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公务员培训专用(最新版)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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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新《条例》的变化
• 通过对比学习:七个变化 九个细节 • 一、公文处理的概念更加科学 • 《条例》中按照公文办理的工作流程将公文办理 工作概括为“拟制、办理、管理”三个相互关联、 衔接有序的工作环节,简洁明了,“拟制”包括了 “起草、审核、签发”三个环节(《办法》中隶属 于发文办理),同时将整理(立卷)、归档划归至 公文办理范畴。 • 二、公文的种类更加丰富
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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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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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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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报
公告 通告
适用于向国内外宣布重要事项或者法定事项。
适用于在一定范围内公布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
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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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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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源自文库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序号 8 9 种 类
通知 通报
用 途
适用于发布、传达要求下级机关执行和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 的事项,批转、转发公文。 适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和告知重要情况。
•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党政机 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
• 一、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 条例》的通知 (中办发〔2012〕14号), 从2012年7月1日起, 。 • 现行的1996年 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 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 五、版记: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 上的部分。 • 包括: • 版记中的分隔线、 • 抄送机关、 • 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 页码(放在版心之外)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 与旧版相比: • 最大的区别是:不再使用主题词; • 还有就是,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位 置有了重大变化。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条例》全文共8章42条 • 第一章 总则:目的、适用范围、概念、负责 机关等 • 第二章 公文种类:明确了15种党政机关公文 文种 • 第三章 公文格式:对公文的格式作出规定。 在《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9704—2012) 作了详细规定。 • 第四章 行文规则:行文的原则和规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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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 一、适用范围 • 旧版: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 其他机关可参照执行。 • 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 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新版:各级党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 和单位的公文可以参照执行。 • 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用纸、幅面尺 寸及版面、印制等要求按照本标准执行,其 余可以参照本标准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 五、文件签发程序更加规范 • 《条例》规定“重要公文和上行文由机关 主要负责人签发”,“党委、政府的办公 厅(室)根据党委、政府授权制发的公文, 由授权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发或者按照有关 规定签发”。
• 六、公文办理环节更加简明 • 收文办理环节增加了“承办”和“传阅” 环节,对“承办”和“传阅”环节也做出 了具体的规定和要求;发文办理环节减少 为四个,将“起草”、“审核”、“签发” 环节划归到“公文拟制”部分了,“用印” 划分到“印制”部分了。
• 原《办法》中规定公文种类为13种,新《条例》中规定公文 种类为15种,增加了“决议”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 大决策事项)和“公报”(适用于公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 项),同时将“会议纪要”改为“纪要”。最终新《条例》 确定党政机关公文主要文种15个。

三、公文要素做出了调整
• 1、18个要素:《办法》第三章第九条规定“公文一般由份号、 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 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 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 页码等组成”,增加了“份号”、“发文机关署名”、“页 码”,减少了“主题词”。 • 2、对涉密文件、紧急公文、联合行文、公文标题等有了明确的 规定:涉密文件要标注份号,紧急公文标注“特急”“加急”, 联合发文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公文标题应标明发文机关, 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公章等。 • 3、 与《办法》相比,新《条例》去掉了“指示”、“条例”、 “规定”,增加了 “决议”和 “公报”,同时将 “会议纪要” 改为“纪要”。 • 4、 部分文种的适用范围表述有一定变化。对决议、决定、命 令(令)、公报、通告、通知、通报、报告、纪要等9个文种适 用范围作出修改,在概念上略有调整。其余6个文种公告、意见、 请示、批复、议案、函在概念上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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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请示 批复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 询问。 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 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
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按照法律程序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者人 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请审议事项。
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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函 纪要
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 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适用于记载会议主要情况和议定事项。
• 四、行文规则上做了具体规定 • 1、《条例》中规定向上级机关行文“原则上主送一个上 级机关”;“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 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 • 2、“请示”应当一文一事,并要提出倾向性意见;“除 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 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 报送公文”; • 3、向下级机关行文也有明确的规定,“党委、政府的办 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 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 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需经 政府审批的具体事项,经政府同意后可以由政府职能部门行 文,文中须注明已经政府同意”、“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 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2012年4月1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
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的
通知(中办发〔2012〕14号) 公文种类主要有(15种):决议、决定、命令 (令)、公报、公告、通告、通知、通报、意见、 报告、请示、批复、议案、函、纪要。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序号 1 种 类 决议 用 途 适用于会议讨论通过的重大决策事项。 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单位 及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适用于依照有关法律公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宣布施行重大 强制性行政措施;嘉奖有关单位及人员。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 三、公文要求 • 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 • 包括: • 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 • 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 • 版头中的分隔线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 四、主体: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 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 • 包括: • 标题、主送机关、正文、 • 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 • 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
• •
七、公文管理环节更加严格 1、 第七章第二十九条规定“党政机关公 文由文秘部门或者专人统一管理。设立党 委(党组)的县级以上单位应当建立机要 保密室和机要阅文室,并按照有关保密规 定配备工作人员和必要的安全保密设施设 备”,第三十二条对“复制、汇编机密级、 秘密级公文”也做出了明确详细的规定。
《公文写作》培训
• 以上图片体现的自然界的美 ——规则之美
• 公文写作中的规则之美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和《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学习培训内容
• 一、解读《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二、学习最新的《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 三、常用公文病例的分析
参考文件
• 1.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 于印发《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的通知(中办发〔 2012〕14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第五章 公文拟制:拟制公文的程序、方法等 • 第六章 公文办理:对收文、发文、整理归档 作出要求 • 第七章 公文管理:对公文日常管理、保密、 撤销、移交等作出规定 • 第八章 附则:对执行时间、解释机关等作出 规定。 • 原《办法》有9章56条,与其相比,更为精简。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公文种类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3.正文、页码。《条例》要求:正文,公文的 主体,用来表述公文的内容;页码,公文页数 顺序号。 • 4.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条例》 和《办法》对此要求变化较大,等一下再详细 讲解。 • 5.使用文字及标准。《条例》要求:公文使用 的汉字、数字、外文字符、计量单位和标点符 号等,按照有关国家标准和规定执行。民族自 治地方的公文,可以并用汉字和当地通用的少 数民族文字。
公文结构 党政机关公文基本格式
文 头 主 体 文 尾
版头 眉首
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 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 签发人、分隔线
主 体 版 记
标题、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 关署名、成文日期和印章、附注 分隔线、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 印发日期 页码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 二、字体、字号 • 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 宋体字。需要说明的是,继续使用的是方正 系列的字体。 • 与旧版最大区别是: • 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一般用4号仿 宋体字。 • 页码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与原来相同。
版头部分
份号:顶格标注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密级:用3号黑体,顶格标注在版心左 上角第二行(份号下方),两字之间空 1个字。 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标注于公文首 页左上角,密级下方。 发文字号:用3号仿宋_GB2312。 签发人:只有上行文才需注明签发人, “签发人”用3号仿宋 。发文字号居左 空一字。签发人姓名使用3号楷体。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2. 《条例》规定:“公文确定密级前,应当按 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确定密级后, 应当按照所定密级管理。公文的密级需要变更或 者解除的,由原确定密级的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 决定。
• 县级机关、单位不再拥有定密权。
《条例》中应注意的九个细节
• 1. 紧急公文区分。《条例》要求:紧急 公文应当分别标注“特急”“加急” 。 • 2. 标题: 《条例》要求:由发文机关名 称、事由和文种组成。 公文标题中除法 规、规章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 点符号。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
• 6. 行文规则 • 一般不得越级行文 (原来要求是“一般不得 越级请示和报告 ”),并要求:特殊情况需 要越级行文的,应当同时抄送被越过的机关。 包括了向上和向下行文两种情况。 • 7.《条例》要求: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 • 8.取消了主题词
9. 一般常用公文如“规划”、“计划”、“总 结”、 “讲话” 、“方案”等,以及法规类公 文如“办法”、“细则”、“规定” 等,均不可 直接等同于法定公文行文,即不得赋予其以法定 公文的固定格式,不得冠上法定公文的版头,以 人们通常所说的“红头文件”形式印发。但可作 为“附件”行文。
No 000001
秘密★10年 特急
中共× × 委
x委〔2012〕x号 签发人:xxx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 1. 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
版心左上角第一行。如“№003402” 。刚才已经讲 了,涉密公文应当标明份号。
6位数
7位数
党政机关公文格式
• 2. 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 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 字用阿拉伯数字标注。 • 如:绝 密,机 密,秘 密(两字之间空1字) 或绝密★30年,机密★20年,秘密★10年 (两字之间不空字) 。 • 原来规定: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第1行,两 字之间空1字;如需同时标识秘密等级和保密 期限,用3号黑体字,顶格标识在版心右上角 第1行,秘密等级各保密期限之间用“★”隔 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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