县(市、区)教育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各位省督学2附件: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45678二、说明1、具体评估细则和计分办法由省政府教育督导室另行制定。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空间建设和管理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湘教督办[2015]23号
【发布部门】817030346
【发布日期】2015.06.30
【实施日期】2015.06.3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空间建设和管理
情况的通报
(湘教督办〔2015〕23号)
本学年度(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以来,网络督导评估专家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空间的建设和管理情况开展了多次随访督导,认真审阅了各学校的相关材料。

现就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主要成绩与经验
随访督导发现,大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对网络空间建设的重视程度进一步提高,上传资料的时效性和有效性明显增强,上传资料的数量显著增多,能较为清晰、准确地反映学校的办学行为和办学过程。

同时,很多学校与专家的互动交流进入良性循环,对网
络空间的建设起到了较好的促进作用。

如,资兴市市立中学上传的周报包括周工作总结、周工作安排、表扬推介、检查考勤、一周新闻、高效课堂、校风建设等栏目,内容丰富,实用性强。

湘潭县一中上传资料信息量大,包含安全教育与管理、党课教育、年级组。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受评学校: 200 年 月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指标一记分:日评估人:受评学校:指标一记分:评估人:200 年 月 日一级 二级 指标 指标权 重三级指标(评估要点)评分细则检查方法5 1、办学理念。

①符合教育方针政策 和改革方向;②切合学校实际;③ 体现办学特色。

查学校有关文件、会议记录、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与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教师交谈。

查近两个学年度。

综合记分。

①表达不明确,不清晰扣 1—2 分,观点有错误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②内容空泛,缺乏针对性扣 1 分。

③未体现办学特色扣 1 分。

6 2、发展规划。

①有中长期发展规划;②规划具有科学性;③有落实的措施。

每个要点 2 分。

①无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②规划无近期和长远目标,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本要点记 0 分。

③规划缺乏具体可行的措施,扣 1 分。

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

查近两个学年度。

(一) 办学理 念符合 素质教 育精神 (16 分)5查学校有关部门会议记录、计 划、总结,召开教师、学生座 谈会,走访家长、社区,进行 问卷调查。

查近两个学年度。

3、①理念和规划师生普遍理解和赞 同;②理念和规划家长和社区基本了解和认同;③理念和规划在办学 活动中得到体现和实施。

综合记分。

①理念和规划形成过程,教职工、学生 未共同参与,对其不够理解和赞同扣 1 分。

②理念 和规划形成过程家长、社区未参与,对其不够了解 和认同扣 1 分。

③理念和规划在办学活动中体现不 够扣 1 分,未得到体现记 0 分。

10 综合记分。

①未经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 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本三级指标记 0 分。

②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扣 1—5 分。

走访、调查,查学籍资料、成 绩统计表,进行现场察看、问 卷调查。

4、按规定招生。

①不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②不使用非正当 手段招揽生源。

12查两个学年度,以本学年度为 主。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湘政教督[2011]6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湘政教督[2011]6号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的通知(湘政教督[2011]6号)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了认真做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及有关督导评估方案的规定,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制定了《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附件:湖南省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规程为了规范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工作,确保督导评估客观准确,收到实效,特制定本工作规程。

一、督导评估的组织领导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由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市、县两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随机督查和视导,及时总结和推广成功的经验,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以促进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多样化、内涵发展。

实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时,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成立专门的督导评估组,挑选公道正派、工作认真负责、教育管理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威望较高的同志担任督导评估组成员。

督导评估组成员以省督学和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为主,同时可吸收有关部门领导、有关方面的专家参加。

按照政府履行职责、学校办学水平和办学示范性等三个方面的督导评估要求,分别安排合适人选。

督导评估组成员及其担负的督导评估内容应保持相对稳定。

督导评估组成员与被督导评估学校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督导评估组一般由8人组成。

分别为:组长1人,副组长1人(兼任办学理念与办学行为组专家),办学环境与办学条件组1人,师资保障与内部管理组2人,教育教学组1人,教育质量与办学特色组 1人,资料员1人。

湖南省教育强省督导评估细则

湖南省教育强省督导评估细则
核查:①核查财政部门预算、决算和教育局编制的中小学年度预算、决算。②核算工资统发中心工资、津补贴统发情况。③走访教师、抽查教师工资卡、册。④走访教师、抽查教师门诊医疗卡和住房公积金手册。⑤到医保部门核查教师住院开支情况。
(19)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各项配套资金足额安排。(1分)
评分:①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配套资金等按规定由财政全额预算,及时拨付到位,积极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达到要求计1分;②某一项财政未预算或部分预算扣0.2分,扣完为止。
核查:①查阅会议纪要。②查阅解决问题批复。
(3)建立健全政府教育督导制度,落实教育督导机构、编制、经费等条件,督政督学效果显著。(0.5分)
评分:①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专题文件,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化记0.1分,达不到记0分。②政府教育督导室为正科级配置,配齐正副主任(领导实职),或非正科级配置的配齐正副主任督学(领导实职)主任督学任教育局党组成员,记0.1分,达不到记0分。③政府教育督导室在编在岗专职人员达2人以上(不含正科级实职的督导室正副主任、正副主任督学)记0.1分,达不到记0分。④教育督导专项经费纳入财政预算10万元以上记0.1分,达不到记0分。⑤督政、督学取得显著效果记0.1分,达不到酌情扣0.05-0.1分。
核查:①查阅县级党委、政府涉校检查准入制文件。②实地调阅各类学校账目。
(12)建立健全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校园周边环境好。(0.5分)
评分:县直有关部门及学校所在地乡镇政府切实负起学校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责任,无违规违章车辆接送学生,无电子游戏室、歌舞厅、网吧接纳学生,无社会不法人员拦抢学生财物和到学校肇事,学生上学、放学及在校期间确保安全记0.5分。部分达不到扣0.2-0.4分。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5
第①要点3分,②③要点各1分。
①每个要素1分,其中某一要素达不到要求的,扣0.5—1分。
②③达不到要求的,分别扣0.5—1分。
现场察看,走访调查。
13、①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②生均校园面积达30平方米;③生均教学用房不低于8平方米;④无重大校园校产损坏现象。
5
第①要点2分,其余要点各1分。
①绿化覆盖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查近两年有关经费项目,走访学生、家长和相关部门,问卷调查。
查近两个学年度。
10、禁止重复教育。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招收插班复读生。
12
综合记分。凡在校内外以各种名义举办或参与复读学校(复读班),或在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班中招收插班复读生的,本三级指标记0分。
走访教师、学生、家长及社区,查学籍资料、成绩统计表等。
查学校有关部门会议记录、计划、总结,召开教师、学生座谈会,走访家长、社区,进行问卷调查。
查近两个学年度。
(二)办学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84分)
4、按规定招生。①不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②不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
10
综合记分。①未经地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擅自组织单独的高中招生考试,本三级指标记0分。②使用非正当手段招揽生源扣1—5分。
10
每个要点2分。某要点达不到要求的扣0.5—2分。
查校长的相关资料。走访、问卷调查、座谈,综合评定。
26、领导班子。①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合理;②团结、民主、务实、廉洁,富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意识,具有较强的凝聚力,能得到教职工的信任和拥护;③有学校年度工作计划;④校领导每期听课不少于30节;⑤校级和中层干部有2/3兼课。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公布日期】2008.09.20•【字号】湘政教督通[2008]64号•【施行日期】2008.10.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督导正文湖南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的通知(湘政教督通[2008]64号)各市州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了促进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发挥示范作用,根据《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和年初工作安排,经研究,决定从10月13日开始,分两个阶段对部分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进行督导评估。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导评估对象这次督导评估的对象为2002年接受过省级重点中学督导评估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和2005年底以前挂牌尚未接受省政府教育督导室督导评估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督导评估组织省政府教育督导室抽调部分省督学和省教育督导评估专家组成四个督导评估组,每个督导评估组由8人组成,分别督导评估8所学校,具体安排附后。

三、督导评估内容根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对学校办学理念与办学行为、办学环境与办学条件、队伍建设与学校管理、德育工作与教学教研、教育质量与办学特色等方面进行督导评估。

督导评估内容所涉及的时段一般是2006年下学期至2008年下学期两个半学年度,教育经费的督查一般只涉及2006年至2008年三个财政年度。

四、督导评估程序督导评估组每到一所学校,先听取学校自查情况的汇报;然后采取查阅档案资料、核查经费账目、个别走访、座谈、听课、问卷调查、实地察看、抽查学生知识技能等方式,对办学思想与办学行为、办学经费与办学条件、领导班子与教师队伍、学校内部管理、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情况进行分组督查和评估;在此基础上,督导评估组成员汇总督导评估情况,形成综合督导评估报告,并向学校及当地政府和主管部门反馈意见,但不当场公布分数,也不当场作出督导评估结论。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一级二级三 级 指 标权指标指标(评估要点)重一、(一)政办府学履方行向职(15分)2、发展规划。

①指导学校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办学目标明确,思路清晰;②有落实措施,措施到位。

5①规划无近期和长期目标,内容不具体、不科学,该三级指标记0分;②规划缺乏具体可行的措施,或未按规划分年度推进,扣2-3分。

查学校规划和相关文件。

3、坚持教育公平。

不得举办和变相举办民办学校,已举办的实行“四独立一分离”;招生计划按市州规定比例分配到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

5某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

查法人资格证书,财务帐表、学籍资料,查看校园及设施。

责(二) 100分办学环境及条件评分细则检查方法扣分及理由1、指导学校全面执行各项教育法律法规,全面落实教育方针政策,全面推行素质教育,不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单纯以升学率高低评价学校、任免校长。

5凡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该三级指标记0分。

查会议纪录及有关规章制度,座谈、个别走访、听近两学年度汇报。

4、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学校及其周边环境治理高度重视,措施到位,校园周边环境秩序良好。

4近三年学校及周边有发生侵害学生、教师案件的,该三级指标记0分;有其他问题的酌情扣1-3分。

走访调查。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5、实施部门检查准入制度,维护学校合法权益,有关部门未擅自对学校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乱罚款。

4有“四乱”之一,该三级指标记0分;有检查准入制度和依法维权行为,但效果不好,扣1-2分。

走访调查,查看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

(45分)6、校园建设。

①布局协调,区划合理;②校园整洁、美化和绿化;③生均校园面积不低于30m2。

3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现场察看,走访调查,查相关资料。

一、(二)政办府学履环行境职及责条8、实验设备设施。

①有专用的理、化、生仪器室和实验室,每4个班有一间实验室;②仪器设备达到《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I 类要求,且每年有新增仪器;③实验开出率达到要求。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政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政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政.doc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引言1.1 目的本细则旨在明确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的标准和程序,以促进学校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

1.2 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湘西自治州内所有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的督导评估工作。

1.3 原则评估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评估结果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评估内容2.1 学校管理2.1.1 组织结构评估学校的组织结构是否健全,管理职责是否明确。

2.1.2 管理制度检查学校的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完善,执行是否到位。

2.1.3 管理效果评价学校管理的整体效果,包括师生满意度等。

2.2 教育教学2.2.1 课程设置评估学校课程设置的合理性及是否符合教育部门的要求。

2.2.2 教学实施检查教学计划的执行情况,教学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2.2.3 教学效果评价教学效果,包括学生学业成绩、综合素质等。

2.3 师资队伍2.3.1 教师资格检查教师的资格和任职条件是否符合规定。

2.3.2 教师培训评估教师培训体系的完善程度及实施效果。

2.3.3 教师绩效评价教师的工作绩效和教学效果。

2.4 学生发展2.4.1 学生管理评估学生日常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4.2 学生活动检查学生课外活动的组织和开展情况。

2.4.3 学生成就评价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素质和个人发展。

评估方法3.1 文档审查对学校的管理制度文件、教学计划、活动记录等进行审查。

3.2 现场考察通过现场考察了解学校的实际运行情况和管理效果。

3.3 问卷调查设计问卷,收集师生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意见。

3.4 访谈与学校管理层、教师、学生等进行访谈,深入了解情况。

评估程序4.1 准备阶段明确评估目标,制定评估计划,准备评估工具。

4.2 实施阶段按照评估计划进行文档审查、现场考察、问卷调查和访谈。

4.3 结果分析对收集的数据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评估报告。

长沙市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

长沙市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

长沙市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制度一、责任单位长沙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二、责任人督导室实行主任负责下的岗位分工责任制,主任主持处内全面工作,并对本处工作负全面责任,处内其他同志按照岗位分工,分别承担各自的工作任务。

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责任人为主任和承办人。

承办人设立A、B角,主办人A角,协办人B 角,当A角不能承担工作任务时由B角承担。

三、权力运行依据(一)湖南省教育督导条例(二)长沙市市级示范性学校管理办法四、督导评估对象督导评估对象为挂牌的市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每3年接受一次督导评估。

五、督导评估程序(一)根据年度督导评估规划,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向当年接受督导评估的学校下发督导评估通知。

(二)接受督导评估学校开展自查自评工作。

(三)各县市区对所辖学校开展初评工作,并将初评资料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四)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开展督导评估,在督导评估结束一个月内,下发正式的督导评估意见,提出结果建议报市教育局办公会议研究。

(五) 督导评估结果在媒体公开,并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六、监督检查(一)建立完善处务会制度,重大事项由处务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处室内部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经常性的自检自查。

(三)通过公开公示的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四)接受人大、政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五)市纪委监察厅派驻机构对本制度的执行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七、责任追究(一)过错责任内容处内人员在行使职权过程中,有下列过错情形之一的,必须追究责任:1、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定的;2、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3、利用职务之便,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的;4、其它过错行为。

(二)责任主体认定处内人员在工作过程中,故意违规、违法办理或者因过失造成严重后果的,按下列条款确定责任:1、承办人故意违规、违法的由承办人承担责任;2、二人以上共同行使职权造成过错的,主办人承担主要责任,协办人承担次要责任,共同主办共同承担全部责任;3、处内集体讨论决定的行为出现过错的,应追究批准人的领导责任。

湖南省教育督导规定

湖南省教育督导规定

湖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发文字号】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政府【公布日期】1999.08.11【实施日期】1999.08.1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湖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33号)《湖南省教育督导规定》已经1999年7月14日省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储波一九九九年八月十一日湖南省教育督导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保障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促进教育目标、任务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在本级人民政府领导下依照本规定对教育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对属于教育督导机构评估的事项,其他部门不得重复评估。

对违反本规定的评估活动,被督导单位有权拒绝。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任务:(一)统筹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制定全省教育督导工作制度和评估方案,指导下级教育督导机构的督导工作;(二)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三)对县级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教育、扫盲教育和素质教育进行检查与评估;(四)对普通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省示范(重点)中学、省示范(重点)职业学校、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的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五)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四条市、州、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的主要职责:(一)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二)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义务教育、扫盲教育和素质教育进行检查与指导;(三)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中小学校、中等和中等以下职业学校、成人学校,本级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社会力量举行的教育机构、幼儿园的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四)承办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5.12.13•【字号】湘教发[2005]121号•【施行日期】2005.12.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05]121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推进素质教育,规范省级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厅制订了《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五年十二月十三日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以下简称省示范性高中)建设与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示范性高中,是指达到省示范性高中建设基本条件、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审认定并授牌的普通高级中学。

确定为省示范性高中的学校,其原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主体不变。

第三条省示范性高中必须模范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建设基本条件(试行)》(湘教发[2004]85号)要求办学,努力把学校办成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校。

第四条省示范性高中要形成学校自主管理体系,依法制定办学章程,规范学校部门以及年级、班级管理行为。

凡学校有关部门或班级、年级的统一行为,均应属学校行为。

第五条省示范性高中要建立学校、家庭、社会有效沟通的渠道,完善民主决策、群众监督的管理制度,认真听取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社会等方面对学校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及时反思和整改。

第六条省示范性高中要加强自律,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机制。

学校应将办学理念、课程计划、作息时间以及教育教学管理和学生管理等基本制度,利用多种形式和媒体向社会公示,并就办学行为的有关规范作出承诺,承担责任。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政

湘西自治州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细则第一部分政
75.高二学业水平考试一次性合格率达州平均水平。
76.高考(按毕业总数计算)本科(二批)上线率达到全州平均水平。
77.以高一为起点的发展性评价达全州平均水平。
(1)第73、74项计2分。
(2)第75、76项计7分。
(3)第77项计4分。
(4)每低于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第75项低于州平10个百分点停牌1年。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1.查看《实施细则》
2.检查教案(导学
案)、听课(课堂观察)笔记。
3.查证相关资料。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评估要点
计分办法
评估方法
扣分点


(十八)
课程
建设
2
61.按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开齐开足所有必修课程和共同选修课程。
62.制定包含基础型课程、活动型课程、拓展型课程以及特色课程在内的学校课程建设方案并组织实施。
72.组织或参与跨校、跨区域的教学研讨活动。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扣1分。
1.查看教学活动资料。
2.查证教学研究成果。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权重
评估要点
计分办法
评估方法
扣分点


五、教育教学
(37分)
(二十一)
学业
水平
22
73. 肄业年级学生期中、期末考试学科合格率在80%以上;
74.在校生年巩固率95%以上。
某一项达不到要求的该指标计0分。
查看相关账册、票证
三、




(25分)
(七)
教师配备
10
14.按规定编制标准和学科要求配足教师。

某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空间评估说明

某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空间评估说明

基于大学城空间
机构平台门户化 资源汇聚展示 机构管理应用
互动交流 创新插件灵活嵌入
教教学学应应用用
示范性高中督导评估
2 网上督导评估流程说明 1、网络评估建设背景:
督导室提出开发 管理系统,采集评估
有关数据
基于空间,改革督导 评估的管理模式; 依托空间,碎片化管 理,实现评估数据的采 集和挖掘; 通过空间,建立学校 的网络实体和永久的评 估档案;
1 世界大学城空间简介
个人空间-教师空间
(1)专业的课程老师, 将课程知识碎片化,放 在空间方便学生课后进 行二次学习 。
(2)教师可以通过空间 建立学科群组,创建教 研“主题特色空间”, 进行课堂研究、集体备 课、案例分析、研讨交 流、学习提升、作业布 置在线批改等,提高教 学能力和质量。
1 世界大学城空间简介
2013/11/12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空间评估培训
பைடு நூலகம்
19
2 网上督导评估流程说明 2、网络评估流程说明:
省示范性高中每学年进行一次自评,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每年实施一次网络评估,并有针对性选择部分学校开展有关事项 的现场评估。

9、我们的市场行为主要的导向因素,第一个是市场需求的导向,第二个是技术进步的导向,第三大导向是竞争对手的行为导向。21.8.1721.8.17Tuesday, August 17, 2021

10、市场销售中最重要的字就是“问”。13:45:4713:45:4713:458/17/2021 1:45:47 PM
1 世界大学城空间简介 大学城空间建设背景
在《全国信息化工作现 场会议》:上提出“三 通两平台”建设作为十 二五的核心任务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网络空间建设与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互联网
【发文字号】湘教督办[2015]17号
【发布部门】817030346
【发布日期】2015.05.18
【实施日期】2015.05.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网络空间建设
与管理的通知
(湘教督办[2015]17号)
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是省教育督导委员会通过在“世界大学城”建立学校网络空间,对全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办学方向、办学思想、办学行为、办学水准、内部管理等学校发展过程进行评估与指导。

加强学校的网络空间建设与管理,是实施网络督导评估的重要基础。

为构建一个更加有利于开展网络督导评估的工作平台,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空间建设和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空间是实施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的基础平台,也是充分展现学校生动活泼的办学过程和办学特色的重要窗口。

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要高度重视网络空间的建设与管理,切实加强对这一工作的领导。

各学校要专题研究网络空间建设的有关问题,成立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网络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一名校级领导主管督导评估和网络空间建设。

每所省示范性普通高中要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有关规定设立学校督导室,配备工作人员,负责学校内部督导工作和学校网络空间建设与管理。

将本校督导评估网络空间建设、资料收。

吉首市一中迎接省示范高中督导评估

吉首市一中迎接省示范高中督导评估

吉首市一中迎接省示范高中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升学校内涵和办学质量,做好每年一次的省示范高中网络评估,根据《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及责任成立吉首市一中省示范高中督导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田开疆、宋国童副组长:余红卫、彭武汉、吴宗昭、万胜红、彭图亚成员:谢智、李太平、谢远新、覃彬、莫顺文、向鸿、陈寿安、胡丕龙、何治、魏子达、向明华、曾艳、徐尤勇、孙建平、张景维、姚茂盛、潘益民、侯成刚、邓子友工作职责:负责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实行任务分解、责任到人。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小组组长:余红卫副组长:谢远新工作职责:根据学校实际制定工作进度表,每周对各项工作进度、质量进行督查、反馈和通报,确保各项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一)资料收集组:工作职责:按《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空间栏目上传内容说明》组织收集资料。

资料一组:组长:余红卫任务(见责任、任务分解表)资料二组:组长:彭武汉任务(见责任、任务分解表)资料三组:组长:吴宗昭任务(见责任、任务分解表)资料四组:组长:彭图亚任务(见责任、任务分解表)资料五组:组长:万胜红任务(见责任、任务分解表)(二)视频资料组:组长:彭武汉摄影、摄像:满迎春、李林华工作职责:按《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空间栏目上传内容说明》组织收集摄录相关视频、图像资料。

(三)资料上传组:组长:余红卫副组长:谢远新、何治成员:何治(资料一组)、张海瑞(资料二组)、满迎春(资料三组)、米荣(资料四组)、姚清华(资料五组)工作职责:按《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空间栏目上传内容说明》上传各组资料。

(四)经费设备组:组长:彭图亚陈寿安工作职责:根据实际需要,落实工作经费及设备采购。

二、工作要求1.召开行政会、教职工大会,传达学习《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方案(试行)》、《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空间栏目上传内容说明》,明确目的意义及要求。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常用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常用

省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常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是对高中教育的一种重要评估机制,其目的是为了提高高中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高中教育和创新。

为了更好地实施这一评估方案,制定了细则2,以明确评估的具体实施规范和要求。

首先,在评估范围和对象方面,细则2明确规定了评估的范围和对象。

评估范围包括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整体教学质量、高中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科研等方面;评估对象为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其次,在评估内容和指标方面,细则2详细列出了评估的内容和指标。

评估内容包括教学质量、教师队伍建设、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评估指标包括学业水平、教学质量、学科竞赛成绩、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教师教学能力、学校管理水平等。

第三,在评估过程和方法方面,细则2明确规定了评估的过程和方法。

评估过程包括准备、实施、评估和总结四个阶段;评估方法包括问卷调查、现场观察、文件审核、专家评审等。

最后,在评估结果和应用方面,细则2规定了评估结果的公布和应用。

评估结果将以等级和得分的形式公布,并作为评估学校发展规划和政策制定的依据;评估结果还将作为学校获得优质高中示范性资助的重要依据。

细则2的实施将有力推动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发展和提高。

通过评估,学校将更加关注教学质量和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激发教师的教学热情和创新能力,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学科研水平。

同时,评估结果的公布和应用,将激励学校争取更多的示范性资助和政策支持,推动学校的全面发展。

总之,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评估方案实施细则2是一个重要的评估工具,对于改进高中教育质量和水平,促进高中教育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细则2的实施,将为评估提供明确的实施规范和要求,最终推动高中教育的发展和提高。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细则(试行)

湖南省普通高中学校督导评估指标体系及评估细则(试行)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手机管理工作的通知
(教基厅函〔2021〕3号)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
通知(教基厅函〔2021〕11号)
查阅学校制度汇编、发展规划、章程、近一年工作计划与总结,开展走访座谈。执行情况好,视为符合;否则,视为不符合。
资料查阅、
走访座谈
A:①②③均符合;
问卷调查、
走访座谈
A:①②③④均符合;
B:①②符合,③④有一项不符合;
C:①②符合,③④均
不符合;
D:①或②不符合。
②无违规收费、招生、借读、补课、使用教材、征订教辅资料及课外读物等行为,无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名校”、录取率等现象。
查阅学校的经费收支情况、招生记录、学籍异动、教辅读物征订制度等资料,查看学校网站、宣传栏、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无违规收费、招生、借读、补课、使用教材、征订教辅资料及课外读物等行为,无公布、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升学率”“名校”、录取率及五大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全国决赛成绩等现象,视为符合;有一项视为不符合。
资料查阅、
走访座谈
2.加强党的建设。推进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
3分
①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得到落实。
《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
中组部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中组发〔2016〕17号)
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党组《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湘组发〔2017〕15号)
推门听课,查阅学校思想政治课教师队伍建设方案,查看思政课开设及实施情况等资料。思政课具有思想性、亲和力、针对性和实效性,思政教师队伍结构不断优化,视为符合;否则,视为不符合。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的通知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教育督导【发文字号】湘教发[2003]36号【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发布日期】2003.04.28【实施日期】2003.09.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本篇法规已被《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管理办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5年12月13日实施日期:2005年12月13日)废止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教发[2003]36号)各市州、县市区教育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精神,规范省级重点高中的建设和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我厅制订了《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教育厅二00三年四月二十八日湖南省重点高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省级重点高中建设与管理,促进普通高中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政策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省级重点高中,是指经省教育行政部门评审认定并授牌的普通高级中学。

确定为省级重点高中的学校,其行政隶属关系和管理主体不变。

当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办学职责和管理职能。

第三条省级重点高中建设要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九年义务教育巩固提高、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相协调,与薄弱高中改造相结合。

第四条省级重点高中管理坚持“硬件从实,软件从严”的原则,旨在促进学校建设和发展。

第五条积极鼓励、大力支持各地创建省级重点高中,扩大优质高中资源,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第六条省级重点高中必须模范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和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改革、实验、示范,高质量、有特色、现代化”的要求办学。

第二章申报与认定第七条确定为省级重点高中,须经申报、指导、检查、评审、认定等基本程序。

第八条凡达到普通高中建设基本要求的省内高级中学(含企业事业单位举办的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均可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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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第①要点3分,②③要点各1分。
①每个要素1分,其中某一要素达不到要求的,扣0.5—1分。
②③达不到要求的,分别扣0.5—1分。
现场察看,走访调查。
13、①绿化覆盖率不低于40%;②生均校园面积达30平方米;③生均教学用房不低于8平方米;④无重大校园校产损坏现象。
5
第①要点2分,其余要点各1分。
①绿化覆盖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扣完为止。
15
每个要点5分。①②不能完全达到要求的扣1—2分,③不合要求的扣5分。
10
第①③要点4分,②要点2分。
①缺一个要素扣1分,有一个要素达不到要求的扣0.5分。
②有一个要素达不到要求的扣1分。
③达Ⅱ类标准扣2分,达Ⅲ类标准扣3分。
现场察看,按标准抽查。
17、①有适用的多媒体教室、计算机室、电化教学中心控制室;②有满足需要的教学软件和音像资料;③装备闭路电视、监控系统;④建立校园网;⑤配备校长办公系统;⑥有摄录采编播放设备;⑦每10名学生一台计算机;⑧各项设备有使用记录。
查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相关文件。查近两个学年度。
3、①理念和规划师生普遍理解和赞同;②理念和规划家长和社区基本了解和认同;③理念和规划在办学活动中得到体现和实施。
5
综合记分。①理念和规划形成过程,教职工、学生未共同参与,对其不够理解和赞同扣1分。②理念和规划形成过程家长、社区未参与,对其不够了解和认同扣1分。③理念和规划在办学活动中体现不够扣1分,未得到体现记0分。
查学校和县财政有关经费帐目。
22、①财政或主办单位足额拨付教师工资;②医疗、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得到落实,教师待遇得到保证。
8
每个要点4分。①财政或主办单位未能足额拨付教职工工资扣工资发放滞后于当地公务员的记0分。②未落实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教师待遇未得到保证各扣2分,扣完为止。
查教师个人工资卡和保险证明、住房公积金证明。
走访、调查,查学籍资料、成绩统计,进行现场察看、问卷调查。
5、均衡编班,不举办或变相举力重点班。
12
凡设重点班(含未批准的各种名义的实验班、特长班、提前分班分科的班),本三级指标记0分。
查两个学年度,以本学年度为主。
6、执行教学计划。①竞赛活动、作业总量、考试次数符合规定;②不随意增减课程、课时;③不在节假成建制补课。
19、①有400米跑道的标准运动场;②有体育馆或能容纳4个班同时上课的室内运动场;③有与规模相适应的篮球、排球场和乓乒球台;④体育器材达Ⅰ类标准。
10
第①②要点各3分,③④要点各2分。各要点有一个要素达不到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现场察看和核对。
20、①有专用的音乐、美术教室和舞蹈排练厅,音乐、美术教学设备均符合《中学器材设备设施配备》Ⅰ类标准;②有劳技教育专用场地2—3个(不含计算机教室和语音室),有1—2个项可供2个班学生同时使用的劳技设备;③有专用卫生室,卫生设备达《中学卫生室器械与设备配备》Ⅰ类标准。
调查、走访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及相关学校。
查两个学年度,以本学年度为主。
用数据和实例对本一级指标进行简要评价:
受评学校:指标二记分:评估人:200年月日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评估要点)
权重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扣分及理由
记分
二、学







件[100分]
(三)创建优良的校园环境(15分)
12、①校园布局协调,功能、区划合理,各项建筑安全、适用、经济、美观;②校园整洁、文化氛围浓;③校园周边环境符合规定。
5
有“四乱”行为之一,且学校未依法维权,记0分;有检查准入制度和依法维权行为,但效果不好,扣1—3分。
查看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走访调查。
(四)合理配置、有效的使用设备设施(58分)
15、①学生生活用房符合要求;②食堂办得好;③饮用水供应充足;④寄宿生早晚有热水供应;⑤水电设施配备齐,水电供应有保障。
10
第①⑧要点各2分,其余要点各1分。
①⑧未完全达到要求的扣1分,缺项的扣2分。其余要点未完全达到要求的扣0.5分,缺项的扣1分。
现场察看。
18、①有独立的图书馆,学生阅览室座位不少于学生总数的1/10,教师阅览室座位不少于教职工总数的1/3;②藏书生均达30册,并配有电子图书,各种刊物不少于100种;③图书资料充分开放,每学期借书、阅览学生总人次达学生总数5倍以上。
查两个学年度为主。
11、诚信办学。参加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统(会)考和竞赛、检查、评估等重大活动无集体舞弊或弄虚作假现象。
8
综合记分。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重大活动包括:高中毕业会考、高考,省级以上数、理、化、生、信等学科竞赛,地市级以上教育工作检查,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等。凡在上述活动中有一次集体舞弊或弄虚作假的,本三级指标记0分。
10
第①要点4分,②③要点各3分。各要点中有一个要素达不到要求的扣0.5—1分。
现场察看,查图书馆目录和借阅登记表,询问师生和图书馆工作人员。
受评学校:指标二记分:评估人:200年月日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评估要点)
权重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扣分及理由
记分
二、学







件[100分]
(四)合理配置、有效的使用设备设施(58分)
23、有关部门无违反国家政策平调、克扣、截留、挪用学校办学经费现象。
8
综合记分。有违反国家政策平调、克扣、截留、挪用学校办学经费的记0分。
在财政和学校查近两年有关经费帐目,调查走访。
24、①财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收支合理、公开;②有严格的校园、校合、校产管理制度。
5
第①要点3分,②要点2分。①有一个要素不符合要求扣1分。②制度不完善扣0.5—1.5分,无管理制度记0分。
10
每个要点2分。某要点达不到要求的扣0.5—2分。
查校长的相关资料。走访、问卷调查、座谈,综合评定。
26、领导班子。①年龄、学历、专业结构合理;②团结、民主、务实、廉洁,富有事业心、责任感和改革意识,具有较强的凝聚力,能得到教职工的信任和拥护;③有学校年度工作计划;④校领导每期听课不少于30节;⑤校级和中层干部有2/3兼课。
查会议记录及有关规章制度,查班主任成绩册和教务处计算机成绩汇总统计,座谈,个别走访,问卷调查等。查近两个学年度。
受评学校:指标一记分:评估人:200年月日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评估要点)
权重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扣分及理由
记分
一、办







为[100分]
(二)办学行为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84分)
湖南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细则与办法
受评学校:指标一记分:评估人:200年月日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评估要点)
权重
评分细则
检查方法
扣分及理由
记分
一、办







为[100分]
(一)办学理念符合素质教育精神(16分)
1、办学理念。①符合教育方针政策和改革方向;②切合学校实际;③体现办学特色。
10
第①③要点各4分,②要点2分。各要点中有一个素达不到要求的扣0.5分,扣完为止。
现场察看;
对照标准抽查。
(五)经费保障,财务制度健全(27分)
21、①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超过省定标准;②基建经费以财政或主办单位投入为主。
6
每个要点3分。①生均公用经费低于省定标准,各扣1分。②基建经费近三年的投入总量,财政或主办单位投入达50%的记3分,每少1个百分点扣0.1分。近三年基建经费投入虽符合要求,但未采取措施实现历史负债逐年递减的记0分。
查学校工作计划、教学计划、会议记录、课表及班主任工作手册等文件,听课,现场察看,个别走访。
查近两个学年度。
7、建立评价体系。①不公布学生考试排名;②不下达升学指标;③不以考试排名和升学率奖罚教师、学生。
10
综合记分。①将学生考试的成绩和名次向全班学生或家长、社会公布,本三级指标记0分。②凡向学校或年级、班级下达高考升指标的,本三级指标记0分。③凡以考试排名和高考升学率作为评价、奖罚教师、学生唯一依据的,本三级指标记0分。
查学校教材,用书发售情况及收费情况,查课表、作息时间表和学生书包,电话访问学生家长。查近两个学年度,以本学年度为主。(注:本条指标,暂不对高三年级进行检查)。
9、①收费符合政策;②招收择校生符合“三限”(限人数、限分数、限钱数)规定。
10
综合记分。学校有乱收费行为(含自立名目收取或超标收取学杂费、补课费、资料费以及择校生费)之一者,本三级指标记0分。
15
每个要点3分。某要点达不到要求的扣0.5—3分。第④要点中主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除外。
查资料、听课记录、教案,走访、座谈。
(七)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满足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40分)
27、师德建设。①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积极的自我发展意识;②热爱并尊重学生,关注学生全面发展,为人师表;③无在职教师对本校学生及现任教学段的学生有偿家教、家养或有偿补课,或到校外补习学校兼课现象。
查近两年有关经费项目,走访学生、家长和相关部门,问卷调查。
查近两个学年度。
10、禁止重复教育。不举办或变相举办复读学校(复读班),不招收插班复读生。
12
综合记分。凡在校内外以各种名义举办或参与复读学校(复读班),或在本校应届高中毕业班中招收插班复读生的,本三级指标记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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